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徐志摩和胡适(共含1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一游”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徐志摩和胡适
1923年9月28日,徐志摩陪同任叔永、陈衡哲等一班中外名流,由上海乘看潮专车,逶迤南下。车抵斜桥时,杭州一行人已等候在那里了,船上加胡适、曹诚英、陶行知等共约十人,这一帮游客向杭州湾进发,然后弃舟步行,径往观潮胜地盐官镇……
徐志摩与胡适创立新月社
1923年伊始,徐志摩就收到一封词锋凌厉的劝诫信,写信人正是乃师梁启超。老先生为何如此激忿?1922年3月,张幼仪被动答应只作徐家媳妇、不为志摩之妻的约定后,徐志摩刊布离婚申明。张幼仪此番远涉重洋万里寻夫,为的是团聚,得到的却是分离,一时舆论哗然。心中点燃了新期待的徐志摩,1922年9月,断然离欧回国。故国秋风,游子归来,然而他面临的,不独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无奈,更有恩师质疑的尴尬。
徐志摩在与前辈进行了激烈的思想碰撞之后,豁然亮出爱之大纛:“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徐志摩所谓“唯一灵魂之伴侣”,正是清风秀骨的林徽因。林虽然也写诗,却天生建筑师坯子,她懂得结构的重要,她心里清楚,她与他,形成不了稳固的结构。可叹你在那里慷慨激昂,却是错把友情当爱情,她只能渐行渐远了。桃花流水春去也,到底意难平。
1923年初,为了在乱世中,保持一份激情和雅兴,徐志摩与胡适等情趣相投的文化人,发起不定期的聚餐会,进而由聚餐会改立新月社,并在北京石虎胡同租了一所房子,作为活动场所。情场前途未卜,为了诗,为了友情,徐志摩终于与友人共同打造了一所诗巢,或是一处营地。
徐志摩无疑是一粒奇异的情种,但他毕竟还有一颗跳动的诗心。风正起于青苹之末,潮始孕于波涛之下。命里注定,他既要在情海里飞舟,也要在诗海里扬帆。
那一年的钱塘观潮
这年8月下旬始,徐志摩因祖母去世在家居丧。因为闷得慌,便给胡适写信诉苦:“不知怎的,像是鸽子的翎毛让人剪了,再也飞腾不起来。”
之前,在西子湖畔,胡适与曹诚英之恋悄然拉开了帷幕。在胡适婚礼上作伴娘的三嫂之妹曹诚英,离婚后在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同乡汪静之对曹诚英一往情深,无奈曹是汪已故未婚妻的姑姑。正当曹举棋不定之时,旧雨剪烛,胡适像一道光,恰到好处地照射过来,双双很快坠入爱河。其后胡适恋恋不舍地回到上海。此间,免不了鸿雁传书,终于在曹诚英的呼唤声中,6月8日,胡适回到杭州,24日便在湖畔烟霞洞筑下爱巢。
据《武林旧事》记载:“浙江之潮,天下之伟观也。自既望以至十八日为最盛” 而观潮的胜地,恰在海宁。1923年9月28日这一天,正值农历八月十八。静极思动的徐志摩,要在这一天,推波助澜,际会当今风流人物。
9月25日是中秋节,徐与堂弟同游西湖,因时间晚了,没去烟霞洞访胡适,第二天,径往烟霞洞,而胡适却与高梦旦一早去了花坞。27日徐志摩与胡适、陶行知约定,翌日在斜桥会合,同往海宁观潮,然后匆匆赶往上海,面邀任永叔、朱经农诸人。
陶行知这一年被推选为南京安徽公学校长。他率先在公学推行三三新学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与美国中学教育接轨。这个学制是在胡适力主下刚获通过的,陶行知用这种实际行动响应了这位安徽老乡。9月,陶行知由北京南下,先去上海商务印书馆找朱经农。他带来了《平民千字课》手稿,请时任印书馆编辑的朱经农再修改修改,不久该书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办完这件事后,陶行知便由上海来到杭州找老乡胡适。
经紧张的穿梭联络,28日,徐志摩陪同任叔永、莎菲(陈衡哲)、朱经农、莎菲的美国老师Ellery、汪精卫(任叔永代邀)一班中外名流,由上海乘看潮专车,逶迤南下,众人在斜桥下火车。车抵斜桥时,杭州一行人已等候在那里了,船上加胡适、曹诚英、陶行知等共约十人,这一帮游客,分乘两船,向杭州湾进发。这一段水路,至少十来公里,然后弃舟步行,径往观潮胜地盐官镇。
斜桥会合当儿,临近正午时分,午餐也准备齐全。于是,“大家集在一只船里用餐,十个人挤在小舱里,满满的臂膀都掉不过来。饭菜是大白肉、粉皮包头鱼、豆腐小白菜、芋艿,大家吃得很快活。我替曹女士蒸了一个大芋头,大家都笑了。”关于这一餐船宴,84年后的,当代作家洪烛,在《海燕·都市美文》上发文,别有一番描绘:“他们一边欣赏两岸风光,一边吃了一餐富有当地特色的船菜,菜谱是:小白菜芋艿、鲜菱豆腐、清炒虾仁、粉皮鲫鱼、雪菜豆板泥、水晶蹄膀、芙蓉蛋汤,胡适他们赞不绝口。”显然,在菜谱的记述上,两者略有差异,但我想洪烛一定另有资料来源吧。
说是观潮,但看潮又似乎不是这一天的重头戏,不知何故,连主人的日记,都略而不提。也许这班人,未到海边,早就心潮澎湃了吧。徐志摩说:“我原定请他们看夜潮,看后即开船到硖石,一早吃锦霞馆的羊肉面,再到俞桥去看了枫叶,再乘早车动身各分南北。后来叔永夫妇执意要回去,结果一半落北,一半上南,我被他们拉到杭州去了。过临平与曹女士看暝色里的山影,黑鳞云里隐现的初星,西天边火饰似的红霞。”
杭州原班人马回去时,多了一个徐志摩,还多了一个汪精卫。秋天恰是持螯赏菊的大好时光,他们曾一同到楼外楼吃蟹,吃蟹有讲究,汪精卫可能不善此道,徐志摩因而讥他为“大外行”。
胡适:追悼徐志摩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①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天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信,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的这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的走了”,也不忍想志摩会死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壮的了。
志摩走了,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云彩。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他常说: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们也不知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可是狂风过去之后,我们的天空变惨淡了,变寂寞了,我们才感觉我们的天上的一片最可爱的云彩被狂风卷去了,永远不回来了!
这十几天里,常有朋友到家里来谈志摩,谈起来常常有人痛哭,在别处痛哭他的,一定还不睡。志摩所以能使朋友之样哀念他,只是因为他的为人整个的只是一团同情心,只是一团爱。叶公超先生说:“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于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陈通伯先生说:“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他是我们的连素,他是粘着性的,发酵性的。在这七八年中,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吵了不少的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他才是和事老,他有无穷的同情,他总是朋友蹭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会妒忌,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
他的一生真是爱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我攀登了万仞的高冈,
荆棘扎烂了我的衣裳,
我向飘渺的云天外望——
上帝,我望不见你——
……
我在道旁见一个小孩,
活泼,秀丽,褴褛的衣衫,
他叫声“妈”,眼里亮着爱——
——上帝,他眼里有你——
(《他眼里有你》)
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面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来说明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民国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他说:“故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直指顾间事矣。……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②,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长很恳切的信去劝他。在这信里,任公提出两点: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沈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悒忄宅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1月2日信)”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为是追求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几次挫折,就会死,就会堕落。所以他以老师的资格警告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但这种反理想主义是志摩所不能承认的。他答复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第二,他也承认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创造培养出来的。他对任公说:“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汙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我今天发表这三封不曾发表过的信,因为这几封信最能表现那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徐志摩。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摩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还可以说,只有从这个观点上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为;我们必须先认清了他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方才认得清志摩的为人。
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他承认是失败。他有一首《生活》的诗,诗暗惨的可怕。
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
手扪索着冷壁的粘潮,
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
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
这魂魄,在恐怖的压迫下,
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
(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他的追求,使我们惭愧,因为我们的信心太小了,从不敢梦想他的梦想。他的失败,也应该使我们对他表示更深厚的恭敬与同情,因为偌大的世界之中,只有他有这信心,冒了绝大的危险,费了无数的麻烦,牺牲了一切平凡安逸,牺牲家庭的亲谊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试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而终于免不了惨酷的失败,也不完全是他的人生观的失败。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的信仰太单纯了,而这个世界太复杂了,他的单纯的信仰禁不起这个现实世界的摧毁;正如易卜生的诗剧Brand里的那个理想主义者,抱着他的理想,在人间处处碰钉子,碰的焦头烂额,失败而死。
然而我们的志摩“在这恐怖的压迫下”,从不叫一声“我投降了”——他从不曾完全绝望,他从不曾绝对怨恨谁。他对我们说:“你们不能更多的责备。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是好的。”(《猛虎集·自序》)是的,他不曾低头。他仍旧昂起头来做人;他做事,他总是仍旧那样热心,仍旧那样高兴。几年的挫折,失败,苦痛,似乎使他更成熟了,更可爱了。
他在苦痛之中,仍旧继续他的歌唱。他的诗作风也更成熟了。他所谓“初期的汹涌性”固然是没有了,作品也减少了;但是他的意境变深厚了,笔致变淡远了,技术和风格都更进步了。这是读《猛虎集》的人都能感觉到的。
志摩自己希望今年是他的“一个真的复活的机会”。他说:“抬起头居然又见到天了。眼睛睁开了,心也跟着开始了跳动。”我们一班朋友都替他高兴。他这几年来想用心血浇灌的花树也许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别的园地里种出了无数的可爱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他自己的歌唱有一个时代是几乎消沉了;但他的歌声引起了他的园地外无数的歌喉,嘹亮的唱,哀怨的唱,美丽的唱。这都是他的安慰,都使他高兴。
谁也想不到在这个最有希望的复活时代,他竟丢了我们走了!他的《猛虎集》里有一首咏一只黄鹂的诗,现在重读了,好像他在那里描写他自己的死,和我们对他的死的悲哀:
等候他唱,我们静着望,
怕惊了他。
但他一展翅
冲破浓密,化一朵彩雾:
飞来了,不见了,没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团火焰,一腔热情。现在难道都完了?
