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2优秀观后感(共含2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许仙”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福尔摩斯2优秀观后感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从电影院中走了出来,回想着刚才看过的电影——《福尔摩斯2》,作文 观《福尔摩斯2》有感。里面精彩的情节令我沉浸于其中,并回味无穷。这部电影情节曲折,生动有趣,使我不得不佩服导演的智慧。
比如在罪犯把炸弹安装好时,福尔摩斯立刻冲向了剧院,而且那个罪犯也藏在剧院中,我想大家一定会认为炸弹在剧院中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福尔摩斯其实是向剧院旁的酒店冲去,炸弹原来装在酒店里!我们这才恍然大悟。但导演最有创意的一笔我认为是在结尾的时候,福尔摩斯表面上和反派头目同归于尽,他的助手华生在打字机上敲下了“THE END”便走出了房间,但到这里电影还未结束。
等华生走出房间后,实际上并没死的福尔摩斯偷偷地跑到了打字机前敲下了一个问号,于是纸上的字变成了“THE END?”意思和原来完全相反,为他的续集埋下了伏笔,可谓是点睛之笔!这部电影不仅导演智慧出众,演员演技也十分出色,神态,动作都十分形象。就拿演福尔摩斯的演员来说吧,当炸弹被装好的时候,他那紧张的表情把我们的心提了起来。
当炸弹被拆除后,他那如释重负的神态让我们也放下了心,观后感《作文 观《福尔摩斯2》有感》。当他被人追杀时咬牙飞奔,子弹从他紧皱的眉毛旁擦过,我手中的爆米花都被我捏碎了我还不知道。还有他伪装成功后滑稽的一笑,也令全场观众哈哈大笑。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有了许多感想。我原来印象中的福尔摩斯是带着鸭舌帽,嘴里叼着一个青灰色的石楠烟斗,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但电影中的福尔摩斯却令我大失所望,他几乎只满足我印象中的一点——是个男子。他头发乱得一团糟,就像被小孩砸乱的鸟窝一样,竟然连烟斗都不叼,直接抽起了雪茄!
风衣更不用说了,还穿起了老掉牙的'毛衣。我印象中福尔摩斯的帅气形象轰然倒塌。除了这一点,我还是比较欣赏他的作风的。他那刚正不阿,不想邪恶屈服的精神令我佩服,尤其是他那句激动人心的“如果能确切的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接受死亡。”令我心潮起伏。
福尔摩斯2读后感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从电影院中走了出来,回想着刚才看过的电影――《福尔摩斯2》。里面精彩的情节令我沉浸于其中,并回味无穷。
这部电影情节曲折,生动有趣,使我不得不佩服导演的智慧。比如在罪犯把炸弹安装好时,福尔摩斯立刻冲向了剧院,而且那个罪犯也藏在剧院中,我想大家一定会认为炸弹在剧院中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福尔摩斯其实是向剧院旁的酒店冲去,炸弹原来装在酒店里!我们这才恍然大悟。但导演最有创意的一笔我认为是在结尾的时候,福尔摩斯表面上和反派头目同归于尽,他的助手华生在打字机上敲下了“THE END”便走出了房间,但到这里电影还未结束。等华生走出房间后,实际上并没死的福尔摩斯偷偷地跑到了打字机前敲下了一个问号,于是纸上的字变成了“THE END?”意思和原来完全相反,为他的续集埋下了伏笔,可谓是点睛之笔!这部电影不仅导演智慧出众,演员演技也十分出色,神态,动作都十分形象。就拿演福尔摩斯的演员来说吧,当炸弹被装好的时候,他那紧张的表情把我们的心提了起来。当炸弹被拆除后,他那如释重负的神态让我们也放下了心。当他被人追杀时咬牙飞奔,子弹从他紧皱的眉毛旁擦过,我手中的爆米花都被我捏碎了我还不知道。还有他伪装成功后滑稽的一笑,也令全场观众哈哈大笑。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有了许多感想。我原来印象中的福尔摩斯是带着鸭舌帽,嘴里叼着一个青灰色的石楠烟斗,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但电影中的福尔摩斯却令我大失所望,他几乎只满足我印象中的一点――是个男子。他头发乱得一团糟,就像被小孩砸乱的鸟窝一样,竟然连烟斗都不叼,直接抽起了雪茄!风衣更不用说了,还穿起了老掉牙的毛衣。我印象中福尔摩斯的帅气形象轰然倒塌。除了这一点,我还是比较欣赏他的作风的。他那刚正不阿,不想邪恶屈服的精神令我佩服,尤其是他那句激动人心的“如果能确切的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接受死亡。”令我心潮起伏。()
赶在下影前,和小玮去看了。第一印象刚刚开头的那一爆炸,不夸张的讲,吓得够呛……我坐在位置上,心啊肝啊已经颤到不行了……
后来一看到那个艾琳出现,就预感艳压四方的福尔摩斯要出现了,不过他的异装癖啊……实在头上三条黑线,这头套贴也贴服帖一点,赖利头了吗?哈~算了,1挑4的时候那推理能力,无语,你可以摆摊算命,保证生意好到不行……
想不到,大美女艾琳这么快就嗝屁了,我本来以为最后还会神奇的来帮一把,原来归根结底这部片子就一部彻头彻尾的好基友片……记得看1的时候,旁边的女生一直说裘德诺和小罗伯特像一对gay~ ~ 今天看2,真是基情无限呀。戏中裘德诺和小罗伯特越来越暧昧,那叫一个含情脉脉暗送秋波呀,两人竟然还一起跳舞了……
Dr.华生,你这个别扭的主,你和福尔摩斯两个人可以说相声了……虽然这相声实在是太优雅了,这漂亮的伦敦音啊。还有你家的狗真是命苦,被你们两个调情用,你既然不让福尔摩斯碰你家的狗,你不要带过去不就好了!
