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心得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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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心得感悟

篇1:读《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心得感悟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首孩提时代就已熟悉的歌曲时常在我耳边响起,令人情不自禁地乘着歌声思绪飞扬。当五星红旗飘扬在蓝天之上,我骄傲,因为我是中华儿女,龙的传人。仰望着那不仅仅代表着历史的沧桑,也代表今日祖国在世界上的引人瞩目。我,作为一个大学生,一个青年。我从孩童时代走过,曾对祖国和党的含义一无所知。长大后,我开始认知祖国,上古的悠久历史到近代的血雨腥风无不影响着我对祖国发展的感慨。开始任知这个政党,懂得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他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由一个无知少年长成了一个热血青年,开始相信祖**亲的和蔼和美丽,富足和强大,开始从心里呐喊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是的,并不是只有军人才有保护和维护国家的责任,上到国家机关领导,下至普通贫民百姓,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国家的和平与安宁。我不过是这十三亿人中的一个点,但是我忠于祖国,如果祖国需要,我将献身祖国。人,活着就要有信仰与追求,我期待我的祖国和平永远与天长存,但是如果有一天我的祖国受到威胁,我的同胞处于险境,我会毫不犹豫的拿起枪杆,对准敌人的额头。我相信,只要像我这样的点连成线形成面,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将会永远太平盛世。

今天,通过对党课知识的学习和对人生的思考,我对党的感情进一步加深了,我渴望自己有一天能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她的光荣一员。于是,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向党组织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积极向组织靠拢。相信在党的培养下,我的思想境界会得到更大提高。

我之所以渴望加入中国共产党,绝非出于好奇或其它不良动机,我是被她光辉灿烂的历史所惊叹。回眸中国过去的一些历史,让人难忘的历史画面应有尽有,特别是19的7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嘉兴南湖成立。掀开了中国近代史新的一幕,1937年7月7日发生了卢沟桥事件,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略中国,在中华民族危难时刻中国共产党联合全国各民族同胞,展开了英勇的抗日战争,经过八年的浴血奋战终于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的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当家做主,1979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是中国人民迅速富裕起来,经过短短的三十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民经济高速、稳定、健康发展,国家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民过上了前所未有的幸福生活。“一国两制”的伟大创举迎来了香港、澳门顺利回归,圆了几代人的统一梦,新中国迈入了腾飞的历史进程。

如今,历史的巨轮已经迈入了21世纪,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人正带领中国人民走向更辉煌的美好未来,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中国共产党——一个年轻而有充满希望的政党,在新的世纪,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一个新的诠释——永远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永远代表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永远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这一切无不昭示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个真理的历史见证。中国共产党——中国拥有你,有了一个光明的前程,我们拥有你,便有了一个不舍的信念、不弃的追求……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到现在,已经走过了九十年的光辉历程,90年来,她为了民族的解放、社会的进步、人民安居和国家的富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不屈不挠的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现如今祖国的发展如不断提速的列车快而稳,然而正在发展中的祖国,不免有些弊端,所以我们要择善而从,祖国才会日益繁盛。作为青年的我呼吁:请相信祖国,忠于祖国。对于祖国的缺点我们要包容,不足之处我们要及时提出,祖国从不会欺骗人民,所以我们忠于祖国。祖国如含苞的花蕾,定会开出让世界震惊的奇葩。作为中华儿女应走中华大道,因为祖国的强大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在我们这些青年身上,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们乃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只有我们义无反顾的忠于祖国,在百年之后祖国才能傲然立于世界。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已扎根在我的心灵深处。如今我已是一名大学生,对理想的追求不再沉醉于梦想,我要靠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那天起,我就在心中嘱咐自己,要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为广大同学们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因为,好与不好,不是说出来的而是靠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来的,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首先更要从思想上入党,要端正入党动机,不为虚荣不为谋求处人利益而入党,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实现党的宗旨同自己的学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帮助别人、多参加一些义务劳动为己乐。

时代已向新一代的共产党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自己虽然在各方面都还不够成熟,但我有一颗奋发向上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志向,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提高本领,为将来走上祖国建设的第一线作好各项准备。

