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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背影》有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歌吟母亲的诗文很多,相比之下,赞颂父亲的篇章却是很少。慈母严父像是一个定理模式,多年不变。在治理教育下一代时大多数是母亲唱红脸,父亲唱黑脸。母爱如水,润物细无声,像杨柳风,吹面不寒。父爱像山,巍峨稳重,像树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而在背影中,朱自清先生撇开一切模式,用自然朴素的文字展现了一个在生活中常见但却轻易被人忽视的一个小细节,从背影处着手将父与子的情感描写的感人肺腑。从小的出口喷薄出滚烫情感总是能让人心神激荡。朱自清先生将情感通过买橘子这一小事而展现出来,有父亲对儿子的关心怜爱,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在路上解渴。有儿子对父亲的爱惜与心疼,看着父亲臃肿的身体穿越月台时的艰难而掩面抹泪。有时爱真的会让语言变得苍白无力,变得无力承载爱的重量。
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多年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
父与子的关系像个古老的命题,一代一代人都在持续不断的探索。为人子,为人父,大多数人都要经历,并且要完成角色的转换。子可以看做是父的生命的延续,在中国古代社会里这种延续却被扭曲了,子承父志,没有自己的人生,活在老一辈人的未尽的壮志里和让人不忍违反的期望里。
从一个傻的冒气的小伙得知将为人父的狂喜与激动中,到产房外惴惴不安来往返回的身影,再到听到第一声啼哭时的心酸与幸福,在我看来一个男人才刚刚蜕变成功。 历史与生活把男人锻造成隐忍,内敛的生物,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有时更像枷锁困住了情感的表达。曾看过很多的影视作品,父与子都是牛脾气,犟的几头牛都拉不回来,在这时母亲在旁边焦虑的`充当和事老,与其说给双方找台阶下,不如说给两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大老爷么充当感情的传输带。
背影读后感:时光从眼前静静溜走,事物在一点一点的变化。从依靠到脱离,从崇拜到看轻,对父亲是一个痛苦的难以接受的过程。我的母亲曾对我说父亲向他抱怨过”以前我和他走在河边,他总是用小手使劲把我往里边拉,生怕我掉进河里,现在他怎么变成这样了” 那是我听了,有些触动,却不以为然,长大了嘛。二十岁左右,正是同样的年龄,同样的年少气盛,同样觉的父亲迂,说话不漂亮。父亲的一双无所不能的大手, 曾经曾把我高高的举向天空,现在变的粗糙皲裂,力气也没我的大了。身材渐渐发福,头上白丝见多。老对女人是一个残忍的字,对男人却更刻薄残忍些。
黑布小帽,黑布大马褂,神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买橘子一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朴素的文字,诚挚的情感。感情不需要太多花哨的东西,只需一句”天气冷了,多穿点衣服”就能激起心潮,润湿眼眶,而自己不需多言,只需在电话一旁,嗯嗯地应着。
“但他终于不放心”。不放心,简单的三个字,包含的却太多太多的。。儿行千里母担忧。不管你有多大,在父母的眼中,你永远是个孩子。
重读《背影》,随着生活阅历增加也更深了。 艰难的举动,臃肿的背影,不仅模糊了儿子的眼,也让读者的胸口发闷,像一个人抽闷烟时,看着渐渐缠绕上升的烟时一样陷入了苦闷的发呆中。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和研究活动中,《背影》的意义得到了多种解读,呈现出越来越丰富、多元的局面。把这些解读加以概括,会发现以下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
第一种,可以概括为“真情说”,认为《背影》主要是写父子之间的互相关爱,一方面是父亲关怀儿子,另一方面是儿子关心父亲。此种解读的主要证据在于买橘子的情节。父亲在路途不便、身体不力的情况下仍要坚持给远行的儿子买水果,儿子被父亲艰难而温馨的举动感动落泪。父子情深由此可见。中学老师大多对此种观点很认同,除了因为它明白易懂之外,还在于可以利用这种真情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教育。
第二种,可以概括为“和解说”。钱理群先生指出,《背影》的写作建立在父子感情隔膜的基础之上,朱自清写作的动机出于父子感情的“和解”,而非父子深情的自然流露。因此,钱理群先生认为,《背影》所写的仍是父子之情,“但又不是一般的父子之爱,而是在人世艰难的年代,父子间曾有过深刻的隔膜,而终于被天性的爱的力量所消解、融化之后,所显示出的父子之爱的伟大与永恒”(钱理群《“做”与“不做”之间——读<绿><背影><春>》,引自《解读语文》,福建人民出版社,版,第205页。
从理论层次审视这两种观点,我们还会发现,第一种观点的得出,是因为读者特别看重文中所讲的故事——父亲给儿子买橘子;第二种意义的得出,在于读者对作者生活和心理的深刻体验。也就是说,前者是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解读文本,后者则从作者的角度来阐释文本,两者都是文本解读的常用方法,读出的意义虽有差异,但都有其合理性。但是,值得思考的是,这两种方法都没有把文本放置在解读的中心,也就是说,没有从文本自身出发去解读文本的意义。
首先,来看文本的开头和结尾。作者以奔丧开篇: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
以父亲来信说自己大去之期不远矣结束:
“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文章的开头和结尾都提到了死亡。按照一般的写作习惯,开篇是点题,结尾是深化主题,我们似乎可以说此文的主要意义是死亡或者至少是与死亡有关。但是,就此完成《背影》的解读显然非常草率,因为我们还没有触及文章的核心意象——背影。
其次,我们来看作者在文中着力塑造的核心意象——背影。为了与第一种解读的方式相区分,我们换一种提问的方式:为什么作者选取父亲的背影作为感情的符号,而不去观照父亲的正面?
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之中,可能会得到多种答案。有人会从审美的层面出发,认为写背影而不写正面,会使文章显得清新而别致。但想要写得新鲜和特别,有很多侧面可抓,如白发、眼神等,不一定非要选择背影。有人会从阅读的角度回答,认为写背影能够更好地表达文章的主题。文章是何主题暂且不论,就从理论的层面来讲,一个形象能够表征何种意义,此种关系并非固定,因此,认为背影一定和某种意义如父子情感挂钩,这种预设过于僵硬。
作者之所以选择父亲的背影而不是正面的主要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在当时作者只看到了父亲的背影。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一个人的背影而不是正面呢?答案就是当一个转身离开的时候,也就是说,背影意味着一个人转身离去,此文也不例外,背影应该与离别有关。再看文章写到的三次背影,前两次是实写,第三次是虚写。第一次写到背影是父亲费劲地为已经成年的儿子买橘子,儿子被父爱深深触动,情不自禁泪水满眼。第二次是与父亲站台告别后,父亲的背影被人流淹没,儿子离愁黯然,伤神泪流。第三次虚写背影,被父亲信中的哀情所感,回忆往日,伤怀懊恼。由于作者高超的写作驾驭能力,写到三次背影的同时还有三次泪水,所以很多读者都会在感动之中不加细分,认为这三次泪水可以汇聚一处,那就是父爱。如果只是父爱的话,作者写第一次即可,第二次和第三次都可省略。细读之下可以发现,第二、三次的背影均是离别,如果第二次是生离的话,第三次很显然,作者说的是死别。可以说,朱自清先生给我们的是一个生离死别的背影。
回到文本细读,就能更进一步读出背影的深层内涵。文章本身写的就是一场离别,所以,在文章开头之后不久,作者就要和父亲分别北上,父亲执意要送,而“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在父亲的再三坚持下,我只好让父亲送,但是又对父亲讨价时的笨拙话语和托茶房时的旧派做法不满,觉得父亲太迂腐。这两段叙述是蕴含深意的,作者说出自己的年龄以及来往北京的次数,不仅表明了自己能够独立生活的能力,更是暗示了一种青春期想要摆脱亲人束缚的叛逆感,表现出“我”对离别的漠视。对父亲“迂”的嘲笑,一是表明一种年轻人的超脱,同时,也显示出青春年少时对亲情的忽视。所以,“我说道,‘爸爸,你走吧’”。当时的“我”,就像甩掉麻烦一样,想让爸爸赶快离开。为此,多年后,作者说:“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作者多年以后的懊悔,不仅为下文写背影做了铺垫,而且,也为背影定下感情的基调——背影就是一段抓不住的时光,一个留不住的生命。背影不仅是父亲的符号,还具备了丰厚的隐喻意义。
如果我们放宽视野,拿朱先生的《背影》和当代文学写背影的名篇进行类比,能够更好地阐释背影这一意象的独特韵味。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之中写到过母亲的`背影。由于他经常坐着轮椅到地坛散心忘了回家,母亲就到园子里找他。作者在文中痛悔地说:“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这种痛悔和朱自清的“太聪明”的感叹实则如出一辙。我们与其把作者对背影的描绘视为父子或母子感情的符号,倒不如说这是作者在表达某种成长期的感悟。把背影与生命感悟联系在一起的最近的名篇,是被誉为“二十一世纪背影”的龙应台的《目送》,这篇文章直接把人生一程比喻为一场场月送亲人背影的离别。
回到《背影》,我们发现,朱先生对自己这段生活往事的叙写,既有着青春期的反叛,也有着中年期之后和父母的疏远。实际上,文中的父亲和儿子之间的距离是越来越远——不管是地理的距离还是心理的距离,直到死亡来临。作者不仅是在述说一种亲情,也是在诠释生命和死亡的意义,看父亲的背影离去就是在目送生命离开。
一个文本的开头和结尾,不仅仅是文章的开始和结束,而且是文本意义有机的组成部分。和文学相比,生活是没有始终的,文本的开头是生活的结尾,文章的结尾是生活的开头。背影作为文章的核心意象多次出现,它不是追问意义的终点,而是起点,读者不能在解读完“背影”意象的意义之后就停下来,一定要反思作者为什么写背影而不写正面。不仅要明白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而且还要明白作者为什么不那样写
重读朱自清《背影》
重读朱自清《背影》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和研究活动中,《背影》的意义得到了多种解读,呈现出越来越丰富、多元的局面。把这些解读加以概括,会发现以下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
第一种,可以概括为“真情说”,认为《背影》主要是写父子之间的互相关爱,一方面是父亲关怀儿子,另一方面是儿子关心父亲。此种解读的主要证据在于买橘子的情节。父亲在路途不便、身体不力的情况下仍要坚持给远行的儿子买水果,儿子被父亲艰难而温馨的举动感动落泪。父子情深由此可见。中学老师大多对此种观点很认同,除了因为它明白易懂之外,还在于可以利用这种真情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教育。
第二种,可以概括为“和解说”。钱理群先生指出,《背影》的写作建立在父子感情隔膜的基础之上,朱自清写作的动机出于父子感情的“和解”,而非父子深情的自然流露。因此,钱理群先生认为,《背影》所写的仍是父子之情,“但又不是一般的父子之爱,而是在人世艰难的年代,父子间曾有过深刻的隔膜,而终于被天性的爱的力量所消解、融化之后,所显示出的父子之爱的伟大与永恒”(钱理群《“做”与“不做”之间——读<绿><背影><春>》,引自《解读语文》,福建人民出版社,20版,第205页。
从理论层次审视这两种观点,我们还会发现,第一种观点的得出,是因为读者特别看重文中所讲的故事——父亲给儿子买橘子;第二种意义的得出,在于读者对作者生活和心理的深刻体验。也就是说,前者是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解读文本,后者则从作者的角度来阐释文本,两者都是文本解读的常用方法,读出的意义虽有差异,但都有其合理性。但是,值得思考的是,这两种方法都没有把文本放置在解读的中心,也就是说,没有从文本自身出发去解读文本的意义。
首先,来看文本的开头和结尾。作者以奔丧开篇: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
以父亲来信说自己大去之期不远矣结束:
“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文章的开头和结尾都提到了死亡。按照一般的写作习惯,开篇是点题,结尾是深化主题,我们似乎可以说此文的主要意义是死亡或者至少是与死亡有关。但是,就此完成《背影》的解读显然非常草率,因为我们还没有触及文章的核心意象——背影。
其次,我们来看作者在文中着力塑造的核心意象——背影。为了与第一种解读的方式相区分,我们换一种提问的方式:为什么作者选取父亲的背影作为感情的符号,而不去观照父亲的正面?