整部片太欢乐了,虽然爆炸那段还有枪击那里很紧张很刺激,但是无论是摄影还是剪辑都很出彩,有点点暮光之城追捕的感觉,说不出共同点,但就感觉仅仅很相似。
2比1的节奏感好很多,个人觉得,整部片都流畅的描述下来,感觉没有什么无聊的地方,紧张的感觉也恰到好处,不会让人感到吃力,配乐很好听,在单身派对那里打斗的音乐也很诙谐。另外,整部片子还添加了很多中国元素。
世上最聪明的侦探,人间最诡秘的案情。福尔摩斯―让人在黑暗中热血沸腾的名字,像猎犬一样跟踪案情;在雪亮的照相机似的目光前,他无奈地用自己锐利的眼睛看出人间的虚情假义。
一次次真相大白,一次次用自己的生命底限满足他的奢望―思考。他的大脑像一个构制精密的机器,齿轮咬合得精确无误,可常用锋利无比的刀刃在无意间剌向他人内心的最深处。
福尔摩斯的思维敏捷,勇敢无畏让人印象深刻,但是光环背后是人们无法理解的落寞与悲凉。一只苍鹰可以在空中傲视群雄,它可以捕捉任何兔子,但,往往自己思维的落脚点太高而无法融入他人的世界。
夏洛克.福尔摩斯也有脱下钢铁甲,露出他内心最深的渴望―爱的拥有感的时候。他生病时像个孩童一样眼巴巴地望着窗口期待华生的归来;在醉酒后大声地略带伤感地喊出:“我没有朋友”;在华生与女友热恋时冷淡的目光让人不无怜悯。
可是,他却与关心他的哥哥绝交;夏洛克在耀眼的评论与媒体的热捧中,他要,急切地需要人间最温暖的气流,温暖他的内心。可是他的智慧让他总是轻易地看穿各种善意、好心后面的阴暗,他的智慧的光环最终成为了他的枷锁,让他无法享受平凡的生活。
福尔摩斯,蜘蛛网般的发达思维使他用生命谱写了一章章波澜起伏的乐章,可是却让他无法适合这个简单的世界,他对友谊的执着像清水中的一滴墨汁为这个简白的社会添上一笔浓艳的色彩。
我最喜欢去福州路的上海书城看书。也就是在那里我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给深深的吸引了,所以我把此书一股脑地全读完了,读完了还爱不释手的接着重读。从此我成了福尔摩斯迷,而此书的作者也成了我的偶像。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英国人。先学医,后弃医从文,开始了自己侦探小说写作生涯。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于世。
小说中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福尔摩斯也成了神探与智慧的代名词。这位口衔烟斗的神探,在离奇的案件中,用冷静的思考、敏锐的观察、智慧的推理,使他与他的搭档华生完成了一件又一件棘手的案件。说实在的,由于作者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生动逼真的人物形象,在我读完这套书后,就以为在英国历史上真的有那么一位传奇的人物存在。就因为受这套书的影响,如今的我正在好好地、努力地学习,立志长大了一定要去英国的伦敦大学深造。这样的话,就可以近距离感受作者笔下的人物福尔摩斯所生活的地方。
作者可能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会成为一部不朽的传世作品。一百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风靡全球,倍受读者喜爱,是一部人人都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由此可见,作者的笔下的人物已经深入人心,其影响之深远。否则今天的我,不可能看到这部著作。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时,我发现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办案时勤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确,我的观点很快的就从书中就得到了证实:因为他每次破案时几乎会用上一些表示“看”的词如:观察、端详、窥视、盯、瞄……。曾经有位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观察对于儿童之必不可少,正如阳光、水分、空气对于植物之必不可少一样。在这里观察是智慧最重要的能源。”确实如此,在生活中处处都需要勤于观察和思考。而这种习惯的养成将会给我们的学习带来莫大的好处与收益。我会向阿瑟?柯南?道尔和他笔下的人物福尔摩斯学习的。也正是从他和“他”的身上。
早就传闻《福尔摩斯探案集》出格都雅,于是本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段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做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制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神机妙算,沉着沉着,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瑰异的探案故事、扣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此中的一个案例惹起了我想要论述的,它的情节与众不同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即是《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本人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好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曲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初发觉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承继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礼拜,他的父亲正在去拜访伴侣的途中也瑰异的死了。最初年轻人承继了这份遗产,起头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惊骇,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正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详尽的察看力令我赞赏。有如许一个细节,其时正值旱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按照粘正在他鞋尖的土壤,精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处所。正在查询拜访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沉点,他环绕着信展开查询拜访,最初他按照“3K”推理出取“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相关,他们经常掳掠,而且正在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异的物体……最初福尔摩斯凭仗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灵敏的察看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收获颇丰,晓得了干事要沉着沉着,要悉心地察看。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碰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沉着时,便静下心来,终究从标题问题中寻找到了冲破口,颠末一步一步严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只以情节跌荡放诞、扣弦的故工作节令人着迷,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取超强的察看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正在于堆集,伶俐正在于勤恳。我想福尔摩斯的不凡,正在于他常日的勤恳,他一曲正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程序大小晓得凶手的春秋,通过刮痕能够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千丝万缕都成了他破案的环节。可见他察看和推理能力是何等强大。因此他才会正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小我认实进修。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译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译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译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观后感650字
这部描写福尔摩斯的书把福尔摩斯的那种非凡的判断能力和观察能力描写的淋漓尽致。书中那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扣人心弦的情景都 一次又一次地深深吸引着我。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福尔摩斯是一个拥有广泛知识面,大胆,新奇的想法和有着灵活、机敏的头脑的.人。他很勇敢,敢作敢为。他不公能根据丰富的科学知识和非凡的判断进行研究,还能与敌人和犯罪们斗争,为人们伸张正义。我很崇拜他这个人,更崇拜他这个人的逻辑思维和果断的判断。比如每当一个人来到福尔摩斯家里,福尔摩斯看一眼凶的外貌就能判断出他的工作、经历和生活习惯,他还能识别各种各样的烟灰,对各种职业和习惯他也极为熟悉,他还可以对某些人的穿着、裤子上的,就能判断出这些人从哪里来,他还对每个犯罪的历史了解极为透彻。瞧!福尔摩斯多厉害呀!
