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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4年级读后感600字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我才深刻地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对他的一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就比如说这本书的主人公保尔吧!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保尔?柯察金的一生是十分坎坷的,那么又是什么促使他继续生活下去,最后成为一名优秀的布尔什维克的呢?不用说,也不用想,那当然是毅力了。那么又是什么使全身瘫痪,饱受病魔折磨的保尔继续忘我的工作呢?不用说,那还是毅力。由此看来,毅力真是一种人人不可缺少的精神啊!人生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因为你想人生路上就像水泥路那样平坦,没有崎岖,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你要记住,挫折乃是毅力的父亲。如果人的一生很精彩,没有一点挫折,那么怎能又有成功后的'喜悦呢?正如歌曲所唱“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想不经过挫折和困难,就能一步登天,那也是幻想。就如马克思编写《资本论》用了四十年;李时珍花了三十年才写完《本草纲目》等等。
古今中外,能有谁可以不经过挫折与困难就能一步登天,走向成功的大门的呢?我们虽然提倡毅力,但不是主张一味的去蛮干,而是毅力与节律并行,两者都缺一不可的。为什么说毅力是成功之本呢?你想想,如果没有坚强的毅力,又怎么能克服前进路上的种种困难呢?这样就永远无法成功;反之,坚强的毅力便是通向成功的捷径。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虽然都很细小,但他会一直向前走,永远不会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如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么其毅力何在?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坚持,再坚持!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内心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读完之后,作为一名中学生,我知道我现在应该做什么了!你知道该怎么做吗?那就快看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吧,它会告诉你该怎么做的。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知道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大量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科普读物读后感600字5篇科普读物读后感600字5篇。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大量的光和热。
不同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科普读物读后感600字5篇作文。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宇宙太神奇了,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当个科学家研究火星的奥秘,人类以后是否能在火星上居住?请大家相信我,我一定会刻苦研究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马来西亚的许友彬,里面讲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男孩十月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去世前,设计了一个寻宝游戏,她交给了十月一封信和一把钥匙,让十月完成信里的习题,就可以用钥匙打开柜子。谁知十月完成了习题,打开柜子,发现还有一封信,里面又有习题,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打开最后一个柜子后,十月发现了一个严守了多年的秘密: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而十月却没有责怪妈妈,还是留在了家里……
我很佩服十月,因为他是一个坚强的人。他妈妈刚去世时,舅舅、舅母、哥哥、妹妹都痛哭流涕,而他记住了妈妈让他不要伤心的话,没有哭,并且坚持照妈妈信中说的去做。“寻宝游戏”中的习题很难完成,比如“在历史老师家里过一夜”,而十月始终都没有放弃。我想,当我们在面对生活的考验时,要向十月学习,勇敢地闯过难关。
同时,我还体会到了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伟大的爱,尽管这个孩子不是她亲生的,正如书中所讲“虽然母亲是假的,但母爱是真的”这句话。母爱是在养育孩子的日常点滴中根深蒂固的,不一定与血缘有关。
我喜爱《十月》这本书,里面的情节跌宕起伏,让人喜悦,让人流泪,让人着急,让人兴奋,期待看到它的续集。
哈利波特书读后感600字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乐观成就一切――读《蜘蛛布网》有感
