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故乡的书的读后感1000字(共含16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余香”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编辑推荐:
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duhougan/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故乡读后感的作文1000字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文艺青年”大冰,是个江湖作家,豪放,重情义,对朋友的感情真挚。我读完了他的《乖,摸摸头》和《阿弥陀佛么么哒》后,为人间真情所感动。
两本书中,都是以一个个的小故事串编而成。每个故事中,都带着大冰独有的文化气息与风格。他着实为中国文坛打开另一条通道——江湖人的文艺。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故事是木头马尾的故事。木头是一个彪形大汉,壮实,魁梧。他对大冰的感情很好,犹如一对兄弟一样,无话不谈。马尾是一个擅长于服装设计的人,经常为木头设计唐装。木头与马尾之间因为一次倒车而认识。因为马尾倒车技术较差,木头便帮了她一把。于是,马尾决定感谢木头。各种送盒饭,各种感谢,各种服装设计。起初,木头很诧异又很不适应,一直认为马尾很烦。直到有一次,木头终于发火了,他在烦躁之下吼了马尾,马尾伤心之下,决定出国深造,离开了木头。直到马尾消失,木头才感到了自己的错,一心悔改。木头不仅向了马尾的朋友询问了马尾的去向,甚至直接去她家,找她的父母,才得到马尾出国的消息。后来,当马尾回国时,终于两人相遇,促成一段佳缘。
木头内心的坚定与不屈,肯定了他的人生巅峰。他的豪放,不屈,能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坚实感情。人之间的真情实感,让整个世界充满了温暖。并且缘分就是如此,该来的时候终究会来临。书中所有的人物都是大冰的朋友们,每个人都有个性。所以,作者本人也是一个富有个性的人喽!
大冰,是一个带着自由生活的人。他充分体现出了一个江湖人士的风格。大冰的作品,语言凝练,朴实,但又能很快地吸引到读者的眼球。大冰是个流浪者,从未停止过浪迹的生活。在浪迹的生活中,有一样东西是大冰一定要随身带的,那就是——吉他。吉他对于大冰,和他那些在小屋里的同伴来说,是另一条生命。在丽江酒吧“大冰的小屋”里,每晚总有一圈大冰的朋友或是陌生的流浪者,抱着一把吉他,围在火炉旁,轮流唱着自己的原唱。场面宏伟壮观,饱含人间真情。
因为大冰走上文学道路,所以,他那快要倒闭的酒吧,也是出名了。这个酒吧的老板是大冰。因为老板是个江湖人,所以这酒吧也是不同寻常。如果是朋友或美女光临,一律免单。但是后来,小屋的经济实在撑不下了,大冰才决定:美女光临不免单,只打折。在那段小屋经济困难的时期,大冰也有提出过放弃小屋,因为他不想看到朋友们为了他的店而如此辛苦。但他的朋友们却不同意:小屋是丽江最后的一面旗,绝对不能倒。大冰被说动了。小屋的装潢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高大尚;相反,酒吧四周都是砖瓦墙,店中间放了一个巨大的烛台,造型奇特,引人注目。
大冰本人,是一个令我敬佩的人。从他的作品中,我看到了作为一个讲义气的人,应该有的所作所为。如何对待朋友,如何尊重感情,如何过生活,怎样的人生才算是无怨无悔,逍遥自在。这些问题,在大冰的书里都有答案,希望广大读友能去读一读,定会受益颇多。
我曾在他书中的末尾看到过大冰的这么一句承诺:请你在微博上@我,如果我选中了你。那么,无论你在天涯还是海角,我都会背上一把吉他,来倾听你的故事,陪你一起去浪迹生活!
在这个暑假,一本书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城南旧事》车本书的一个“旧”字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林海英写的《城南旧事》,这个书名中的“旧”不得不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童年时的多彩,这本书会让我终生难忘。
《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小英子,文章分成六大部分,在冬阳童年骆驼队中作者告诉了我们她是怎样写出这篇《城南旧事》的。在惠安馆里有一个人人都叫她疯子的女孩,她叫秀贞,秀贞与小英子建起深厚的友谊,秀贞告诉小英子她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小桂子的脖子后有一块胎记,让小英子帮她找找。可小英子无意间看见好朋友妞儿身上也有那块胎记,于是小英子就带妞儿去和秀贞团圆。我们去看海,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小偷,可小英子却分辨不出来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最终这个小偷还是被警察给抓走了。漂亮的兰姨娘来到了小英子的家中,她与小英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宋妈的儿子小栓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小英子就和宋妈去找她的女儿,小英子还吃到了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长大的小英子要代表同学致谢!可小英子的爸爸病了,不能来参加毕业典礼。最后,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最后一部分是多么的感人,这篇文章让我受益不浅,永生难忘。
珍惜这美好的童年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作文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说的可就是司马迁所著的《史记》。都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说的不就是司马迁遭李陵之祸事,遭受炼狱后书写《史记》。这不就被我们记住了吗!我想,我们只知道《史记》书成后的辉煌成就,却不知司马迁背后的辛酸苦楚以及他所遭受的讥讽,还有什么是司马迁没受过的罪?