福尔摩斯不公是我心中最厉害、最充满神秘的人物,也是人们心中的大英雄。他查清了多少冤案,他抓获了多少阴险狡猾的敌人,真是数不胜数啊!
他的正义令我佩服,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他接手的每一个案子都是全力以赴去侦察案件。
他使我懂得了只有冷静和理智地去思考问题,去大胆地推断问题,去勇敢地面对问题,问题才能得到解答!
瞧!这就是福尔摩斯大侦探。一个勇敢、机智,冷静的大侦探!一个有正义感,让人信任,让人吃惊的大侦探!
新版《 大侦探福尔摩斯 》在剧情上自是大幅偏离柯南道尔笔下的原著小说,毫不取材自他生前写就的四部长篇小说、五十六篇短篇故事,而是另辟蹊径,舍去解谜色彩而更加着重在冒险传奇之上,也让福尔摩斯不再只是动脑搜证、更得以大展拳脚。就此点而言,电影似乎偏离了作者柯南道尔原意,然而在角色本质上,却反而是回归了书中字里行间的原点。
小劳勃道尼所饰演的福尔摩斯极为玩世不恭,乍看起来与人们印象中那抽着烟斗、不苟言笑的睿智英伦侦探相差十万八千里──毕竟小劳勃道尼在片中甚至连福尔摩斯最招牌性的猎鹿帽都弃之不戴──但其实深究原书中的情节,福尔摩斯原本也绝非什么循规蹈矩的绅士君子。
在柯南道尔笔下娓娓写来、也是好搭档华生医生口中的那个福尔摩斯,其实是个性喜自由、放荡不羁的波希米亚人。虽然他脑中逻辑清晰、条理分明,生活起居却是不修边幅,家中摆饰四散凌乱,桌上、墙角摆满了各式证物与文件数据;他饮食习惯不定,时常为了保持脑中思路顺畅而空腹,手掌指尖更常残留科学实验过后的污渍。
原书中的福尔摩斯不仅热爱烟斗、香烟、雪茄等各式烟制品,更是个古柯碱与吗啡的重度成瘾者──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还不是项违法行径──每当缺乏奇案诡谜找上门来时,他便将自己陷入药物所带来的快感中。在后世书迷观察下,福尔摩斯显然更是个不折不扣的躁郁症患者,一旦遇上新奇案件便精力源源不绝,然而平日却是懒散在室内寸步不移,一言不发、不饮不食,对眼前一切事物都丝毫不感兴趣。
小劳勃道尼对于福尔摩斯的诠释乍看起来彷佛离经叛道,大幅颠覆了一直以来的经典侦探形象,然而小劳勃道尼那在潇洒天性中带着三分的无法无天、三分的浪子性格、三分的惫懒胡混,竟然在在与柯南道尔原著中的描写丝丝入扣,反似是更为忠于原著,只是另外在福尔摩斯原本的冷漠性格中添入了更多真性情;而这么样一个性格复杂多变、彷佛自我矛盾的角色,自然也除小劳勃道尼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导演盖瑞奇与小劳勃道尼两人合力还原了小说原著中的原始角色风貌,不再是人们刻板印象中的老学究或彬彬绅士: 他平时懒洋洋的没有动力,甚至被周遭的人视为喜怒无常、难以接近(由片中女房东视他如洪水猛兽的排拒反应便可略窥一二),甚至会为了实验新奇灭音装置而在屋内开枪射击(这点也是脱胎自原书中的描写,福尔摩斯曾为了练习射击而对着家中墙壁开枪);然而一旦遇上了他感兴趣的案子,他顿时化身为紧咬线索不放的`猎犬,事事抢先一步作出判断,且具有高度的行动力。从平时的静、到办案时的动,由静至动的两种迥异性格对比在片中处理下来栩栩如生。
片中也花费了极大篇幅在描写福尔摩斯的办案手法上。他最著名的观察力与逻辑推演自然不在话下,然而除了苦思动脑之外,电影里也展露了他饱富行动力的一面;他既擅长乔装易容与尾随跟踪等独到技巧,同时也精于微物鉴识与犯罪现场勘察(福尔摩斯与另一经典侦探角色宋戴克博士便并称为微物办案的始祖),能从遗留现场的蛛丝马迹而点破案情端倪,开锁潜入(虽然总有点不太灵光)也是他的看家本领。
片中的福尔摩斯不仅是个理论家,更是个发明家(实验了灭音器的可行性与麻醉药的效力等),也是实事求是的科学家(原书中他尤其精于化学一道),非得亲身实验求证脑中理论究竟可不可行,最后才作出定论,而不是全然天马行空的沙盘推演。
原书中的福尔摩斯为了顺利破案,可不讲究彬彬有礼、谦谦君子这一套,时而顺手牵羊偷藏证物、时而对着警方脸不红气不喘地撒谎蒙骗、时而则直接破门而入,为达目的而无所不用其极;电影里小劳勃道尼饰演的福尔摩斯自然也依循原作设定而展现出了恣意妄为的类似特质。
原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个格斗高手,办案时枪不离身,常用马鞭击退敌人,尤其精于西洋剑术,更是一名精通徒手搏击、各式武术的拳击好手。福尔摩斯的搏斗本领在历来大小银幕改编作品中往往不多加着墨,直至盖瑞奇手中才加以发扬光大。