人们总说:“干什么事情都要乐观,因为一但乐观就会积极向上,只要有这种精神,人就会成功。”而这个故事就证明了这句话。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一只蜘蛛在屋檐下织了张大网,可不一会儿,天下大雨,网被砸破。蜘蛛连忙把网补好,可由于墙壁潮湿,蜘蛛爬上去,掉下来;爬上去,掉下来……整整爬了一个多小时,蜘蛛始终没有放弃,仍在努力的向上爬着。三个避雨的人看到了这只蜘蛛,每个人心里都有不同的想法。第一个人想:“唉,仔细想想,我的一生不正如这只蜘蛛一样吗?忙忙碌碌,辛辛苦苦,不断摔倒,却一无所获。”于是,他悲伤地离开了,日渐消沉,最终一事无成。第二个人想:“蜘蛛怎么这么笨呢?既然墙壁太滑,它为什么不从干燥的地方绕一下爬上去呢?以后我一定不能像这只蜘蛛一样愚蠢,遇到什么问题,要冷静思考!”第二个人也走了,他从此变得聪明起来,平静的度过了一生。第三个人看到屡败屡战的蜘蛛,心灵为之震动:“这么小的一只蜘蛛却又如此积极的态度和顽强的毅力,如果我也能够像这只蜘蛛这样,屡败屡战,坚持到底,我也会成功啊!”于是,第三个人变得坚强起来。最后,他成就了一番大事业,成了众人们都非常佩服的名人。
悲观是一种毁灭,而乐观是一种拯救。如果消极悲观是瘟疫,那积极乐观就是甘霖。一只小小的蜘蛛,就能让三个人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想法。第一个人只看到了消极悲观的一面,终究是一事无成;第二个人学会了圆滑处事,平庸的度过了一生;而第三个人则看到了积极向上的一面,变得坚强起来,成就了一番大的事业。
成功的`人和失败的人最大的区别并不是谁比谁聪明一些,而是成功的人,总是能用积极的态度来对待人生,所以总能成功;而失败的人呢,却恰恰正好与成功的人相反。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激情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这个小说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在5岁那年由于一场高烧成了哑巴。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便常常在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小说的青铜一家在此经历了蝗灾后家里最后一粒米也吃光了,但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哭丧着脸喊:我饿。他们想方设法地从广阔的田野里找到能吃的东西,他们把家收拾得比原来还干净。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与我们年龄相仿,可他们却经历那么多的苦难,那样勇敢的去面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词佳句值得积累。特别在描写葵花的爸爸离开人世的时候,他从水中挣扎了出来,他看到了岸。他多么想最后看一眼自己的女儿,然而,岸上却只有那棵老榆树。当我读到这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朴实的话语,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这种写作方法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也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热爱读书,在书的世界遨游吧!!!
《谏逐客书》是李斯给秦王的一本奏书。李斯在其中写道逐客的一些弊端,写这本《谏逐客书》的目的也就是劝阻秦王不要驱逐客人。
秦王,就是后来统一天下的秦始皇。“客”,一是指来访客人,二是指的当时在秦国参政议政的外来官员。《谏逐客书》的主要内容就是分析驱逐客人的一些弊端,并且从许多方面来分析,得出这个结论。
《谏逐客书》是一篇论述文,其中心论点是“谏逐客”,即说服秦王不驱逐客人,或者是说驱逐客人是错误的。围绕这个中心论点,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提出总论点,“逐客”是错误的。
第二,通过叙述四大历史时期的秦国各位君王对于来客的态度,以及来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来说明问题。
第三,通过对秦王最喜爱的珍品,美女,音乐等大量事物的陈述,用对比说法说明唯独用人上排斥外来是错误的。
第四,利用隐喻的手法阐明纳客与逐客的利害关系,纳客能够无往而不胜,逐客是削弱了自己,强大了敌人。
读完文章,我在为李斯严密的逻辑和精炼的语言拍案叫绝的同时,也有了更深层的思考。我想:李斯上书指出驱逐客卿的错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不被赶走,更是希望帮助秦国统一天下,制服诸侯。如果此时,李斯保持沉默,傻等着秦始皇下令把自己赶走,那么后果有三:
一是自己丢了官职,不能继续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在投奔秦始皇之前,就已经仔细地思考过,正是觉得其他诸侯国太弱小,而秦国比较强大,有统一天下的可能,才最后投奔了秦国。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李斯是很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二是对秦国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
三是如果驱逐了客卿,不仅对秦国不利,还对敌国十分有利。我认为,李斯考虑地更多的是后两点。因为李斯是真心希望秦国一统天下的,而“驱逐客卿”的决策无疑是秦国发展壮大的一块“绊脚石”。
李斯为了让秦始皇收回成命,洋洋洒洒数千言,文思横溢、辞采丰富、思想可贵,以至于把一向固执的秦始皇都打动了,最终使秦始皇收回了驱逐客卿的命令,并且恢复了自己的官职。我个人认为,李斯这个人很会写文章。
就拿第一部分来说,他没有讲什么大道理,而是举了几位贤明的君主,并说明他们的成功都与客卿的献计献策分不开。试想,如果李斯不举例,谁又相信客卿是劳苦功高而不是辜负了秦国呢?