话说这古人也真真是憋屈。你说你被上头的处罚了吧,还得谢恩,“谢皇上不杀之恩”。“最是无情帝王家”也不知是谁说的,说的可真精准。哪一个皇室之人不薄情。像司马迁的父亲,他们祖先是周朝的太史,远在上古虞舜、夏禹之时便功名显扬,掌管天文之事。而大汉天子在泰山举行封禅典礼时,本应由太史官亲身参与并记录下这一辉煌的时刻,这是太史的责任,同样也是荣光,蝎子尾巴独一份的恩宠。可司马谈硬是被留在周南,后来司马谈愤懑而死,想来是因为看着祖业的衰弱而焦急,还有就是日常的被嘲讽、白眼。
而司马迁本人,你说你就一小小太史,也就写写文字、记录记录皇帝的丰功伟绩,有必要为了和你“不曾衔杯酒”的李陵打抱不平吗?再想想呵,有哪一任皇帝是真傻的,个中冤情岂会不知,“最是无情帝王家”,只是不想真弄清楚罢了!李陵一家祖孙三代素来忠心耿耿,真要不忠于大汉,又怎会领兵深入匈奴腹地作战?
由李陵的《答苏武书》可知,在匈奴“更练精兵,强逾十万,单于临阵,亲自合围”,而我方仅仅五千人马敌我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李陵仍振臂高呼、奋力杀敌,士兵们即使受了伤,矢尽援绝,也要争着冲到前面去杀敌。反观汉皇,一听说李陵降敌,在还没弄清内情的情况下,直接对李陵的全家骨肉实施了严惩,这才是真正地将李陵推向敌方啊!
这桩桩件件,寒了多少臣子的心。
司马迁何尝不委屈,那又能如何?喊冤,不是变着法子说皇上不英明;抵抗,不是变相的说明自己不顺从圣上。故此,只能跪地叩谢不杀之恩。从牢狱中出来,受了腐刑。从‘最下腐刑,极矣!’可见他的心在淌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腐刑既是对他的身心的摧残,也是对祖先的辱没,是对父母的不孝。司马迁肉体上遭到的折磨以及平日里受到的嘲讽、耻笑、白眼等肉体精神双重折磨下,仍能够不断调节自己,用“李斯,相也,具于五刑;魏其,大将也,衣赭衣,关三木……古今一体,安在其不辱也”来自我安慰,用“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做《春秋》……《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来自我勉励。最终完成了《史记》这一经典,可见司马迁内心的坚韧及不屈。
司马迁遭受腐刑,李陵忠勇深入敌后,终因寡不敌众被俘,却被诛灭。而在现实中,又有何处不苟且?