我亲爱的党啊!你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你的光芒永远闪烁在我心灵最深处,引领我为你宏伟的事业而不懈奋斗。我将发扬您那伟大而又无私的精神,做一名称职的中国人,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篇2:读《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心得感悟

曾经很是佩服江南那华丽的文字,让人深深陶醉其中而不能自拔。而一次偶然的书评让我接触到了《子弹》这书,在经历了江南大大那绚丽辞藻的洗礼后我再次感到了震撼,原来文字还可以这样用,完全是最粗俗的词语,完全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所说的那些话来表达,让我体会到了那份亲切;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写,这样通过最简单的直叙来表达最真挚的情感。再次的,在很久都没有从网络小说中得到刺激的我深深陷入了《子弹》的泥沼中。 一段段毫无色彩的文字,本来是应该让人恹恹欲睡的,但我却丝毫感觉不到累,跟随着作者手中那支笔心起心落,被作者的笔牵动心神,为那一点点哀伤感动,为那一点点成功而兴奋。是的,就是这样,我沉醉其中,一口气把我以前无法想象可以阅读的文字通通读完,我的心还在那扑哧扑哧的跳动着,还不能从书中的境界中醒来。

古龙的笔下是英雄的世界,同样《子弹》中也是英雄的世界,不过一个是写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而另一个是写那铿锵铁骨的热血军人。把故事的地点从江湖搬到了军营。不一样的英雄,给我的震撼却是相同的。军营中的热血男儿歌是丝毫不比那仗剑江湖载酒行逊色的。同样漂浮的视角,让人领悟到英雄原来就是这样的。不一定要轰轰烈烈的干下事业,只要证明自己存在。平凡的小事更能体现英雄的真谛。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英雄的生涯中总是会要有红颜相伴的,但《子弹》留给我们的却是那深深的遗憾,爱过方知情重,当一份感情与自己失之交臂,一份朦胧的初恋总是在面前若隐若现可是却总无法抓住。从这回忆的语气中透出对现在爱情的颓废味道让我不由更是产生了一种揪心之感。初恋是美的,回忆初恋则更美也更让人黯然情伤。

军营中的点点滴滴绘成了一副美丽的图画,男儿的自强不息与卤莽冲动交辉相应。

男儿生当如此!

美丽的故事是难忘的,而这样美丽的故事则更让我牵肠挂肚。

不煽情的语句能换到最真心的感悟,内心总用一种声音呼之欲出,想诉说什么,想发泄什么。

从平实中感悟真实,不仅仅文字,同样是生活。

感慨发完了,最后向作者提点意见。就是文章中不必要穿插那么多写作时候的心得,有点破坏文章整体阅读的流利感,并且有的地方多分点段。

篇3:读《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心得感悟

我是先看的《我是特种兵》这部电视剧才接触的这部小说。作者刘猛过滤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逐渐淡忘甚至要抛弃的闪光的东西:激情、责任、忠诚、坚持。故事主要讲述17岁的大学新生小庄,为了追随初恋的女友而暂时休学参军,于是他有了一段异于常人的绿色军营经历。整个故事围绕着亲情、战友兄弟情、父子情展开,是一部真实地记录了中国陆军特种兵成长的心路历程。