决不——决不——志摩最爱他自己的一首小诗,题目叫做“偶然”,在他的《卞昆冈》剧本里,在那个可爱的孩子阿明临死时,那个瞎子弹着三弦,唱着这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朋友们,志摩是走了,但他投的影子会永远留在我们心里,他放的光亮也会永远在人间,他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忘不了和我们在那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二十年,十二月,三夜(同时在北平《晨学园》发表)
①本文选自《新月》4卷1期。胡适曾与徐志摩一起创办过《现代评论》周刊、新月书店和《新月》月刊,两人有着浓厚的情谊。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所乘飞机失事遇难,12月3日,胡适怀着悲痛的心情写下了这篇追悼文章。②梁任公先生:梁启超,字卓如,号任公。
原文1931年12月3日发表于《新月》4卷1期
胡适与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吟咏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如听音乐,如赏美景,如品香茗。然而,也可在隽永中感悟哀婉的离愁。
三年后的1931年12月3日,这种离愁却写进了胡适的悼念文章中。胡适满怀深情地写道:“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的走了’。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
“永远”的徐志摩!有人说他的文名太盛,有人说他的俗名太艳。
徐志摩的文名,胡适起过锦上添花的作用;徐志摩的艳名,却被胡适认为是诗人追求自由和浪漫的表现,他对徐志摩的“自由婚姻”,有过撮合,也有过“拆离”。
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人,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19赴美国学习银行学,又于19转至英国剑桥大学研究政治经济学。
留学期间,徐志摩就对国内胡适倡导并写作新诗十分赞赏和钦佩。胡适19出版《尝试集》,徐志摩在国外读到后非常高兴。加上在剑桥受到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他也于1921年开始了诗歌创作。
1922年,徐志摩因婚姻波折和追求爱情,从剑桥辍学回国。生活对这位天才诗人来说,是“塞翁失马”。他得以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然而,胡适却深为徐志摩未能完成学业而惋惜。他多次劝告徐志摩继续完成学业。在胡适看来,如若不能系统地学习,是难以成为一流学者的。可是,徐志摩志不在此,没听胡适的劝告。
后来,胡适结识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泰戈尔的秘书恩厚后,希望恩厚能够为徐志摩再赴英国进修穿针引线,以便学成之后回国担任大学教职。面对大好机遇,徐志摩却置若罔闻,依旧没有听从胡适的意见。
胡适不以徐志摩拒绝他的好心而恼怒,还是尽最大的可能为徐志摩提供各种帮助。
1923年,徐志摩提议,在北京“聚餐会”的基础上成立“新月社”。胡适率先响应并竭力支持。这个以留学欧美的年轻知识分子为主的'、五四以来最大的以探索新诗理论与新诗创作为主的文学社团,先以《晨报副刊》为阵地,后又创办了《诗刊》周刊、《新月》月刊。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闻一多的《死水》等等,都是“新月派”的佳作。
1924年4月12日,印度诗人泰戈尔抵达上海,并先后到杭州、南京、济南等地访问。徐志摩作为泰戈尔的翻译,全程陪同。泰戈尔虽是接受邀请,为中印文化交流来华访问,但却在中国思想文化界引起了争论。“驱泰大军”一方,激颜厉色要赶他走,“保泰大军”一方,千方百计为他辩护。
如鲁迅就在杂文《骂杀与捧杀》中,讥诮泰戈尔:“……他到中国来了,开坛讲演,人们给他摆出一张琴,烧上一炉香,左有林长民,右有徐志摩,说得他好像活神仙一样,于是我们地上的青年们失望了,离开了。神仙和凡人,怎能不离开呢!”
徐志摩非常愤怒。为表示对反对泰戈尔者的抗议,他一气之下耍起了小孩脾气:罢译!胡适见此,顶替他为泰戈尔翻译,并安抚徐志摩,使得他心情归于正常。
在5月8日泰戈尔64岁寿辰的这天,中国学术界聚集在北京东单三条协和礼堂,为泰戈尔举行祝寿会,胡适以大会主席的身份主持。徐志摩、林徽音等“新月社”
同人用英语演出泰戈尔的名剧《齐德拉》,维护了中国人民在泰戈尔心目中的良好印象,也使得泰戈尔和徐志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1929年3月,泰戈尔第二次来到中国时,只住徐志摩家,称徐志摩和陆小曼“是他的儿子媳妇”。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胡适也是尽力成全。
徐志摩之父徐申如反对爱子迎娶陆小曼,不过,徐父赏识胡适和梁启超。于是,胡适专程去求徐父,直到老人家默认。但徐申如还有个条件,需要梁启超出面证婚——因为梁启超作为徐志摩的老师,对这门“亲事”也是坚决反对。胡适只得去求梁启超,直到任公答应。
梁启超在婚礼上,讲了一段空前绝后的“证婚”词:“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什么成就;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碍徐志摩的事业!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说得一对“新人”无地自容。
这时,又是胡适作为主婚人“圆场”,他打破了尴尬局面,使得婚礼恢复“喜气”。
徐志摩和陆小曼,为此感念胡适,对他以“红娘”、“恩人”、“胡大哥”称代。
徐志摩和陆小曼,这对才子佳人于1926年10月3日在上海举行了轰动一时的婚礼后,好景不长,感情就陷入危机。
陆小曼娇艳美丽,多才多艺,但是她我行我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而且她养尊处优惯了,在物资上的欲望有增无减?当他们在上海闹矛盾后,徐志摩到北京向“胡大哥”诉苦,“胡红娘”居然建议他们马上离婚!爱则合,“恩人”作伐;无爱则离,胡适力主。这就是胡适提倡的婚姻自由!徐志摩却于心不忍。当初为了陆小曼,他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现在,他不愿失去“幸”,不愿听胡适的话。
胡适也不强迫。
徐志摩为了解决经济拮据的问题,以供给陆小曼,就到北京大学任教,同时兼任女师大教授。从此,胡适家里又多了一口人,徐志摩的吃和住都在胡适家。然而,陆小曼却不愿离开上海,徐志摩只得在京沪两地来回奔走。
1931年11月上旬,徐志摩从北京南下,13日到上海同陆小曼相聚,二人却不欢而散。徐志摩到友人家挨到19日,想到“知音”林徽音要在北平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便乘机飞往北京“捧场”。谁知飞机遇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无情烈焰葬诗魂。徐志摩以他36岁的英年,化作云彩飘然而去!徐志摩遇难后,陆小曼为生活所迫,和“只有感情,没有爱情”的翁瑞午同居。
胡适认为翁瑞午是个“自负风雅的俗子”,为了“西天的云彩”的情谊,胡适要求陆小曼同翁瑞午断交。并说如果陆小曼能够同意,小曼的生活及其一切都由他负责。最后,陆小曼拒绝了胡适的要求。
胡适是我国近代著名学者,他与当时的一大批文学名人鲁迅、林徽因、徐志摩、陆小曼等都有交往。林徽因、梁思成、徐志摩三人的纠葛想必当时人尽皆知,那么胡适是怎么评价徐志摩的呢?
