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庖丁解牛》读书心得感悟与体会(共含10篇),方便大家学习。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smg88”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从事审计工作十余年,重读《庖丁解牛》一文,感受颇深。庖丁解牛,由表及里,由生疏到技熟,由心领神会到形神兼备,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智慧光芒,更是寓含了人生事业追求的三个境界。诚如梁惠王所言: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对于我们从事的审计事业而言,她是审计人心中永恒的追求。对于为审计事业默默奉献的审计人来说,从进审计机关到成为审计事业的顶梁柱,都要经过庖丁解牛一般的历程。
套解庖丁解牛故事的话来说,审计人员经历的三个境界是:“所见全账”、“目无全账”、“心中有账”。
第一个境界:“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审计人员第一次接触审计工作,踌躇满志,满以为学以致用,所学的知识总算派上用场了,但审计现场满目帐簿,凭证一大摞,顿生无从下手之感。这个过程,就账审账,虽能发现一些问题,但很难发现那些深藏不露的问题。
第二个境界:“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熟能生巧,随着审计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每到一个单位,就会对该单位帐务的处理结构了如指掌,对收入支出的增减变化一目了然,对常规性的问题随手可指。这个过程,依赖于帐务审计,对涉及帐务的违法违规问题手到擒来,但对大案要案和深层次的问题还缺乏有效的掌控。
第三个境界:“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伴随审计阅历的不断增加,理论水平的不断提升,解决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不断提高,不再注重一般账目的审核,而是着力于摸清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往来和内控制度,通过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然后达到“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的效果。这个过程,做到了心中有账,通过缜密的逻辑思维,抓住重点环节突破对方防线,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
人生事业达到第三个境界,固然在于精通技熟,成为一个行业的专家,但根本在于对事业的热爱和心中固守的那份执着,这种境界只有德才兼备者才能达到。
读《庖丁解牛》,最佩服的是庖丁的敬业精神,作为审计人,就要有这种精益求精、勇于上进、敬业奉献的精神。
唯如此,才能达到游刃有余的至高境界。
高中时候读过《庖丁解牛》,由于是应试的缘故,只是匆匆读一遍,没有觉得有什么稀奇的。
主要是把精力放在字与词的讲解上,放在猜测可能考试的翻译上。
后来上了大学,读了金庸先生的《书剑恩仇录》,历年提到了陈家洛仔细学习了《庖丁解牛》后,武功大进。当时觉得是小说家的杜撰而已,《庖丁解牛》那有这么神奇!
大学毕业后自己出来创业,主要负责市场与销售方面,觉得在很多的地方没有处理好。心里一直觉得很闷,想找一个方向突破,解决。
一次偶然的机会想到了一个关键词:节奏
突然想起了高中时候读过的《庖丁解牛》,想起了第一段: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淙唬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当然觉得眼前一亮,觉得庖丁这个哥们太厉害了,在工作的时候简直就像在跳舞,简而言之,很符合节奏啊,难怪庖丁的.技术这么厉害啊,真的很怀疑他是当时的武术高手,退出江湖后改行做了庖丁,过起了平凡的日子!
后来每一次读庖丁解牛,都有新的体会。
以前在做事的时候,我们都是用头脑去思考,用逻辑去判断。但是发现很多的事情最后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现在想起来,我们还处于庖丁解牛的第一阶段: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还只是看到事情的表面现象,还没有深入去体会,去“悟”事物背后的规律,或者叫做“道”的东西。庖丁自己也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
虽然,最后从《庖丁解牛》中我没有学习到什么是节奏,但是我学习到了如何去体会节奏,那就是:用心去体会,去感知事情的节奏!
现在觉得,《庖丁解牛》这篇文章不是人写的,而是天生的!是鬼斧神工般的杰作,是恒古以来的真理!
整篇文章朴实无华,但是所含的哲理,确实务实而深刻!