故事主要分为五个章节,提炼,锻造,砺练,裂变,融化。这部故事深深的震撼了我,我也深深的喜欢上了军人。故事的主人公小庄,从普通的小兵到侦察兵在到最后的狼牙特种大队孤狼B组的第一突击手,他通过了各种 人性中最大挑战,经历了颠覆与重塑。他本是一名大学生,却因为爱情,毅然弃学从军,拥有着敢于重新选择人生的勇气,这是对对人生选择的突破。书中谈到与猫头大队的较量中,小庄有非常人的突破,大家认为该游戏已经结束了,失败已经成定局的状态下,小庄装病杀出,活捉了猫头雷队长的突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军人,如何在成败已成的格局中,反败为胜。他有着异于常人的思维与勇气,在不断的训练中脱颖而出。故事的主情调是悲情的却也深深的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我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中国人民解放军最精锐的战士,我将勇敢面对一切艰苦和危险,无论是来之训练还是实战,无乱面对什么危险,我都将保持冷静,并且勇敢杀敌,不论发生什么情况,我都将牢记自己的誓言,敢做军人表率,绝不屈服!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这是他们的誓言,是他们一生的承诺,是他们一生的奋斗目标。小庄所在的特种大队叫狼牙,这个名字是有敌人给的,用书中特种兵的话来回答就是“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小庄在特种部队有五个很有意思的战友,他们在一起经历了生生死死,我震撼于他们每次行动前的口号“同生共死!”我折服于他们的智慧与勇气。我非常喜欢其中代号为大尾巴狼的伞兵和代号为秃尾巴狼卫生员,军旅生涯,只有几个字---枯燥提炼加重复。但他们俩用他们特有的幽默不断的缓解着军中生活压抑。

我最喜欢书中的一句话是何大队在新兵入队仪式上的训话“你们目前的任务就是更快,更准,更狠的干掉敌人!干掉敌人!干掉敌人!如果你们的敌人胆敢侵略,那就让他下辈子再也不敢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一句多么令人热血沸腾的话,军人是我们的骄傲,军人保护着我们,他们已经被铸成了有着共性的群体,那就是--—战士。我震撼于军人的毅力与勇气,我感动于军人眼泪与汗水,我热爱着他们,敬佩着他们,也铭记他们刻于心底的誓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篇4: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天啊,这是什么怪物打他没用”,这是幽灵士气大涨一下子全冲了上来,抓的抓,咬的咬,这下飞虎小队可没几个人了,这时突然在屋子的上方有一个人,“靠,耍帅,这神马玩应吗”。那个人把头一扭放了榴弹好几个幽灵都挂了,他是谁,他就是救世主,他把一个弹夹打完了后跳到黑鹰身边,和他们一起战斗,子弹都没了,飞虎小队除了上官义其他全挂,这时救援飞机来了,飞行队员说:人太多没地方,这时,刀锋把左轮最后一颗子弹上膛,跳了下去说:黑鹰,下辈子我们还是兄弟”。不,黑鹰呻吟着,可是晚了刀锋对自己开了一枪倒地了。回到基地,将军知道他们的经历把黑鹰改为战斗中将,把刀锋改为民魂上将,把上官义改为超级下将带飞虎团,从此黑鹰每年都去给刀锋祭拜。因此刀锋成了黑鹰永远的回忆。

实验小学五年级五年级:王登豪

篇5:《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作者:小丸子pudding军人值得大家尊重,其实不是因为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为你们扭曲了自己,把自己磨砺成杀人的利器,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你们牺牲了人性。请你们对他们好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就会更快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他们是天底下最朴实的群体。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你们能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安慰,特别是刚退伍的军人,请不要欺负他们。“这便是我在读完刘猛的成名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后最强烈的感受。

无论有没有战争,作为军人,他们爱好和平的人性就会被杀人的技巧扭曲。表面上他们牺牲的是青春,爱情,家庭和亲情,但实质上他们牺牲的就是人性。凡是军队就是准备杀人的,口号信仰下面的实质就是这个。所以军人就要学会杀人,这就是对人性的扭曲。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花香还有战争,还有利益和主权的纷争,这就注定了一定会有军队,这种人性的扭曲也会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听到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纳税人,养着一群天天无所事事的人。“可是你知道吗,当你们在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们在站岗、训练、接受任务,从新兵开始,他们训练无数次,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感触,他们始终牢记”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宗旨,用沸腾的热血把生活诠释,用坚实的脚步踏上边防,用坚硬的拳头打拼一片天。自从穿上军装,为了使命,荣誉和责任,他们被遗忘在另一国度,虽然仅仅只是一墙之隔。他们的生活永远是枯燥乏味的,哨声上床,豆腐块被子,集合战队,稍息立正,方块队形,走着同样的路,看着熟悉的人,忙碌着同样的工作。