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之中,可能会得到多种答案。有人会从审美的层面出发,认为写背影而不写正面,会使文章显得清新而别致。但想要写得新鲜和特别,有很多侧面可抓,如白发、眼神等,不一定非要选择背影。有人会从阅读的角度回答,认为写背影能够更好地表达文章的主题。文章是何主题暂且不论,就从理论的层面来讲,一个形象能够表征何种意义,此种关系并非固定,因此,认为背影一定和某种意义如父子情感挂钩,这种预设过于僵硬。
作者之所以选择父亲的背影而不是正面的主要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在当时作者只看到了父亲的背影。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一个人的背影而不是正面呢?答案就是当一个转身离开的时候,也就是说,背影意味着一个人转身离去,此文也不例外,背影应该与离别有关。再看文章写到的三次背影,前两次是实写,第三次是虚写。第一次写到背影是父亲费劲地为已经成年的儿子买橘子,儿子被父爱深深触动,情不自禁泪水满眼。第二次是与父亲站台告别后,父亲的背影被人流淹没,儿子离愁黯然,伤神泪流。第三次虚写背影,被父亲信中的哀情所感,回忆往日,伤怀懊恼。由于作者高超的写作驾驭能力,写到三次背影的同时还有三次泪水,所以很多读者都会在感动之中不加细分,认为这三次泪水可以汇聚一处,那就是父爱。如果只是父爱的话,作者写第一次即可,第二次和第三次都可省略。细读之下可以发现,第二、三次的背影均是离别,如果第二次是生离的话,第三次很显然,作者说的是死别。可以说,朱自清先生给我们的是一个生离死别的背影。
回到文本细读,就能更进一步读出背影的深层内涵。文章本身写的就是一场离别,所以,在文章开头之后不久,作者就要和父亲分别北上,父亲执意要送,而“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在父亲的再三坚持下,我只好让父亲送,但是又对父亲讨价时的笨拙话语和托茶房时的旧派做法不满,觉得父亲太迂腐。这两段叙述是蕴含深意的,作者说出自己的年龄以及来往北京的次数,不仅表明了自己能够独立生活的能力,更是暗示了一种青春期想要摆脱亲人束缚的叛逆感,表现出“我”对离别的漠视。对父亲“迂”的嘲笑,一是表明一种年轻人的超脱,同时,也显示出青春年少时对亲情的忽视。所以,“我说道,‘爸爸,你走吧’”。当时的“我”,就像甩掉麻烦一样,想让爸爸赶快离开。为此,多年后,作者说:“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作者多年以后的懊悔,不仅为下文写背影做了铺垫,而且,也为背影定下感情的基调——背影就是一段抓不住的时光,一个留不住的生命。背影不仅是父亲的符号,还具备了丰厚的隐喻意义。
如果我们放宽视野,拿朱先生的《背影》和当代文学写背影的名篇进行类比,能够更好地阐释背影这一意象的独特韵味。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之中写到过母亲的背影。由于他经常坐着轮椅到地坛散心忘了回家,母亲就到园子里找他。作者在文中痛悔地说:“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这种痛悔和朱自清的“太聪明”的感叹实则如出一辙。我们与其把作者对背影的描绘视为父子或母子感情的符号,倒不如说这是作者在表达某种成长期的感悟。把背影与生命感悟联系在一起的最近的名篇,是被誉为“二十一世纪背影”的龙应台的《目送》,这篇文章直接把人生一程比喻为一场场月送亲人背影的离别。
回到《背影》,我们发现,朱先生对自己这段生活往事的叙写,既有着青春期的反叛,也有着中年期之后和父母的疏远。实际上,文中的父亲和儿子之间的距离是越来越远——不管是地理的距离还是心理的距离,直到死亡来临。作者不仅是在述说一种亲情,也是在诠释生命和死亡的意义,看父亲的背影离去就是在目送生命离开。
一个文本的开头和结尾,不仅仅是文章的开始和结束,而且是文本意义有机的组成部分。和文学相比,生活是没有始终的,文本的开头是生活的结尾,文章的结尾是生活的开头。背影作为文章的核心意象多次出现,它不是追问意义的终点,而是起点,读者不能在解读完“背影”意象的意义之后就停下来,一定要反思作者为什么写背影而不写正面。不仅要明白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而且还要明白作者为什么不那样写。
拓展阅读:朱自清《背影》读后感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濛濛。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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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散文,广大教师在教学中,一般都只注重其美文及风格特点,但我们作为初中学生的引导者,要从学生的年龄特征出发,也就是要简单明了。就《背影》来说,要分析散文本身的思想内容,培养学生对朱自清散文的阅读兴趣,然后才能透过表现深入挖掘其思想动机。父亲的爱,是春天里的一缕阳光,和煦地照耀在我的身上;是夏日里的一丝凉风,吹散了我心中的烦热;是秋日里的一串串硕果,指引着我走向成功;是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着我那颗冰冷的心。父亲的爱,无处不在!这是朱老先生的表现之一吧?所以笔者认为:该文教学的重点之一就是不仅让学生明白朱自清父子相爱相怜的感情,而且应让学生受到启迪,生发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孝父敬母,达到育人的目地。而让学生弄懂这一主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抓住“背影”这条线索,通过文章中几处背影描写进行分析、归纳,使学生领悟该文的主题并得到相应的启迪。教学该文章时,首先让学生自读全文,找到文中描写背影的四处地方。学生经过认真的自学,大部分都能完成这一要求,这是探讨、分析文中主题的基础。然后教师通过提问形式确定后启发学生思考:作者描写背影的目的、作用。进而引导学生思维朝文章主题思想方面发展,为分析该文重写背影的目的、作用打好基础。给予学生一定时间思考后,再采取提问方式,让学生分析每次背影描写的目的,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过程中来,以便增加他们对这篇文章的兴趣。最后,教师对背影的描写进行综合分析,肯定学生成功之处,同时之处尚存缺憾,以培养学生热爱父母并懂得感恩的人生观。
文中第一次背影的描写,是开篇点题,应着重强调,同时为后文设下悬念;父亲可写的地方很多,为什么单单选中他的背影?作者是如何描写父亲的背影?又怎样进行描写的?这与我们眼中的父母的又有什么不一样的发现与感觉?从而引出作为孩子的我们应该怎么样去观察自己的父母,以便培养学生对父母的珍爱。
第二次背影的描写,应着重分析此次背影产生的特殊环境,进而深刻领悟父亲对儿子的爱。学生经过精心阅读,都能明白。此次背影的产生是父亲送儿子到车站后,为了给儿子买几个桔子二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这处背影的描写最为精彩,也很感人,更让作者刻骨铭心。通过对此处的分析,学生自然体会出描写背影的目的就是表现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然后由此联想到自己的父母在平凡生活中所做的琐碎小事,让学生发出对自己父母的敬爱,从而感知为人的启发。
文章第三次写到父亲的背影,是父亲和儿子车站告别后,他的背影“混入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虽和第二次一样都是实写,弹目的却又不同,这次的背影,重在突出作者的感受。看到父亲蹒跚消失的背影,联想到父亲对资金的关心、爱护,内心产生了深深的疚愧:因对不起父亲二难过、流泪。因此,此次背影描写的目的是为了抒发对父亲的感觉之情。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作者知晓父母深恩,我们也应该向他一样,懂得感恩父母才是。
文章最后一次对背影的`描写,是作者收到并阅读了父亲的来信后,父亲信中隐含的悲凉勾起了他内心的酸楚,更觉得对不起父亲,这次描写是虚拟的,但却完成了本文的最后一个目的――儿子对思念之情。
父亲的爱,是春天里的一缕阳光,和煦地照耀在我的身上;是夏日里的一丝凉风,吹散了我心中的烦热;是秋日里的一串串硕果,指引着我走向成功;是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着我那颗冰冷的心。父亲的爱,无处不在! 一株茉莉也许没有沁人心脾的芳香,但它永远会让你感到清新,感到幽雅,父爱就是这样,犹如茉莉一样静静地开放。无论你在何方,父亲那慈爱的眼睛定会伴随你一生。
让我们一起感恩父母吧!
