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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神宠传说》有感
最近我在新华书店看到了《神宠传说》这一系列的书,我倍感新奇,便买了第一部回家看。
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一页,两页,看着看着,我的速度便放慢了,里面的精彩内容让我深深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洛奇在一个洞里救出了迪莫。接着他登上飞船准备去魔法学院,在路上小洛克们遇到了库仑等邪恶部队,小洛克们受洛奇和他的`新朋友非尔特的鼓励一起鼓起勇气打败了库仑。来到洛克王国的洛奇和非尔特因为太累而错过了报名上魔法学院的时间,最后洛奇和非尔特说出了打败库仑的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进了魔法学院。
读到中间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涌出一丝怜悯和佩服,怜悯的是他们一开始不能上学,佩服的是他们勇往直前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在面对困难时,他们总是团结在一起,互相帮助,克服困难,最后终于获得了胜利。
书中的洛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畏危险,冒死拯救他的同伴,在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站在最前面,为同伴们得到一个安全的保障。
在我们生活中也经常有这种事。比如有的同学在学一项本领当中,必然会有许多困难和挫折,但只要克服了这些困难和挫折,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在取得胜利的途中,就必须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再比如有一位同学受伤了,其他同学就会团结起来帮助这位同学。这难道不是我们学生的优良品质吗?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两个道理:第一,在成功的路上,往往会有许多困难,只有克服了这些困难的人才能走向最后的胜利。第二,要想取得成功,不光是自己努力,还要和其他人团结起来,互帮互助,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人们口中的神宠是羊驼,我口中的神宠就是家里那个最近体形呈上涨趋势的仓鼠豆丁。它呀,古灵精怪又傲娇,说它是神宠,一点都不为过。
这天,我和往常一样回到家,直奔仓鼠笼,见仓鼠豆丁正在小房子里呼呼大睡,小肚子一起一落的,小嘴巴咂咂舔了舔,像是做了什么甜美的梦,我看见他那埋头苦“睡”的憨态可掬的摸样,忍不住轻轻敲了一敲那小笼子,它猛然惊醒,一下子从房子里钻了出来,呲牙咧嘴的向我做着怪样,然后它一改以前的懒惰模样,径直跑到了我的面前,两只粉嫩的小爪子扒在笼子上,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吓了一大跳,这豆丁今天好奇怪啊,要是像以前,它保证会对我不屑一顾,最多也抬起眼皮瞅我一眼,又转身接着睡,直到我生气后把它从笼子中揪出来。可今天……我抽出手指,在笼子前画着圈圈,只见豆丁的两颗黑豆般的眼睛也跟随我手指的节奏转啊转啊转,小脑袋也晃来晃去,样子滑稽可笑。
过了一会,我转身准备离开,只听见笼子里发出急切的,爪子抓挠而发出的呲呲声。豆丁瞪着大眼睛望着我,仿佛我只要再向前走一步它就会随时破“笼”而出一样。我没办法,只好使出了大招“食物诱惑大法”,这招是最管用的了。从袋子里抓出一把花生米,从笼子上的小天窗中塞了进去,它好高兴啊,发出了吱吱的叫声。
它安静了下来,抱起两粒花生,直塞进嘴里,两个腮帮子鼓鼓的,程撑成两粒小圆球,然后在木屑上刨了个洞,把大部分的食物藏进去,又用木屑盖得严严实实的,不细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它身旁还散落着几粒,最后又抱着身旁的一粒花生大啃特啃,不一会,就留下了几个小小的牙印。它一边吃着,一边护着旁边的,眼睛还警惕地看向四周,似乎在担心不尽早吃光就会被别人偷走似的。最终,它看见了在一旁已经看呆了的我,眼睛忽闪忽闪的眨了几下,向后一仰,四脚朝天,可真是悠哉啊。
我喜欢你,可爱的小豆丁,虽然你又懒又胖还贪吃,都快成了一个肉嘟嘟的白球,可是你却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
当我买下狂神这本书时,我没有多少兴趣,但我后来却看的津津有味。狂神中的雷翔.墨月.紫嫣紫雪,金博和蓝儿等人物在唐家三少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故事中的酸甜苦辣,欢笑和悲伤,我都体会到了,他们开心的时候,我会哈哈大笑,在他们悲伤的时候,愤怒的时候,我会哭,会为他们抱打不平,当我看到雷翔死了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有多么伤心,可唐家三少却用他那充满思想的脑子,将雷翔“复活”了。我那时是有多么开心,多么高兴。
狂神这本书是我第一本,也是最后一本喜欢的小说,即使我看了几十遍,或几百遍,都是兴致勃勃。
如果大家是唐家三少的粉丝的话,那么还记得坠落天使的咒语吗?