《庖丁解牛》这篇文章未我们展现了一个技艺高超的厨师,庄子为了写好这一人物,确实煞费苦心,运用多种描写之技巧,多方法、多角度地描写、刻画庖丁这一形象。
首先,描写了一个场面:庖丁为文惠君解牛。这是一个何等壮观的场面,旌旗猎猎,甲光闪闪,文武大臣分列左右,将军士兵簇拥前后,文惠君高高在上,全场鸦雀无声,“砉然响然,奏刀騞然”清晰可听,成百上千双眼睛盯着庖丁。只见庖丁手“触”、肩“倚”、足“履”、膝“踦”,一气呵成。其技术之熟练,“謋然已解,如土委地”,动作之优美,“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令文惠君脱口赞赏“嘻,善哉!”全场无不为之欢呼雀跃。
其次,文章从正面描写庖丁技艺之卓越:文章一开头就描写庖丁“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通过这些正面描写,一个动作娴熟而潇洒的庖丁展现在我们眼前。再加上“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的语言描写,使得庖丁的正面形象更加丰满,不但技艺高超,而且谨慎小心,还充满自信。
文章更多的是侧面描写:通过文惠君两次的“善哉”,表明庖丁技艺确实高超,能够让一个国君拍案称奇的人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一把屠刀用了十九年,且“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由此可见技艺很不一般,要知道“良庖岁更刀”“族庖月更刀”呀。这也是运用了对比的描写方法,通过“岁”“月”与“年十九”的对比,庖丁那非凡超群的技艺就不言而喻了。
再次,文章从视觉和听觉方面来描写,使人有种如临其境、如闻其声的感觉。文章开头一连用了5个动词,从视觉方面分别描写手“触”、肩“倚”、足“履”、膝“踦”,这一系列的艺术化、舞蹈化了的动作,已初见庖丁解牛技术的娴熟。接着作者侧重从听觉方面描摹他解牛时进刀而发出的声音“砉”、“騞”,并把这声音比喻“桑林之舞”、“经首之会”,从而生动地描写出庖丁动作的节奏感,表现了一个至高境界。
我眼目中的庖丁
庖丁是一位技艺非常卓越的厨师,这是一眼就能看出的。我们无不为庖丁“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的优美娴熟的动作和“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的玄妙悦耳的声音所倾倒。同样也会发出“嘻,善哉”的赞叹。
庖丁又是一个好事明理的智者。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一个厨师,能从从事的职业中明白事理,确实不易。特别是“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令人发聋振聩。
庖丁还是一名善于思考的学者。庖丁“初解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在庖丁的眼里,“未尝见全牛也”,其原因是“以神视而不以目视”,从而达到“官欲止而神欲行”的境界。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做事能“依乎天理”“而因其固然”。要是我辈度能这样,何愁问题不解决,事情难办成?
庖丁是一位持之以恒的士者。“十九年”如一日,“依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固然”“经肯綮之未尝”,以致“解数千牛”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庖丁又是一个谦虚谨慎的行者。他虽能“官欲止而神欲行”,达到“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的境地,但“每至于簇”仍“,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直到“磔然已解,如土委地”才“提刀而立”。