林徽因和胡适是什么关系
林徽因与胡适是好朋友。
不仅是林徽因,梁思成、徐志摩等人与胡适都是好朋友。胡适比林徽因年长了十多岁,无论是在辈分还是在当时的名气上,林徽因都是无法企及的。所以,林徽因在胡适面前一向都很谦和以及恭敬。但胡适一向是一个温和有礼,而又儒雅的人,不会摆架子,所以林徽因虽然是晚辈,但是他们之间一直都是以好朋友的模式相处的。在林徽因的眼中,胡适应该是一个成熟儒雅、亲切而又可以信赖的人。而胡适也确实是这样的一个人。有人曾说,哪怕胡适身处逆境,遭受磨难也总是一副从容淡定的样子,从不曾见过他失态的样子。
徐志摩、鲁迅、胡适的眼界比较
徐志摩(18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浙江海宁人,中国著名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的表兄。徐志摩出生于富裕家庭,并曾留学英国。一生追求“爱”、“自由”与“美”(胡适语),这为他带来了不少创作灵感,亦断送了他的一生。徐志摩倡导新诗格律,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徐志摩18岁时由父母安排,与15岁的张幼仪结婚,随后远赴西方求学。对徐志摩来说,这段婚姻并不美满。张幼仪远渡重洋到了英国后,才发现徐志摩在旅英期间邂逅了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后来张幼仪与徐志摩离婚。最后,林徽因却选择了梁启超之子梁思成。
1923年梁启超写了长信很恳切地劝他:“万不可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始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
志摩答复任公的信,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回信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明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平,常与朋友王赓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陆小曼聪慧活泼,是独生女,父亲陆宝曾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回国后任赋税司。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平交际场相识相爱,并谈及婚嫁。徐父执意请梁启超证婚,徐志摩求助于胡适,胡适果然把梁任公请了出来,梁任公在大庭广众之下骂徐志摩:“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作新人。”盛典举罢,徐志摩与陆小曼南下定居上海。
由于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了父亲,中断了对他的经济援助,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住的是3层楼的豪华住所,每月100银洋的租金,家里佣人众多,有司机、厨师、男仆,还有贴身丫鬟,这些巨额花费使徐志摩入不敷支。应胡适的邀请,徐志摩兼教于北京大学,为了贴补家用,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往返,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大夏大学三所大学讲课,课余还得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沉溺于跳舞、打牌、票戏等夜生活的陆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两点才起身。
1931年11月19日,因林徽因要在北平协和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欲前去捧场,于早上八时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然而,飞机在大雾中误触济南开山坠落,徐志摩罹难,死时34岁。
中国大陆人多以徐志摩诗艺见长,而愚认为最能体现徐志摩自我权衡智能抉择眼界的,当属他在80多年前对“苏联集权模式”的忠实记录和预测——徐志摩写于1925年的通讯《欧游漫录》中对途经苏联时所见所闻的记录和感想。
徐志摩途经苏联到欧洲是1925年。他从满州里上车,经西伯利亚,在莫斯科逗留三天。除了观察、聊天、看戏,徐志摩还探望了托尔斯泰的女儿,接触了一些知识分子,拜谒了列宁陵墓与契诃夫墓园。
徐志摩在西伯利亚沿途所见,“入境愈深,当地人民的苦况愈发明显”,赤塔车站上满是三四岁到五六岁向旅客要钱要吃食的小孩子,以及衣着褴褛表情漠然无所事事的成年男女。在莫斯科,“这里漂亮的奢侈的店铺是看不见了,顶多顶热闹的是吃食店,这大概也是政府经理的;但可怕是这边的市价:丝袜也卖到十五二十元一双,好些的鞋在四十元左右,橘子大的七毛五小的五毛一只;我们四个人在客栈里吃了一顿早饭连税共付了二十元;此外类推”、“我碰着一位大学教授,他的衬衣大概就是他的寝衣,他的外套,像是一个癞毛黑狗皮统……惠尔恩先生在四五年前形容莫斯科科学馆的一群科学先生们说是活像监狱里的犯人或是地狱里的饿鬼。我想他的比况一点也不过份”;知识分子家里,“我去了,他是一位教授。我开门进去的时候,他躺在他的类似‘行军床’上看书或编讲义他只穿着一件羊毛衫,肘子胸部都快烂了,满头乱发……房间像一条丝瓜,长方形的。家具有一只小木桌、一张椅子……斜对面另有一张床,墙角里有一只酒精炉,在那里出气,大约是他的饭菜……但你在屋里转身想不碰到东西不撞人已经不易了”、“托尔斯泰的大小姐究竟受优待些,我去拜会她了……她居然有两间屋子……她只说(托尔斯泰的书)差不多买不着了,不但托尔斯泰,就是屠格涅夫、陀斯妥夫斯基等一班作者的书都快灭迹了。我问她现在莫斯科还有甚么重要文学家,她说全跑了,剩下的全是不相干的……”由上述引文可见,徐志摩1925年对苏联社会现象的描写,并不是“带着有色眼镜”或“敌视苏联”,而是客观的,与罗曼·罗兰、纪德和高尔基对苏联二三十年代社会状态的描写,是相一致的。
为何徐志摩对迷倒众多中国知识人的苏联有一种特别的洞穿力?
——徐志摩一贯操守人类由自我权欲机能、自我权衡智能和自我权力体能“三位一体”化合而成的人类自我主权意志特性。
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知识社会对当时苏联的看法,其实是一种考量,它考量着每一个关注中国命运的知识人的`观念与眼界。那个年代,弥布着一种激越的“向左转”的氛围,因而知识人包括青年对苏联的认肯在当时不仅是多数,也是主流。某种意义上,它决定了未来中国的走向。但,例外也是有的,比如被人仅仅视为诗人的徐志摩,就是一个较为清醒的例外。
那时,有过这样一幅英国漫画,是讽刺苏联的。画幅上“画着用纸版剪成的工厂、学校、育儿院等等,竖在道路两边,使参观者坐着摩托车,从中间驶过”。此画的讽刺意味很明显,这一切都是表面的、假的、做给外人看的。但看过此画的鲁迅不这样看,相反他在文章中认为该画是“无耻的欺骗”。过后,鲁迅专门作文“我们不再受骗了”,批评英语世界对苏联的攻击和造谣,不但为斯大林时代的苏联辩护,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价值立场和眼光。
但如果把这幅画放在徐志摩面前,他的态度会如何?事实已无可能,鲁迅作文的1932年,徐志摩已经魂归天府。然而,这个问题如果依然提出,答案也不难索解。可以肯定,徐志摩不会认为这幅画是欺骗。
19秋徐志摩到英国,结识了英国著名作家、社会活动家韦尔斯。是年韦尔斯曾往苏俄游历,归来后用游记记写见闻。徐志摩读后,特意为之评论道:“苏俄之招待外国名人,往往事前预备,暴长掩短,类如此也。”
罗素在英国时是个基尔特社会主义者,出于对苏俄价值理念的认同,1920年,他随同英国工党代表团去苏联考察。这一去不打紧,所谓乘兴去,失望回,不但没有接受其洗礼,反而把对苏联的看法写成了批评性的《布尔什维克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徐志摩不但读过此书,同样,也为它写过评论。其中,罗素的看法在徐志摩笔下得到了呈现,徐介绍罗素所以拒绝苏联,一是以布尔什维克的方法达到共产主义,人类要付出的代价过于巨大;另一是即使付出如此代价,它所要达到的结果是否一蹴而就,也无法让人相信。就后者言,布尔什维克的理想乃是一个乌托邦。但,为了实现它,需要采用惨烈的暴力,这为罗素所惧怕。罗素是个改良主义者,他无法不反对苏俄那种流血的激进。在他看来,人类救渡的办法只能是渐进的“以和平致和平”。一旦革命,暴烈只能产生暴烈。