南非总统曼德拉在就职典礼上,邀请了曾经关押他20xx年甚至虐待他的三个狱警,并向他们致敬。
孟晚舟被加拿大政府拘押一周年之际,写信感谢所有关心华为的人,甚至还感谢法庭的工作人员。
由此观之,只要是有人的地方,难免会有腌臜之事。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磨难。
重要的是,我们自己要有一颗坚韧的心以及一缕不屈不挠的灵魂。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这是钱钟书爱人杨绛的话。《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的得意之作,之前我是无心看这本书,只因了录取通知书里的阅读任务,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书名,头也大了。只是觉得“围城”这个词挺新鲜的,便也看了这本书。
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看完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生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遐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地发现了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小说《围城》主要讲的是留法青年方鸿渐从海外归来后,总是不能安顿,一再踏上漂泊的旅程,作者借他一路漂泊的机会,涉笔成趣,广泛描绘了社会形形式式,写尽了处于历史转折时期的中国在文化、价值方面的断裂、错位、颠倒与冲突。小说中,作者讽刺自成一体,与革命作家的暴露型讽刺不同,道德、风俗、人情,无不笼罩在他的讽刺笔下,古今中外的警句妙语,随手拈来,织成充满机智和书香的讽刺文章。
“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与后世也。”
翻开《史记》,看着洋洋万千字的传世名篇,心中涌出了一阵崇拜与感叹。精简、凝练的的篇章,前不见古人的创新传体,更使它被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然而,面对着《报任安书》中,这短短二、三十字,内心多了的,却是一瞬间的抽搐,来自文字带给我的无限伤感、同情与佩服。
曾经听人说过:“存在就是合理”,人的存在当然也无可厚非,但有时候,人不免要思考他存在的理由何在。例如:当他的尊严已无处可寻。司马迁,本是一个壮志满酬,立志“推贤进士”之人,可在他因“口语”遭遇,被处之以宫刑以后,一切都改变恶劣,被乡党所笑,为世人所耻。身理上的痛苦犹可咬牙强过,但心理上的压力让他不堪重负,濒临在生于死的边缘,常人所不能忍受的折磨,他熬过去了。因为,他为自己找到了生存的尊严,即来自于无数前人的例子,卧薪尝胆,然后一血前耻。
其实,所谓尊严,对任何人都可以有不一样的诠释,只在于不同人主观的意识,价值观的差异。有的人,不愿为半斗米折腰,对于他,尊严在于面对权贵是,挺直的腰杆;有的人,愿尝胯下之辱,对于他的远大志向,尊严不在这一次的低头,为实现个人抱负、个人理想,大丈夫,能屈能伸;有的人,愿为前人的过错,向受难人民下跪,因为,对于他,为了他人的痛苦,为了国家的发展,跪下,便是他尊严之所在。
司马迁,之所以“隐忍苟活”,因为对于他,“成一家之言,偿前辱之债”,才是活下去的理由。在他自己的心中,他并没有苟且偷生,反而是顶着不可侵犯的尊严活着。所谓“勇者不必死节”,他自己找到了存在的合理性。
尊严,不是为苟且偷生而趋炎附势;不是面对挫折而放弃理想、抱负。
卧薪尝胆,成大业,能屈能伸,大丈夫。
司马迁,我想对你说……
司马迁,我渴望有一天会见到你,我渴望与你有一次跨越千年的长谈。在那时,我们会谈到你为李陵的仗义直言,为《史记》的忍辱负重,为人间大义的挺身而出……
司马迁,我终于梦到你了。你满脸写着正义,却铺满了风霜。“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你冷冷清清,你凄凄惨惨,然而你还在寻寻觅觅。你告诉我,你在寻找一种气息,一种历经万古也不会失去芳香的气息。我明白,那是伟大。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你之后千秋万代的人都可以告诉你,你寻找成功了。
伟大,从外面看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从里面看,则是一种无比智慧的稳健。你曾为李陵说了一句话而遭到极刑,痛不欲生。你在《报任安书》中列举了各项刑罚,八个“其次”已令人毛骨悚然,一个“最下”更是说得人魂飞魄散。然而就是这个“最下”,你遭受的正是这个“最下”!我以为,你会玉与石俱焚,血与火共熔;我以为,你最后留下的文字会是“名与节同在”“士可杀不可辱”。可是你的伟大却是超越了世间的荣与辱,情与志,义与愤,生与死。你甚至冷静而坦荡地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是的,你就是那泰山顶上的一匹凌云驰骋的骏马,拨开乌云,任历史的阳光穿透自己的心灵,然后唤来一道闪电,以感天动地的巨响与你一起嘶喊出了《史记》!这是怎样的一颗对先人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生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灼灼之心啊!于是《史记》成就了一种伟大,你成就了一种伟大。
伟大,见胜于空间,是气势;见胜于时间,是韵味。“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你颇显疲惫的心灵仍在高及仙境的地域流连,它牵系着万古众今。你不忍使《史记》夭折,不忍让历史凝滞。你可知道,你用你唯一的不忍打赢了这场人生之赌。你可知道,你这唯一不忍比任何东西都来得值得,来得壮烈。你与《史记》的情缘,终于使你找到了通往人生至境的秘笈。你与历史的牵手,自然而然地泌出了霜笼月罩的气韵。
司马迁,我再次梦到了你。你正在天堂里纵观我们中华大地的沧海桑田。你还在想些什么呢?还在为受极刑而“肠一日而九迥”吗?你应该看到有多少人受到你那铮铮如铜鼓般的话语的鼓舞,在挫折中磨砺,在逆境中奋起!你应该听见世人给予《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嘘唏赞叹!你应该感觉到,我们中华大地,万万千历史里的万万千中华子孙和你心灵的沟通!
