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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去福州路的上海书城看书。也就是在那里我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给深深的吸引了,所以我把此书一股脑地全读完了,读完了还爱不释手的接着重读。从此我成了福尔摩斯迷,而此书的作者也成了我的偶像。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英国人。先学医,后弃医从文,开始了自己侦探小说写作生涯。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于世。
小说中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福尔摩斯也成了神探与智慧的代名词。这位口衔烟斗的神探,在离奇的案件中,用冷静的思考、敏锐的观察、智慧的推理,使他与他的搭档华生完成了一件又一件棘手的案件。说实在的,由于作者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生动逼真的人物形象,在我读完这套书后,就以为在英国历史上真的有那么一位传奇的人物存在。就因为受这套书的影响,如今的我正在好好地、努力地学习,立志长大了一定要去英国的伦敦大学深造。这样的话,就可以近距离感受作者笔下的人物福尔摩斯所生活的地方。
作者可能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会成为一部不朽的传世作品。一百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风靡全球,倍受读者喜爱,是一部人人都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由此可见,作者的笔下的人物已经深入人心,其影响之深远。否则今天的我,不可能看到这部著作。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时,我发现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办案时勤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确,我的观点很快的就从书中就得到了证实:因为他每次破案时几乎会用上一些表示“看”的词如:观察、端详、窥视、盯、瞄……。曾经有位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观察对于儿童之必不可少,正如阳光、水分、空气对于植物之必不可少一样。在这里观察是智慧最重要的能源。”确实如此,在生活中处处都需要勤于观察和思考。而这种习惯的养成将会给我们的学习带来莫大的好处与收益。我会向阿瑟?柯南?道尔和他笔下的人物福尔摩斯学习的。也正是从他和“他”的身上。
早就传闻《福尔摩斯探案集》出格都雅,于是本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段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做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制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神机妙算,沉着沉着,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瑰异的探案故事、扣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此中的一个案例惹起了我想要论述的,它的情节与众不同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即是《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本人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好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曲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初发觉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承继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礼拜,他的父亲正在去拜访伴侣的途中也瑰异的死了。最初年轻人承继了这份遗产,起头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惊骇,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正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详尽的察看力令我赞赏。有如许一个细节,其时正值旱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按照粘正在他鞋尖的土壤,精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处所。正在查询拜访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沉点,他环绕着信展开查询拜访,最初他按照“3K”推理出取“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相关,他们经常掳掠,而且正在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异的物体……最初福尔摩斯凭仗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灵敏的察看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收获颇丰,晓得了干事要沉着沉着,要悉心地察看。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碰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沉着时,便静下心来,终究从标题问题中寻找到了冲破口,颠末一步一步严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只以情节跌荡放诞、扣弦的故工作节令人着迷,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取超强的察看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正在于堆集,伶俐正在于勤恳。我想福尔摩斯的不凡,正在于他常日的勤恳,他一曲正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程序大小晓得凶手的春秋,通过刮痕能够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千丝万缕都成了他破案的环节。可见他察看和推理能力是何等强大。因此他才会正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小我认实进修。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译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译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译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但每一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启发,正所谓苏轼说得“百读不厌将其烦”,让我无法自拔这一个又一个的案子中。