徐志摩这样评价苏联:“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实与那天堂中间隔着一座血海,人类得渡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
19徐志摩发表这两篇事涉苏俄的评论时,年轻得才24岁。鲁迅是远在30岁后转信社会主义的,1932年他在受骗中写《我们不再受骗了》时,已年迈五十,是晚景了,而已然被宣传所忽悠。足见偏执的鲁迅眼界与徐志摩眼界,有天壤之别。
徐志摩写下《列宁忌日——谈革命》,发表在1926年1月21日的《晨报副刊》上。这篇文章中,徐志摩全面阐述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看法,他说:“我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基于个人主义的信仰,他不相信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
不难看出,徐志摩的关于自我主权意志的
人性论是他的理论关键所在。他否认阶级,他强调人性,他认为的社会的最佳状态是“真的人的生活”——“各个人实现他可能的色香”。他这样一个视自由为理想,视人性为崇高的自由主义者,从来以张扬人性为己任,唾弃压抑、专制。如果站在人类的高度,他的理想极具存在价值,但在当时那个充满纷争、思想混乱、党派争斗的复杂社会环境中,他对个性自由的追求,显得很苍白,很奢侈,也就很难为人所接受。
1926年7月,胡适去往英国参加中英庚款委员会会议。中途,他绕道去了一趟苏联,参观了监狱、博物馆。与徐志摩接触苏联后的感想不同,胡适认为:苏联人是理想主义的政治家,他们正在做一个空前伟大的政治实验。临离开苏联时,他又意外地和中共早期理论家蔡和森见了面。两人就国内的政治问题,有所交谈。蔡和森诚恳地希望胡适“出来组织政党”,而胡适表示他是“不做政治活动的”;蔡和森希望胡适支持社会主义,而胡适表示他“不主张阶级斗争,不过可以考虑组织‘自由党’”;蔡和森认为“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政治哲学”,而胡适认为“历史自由主义倾向是渐渐扩充的,先是17、18世纪贵族阶级争自由,然后是19世纪资产阶级争自由,现在是20世纪无产阶级争自由”。随后,两人在交谈中有所争论。胡适承认,他几乎快要被蔡和森说服了。“被说服”的表现,就是胡适在离苏的火车上,真的考虑起组织一个政党的事来了。不过,他想组织的还是一个“自由党”,以此实现有计划的政治,同时实行社会主义的社会政策。
随后,胡适在报纸上公开他对苏联的新认识,他在给张慰慈的信中,明确表示:“我的感情与志摩不同。”他说:苏联“他们的理想也许有我们爱自由的人不能完全赞同的,但他们的意志的专笃;却是我们不能不十分顶礼佩服的。他们在此做一个空前的伟大政治新试验;他们理想,有计划,有绝对的信心,只此三项已足使我们愧死。”
胡适对苏联的态度使徐志摩大为惊讶。他在将胡适致他的信、致张慰慈的信一并发表在9月11日的《晨报副刊》上时,加了一段按语,直言不讳地批评胡适是“出于非逻辑的感情作用的态度”,认为:不能因为“崇拜俄国革命精神而立即跳到中国亦应得跟他们走路”,更“不赞成中国行共产制而至于抹煞俄国革命不可磨灭的精神与教训”。
比较徐志摩、胡适和鲁迅等二十世纪初叶关于“苏联模式”的精英大讨论时的观点,历史和人类文明发展史早已裁判了三人眼界的高下优劣:
徐志摩洞若观火,明察秋毫。
胡适知错能改,最终抛弃“苏联集权模式”,倾慕美国。
唯有偏执狂人鲁迅,升堂入室地见到了马恩列斯。
徐志摩陆小曼结婚 胡适送画
传闻民国时期,诗人徐志摩和名媛陆小曼结婚时,请好友北大教授胡适喝喜酒。胡适西装革履,欣然前去,还带去自己画的一张画做贺礼。画上画的是一把茶壶和一只茶杯。
陆小曼皱着娥眉看了半天,不解画中意,徐志摩笑着对她耳语了一番,她才明白过来,笑得前仰后合,在婚床上打滚。画中的茶壶当然是徐志摩,茶杯当然就是陆小曼,一把茶壶只配一只茶杯,这是说徐志摩配陆小曼。
没想到,满腹经纶的胡适,幽默起来竟然也是很让人刮目相看的。婚后,陆小曼怕徐志摩再和别人谈恋爱,所以对他说:“你不是我的茶壶,乃是我的牙刷,茶壶可以公开用的,牙刷不能公开用的!”
也是在民国,在清华大学教国文的清末探花汪鸾祥,曾因赞助戊戌政变被罢官,他却赞成多妻制。他的理由是,男子譬如茶壶,女人譬如茶杯。一把茶壶的水可以倒在若干茶杯中,但几个茶杯中的水却不可以倒在一个茶壶内,那样做,水会变混浊的。
近代诗人易顺鼎在京城宠爱女优刘喜奎,传闻他曾写诗给刘喜奎:“我愿将身化为纸,喜奎更衣能染指。我愿将身化为布,裁作喜奎护裆裤。”用现在的广告语来说就是:我愿身为卫生巾,不渗不漏护紧你;我愿身为护舒宝,让你干爽而舒服。
这多少有些恶搞,还不如一首流行歌曲中唱的:“如果你是朝霞,我愿是那小草;如果你是那片云,我愿是那小雨。终日与你相偎依,会是多么绚丽。”情纯而意浅,不至于让人想入非非。
其实,拿茶壶和茶杯来比喻男人与女人的关系,并非胡适的首创。据说最先说出这话的是民国时期的著名教授辜鸿铭。
辜鸿铭中西皆通,愤世嫉俗。据说为讽刺英国作家毛姆,他送了两首古诗给毛姆,毛姆不懂中文,后来请人翻译出来一看,原来是两首赠妓x的诗,令毛姆哭笑不得。
辜鸿铭主张男人纳妾,他的理由是男人好比茶壶,女人好比茶杯,一把茶壶配几只茶杯是很自然的事。辜鸿铭的这个说法一传出来,立刻受到当时许多北大教授的反击。
其实,那些教授们的心里大概也巴不得自己这把破茶壶能多配几只漂亮的小茶杯,才心满意足。当然,最好是温润美丽,洋溢着无限风情那种。
张爱玲也是一只弥漫着诱惑意味的茶杯,可胡兰成这把烂茶壶没珍惜她。胡兰成拥有的.茶杯太多,武汉有年轻漂亮的小周,温州有丰满妩媚的范秀美,还有一个鲜花初绽的小美女。这些茶杯,于他一个也不能少。
徐志摩跟胡兰成就不一样,他是见到一个好茶杯,就毫不犹豫地把旧茶杯扔掉。陆小曼喜欢赌博,又热衷于吸毒和按摩,哪一点都比不上张幼仪好,可因为是个新茶杯,徐志摩就小心翼翼地在掌心呵护着。
胡适为人稳重文雅,在许多人的眼里,他是个标准的好丈夫。可是,这样的人一旦花起心来,也是人间典型的情痴和情种,在美国,他有个丰满标致的外国女人,他带她回到徽州老家,试探自己的母亲。
后来,胡适又有一个女同学,还有杭州的小表妹,胡适这把破茶壶也可谓是配了几只精美的茶杯。但是,对于江冬秀这只旧茶杯,胡适一直甩不掉。
江冬秀厉害,一次她抱着儿子站在胡适面前,高高举起菜刀说,你再提离婚,我娘俩死给你看。这种阵势把胡适的脸吓得变了色,最终使出浑身解数,才哄住了这个小脚徽州女人。
从南京去台湾时,胡适唉声叹气,因为他只拿到一张船票,不知道如何将江冬秀带走。在那样的一个兵荒马乱的生死关头,胡适还能惦记着自己这把破茶壶的原配茶杯。可见,茶杯虽旧,用久了也就用顺手了,舍不得再丢掉了。
胡适与徐志摩妻子的隐秘爱情
轰轰烈烈徐志摩与陆小曼之恋是许多人熟知的,他们邂逅、相恋、结合而后诀别,他们经历了一对情人所能经历的一切欢喜与悲哀。如果说爱情有着排他性,那么情爱呢?在徐志摩、陆小曼的情爱旧事里,从零星资料的整合中,我们可以看到的,这或许并非只是两个人的激情迸发,而是穿插着陆小曼的前夫王赓、徐志摩的好友胡适。
其间发生的故事像是一个巨大的拼图,你可以将他们一点点完全起来,然后才能知晓每一角应当的所在位置。中文繁体字里的“愛”字书写虽然反复,但在传情达意上却妙于简体字——简体的爱字去掉了心,好在还有一个“友”字。
徐志摩与陆小曼:万种风情无地着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交往,用“爱得轰轰烈烈”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陆小曼的丈夫王赓时任哈尔滨警察厅长,虽不在北京,但侯门如海,徐志摩要用钱来贿赂门房(每次500元)才有可能与陆小曼见面,而陆小曼给徐志摩写情书不但要用英文,连寄信也只能自己抽空出去寄。几经波折,徐陆二人的恋情愈演愈烈,弄得满城风雨,王赓甚至还拔出枪来威胁陆小曼,但这一切都遏止不住二人的热情。
对于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郁达夫的看法颇为中肯:“他们的一段浓情,若在进步的社会里,有理解的社会里,岂不是千古的美谈?忠厚柔艳和小曼,热烈诚挚如志摩,遇合在一起,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
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举行婚礼,梁启超为证婚人,胡适为介绍人。他们的婚礼,真可以算得上是“别开生面”,梁启超作为徐志摩的老师,在婚礼上进行中引经据典地来了一通训词,训斥这一对新婚夫妇:“你们都是离过婚,重又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最后还来了一句“祝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的结婚!”