黑暗凝聚灵魂,堕落方能自由,觉醒吧,沉睡在我血液中无尽的魔力!
有一天的上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加《狂神》,听到这个名一定很威风。
第二天,我早早的就起床来看我的宝贝《狂神》,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雷翔的人,他的父亲有5米多高,而雷翔自己只有两米,所以他的爸爸不喜欢他,妈妈也不喜欢他,因为雷翔是人魔兽三族混血儿,只有奶奶对他最好的,有一天雷翔的爸爸突然来到了奶奶家想把她击杀,因此奶奶就给了雷翔一本魔族的天魔决,从此雷翔就奋发图强的练功,然后为奶奶报仇的故事可以看出雷翔是个坚强的人,虽然没有人的关心下度过了童年,但是他一点都不放弃。
因此我也要学会。
雪月大陆上,传说中,诞生出剑神李逍遥,七大剑圣家族在亿万年前,就被李逍遥合并成为剑圣家族,其中侠之堂驻地,万剑山,铸剑崖上,一个年轻人站在那仰天长叹。
渐渐的,后面追上了许多人,从衣服上就可以看出,他们是剑圣家族各堂的长老。
“李剑风,你败坏我剑圣门的名声,杀害冰雪帝国的皇帝,幸好同门揭发,才没让你逍遥法外,怎么说冰雪帝国是我们伟大的剑神李逍遥大人建立的,虽说还给了龙华皇室,可是与我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竟然做出这种事,虽说他老人家在隐居不能手刃你这个叛徒,我们也要带他将你这个耻辱抹除掉。”剑圣家族现任族长李天行说道。(注:冰霜帝国后来分裂成东冰雪帝国和西冰雪帝国)
“族长,各位长老听我说,我并没有作出背叛家族的事,那个皇帝不是我杀的,我冤枉啊。”李剑风突然不在叹气。
“你还敢狡辩,同门七人看见你一手抱着满身是血的冰雪大帝,一手拿着剑,而且那把剑就是你李剑风的,你个叛徒。”李天行怒声喝斥,他不但是族长而且是李剑风的父亲。
“父亲,我在那天的前一个晚上我的剑丢失了,我去追剑,就真好碰到那一幕,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啊。”李剑风悲愤的喊道。
“你真会编故事,长老堂行动,门规处置。”李天行拔剑冲了上去。
突然,长老们和李天行都发现自己不能动了。李天行喊道:“逆子你竟然达到了剑魂级,可恶。”在剑圣家族每一个人达到剑魂级,就会被李逍遥大人接到剑池修炼。“父亲,连你也不相信我了,我就用死来证明我的清白”李剑风纵身跳下铸剑崖。忽然一个黑影闪过,救了李剑风,众人忽然一起下跪,异口同声的说;“拜见剑神大人”。剑神大人将李剑风放下,说:“他犯了什么错,你们要这样逼死他”。“剑神大人,你有所不知,我这逆子杀了冰雪大帝”。李天行说道。剑神李逍遥掐指一算。说:“凶手并非剑风,而是侠之堂的8级战将李修”。李修脸色大变。他一跳,跳到树上。扔了一个烟雾弹。然后消失在原地。十年后……李剑风成为了剑圣家族的族长。三更了,街上已经没有人了,一个黑衣人翻过李府。李剑风早就知道了。李剑风拔出冰风剑。“谁”李剑风喊道。“别来无恙呀!李剑风。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夺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火云天龙令”。黑衣人说道。“火龙天龙令乃我李家镇族之宝,(注:火云天龙令是上古时期火神祝融的本命神器,后来被水神共工杀掉后落人人间)不是你想要就要的东西,你走吧!趁我还没改变主意之前赶快走!要不然我就让你尝尝我李家的天剑诀的厉害!”“哈哈哈哈!我今天一定要拿走火云天龙令”。黑衣人笑道。“青罡卷风雷”黑衣人叫道。李剑风大喝一声。“雷破巨岩”两种力量碰撞在一起。产生了巨大的波动。两人被震飞。黑衣人被震的飞出3米趴在地上。而李剑风则震到屋顶。李剑风双脚着地。黑衣人使出北斗游击爪。向李剑风冲去。李剑风跳过来一脚向黑衣人踢去,黑衣人用手接住这一脚,然后往上一提。李剑风在空中旋转一圈。着地后。李剑风使用天武震乾坤。黑衣人被这力量威慑住。被天武震乾坤击中。顿时七窍流血。黑衣人痛苦的说:为什么!我苦苦修炼了十年了,为什么还是打不过你。我不服!”黑衣人拿出一颗黑色的药丸服下。眼神变的好恐怖!黑衣人的衣服被肌肉震烂。黑衣人的血管清晰可见。“他好像是服下了魔神丹”。李剑风说道。黑衣人的速度提高了1000倍。黑衣人冲过来。对着李剑风的头给了一拳。李剑风的头血肉模糊。李剑风被拳劲打飞,将墙壁撞烂。李剑飞的五脏六腑被震碎。李剑飞处于半死状态。李剑风抱住黑衣人。