小劳勃道尼在片中不仅出手处处往敌人身上要害招呼,拳拳到肉、招招致命,更利用慢动作与交错剪辑,特地展现出福尔摩斯擅于智谋观察的一面。他先是在脑中盘算好如何出招、对敌人会造成多大伤害,再闪电般地雷霆出击,转瞬间得手后一击而退,即便是在武打格斗戏中亦精准突显出福尔摩斯的智计谋术,端的是令人看得叹为观止。
在盖瑞奇的巧手处理下,福尔摩斯得以回归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原始设定,他虽然身负各式绝艺、文武全材,在性格上却拥有极大缺陷,不擅于待人接物,彷佛与世间俗人格格不入;唯有福尔摩斯的老室友、也是好伙伴约翰华生医生,才是他唯一交心的对象,也是他与外界联系交流的唯一管道。
原作中的华生原本是用来陪榇福尔摩斯的存在,书中他是福尔摩斯的传纪记述者,对读者而言他实则是引导故事行进的说书人,小说多透过他的主观视角来从旁观察福尔摩斯的言行举止,同时又不会过早泄露真相谜底(因为连华生本人都被蒙在鼓里)。相对于福尔摩斯的天纵英才,华生则是智计一般的平凡人,用以对比突显出福尔摩斯的傲人智慧,是小说、电影等各式创作中最经典的「跟班」(Sidekick )角色,一如罗宾之于蝙蝠侠。
然而在盖瑞奇的新版《 大侦探福尔摩斯 》中,由裘德洛所饰演的华生一角地位却是大幅提升,甚至比福尔摩斯本人还来得精明干练。新版华生既非柔弱被动、也非唯唯诺诺,而是显得细心体贴,比不识俗务的福尔摩斯来得更识大体、更加入世,往往在福尔摩斯不顾一切往前冲的当口,适时地拉他一把,成为福尔摩斯与俗世间的缓冲。
新版华生也会对福尔摩斯拳脚相向,也会跟他大起争执、直斥其非,也会离他而去,而不是唯福尔摩斯马首是瞻、亦步亦趋地跟随在他身旁,一举一动都得听命行事。但性情敦厚、处事温和的华生,最终总是被满脸诡谲笑容、不怀好意的福尔摩斯给牵着鼻子走,忍不住想要去照料这个脾气懒散的好友。
相对而言,片中性格古怪的福尔摩斯也处处仰赖这位挚友为他打点生活周遭琐事,甚至当华生即将成家立业而移居别去时,福尔摩斯也不由得依依不舍、甚至醋海生波起来。片中两人一同并肩在敌阵中出生入死,有时福尔摩斯在面对难解谜团大伤脑筋,还得仰赖华生只身在旁击退来犯的敌人,在拳脚功夫上丝毫不逊于福尔摩斯。
小劳勃道尼与裘德洛这对新版的福尔摩斯与华生,两人之间的地位关系绝非从上对下,也非一般的英雄与跟班模式,而是彼此对等、相互依赖的平等关系。裘德洛虽然在电影开拍之初被指为过于俊美,大大盖过了主角的锋头;但也唯有由裘德洛所饰演的新版华生,才足以与小劳勃道尼的福尔摩斯分庭抗礼,丝毫不落到下风。
盖瑞奇最见长的华丽倒错叙事、蒙太奇剪辑手法,在《 大侦探福尔摩斯 》中依然处处可寻,在声响运用、场景调度以及节奏感掌控上更是一绝。可惜的是剧情编排本身平平无奇,解谜过程又太过简短、一闪即逝,电影尾声还刻意留下伏笔来为续集铺路,斧凿痕迹不可谓不重;片中秘密教会的设定更显得拾人牙慧,大有跟风《达芬奇密码》之感,剧本上的空洞乏味实为全片最大败笔。
然而盖瑞奇却也勇于还原了福尔摩斯的本来面目,也赋予了华生更有血有肉的性格描述,将回归致敬与颠覆创新两种迥异尝试同时融冶于一炉,片中细节处处俯拾皆是惊喜,在肝胆相照的男性情谊上描绘得尤其深刻动人;剧本虽然平板空洞,《 大侦探福尔摩斯 》在角色塑造上所下的巧思苦工,实是全片最值得一看之处。
由于忙于工作,很久没陪老婆出去逛街,心里感到很抱歉,所以,今天一旦有时间了,便约她去看电影。顺便带上小姨子当灯泡!(不用白不用,电挺贵的!)在电影院附近找了一家韩国口味的餐馆随便吃了一顿,在楼下的麦当劳(KFC离得有点儿远,否则怎么也不来这里)买了三杯咖啡和小吃直接奔电影院。7点十几分,包括《全城热恋》、《大兵小将》、《大侦探福尔摩斯》(中英文版)在内一共三部电影可选,现在的影院真是佳品难觅,看时间,征求意见,小姨子明确表示不看《全城热恋》,说决不到影院观看纯爱情片,我也没琢磨明白为什么,可能是怕触痛某块神经末梢吧(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另有原因吧)。老婆没意见,我也随便,所以便选了一个时间最靠近的7:35档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中文版,其实我本来想看英文版的,因为总觉得配音后效果至少折扣40%,可考虑时间,只好做罢。
在等候区把咖啡调好后,喇叭里开始通知入场(以前看电影好像没有这节目,感觉好像回到了解放前,哈哈)。没几个人,老婆眼神不好,只好选了第四排中间座位,13、14、15号。开始前播放几个预告片,在欧美大片面前,国产片怎么看怎么像场景较丰富的大话剧!汗颜 !太政治了,太说教了,太沉重了 !