徐志摩与陆小曼结成婚姻,让曾经很看好徐志摩与林徽因的人们大跌眼镜。
胡适与陆小曼:没有爆发的四角纠纷
胡适与徐志摩是很好的朋友,据说徐志摩会把他的日记拿给胡适看,然后胡适在上面做批注。徐志摩也很了解胡适,他说,凡是胡适文章中有按语的地方都要好好考究,因为这些按语往往都是导引你往错误方向理解的,所以胡适说“知我者志摩”。
后来徐志摩到欧洲去,还托胡适照顾陆小曼,曾经想让胡适带着陆小曼到欧洲去找他,没想到胡适和陆小曼之间也擦出了一些火花,欧洲没去,倒是留下了几封陆小曼写给胡适的情书,用英文写的。
那时的“感情形势”是,陆小曼还是王赓的太太,却与徐志摩大谈恋爱,胡适又插一只脚进来。
被胡适誉为“四川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的吴虞1925年6月14日在日记写道:“立三约往开明观剧,见须生孟小冬,其拉胡琴人为盖叫天之拉胡琴者,叫座力颇佳。胡适之、卢小妹在楼上作软语,卢即新月社演《春香闹学》扮春香者,唱极佳。”卢小妹即陆小曼。值得注意的是“软语”二字,胡陆“软语”,师生关系的胡陆,“软”什么“语”?而陆小曼对于胡适这位老师,当然知他有妻,更知他和另一位情人曹诚英的关系,但仍和他过从极密,仍写信给他,说什么“别太认真,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吧。”两人关系之暧昧,昭然若揭。
当年有传言,说最初是胡适看上陆小曼,无法跟太太离婚(胡适很惧内),小曼才转而许身志摩的'。待到徐志摩和陆小曼的风流事传遍九城,而胡适又参与其事,尽力撮合,胡太太怒不可遏,一天到晚骂胡适。
有一天叶公超等人在胡家,胡太太又当着这些人的面骂胡适,骂新月的这些人:“你们都会写文章,我不会写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们这些人的真实面目写出来,你们都是两个面目的人。”刚说到这儿,胡适从楼上走下来,对太太说:“你又在乱说了。”胡太太说:“有人听我乱说我就说。你还不是一天到晚乱说。大家看胡适之怎么样,我是看你一文不值……”(叶公超《新月怀旧》)若仅仅是为徐陆的结合帮忙,胡太太再颟顸,也不至于这样骂胡适,总是此中有悖于常理的地方,才让胡太太这样大动肝火。
胡适的星星和月亮
这场“四角纠纷”没有爆发胡适那一桩,极有可能是胡适掩饰得很好。
陆小曼在胡适的生命中,是其中一颗星星而已。胡适曾赞赏说:“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所指的正是她的精彩。有文献记载:“北京外交部常常举行交际舞会,小曼是跳舞能手,假定这天舞池中没有她的倩影,几乎阖座为之不欢。中外男宾,固然为之倾倒,就是中外女宾,好像看了她也目眩神迷,欲与一言以为快。而她的举措得体,发言又温柔,仪态万方,无与伦比。”
据现存的史料,胡适是太阳,当有三个月亮,一为发妻江冬秀,二为美国女子韦莲司,三为曹诚英。学者江勇振著《星星、月亮、太阳》考证说,除了“三个月亮”之外,还有不少的星星伴在胡适的生命之中。只是,胡适善于严守和隐藏他的私隐,可是,他的月亮、星星所留下的文字和信件却逐渐出土,成为史学家所据,爆出了这位一向“感情贫瘠”、“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的胡适变成了一位情圣!
按照黄克武(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兼胡适纪念馆主任)的说法,胡适有很多女朋友,但有个基本模式,胡适在情感上放得不多、收得很快,一旦发现这些女子陷得太深、有点纠缠的时候,他马上打退堂鼓,这就是胡适,在情感上相当内敛,保守,在各种各样的文件中尽量隐藏,蒋介石说他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是有道理的,他受这种旧道德的束缚相当大。
《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里收有陆小曼给胡适的六封信,均为徐志摩去世(1931)后所写。且看这样的句子:
“我们虽然近两年来意见有些相左,可是你我之情岂能因细小的误会而有两样么?你知道我的朋友也很少,知己更不必说,我生活上若不得安逸,我又何能静心的工作呢?这是最要紧的事。你岂能不管我?我怕你心肠不能如此之忍吧!”“我同你两年来未曾有机会谈话,我这两年的环境可说坏到极点,不知者还许说我的不是,我当初本想让你永久的不明了,我还有时恨你虽爱我而不能原谅我的苦衷,与外人一样的来责罚我,可是我现在不能再让你误会我下去了,等你来了可否让我细细的表一表?因为我以后在最寂寞的岁月愿有一二人,能稍微给我些精神上的安慰。”
(来源:东北新闻网)
难别“西天的云彩”-胡适和徐志摩
如鲁迅就在杂文《骂杀与捧杀》中,讥诮泰戈尔:“……他到中国来了,开坛讲演,人们给他摆出一张琴,烧上一炉香,左有林长民,右有徐志摩,说得他好像活神仙一样,于是我们地上的青年们失望了,离开了。神仙和凡人,怎能不离开呢!”