黑衣人不断的捶打李剑风。李剑风使用轮回阵。两人被光芒带走。他们投胎去了……
湖南省资兴市第三中学初一134班初一:向振邦
20天的星宠训练过去了,阴暗了半个多月的天空之城的天也霎
大街上,车水马龙,一辆辆汽车在柏油马路上川流不息,面对突然明亮的天,魔法学院的新生们的心一下子都紧了起来。
琉方大陆的水晶屏上显示出了这样一则公告:
亲爱的孩子们:
你们好!星宠的训练已经结束,请魔法学院的新生们做好准备,明天上午7点,赤影广场,我们不见不散!
你们亲爱的大朋友:
安格校长
黑暗中,想起一个声音,在空气中久久回荡:“哈!好戏开始了!我到要看看,那些笨蛋星宠和人类到底能怎样拯救天空之城……哈哈哈哈……”一阵阵恐怖刺耳的笑声鬼哭狼嚎般传了出来……
“走啊!愣什么?”啪一声,一个巴掌拍在了寒星凯的背上,
“没事就走吧!”Karry咧嘴一笑,“啊!去找我的星宠去了~”
寒星凯抬起手指着天上:“你有没有听见一阵笑声?阴森森的!”
“哎呀!没有啦!”Karry把他的手按了下去,“幻听!你一定幻听了!”
“不对,有!真听见啦。哎呀!头痛!”寒星凯说着,痛苦的按住了头,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啊——为什么……一想起……这个……就……头……疼……啊——疼死啦——”好像有千万只吸血虫在啃食他的大脑一样,寒星凯的额头上渗出了滴滴汗珠。
“什么?那你就什么都不要想,平静下来!”Karry大吼。
“我在努力,没那么疼了。”
……
好一阵折腾,总算搞定了。
“时间不早了,快走,”Karry说着,指了指水晶屏:“安格校长已经在召唤他的星宠了,我们快走。”
“嗯。”被头痛折腾的难受的寒星凯虚弱地说。
六年级:王佳璐
读完了《神探妈妈》,真是让我笑得肚子都疼了;让我也不由得服了小作者的妈妈“神探”的称号,就从这句就可以看出:“你还敢说没有看电视,遥控器放在电视机上。怎么会自己长脚跑到床上?还有原先明明放的是浙江三套,怎么会自己跳到少儿频道?”这句话不禁让我想起了爸爸。一天早上他要去上班,前嘱咐我:“今天不准玩电脑!”他走后,我还是悄悄溜进了房间,玩起了电脑游戏。他回来后问我有没有玩电脑。我摇摇头。他立即火冒三丈地对我说:“你还学会骗人了啊!键盘原来在桌子上,怎么会跑到放键盘的地方啊?还有,鼠标插头原来没有插上,现在怎么又插上啦?你还敢说你没有玩电脑?”结果……我被罚一星期不准碰电脑。还有让我感到有趣的是这张家庭判决书:霏霏因偷看了电视,撒了谎,触犯了家庭法则第七条:必须在家长同意下才能看电视。经过考虑,被罚一星期不准看电视。这让人感到小作者家的家庭惩罚多么幽默、开朗啊!要是我家也是这样该多好啊……
这真是一片幽默、风趣的作文啊!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做《三个神蛋》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一段是这样的:
莫元听了很是高兴,谢过摩咪,就去四处寻找神蛋。他从东找到西边,不知翻过了多少座山,不知跨过了多少条河,每一座山都找过了,却没有找到神蛋的一个影子。从北边找到南边,不知出了多少回太阳,不知落了多少次星星,每一座山都搜遍了,却没见着神鸟的一点脚迹。他没有主意了。正当他灰心丧气地抱头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发愁的时候,突然有个巨大的黑影从地上掠过,他抬头一看,只见天上有只一块黑云样大的鸟很快朝东南方飞去,他看着那鸟越飞越小,最后消失在天边了。他想,这一定是摩咪说的是那只神了。想到这里,他来了力气,一直朝神鸟飞去的地方走去。他走呀走呀,饿了吃野菜,渴了喝泉水,日夜不停地朝前走。当他走了十二个白天十二个黑夜的时候,面前被一堵万丈高的悬岩绝壁挡住了去路。他退也不是,走也不是,心里生起了怒火,便抱起一个牛身子粗的`石头,狠狠朝绝壁砸去。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绝壁炸开了一条裂缝,裂缝中有一根从岩顶垂下来的树根。莫元见了,紧紧抓住树根往上爬,刚爬到岩顶,只听“嘭”的一声响,一个巨大的黑影从头顶掠过,他一看,是那只巨大的神鸟,他高兴了,急忙在岩头山顶上寻找神蛋。当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终于在一个草坪上找到了三个神蛋,一个是红的,一个是绿的,一个是白的。莫元高高兴兴地带着三个神蛋回到了家。