开始了,说不上是哪个世纪的英国街道上出现几架马车,其中一架非常神秘,因为里面的人开始在阴森的音乐里装配自己的手枪。街旁一个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铛”之势向前奔跑,很像极限运动之街头暴跑族。。。。。。,总之,开始便扣人心弦,提起我的兴致。说实话,这部电影的名字并没有吸引我,什么“大什么的”,好像没什么内容,就像小时候说的大官儿、大班长、大舅大姨妈一样,很幼稚,没什么好奇的。可是,随着电影不断深入,我已经不知不觉地被吸引了 。
最有魅力的角色当属主角福尔摩斯了,在这个男人身上,具备了包括博学(数、理、化、语文、体育、考古、宗教、生理、感应)、勇敢、细心、冷幽默、正直、专情、帅气、爱国、不羁、热爱小动物。。。。。。在内的一切优点,这些优点在福尔摩斯与恶势力伍德针锋相对的较量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影院里不但女人们笑得暧昧欢畅,无限憧憬与向往,男人们也不时发出赞赏的唏嘘声,不可否认,形象塑造很成功 !
我得承认,这是一部不错的电视,否则,怎么能让我这样一个无所期待的看客观后如此高兴以至于回到家后便坐在电脑前想写点什么呢?怎么能让老婆离开电影院后像小时候一样玩起垫步跑而我也在后面追呢?!
老婆还高兴地宣布,以后常像这样出来看看电影,真好!
本来想深刻一把的,突然觉得写到这里已经很幸福了,所以,搁笔不续了,但愿有心人能从这点儿琐事中体会到我的快乐和幸福。
谢谢生活,谢谢!
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侦探人物,是由十九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 柯南 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并且已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已至于英国皇室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福尔摩斯也是世界三大知名人物之一,与米老鼠和圣诞老人齐名。
但这部影片《大侦探福尔摩斯》不是根据柯南道尔的原著小说改编,影片的基调不再像其他版本那样注重于悬疑推理而是侧重打斗。新版的福尔摩斯身手敏捷,成了精通拳术和击剑的猛男(在原著中说他“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可并不占篇幅),剧情也充满了冒险性。或许这种类型的电影更能保证票房吧,影片也从推理破案变成了动作冒险为主。
但我总觉得这样改编有点闹,觉得是为了商业票房而牺牲了原著的精髓,不要动不动就把任何影片处理成为“动作加枕头”,这样太闹了,看看片中的打斗非常刺激,可是对于突出福尔摩斯的推理断案能力却没有任何帮助,反而是大大弱化了。
看完影片,我非常失望,听说还要拍续集,罢罢罢,这样拍福尔摩斯,不如不拍。
01
历时三个月,终于看完了全七季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因为卷福开始喜欢英剧,喜欢福尔摩斯,现在又爱上了老福。不同于当时一口气看完神探夏洛克的狂热,这部剧的战线拉得很长,对它的感情也是在漫长时光中逐渐累积,悠远绵长。
Jeremy Brett一定是最令人难忘的福尔摩斯,甚至于到最后,那个自己喜欢上的人到底是福尔摩斯还是他这个演员本身,都难以分辨了。
那么来怀念一下他吧。
这位貌美的福尔摩斯,对高高在上的国王不屑一顾,拒绝握手,却会招来街旁路边贪玩的小孩,让他们帮忙,亲热地拍拍他们的头。
总是傲娇,总会在委托人进门之前凹造型,听见别人的夸奖,嘴角迅速上扬又落下,保持着骄傲的模样。
为了办案,总是将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身上沾满尘土也毫不在意,以身犯险也是常态。总是厌烦没有办案的日子,忍受不了日常的平淡,案件越是困难越是乐于挑战。
全力帮助可怜的受害者找出真相,却总是扮演红脸的角色,摆出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对于他人表示的谢意,仍是那招牌性的转瞬即逝的笑容,这便是他善意的体现。
也会有小孩子脾气,不让房东太太碰自己的花,用装饰圣诞树的小挂件装饰实验台,会和华生争论办案文章的写作方法,也会在节日悄悄去商场给他买礼物。
不会因为自己拥有很多就看不起那些不曾拥有的,也不会因为自己未曾拥有便对那些满怀的人报以恶意,比如财富,比如爱。
遵循科学,也会对生活有很多感慨,问着这一连串的痛苦、暴力、恐惧究竟是为了什么,思索多年也找不到答案。
十三年,看着镜头里的Jeremy Brett的面容变化,看着他的脸上开始爬上细纹,看着他的身材从健美到发福到消瘦,看着他的眼神从坚定闪烁到满含悲伤。时光从不为谁停留,美貌也不会持久,可他的个人魅力却随着时光不断增长。
他当然不完美。
可是我爱他。
02
这篇完全跟电视剧无关,因为没有更合适的地方,只是随性所想怀念下Jeremy Brett,请大家勿见怪。
其实我一直都在幻想一件事,如果Jeremy Brett还未去世,那他现在会怎样?既然他的病症是因为妻子的离世而愈发严重,那么我们假设他的妻子也在世好了。
到今年,Jeremy Brett应该有79岁了,对于演员来说这也不算特别大的年纪,Christopher Plummer比他年长几岁今年还拿了奥斯卡,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Jeremy身体硬朗拍戏是没问题的。那么他在这十几年里会做些什么呢?