徐志摩非常愤怒。为表示对反对泰戈尔者的抗议,他一气之下耍起了小孩脾气:罢译!胡适见此,顶替他为泰戈尔翻译,并安抚徐志摩,使得他心情归于正常。
在5月8日泰戈尔64岁寿辰的这天,中国学术界聚集在北京东单三条协和礼堂,为泰戈尔举行祝寿会,胡适以大会主席的身份主持。徐志摩、林徽音等“新月社”
同人用英语演出泰戈尔的名剧《齐德拉》,维护了中国人民在泰戈尔心目中的良好印象,也使得泰戈尔和徐志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1929年3月,泰戈尔第二次来到中国时,只住徐志摩家,称徐志摩和陆小曼“是他的儿子媳妇”。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胡适也是尽力成全。
徐志摩之父徐申如反对爱子迎娶陆小曼,不过,徐父赏识胡适和梁启超。于是,胡适专程去求徐父,直到老人家默认。但徐申如还有个条件,需要梁启超出面证婚——因为梁启超作为徐志摩的老师,对这门“亲事”也是坚决反对。胡适只得去求梁启超,直到任公答应。
梁启超在婚礼上,讲了一段空前绝后的“证婚”词:“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什么成就;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碍徐志摩的事业!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说得一对“新人”无地自容。
这时,又是胡适作为主婚人“圆场”,他打破了尴尬局面,使得婚礼恢复“喜气”。
徐志摩和陆小曼,为此感念胡适,对他以“红娘”、“恩人”、“胡大哥”称代。
徐志摩和陆小曼,这对才子佳人于1926年10月3日在上海举行了轰动一时的婚礼后,好景不长,感情就陷入危机。
陆小曼娇艳美丽,多才多艺,但是她我行我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而且她养尊处优惯了,在物资上的欲望有增无减?当他们在上海闹矛盾后,徐志摩到北京向“胡大哥”诉苦,“胡红娘”居然建议他们马上离婚!爱则合,“恩人”作伐;无爱则离,胡适力主。这就是胡适提倡的婚姻自由!徐志摩却于心不忍。当初为了陆小曼,他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现在,他不愿失去“幸”,不愿听胡适的话。
胡适也不强迫。
徐志摩为了解决经济拮据的问题,以供给陆小曼,就到北京大学任教,同时兼任女师大教授。从此,胡适家里又多了一口人,徐志摩的吃和住都在胡适家。然而,陆小曼却不愿离开上海,徐志摩只得在京沪两地来回奔走。
1931年11月上旬,徐志摩从北京南下,13日到上海同陆小曼相聚,二人却不欢而散。徐志摩到友人家挨到19日,想到“知音”林徽音要在北平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便乘机飞往北京“捧场”。谁知飞机遇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无情烈焰葬诗魂。徐志摩以他36岁的英年,化作云彩飘然而去!徐志摩遇难后,陆小曼为生活所迫,和“只有感情,没有爱情”的翁瑞午同居。
胡适认为翁瑞午是个“自负风雅的俗子”,为了“西天的云彩”的情谊,胡适要求陆小曼同翁瑞午断交。并说如果陆小曼能够同意,小曼的生活及其一切都由他负责。
千人千面,百人百性。陆小曼拒绝了胡适的要求。
(来源:凤凰网读书)
胡适(1891―1962),汉族,徽州绩溪人。原名嗣`,昵称`儿,学名洪U,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现代最有争议的学者之一。
著有《中国古代哲学史》《白话文学史》《胡适文存》《尝试集》《中国哲学史大纲》等书。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红学等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1939年还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1.宽容比自由更重要。
2.少说点空话,多做点实事。
3.身行万里半天下,眼高四海空无人。
4.无目的读书是散步而不是学习。
5.从前禅宗和尚曾说,“菩提达摩东来,只要寻一个不受人惑的人。”我这里千言万语,也只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我自己决不想牵着谁的鼻子走。我只希望尽我的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们学一点防身的本领,努力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
6.You can no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
7.要怎么收获,先那么栽。
8.也想不相思,可免相思苦。几次细思量,情愿相思苦。
9.依我看来,中国的教育,不但不能救亡,简直可以亡国。
10.为学有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
11.现在有人告诉你“牺牲你个人的自由去争取国家的自由”。可是我要告诉你“为个人争自由就是为国家争自由,争取个人的人格就是为社会争人格。真正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立起来的。”
12.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认真的做事,严肃的做人。
13.历史不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14.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15.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16.美国人来了,有面包,有自由;苏联人来了,有面包,无自由;他们来了,无面包,无自由。
17.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
18.读古人的书,一方面要知道古人聪明到怎样,一方面也要知道古人傻到怎样。
19.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
20.朋友们,在你最悲观最失望的时候,那正是你必须鼓起坚强的信心的时候。你要深信:天下没有白费的努力。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21.我受了十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的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反而损害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愿挨骂。
22.其实朋友是人造的关系,是自由选择的“人伦”,弟兄是天然的关系,是不能自由选择的“天伦”。
23.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
24.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把自己铸造成了自由独立的人格,你自然会不知足,不满意现状,敢说老实话。
25.对人事可疑处不疑,对原则不疑处存疑。
26.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
胡适:新生活
哪样的生活可以叫做新生活呢?
我想来想去,只有一句话。新生活就是有意思的生活。
你听了,必定要问我,有意思的生活又是什么样子的生活呢?
我且先说一两件实在的事情做个样子,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前天你没有事做,闲的不耐烦了,你跑到街上一个小酒店里,打了四两白干,喝完了,又要四两,再添上四两。喝的大醉了,同张大哥吵了一回嘴,几乎打起架来。后来李四哥来把你拉开,你气忿忿的又要了四两白干,喝的人事不知,幸亏李四哥把你扶回去睡了。昨儿早上,你酒醒了,大嫂子把前天的事告诉你,你懊悔的很,自己埋怨自己:“昨儿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呢?可不是糊涂吗?”
你赶上张大哥家去,作了许多揖,赔了许多不是,自己怪自己糊涂,请张大哥大量包涵。正说时,李四哥也来了,王三哥也来了。他们三缺一,要你陪他们打牌。
你坐下来,打了十二圈牌,输了一百多吊钱。你回得家来,大嫂子怪你不该赌博,你又懊悔的很,自己怪自己道:“是呵,我为什么要陪他们打牌呢?可不是糊涂吗?”
诸位,像这样子的生活,叫做糊涂生活,糊涂生活便是没有意思的生活。你做完了这种生活,回头一想,“我为什么要这样干呢?”你自己也回不出究竟为什么。
诸位,凡是自己说不出“为什么这样做‘的事,都是没有意思的生活。
反过来说,凡是自己说得出“为什么这样做”的事,都可以说是有意思的生活。
生活的“为什么”,就是生活的意思。
人同畜牲的分别,就在这个“为什么”上。你到万牲园里去看那白熊一天到晚摆来摆去不肯歇,那就是没有意思的生活。我们做了人,应该不要学那些言牲的生活。畜牲的生活只是糊涂,只是胡混,只是不晓得自己为什么如此做。一个人做的事应该件件事问得出一个()“为什么”。
我为什么要干这个?为什么不干那个?回答得出,方才可算是一个人的生活。
我们希望中国人都能做这种有意思的新生活。其实这种新生活并不十分难,只消时时刻刻问自己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不那样做,就可以渐渐的做到我们所说的新生活了。
诸位,千万不要说“为什么”这三个字是很容易的小事。你打今天起,每做一件事,便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不把辫子剪了?为什么不把大姑娘的小脚放了?
为什么大嫂子脸上搽那么多的脂粉?为什么出棺材要用那么多叫化子?为什么娶媳妇也要用那么多叫化子?为什么骂人要骂他的爹妈?为什么这个?为什么那个?――你试办一两天,你就会觉得这三个字的趣味真是无穷无尽,这三个字的功用也无穷无尽。
诸位,我们恭恭敬敬的请你们来试试这种新生活。
我的母亲分析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这篇文章是作者中年(40岁)时对自己人生历程的一段回顾,写了自己童年至少年时代如何在母亲的严格要求和深情关爱下成长的几件事。作者写童年,写母亲,饱含深情,而行文又极其自然、质朴,很好地表现了母亲那无比深挚的爱子之情和优秀的性格品质,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怀念和敬爱。全文的行文结构、内容组织大体是这样的:
先写自己童年的身体、性格特点,同时也表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念和惋惜之情(第1~4段)。
开头写道:“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这两句交代了自己性格的主要成因──来自自身的原因和母亲的原因。正是这两个原因,养成了“我总是文绉绉的”性格。在这样的性格的基础上,再加上“社会环境”对我的认同和期望,更加强化了我要“装成先生的样子”。文中写道:“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 ‘野’了。”其中写了一件“掷铜钱”的事,很好地表现了孩童在受到大人调侃时的心理反应。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用了“野蛮”这个词,并无贬意,“野蛮的孩子”主要是指那些身体强健、敢于淘气、能在游戏中冒险的孩子。
第2段,写自己爱学习的性格和儿时最活泼的游戏。这一段,通过具体的几件小事,既写出了自己爱学习的性格,也写出了孩童时代对游戏的向往。这一段突出表现了对儿童游戏的追念和缺少儿童游戏生活的惋惜。
第3段,主要写作者两次失去了“发展的机会”。一次是在族长们的反对下失掉了学音乐的机会;一次是在“大骂”、“撕毁”的遭遇中“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写这两件事,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叹惋之情,是否也透出一点“关于一个人孩提时代的教育与他未来发展关系”的思考?作者写失掉音乐和做画家的机会,是以教育家的视角来写的。细想起来,耐人寻味,对今天的教育也应该有所启迪。