上面的故事不是很感人呢,莫元为了得到那三个神蛋,不知翻过了多少座山,不知跨过了多少条河,每一座山都找过了,却没有找到神蛋的一个影子,我们要感谢莫元办我们找到了神蛋,也要感谢那三个神人呀。
这几天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牧羊神豹》,让我感触良多。
《牧羊神豹》是沈石溪与小动物相处的一些记录。我很喜欢最后面的“特别动物档案”,不过我更喜欢书中的《小孩掉进了豹窝》这篇文章。
《小孩掉进了豹窝》主要内容是:一天,作者来到动物园,有一个三小男孩要撒尿,而且还说要撒给下面的'“大猫”(其实是豹)吃。他妈妈便抓住他让他玩这个小恶作剧,这时悲剧发生了,小男孩掉下去了!!!掉到下面的小男孩并不害怕,而是拿起地上的木棒说:“臭猫咪,吓唬我,看我不打死你!”
看到这里,我觉得这个小男孩特别勇敢,掉到豹窝还这么镇定。我从心里涌出了一种敬佩这情。如果换成我这个看到狗都会吓得屁滚尿流的人,更别说看到大豹子了。我想:小男孩家可能养了当时一只大猫咪吧。事实胜于雄辩,我看到后面才知道,原来小男孩家养着一只乖猫咪。真是又应了一句话:“初生牛犊不怕虎”,是啊,人生的转折关头不可能没有风险,有得必有失,命运的重大抉择面前不可能没有阵痛,势必左右为难,风险看多了,难处想多了就难免彷徨动摇,踌躇不前,最后趋向于保守。
义乌实验小学五(7)班
傅宇欣
《牧羊神豹》是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他写的《牧羊神豹》很好看,让我认识到了文章的“三点金”,它是一只知恩图报的豹子。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讲作者插队落户时,救助了一位老农民,老农民报答他,送给他了一只豹仔。于是,作者带回豹仔,取名三点金,给老母狗梵娌抚养,当时以为豹仔是只黑猫。梵娌是只老牧羊犬,两者关系越来越好,梵娌把三点金当做了自己的孩子,结果,一场暴雨夺走了梵娌的命。作者买了一只新牧羊犬,三点金却咬了牧羊犬,担起了梵娌的工作。三点金工作很认真,从来没偷吃过一只羊,也没有走丢过一只羊,而且在豺群口下救了羊群。所以,每天都是三点金独自去放羊,每天晚上赶羊回来。
不久后,当作者点羊时,发现少了一只羊,并没在意,但每过一周,就会少一只羊。作者起了疑,悄悄跟在羊群背后。发现三点金偷偷从羊群里骗出一只羊到森林里,从树上突然跳下一只母豹,咬死了羊。原来是三点金的老婆,还有三只小豹仔。结果,被作者发现了,三点金离开了。一年后,作者放羊时,突然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只快要死的赤斑羚。没隔多久,就发现了4只。原来是三点金,因为他只偷走了4只羊,所以,它用4只珍贵的赤斑羚来抵债。最后,再也没出现过。
这就是主要内容,故事还是很感人的,三点金知恩图报,在偷走的4只养的一年后,它把自己捕捉的4只赤斑羚送给了它以前的主人。
想必大家没有听到过“神豹”吧!这可是沈石溪老师众多动物小说里的一本书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点子,它是一只雄黑豹,被老牧羊犬梵娌抚养而大。可是,有一天,梵娌突然死了。沈石溪正愁着没牧羊犬看羊呢!这不,由于三点金还几次都跟着梵娌去赶羊上山,歪打正着,它就成了一只牧羊豹,保护着羊群。而羊们也熟悉它的气味,和它成为了朋友。