拓展阅读:《背影》原文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重读《三字经》有感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读来朗朗上口,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是南宋官员暨经史学者王应麟所著《三字经》,家喻户晓,距今800多年,一直广为流传。
《三字经》一直作为儿童启蒙读物而闻名海内外,是一部优秀的儿童道德教育教材,今天我站在一个成人的角度重读《三字经》,对其中一些思想有些更深的理解。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仪”,本意是讲“一块没有经过雕琢的玉石,是不能成为美玉的,同样,一个人没有经过教育,是不会知晓礼仪的”.
我理解作为一个成年人,要想有所作为,成就一番事业,首先要善于学习,只有学习让我们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才能让我们具备成就事业的基本条件。同样,在我们高速公路行业,我们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和技能,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得出色。
其次,人生需要雕琢,需要经历很多事情,没有人可以永远成为温室里的花朵,只有经历挫折,不断雕琢、沉淀和积累,才能成长为一块“美玉”.在我们的.工作领域,没有谁敢说自己永远不犯错误,错误不可怕,只要我们在错误中汲取经验和教训,错误也可以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
总而言之,要想成为一块“美玉”,必然要经历两个过程,第一是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第二是雕琢的过程,在挫折中成长,错误中涅。
“我教子,唯一经;勤有功,戏无益”,这句话也很有感触,不仅仅是南宋王应麟自己教育孩子的宗旨和方法,也值得我们现代所有人特别是为人父母的借鉴和学习。
“勤有功,戏无益”这六个字非常经典,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心底,只有勤奋、刻苦,才能有所成就,如果是只知道玩耍,浪费大好时光,那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到时候会追悔莫及。联想到现在一些年轻人,整天打游戏,沉迷于网络,白白浪费本该用于学习的美好光阴,到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一事无成。所以我们自己应该以身作则,在自己生活、工作中以“勤有功,戏无益”严格要求自己,教育自己的子女时也要以“勤有功,戏无益”为宗旨,自己先做到刻苦勤奋,以自己为榜样来影响我们的子女,培养我们的下一代成为对祖国和社会有用的人才。
重读《我们仨》有感1000字
原创: 夏洛克的粉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来,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文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文字还是那些文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来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来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章的节奏明快,读起来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件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刘佳奇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
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
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
少不更事时,总觉得一切名著都是诘屈聱牙且晦涩难懂的,总是不能真正的体会其中所包含的意思,正如最近重读的《羊脂球》一书,却发现多了许多原来没有体会到的东西。
学生时代读罢此书,更多的是痛恨普鲁士军官的恶毒和市井小民的阴险,我想这大概是那个时代心中总带着一腔热血,同情妓女的悲惨遭遇,感叹社会的不公平,痛恨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而现在再读此书,我却更多的感觉到“羊脂球”这个妓女的伟大,如果说原来我同情她是因为她的遭遇和她的职业,那么现在我觉得她伟大却是因为她的举动,虽然结局是悲惨的,但是她肯为了众人而牺牲自己,无论强迫与否,从她做出那个决定开始,她就已经屹立在了大地上,站的比高唱马赛曲的小人要直的多,因为判断英雄的标准,永远不是他属于什么,而是在于他做了什么。就像那句话说的,“我曾经见过最高尚的盗贼,也曾经见过最卑鄙的骑士。”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伪君子,他们甚至把自己都欺骗了,他们相信自己只要身处光明,即使内心是黑暗的,他们也象征着光明,也有权利批判看上去不及自己的人,但是他们想不到的是,即使现在他们看上去是成功的,正义的,但是这种情况是不可能一直持续的,正所谓粉刷乌鸦白不坚,当他们自欺欺人的.时候,无数人已经默默超过了他们,当他们幡然醒悟时,已经比那些默默耕耘的人差的太多太多。
对于我们来说,生活的重担可能压得自己已经喘不过气来,可能很多的不如意已经让我们怀疑是不是自己真的某些地方差人一等,也许相貌没有别人出众,也许身世没有别人显贵,也许知识没有别人丰富,所以这就成为了许多人止步不前的借口,并不断的向其他人阐述着自己的无奈,但是,即使是曾经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现在脚下的地面是一滩泥泞也不要将他作为放弃的借口,因为当你试着站起来,往前走的时候,你就是那些依旧困在泥潭里的人眼中的英雄。不要理会在大陆上健步如飞的人的嘲笑,因为你的痛苦是他们不曾理解亦不曾体会的。如果自己的相貌不如别人出众,那么就试着丰富自己的头脑,让自己更有内涵;如果自己的身世没有别人显赫,那么就试着充实自己的阅历,让自己更加睿智;如果知己的知识没有别人丰富,那么就试着开阔自己的事业,让自己更加博学。所以,现在的一切困难都不应当是阻挡自己前进的借口。不论现在的你是什么样的,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就像孟子曾经说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英雄莫问出处,所以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只要坚持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尝试多读一些书,尝试将自己的技巧磨练的更加熟练一些,这些对很多人来说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但是真正能坚持下来的却没有几人,坚持的力量往往是可怕的,荀子曰: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对于广大千千万万的电科人员来说,慢慢的积累,慢慢的充实自己,使得自己在前进的道路上前进着,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当我们将自己的眼光回首的时候,我们已经领先的他们太多太多。这,就是坚持的力量。
行动起来吧,我的同事们,朋友们,即使我们现在或许是渺小的,但是当我们决定往前走的时候,我们就是英雄,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却又是最伟大的英雄,伟大,而平凡。
文/ 刘佳奇
作者:张楠
初读《围城》,约摸是个十七八岁,那时思想比较单纯,权当做消遣书看。
近日重读该书,是因为我也进了这围城。扉页上是钱锺书妻子杨绛的“围城”题字,字体清秀中透露着几丝倔强和苍劲。书后还有杨绛的写的后记,可见其恩爱程度。
再去看小说内容,隐约间嗅到些许花季的气息。真是“‘书’犹如此,人何以堪”,引得自己多情的唏嘘“物也非,人也非,事事非,往事不可追。”
钱锺书先生的才学是不用多说的。《围城》中,先生的笔法诙谐幽默,让读者一笑到底。尤其比喻用的游刃有余出神入化,往往出人意料匪夷所思,却又贴切之至。许多比喻,都是神来之笔,毫不相干的两样事物被先生的笔一牵连,反倒显得恰到好处,细细咂摸一下又让 人有种柳暗花明豁然开朗的新奇和惊喜,实在引人眼眸,叫人欲罢不能 .这,是我很早前就读出来的。
按照“温故而知新”的理论,我所知的新,就是在让眉宇松弛之余,字里行间暗藏的玄机给人留的深思。小 说里主要写了主人翁方鸿渐与苏、唐两位小姐的爱情故 事,但爱情终未修成正果。“围城”是婚姻的喻体,里边的人想出去,外边的人想进来。故事情节不太起伏, 导致整本书就如同一个顶级厨师烹饪的小菜,精致而别有风味。我猜疑这是先生主职学者,而写小说是他 的业余爱好的原由。自然,这也导致他写小说跟一般作家,尤其是现在的全凭情节起伏惊人而行文粗糙的网络小说作家不太一样,他写作是很从容的,不为写作而写作,这种姿态,对 他的作品风格的形成应该说是一个决 定性的因素。
有个书评家曾对围城这样说,《围城》所写的是旧社会的一个小 小的漩涡,曲折深刻地反映了那个社 会的一个角落,是行将崩溃的社会生 动的写照,是对那个腐朽社会的抗 议。 这一点我隐约看到了一点影子,书中对旧时期的知识分子调侃不断,在冷嘲冷讽中挖出他们的劣根,让读者饱尝奚落人的滋味。境界更高的,则是思考书中的人物最终沦为芸芸列子中一员的时代问题。
《围城》是该细嚼慢咽的,没进来之前的要读一读,想出去的也要读一读,如此,你的心就不容易被任何困顿包围!
(本文获区读后感评比一等奖,市一等奖)
三中学九(2)班黄智杰
第一次接触堂吉诃德是,那年十一岁,还在上小学五年级。再次翻开这本书,已经是20,正值十五岁,在上初三。堂吉诃德自从看过一遍后便被久置书架,历经时光的冲洗,蒙上一层淡淡的灰,封面依旧是手执长矛,昂首挺胸且精神抖擞的老骑士,在暖色调的欧式庄园中不知遥望着什么。
堂吉诃德还站在那儿,想象着不存在的敌人,进行着他的荒诞冒险。他在被导演曼努埃尔搬上银幕,后来我甚至在电影频道看到了由它所衍生出的国产喜剧。堂吉诃德如我走的时候所回望的,依旧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无数人的心中留下一个痴狂的印象,被公式化成“疯狂”的代名词。堂吉诃德还是堂吉诃德,我却已由一个效仿他挑战风车的疏狂骑士,变成如今这样一个老气横秋的家伙!