他们生性直爽,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为人处事不会八面玲珑,然而这也成为了你们侮辱和谩骂他们素质低的理由。但是他们的这种低素质却会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会遵守社会公德,而有些人呢?所以请对军人有所了解,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过多的苛求他们,不要再说他们是流氓,是闲人。他们不是文人墨客,不是儒雅人士,仅仅只是一介戎马而已啊!和平时期依然需要军人的守护,军人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不是讽刺和嘲笑,更不是侮辱和谩骂。发了如此多的感慨后,再来看一下这部感人肺腑,被海外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

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

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

篇6:《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1000字

故人故事故情只落得一场空,回忆之前茫茫如梦醒,忘记之后方知这梦中还有梦。

我不知道,情到深处需要多久才能不再柔情与感动,需要多久才能不再回忆与期待,需要多久才能不再淡淡想念、淡淡流泪......

一些刻意压抑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回忆击中了脾气倔强而又叛逆的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从他四周擦身而过。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小庄就这么一路走来。

情到深处即为诗。特种兵的生涯是一首大气磅礴的诗!跑越野,挂钩梯,高空跳伞,穿越雷区......每一场都是生与死的考验,在汗水与鲜血的灌注下维护着军人钢铁般的纪律与荣誉。他们,太苦太苦,苦涩伴随着难以容忍的疼痛在坚硬的床板上恣意蔓延,辗转无眠却不能对酒当歌,只有冰冷的月光为伴。

情到深处始无华。没有绵绵细雨,没有豪言壮语,只一个搀扶,一个拥抱,一个坚定眼神就足以表达一切。小庄为了小影放弃舒适安逸的大学决然参军,选择接受魔鬼训练,爱情不需要装饰;野外生存训练中,“菜鸟”被“老鸟”俘虏,有着被剔除出局的危险,仍在逃生的“菜鸟”放下个人前途,选择营救战友,兄弟情不需要装饰;在侦察连的日子里,苗连鼓励小庄坚持下去,将自己特种兵的梦想寄托在如儿子般小庄的,当苗连深入险境,小庄潜入敌穴将其救回,父子情不需要装饰。

情到深处泪自流。都说男儿流血流泪不流汗,对特种兵而言更是如此,面临再打困难,他们只会咬牙坚持,血汗里没有一丁点儿泪水的影子。可当得知陈排因伤病无法返回战场时,当苗连退役离开时,当小影永远消失时,铮铮铁骨的男儿流泪了。其实,不是不流泪,只是尚未用情,有了情,深了情,自会流泪。

情到深处人孤独。“如果祖国需要,请把我埋在遥远的山岗,让我的身躯长成一道无形的屏障,往来的战友会为我泪落两行。”谁能体会他们的`孤独?活着,整日整日训练,见不到亲人朋友,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唯有黄土泥沙为伴;死后,遥远的山岗,孤坟一座,坟头上蔷薇草随风摇曳,漫长的夜,漫长的季,只有孤独相伴。

情到深处无怨尤。苦也罢,痛也罢,孤独也罢,悲伤也罢,走了这条路便义务反顾,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或许,年轻倔强的小庄在军旅生活初期,有过抵触,有过叛逆,有想过放弃,但走到最后,他才发现自己多么热爱这身军服,多么热爱手中这支枪,多么热爱自己是个兵!是的,他没有遗憾,即使没有小影,没有苗连,没有陈排,他依然可以大步昂首向前走。

篇7:书籍《送你一颗子弹》读书心得感悟

从冬瓜小姐推荐这本书以来,断断续续花了半个月总算是读完了。

是一个留美女博士论他人即地狱,论自己作为他人、论人生意义之不可知、论爱情之不可能、论社会之既不可知又不可能,等毁三观的个人观点。可能有些偏颇,甚至是极端,但是某种程度上说也有她的道理。总的来说,这本书不像是书,其实作者自己也说了,也就是记录不同年龄阶段的想法,然后串起来的。因为她觉得文字即体验。等头发花白牙齿落光了回过头来体验已过半百的人生,可以拾起不同个自己。就像路边捡钱包一样,可以重拾好多个自己,这真是个可怕又好玩的事情。原来,我曾经是这样的啊。或者说,原来我最满意的状态出现在这段时期啊。她的这种状态或者心态,我是深有同感的。所以,还是强烈推荐这本书,至少读起来不会无聊,真的很有意思。