庖丁还是一名专注而自信的能者。他做事时何等的专注,所有的动作“莫不中音”,而且“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乎”出了他的自信,特别是他,解牛后“提刀而立”,并“为之四顾”的“踌躇满志”的神色,不知迷倒当时多少少女的芳心。
庖丁更是一个积极进取的人。文惠君的一句“技盖至此乎”,就引出了庖丁这一番精辟的言论,这很明显是想在文惠君面前表现一番,以求得文惠君的重用。不然何不像卖油翁那样以一句“无他,但手熟尔。”来回答简洁明了。可谁知文惠君是一个糊涂之人,仅以一句“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搪塞,令庖丁大失所望。要不然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要加上一句“庖丁起于庖”。
买书:开始工作的这第一年,按月即可领工资了,腰板直了,不用再谄媚讨好的跟妈妈讨要。买书也阔绰得多了。年初买了电子书,读书量大大增加。看到喜欢的网上随即买来随即阅读也不心疼,走进书店,看到心仪已久的想要收藏的“大部头”也不在乎比网上贵那么几十块钱,自诩自嘲买的是“心满意足”,买的是读书人的“感觉”,可谓真正实现有资可读了。甚至有次豆瓣有人出二手书,眼馋得一下列了十几本,花了几百大洋。是我买书最多的一次。真是“买书如山倒”了。
读书:有资可读,却未得闲暇去读。这又是“好(四声)读书,不好(三声)读书了。”这一年,买的读的也大多跟工作有关,教育类书籍堆在办公桌堆在床头案头,却都是略闲时翻个几页,至今没有全读完的。自惭得很。《给教师的建议》《要相信孩子》《爱的教育》《第56号教室的奇迹》,简单做了些笔记,应写些教学手记并配以班上同学们生动的实例才好。只求精不求多了。不再买教育类书籍,把手头的读完并变成自己的。刚读完的有杨绛先生的《我们仨》,给三星半。再次倾心仰慕简简单单的学者家庭,相守相助,各人又有各人的喜好志趣。这一生,得一陋室,窗明几净。记欧阳子读书时“仿佛觉得有此一境,瓦屋纸楞,灯蘖(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字)铭碗,室外有竹有棕榈…”,这大致是我读到的读书最僻静处,总觉得无论是潇湘馆的“凤尾森森,翠竹环绕”还是那蘅芜苑都不及此有兴味。又想起苏州留园里那望不见头的长廊,可遮阳可避雨,累了有石凳供小憩,手边有镂空的窗,可隐约望得那边一汪青翠,却又看不大分明,使人欲起身再观。墙脚常常种有茂盛的芭蕉,有不到半人高,使人神清气爽。最是那蒙蒙细雨天,更怡情。哈,扯远了。眼观自己,现在常常是和衣卧在被窝里,舒服得很,又是催眠的绝好秘方。奶奶又剥好了香蕉送来,哎呀呀。嘛,再说今天刚意识到的一个问题,这一年来读得近现代的居多,而这些作品总称不上是伟大经典,不说糟粕酴毒吧,总是无所裨益的。而且几次翻都翻不完。实在有如鸡肋,味同嚼腊。有的倒还像“垃圾食品”有点小诱惑,比如“可以群”,可以标记读过,只是满足一点点虚荣心而已。《看见》这本书还没读完,倒还可以当做自己的一面镜子去读,去去自己身上的这气那气,以求一“真”,有的有点实战经验,但过后又没有留下多少印象,比如《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遇见未知的自己》还有武志红系列,实在没有别的用处。这半年在选书上还是要慎重些,去年基本没读小说,今年重点放在诗歌和小说上!得意的说,新买了《海子诗全集》。在步入社会的第二年要不忘沾沾太阳、热烈、浪漫、绝望的气息,小说吧,试读《堂吉诃德》《约翰克里斯朵夫》。
《局外人》讲述了一个主角一步步从职员被审判成为一个死刑犯的故事。