我看到这里,惊讶极了。怎么可能啊!豹怎么能和羊生活在一起,难道它不会吃羊吗?反而还保护羊,太不可思议了,真是太阳从西边生出来了。怎么会这样啊!不是破坏了生物链吗?肯定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唉,算了,我还是不追究这个问题,继续往下看吧!真不巧,还真被我给说中了,之后,三点金有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让母豹和自己的孩子生活下去,三点金是时不时就偷走一只羊,总共偷了四只羊,更为奇怪的是,三点金居然又捉了四只赤斑羚送给了沈石溪。
也许你们认为不可能,可就是这么写着的。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一只活的很有自尊的豹子,它跟有些人一样,懂得知恩图报,不会忘恩负义。再想想生活中,有的人。这么一只小小的豹子都懂了,都做到了,为什么那些人做不到了,别人帮助了他,他反而不懂得感恩。说实话,我个人认为,虽然这是一只豹子,但它的这种知恩图报,不忘恩负义的精神品质,真的值得我们学习,是一个好榜样,同时也是一只活的很有自尊的黑豹。所以,我希望,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忘恩负义,应该做到知恩图报才对。
有机会大家不妨去看看这本书,会让你获益良多哦!
我非常喜欢读沈老先生写的动物小说,因为它可以揭露动物的情感与生活,来揭露人的本质,引起我对罪恶错误理念的讽刺。
《牧羊神豹》是沈老先生精彩动物小说其中的一本,它用精彩的语句让人身临其境地来感受沈老先生在西双版纳插队的真实故事,它很好地将兽与人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人与野兽的友谊赞歌。
故事是这样的……
沈老先生在西双版纳插队的时候,曾经当过牧羊人,他为了方便管理羊群,打算去缅甸人与小镇上的人民一起开的杂货集市买一只牧羊犬,谁知,却在与一个老汉的巧遇中得到了一只小黑豹,这只小黑豹就是主人公――三点金。小黑豹在沈老先生的老牧羊犬抚养下长大,性格似狗,熟记了老牧羊犬放羊的方法,当老牧羊犬去世后,它打退了前来当新牧羊犬的雪彪,自告奋勇担当了牧羊犬的职责。在三点金的细心照顾下,羊群的存活率大大的提高了,甚至三点金自己也没有想过要吃羊。但一只雌花豹的出现扰乱了三点金的放羊,三点金与雌花豹在放羊时相遇后,就被雌花豹迷得神魂颠倒,雌花豹就要求三点金送给她了四只羊,被悄悄跟在后面的沈老先生发现了,沈老一气之下赶走了三点金。一年之后,沈老新雇了一条牧羊犬,但他在四天之内捡到了四只赤斑羚,最后才发现,是三点金在为他捉赤斑羚,沈老本想三点金再送,三点金却没有这么做,很简单,它让沈老丢失了四只羊,现在都连本带利补回来了。这是一只活得很有自尊的豹子。
听完了这个故事,大家一定都觉得这是一只重情重义的.好豹子,但是,所有的豹子或许都是这样,但在动物的世界中,只有吃与被吃,是它们的心理条件让它们这么做,人类光用善与恶来衡量动物世界,是个愚蠢的办法,因为动物世界是没有好坏之分的,这就是人类的一个缺点:用单纯的善恶来判断事物。我们经常用这种是非观来看世界,导致我们还未知道事情的缘由就妄作定论。
动物小说让我懂得了许多,也让我感受到了不少真谛,于是,我的灵魂在此之中华生了。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牧羊神豹》,我第一次听到它的名字后就有些疑问,牧羊不是狗吗,为什么是豹子?而且还是神豹,直到我读完这本书以后才知道为什么。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遇到了一个老人,老人光着脚,主人公可怜老人,于是送给了老人一双鞋,老人十分感激,送给主人公一只猫。回家以后,主人公把猫给自己的牧羊犬养,因为他的狗是条母狗,而且她还在路边养活过三只猫。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牧羊犬怎么也不肯靠近小黑猫,主人公就找来一位猎人看一看,猎人说:“这是一条黑豹,不是猫,要让牧羊犬熟悉了黑豹的味道才能养小黑豹。”主人公听了就把小黑豹放到狗窝里,渐渐的,小黑豹长大了,可以和牧羊犬一起去放羊了,没过几天,牧羊犬发病去世了,小黑豹长大了,好像有了感情,哭了起来,现在只有让小黑豹去放羊了,主人公给小黑豹起了个名字叫“三点金”。
