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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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篇1: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书名所吸引的,当时觉得野性的呼唤应该是讲被隐藏了的本性,因为种种原因被唤起的。后来,看简介是说关于一只狗的故事,就更加加强了我对它的好奇度。我想要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一只叫巴克的狗,这一只恶魔般的被上帝眷恋的狗。我想要与巴克一起去感受它所面临的世界。

我喜欢狗,只是单纯的喜欢,并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因为它的忠诚,或者准确的说是因为羡慕,我羡慕它们的那种忠诚,羡慕它们那种为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不顾一切,羡慕它们那与生俱来的野性,这种羡慕让我几近疯狂。然而,也因为这样,我在它们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从那里获得了很多。在我与我家狗之间,我更像是一个掠夺者,从它们那里理所当然的享受着他们带给我的友谊,以及快乐,我总是受到他们的保护,在我最无助、最孤单的时候,陪伴我的总是他们,同时,也只有他们。他们带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童年。然而,我却像是一个弱者,不能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甚至是不知道该如何来守护。我只是简单的承受他们的好,以至于面对生与死,我能做的除了眼睁睁的望着以外、就只有木然……

在《野性的呼唤》里巴克并不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与寄托希望的狗,而是以巴克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的心灵。

当巴克在遭受了第一次不公平的待遇后,从那里它第一次知道了“大棒法则”,于是巴克从红衣服人那里学到了最原始的生存法则。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大棒只是让这只一直享受着贵族的生活的、骄傲的第一次亲身体验到自己未曾面临的世界的残酷。而巴克的同伴则是让巴克在这残酷的世界里学会了如何生存、以及如何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强。于是也就从同伴那学到了、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为了生存,巴克即使不喜欢“偷”这种行为,还是去做,而且比任何一只狗做的都要出色,不让人察觉。从斯佩茨那里让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最终祖先们的咬、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一发不可收拾……

隐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一旦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唤便时时在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叫人毛骨悚然,凄凉的调子,原始动物的习性在它的身上越发的明显,越发强烈。在一次次的站斗和捕获中,它尝试到了那种嗜血带给它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并且它变得真正的狡猾,血腥的满足,让巴克在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此时的它,已经没有任何的仁义道德可言了,它已经完全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者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但是野性不一定就是不好的,也不仅仅只是残酷,在这里,野性,它带来了最原始、最古老的友谊,巴克从桑顿那里感受到了爱,然而当它深爱的主人被杀害的时候,它满腔的怒火,就像一只狂怒的野兽,没有东西可以阻止得了它,哪本能的血腥的苏醒。它的嚎叫是那么的伤感,那么的忠诚,震撼人心。哪是它对桑顿深深的爱,没有了牵挂的它,从此走入了森林,加入了狼群,靠着自己的实力在这个族群里站在最高点。

这个被上帝眷顾的、像幽灵般得野兽,为了生存,它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从一株温室中的花蜕变成可以经受的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

《野性的呼唤》是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及对自由的渴望,野性,就如同这个世界一样,让人无法预测,它可以残忍、可以单纯,如此的矛盾,却深深的吸引着每个向往自由的有生命的物体。

然而,在这个越来越发达、经济越来越繁荣的世界里,我们正在一点点的丧失我的良知与本性,有时原本不是想要那么做的,也不是想要那样的结果,但是,面对那些,我们不能逃避的事实,我们总是迷茫,总是选择了相反的路线。

我佩服巴克,深深的,发自肺腑的。也正是它的那中面对困难、危机永不低头,永不言弃的精神吸引着我,就像飞蛾被火深深地吸引着一样,奋不顾身。

作为一个人,我感到羞耻与自卑,我总是在逃避这个世界的残酷,逃避着自己,结果一直处于原点。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只能眼睁睁的望着,害怕面对那未知的一切。但是巴克告诉了我:要生存,就得让自己变强。但是,不要跟大多数人一样,为了某种目的,而把自己的本性给丢弃。