原本,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他只是请了两天的假参加母亲的葬礼;只是不小心连上双休日休了四天的假;因为和母亲的疏远,感情上的疏离,没有在葬礼上流泪竟被当作是后续蓄意杀人的审判结果的重要依据。葬礼结束后情感的压抑,使得他想去游泳放松,又偶遇了倾慕已久的玛丽;两人互生情愫,度过了紧接着而来的周末,也成了判定他品行不端的利刃。与邻居萨拉曼诺的交谈,丢失的狗,主角给出的去宠物招领中心等待的建议,似乎又不停为他的冷血无情作出丰富的佐证。
可是,这些又与他遇上雷蒙德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呢?雷蒙德不过是个皮条客,打了自己的女人,又因为他的建议重新叫来女人并且羞辱殴打,还因此觉得找到了知己,与主角攀谈成了朋友。于是,主人公的命运似乎滑向了另外一条道路。受辱的女人叫来了几个阿拉伯人,矛盾不断升级。可是在雷蒙德的盛情邀请下,主角跟随他一同去了马森的家中,一路被阿拉伯人跟踪。最后,阿拉伯人的刀,主角想稳住事态意外夺到自己手里的雷蒙德的枪,以及最后主角因个人受到的挑衅与冲击而接连开出的四枪……
一段段故事,一个个遇到的人,他们似乎并无关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萨拉曼诺会继续寻找他的狗,继续咒骂他的狗,继续怀念他的妻子;玛丽会遇上一个新的男友,坠入新的恋情;雷蒙德会继续他的皮条客事业,与另外一个或两个女人发生纠纷,惹出另外的事情;马森依然会为雷蒙德拔刀相助,亦如他的妻子也会依旧在院子里洗碗;机器一样的小个子女人会去盯着另外一个又一个罪犯,不断地打字记录一桩桩新的罪行;塞莱斯特的饭店还是会经营下去;那些阿拉伯人呢,可能会为了他们的同胞去伤害另外的人;牧师依旧会高高在上,审视一切信众的灵魂,企图用泪水和声音感化他们。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主角看来,似乎只有已故的母亲在行将就木时分依旧想去找寻‘未婚夫’的这种从头来过的希冀能够解释他的压抑:他觉得自己是局外人,每个人都是别人的局外人,每个人都孤独又自由地在自己的轨道上行走着。他是被审判的死刑犯,那么,其他人呢?他自己被坚定地审判成死刑犯的依据呢?他是出于防卫开的第一枪,可是后面的三枪呢?又是谁赋予的谁审判另外的谁的权力呢?主角为什么又固执地不肯与牧师交谈呢?因为他根本就不认可自己被他人审判这件事。最后的情感爆发,所有人都会审判,就连宣扬能够宽恕一切的神父也会被审判。
我们似乎都是无辜的,我们似乎都是有罪的。可是,何为无辜,何为有罪?
读完全书,竟然没有任何涟漪,却又觉得暗流涌动。一种弥漫全书的压抑和绝望,对死亡的反思,对普罗大众的观察,似乎永远不会结束。
《局外人》是法国著名作家阿尔贝·加缪所写的小说,描述一个叫默而索的年轻人安葬母亲之后,一直到因为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而被判为死刑的那段日子。小说语言冷静又干脆,稍嫌单调的叙述揭示了默而索复杂的内心世界。
小说开头一句即是:“今天,妈妈死了。”不知所措孩子一样的口气,大凡成人提到该类事,会尊称母亲,可是默而索却不是。接着又是一转:“也许是昨天……”,不经意间,暴露默而索的漫不经心和恍惚。接下来,让人有点愤然,他从头到尾没有哭,还在母亲遗体前抽烟。第二天,他就游玩的不亦乐乎,带女友回家过夜。还帮一个名声狼藉的邻居惩罚他的情妇,因为“没有理由不让他满意”。女友要和他结婚,他觉得“怎么样都行”,女友一定要他回答是否爱她,他竟然说“大概是不爱她”。最后迷迷糊糊杀了人,对于法庭上的辩论也不关心,好像与他无关似的。默而索被判死刑,与其说是因为杀了人,不如说因为被指控“怀着杀人犯的心埋葬了母亲”。在临刑前夜,他拒绝神甫,却想起妈妈。小说最后一句:“为了使我不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许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让读者不由震惊!