司马迁,此生我必将继续与你在梦中的缘份,感受你芬芳的气息,亲历你不朽的英魂,吸取你无尽的人格力量……
司马迁,这个值得敬佩而又值得同情的人,一个平常而又伟大的人。
我们知道,他以坚忍的精神为人们留下了一部伟大的史书,亦或曰文学精品,连那不苟言笑的鲁迅先生都失了态,赞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我们同情他,因为他遭受了一个人特别是男人的最大的耻辱;但我们也因此更加敬佩他,因为他似乎是超越了生死的,没有因为这点耻辱而改变个人的追求。
而事实上,司马迁本人对那件事是有想法的。
我读《报任安书》时,应该是没有“多一字嫌多,少一字嫌少”的感觉,我的直接感觉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他将大量笔墨放在了解释“为什么他没有在遭受腐刑之后了结余生,而是苟且偷生”上。我喜欢读此文,因为它对我树立正确的生死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有指导作用的,但用带有调侃的态度、超越的目光去研究此文时,我能知道司马迁是在意这件事的,而且是深以为耻的。同时,他是怕别人嘲笑的,他生怕别人说“遭受如此刑罚,真乃奇耻大辱,还不如死了算了。”他想通过自己不断的重申来消除别人和他自己的想法一样的想法,从而减少外界对他的心理造成的压力,最终使他自己能够活得“心安理得”一些。
一个人的这种心理,归根到底,就是一种虚荣心,即刻意掩盖自己的软弱之处,而使人理解自己,对自己产生好感,不揭或无法揭自己的伤疤。
这种心理,人人都有,至少我自己是有一些体会的。经常听到有一个男生对另一个男生说:“别老在女生面前显能,别老是装的跟绅士似的。”其实,凭心而论,哪个男生愿意在女生面前会显示出自己丑陋的一面?又有谁不会尽力显示自己谦谦君子的风度呢?出于本能,我们都会尽量展示自己某一方面的优点或特长,如幽默、健谈、稳健、见多识广,或大度、富于责任感、勇于担当等等。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出丑是最不明智的的。
这种心理,无可厚菲,毕竟虚荣心并不完全等同于缺点。因为有虚荣心,从一个侧面说明你对精神是有追求的。你看司马迁,他反复强调,就是为了自己的生存的尊严。如果他无耻,又怎会竭力为自己辩护呢?
但这种心理,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有时只能体现心理的脆弱,无法直面逆境罢了。在这里司马迁的逆境并不是受了腐刑,而是如何面对腐刑。试问,在我们未学《报任安书》、《太史公自序》时,有谁责怪过司马迁“苟且偷生”?谁不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因为他作出了足以让人忘记他受腐刑的事——写出了《史记》!但看到《报任安书》、《太史公自序》后,我们就能都又感到了他的脆弱。所以想堵住别人的嘴,最好的办法便是做出最大的壮举,让别人自然而然的忘却,甚至转而佩服,而不是刻意地去解释。
所以这种人人都会有的心理,也无可厚非。有时放对地方的垃圾就是资源,放错地方的资源就等于垃圾!让自己活得有尊严的关键是放对自己的位置,做出令人瞩目的成就!