因为这篇极具说服力的文章,李斯最终打动了秦始皇,不仅保住了自己的“乌纱帽”,也为秦国之后的发展扫清了障碍。
这不仅反映了李斯的卓越见识和他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政治主张和用人路线,更体现了他过人的才华和文采。直到今天,这篇文章仍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成语一统天下:天下:指全国。原指统一的国家,现多指某一地区或某一机构不贯彻上级意图而形成的独立王国。也泛指为少数人所霸占的某一领域。如:《公羊传?成公十五年》:“王者欲一乎天下。”又,《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又如:汉朝自高祖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回
成语劳苦功高:出了很多力,吃了很多苦,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如:《史记?项羽本纪》:“劳苦而功高如此。”又如:这是决战的最后五分钟了!这一班劳苦功高的“英雄”,手颤颤地举着“胜利之杯”,心头还不免有些怔忡不定。――茅盾《子夜》十五
今天,我把一篇古文背了下来。这篇文章就是秦朝时的丞相李斯写的《谏逐客书》。我读了,感想颇多。
《谏逐客书》的作者李斯,是秦始皇时的丞相,他辅佐秦始皇灭了六国,统一天下。可以说,没有李斯,就没有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也因为此,李斯一直倍受秦始皇的尊敬。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这才产生了这脍炙人口的千古名篇——《谏逐客书》。可以说,没有这篇《谏逐客书》,李斯就被秦始皇“驱逐出境”了。
事情是这样的:韩国国君派了郑国(人名)到秦国作间谍。郑国利用兴修水利,使秦无力讨伐韩国。秦始皇察觉之后,秦国的宗室大臣便对秦始皇进谏说,要把秦国的所有客卿全部赶走。秦始皇采纳了大臣们的建议。结果,李斯因不是秦国人,也在被驱逐的客卿之列。李斯知道了事情原委以后,就写了《谏逐客书》向秦始皇进谏。
文章摆事实、讲道理,细细讲述了驱逐客卿的错误和害处。文章开篇就开门见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我听说有些官吏商议要驱逐所有的客卿,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紧接着,第一部分写了四位君主。这四位君主,都是通过客卿而壮大自己的,可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第二部分则写了秦始皇喜爱的诸多宝物都不是秦国自己出产的,说明对客卿持另一种态度是不对的。
第三部分,李斯先将秦始皇比做泰山和河海,说“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然后才点明自己打比方的本意——“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文章最后一句,与文题和全文呼应:“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文章中最打动秦始皇心弦,让他明白自己决策错误的是“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一句,就是说,驱逐客卿并不是统一天下、制服诸侯的办法。
书的夜话读后感600字
《书的夜话》是现代著名作家叶圣陶写的。他通过三本书的不同经历讽刺了不同的藏书人或读书人。
紫皮书的主人是一个要看书而没有书、要看书而不看书的人。他很穷,想从这些书中吸取哪怕最小的`一部分用以改善自己的处境。后来,他攒了点钱,买了几本书。最初,他看得很用心,把书里最细微的错误都校对出来了。后来,他认为把书从头看到尾是很愚蠢的,他发现了一个最简捷的办法,就是只看序文。他看了几本书的序文之后,写了一篇文章,投给报馆。这篇文章被刊登出来了,他得到了一笔稿费。于是,他继续写文章,材料不用愁,从许许多多的书的序文中找。钱财来了,名誉也来了。他成了“读书大家”、成了“博览群书”的人。对他而言,读书只是他的生财之道,只是他欺世盗名的工具而已。
红皮书的主人只买书,从来不去读书,而是凭借藏书来附庸风雅,把自己鼓吹成一个博学多才的“文人”。对他而言,藏书只是伪文人的一种外包装而已。
破书的主人们读破书耗尽心力,学成了,就去教学生。学生据此学成了,再去教学生的学生。书被他们吃进去,吐出来;再吃进去,再吐出来。除了吃和吐,他们没干别的。没对世界做出一点新的贡献。
叶老用童话故事的方式讽喻了形形色色的伪知识分子,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们不得不为之慨叹,也会不由自主地以此和现实生活的某些人对号入座。慨叹之余,我们应当以此警醒自己:书只是我们的学习工具,而不是包装某种身份或沽名钓誉、欺世盗名的道具,同时,我们要讲究读书方法,切忌死读书、读死书,要用创造性的思维去读书,灵活掌握书本知识,用所学的知识为社会创造更多更有意义的价值。
六年级:孙海琳曼
残书读后感作文600字
书是我们每天都必须要的食物,好好品尝它,我们能够把书中的一切知识灌入大脑中。
在这次考试中,我读到了《残书》这篇文章,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作者20岁以前,他不喜欢读书,整天玩耍,父亲对他既担忧又恼怒,多次劝说都不知悔改。但是,在那年夏天,床头的一本本‘残’书意外的改变了作者并渐渐喜欢上了读书。当父亲告诉他这些‘残’书全是他撕的,作者呆住了,真想不到这一本本残书里,竟包含着父亲如此的良苦用心!并且一直珍藏着《眼睛》这本残缺不全却又令作者难以忘怀的书。