面对堂吉诃德,如今却已是咫尺河山。
世俗的堂吉诃德,虚幻的塞万提斯
堂吉诃德从踏上旅途开始,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与磨难,荒诞的故事最终以这位老骑士的如梦初醒却已是生命黄昏的悲情结局结束。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堂吉诃德所表现出的雄辩家的口才与敏捷的思维,以及高尚的道德标尺,与他对于骑士道的癫狂痴迷所形成的强烈矛盾毋庸置疑是本书历来的主题与亮点之一。堂吉诃德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到小说的篇末,桑丘的人格品质也在堂吉诃德潜移默化下升华,并在此之后如同书评中所说的“把堂吉诃德在虚幻中追求的变成了现实”.
这一部反骑士小说在16一经发行,在西班牙乃至全欧洲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为此也引来不少眼红的人。堂吉诃德在同一年再版六次之后,一个月之内又出现三个盗印版。九年之后,一个化名作者出了一部伪《堂吉诃德》,塞万提斯因此加紧了《堂吉诃德》第二部的撰写,并在1615年问世。16,塞万提斯已经身患严重水肿,随时都有病逝的危险,在完成《佩西莱斯和塞西斯蒙达》之后于4月23日逝世于马德里。
《堂吉诃德》是一部以幻想与现实,疯狂与理智,以及人物内心矛盾的种种二元对立元素为主题的血泪史诗,朦胧的假象与现实的界限并不清晰,因此很容易让读者将幻想当成现实的错像。
塞万提斯创作了《堂吉诃德》,打开了西班牙文学跨入新时代的大门,在那个骑士小说横行,而人们深受其害的时代里,塞万提斯为了冲破这种封建愚昧,“把骑士文学的地盘完全摧毁”,而决定创作《堂吉诃德》,用骑士小说本身去摧毁骑士小说。塞万提斯被誉为“现代小说之父”,一座西班牙文学璀璨星河中不可逾越的丰碑。
塞万提斯创作了堂吉诃德,堂吉诃德身上有着他的灵魂。
余秋雨也叹惋塞万提斯的命运多桀,为此愤愤写下了《一位让人心疼的大师》。这位多情的文人在文章中说:“总之,这位身体残废的文化巨人有很长时间是在海盗窝和监狱中度过的,他的命运实在太苦了……我一时想不出世界上还有哪位作家比塞万提斯承受过更多的苦难。他无法控诉了,因为每一项苦难来自不同的方向,他该控诉哪方?……终于,他的抵达正是另一个人物的出发,那就是骑瘦马、举长矛的`堂吉诃德。这是塞万提斯用自身苦难铸造成的,由此证明他已彻底降伏苦难,获得了一种人类学上的读解。”
他的生平,连随口讲几句都不忍心。
正是因为无从控诉,正是因为他的苦难,正是因为他对于世俗的解读与不满,塞万提斯饱含着热泪与鲜血,将自己的灵魂不遗分毫地注进了这部文坛传奇――《堂吉诃德》。
塞万提斯在现实当中得不到对于理想的实现,而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到骑士小说当中,也正是因为如此,堂吉诃德所做出的一切荒诞离奇的事,实则是作者对自我期冀的另外一种方式的期待与践行。他敏感,睿智,谦逊,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学识与禀赋,人们看到他丧失理智的一面,同时也关注到了,他如同世俗的圣人一般的崇高品行。
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评价,只要不涉及骑士道,堂吉诃德的谈吐、议论都十分有见地,可谓知识渊博,见解高明的学者,堂吉诃德体现出一种倾向于中世纪基督传统的道德理性色彩。
塞万提斯借着堂吉诃德之口,揭露了西班牙封建末期的黑暗,一个摇摇欲坠就要塌下的王朝,泼辣的笔锋让一切专制的罪恶,封建王朝对外扩张而导致一系列的社会危机,如同绵羊被剪尽了棉絮,毫无掩藏地暴露在人们面前。堂吉诃德所表现的一切高超卓然的见解,都来自于这位大师深邃的思想。
不仅如此,堂吉诃德的冒险,也是塞万提斯对自己一生历程的解读。堂吉诃德不停地战斗,如导读中所说,“被人削掉耳朵,打落牙齿,击掉肋骨”,跟这位命运坎坷的文人的一生形成互相对照映射。两人同样历经坎坷,被命运这一柄锤子砸得头破血流,但尽管皮开肉绽、粉身碎骨,两人同时都将自己的革命职责坚持下去。
塞万提斯就是世俗的堂吉诃德,堂吉诃德正是虚幻的塞万提斯。
风车和梦,还有钥匙
提到堂吉诃德,人们不可避免地便会立即想到风车。
如果说堂吉诃德象征着反抗的精神,那么最能得以体现这种精神的,在全书中莫过于第八章――《可怕的风车奇遇记、堂吉诃德大获全胜及其他》。第八章在历来的影视剧作品中亦是被着重刻画的。
堂吉诃德在大平原上将风车幻想成巨人,不顾随从桑丘的劝告,踢着南新罗特冲向风车,在他将长矛刺进叶轮的一瞬间,长矛被折成了几段,堂吉诃德连人带马飞了出去,桑丘前往查看的时候,堂吉诃德已然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可以说,如果没看过堂吉诃德战风车的风姿,便不能算得上看过《堂吉诃德》。
或许四年前,当我轻轻地翻开这一书页,静下心来读着这一段又一段的文字,我曾因为堂吉诃德踢着南新罗特,不顾一切地冲向风车而热血澎湃,心潮汹涌。那是一个11岁孩子眼中的堂吉诃德,他抛头颅洒热血,直面困难与压迫,不计后果,亦绝不退却。
故事发展着,出现了转折,当堂吉诃德被风车击飞,我能想象我的心也被猛地敲击,巨大的失落感如潮水将我湮灭。人们于是看到了另外一个堂吉诃德,荒唐可笑、无可救药,他成了一个饭后供人们随意描绘的笑话,一个彻彻底底的唯心主义的疯子。
四年后再翻开熟悉的书页,阅读着一段又一段的文字,却因为与堂吉诃德过久的暌违,身上的很多东西都散灭在时间的身后。堂吉诃德的义无反顾不能再牵动我的心潮,但我也不能像许多人那样笑出声来,我看到了另一个堂吉诃德。
一位满心期望的骑士,怀着对自己幻想创下伟绩的希冀,冲向了风车,但被风车,被现实击飞。在那失落的潮水中,我找到了如同堂吉诃德一般的自己,一个失败的,被印上霍桑的“红A”的失败者,一切的理想与希望被现实击败,又有多少如同桑丘的人告诉自己,那不过是一个不可能的幻想。
很多人都能从堂吉诃德身上找到影子,因年少而立下的远大目标,怀着对梦想的期待,对未来的幻想,带着热忱和年轻气盛的心,向着未来进发。最后落得的下场,却是被现实击败,如同《十八岁出门远行》中的十八岁的“我”,最后躺在汽车红色的坐垫上寻求温暖的安慰。
有人说现实是残酷的,它教会你什么叫做生活,击毁你美丽的梦。
静心思考,现实又是什么呢?家庭,学校,工作,社会?它击毁你美丽的梦,告诉你你没有幻想的权利。如果是这样,那么是否有人站起来说过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不”?是现实太残酷,还是说我们没有真正地想过追逐自己的梦想,把它仅仅当作一个梦境,一个美丽的语言,一个不可实现的单方面的承诺?根本就没有想过,去追逐它,更别说企望着有一天它能够终成现实。
权利在我们的手中,它是钥匙,但如果不插到锁孔里,并转动它,它至多是块美丽而无用废铁。
堂吉诃德相信自己有这个权利,并不畏惧追逐理想路上的风雨,他承认受伤的痛楚,但是他说,“不过我得忍着,因为骑士不管受了多重的伤,就算肠子给捅出来了,也不能叫苦。”;“随上帝怎么安排吧,不过只要我取得胜利,创造了前无古人的奇迹,就能得到更大的荣誉,为此我已知足。”
在这一点上,堂吉诃德是超前的。
堂吉诃德对于自己的理想有着清晰的定义与认知,他想要创造一个不懂得什么叫“我的”,什么叫“你的”的理想社会,人们应当天生自由,人们追求高尚的美德与品性,没有人因为战乱而失去家人,没有人因为被剥削而难以维持生计……
堂吉诃德的起点很高,他努力去追逐,但他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也正是他所追求的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但他在这旅途当中所表现出的追求真知高尚人格,正是吸引着桑丘一直跟随他的原因,桑丘受到他主子的耳熏目染,最终成为了一个为民着想的好总督。
放眼全文中桑丘的表现,桑丘几乎都只是跟随在堂吉诃德身后,一碰到冒险的事情,便畏头畏尾地躲起来,一到有好处了,便立马出来要分利,所展现的是一个充分的享乐主义者,只关注自己利益的自私鬼。但这场旅行却彻底地改变了他,使他也变成了一个高尚的人。
就像感冒一般,桑丘在不知不觉中也变成了堂吉诃德。
时代的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的时代?
有一期的《随笔》,其中一篇文章写着这样一句话:“每个伟大的作家,都是那个时代的堂吉诃德。”在抄录的同时,我为它补添了一句:“他们都向着世俗的风车发起挑战。”
那么问题是,这个时代的堂吉诃德是谁呢?