虽然福尔摩斯探案集拍到94年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故事了,但凭借Jeremy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人气我觉得再改编几个故事拍一季应该是没问题的,虽然我知道那时候Granada高层已经对这个电视剧兴趣不大,但我还是忍不住会想这件事。他的身体原因对这部剧的影响也有体现,但如果当时一切安好或许这部剧的质量还会更上乘。那么我们假设他在95年拍完了最后一季,最后实在因为无故事可拍而停止了这一计划(总不能把《狮鬃毛》这种故事也拿出来吧!),或许他会度个假?或许他还会继续在舞台上表现福尔摩斯,和他的老搭档一起?我们知道根据福尔摩斯改编的舞台剧也很成功,虽然今天我们已经无幸再见。(为什么当时没有人想着要录下来啊!叹!)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任何专业奖项奖励Jeremy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受欢迎如此受肯定的表演难道评委们都看不到吗?还是说当时群众喜闻乐见的东西他们都选择无视呢?怪不得后来的华生扮演者Edward Hardwicke都说这是个耻辱。他曾经在舞台剧上也是非常地成功,如果说在早些年样貌俊美掩盖了他的才华,那么Laurence Olivier爵士的外表和演技也同样值得称道,Jeremy的表演并不逊色于他,或许Jeremy在95年之后也可以获得一个爵位?(女王难道不看福尔摩斯么?!)我都可以想象如果Jeremy获得这样一个荣誉会高兴成什么样子,说不定在仪式上亲一下女王?你知道他的脾气的。或许这样他也终于可以向他的父亲证明做一个演员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同样可以赢得尊敬与荣耀。
在受封爵士之后,我想很多人会更加敬重他了。但是我想不出来他会去演一些什么角色,是那种受人尊敬宽厚待人的长者,还是去挑战一下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坏蛋?或许都会有。
转眼到了新千年,Jeremy也成为爷爷级的人物了。我们都知道有一部什么电影,没错,那就是哈利波特。如果让Jeremy Brett演邓布利多会怎样?想一下就很激动啊,当然如果他演了,在我们看来也正常。戴着半圆形眼镜,又长又白的胡须,随时洞察人心的目光,无人能敌的长者风范,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完美。演了这个角色,在中我们有8部电影都可以看到他。
或许演完邓布利多他真的可以好好休息下了,和他亲爱的妻子在饭后散个步,度过轻松惬意的下午茶时间。或许他们就是我在街上看到的那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老人,虽彼此无话,但心意相通。这也是我对爱情所能想象的最高境界。记得Jeremy曾说过他的妻子是他一生一次的挚爱,就觉得无比动容。
我完全相信Jeremy Brett可以演好他所遇到的大部分角色,只是他演了一个福尔摩斯就耗尽了他的全部,让我们徒留遗憾。(没有低估他之前演的戏,只是他之前的那些角色都没那么成功)虽然他62岁去世与福尔摩斯62岁退休是个很好的巧合,但多么希望他不要那么早离去。我很少如此欣赏一个已经去世的演员,但他给人的印象却那么生动,好像就是一个在世的人,他的痛苦他的压力甚至他的'病症都仿佛是身边的某个朋友,让人感同身受。尽管他塑造了一个伟大的角色,但私底下却又让人如此心痛他的遭遇,我最见不得的就是有才华的人被生活被病痛折磨,从而丧失了他唯一值得仰赖的东西,因而生命也变得黯淡无光。
我不知道Jeremy一生中最看重的是否是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和他珍爱的妻子,但很明显,这两样东西带给他成就与幸福的同时也为他埋下了悲剧的因子。人们总说时间是一把杀猪刀,这把杀猪刀带来的岂止是容颜的变化,更多的是未知的命运。
我也不知道为什用这个标题,只是看Jeremy Brett演福尔摩斯时便总有这种感受,惊叹,就是惊叹。
03
总结自《镜子外的福尔摩斯》
第一季
《波希米亚丑闻》:
开场镜头是华生经历了乡间旅行后回到贝克街,在见福尔摩斯前他有点忧虑福尔摩斯的情绪问题。关于吸毒的讨论来源于《四签名》,放在这里,有助于奠定这两个人之间关系的基调,并树立他们各自的性格特征。不过到了后来真的拍《四签名》时就不能用这个桥段了。在华生劝福尔摩斯放弃吸毒时,只给后者一个背影,这是借鉴了怪物电影《弗兰肯斯坦》的场景,编者故意推迟福尔摩斯转过身的时间,让读者慢慢看到男主的形象。福尔摩斯转身时的台词极其华丽,通常的扮演者都会大声诵读,杰里米·布莱特的台词更阴沉和痛切。
他对马夫的扮相更满意,而对牧师的形象不大满意,因为太过小丑化。
杰里米·布莱特认为这集的编剧太忠于原著,有点儿稍嫌乏味。他解读了福尔摩斯被艾琳照护时的心理活动,认为是相当的微妙。又拒绝在结尾时拉起招牌式的小提琴。最后男主屈服了,他的招式很漂亮,配音由配乐作者的女儿完成。此外这位女儿还演奏了开篇的小提琴音乐。
《孤身骑车人》
《孤身骑车人》是最先拍摄的,但放到第四集去播放。第一任导演在开拍前几周逃离去拍“更好的”戏。新导演保罗·安尼特阻止了杰里米·布莱特的各种奇怪想法。他提醒杰里米·布莱特不要过多带出本色,也不要过度解释福尔摩斯为怪人,他不建议在一部好几年的戏里使用过多奇怪的伪装,而更倾向于用肢体语言塑造人物形象,时刻提醒杰里米·布莱特保持冷静。导演认为杰里米·布莱特在演出角色的过程中才意识到他扮演的是二十世界的救世英雄。他还导演了《波希米亚丑闻》和《铜山毛榉案》。他和布莱特做的第一件事是去选购了那只著名的烟斗。布莱特强烈要求忠于柯南·道尔。最精彩的片段是杰里米·布莱特自创的拳击姿态,用来和恶棍伍德利对打,是标准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姿态。