在我初读这篇文章的进修,令我起了很大的疑惑,“残书”?难道是残废了的书?还是一点用都没有?又或是这本书是很破烂残缺不全的……总之,文章的题目让我有了无数个疑问,带着这些疑问我走进了这篇文章。在这其中,我也感受到了我现在正像是作者小时候——不重于学习,一天到野鸟不只知道玩耍,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我们现在就是“好读书时不好读书,好读书时不好读书。”意思就是我们现在的学习条件好喜好读书,到以后喜好读书的时候就没有好的条件读书了。所以我们现在得好好学习,珍惜时间,要利用时间来学习。不要浪费时间。俗话说得好“抛弃时间的,时间也会抛弃他。”所以我们要乐于学习,乐在其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我们得珍惜时间。在作者父亲告诉他真相“这些书都是我撕的”时,我被他的父亲深深地打动了。一个父亲,为了孩子,不论付出佬低价他也是要去做,就算是去“骗”也得让孩子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这也表现出了父爱如山的伟大,父爱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欠的`爱,他的父亲将自己的一片苦心都递交给了他的孩子!作者虽然没有找到《眼睛》这本书残缺的部分,可在我眼中,他的书就是完整的——包容着浓浓父爱!
只要我们怀着美好的心灵,那怕是一本残书,在我的心里它永远是完整的,并且独一无二!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桥小学六年级:雷恒
《小王子》以一个理想主义的孩子般的视角来看待人类生活。作者在撒哈拉沙漠坠机,遇上了从遥远的小星球来的小王子,從小王子有意無意的透露中,他逐漸知道了小王子的經歷:小王子在自己的小星球上与驕傲的玫瑰花闹别扭之后,动身四處遊歷,他在不同星球遇到了不同的事物。其思想可用故事中狐狸的话来表示: 真正重要的事物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
说实话,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成人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想哭的冲动。它实在有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心中伤感的那块区域。它的文字很简单,很朴实,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
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真的很小:只有两座火山,一朵花,一个小人。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小面包树就能霸占所有的空间。但是,小王子很爱他的星球,很爱他的玫瑰花。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的。临走前,他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给玫瑰花弄上了一个玻璃罩子。花儿很伤心,小王子也很伤心。
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辛勤工作的灯夫,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 驯服我吧。 ,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 驯服 ,那狐狸说――建立关系。
小王子有点明白了。小王子读书笔记3篇20小王子读书笔记3篇。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是彼此的小王子,是彼此的玫瑰花了。
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
小王子整整在地球上呆了一年。他要走了。他的毒蛇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的开始。
小王子倒下了。轻轻的倒下,像一棵树一样,一点声响也没有。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和小王子的倒下一起结束了,悄无声息。小王子的寻找也结束了,寻找什么呢,或许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第一次读它,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第二次第三次,我有想哭的感觉,但是却找不到它的力量,能使我们伤心的力量所在;第四次第五次,有点感触,就是下面的东西了。
小王子和他的花冲突是他的命运的转折,因为这次转折,小王子开始了他的追求,追求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当自己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宿应该还是那个自己的星球的时候,小王子,已经会不去了。他,轻轻地倒下。
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
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的每天的生活,就是我们的人生。我们都无法从小王子的定势中解脱,任何人都是这样,而把这样的悖论与这样一个伤感的角色结合,就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道作者传达出的情感。我们就是小王子。
或许这,就是让我们哭泣的原因吧。我是这样理解的。
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我们不断的追求。我们都在寻找 遗失的美好 ,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 现在 。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一个完美的童年,少不了的伙伴必定是书了!