我想,是龙应台。
龙应台在1984年11月20日在《中国时报》发表文章《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引起了轩然大波,文章被贴得到处都是,就像民国时期宣传革命的传单一般,几乎人人都在传阅着龙应台的文章。此后,龙应台在《中国时报》开办专栏,最后集结出版为《野火集》一书。龙应台的文章针砭时弊,为此也受了不少来自政府和各方面激进派的胁迫。甚至连她的父亲都反对她的事业,劝诫她不要再继续这么干下去了。来自社会和家庭的两面夹击,相信即使是龙应台也曾迷茫。
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她“横眉冷对千夫指”,无情地批判着社会的种种“不合理”.龙应台说,“追求个人的快乐很好,最壮烈的革命,最伟大的理想,不就是为了让普通人得到最寻常的快乐吗?”
再回望历史的长河,驻足寻觅堂吉诃德的行迹。
我想还应该是布罗诺,一位具有革新意义的科学家。哥白尼死后,他作为日心说的继承者与革命者,在其基础上构建起了自己的学说。但他的学说很快如同哥白尼一般遭到了罗马教廷的针锋相对,很快,在历史可笑的相似下,布鲁诺淡然地走进了罗马教廷的审判庭。
布鲁诺坦然地应答着教会学者们的挖苦与讥讽,乃至种种的威胁都不能使他屈服一分一毫。布鲁诺要反抗,他的心中只有一个执念――即推翻封建愚昧,让人们认识到宇宙的真正形态,去触碰到真理之光的光耀。布鲁诺一步步走向死亡,他经历了惨无人道酷刑,在深入骨髓的痛楚中,他说:“高加索的冰川,也不会冷却我心头的火焰,即使像塞尔维特那样被烧死也不反悔。”他还说:“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他走向了刑场,嘴边、胸前满是冷凝了的血块。在教士和反科学者们的冰冷目光下,布鲁诺一步一步,不带半分犹豫地走向死亡。随着一身得意的“点火”,布鲁诺的面孔被火光笼罩,悲剧式的脸孔折射出反抗的光彩。悲寂的黑烟在罗马广场上升腾,古旧的钟楼敲响布鲁诺的丧钟,肆意的火星在天空飞舞。
恍然惊诧于,堂吉诃德不仅是存在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他存在于人类文明长河中任何一个小角落的光辉人格之中了。堂吉诃德所高举的长矛,战斗的宣言,唤醒了人们心中最深层的东西。
曾经有这样一个时代,启蒙的声音在欧洲大陆上反复响起,在熄灭中又延续出新的活力,人们的人性被解放,开始寻找快乐、自由、平等,他们在斗争中寻找着人最初所失去、天生就该被赋予的权益。这大概是堂吉诃德的时代。
但是,如今我们却逐渐丧失了追逐理想、自由的本能。人们的目标逐渐改变,追逐事业、金钱、名望,逐渐习惯于这种扭曲的追求,童年炽热的狂想逐渐褪色,被遗落在历史的小角落里,尘封上灰色的尘埃,被遗忘,最后消失不见在时间的足迹里。
时代需要堂吉诃德,追求个人的快乐、最壮烈的革命、最伟大的理想、去寻求普通人最寻常的快乐。当现实是,堂吉诃德正越来越少,越来越少的人再继续做生活的反抗者,不合理的反抗者。
一位社会学家曾指出人在奴役着他人的同时也在被别人奴役着,这种双重性的奴役让人性不能得以解放。链式的病态结构最终导致了一个社会当中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也就意味着每个人都是作为生活的奴隶所活着。
斗争死去了,不再回来。失去了心跳与呼吸,生命的律动随着最后一次挣扎飘散、破灭。
愈是在人生的岔路上行走,便愈是迷失在彷徨交错的霓虹街i。人们在迷失的同时,找不到了回去的路,这大概是命运的不幸――生命的夭折。
沉吟之中,瞥见逐渐举起的长矛,流感在人群中暗暗蔓延。
指导老师:陈海燕
钟丽
小编寄语:炎炎夏日,夜晚闷热的也让人无法入眠,在夜灯下,泡一壶清茶读上一本书也是一种享受。
钟丽毕业于始兴中学,现就读于佛山科技技术学院一年级,法学专业。
这是我第二次读《围城》这本书,第一次读是在初中的时候,也许是那时的我心智还不够成熟,觉得《围城》就是一部爱情小说,讲的都是婚姻故事,那时,我是带着这样一种心态去阅读《围城》的,所以当时的我并没有从书中收获到很多。这次,我抛开之前对《围城》的偏见,带着另外一种新的心态去阅读,我渐渐地发现这部小说讲的并不只是婚姻故事,还有出身门第、社会地位、事业、人际关系以及学识历练等一系列人生中不可避免的围城。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去了就想出来,没进去之前又想进去。他与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纠葛,是他深陷爱情的围城。但他始终没有和她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结婚,而是选择了与孙柔嘉结婚,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最后闹得不欢而散。书中他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或言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因为方鸿渐那样的性格,导致他最后自食婚姻苦果。
每每看到书中方鸿渐的所做所为,心中就会有种莫名的压抑,因为仍有不少人像方鸿渐一样,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也许是社会的风气造就了方鸿渐虚伪、软弱而又优柔寡断的性格。方鸿渐是一个带着玩世态度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在购买假文凭的时候,也做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也问过自己的良心“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到最后他还是违背了道德,昧着良心买了假文凭。虽然满足了家翁望子成龙的期望,也得到了丈人的欢心,但是方鸿渐的内心却十分煎熬,惶惶不可总日。不仅如此,因为他错误的选择,害得自己的事业受挫,只能忍气吞声地做个副教授,两头不着岸。读完这部小说,我的心情很复杂,我也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的心情,既有对方鸿渐行为有失妥当的不满,也有对他生活在那种社会无可奈何的同情。在那个年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可是他又不甘心做个小人物,他想要越爬越高,因为选错了方向,所以也偏离了。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就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的一生中所面临的“围城”困境:生活本就是一座由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等元素构成的围城。作者以“围城”为名,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事业以及生活更像围城。我们都是这围城的一员,躲不开,逃不掉。其实很多时候是我们习惯了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在这个笼子里待了不久后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更美,于是又进去了另外一个笼子。尽管身心疲惫,但内心依然向往。
虽然方鸿渐只是钱老小说中的一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却是那个社会的典型代表,其实像方鸿渐那样的人在那个社会是很常见的,钱老借这样一个故事和这样一个人物来反映当时社会的存在的问题,当时的社会表面上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波涛汹涌,来自暗处的不明风暴随时准备困住人,面对如此艰险的生存环境,人们往往只有两个选择,要不你向命运屈服,放弃自己理想,从此不再妄想出人头地,有所作为,要不你就向命运挑战,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坚持自己的理想。其实往往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像方鸿渐一样,既有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然而却没有做出正确的选择,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很显然,自己就会离自己的初衷越来越远。如今的我们也一样,虽然生活的时代背景不同,但是我们也许都可以在方鸿渐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很多时候,我们也是被在自己的“围城”之中,在处理一些事情上,我们也会有类似于方鸿渐的犹豫不决,再强大的人也会有懦弱的一面,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会犯一些错,也许也做出过错误的选择。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因为这就是人性啊。我们要做就是不断完善自己,做更好的自己,所以我们需要学习,这当然包括多方面的学习,比如说看书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途径,就拿《围城》这本书来说,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那时候的社会环境以及在那个环境下生活的人,从以前的社会反观我们现在的社会,用历史的视觉和用现代的视觉去审视每一个现象,每一个人物。多看书,总是好的。
《围城》已读,心中的波澜尚未抚平,但生活仍在继续。我希望我们都不要自困于“围城”之中,用心生活,感受生活的美好。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
《围城》热播的时候,正读高中。那时候不谙世事,只是佩服剧中演员们的演技,尤其是对饰演方鸿渐的陈道明。但稍带着,也对原著的作者感起了兴趣。于是颠儿颠的跑去找我们的语文老师,请他给我们介绍一下钱钟书其人。老头儿一本正经的说:“像这些小人物,()没有必要去关注。我们考的是鲁迅、老舍和茅盾等,别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平生第一次认真请教老师,却得了这样的一个结果,好不扫兴。好在本人基本不受外人观点的影响,即刻便对老头儿的孤陋寡闻嗤之以鼻,自找了书来读。
不读便罢,读后便把对陈道明的崇敬都换给了钱钟书。幸好那时没有什么“人肉搜索”,不然我一定拿来把钱老先生的家底儿都搜个遍。哪有这样的人啊,冷幽默都被用到了极致了!乍一读还品不出其中的味道,再想想却忍不住要捧腹!从此不听老头儿上语文课,只醉心读钱钟书。直到高三,换了一个学识还算渊博的语文老师,才重拾对语文课的兴趣。
时光如水般游走,不知不觉高中毕业已经十七年了。这期间有过多少次想要把《围城》拿过来重读一遍,但总是未能如愿。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就是自己懒吧!
但最近终于还是把这个愿望实现了,而实现了愿望以后的我,一下子发现,自己当初竟是那么的肤浅!
那时我以为,或者说受当时好多人的影响,一直觉得《围城》这部书就是在阐述作者关于婚姻的理解: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可是现在看来,书中人物经历的何止是婚姻这一座城?