被牧羊犬带大的三点金就是厉害,路上遇到的吃羊的动物,全被三点金咬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有些动物看起来很凶残是令人憎恨的,但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他还写过许多的动物小说,大家也可以看一看。
读《神的拉面》有感
最初看到这本《神的拉面》就被书名吸引住了。《神的拉面》,一定是和美食有关的!这让我忽然间就想到了之前看过的《孤独的美食家》,感觉应该差不多,打开书后,却发现文章是讲一个个故事的,理所当然地觉得这本书是由一篇篇美食组合的!再加上封面是一碗热气腾腾的拉面,让我感到肚子都饿了,果断把它借回了家。
回到家,打开书后,才发现,这本书和想象中不一样,虽然其中的故事和食物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关系,但却并不是单单讲食物,或是描述食物的美味的。那么,这本书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的评价是:这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的最无厘头的书,而且没有之一(我承认,是我看的书少,哈哈)。
一个被逼参加葬礼的公司职员,鬼使神差地进了一个奇奇怪怪的拉面店,遇到了奇奇怪怪的人,发生了奇奇怪怪的事;一个来历不明的老人,能够进出不同的国度:天堂、地狱什么的都是可以随意进出的;一位在黄山学习飞天之术的“仙人”,穿越到了一家奇怪的餐馆,发现自己竟然学会了飞天之术・・・・・・
《神的拉面》、《啃噬大战》、《美味诱人的玛利亚》、《飞天仙人食》、《萤火虫与西兰花汤》、《天国的味道》这6篇短小的故事,让我在荒诞的故事背后体会到了物是人非的感觉,让我不禁感叹:现在的状态是最好的状态!
《神的拉面》这本书中的6个主人公:踏上偏远土地的拉面狂人上班族、奔赴深山释放人性本能的队长队员们、从意大利到日本的姑娘、抛妻弃店修仙后堕入凡尘的.酒店老板、带着木岛平村萤火虫记忆沦陷商界的年轻男女、谜样的旅人老头……他们的故事虽然无厘头,但却好像是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个个不满足于生活的人们。
而更让我感到惊奇的是,如此富有想象力的书,作者竟然是一位73岁出道的“新人作家”。多纪光,美食爱好者,40年的白领生活带他游遍全球,也吃到各种美味。退休后拿起笔,圆儿时作家之梦。而如此诙谐幽默的《神的拉面》竟然是他的处女作。他的人生经历与文章最后的老人非常相似:一样地周游各国,一样的年龄,一样地神秘・・・・・・
还记得读到这本书时,感到最震惊的时刻。那便就是老人对天堂的形容:到达天堂后的老人,发现那里的人们都面带着笑脸,满脸的幸福,但那里的人却都被间隔开来,因为只有这样,里面的人才不会有情绪波动,才能永远地保持幸福的模样。书本里的老人在天堂里遇到了自己去世了的另一半,两人拼命地想和对方说一句话,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办到・・・・・・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好像体会到了老人深深的孤独感,不禁感叹:原来天堂也不是那么的好啊!还是我们现在真真实实活着的这个世界才最好!虽然会有误会,但人与人之间还有感情;虽然可能会有自己讨厌的食物,但至少还有味觉,还有饱腹感;虽然身边会有自己不太喜欢的人,但至少还能和人对话,而不是孤单地独自生活・・・・・・
★ 读 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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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简爱有感
★ 读《背影》有感
★ 读有感史记
★ 读《纸船》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