我的伙伴便是部温馨、真挚、感人的生命童话 《小王子》!
它讲述的是一位居住在B612星球上的小王子,想去探访其他星球,于是开始了他的星球之旅。途中,他遇见了骄傲而又孤独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奇怪的酒鬼、忙碌的实业家、守时的点灯人和自大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地球认识了 我 ,与我结成莫逆之交的故事。
小王子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心地善良、天真纯洁,富有同情心,更重要的是他对待友谊的那份真诚。
小王子与 我 相遇后,开始了一点点的交心。一天,在沙漠上,小王子与飞行员口渴极了,想要找口井打水喝。可是都找了一天了,却依旧一无所获。 我 几乎放弃了: 在茫茫沙漠上,盲目地找水喝,是件多么荒.唐的事啊! 小王子 却在鼓励着 我 ,沙漠很美,它之所以美,是因为在它的某个角落里藏着一口水井。加油!我们一定能成功! 小王子的话使我精神振奋,让我觉得我们还有希望。于是我们肩并肩地朝前走去
每个人的友谊都是珍贵的,是不能随便去破话的
有时,当我的朋友获得某项荣誉而我却没有时,我会因此对她产生嫉妒之心;有时,当她无意中碰到我时,我也会因此斤斤计较;更荒.唐的是,我和她居然会为了块小文具而产生矛盾。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对自己才有了反思:真正的朋友是不会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闹翻的:真正的友谊是坚不可摧的。我们都要珍惜自己的友谊并去维护它!因为友谊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
《小王子》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不断地净化着我们的心灵!
《背影》是一篇很感人的文章,文章讲述了朱自清和父亲在徐州团聚,在火车站,父亲为“我”买橘子,“我”看到父亲穿过铁道努力爬上月台时的背影,不禁流下泪,体现了父亲的伟大。
父爱沉沉……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为儿子买橘子的部分。“父亲是个胖子,走过去自然很费力”,可是父亲依旧要去对面月台买橘子给“我”吃,这充分体现了父亲对我的爱。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这一连串的动作,表明了父亲爬上月台很艰难,可是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不怕累。我想不管是朱自清的父亲,还是我的父亲,他们都深爱着自己的儿子,不张扬,深沉而隐忍。
记得有一次,爸爸送我去上学,那天下着小雨。在路上,我们一帆风顺,忽然,前面冲出来一个骑电动_车的人,爸爸因躲闪不及,被撞倒了,爸爸起来后没有查看自己是否受伤,而是第一时间把我扶起来,问我有没有碰着?我告诉爸爸我没事,这时,我看到爸爸的裤子破了个大洞,膝盖露了出来,流着殷红的血,可是爸爸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我。我从书包拿出纸,想帮爸爸止血,可爸爸却说:“我没事,不用了,你快上车吧,别迟到了。”说罢,便上车继续带我去上学,到了校门口,爸爸望着我走进校园才离开。这时,我回头看了一眼爸爸,望着爸爸的背影,我有些心疼……
很久以后,当我再次想起这件事情,心中依然有疼痛的感觉,我的父亲和《背影》中的父亲何其相似,他们总是默默地奉献着自己,即使自己过得苦一些、累一些,也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幸福、快乐,从不计较得到多少回报。
父亲的背影,儿女的深情,愿记忆定格在最美好的一瞬间……
★ 4年级下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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