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都是那么不凡,使得中间的有点枯寂有点冷淡的述说,顿时变得意味深长,平淡中现出深刻。作者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这种生存的荒诞感,人和社会的剥离的痛楚感,才使得小说有深沉的哲理。事实,评论界把《局外人》标签为哲学小说。
问题是,默而索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从上面的简述,默而索似乎是个冷漠的人,因为在母亲下葬时候竟然不哭。默而索为什么不哭,小说最后解释道:“妈妈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准备把一切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默而索的冷漠似乎来自他的理性,但是正是这样的“理性”使得他和整个社会道德系统脱节。
我们活在社会,必须接受传统的价值观,如感情,爱情,事业,金钱等等。我们不能不遵守约定的风俗习惯,譬如母亲下葬时候要恸哭,娶一个女人时候要说“我爱你”,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背离这一切,那么无疑就成为社会这个“局”外面的人,最终被社会抛弃。
在社会抛弃了默而索,默而索也同时抛弃了社会。虽然生活在社会中,可是价值观游离在社会之外默而索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明确否认永恒,但是也不为永恒做一点努力,是一种含糊的态度。当大家都这样解释世界的时候,默而索却要另外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难免成为局外人。
生存的无奈,在于精神往往和肉体的分裂,人和社会的背离,生之无限渴望和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于是生存有时候就很荒诞。
仔细想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局外人,或多或少。譬如差生在课堂上,成为局外人。乞丐在繁华都市,成为局外人。每个异类,在他的特定环境里,都是局外人。默而索游荡在我们周围,千千万万,每个孤独的背影,诠释了生存的荒诞和无奈。
有人品,书有书性。为官者善深沉,从商者善钻营,平头百性太随性。因此人品与书性往往很一致。
作为一介草民,参不透官场机密,悟不明商业道理,只得随性随心。况且本人天生苦命,对苦字分外亲近。因此,当我一看到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便有一种阅读的冲动。读完后,我对之前《文化苦旅》中的“苦”字理解:认为无非是指旅行的劳苦,现在才发觉这实在过于幼稚的理解。其实,苦于身无所谓苦,苦于心才实为苦。作者曾感慨:“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苦旅连在一起。”我以为,这乃是文人最大的财富。苦涩过后总会留下一丝回味――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索,全部融在这苦涩后的回味中了。
读完此书,感觉自己对古代文化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这部文化散文集让我感受到这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其中也夹杂着对青年人为文化沦丧的不满,同时也为中老年对于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该书从风景秀丽的江南到大漠孤烟的大西北,从色彩斑斓的莫高窟文化到浑厚凝重的北魏都不展现出人类文化的一种积淀,一种象征。
书中有以柔婉清新的江南为景的《白发苏州》、《江南小镇》,也有那如水柔顺却又错综的《风雨天一阁》、《青云谱随想》,都以人物为基础,展现了风景背后的人文感受。同时也有与江南截然不同的《莫高窟》中的热烈奔放,《这里真安静》中沉静冷冽地对战争的反思。作者在每一处的反思都是对文化的一种苦苦探寻,一种欣欣向往。
在山水解读历史,在历史中解读文化,在文化中看透山水,让自己的心灵也受到文化的熏染,精神的洗礼,这便是我读《文化苦旅》获得的最强烈的感受。虽不能说我完全理解了余先生对文化的解读,但我可以品味出文化的一种现象,对美丽文化背后的一种宣誓。在我们青年一代人,时常最容易丢失,最容易遗忘的就“文化”。而如今,理解古代文化,欣赏古代文化,解读古代文化,就常常是那些“聊发少年狂”的老夫们了。其实这才是对文化的一种传承,一种无形的保护。金钱和权力使王道士变得如此的残忍,让一尊尊美丽的雕像就这样的灰飞烟灭。这无不暗示了一句话“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到一丝丝的惋惜与无奈。
看完这本书之后,看这许多的文化在面前一幕幕的消失。突然想到了中国的近代,在那些蹉跎的岁月里。人们不在乎“文化”,只求“苟全性命于乱世”。一张张沾满泪水的图片――鸦片战争炮火、鸦片对古代人们一种打击,火烧圆明园对这座旷世奇座毁灭性的摧毁。就连最近电影《新少林寺》都有鹬蚌相争,洋人得利于珠宝的情节。文化发人深思。我们的国家一天天强大,这正是我开始要寻回属于我们自己的文化,那是对中华民族的一种传承,对华夏文明的一直传承。
文化“苦”旅,苦的是种经历,苦的是种感受,苦的更是种震惊人们心灵的良药。写到这里,我也可以发觉其实在苦中也可以寻求快乐的真谛。这一路“苦”来,虽征程漫漫,寒窗数载,却终究走出了他的“文化苦旅”。