全文用3段文字写童年的性格特点和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往事,突出表现的是,在九年的孩童生活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看文章)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交代了这些内容之后,作者笔锋一转,但又水到渠成地把“母亲”推到了文章的中心:“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文章的主体部分写母亲(第5~8段),写母亲对我“教之严”、“爱之慈”,写母亲在痛苦的生活处境中“当家”的艰难,写母亲“气量大,性子好”,仁慈,温和,但又不缺乏“刚气”。总的来说,是写母亲对我直接的教育和对我在做人方面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
1.母亲对我“教之严”“爱之慈”。“每天天刚亮,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待“我”清醒之后,“对我说昨天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在母亲的严格管教下,“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如果说母亲对我学习的督促是非常严格的,而在做人方面的管教则近乎严厉了,而她对孩子的严厉的管教,自有自己的方法,“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这就保护了孩子的自尊心。而且,行罚时,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因为,她处罚孩子,惟一的目的就是对孩子有所惩戒,叫孩子有所反省,而“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实际上,“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这一句也是为下文安排了伏笔。
写母亲对儿子的“严”和“爱”,不仅有简明的叙述,而且有生活中具体的事例。母亲听了“我”一句轻薄的话,“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不许我上床去睡”以及“用舌头舔我的病眼”两件事,充分表现了“我的母亲”既是“严师”,又是“慈母”。
2.母亲在“当家”的艰难处境中所表现出的宽容隐忍、仁慈温和的性格品质。这些方面的性格品质,都是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1)除夕时,不仅要“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而且最为烦难的是还要打发大哥因吸鸦片、赌博而招致的一大群债主,因为是新年,母亲“从不骂他一句”,“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作者写道:“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这似是一笔带过的交代,但深想一下,母亲做得多么不易!(3)大嫂和二嫂斗气,摆脸色,打骂孩子来出气,对此,母亲是“忍”和“让”,“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而她的“法子”,既不是说清楚,也不是争胜负,而是“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地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刚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这是一位心地清明、是非分明、情感丰富的女性,也是一位忍辱负重、仁爱宽厚的女性。这种隐忍和善良,能惊天地,泣鬼神,难怪在这样的哭声中,总有一位嫂子端来热茶,劝一会── 这来劝母亲的正是近来怄气的那个,并且换得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的日子。
3.写母亲“很有刚气”的一面。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但“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一个“无正业的浪人”五叔,“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母亲“气得大哭”,“当面质问”,“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从平常看来,这算不上多大的人格的侮辱,但作为一名年轻的寡妇,在当时来说就大有捍卫名节的必要,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对于晚辈们妯娌之间的怄气,实在忍不住了,她也只是“声音很低”地哭,而为这件看起来很小的事却“气得大哭”了。
最后一段,写母亲对自己深远的影响。作者写道:“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这一段里,作者尽管写了母亲对自己的影响之大,但用词极为谦逊,讲究分寸。40岁的胡适,已是大学者和文化名人了,但他说“混”了二十多年。有幸和胡适交往,或读过他传记的人,都会感觉到他的“好脾气”“待人接物的和气”、“宽恕人、体谅人”的美好品质。但作者在说到自己的“美德”时,却极为低调。用了“如果”“学得”“一丝一毫”“一点点”等限制词,体现了谦谦君子风度。文风,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一个人做人的态度风格,而这一点正是受了母亲潜移默化的影响。
全文毫无夸饰之辞,直白,坦诚,仿佛是与知心朋友话往事,拉家常,听凭心泉自然流淌。但细细品读起来,文中还是有艺术技巧可寻的,比如,文中的对比是非常鲜明的,母亲对我要求极其严格,而待人又极其宽容;对大哥大嫂二嫂极为和善、忍让,而涉及自己的人格,又非常认真,毫不马虎,等等。
二、问题研究
1.课文标题为“我的母亲”,而文章前三段只有一句提及母亲,而其他内容似与“母亲”无关,这是为什么?
文章前三段写作者的性格特点和童年生活,一方面写出了自己童年的爱好、快乐,另一方面也写出儿童好玩的天性;既写了童年生活的单调和失落,也写出环境与教育对一个人性格的养成所起的奠基作用。总的来说,作者在前三段想表明,他的童年生活,除了看书之外,是贫乏的,是有缺憾的,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是母亲“给了我做人的训练”,这不仅弥足珍贵、铭记永久,而且影响巨大。这样看来,前三段实在不是闲笔,不仅为写母亲起到很好的铺垫作用,而且与文末相呼应。另一原因是,这篇课文选自《四十自述》,写母亲同时也是写自己人生成长道路上的一段历程,或者说,是把母亲作为人生成长道路上的第—位“恩师”来写的,所以开头写了较多自己童年的经历。
2.阅读这篇文章,我们不仅会为作者母亲美好的性格品质所感动,而且也被作者渗透在字里行间的对母亲的爱戴、感激之情所感染。但文中极少有直接抒情的句子,作者的情感是如何体现的?
对此,大体可从两个方面来探讨:①文章质朴、真切的叙述语言和自然流畅的结构与作者真挚、发自内心的情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如,有些语句就饱醮感情:“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等等。②作者是用童年的视角来回忆童年往事,毫无成人的姿态,亦无学者的深沉,如实道来,真诚倾吐,甚至可以说,作者是掏出“心灵”来写母亲的,全文自然而然地洋溢着作者对母亲的敬爱之情。
练习说明
一、通读课文,完成下面各题。
1.课文写了母亲哪几件事?表现了母亲什么品性?
2.作者主要写母亲是他的恩师,为什么除了写母亲怎样训导之外,还用更多的笔墨写她与家人相处的情形?
3.试对作者母亲为人、教子的方式发表一点评论。
设置这三道小题是为了帮助学生读懂课文,对课文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且这三小题是逐层深入的。第1小题,主要是帮助学生理解全文内容;第2小题主要是帮助学生理解文中的深层内涵和写作方法;第3小题是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有所拓展,让学生对学过的课文有所感悟,有所思考。
1.概括地说,写了母亲三个方面的事:一是对我的管教;二是作为当家的后母如何处理家庭的难事和矛盾;三是如何对待他人对自己人格的侮辱。具体说来,写对我的管教,主要写了学习上的督促和做人上的训导。在学习方面,天刚亮时,她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在做人方面,除了写每天早晨对我的教育外,重点写了我因说了一句轻薄的话而受到的重重责罚。写母亲对我的管教,表现了母亲对我既严格又慈祥,即她“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写母亲作为当家的后母当家之难,主要写了三件事:(1)如何在除夕之夜对付败家子大哥的债主。通过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宽容的度量和善良的品性;(2)如何与我的大嫂、二嫂相处和如何对待她们妯娌之间的矛盾。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容忍、温和的性格。(3)写母亲受了人格上的侮辱非常生气,直到叫那个说了不负责任的话的五叔当面认错赔罪才罢休。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刚气”的一面。
2.在本文中,除了写母亲怎样训导之外,还用较多的笔墨写她与家人相处的情形。这看似游离“母亲是我的恩师”的主旨,其实不然。我们常说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这主要不是体现在母亲如何“教导”上,而更多地体现在母亲平时怎样待人接物对自己的影响上。因此,可以说,写母亲与家人相处的情形,同样也是在写“母亲是我的恩师”,写她以身示范对我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也就是不仅写了母亲对“我”的“言教”,更写了母亲对我的“身教”。
3.关于对作者母亲为人、教子的方式的看法,可以见仁见智,但总的来说应该是有教育意义的。作者母亲为人方面,主要是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和睦仁慈;而在教子方面,主要表现为严格,有时过于严厉。这是由于旧社会的妇女把“相夫教子”作为“天职”和美德。而对于作者母亲来说,深感教子的责任更加重大。她所敬重的丈夫过早地去世,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全部落在自己身上,同时孩子是她精神生活的全部,也是她对未来生活的全部寄托,还有如何才能对得住她去世的丈夫,等等。正是这诸多原因,她容不得孩子有一点坏毛病,生怕他不争气。所以,她对孩子的教育格外深细而严格。
二、结合上下文,品味下面语句中划线词语的分寸感。
1.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看文章)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
2.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
3.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设置本题是希望学生通过关键词语的品味,来进一步把握自传的语体特点。
1.用“不能不”双重否定,表达了作者对“打了一点底子”的肯定,但“不能不”这一能愿动词的双重否定表达一种主观上的肯定,因而有主观认为之意,这样既表明了态度,又不显得断然和绝对。
2.说自己“混”了二十多年,表现了作者谦逊的态度。尽管作者当时已是文化名人,而且这一“混”字与下句“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有暗接之妙。“我”在人海里“混”,应该有人来管束“我”,但却没有,表达了作者远离母亲之后对母亲的怀想;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我”还能在人海里“混”了二十多年,说明了母亲给“我”的教益是多么大。
3.事实上,作者的“好脾气”“待人接物的和气”“宽恕人”“体谅人”的性格品德是有口皆碑的,但是在说到这些美德时,前面都加了“如果”这一表假设的词语,意在表明只是一种假设,而不是自己已经具备了这些美德,表现了作者不溢美、不自夸的品格,同时也非常符合自传的语体特点。
三、文章结尾写道:“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这“极大极深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你在哪些方面深受自己母亲影响呢?回忆一下,并与同学交流,然后写一个片段。
设置本题主要是让学生联系生活,学会反思,获得教益,并通过这一练习训练学生的口语交际和书面表达能力。