读这本书就好像是跟作者一起响应苏格拉底先生的号召,去实践这样的人生态度:不被审视的人生不值得渡过。无论是她谈到英国的选举时刻民众短暂的自由还是毛里求斯的阳光沙滩,无论是资本主义最腐败的俱乐部还是对饭扫光痴狂的生活态度,无论是他人即地狱还是不婚主义者;每篇文章都给读者抛出一个论题,然后围绕着它各种批判或是解读,只是这些论题是围绕生活围绕三观展开。这样来审视人生,这也算是值得度过的人生吧?回头想想,我每天发掘或抱怨的也不过是在审视人生罢了,审视的这个过程是能量守恒的,有时积极大于消极,有时负能量超过正能量,不管怎样,都在审视的过程中把人生摇摇摆摆地向前推着。一晃也在刻薄和挑剔中吹毛求疵地过了三分之一的人生了,知道原来也就这么回事儿。那么是不是应当进行SWOT,在了解WHAT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概括,权衡优劣势,掂量机遇和威胁,然后把人生从偏移的轨道摆正?使之在误差允许范围之内?

读到最后我终于明白送你一颗子弹作为标题的意义。其实就是一种警告。人尚未丧失自知性的几种表现——忧郁、自闭、强迫症、交流障碍、妄想、躁狂、焦虑……这本书好像是搞人类学而不是心灵鸡汤型,或者说它是人类精神疾病大全,从始至终看似话题观点大相庭径,其实贯彻其中的是焦虑,如果非要上纲上线,就是对这个时代的焦虑也是对人类甚至人性的焦虑。在这里作者似乎认为以上种种症状都是自知的表现,应该给立个牌坊。不要误解,作者并不是赞成作死的忧伤,相反她是非常反感那些伪文青们所谓的美丽的忧伤的,正如她在谈到不结婚时说到的,如果把女人的感情包袱全都转化为生产力,那么有多少女爱因斯坦,女贝多芬了……由此可见,作者焦虑的不是感情等儿女情长之事,而是21世纪世界之怪现状的焦虑。当然,幽默的她也在自我嘲讽,同时也不忘对社会对女博士不公平的态度进行嘲讽,她是一个傲娇的美丽的女博士。

送你一颗子弹,给你一个警告,在审视人生的同时,请你将你的焦虑狂躁抑郁妄想悲观或更多时候仅仅是面对无边无际沙漠时的惊恐都转化为生产力吧。如果这样,你必定走得更坦荡荡。

篇8:书籍《送你一颗子弹》读书心得感悟

《送一颗子弹》是出自于刘瑜之手,这本书里记录的是作者20__—20__年左右(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在这本书里,被“审视”的东西杂七杂八,有街上的疯老头,有同宿舍的室友,有爱情、电影和书,大到制度,小到老鼠。由于我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出发点并不是写一本书,所以不同文章往往风格迥异,长短不一,质量不均,随着社会形势、荷尔蒙周期以及我逃避生活的力度而起伏。作者从身边小事说起,以微见著,引人深思。

刘瑜在书里说:我相信是一个人感受的丰富性,而不是发生在他生活中的事件的密度,决定他生活的质地;是一个人的眼睛,而不是他眼前的景色,决定他生活的色彩。

我在想,其实有的时候,密度决定了感受的丰富程度。

当事件以n天/件的频率发生的时候,你才可以一边品尝咖啡一边细细回味。但当事情像洪流一般把你卷入其中,你还没回神迎面便打来下一波浪涛;又或者生活变成了工厂的流水线,你只能按部就班地从一个工序走向下一个工序,马不停蹄,身不由己。这样的生活,如此的密度,你是否还有时间精力去用放大镜细辨他的细枝末节?