《野性的呼唤》的最终归属:是灵魂的归属……

篇2: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读了美国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鼓舞,他的文笔是那样充满激情和深邃,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野性的呼唤”和“白獠牙”这两个章节。

(一)“野性的呼唤”

巴克明白:不管发生什么争斗,和别的狗打起架来它是从来都不跑开。不过那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的棍棒,已经把一个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则打进了它的身体里。文明的时候,它会为了某种道义去死,而现在,它不公开抢劫,而是悄悄地,狡诈地偷取,这是出于对棍棒和犬牙的敬畏。

虽然巴克被驯服,可他一直没有放弃对原始森林的追求。在拉雪橇中,它努力地尽着自己的职责,但它更渴望丛林深处自由自在的生活。它渴望在狗群中有一个地位,原始兽性支配着它,在拉车这种艰辛的条件下更有增无减,暗中增长的狡诈使巴克能沉着冷静,善于控制,谨小慎微成了它的处事特点,即使在仇人斯皮茨面前它也能如此,这对我们人类来说难道不是一个启示吗?暗中成长,知己知彼,战胜对手,实现目标。

这个章节令我最感动的就是它对主人桑顿的忠诚,它不顾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可谓很珍贵的感情,他无愧于“幽灵狗”、“恶鬼”、“野狼之歌”等称谓。

(二)“白獠牙”

忸怩却凶残的母狼一次又一次引诱亨利和比尔的狗群,一只又一只狗被它引诱出去然后被整个狼群吃掉。当狗群几乎被它们吃完时,饥荒已过去,春天到来了。三只公狼(年轻的领头狼,独眼老狼和野心勃勃的三岁小狼)进行了争夺母狼的战斗,最终独眼老狼胜利,与母狼走在了一起,它们似乎已经忘了被征服的对手和用鲜血写在雪地上的爱情故事,在路途中遇上了印第安人正在扎营的地盘。母狼这时身体渐渐笨重起来,因为它怀孕了。母狼一直在寻找一个地方,可以使它安全产下狼崽。在产下狼崽之后,母狼极力不让独眼老狼进入那个山洞,而老狼也明白自己身为狼父的责任。它跑出去为母狼和狼崽觅食,与豪猪、山猫等凶残的动物搏斗,最终因惊动了山猫穴而丧命。五只幼狼崽最终只剩下小灰狼,它成长的很快,也能很快地学会很多东西。在一次又一次独自猎食中它学会了机智的搏斗,朦胧明白了肉食法则。世界上有两种生命——自己的和另外的。自己的一种包括母亲和它,另外一种包括所有的生物,而这种又要划分。一部分是那一种要杀死吃掉的,这部分包括非杀生动物和小杀生动物,另一部分是要杀死吃掉它那一种的,或被它那一种杀死吃掉。于是这样的分类便产生了法则。生命的目标就是肉食,生命本身就是肉食。生命以生命为生,有食者和被食者。这条法则就是:吃或被吃。

在小灰狼不小心进入了人类的营地时,它第一次看见人类——奇怪的两脚动物。而它却不明白,这两脚动物却是一切活物的君主。在它极度恐慌时母亲跑了过来,人类认出了母狼,叫它“基切!”而母狼也屈服于人类,小灰狼是母狼基切与狼群生活的证据。狗就是狗,狼就是狼。小灰狼从父狼那里继承了很多特征——白獠牙是最明显的特征,也是区分它与狗不同的特征。在营地,它不甘于被别的狗欺负,它在一次又一次搏斗中的机智、灵敏、快捷,它的身体也很结实,使它渐渐有了地位。但它性格孤僻安静,喜欢独来独往。别的狗都不敢惹它,在日渐成长中,它明白了一个道理:欺负比它弱的,让步比它强的,而对于人类,则把他们视为神——他们可以用石头、棍棒,可以给它肉吃的神。

在白獠牙的心中并没有爱,只有凶残,即使有母亲基切的记忆,不过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在它再次见到母亲的时候,母亲又生了几只小崽。不过母亲好像不记得它了,一下子就咬破了它的脸,使得白獠牙退得更远一些,一切过去的记忆和联想再次消失,母亲基切对它已一钱不值,它已经学会没有基切照样过得很好,忘了母亲有何用处。

或许自然界就是这样的,它们与生俱来的兽性与凶残使它们忘记了一切,包括爱。在残酷的弱肉强食法则下,唯有不断斗争与拼搏,才能强大,不至于平庸被欺压。难道这对我们人类来说不是一种启示吗?