布莱特在拍摄握着史密斯的扁平手指做分析的场景时,故意表现出福尔摩斯认为这触觉很美好,这是一位坚定的愿意坐硬椅子也能骑车的姑娘,一旦有所意识,他马上放开了手,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声音和畅甜润,但随后,福尔摩斯就回到机器般的严谨中去了。在同一个场景中,福尔摩斯考问华生的观察力,显示出两个亲密的师徒关系,华生的聪明才智。
《海军协定》
《海军协定》里,导演艾伦·格林特认为原著的结尾,信失而复得时的珀西满地乱转的表现过于激烈,想拍得温和一点,受到布莱特的强烈反对。
布莱特还把玫瑰的颂词看得特别崇高,愿意按佩吉特插图的场景原样复制。事实上布莱特对类似的对人生更广泛的思考的片段都很有热情。以后几乎每集都有至少一个场景是复制了佩吉特版的插图。布莱特自己在以前也对玫瑰花发表过精妙的评论,他认为玫瑰是唯一采摘后仍然美丽的花,是神圣和光明的化身。
布莱特还想再现火车上看到远方的寄宿学校时福尔摩斯的哲学式评论,被编剧拒绝了,因为编剧认为在写实主义的电视剧中很难再现他们在火车上看到的远景。
布莱特在本剧中读到了阶级的性状。珀西混迹于上流社会又和华生这种中产阶段有交谊,又和铁匠的家庭联姻。同时,福尔摩斯注意到外交部长买不起新鞋,竟然换了个鞋底。
《驼背人》里,旧情人相见一场,原著的描述是在昏暗的煤气灯下。编剧改到人来人往的集世里。引起布莱特的强烈不满。他认为原著中世事沧桑的味道尽失。他和华生的扮演者大卫·贝克耗费了眼泪甚至几乎是鲜血也没留住这场戏。
编剧和制片人是出于对电视剧拍摄的要求做了改编,导致布莱特认为此片离原著太远。但制版人对布莱特也有点意见,因为布莱特的父亲是军人,后者又反对布莱特从事演艺生涯,所以布莱特本人对军队上的事一直有点不顺意,体现到本剧拍摄中,制片人觉得前几个场景布莱特态度不够端正,有点儿情绪化。
最精彩的场面是布莱特盘问费奥娜·肖,她是否能吐露一点真相。编剧在此处加入了自创的回答,肖断然拒绝了福尔摩斯,她说:“说话算话,说话,就要算话。”这是强调了本部片子的主题的回答:忠诚和守信。
《跳舞的小人》
《跳舞的小人》被制片人和布莱特认为是第一季最佳篇,但可惜编剧斯科恩只编过这一集。布莱特和贝克的配合渐佳。开场描写他们的平静家居生活。华生向别人解释破译密码是因为E是字母表中最常用的字母,暗示华生偷看福尔摩斯的密码专论,这是他俩编出的桥段。布莱特继续提出重要的剧本建议,他主张完全体现原著中福尔摩斯不建议华生买股票的那个桥段。他要求重拍,并快速地原封不动背出书中的台词,很好地体现了原作中充满活力让人兴奋不已的气氛。这让他更接近于福尔摩斯这个角色了。他也爱极了贝克在不识泰山的警察面前挺身而出说“这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场景。
布莱特演绎与华生的感情,是把福尔摩斯定位于一台机器,一旦有情感现身,就打压下去。但这不等于他不重视华生。他相信福尔摩斯对华生的需要,甚于华生对福尔摩斯的需要。
毕竟布莱特自己在话剧里演过华生。他认为华生是极力保护脆弱的福尔摩斯不受伤害的那个人。
贝克也正是这样演绎华生的心理的。在这一集里,他为福尔摩斯不能使丘比特免于死亡感到难堪,但在笨警察面前他又为福尔摩斯出头。
《斑点带子案》
《斑点带子案》是全剧最忠实于原著的一集,布莱特一开始就显出紧张和神经质的眼神和肢体语言把观众带入了哥特式的气氛中。在交待海伦不要紧张的戏中,布莱特背负不能失败必须一次过的压力,片中能看出他脸上薄薄的油光。打蛇一段在黑暗中,很难拍出来。其实片尾有个类似红外线拍摄的片段效果更好。
《蓝宝石案》
《蓝宝石案》加厚了被冤的人的戏,以显得更为感性。制片人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审视报案人的帽子的场景。布莱特本人的贡献在于烟鬼找起床烟时的腔调,来不及找烟斗,卷烟就够了!本片上演于1984年的6月,从来没有在圣诞节被重播过。配乐包含圣诞颂歌变奏选曲。
第一季结束了。其实剧组是连续拍了十三集,但观众足足等了一年才看到第二季的第一集。
前十三季中请到的客串名人很少。
关于《福尔摩斯》观后感600字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他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后,很多人都成为了福尔摩斯的“粉丝”我也是其中之一。
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这想必也是他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的原因吧。然而福尔摩斯也不是常常一个人办案,他有一个非常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而且还是福尔摩斯一生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谋杀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过了很长时间,当华生医生正在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的.时候,他收到了福尔摩斯寄来的东西,而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
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还有他各方面的才华。他就是凭借着他的头脑来破解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他虽然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却赢得了很多人的喜爱。
而且我也励志想成为具有福尔摩斯这样品质的人!