我们每天都在赶一场又一场的饭局,狼吞虎咽囫囵下肚,总以为有一天可以等来一场盛宴。也许没有,也许有。更也许等到有的时候,早已没了品尝的胃口。

当节奏缓慢的时候,我可以一整段一整段地发呆,可以蹲着在阳台观赏一只四脚朝天的甲虫时不时地抽搐一下然后终于慢慢安静。我会被画上一抹细腻的笔触感动,也可以与音乐里某个神来的音符共鸣。我变得异常敏感,眼睛耳朵鼻子都处在全面警戒的状态,像昆虫的触角感知空气里每一个微小的振动。我总告诉自己这样的敏感和细腻是快乐充实的,实际上我也的确常常被莫名的幸福感击中。但在内心深处,我知道自己又为如此挥霍时间而感到恐慌。我害怕当别人在经历着气壮山河的时候,我的生活只剩下一些不可言说的微小情绪。我画了一副中国山水,为其中的留白沾沾自喜却又惶恐不安——这样的生活,会不会太偷工减料了呢?

于是我加足生活的马力。每天搭拥挤的地铁里从城市的一端到另一端,在人群中匆匆阅读财经周刊。与无数的陌生人交谈或者擦肩。工作。吃饭。工作。恋爱。吃饭。赶场去看一个无聊的电影,看到一半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浪费了一个小时,实在不堪忍受被浪费另一个小时,于是匆匆退场。吃饭。天已经暗了。好像见了很多人,做了很多事。貌似讲了几个笑话,大笑了几场。可是回到家头脑却一片空白,只剩下一身的疲惫。倒头睡去。真是又一个忙碌和充实的一天。可是心里的某个角落又跳出来提醒自己:已经多久没有看一本言之有物的书了,多久没看一个称得上电影的电影了,多久没坐下来安静地写一些东西了——总而言之,系统亟需更新升级。

我害怕我的生活变成一部风景片。每个定格皆是美不胜收,但整个片子却令人昏昏欲睡。

我害怕我的生活变成一部动作片。情节酣畅淋漓一片热闹,但散场时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真是糟糕,永远在一种生活状态里向往着另一种。就像《兔子快跑》里的哈利先生,在妻子和情人间两处奔波却又无处安身。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跟自己和平相处呢?

我们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到底什么样的生活才有意义?

到底是盛宴,还是品尝的胃口?

很遗憾的是,大多数时候,我们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篇9: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心得感悟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本书有着一个非常萌的书名,配合上一个非常小清新的封面,第一时间就让我联想到一些校园青春偶像文学神马的,矮油好羞涩。我同事在推介时给我打了预防针,说这本书其实很阴暗很重口味,于是我就更矮油,更tm羞涩了,掩面跑开。

在这本书里,青春其实还是青春,只不过都是些或蒙昧或傲慢或无助或猥琐的青春,青春得有点糟烂就是了。这是本由八个短篇构成的小说集,很容易就让我想到了塞林格爷爷的《九故事》——后者在数量上比前者还多一篇,不过《九故事》中故事与故事间、人物与人物间过于晦涩的暗线关联,配合上平淡乏味的故事和大爷对琐碎细节描述的痴迷,很快就把我有限的智商烧到了100以下。相比之下,这本《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真还算是比较好懂的了。

下面来简单讲讲我读完这几个故事的感受,有大量剧透,不喜者请自行跳楼。

《立体几何》

或许是受中学数学老师的影响,我其实一直把数学视作一种神秘的存在去崇拜去敬仰的,虽然我数学成绩一直很一般,但你知道我那不过是有心无力罢了。这篇《立体几何》就用一种超现实的手法向我们展示了数学作为一门哲学和艺术的精致与残酷。男主人公的曾祖父当年拍卖得来的那根泡在福尔马林里的X具应该是某种隐喻,象征主人公两口子并不河蟹的X生活,因为主人公和他曾祖父一样,是个宅男,整天潜心于研修而冷淡了LP。曾祖父好歹还有个(纯心理暧昧的)基友,我们的男主角却只有个烦人的整天沉浸在自己噩梦中的LP。于是当有一天他LP把这个泡着X具的瓶子当着他面砸碎时,这就成了一条导火索,撕掉了两人间羸弱关系的最后一层含情脉脉的面纱,于是男主角对他LP实行了充满魔幻色彩和哲学美感的精致而残忍的谋杀。