在饥荒过去之后,小灰狼回到了营地,它已作出决定,用它的自由和辛勤的劳动、忠诚来换取肉食、热闹和安全感。

在某些环境下,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在可以选择的途径中,有时是需要走捷径的,即使这样会牺牲一些东西,但获得的却是内心的安定和别的路所给不了的安全感。

篇3:小说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简介

《野性的呼唤》围绕着当时社会中盛行的淘金热,将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片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篇4:小说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杰克·伦敦,20世纪初西方辱华作家的急先锋。他一生著述颇丰,他在自己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篇5:小说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简介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调查,杰克·伦敦是在包括前苏联在内的整个欧洲作品被翻译最多的美国作家。而《野性的呼唤》又居其50部作品之首。《野性的呼唤》已被译成80多种不同的文字,在中国也有30多种译本。《野性的呼唤》被列入大学文科必读参考书目。一个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作家获此殊荣,足见《野性的呼唤》的分量之重。

《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 ——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湖北省教育学会小语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段宗平

篇6:小说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简介

1、成群结队:成:成为,变成。一群群人集合在一起。

2、争奇斗艳:奇:奇异;艳:色彩鲜艳。形容百花竞放,十分艳丽。

3、九霄云外:九霄:高空。在九重天的外面。比喻无限远的地方或远得无影无踪。

4、大发雷霆:霆:极响的雷,比喻震怒。比喻大发脾气,大声斥责。

5、瘦骨嶙峋:形容人或动物消瘦露骨。

6、望而生畏:畏:恐惧,害怕。看见了就害怕。

7、所向无敌:敌:抵挡。力量所指向的地方,谁也抵挡不住。形容力量强大,无往不胜。

篇7:小说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简介

1、这些幻象经常浮现在布克眼前,与它们纠缠在一起的,还有依然在森林深处回荡的呼唤。

2、夜晚来临了,一轮满月从树顶升起挂在空中,照在这片土地上,到外都笼罩在幽暗的白光里。

3、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

4、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5、巴克从来没有见过着样的狗,它们瘦骨嶙峋,仿佛是一个个骨架,骨架上披一张松垮的皮,两只眼睛射出凶狠的目光,尖尖的獠牙上淌着口水,这些因为饿慌了而变得疯狂的家伙令人望而生畏,它们也因为疯狂而所向无敌。

6、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条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呼唤凄厉的诗行。

7、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8、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

9、一听到这声音,布克就变得躁动不安,心里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欲望。

10、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纤维,每一个细胞,都累了,累麻木了。

11、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无所不在,那便是狼群之歌 ,想象则是《野性的呼唤》。

12、他的灵魂,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我们的恐惧就越深。

13、它一边走一边嚎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

14、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咬,贯穿一切,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只是毫无理智地对那群印第安人紧追不舍,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

15、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无所不在。

16、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野性将呼唤凄厉的诗行。

17、悠悠渴望在流浪,最恨习惯锁链长。

18、在跟单个狗战斗的时候,要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叫对方吃最大的亏。

19、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

20、要么战胜对方,要么被对方制服;而怜悯便是一种软弱。

21、他具有忠诚与献身的精神,也具有野性与狡猾的一面。

22、插手傻瓜的事是很傻的,世界多两三个少两三个傻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篇8:小说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简介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篇9:杰克伦敦小说《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创作了《海的儿子》,19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篇10: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就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可惜好景不长,不久后,它被人拐卖了。经过几次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雪橇队里的领袖司贝斯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无比。起先,对于司贝斯的挑衅找茬,巴克总是处处忍让。但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激活了,巴克把司贝斯打倒,成为了狼王。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是:“巴克仍然十分警觉地跳来跳去,他瞅准时机,“嗖”地一下扑出去用肩头重重地撞击司贝斯的肩头,毫无抵御力的他“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倾刻间,整个原野动了起来,等待了多时的狗群一齐拥了上去。黑色的圈子在洁白的雪地上变成了一个点,司贝斯永远消失了。”