这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于1859年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1930年去世,他和鲁迅先生一样都是弃医从文。他给人们留下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人物——福尔摩斯。1891年7月,柯南道尔先出作《血字的研究》闻名于世,柯南道尔创作了《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分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结核》、《歪唇男人》等。这些故事引起公众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柯南道尔也因此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
《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血字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这些系列每一个故事有悲伤的,有喜剧的,还有惊悚的。每一个故事都引人入胜,让人好像在故事中一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也让我认识福尔摩斯这个人,在人们心中他已是勇敢,智慧的化身。在故事中他是一个侦探因《血字的研究》一案闻名于世,成为当时英国伦敦名声远扬的侦探。在之前他结交华生医生与他一作文起破案。福尔摩斯他没有博士一般的头脑,但在地理学,生物学,化学都是他的强项。令我佩服的是他那惊人的推理能力,在每一章中他总会在一点微小的细节中发现许多事。在他的案子中他不会向警察一样只会从一点来判断凶手,他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事物,他以他那聪明的头脑打破一件又一件案子,给予一次又一次坏人沉痛的打击。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有许多的细节描写,每一个案子里都会有细节描写,让我在读时就像当时我在当中一样,沉迷在其中,无法自拔,那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子触碰着我的心弦。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怎样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书中福尔摩斯判案都不放每一个细节,我们也要学习。
福尔摩斯说过:“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出发点。”再看看今天,有许多新闻从事人员为了名利虚假新闻,昧良心说话,对不起人民。让我敬佩不是福尔摩斯案子的社会意义,让我看重的是福尔摩斯那惊人推理能力和对工作的无限热忱。虽然福尔摩斯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他的名字是没有人忘掉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福尔摩斯那形象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不屈不挠的精神会一直激励我不断地克服困难,走向成功。
记得初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书中 环环相扣、跌宕起伏的 情节深深的吸引着我。不禁令我”拿得起,放不下“,一看就看了整整一下午。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人般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绿玉皇冠》等故事中的案件在他的推理之下层层推进,顺藤摸瓜,最终接近了案件的中心,一举破案,令人恍然大悟,拍案叫绝。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神探的代名词。然而,他是怎样做到这些的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他拥有比常人更加敏锐的观察力。在探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从不漏掉任何一个线索:脚印、泥土、烟灰……
因为有了观察力,福尔摩斯侦破了许多案件;因为有了观察力,福尔摩斯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因为有了观察力。我们才能发现更多别人发现不了的东西;因为有了观察力,我们才能发现更多的问题,才能解决更多的问题。
据调查发现,现代社会中知识更新一次只要三年。美国科学家詹姆斯 ? 丁博士曾经说过:我们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20 世纪70 年代到 年这30 年的识总量,相当于过去1700 年知识的总和。而且今后知识总量的增加速度将会越来越快。我们必须不断观察,不断思考,不断充实自己,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如果我们仅仅依靠现有的知识,而不去自己观察思考的话,不过几年就会被时代远远地抛在后面。
沈括是我国北宋的著名科学家、政治家。当他读到”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时,十分疑惑。后来,他通过观察发现山上的温度比上下要低很多,所以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晚。他通过观察,思考解决了问题。
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如果想要进步,如果想要成功,唯一的方法便是多观察,多思考;多提出问题,多解决问题。在未来,真正的”文盲“已经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但是,会学习的标准又是什么?怎样才能算是会学习?我觉得就是会自主学习,不断观察,不断完善自己。
福尔摩斯应该怎么也料不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位中学生会在他身上学到这么多吧。