《福尔摩斯》观后感作文
最近我一直在阅读一本叫做《福尔摩斯》的书,我看完了非常激动,这本书太符合我的口味了,我迫不及待地想把它介绍给我的书友了。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一位很受好评的推理作家,他用出色的细节描写和准确的心理描绘赢得了许多书迷的赞赏。这本书的讲述者是一位英俊潇洒足智多谋的`大侦探,他的名字叫福尔摩斯,他是伦敦的大英雄,每当这个城市出现犯罪他就会挺身而出,用自己丰富的知识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出到底谁是真凶,将其绳之以法。有时候案件十分棘手,对手十分强大,但福尔摩斯总是用冷静和智慧将他们一一击败。他就像这个城市的守护神一样,使一切犯罪都无处遁形。
这本书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曲折的情节,还有很多深刻的道理,它告诉我们面对罪恶不能害怕,一定要坚守在正义的一方,用智慧和冷静去解决。
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这想必也是他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的原因吧。然而福尔摩斯也不是常常一个人办案,他有一个非常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而且还是福尔摩斯一生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谋杀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过了很长时间,当华生医生正在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的时候,他收到了福尔摩斯寄来的东西,而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观
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还有他各方面的才华…..他就是凭借着他的头脑来-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他虽然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却赢得了很多人的喜爱..
而且我也励志想成为具有福尔摩斯这样品质的人!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我很崇拜福尔摩斯大神探。放寒假的第二天,我就要妈妈到图书城买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我迫不及待把它读完了,其中一个故事叫“红发会”,对我的印象最深。
故事中说,几个红头发的人以“红发会”的名义来骗一个长着红头发的当铺老板,说红发会是一个拥有红头发的大富翁专门为红头发的男子创立的,加入红发会的人干活少,待遇高。引诱当铺老板参加红发会,目的是让老板白天不在他的铺子里,那些骗子就在他的当铺底下挖地道,以便去偷伦敦一家大银行的钱。最后,经过福尔摩斯“用手杖敲打人行道”,并和骗子们说话之后的仔细观察,终于破了案子,还把骗子们都抓起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受到福尔摩斯是一个会推理、很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的人。我要学习他这种斗智斗勇的精神。
今天下午,来到电影院,期待的已久的《战狼2》上映了。本来期待冷锋和龙晓云联袂对抗强敌,结果却是冷锋一个人孤军奋战。
这部电影的关键词就是:守护。
在人民有难,在亲人有难的时候,守护在对方身边,并且让他们能够尽可能免于各种灾难,愿意为他们做出牺牲,做出奉献。
电影很感人,非常打动我,特别是当非洲发生叛乱,只有中国的军舰来到港口,进行撤侨,祖国在危难的时候,就像一个守护神,站在你的身边,站在你的身后。
冷锋,他这个特种兵,也是大家的守护神,能够在任何艰巨条件下,守护着大家,拼尽全力,直到拼尽最后一丝力气。
这部电影非常打动我,让我想到了很多场景,关于依靠,关于守望的场景。
有一种感觉是非常美妙的,就是无论你走了多远,无论你离开多久,当你再次回到这个地方的时候,还有一些熟悉的事物,熟悉的房子,甚至还有熟悉的'人,一直都在,时间过去很久,但是那些东西,似乎一直就在那里,一直豆没有变,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似乎还是这样,这一切都似乎在告诉你,你好像从未走远,恍如隔世,又恍如昨日。
中国的“奥斯卡”大片--《战狼2》上演才十几天,就有超过1亿人次观看,票房收入超过40亿元,夺得了中国电影的票房冠军。这部爱国主题电影真“狼”!
电影主人公冷峰,为了保护已故战友的家属,他忍无可忍,愤怒之下脱掉军装,一脚踢死了强拆痞子,为此吃了三年牢饭。后来他到非洲某国做生意,这个国家出现了拉曼拉传染病和内战。为了解救华资工厂的中国人,他自告奋勇,在没有支援的情况下,像赵云那样,单刀赴会,组织战友与数倍于自己的强大敌人展开生死大战。他视死如归,终于成功救出了同胞。冷峰用行动和生命来书写爱国主义精神。我们虽然不可能像冷峰那样上战场,舞刀弄枪打败敌人,但是也应该有我们的爱国方式。
一个星期一,学校正在举行升国旗仪式。可我班的同学李军却“失礼”了。他低着头,用笔在红领上涂鸦,还扎了麻花形。该向国旗敬礼时,他却坐在地板上假装睡觉。我提醒了他,可他就不当一回事,他怎么能这样,气死我了。我忍无可忍,一回到教室,就去找他。
“升国旗时你为什么坐在地板上?还不敬礼。”
“你懂什么?我这叫闭目养神。”他无所谓的说,“不好好休息,怎么敬礼?”
他居然还狡辩,我被气得哑口无言,真想揍他一顿。幸好同学们都知道他的行为是对国旗的不尊敬,一起批评他。
“还闭目养神?升国旗时为什么不上升旗台?让全体师生都见识你的熊样。”
“对啊!李军,你上课不认真听讲也就算了,还敢在升国旗时在红领巾上乱画,这是对少先队的污辱。”
……
同学们头脑风暴式的“政治课”不停地给李军“洗脑”,他的脸慢慢变红了,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你对国旗无礼,就是对国家的污辱,也是对中国人的污辱,对自己的不尊重,是不爱国的行为。”我严肃地说,“不爱国,就没有国,也就没有家。”
“你们说得对,我知错了,我一定改正。”李军说完,教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从那以后,不仅李军变好了,而且同学们对爱国、爱集体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爱国,就该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 福尔摩斯》有感
★ 福尔摩斯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