方鸿渐出国留学却终无所学,不得已花钱买了一张假文凭;与苏文纨等留学生们无论真假的“学成”归来,却又“学”无所用;方鸿渐因为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却惹恼了暗恋他的苏文纨,结果被伊抖出了自己的风流韵事而遭遇唐晓芙的斥责,恋爱不成;与赵辛楣原本是“情敌”,结果却又成了好友;他不爱孙柔嘉,但爱他的孙柔嘉却故意与他成双入对制造舆论,并最终步入婚姻这座围城,还因此被学校开除;入了城的方、孙二人,渐渐又发现彼此都不如婚前的美好,夫妻关系日见紧张……方鸿渐这个小人物,和众多人一样,从这座城里走了出来,又进入了另一座城,周而复始。大约我们现实中的人也是如此。钱钟书不是在冷幽默,而是冷酷,冷酷地道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可能还不自知的生存状态,那个时代如此,现在依旧如此。或者他老人家现在还在天国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在一座又一座的围城里跳来跳去吧!
那个时候,可能如每一个人年少时的感觉一样,总喜欢给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以鲜明的爱憎。我那时是把唐晓芙惊为天人的,并惋惜她没能和方鸿渐(尽管他有弄虚作假的劣迹,但总算还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同入婚姻的殿堂。而对于那个连吃药都要避开旁人、“眼中黑多白少,乃淫邪之相”的李梅亭则深恶痛绝。看了电视剧后,还顺带对演李梅亭的葛优也加了一副有色眼镜,好多年不愿看他演的电影。但事实上,《围城》中的每一个人物,无论主次,都是人间众生相的一个剪影。如果我们留心,会发现在我们的身边,不知有多少个方鸿渐,多少个苏文纨,多少个李梅亭!至于唐晓芙,却或多或少成了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更悲摧的是,我们还欠缺了钱钟书他老人家的机智与才气,不能把众多的人物那么和谐的安排到一起,同台献艺,各司其职。
都说看书不能对号入座,其实真要是对上了号,自会有对上号的乐趣。钱老先生太聪明,他在不动声色地把我们大家都“幽”了一“默”,却让我们看着自己的表演还会傻笑,等到发现自己上当的时候,也只能惊叹于他的诡谲!好作品总是常读常新的。或许我现在的理解依旧还是流于肤浅,或许若干年后,我还能读出另一番截然不同的味道来。期待着吧!
作者:张楠
初读《围城》,约摸是个十七八岁,那时思想比较单纯,权当做消遣书看。
近日重读该书,是因为我也进了这围城。扉页上是钱锺书妻子杨绛的“围城”题字,字体清秀中透露着几丝倔强和苍劲。书后还有杨绛的写的后记,可见其恩爱程度。
再去看小说内容,隐约间嗅到些许花季的气息。真是“‘书’犹如此,人何以堪”,引得自己多情的唏嘘“物也非,人也非,事事非,往事不可追。”
钱锺书先生的才学是不用多说的。《围城》中,先生的笔法诙谐幽默,让读者一笑到底。尤其比喻用的游刃有余出神入化,往往出人意料匪夷所思,却又贴切之至。许多比喻,都是神来之笔,毫不相干的两样事物被先生的笔一牵连,反倒显得恰到好处,细细咂摸一下又让 人有种柳暗花明豁然开朗的新奇和惊喜,实在引人眼眸,叫人欲罢不能 .这,是我很早前就读出来的。
按照“温故而知新”的理论,我所知的新,就是在让眉宇松弛之余,字里行间暗藏的玄机给人留的深思。小 说里主要写了主人翁方鸿渐与苏、唐两位小姐的爱情故 事,但爱情终未修成正果。“围城”是婚姻的喻体,里边的人想出去,外边的人想进来。故事情节不太起伏, 导致整本书就如同一个顶级厨师烹饪的小菜,精致而别有风味。我猜疑这是先生主职学者,而写小说是他 的业余爱好的原由。自然,这也导致他写小说跟一般作家,尤其是现在的全凭情节起伏惊人而行文粗糙的网络小
永娟闲话
所谓经典常读常新,假期重读鲁迅先生的经典之作,对此感触颇深。
一直以来,我们重视的都是鲁迅作品的思想:他对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啦,他对国民性的揭示啦等等,也就是他“思想家、革命家”的一面,而似乎没有特别关注他“文学家”的一面。即使有对他的作品的艺术特点的分析,但最终还是要上升到“主题思想”.又或者当年老师是讲过的,我没甚留意?等我做了老师,主要讲的是鲁迅的几篇杂文,对于他的小说、散文这些纯文学的作品就没有接触过了,遑论分析。
可能因为近来喜欢摆弄一些文字,又常常感到自己写的东西只是文字的堆积,虽多少有一些情感的浸润,却始终轻飘飘的,缺乏思想的深度和厚度。于是我想到了以思想深刻著称的鲁迅,决心重读鲁迅的作品,从中汲取思想的甘霖,希望对肤浅、幼稚、感性的我有所裨益。
放假前从学校图书馆借来了三卷本的《鲁迅全集》,假期在吃喝玩乐之外也惦记着翻一翻、读一读。
出乎意料的,当我重读《呐喊》、《彷徨》中的一些作品的时候,我被鲁迅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深深地吸引住了。读到精彩处,甚至忍不住拍案叫绝!一面不住地感叹鲁迅真是写小说的圣手,一面奇怪自己以前怎么没有发现?
《明天》写寡居又丧子的单四嫂子的不幸和遭受的欺辱。单四嫂子抱着奄奄一息的儿子去看病,蓝皮阿五主动提出帮她抱孩子,“单四嫂子在这时候,虽然很希望降下一员天将,助他一臂之力,却不愿是阿五。”但推让不过,终于许可了。
“他便伸开臂膊,从单四嫂子的乳房和孩子之间,直伸下去,抱去了孩子。单四嫂子便觉乳房上发了一条热,刹时间直热到脸上和耳根。”
简单的一句描写,写出了蓝皮阿五的无耻:表面上是要帮助单四嫂子,实际上却是乘人之危,占她便宜。占了便宜,“走了不多时候,阿五又将孩子还给他,说是昨天与朋友约定的吃饭时候到了”,就扭屁股走人了。真是可恨、可恶!也写出了一个守寡的女人的生理、心理反应。
小说中对于周围人对单四嫂子的冷漠、无情的描写,也是这样淡淡的笔墨,却让人觉得冷入骨髓。单子嫂子绝对是中国文学作品中“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女性形象的典型。
《药》中给华老栓提供了“人血馒头”的康大叔来他的店里,边喝茶边夸耀自己的能耐:“……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
这里有一个细节:
“华大妈听到‘痨病’这两个字,变了一点脸色,似乎有些不高兴;但又立刻堆上笑,搭讪着走开了。”
看到这句话时,我心里一动,我想每一个做了母亲的人都会对华大妈的表现了然于心。别说是“痨病”,就是别人说自己孩子一点点的不好,作为母亲,心里总会多多少少不舒服一下吧。“痨病”这两个字戳中了华大妈的痛处,但她是不会接受儿子得了痨病这个事实的,更不能接受别人说她儿子得的是痨病。所以会变了脸色,会不高兴。但是,说这话的又是她儿子的“救命恩人”,她得罪不起,所以又“堆上笑”,但又不愿再听,就“搭讪着走开了”.
小说最后写华大妈和夏四奶奶给儿子上坟时看到夏瑜的坟顶有一个花圈,
“华大妈忙去看他儿子和别人的坟,却只有不怕冷的几点清白小花,零星开着;便觉得心里忽然感到一种不足和空虚,不愿意根究。”
后来夏四奶奶想让乌鸦飞上她儿子得坟顶,以此表明这是她儿子在显灵。等了许多的功夫,那乌鸦也没有动。
“华大妈不知怎的,似乎卸下了一挑重担……”
这两处细节描写写出了华大妈对另一个同样失去了儿子的母亲有同情(小说前面写到怕夏四奶奶伤心得发狂,就劝她回去),又有对“她儿子坟上有花,我儿子没有”的嫉妒,又有发现“她儿子不会显灵”后的轻松的复杂心理,真是惟妙惟肖。
如果不是做了母亲,我也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由此我深感读者的生活经验对于理解作家作品的重要性。反过来讲,鲁迅作为一个男性作家,却能如此入木三分地刻画出女性、母亲的心理,真是了不得!
如果说这两部作品让我佩服鲁迅对女性心理的刻画,那么《狂人日记》完全从一个“精神病”的视角去写,就更让我惊叹了。一个正常人怎么能写出精神病的感受呢?且看鲁迅的妙笔: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就这一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一个“妄想症”、“迫害狂”的心理就被活脱脱的揭示出来了。
以前读《狂人日记》只记住了翻开历史,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记住了“救救孩子”,现在从“叙事角度”的角度去看这篇小说也很有意思。
还有《故乡》。再读《故乡》,引起我更强的共鸣,这是初读时绝对没有的体验:“我”的故乡和我的故乡慢慢地叠加起来,“我”对故乡的感受也和我不久前回老家的感受重叠起来。
“啊,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读着这些文字,心里真是无尽的伤感啊!我回老家没有见到儿时的伙伴,怕是见了,也如“我”和闰土那般物是人非,相见两无言吧!
还有《社戏》里弥散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晚,也是那么动人!谁说鲁迅只看到丑,只看到恶?在他的心里也藏着这样纯净的美好啊!
……
哎呀,读着读着,突然意识到读了一通鲁迅,注意的还是这些“细枝末节”,忘了希望通过阅读,能让自己的思想变深刻一点的“初心”.
但是我又想,鲁迅的作品之所以有那样深刻的思想性、批判性,正是因为他抓住了这些最富表现力的细节,并用最精妙的艺术形式将它们组织起来。如果把鲁迅的小说比作精致的艺术殿堂,那么它的思想性就是从这些细致处闪现出来的,而不是用一块块名叫思想的砖头胡乱的堆砌起来的。惟其如此,他的小说才更撼动人心,不是吗?