奇谈怪论,一点感想而已。
流连于唐朝的风华,流连于宋朝的儒雅,流连于元代的四海归一和明清的肃穆庄严。我可以对任何一个时代流连,但我知道,在我的心中,那所敬的,所爱的,永远只是那独一的汉朝。虽然那里有勾心斗角,有尔虞我诈,有诽谤污蔑......但这仍不能阻挡我对汉朝的爱,因为只有在那里,才有那唯一的太史公,才有那让世人惊叹的司马迁。
司马迁在千古绝唱《报任安书》中,将他强烈真挚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将封闭压抑的情怀一吐为快,字字血泪,处处真情,理灼古今,动人心魄。从《报任安书》中可以看出,司马迁是一位隐忍苟活、坚韧不跋、矢志不渝的大丈夫、真英雄,他有着崇高的人生信念和为《史记》献身的精神。
司马迁被诬定罪,因“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而身受腐刑。“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他抑郁,他痛苦。这种最卑劣的刑罚使“才怀随和,行若由夷”的司马迁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与摧残。这种情况下,选择“死节”是一种解脱,活着要承受的痛苦实在太多太多,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但太史公却选择了隐忍苟活。他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为了完成先父的遗愿,为了《史记》,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他宁愿忍受所有的嘲笑、侮辱与自己的责骂。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忍受着“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的痛苦,司马迁坚韧不跋,矢志不渝。他以古代圣贤发愤为作的事例激励自己:“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这些古代圣贤历经磨难,最后成功的典例让他看到了那盏指明灯的光辉。于是他夜以继日地撰写〈史记〉。他正日没命地挥刀竹简,拼命地刻写,只怕对不起父亲,只怕对不起那些过往的英雄,只怕没有人把他们的事迹写下来留传后世!司马迁拿刀的手指结了茧,茧破了流血,再结茧,再破;不知破了多少次,那简册以弄得血迹斑斑。这是何等的艰辛啊!
苏轼说:“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是的,司马迁便是一位坚韧不拔、矢志不渝的伟人。终于,他完成了《史记》,这部无韵之《离骚》的历史经典著作。他成就了非凡的功绩。生前无法回到纯白,身后却是鲜艳夺目,熠熠生辉。他生前所有的耻辱,现今如浮世一梦,惟独见他的绚丽,他的繁华,他的绝世的人格魅力。
读罢《报任安书》,我被司马迁的精神和意志所震撼,总想了解他是如何写出这样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的文章。字里行间的愤懑,不满与痛苦,从何而来?
司马迁因为李陵上谏辩护而使汉武帝勃然大怒,面对自杀和遭官刑的两难选择,他也曾犹豫,也曾彷徨,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还有理想要实现,还有使命要完成,所以他不能就这样含冤而死。于是,他毅然接受官刑,最终写出了不朽著作《史记》。
纵观历史,有不少伟人,他们不是在一帆风顺的环境下创造出价值,而是在困境和挫折中,创造骄人的能够留传后世的成绩。我们最耳熟能详的贝多芬,人们大多知道他是一位伟大的音乐家,许多作品足以震撼心灵,可却不了解那些光鲜艳丽的音乐章后面,埋藏着他曲折的一生。贝多苍从小就表现出了极强的音乐天赋,他的爸爸为了把他培养成一位音乐家,从而成为自己的摇钱树,不惜对小小的贝多芬施加武力,当贝多苍不认真练琴时,爸爸甚至饿他,关他在小黑屋里。但这没有成为贝多芬前进的阻力,多年后,他终于小有成绩,正当他的事业爬上巅峰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而与此同时,他深爱的女人,幼稚自私,风骚的爱丽丝也因不理解贝多芬的事业而离开了他。贝多芬也有正常人的七情六欲,这对他的打击非同小可。在短暂的低迷后,他重新振作,创作出了更加精彩的音乐。然而,挫折还在不断地攻击着他,三四年后,贝多芬失聪了。然而令我们震撼的是,有着钢铁般意志的贝多芬竟然又创作出了震惊世界的《命运交响曲》,铿锵有力的曲调仿佛描述了他铿锵有力的一生,给我们上了铿锵有力的一课。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尼古拉·列克塞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创作这本书时的处境是全身瘫痪,双目失明,躺在病床上口述完成了这部著作。
这些伟人的事例,都和司马迁一样告诉我们:困境往往使那些有梦想、有意志的人们更加坚强。
司马迁心中有一股气,这是对皇帝、对专制不满的怨气,忍辱负重的豪气,正是有这股气,才使司马迁在极度困难和痛苦的时期,实现了他那“重于泰山”的价值。他坚忍的意志,对理想的坚持,对生命的忠诚,值得我们用心去思考、学习!
在黑暗中,破茧成蝶,重生!