巴克终于忍耐不住司贝斯的挑衅,发起了进攻,再一次次的攻击下,司贝斯节节败退,最终死在了巴克手下。

如果我流浪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我不会轻易地和那里的人交流,我不会和那里的人交朋友,更不会与那里的人起冲突。我要学习巴克,学习巴克的勇敢。

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篇11: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篇12: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野性的呼唤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篇1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一)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牠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牠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二)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着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我佩服巴克,深深的,发自肺腑的。也正是它的那中面对困难、危机永不低头,永不言弃的精神吸引着我,就像飞蛾被火深深地吸引着一样,奋不顾身。

作为一个人,我总是在逃避这个世界的残酷,逃避着自己,结果一直处于原点。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只能眼睁睁的望着,害怕面对那未知的一切。但是巴克告诉了我:要生存,就得让自己变强。但是,不要跟大多数人一样,为了某种目的,而把自己的本性给丢弃。

(三)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篇14: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1000字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扑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击,这一击阻止了它身体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齿就像被一只令人苦恼的夹子夹住了似的挤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转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从没遇到过棒子的攻击,它也不理解棒子。随着一声咆啸、一声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来,跃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种打击来了,它又被击溃到地上。这次它明白了,原来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疯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进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进攻,把它击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别激烈的攻击之后,它爬到地上,眼花缭乱地不敢再往前冲了。它摇摇摆摆,一瘸一拐地,血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它美丽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层浪花,到处是血污和口水的斑点。

它被揍了一顿,它知道了这一点,但它没有被打的彻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后一次),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经学习了这一课,在它以后的生命里,它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课。那根棒子是个启示,它介绍了最原始的统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认识到这一点的,生命的现实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景象。当它面对这种景象不能退缩时,它就要带着它所有潜伏着的被自然唤起的狡猾来对待它。

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条温顺的家犬被贩卖到北极当拖撬犬,它开始渐渐适应狗群中残酷、野蛮的生活。布克经历的磨难与艰辛是你无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些,他从一个单纯的简单狗变为了一个有很深阅历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处境和巴克一样,我又会怎麽做呢?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虽然描写得很残酷,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

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篇15: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1000字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因为园丁助手的贪财被贩卖到阿拉斯加淘金所在地,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从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到一条畜力被唤醒的狗。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唤醒他自身畜力的生存法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没有道德之类的软实力可言,只有靠硬实力说话,比如说,他顺利的偷窃,比如说丝毛犬的挑衅让巴克学会了如何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找回了自己的硬实力战胜了他。

此时的巴克,已经彻底地相信了在这个地方是没有任何仁义道德之类的软实力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有的主人比较善于利用畜力,有的根本不懂对畜力的管理,使得狗队民不聊生,最后几乎耗尽他的畜力和对生活的信心,幸运的是,就在关键时刻,是他最后的一个主人救了他,他在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后来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硬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着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在当时硬实力尚有提升空间的社会里,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也就是说,当大多数人的硬实力都没有达到饱和的时候,发展就是硬道理,适者生存就是硬道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众狗硬实力不均衡的情况下不断地磨练自己,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当今的社会,与过去的社会形势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了,如今是21世纪了,我们不仅继续提高硬实力,同时还要把软实力作为重点来加以提升。在生存法则中,我们不仅要面对硬实力的自然选择,还要面对软实力的“性”选择,在这两种选择之间不断学习,不断成长,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自身的潜在体能或潜在的创造力,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的畜力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可以教会你生活需要一种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教会你明白什么是弱肉强食,什么是欧美文化。

利用畜力,可能是一种残忍的做法,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做法。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尽天职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畜力无比的牲畜,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杰克?伦敦短篇小说》读后感

小说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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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的小说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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