拓展阅读:重读鲁迅读些什么?
鲁迅给我们留下了什么?以往思考这个问题,往往罗列鲁迅的一系列观点,不妨换一个角度,鲁迅在精神特质和思想方法上留给我们什么启示。观点是具体的,容易随着历史的行进而增光或褪色;精神特质或思想方法,则具有潜在的普适性,运用之妙,可以进入新的精神过程。
严峻深邃的眼光
鲁迅有33篇小说,有16篇写到“眼光”.《奔月》写羿“身子是岩石一般挺立着,眼光直射,闪闪如岩下电,须发开张飘动,像黑色火”.《拿来主义》“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绛洞花主・小引》谓对于《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可见眼光是认知世界关键。如清人吴乔《围炉诗话》卷六说:“读书须眼光透过纸背,勿在纸面浮去。”
香港版《鲁迅作品精华》作《弁言》也说过:“‘鲁迅眼光’,已经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智慧和精神的一大收获,一种超越了封闭的儒家精神体系,从而对建构现代中国文化体系具有实质意义的收获。在鲁迅同代人中,比他激进者有之,如陈独秀;比他机智者有之,如胡适;比他儒雅者有之,如周作人;唯独无人如他那样透视了中国历史进程和中国人生模型的深层本质,这就使得他的著作更加耐人重读,愈咀嚼愈有滋味。”
比如解剖国民性的命题,《阿Q正传》写阿Q式的革命:()阿Q所梦想的革命武器,不是民主共和,他连自由党都讹成“柿油党”,反而《三国》《水浒》《封神》等小说及地方戏剧《龙虎斗》中的各种兵器,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钩镰枪,成了他想象中合群打劫的家伙,带有民俗狂欢的讽喻性。鲁迅眼光看透了群体潜意识。鲁迅有一个透入人们灵魂的发现:“专制者的反面就是奴才,有权时无所不为,失势时即奴性十足。”(《南腔北调集・谚语》)这是鲁迅的眼光,那种认为鲁迅解剖国民性是受西方传教士影响的“殖民思想”,是离开事物的本质,或把事物本质虚无化的不实之论。
痛快淋漓的智慧
香港版《弁言》还说:“谁能设想鲁迅仅凭一枝形小价廉的‘金不换’毛笔,却能疾风迅雷般揭开古老中国的沉重帷幕,赋予痛苦的灵魂以神圣,放入一线晨曦于风云如磐?他对黑暗的分量有足够的估计,而且一进入文学旷野便以身期许:‘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i年一代‘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这便赋予新文化运动以勇者人格、智者风姿。
很难再找到另一个文学家像他那样深知中国之为中国了。那把启蒙主义的解剖刀,简直是刀刀见血,哪怕是辫子、面子一类意象,国粹、野史一类话题,无不顺手拈来,不留情面地针砭着奴性和专制互补的社会心理结构,把一个国民性解剖得物无遁形,淋漓尽致了。读鲁迅,可以领略到一种苦涩的愉悦,即在一种不痛不快、奇痛奇快的大智慧境界中,体验着他直视现实的‘睁了眼看’的人生态度,以及他遥祭‘汉唐魄力’,推崇‘拿来主义’的开放胸襟。他后期运用的唯物辩证法也是活生生的,毫无‘近视眼论匾’(参看他的杂文《扁》)的隔膜。我们依然可以在他关于家族、社会、时代、父子、妇女,以及文艺与革命,知识者与民众,圣人、名人与真理一类问题的深度思考中,感受到唯物辩证法与历史通识的融合,感受到一种痛快淋漓的智慧禅悦。
他长于讽刺,但讽刺秉承公心,冷峭包裹热情,在一种‘冰与火’共存的特殊风格中,逼退复古退化的荒谬,逼出‘中国的脊梁’和‘中国人的自信力’。鲁迅使中国人对自身本质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深度,正是这种充满奇痛奇快的历史深度,给一个世纪的改革事业注入了前行不息的、类乎‘过客’的精神驱动力。”
鲁迅杂文,得力于他那种随手拈来的杂学。民初鲁迅,是一个独特的精神存在。他以沉默排遣痛苦,也以沉默磨练内功。思想痛苦的医治,使思想者真正深刻地咀嚼出文化的滋味。如果没有民国初年的校古碑,抄佛经,搜集汉画像和金石文物,就没有这位具有如此深邃的精神深度,深知中西文化之精髓之鲁迅。鲁迅的人文兴趣广泛,少好绣像、俗剧,长嗜古碑、汉砖和木刻,借以体验文化趣味和古人心灵。文学家的鲁迅,是以博识者作为其文化修养背景的,1925年作《看镜有感》一文,写得如此驱遣自如,诚然显示了博识者风采。杂文,乃是鲁迅创造的与民族国家共患难的文化方式。
强悍的骨头
鲁迅是大智大勇的启蒙斗士,《自嘲》诗云:“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骨头之硬,来自鲜明而热烈爱与憎的锤炼和淬火。“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时代!”《女吊》写一种“民俗活化石”,甚至是“女鬼活化石”.“鬼”也有化石吗?鬼本该连着“黑暗”和“死”,鲁迅却从中激活强悍的生命,由此建构了现代中国文学上无可重复的意义方式和意义深度。
悲悯求索的情怀
由19写《狂人日记》的惊世骇俗,到19写《孔乙己》的委婉精妙,在不到一年间,鲁迅小说形式发生本质性的'变化,显示了鲁迅文学世界的出手不凡和渊深莫测。在《孔乙己》中,鲁迅捡起故乡街市有如随风飘落的一叶陈旧人生的碎片,夹在狂飙突起的《新青年》卷页之间,由此审视着父辈做不成士大夫的卑微命运,行文运笔充满着悲悯之情。这就是他们的“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吗?其地名、其人名,充满反讽的张力。
不仅文章与文章之间追求思想形式的原创,而且书与书之间呈现了精神求索的独特的深度。《呐喊》冲击力强,《彷徨》反思性深。《祝福》反思五四的启蒙。辛亥过去近十年,五四大潮正在奔涌,然而讲理学的本家叔辈老监生鲁四老爷大骂的“新党”还是康有为,似乎历史并没有由于思潮推涌而迈步前进。《孤独者》反思“孤独”.胡适1918年发表《易卜生主义》,里面引用易卜生《国民公敌》的话:“世界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个最孤独的人。”对此深度反思的结果,孤独的魏连殳,怎么能说是“世界上最强的人”呢?他只有一句“我还得活几天”,这是魏连殳求生意志的宣言,在行文中反复鸣响。在走投无路之际,他当了军阀杜师长的顾问,出卖人生价值为代价的,胜利意味着失败:“我已经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我已经真的失败,――然而我胜利了。”
《伤逝》沉浸于对更年轻一代知识者的思想文化的反思,反思了易卜生《傀儡家庭》的浪漫性。本篇一开头就说,“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为全篇定下了哀婉的忏悔格调。哀婉源自对青年知识者的青春礼赞,以及对青春失落的哀伤。其中剔出了一种“被系住的蜻蜓的哲学”:“就如蜻蜓落在恶作剧的坏孩子的手里一般,被系着细线,尽情玩弄,虐待,虽然幸而没有送掉性命,结果也还是躺在地上,只争着一个迟早之间。”这条摆脱不掉的细线,就是社会习俗、宗法势力、经济体制,左右着青年知识者的命运。《离婚》反思启蒙主义和女性主义思潮翻滚后,乡村依然是士绅的厅堂原则压倒和制约着乡野原则。七大人故弄玄虚的“屁塞”,轻而易举地打翻了爱姑的“钩刀脚”,这就是中国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无物之阵”.
深且广的文化血脉
以往的鲁迅研究的显著特点,是侧重于思潮,尤其是外来思潮对鲁迅的影响。这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自不待言,然而以往即便谈论鲁迅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也侧重于思潮对这种关系的冲击而产生的变异,就脱离了文化血脉的根本性了。鲁迅说过:“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坟・文化偏至论》)他是把思潮和血脉并举,而使之相互对质,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个巴掌才能拍出文化新宗、人生意义和国人之自觉。
鲁迅的文化血脉既深且广,深入历史,广涉民间。鲁迅的文化血脉,论其大宗,相当突出的是要从庄子、屈原、嵇康、吴敬梓,从魏晋文章、宋明野史、唐传奇到明清小说,甚至要从绍兴目连戏、《山海经》、金石学和汉代石画像中去寻找,去把握。鲁迅一生,主要是19至1936年这个二十年的两端,购得碑刻及石刻、木刻画像拓片近六千种。这成为鲁迅文化血脉里拥有的一笔重要的思想资源。
没有如此精深的传统学术修养,鲁迅是不可能写成《看镜有感》这类杂文的,也不可能以山东嘉祥和河南南阳的汉代石画像考见汉人的生活史和心灵史,从中发现“东方美的力量”,借以遥祭“汉唐魄力”.既关注鲁迅借鉴外来思潮,又顾及鲁迅植根于本国文化血脉,才能超越研究“半鲁迅”的局面,还原一个“全鲁迅”.