一口气把《野蛮生长》看完了。野蛮在文中的理解可以是,粗暴,放任,人如草芥。这几乎贯穿着所有人物。生于五六十年代的人,又有多少精致的照顾呢?人和动物的生长没有多少的不同,偶然怀孕,生下,放养,随世浮沉,没有选择的命运。里头,可以看到各个鲜活的个性迥然的人,在现实面前,或抗争或认命,最终趋于暗淡,生于无声,死于随意。各种的无奈和荒谬。
人性无好恶之说,站在今时的道德制高点去评判那时的言行,除了道德上的自我陶醉,没有什么意义。再者说,现今的社会,不也是及其混乱和分裂的么?只是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让大家有条件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高尚或是罪恶,都只是自我的选择,这个社会并没有什么正义战胜黑暗。有的最多,只是,制止了恶的暴行结果。而所谓好恶的标准也分崩离析,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按自己喜好生活便是对人性最大的尊重。
包括性。里面很多人在性方面都有一定的解放,其实很多时候性的解放就是人性的解放。肖水芹、李春天和她老公刘芝麻都有过外遇,都在婚姻世俗单位之外的地方获得某种程度的释放,心理的某种需求也得以安放。刘一花则把爱和性全然分开,在爱中看淡性,在爱人离去后乱性。李小寒更是真爱至上,置疑一切的或荒谬或庄正的道德。
书中,最令我深刻的,是对人性那种入木三分的刻画。每一种行为都有它的动机,她不加掩饰,直指最深处的最黑暗的隐秘。作者不负“犀利”一说。习惯里,对于过于“上不上台面”的事情及其动机,我们总试图不说或者掩饰,而她则是最直接最真实也是最彻底的揭开。就那么直接刺入我愈加掩饰的回忆:农村里都有类似的过往,或者更泛点说,生于中国这个大环境便有很多的共同的境遇,贫穷及强权,还有道德绑架下的对人性的蔑视。
也很庆幸,生活在发展改善,在一批又一批如李夏至、傅书中、李小寒等人的努力下,在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生活的提高中,人越来越有条件去生活得更有尊严。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传奇侦探。他有超凡的辨别能力,超凡的洞察能力,超凡的推理能力。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最喜欢的一章叫《蓝宝石案》,我看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他从一顶破旧的毡帽上可以推理出这东西主人的身世,貌相。从少量的信息中推理找到真凶。詹姆斯,赖德和福尔摩斯的一段对话中知道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的下落。他用姐姐的鹅把宝石藏了起来,最后那个小偷意识到拿错了鹅,就回去找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一看所有鹅都被卖了。所以他就去了那家他姐姐说过的经销店,但经销店的鹅也卖完了,经销店的老板不愿意告诉他鹅卖到哪里了。虽然詹姆斯,赖德就是蓝宝石案的罪犯,但福尔摩斯没有把詹姆斯的罪行告诉警方。是因为他要救下一个灵魂。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
这个假期我跟我的女儿一起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对这本书我跟女儿都非常喜欢它,尤其陈珞对探案故事十分感兴趣,并从中学到了仔细观察的重要。
女儿非常喜欢书中的《银色马故事》,故事类容是这样的:韦塞克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惨死,案件十分离奇。警方邀请福尔摩斯参与侦破这个案子,他经过仔细的观察和慎密推理,解开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踪的银色马和__了驯马师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驯马师斯特雷克为了控制比赛结果,想对银色马进行伤害,但实施的过程中却被银色马踢中头部,落得个惨死的下场。她觉得在这个故事里,神探福尔摩斯无所不能,就好象一个神仙。
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比较喜欢《最后一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和警方与伦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与犯罪首领同归于尽。在故事最后的,福尔摩斯明知小客店送来信件内容是假的,对手目的是支开华生,但他为了保护好朋友华生,用这信支开了他,自己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莫里亚蒂,最后与对方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这让我想起老一辈的一句话:对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就如冬天般残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值得小朋友去看的故事书,让陈珞知道,要了解事物的真相,必须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和仔细观察;让我女儿明白,真正的友情是学会分享和真心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