福尔摩斯观后感800字1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福尔摩斯观后感800字2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下去。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福尔摩斯观后感800字3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观后感800字4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__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福尔摩斯观后感800字5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可遇不可求的知己。福尔摩斯是小说中的天才,是一个神探,几乎有着各个领域的学识,超乎常人的逻辑思维和卓越的演绎推理,这一切的一切铸就了他的成功,也造成了他的孤单。因为优秀导致了他的骄傲,目空一切,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够被他放在心上的。为了排遣孤单,他选择用吸毒来解脱精神的束缚;因为孤单,他染上了生活中的许多陋习……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的苦衷?千金易寻,知己难求。寂寞路漫漫,天下之大,福尔摩斯的知己真的就不能找到吗?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因为知己,我们改变了许多,漫漫人生,不为知己还能为谁?你又能拥有几个知己呢?生活因你而风光无限,谁可曾读懂过你,谁又曾体谅过你,还有谁能够给你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福尔摩斯观后感800字6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个人观后感800字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妈妈都迷上了一个烧脑的“游戏”——看推理小说。爸爸最喜欢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妈妈只要一拿起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书就爱不释手。推理小说真有那么大的魔力?爸爸见我也有兴趣,强烈推荐我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可侦探的脑子已经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心思之缜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几天后的早晨,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墙上有同样的字迹,床头放着一个药盒。两起案件,扑索迷离,别的侦探忙得晕头转向,唯一解开迷团的侦探差点抓错人。这也更衬得福尔摩斯机智过人。他用结婚戒指失物招领,报童寻人等巧妙的方法,成功地抓到杀人凶手。原来凶手“候波”的未婚妻被迫嫁给了当地的族长,伤心过度而死。岳父也在逃跑过程中被杀害了。候波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没有屈服,坚持十几年如一日,追遍两大洲报了杀妻杀父之仇,自己却因劳累过度,在接受法律制裁前因癌细胞扩散而死。候波杀人固然犯法,但事出有因,他的执着和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犯案与破案步步惊心,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带着一点点难能可贵的真情,不得不为作者匠心独具点赞。
福尔摩斯真是我心中的男神。他遇到案件观察入微,遇到变卦临危不乱。在他眼里,一个脚印,一个药盒,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线索,会说话会传达消息。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福尔摩斯拥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做梦都想有像他那样的“火眼金睛”,也能帮助警察叔叔破案,做威武的小神探。读后感·可是怎么才能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本领呢?是天生就有的吗?不是!书中说,福尔摩斯非常喜欢学习,而且学一样精一样。其实就是这股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福尔摩斯才成了“破案天才”。
反观自己,不禁冷汗直流。记得昨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的队徽找不到了。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怎么办呢?先去找爸爸帮忙。谁知爸爸正在照顾妹妹,腾不出空来,打发我自己再找。我手忙脚乱地翻箱倒柜,也不见队徽的踪影,难道长翅膀飞了吗?我犹豫了好一会儿,只好忐忑不安地再去找爸爸。爸爸无奈地摇摇头,让我先想想最后一次见到是在哪里,什么时间,再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一个个地排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队徽。多简单的一件事啊!如果我能再仔细一点,也许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了。我以后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多学习多观察,成为小“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精彩!我还想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着福尔摩斯在推理的世界里畅游。
福尔摩斯2优秀观后感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从电影院中走了出来,回想着刚才看过的电影——《福尔摩斯2》,作文 观《福尔摩斯2》有感。里面精彩的情节令我沉浸于其中,并回味无穷。这部电影情节曲折,生动有趣,使我不得不佩服导演的智慧。
比如在罪犯把炸弹安装好时,福尔摩斯立刻冲向了剧院,而且那个罪犯也藏在剧院中,我想大家一定会认为炸弹在剧院中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福尔摩斯其实是向剧院旁的酒店冲去,炸弹原来装在酒店里!我们这才恍然大悟。但导演最有创意的一笔我认为是在结尾的时候,福尔摩斯表面上和反派头目同归于尽,他的助手华生在打字机上敲下了“THE END”便走出了房间,但到这里电影还未结束。
等华生走出房间后,实际上并没死的福尔摩斯偷偷地跑到了打字机前敲下了一个问号,于是纸上的字变成了“THE END?”意思和原来完全相反,为他的续集埋下了伏笔,可谓是点睛之笔!这部电影不仅导演智慧出众,演员演技也十分出色,神态,动作都十分形象。就拿演福尔摩斯的演员来说吧,当炸弹被装好的时候,他那紧张的表情把我们的心提了起来。
当炸弹被拆除后,他那如释重负的神态让我们也放下了心,观后感《作文 观《福尔摩斯2》有感》。当他被人追杀时咬牙飞奔,子弹从他紧皱的眉毛旁擦过,我手中的爆米花都被我捏碎了我还不知道。还有他伪装成功后滑稽的一笑,也令全场观众哈哈大笑。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有了许多感想。我原来印象中的福尔摩斯是带着鸭舌帽,嘴里叼着一个青灰色的石楠烟斗,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但电影中的福尔摩斯却令我大失所望,他几乎只满足我印象中的一点——是个男子。他头发乱得一团糟,就像被小孩砸乱的鸟窝一样,竟然连烟斗都不叼,直接抽起了雪茄!