或许终此一生,我们都不能明白他。他是怎样为一件原本无关的事心潮汹涌,怎样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怎样锒铛入狱,站在一个两难的选择面前,他又有着怎样的姿态和决绝。
这算什么选择,屈辱地死去,或受辱而苟活。强势如他,也必定曾陷入最艰难苦涩的困惑罢!幸而他最终选择了后者,终于“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终于留下一部千古绝唱——《史记》。
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你能、你甘愿承受如此耻辱?因为不愿死如蝼蚁。宁可活下来,完成一部足以令他自许自傲的作品。此书一出,当震惊世俗,流传千古,令天下人心倾服之!那么他当日所遭耻辱,也自然洗脱了。尽管决心坚定不已,可现实的反面能量大过美好未来的积极意义。耻辱加身,流言所指,身心俱疲。他也一定曾在面对广阔、永恒却虚无的天地时心生惶惑,一定曾无数次在无意识的耻辱的温习中被刺痛而惊醒。他在《报任安书》中这样写道,“……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读到这一句时,我竟几乎堕下泪来!他将他郁积在心的愤懑和疼痛,统统倾注了进来罢?所以读来才是极苦、极痛,令人伤之切之的。
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这句话或许也适合子长吧。为什么一定要活下来写完《史记》?是作为记载者,对历史与生俱来的责任感?是作为政府官员,对虽然将罪名加诸于他却仍不失为一代明君的汉武帝的忠诚?这些因素必然都有,然而我想,更重要的,是他对于自己所受的耻辱的敏感和疼痛。我们不能只是笼统地说,司马迁是一个有大人格的人,是一个伟大的忍辱负重的史学家。他也是血肉之躯,尽管他写道,“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可既然生而为人,“人情”事实上已是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至激于义理者亦然。正如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思想抽出来,然后指着说这是灵魂,这是肉体。灵魂与肉体,人性与人生,都是交错缠杂无法分离的。
《史记》之所以让他愿意倾注毕生心血,“成一家之言”之所以如此重要,固然想借此流芳百世,更直接更使他日夜心如刀绞的原因应当仍是他的耻辱,我想这就是“人情”在他身上所表现并为我们看到的。无怪孟子要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只有当一个人饱受折磨,甚至到了司马子长这样对人生再没有别的期望的地步,才能心无旁骛,才能极坚强极有韧性地付出数十倍于常人的努力。
可如今换个角度看他的人生,历史的烟云却模糊了当年的每一点细枝末节。
我不禁要问,留下一部《史记》,人生就是有意义的吗?
著出《史记》的司马迁也好,留下《离骚》的屈原也好,这些在当时看来是郁郁不得志并饱受命运戏弄的人们,他们人生的意义是否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模样呢?司马迁自言,“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倘若他真的轻视一切“人情”,他存在的意义岂不是全部凝聚在《史记》上了吗?一部书再伟大,又如何能比得过一个人的生命和活力所包含的意义?我们赞许《史记》,或许赞许他的豪情和思想更甚于《史记》的史学价值。司马迁把他残余的人生糅入了《史记》,他为英雄豪杰们立传,走过他们的叱咤风云和金戈铁马。阿这就是他的人生和快乐!那么人生的意义和追求,正如纪德一直坚持并告诉我们的,应该是真正的快乐。人是为快乐而活着的。
司马迁在文中提到很多人,李斯,韩信,侯窦婴,周勃,吕不韦,孙膑……或功高盖主而遭忌,或才华横溢而被妒。可是对于这曲折却精采的一生,他们到底是满意的吧?既然深知“伴君如伴虎”仍要不顾一切地走上这条路,谁还会去希冀一个安详的晚年?是,他们更愿在战场甚至官场死去,死于你死我活的斗争,这才是他们潜意识里所热衷和追求的东西
长城,一幅横亘在中国大地上的巨幅画卷,是一部贯穿中华历史的无字的巨书!