《家庭制造》

到底是制造家庭还是家庭制造,这是个问题。但当制造家庭这事由家庭成员制造时,它就基本上算是场乱伦。哪个男生在青春期没有点荷尔蒙分泌过剩?[美国派]系列早已经把男孩青春期哭爹喊娘要破X这事翻来覆去地说到我耳朵都起了茧子。不过这一篇里男主人公的破X之旅却怎么看怎么滑稽荒诞,透露出一种无力感。他和他妹妹的第一次既没有偷吃禁果的那种兴奋刺激,也没有完成成人礼的那种成就感自豪感,甚至没有本能上的那种快感——反而由于他妹妹反过来在这场荒诞游戏中成为主导而导致他潜意识中认定的男女社会关系和角色分工发生了对调,于是男主人公生理上的X起之后却是一场彻底的心理层面上的X萎,听起来的确让人感觉挺沮丧的。

《夏日里的最后一天》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眼中的三个女性,两个女人一个女孩。代表这两个女人的关键词是母性,母性的关怀与爱。母性关怀本来是件挺好的事,但因为两人都想要向这个小女孩展现母性,于是就产生了某种微妙的关系,明争暗斗,羡慕嫉妒恨。故事的结尾很突然很意外,让我想到了[非常突然]的尾声。不同的是,后者想要表达的主题是一种命运无常的不确定性,而这个故事的结局则传达出一种必然的宿命感——暗涌到最后的结局必然是被暗涌吞没,或许在男孩眼中,死亡是解决这几个烦人的女人的最好方法。而两者相同的地方则在于都传达出一种消极阴暗的情绪。书的后序中有人提到故事结尾暗示出的弑母情结,我倒真没想到这层,可能是因为我心理太阳光了。

《舞台上的柯克尔》

光听名字,就知道这篇够直白露骨了。本篇是全书中篇幅最短的一篇,用太多的文字去评述它好像多少也有点矫情。总之它的荒诞现实主义格调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索多玛120天]。要一群人在舞台上表演X交却又不能X潮和X起,这原本就是一种最大的矛盾和荒诞讽刺,它同时也混淆了本能与艺术间的界限。于是在故事的结尾,艺术毫无悬念地向人的动物本能屈服——如果这艺术真能算是艺术的话。

《蝴蝶》

一个典型的怪蜀黍和小萝莉的故事。和《洛丽塔》相比,不同的是男主人公不够绅士有魅力,甚至年龄上都够不上蜀黍级别;而小女孩也没有洛丽塔的叛逆和魅惑,纯粹只是男主角YY的捧哏。故事是第一人称主视角阐述,在叙述上用了蒙太奇式的闪回,但闪回得太长于是又从插叙变成了倒叙。总之它表达出青春期某种阴暗的心理,是自我向本我屈服的一段心路历程。

《与橱中人的对话》

衣橱在这个故事中无疑是一种表征,就像故事中有一段反复提到的锅炉一样。它是一层帮助男主人公逃避现实的保护壳——不一定舒服但其实很有安全感。这层保护壳最早是母亲在青少年时期对他近乎病态的溺爱(这段情节很荒诞很夸张很有戏剧成分),从第一视角的追忆口吻中,看得出他其实很憎恨这段经历与感觉。有一天主人公突然失去了这层庇护,于是他突然就获得了他想要的自由。但后来他发现他想要的自由其实不过是他人即地狱。于是他从几次被困锅炉的受虐体验中反而获得了某种心理上的依赖,这也是后来他沉溺于在衣橱中完成各种隐秘私事的潜意识驱动。而一旦他从这层保护壳中出来(衣橱也好锅炉也好),他所能做的就是破坏和对这个世界施行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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