风衣更不用说了,还穿起了老掉牙的'毛衣。我印象中福尔摩斯的帅气形象轰然倒塌。除了这一点,我还是比较欣赏他的作风的。他那刚正不阿,不想邪恶屈服的精神令我佩服,尤其是他那句激动人心的“如果能确切的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接受死亡。”令我心潮起伏。
一天,老师布置了一些课余作业。下课后,同学们都在课室里里做作业,突然,小梅大叫一声:“呀,我的笔呢?”这时,我想:这次,是我大显身手的机会了,我要让“小偷”见识一下我的厉害。我走过去,对小梅说:“小梅,你不用着急,我帮你找。你告诉我,你的笔是怎样的。”说完,我拿来纸和笔,他说我记。“完成!等我的好消息吧。”
放学后,我跟踪着一个“嫌疑人”——小强,因为他经常偷我的东西。突然,他摘一个垃圾桶前停了下来,把一条长长的东西丢进去,就走了。我想:这肯定是小梅的笔。说完,我马上走过去,把那条长长的东西拿出来,原来是一条棍子,我垂头丧气,心想:难道作案人不是他?不行,还得观察一段时间。
下午上课时,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小强手中的笔,再看看我手中的记录,想:他那支笔,不正是像小梅说的那样吗?
我马上跑到小强面前,问:“快说!小梅的笔是不是你偷的?”
小强一愣,吞吞吐吐地说:“你……你什么时候,看……看见我偷他的东……东西啦?”
“小梅说她的笔头有点破,这不是证据吗?”
“这……这笔是我妈买的,是我自己弄破的。”
“小梅还说,笔里面有自己的名字,可我没见过,你打开让大伙看看。”
“快打开呀!”大伙说。
小强没办法,只好把笔打开。一看,果然有小梅的名字。
“快把笔还给小梅。”“是啊!是啊!快道歉!”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说。
小强低着头、红着脸,把笔还给了小梅。
下课后,同学们纷纷说:“好样的。”还有的给我起了个的化名——小福尔摩斯。我听了,心里甜滋滋的。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查、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识别140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人侦探,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福尔摩斯虽然头戴理性的光环,但伴随着成功与失败,他时而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和坚毅在他破案的过程中被渲染得淋漓尽致。似乎没有什么难题能让他束手无策,超乎普通人物之上。
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介绍了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从这张简表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他可以对与自己行业无关的知识一无所知,也可以对于自己行业有关的知识游刃有余。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地解开谜题,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书,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我曾经为书哭过、笑过;我曾经为书伤心过、收获过。这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要“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于是,我总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看,这就是书的魔力。是读书给了我知识,是读书给了我乐趣,是读书给了我力量。我离不开书,当我寂寞时,常常让书来充实自己;将心中的苦、乐、悲、喜融入书中。我与书结下了不解情缘。书陪我走过无助的孤独,迎来奋斗的欢乐;书教我勤奋刻苦,努力拼搏。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敢于和恶势力做斗争的精神,让我深感敬佩。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无论怎样无头绪的案件他都能“快刀斩乱麻”;再难解的符号、文字、密码他都会认真推敲、反复斟酌直至解开;任何悬案他都能抓出幕后凶手……福尔摩斯的故事在我心的底层埋下了奇妙理想的种子……
“案件”终于来了!星期二的下午,我准备要去打篮球.
可是我找了好长时间也不见篮球的影子,便问起了妈妈:“你知道我的篮球哪里去了?”妈妈摇摇头。咦,这就怪了,好端端的篮球怎么不见了呢?好,今天我就当一回福尔摩斯来查个究竟。
我拿出了侦破工具——放大镜,在地上观察了起来,我发现书房和客厅里都有同样的篮球痕迹,这篮球到底是谁偷的呀?我看着书房里的痕迹,想道:爸爸平常从来不在书房里打篮球,应该不会是爸爸干的。可是找不到,我又来到了爸爸的房间里仔细看了看,爸爸房间里有篮球痕迹,一定是爸爸拿的。
傍晚,爸爸回来了,我悄悄地走到他身边,一本正经地问道:“爸爸,你有没有看见篮球啊?”爸爸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说:“看见了又怎么样?”我对爸爸的疑心更重了:“那你有没有拿篮球啊?”“我看见了篮球但是没有拿。”爸爸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生气地说:“那你房间地板上篮球的痕迹是怎么回事?爸爸被我一下子问住了,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地说道:“哦,对了,我同事的儿子来过我们家,他很爱玩篮球。我就借给他了。”原来是这样呀!怪不得家里到处都有篮球的痕迹。
案件至此水落石出。爸爸妈妈直夸我善于动脑筋,是个小福尔摩斯。
嗬,我当上小福尔摩斯了!其实,只要你掌握了推理的方法,你也能当个小福尔摩斯的。不信?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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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尔摩斯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