读这部关于长城的《触摸长城:无字的巨书》,我深感震撼。这部散文集有一种气势与文韵并存的气质,令你不得不走近。写长城,有孟姜女哭长城的如怨如慕;有对某段徒留残垣断壁的长城的叹息;有长城抵御外侮的雄伟,亦有其闭塞的可悲。
我一直以为,任何一处古迹,都多少会有几丝凄凉之感,毕竟“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啊。山海关那处的孟姜女祠,却是一处例外。从书中,我读到了一种孤独之外的强悍,悲凉之外的温暖,更多的是一种咬碎一切苦难的力量。。站在那样一处古迹下,所留下的文字,必然是不只有感悟的,更多的是一种融入内心的精神,
还有长城上那一处处的驿站。我很喜欢作者的比喻--“驿站是出发,也是归路。驿站是朦朦胧胧远去的身影,亦是扎扎实实的脚印”。这让我不禁想起了人生之路。人生是一场旅行,我们的路如长城一般,绵延不绝,每一位徒步踏踏实实走完的人,都可以称为“好汉”。回首看我们过去所停留过的“驿站”,是一股扑面而来的回忆--那曾经密集着旅途的信息,有悲伤有快乐,有精粹有俗粉。
品读《无字的巨书》,仿佛是在沿着长城向上攀登。沿着旧时光溯流而上,能真切地感受到长城在历史中奔跑。那种奔跑,一如从远方传来的歌声,悠长中带着颤动,奔跑带来的`细微声响和动静都有一种能掀动天地的力量,渗入骨髓。
长城现在的遗址上,或许已经没有当日雄伟的风光了。因为它开始风化了,开始残缺了,开始不再完整了。可是,看完这些散文后,我突然不再惆怅于古文明的消逝了。该陈旧就让它陈旧去吧,该残破就让残破去吧!因为没有废墟的历史才是残缺的历史。面对残缺的历史,它会使现在的人类不辨沧桑而显得无所是从。只有在这遗存的废墟上,我们才可以透视到远逝的时空。
或许当年那风光无限的长城注定要被忘却了。然而,就像书里说的:“忘却,不是干干净净的遗忘,不是完完全全的抛弃,不是遮遮掩掩,不是数典忘祖。忘却,是卸去重载后的疾进,是抖落尘土后的加劲迅跑,是自自然然的风景,是坦坦荡荡的开放,是再创辉煌时的激昂!”。
哦,长城!你是中国历史的一根装订线,假如把你从中国历史中抽掉,这部古老的线装书将散落一地,凌乱得无法收拾!在万里长城这根琴弦上,两千年的锵锵琴声始终回荡在神州大地上,从未中断!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1000字
吴英杰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具有典型讽刺意味的小说。这也算是我自己认真看的第一部小说。整篇小说以海外归来的方鸿渐为主线,围绕方鸿渐的感情、友情、家庭、事业等展开描述,它就像一面镜子,以幽默诙谐的语言和细节的描述,充分反映了人生百态,映衬出人性的种种美丑。其中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放在今天,何尝不是如此。粗略读了这本书,大体有几点感受。
一、谎言是一座围城,将人牢牢困在其中。
小说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一系列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主人公方鸿渐。方鸿渐是一个江南小县的'乡绅之家的长子,在岳父的资助下留洋读书,因无心学业没有得到博士文凭,但迫于父母和岳父的传统观念压力,花钱买了张假文凭以求蒙混过关,就像小说中写的,这张文凭就像是“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能够遮羞包丑”。然而,这张文凭就像一座围城,把方鸿渐牢牢困在里面,他一直战战兢兢地生活,时常害怕自己的假文凭被揭露,以至于接下来无论是在与苏文纨、唐晓芙的感情交往中,还是在三闾大学任职过程中,都十分被动和懦弱。可见,谎言就像一座围城,从一开始就会把我们牢牢限制在一个狭小空间里,寸步难行。想要突破和挣脱这座围城,就必须要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和勇气,而且,必然会撞得头破血流,伤痕累累。
二、工作是一座围城,城里城外相互仰望。
小说中主人公方鸿渐在三闾大学任教了一段时间,看似体面的工作,但那里面却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终究选择了离开。现实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作为一名机关工作者,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份体面又稳定的工作,不用风吹日晒,每天上班喝喝茶读读报,一天过得何等潇洒惬意。殊不知,现实中的许多机关工作者,他们没有所谓的朝九晚五、没有体面的身份、没有高额的收入,有的只是做不完的工作、写不完的材料和加不完的班,他们就像田间的老黄牛,默默无闻、辛勤奉献,他们被一座城结结实实围在其中,城外的人向往城里的稳定安宁,城里人渴望城外的自由空间。
三、生活是一座围城,需要用心装扮经营。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座城,无论工作与生活、亲人与朋友、得到与失去、成长与回忆,等等等等,都是这座城里的一部分,每个人每件事,共同组成城中的风景。我们身在这座城里,无时无刻不在经历着各种无形的压力与束缚。与其一味渴望逃避和冲出围城,不如时刻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脚踏实地,善待生活,享受生活,用心经营城中的每一处风景。
★ 故乡读后感
★ 书读后感
★ 故乡读后感心得
★ 故乡的读后感
★ 故乡读后感作文
★ 书的读后感
★ 红书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