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读书体会(共含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rachel”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创作了《海的儿子》,19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无论是在我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止步不前想要借书来振奋自己,还是当我迷惘,找不到前行的方向,想要借书来明确目标时,我总会忍不住提起杰克·伦敦的这本以犬论人的著作《野性的呼唤》。读罢,内心总会感慨万千。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历史上一位传奇的人物,从小就尝遍了人间各种的贫困与辛酸,经历了各样的卑微与苦难。二三十岁,本应是挥斥方遒,风华正茂的年纪,而对于不得已过早成熟的他来说早已看破红尘,并开始追求生命意义的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杰克伦敦的这部作品最大的特征是重视动物生存处境的客观呈现,注重人与动物关系的真实揭示。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开始在美国大法官米勒家中睡着红地毯,过着养尊处优的“国王”生活,后来几经周折,被拐卖到了北国蛮荒之地,变成了一条为疯狂淘金人服务的雪橇狗。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巴克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形成了“杀,或是被杀。”的原则,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群狼中“狼王”!
小说情节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同时也体现着杰克·伦敦独特的艺术手法。比如,全书着重体现的“生存意识”。杰克·伦敦生活的时代正是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思想植入的鼎盛时期。在我看来受社会思潮的影响,杰克·伦敦对进化论稍加改编,将其理解为“强者生存”并深信不疑。《野性的呼唤》中写到巴克刚被送到陌生的环境中时,以为只要不闹事,一切都会顺利的,直到它被一个穿红羽绒衫的家伙拿着大棒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昏死过去之后,它才彻底明白了“大棒与獠牙”法则的含义。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他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而现如今,我认为,我们也应结合社会背景对于达尔文的这一观点稍加改编,可以理解为“强者生活”。现在,改革开放使得国家政策优越,所以对于当代少年,生存已不是问题,而我们恰恰缺失的是这种生活意识和这种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劲。如果想要人前显贵,那就要成为强者,我们所需要的是强者的实力以及智者的能力。只要有实力,就会有选择的机会,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只要时刻将选择权紧握于手,还愁得不到理想中的生活吗?所以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他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我们需要拼搏,来使价值实现。
最近,我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小说情节中所反映的内容,有一些属于自然主义,左拉说:“路上的石块和人的大脑都是有相同的决定因素支配。”其具体内容可理解为“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改变命运。”在自然主义者看来,一是遗传因素,二是环境因素,杰克·伦敦在巴克身上都强调了遗传特征的重要性,这本《野性的呼唤》与兄弟书籍《白牙》都隐含着相似的哲学命题,即“环境决定命运”。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手法时常在读者面前展现出血淋淋、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场面,正如詹姆斯·哈特所说“杰克·伦敦的小说鲜明的表现他对强悍体力的关切,对血腥场面的崇拜,以及对各类暴力挣扎的偏爱。”写实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极力追求的目标,杰克·伦敦也不例外,他笔下的巴克,就像是那个时代周围现实的人的代表,作者通过它以及整个狼群的描写,极力映射当时社会现实,展示出了自身对人类文明的疑虑和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思考。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表现在荒野之爱中。爱和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里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动物小说亦是如此,只有在与人的关系的框架内来写,才能获得所期待的艺术魅力。本文多次描写了感人肺腑的爱:巴克因深爱的主人被人杀死,自身与人类的关系纽带被切断。第六章中还有这样一段描写:“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再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他快乐的事了。每一次来回摇晃,他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他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充满深情,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的感人的“爱”的场景!
杰克·伦敦通过《野性的呼唤》启示我们:要坚定地活下去,要以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战胜一切困厄,要勇于乐观地面对现实,它告诉人们“人定胜天”,同时也告诫人们“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真正的强者就是在这样尖锐的矛盾冲突中显出英雄本色的,人类社会迈入新时代的决胜时期,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格局也有了巨大的变化。科学技术的成果已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然而有时给人们展示的又并非是充满光明的前景,它也充满着不安和黑暗。残酷的社会现实经常迫使人类去思考自己的命运、思考人与环境的关系,思考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树立起尊重自然、热爱生命、不畏艰难困苦的人生态度。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就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可惜好景不长,不久后,它被人拐卖了。经过几次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雪橇队里的领袖司贝斯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无比。起先,对于司贝斯的挑衅找茬,巴克总是处处忍让。但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激活了,巴克把司贝斯打倒,成为了狼王。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是:“巴克仍然十分警觉地跳来跳去,他瞅准时机,“嗖”地一下扑出去用肩头重重地撞击司贝斯的肩头,毫无抵御力的他“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倾刻间,整个原野动了起来,等待了多时的狗群一齐拥了上去。黑色的圈子在洁白的雪地上变成了一个点,司贝斯永远消失了。”
巴克终于忍耐不住司贝斯的挑衅,发起了进攻,再一次次的攻击下,司贝斯节节败退,最终死在了巴克手下。
如果我流浪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我不会轻易地和那里的人交流,我不会和那里的人交朋友,更不会与那里的人起冲突。我要学习巴克,学习巴克的勇敢。
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