这“极大极深的影响”正如作者自道:学得了好脾气,学得了待人接物的和气,能宽恕人,体谅人,以及在学习上勤奋、守时和做人上能反省“吾身”。其中主要是如何做人方面,母亲让作者养成了宽容、善待、体谅的品性。
教学建议
一、学习本文之前最好指导学生阅读有关胡适的传记,把课堂教学与学生的课外阅读结合起来。
二、本文写的是“我的母亲”,这是能够引起学生共鸣的话题。尽管时代不同,“母亲”形象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是每个时代都相通的。所以,教学本文,要适当联系学生生活,让学生获得体验。
三、作者的母亲,是旧社会传统的“母亲形象”的代表,她的美好品德即便是在今天仍有教育价值,但也有与新时代女性不相吻合的种种成分。这可以让学生展开讨论。
有关资料
一、作者简介
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字适之。笔名有天风、藏晖、铁儿等。安徽绩溪人。幼年在私塾学习。14岁到上海求学。1910年赴美留学。初学农学,后攻读哲学、文学。191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回国。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党政府驻美国大使等职务。1962年在台湾病逝。他早年积极提倡白话文,对新文化运动、新文学革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917年1月,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了文学上的“八不主义”。后又发表了《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等,在当时都有较大的积极意义。他还是新诗的倡导者和实践者。1920年出版第一部新诗集《尝试集》。1922年创办《努力周刊》和《读书杂志》,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反对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后又出版《国学季刊》和《现代评论》。1926年游历欧美,在各国讲学。1928年与徐志摩等出版《新月》月刊。晚年致力于《水经注》版本的考证。主要著作还有:《胡适文存》《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戴东原的哲学》等。
(选自《中国现代文学辞典》,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二、胡适的母亲(易竹贤)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
出上庄,过杨林桥,东北行十里许,即到中屯。顺弟的父亲是村里的农民,名叫冯振爽,小名金灶。青年时参加过太平军,随军里的裁缝学得一手好裁缝手艺。他平日勤耕苦作,农闲时便给人家做衣裳什物,为人勤俭正直,人称金灶官。
金灶的妻子第一胎生下个女儿。在旧社会,重男轻女,女孩子是不受欢迎的,而且农家更特别希望有劳动力。因此,金灶给女儿取名“顺弟”,即含着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吉利意思。果然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以后又接连生了两个女儿。一家六口,生活虽然艰难,却也和睦亲爱,自有一种天然纯朴的快乐。
但冯金灶心里总压着一块石头。祖上传下来的老屋,在太平天国那几年的战火里毁坏了。他发誓要重振家业,在那老屋的地基上建造一栋更大更讲究的新屋。然而谈何容易!金灶夫妇苦做省吃,木料砖瓦还是一点也没有着落,没有钱!
顺弟年齿渐长,懂事也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早。她长得──
圆圆的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得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
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也贤慧,最得父母钟爱,村里人都说金灶修得了个好女儿。顺弟也很体贴父母。望着父亲梦想新屋而忧愁的面孔,她常恨自己不是个男子,不能帮助父亲劳动,赚钱,建新屋。
顺弟16岁的这年春天,上庄的星五嫂来到中屯金灶家,给顺弟说媒,说的便是她家的大侄儿,人称“三先生”的胡传。
这一年,胡传已经48岁了。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儿女都已长大。他在外边做官,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续娶个填房。
金灶夫妇听了星五嫂的来意,当下心里为难。一来,怕攀不上做官人家,将来反让旁人笑话;二来,三先生比顺弟大32岁,又是填房,怕女儿不愿意;三来呢,三先生已有一大堆儿女,大女儿大儿子都比顺弟大好几岁,这样人家的晚娘不容易做,怕害了女儿一辈子。因此,金灶便对星五嫂说,这件事须同女儿商量,把媒人打发走了。
晚饭后,金灶夫妇把上庄三先生要娶填房,星五嫂来说媒的事,对女儿说知。又说,做父母的也心里为难,要女儿自己拿定主意。顺弟听了,低着头,半晌不肯开口,但心里却在紧张活动。三先生她是见过的,人家都说是好人。她想,做填房,可以多要聘金;前妻儿女多,又是做官人家,聘金财礼应该会更好看些。这是她报答父母的好机会,可以帮助父亲建起他一生梦想的新屋。于是,顺弟暗暗下了决心,应承了。
八字开过去了,与胡传的八字合过了;礼单送过来了;二月订亲,三月迎娶,农家姑娘冯顺弟,便变成了上庄胡传家的官太太。中屯冯家也造起了一栋新屋。
婚后的第二年,胡传便把冯顺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不过那时还不叫“胡适”,而叫“儿”。他是胡传最小的儿子,顺弟惟一亲生的一点骨血。
小儿出世后刚满90天,胡传被调往台湾供职。到一八九三年春天,冯顺弟便带着一家子,抱着小儿,去台湾投亲,在胡传做官的台南和台东,度过了将近两年的很快乐的团居生活。那时已年过50岁的胡传,在公务之暇,剪一些红纸方笺,用毛笔端端正正写上楷字,教年仅20的冯顺弟认字。他们两人又一起教刚过两岁的小儿也开始咿哑识字,父亲当教师,母亲既是学生又兼助教。这老夫少妻稚子三口,享受到了人间最神圣的天伦之乐。到离开台湾时,母亲认了近千字,小儿也认了七百多字。
幸福是那样短暂,瞬息即逝,悲痛却来得那样突然,沉重。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绩溪故乡不久,就传来了他父亲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这家庭的巨变和不幸,在胡适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最初的记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
胡适的母亲遭到这般沉重的打击,当时还只有22岁多两个月零17天,虚龄也只23岁!她在人生的途路上还刚刚迈开几步,刚刚尝到一点生活的甜蜜,便青年丧夫,做了寡妇,这是一个中国妇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诚如她的儿子所说,“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这23年间,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个亲人:
1904年 三子胡洪死。
1905年 父冯振爽死。
1909年 妹冯玉英死。
弟冯诚厚死。
1915年 长女胡大菊死。
长子胡洪骏死。
1917年 长孙胡思明死。
年纪轻轻的弟妹儿孙,这样接连死去,不断折磨着冯顺弟的精神和肉体。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状最为惨苦。中屯流行血吸虫病。她的弟弟诚厚,幼习药业,农忙时回家种田,感染上血吸虫病。玉英妹死后不久,诚厚的病势转重,腹胀不消,又不忍让年老的母亲知道,便到上庄姐姐家来治病。胡适的母亲服侍汤药,夜不解衣。诚厚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她恐怕弟弟有个三长两短,老母亲的暮年就更难堪了。听乡间传说割股可以疗病,一天夜里,她便焚香祷告天地,用快刀从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块肉来,煎在药里。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将肉烤焦,夹在锅巴中,让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诚,但和愚昧相结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诚厚终于抛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儿女,撒手而逝,只给人世间又增添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顺弟怎能不十分悲恸呢!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长而痛苦,她居然熬过来了!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就因为有她亲生的一点骨血──她惟一的儿子胡适。只因为这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儿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为了这点骨血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献出自己的一切,并挣扎着熬过了23年!
儿子的将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她具体不知道,只是希望儿子学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她常对儿子述说他父亲的种种好处,叮咛说:
“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
尽管她和丈夫只过了六年三个月零21天,她对胡传的思想事业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诚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爱她的丈夫,可以说是一个丈夫至上主义者。胡传亲手写的那些红纸方字,她也终生保存着,视为她与丈夫、儿子三人“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在她的心里,丈夫胡传简直成了一尊崇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诚唠叨的述说与叮咛,逐步在儿子的心里也树起了这尊偶像。
为了儿子的将来,她管教很严。她没有读过书,却千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送儿子读书。绩溪上庄一带,蒙馆学金很低,每个学生每年一般只送两块银元。先生教起书来自然也不肯尽心,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还动辄施以体罚。这样,学生学起来没兴趣,便常常逃学。胡适的母亲却与众不同,舍得在学金上下本钱。据胡适回忆说:
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六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十二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因此一着,先生便对胡适另眼相看,特别优待,认真地为他讲书,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讲得清清楚楚。这使胡适得到莫大的好处。他后来回忆说,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正是他的母亲增加学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
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选自《胡适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 粗读胡适
★ 胡适著名演讲
★ 胡适经典语录名言
★ 毕业赠言胡适
★ 胡适母亲颁奖词
★ 徐志摩经典语录
★ 徐志摩短诗
★ 徐志摩诗歌集
★ 徐志摩经典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