来源:光明日报
闭上眼,浮现在脑海里的还是那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部《石头记》道出了中国女子千年来的苦痛宿命,也艺术地刻画出众多鲜活而美好的形象。芹溪一把辛酸泪,流过百年韶光,传至今人手中,依旧滚烫灼人。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红楼梦》无疑是巅峰之作;在世界文学艺术的海洋里,《红楼梦》堪称瑰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诞生于18世纪的伟大文学巨著代表了中国文学的最高智慧,历史上甚至有了“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的记载。
《红楼梦》以宝黛的悲惨爱情故事为主线,反映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面貌。想当初,宁、荣二府真可谓“金满箱、银满箱”宁荣两宅占了大半条街,丫鬟、老妈妈都有二三百人,可自从贾元春病逝,宁荣二府的面貌就大不如前,先是荣国府矛盾重重,再是薛蟠在外生事入狱,继而是贾家三姐妹的相继离去,最后是贾宝玉的出家为僧……《红楼梦》中的四大家族的跌荡起伏,由繁荣昌盛到衰败而落魄,这不仅仅是作者曹雪芹对现实不满的发泄,更是以宁、荣两府为现实社会的缩影,写出了当时的社会状态及风气。
故事中的几位女角,也是各有千秋。我最欣赏的还是林黛玉、晴雯和鸳鸯。
黛玉本是一棵快枯萎的降珠草,投胎到人间来。她多愁善感,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悲伤流泪。正如小说中所描写的“黛玉葬花”一幕,就突出了这一点。花开花谢本来就是自然景象,但她却由此而想到人生的悲欢离合、聚散无常。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能发现常人所不注意的问题。“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但我认为,黛玉正是因为聪颖过人,才有了如此高的悟性,并无小性、多心之说。
在大观园中,能与黛玉相媲美的只有薛宝钗这一人物了,薛宝钗在《红楼梦》中份演着重要的角色。薛宝钗在大观园里深得人心,人人都认为她贤惠大方识大体,薛宝钗在自己的生日宴上的菜单、戏谱全都是按照贾母的喜好来说,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她的性格中有王熙凤为人的圆滑,林黛玉小心和与贾宝玉完全对立的封建束缚的思想。薛宝钗这一形象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一个受封建教育毒害的一个妇人形象,与林黛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众多丫鬟中,想必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晴雯和鸳鸯了吧。“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这是作者曹雪芹为晴雯下的定义。晴雯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她不仅美丽,而且有尊严。大观园里女子漂亮的多了,但晴雯的漂亮有他的个性,她漂亮的率性、泼辣,犹如一朵带刺的玫瑰,勃勃有生气,没有丝毫的病态,给人一种向上的精神。但是,她的美却是只可远观而不可被亵渎的。她努力维持着做人的尊严,虽然只是一个丫头,但她追求一种平等的地位。撕扇子做千金一笑,病中勇补孔雀裘。冬天的夜晚穿着单衣吓唬人,这些事例中无不透露出晴雯的胆大心细。令我记忆最深的还是在“抄检大观园”一回中,晴雯挽着头从里屋冲进来,一把打开箱子,抓住箱底尽情一倒,晴雯的言行象一颗瞬间升起的绚烂的流星,刹那间照亮了大观园那黑漆漆的夜晚。一个率性、泼辣、干脆利落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不得不为这个顽皮、灵巧、任性的美的形象产生的怜爱之情。
大观园上上下下四百余人,主子只有三十多人。在众多的家奴之中,大多数的奴婢,尤其是女奴们,不过是为主子而活着的“会说话的工具”。主子们可以任意的驱使他们,决定他们的`命运。但是,这样的环境之下,也蕴藏着反抗的火种。鸳鸯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人。鸳鸯的性格表现是平静的。她处事从容,无论什么场合,她都能泰然处之,举止适宜;无论大事小情,她都想得周到,办的妥当。她的精明和良好的品格,使她成了贾府的老祖宗、“太上皇”贾母的贴身丫鬟,一个一时半刻也离不开的得力而又得意的“心腹”,也就是这样特殊的地位和身份,使她成为贾府众丫鬟之“王”,更为贾府上下人等所尊敬。贾母的日常起居,她侍候的事事周到,样样体贴,无微不至。所以,贾母评论说:“鸳鸯那孩子还心细些,我的事情,她还想着一点子:该要的,她就要了来;该添什么,她就趁空儿告诉他们了。”就她“可靠的人”。鸳鸯还是一个极其忠心人,在贾母死后,她也随之而去,真令读者肃然起敬!
最后还是回到宝黛二人的悲剧爱情上来,从开篇到剧终,我相信,大家无一不为宝黛二人感到痛心,但设想一下,如果宝玉娶了黛玉,而林黛玉却在新婚之时香消玉殒,红事变白事,宝玉必定经不住打击,或是吐血而亡,或是面有呆傻之状,贾母也将因此引发重病,结局太过戏剧化。即便林黛玉不死,那今后是否又重演了一回《红楼梦》?因此,《红楼梦》既迎合了“金玉良缘”的传说,又留下了一个凄美,耐人寻味的结局。
合上《红楼梦》我已经不再把它当名著来看待了,它是一部历史,一部难懂的历史,这样的一部凝聚着二十四史的小说,恐怕已经是达到了文学的最高峰,无人可以超越了吧!即使有那什么多的红学研究学会,也不会参透其中的奥秘,就让《红楼梦》永远这么神秘下去吧!
今天把红楼梦全部读完。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觉得颇有感慨。做为中国十九世纪百科全书的红楼梦,在我面前展现了一片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展开了一幅纷纭璀璨的画卷。红楼梦通过对贾府几十年的动荡变迁,由兴到衰,由衰复兴,写出了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族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着意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性格鲜明,形象各异,命运不同的人物形象,使读者如亲临其境,笑与贾府的人一起笑,哭哭与贾府的人一起哭。书中的人物的命运生亡直接牵动着读者的心。
说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并非夸张虚谈。在书中,涉及到了政治、经济、文学、艺术、医学、建筑、美学、语言学、伦理学、佛学等等各个领域,谈政治,朝政官场的描写很多,在贾府内部,王熙凤虽然识文不多,但在经济之道上却颇有见地。文学自不待言,从《四书》、《五经》到《西厢记》、《牡丹亭》。特别是大观园里几次起诗社,其中写出了不少耐人寻味的好诗,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五回里,通过宝玉太虚幻境一游,写了《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判词,并演了十二支曲红楼梦。从这些诗词里,颇见曹雪芹的文学功底。特别是那首被人称为第一的,写得更是凄凄离离,令人悲啼。“一个是良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这首词中作者对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悲剧描写的淋离尽致,而且言词之间,情真意节,慨叹人世不公。从艺术上说,里面着意叙述了绘画技术和技巧,写了弹琴的技术、技巧等等这些,说明了曹雪芹在艺术上也颇称内行。
贾府的人虽然个个娇生惯养,整天山珍海味扶持,然而上上下下却者是多灾多病,弱不禁风。那就还要麻烦曹老先生以老郎中的身份出现,观颜、切脉、寻问病情、对症下药,并开列出一个又一个药方,维系着大观园内外我们的主人公们的生命。若说建筑,那叹为观止的大观园就是明证。大观园里一山一水,一花一草,亭榭楼阁,布局排列,使人如入仙境一般。又从大观园的一景一色到姑娘、丫头、公子们的服装打扮,样式色彩,哪一样不别具着作者的匠心。可见作者对美学也很有见地。大观园内外令人心旷神怡的不仅仅是那些如画的景物,更重要的是里面生活着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他们之间的言谈话语,嬉笑打骂,以及人与人之间相互错综复杂的关系,充分地使作者发挥了自己语言技巧上的才能。同时也客观地表现了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面貌。佛教在本书中可以说是贯穿始终,一开始,空空道人携带当初女娲补天所剩之石到人间,宝玉的历史就开始了。在文中,妙玉、惜春对佛教十分虔诚,最后宝玉也割断尘缘,随疯僧飘然而去,这里面,讲叙了许多佛门戒律。
总之,读过《红楼梦》,使人大开眼界,让我们更多地了解了世态炎凉;对我们思想成熟,以我们认识社会都会有所帮助;也使我们重新的认识了人生。
重读《红楼梦》有感1100字
明清小说中多有诗词曲赋,是我国小说体裁的一个特点。一般是为故事情节作渲染铺张,或表示感慨咏叹之处,加几首诗词或一段赞赋以增效果。现有人认为:“诗词提供了小说的品位,能够为社会上有文化的人接受,包括附庸风雅的商人阶层,具有社会学意义”、“诗词对小说来说具有画龙点睛作用,而且是小说节奏的提示符”。但在多数情况下,则是可有可无的闲文。今多有读者不耐烦看,碰到就跳过,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影响。今重读《红楼梦》,深感《红楼梦》中的诗词和曲赋,是小说故事和人物描写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第一回中的'诗词和人名,更是隐含了如何来理解、读懂《红楼梦》的小说。如跳过这些诗文,所读的《红楼梦》就真的是一部“言情小说”了。
在小说第一回中有: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这是《红楼梦》中作者唯一用自己的身份来写的一首诗。“荒唐言”应指“幻形入世”、“太虚幻境”、“风月宝鉴”等之类的荒唐情节,“辛酸泪”是说其中包含着作者种种血泪辛酸的现实生活和感受,“都云作者痴”是说世人看了此书的感受只不过是一部宏大的“大旨谈情”小说。这三句应是作者的感慨。而“谁解其中味”就值得推敲了。如《红楼梦》真的是一部“大旨谈情”小说, 那么,“都云作者痴”之意就是世人皆知其中味也。又何来“谁解其中味”?“谁解其中味”应是作者曹雪芹忧世人不理解小说之味,隐示读者不应把此书看成“大旨谈情”小说而写。不然,改成“古今情不尽”更能体现书中之味。
《红楼梦》绝不会像它开头就宣称的:是一部“毫不干涉时世”、“大旨谈情”的书,应该是作者“借题发挥。伤时骂世”的小说。我们可从第一回中两个主要人物的姓名:“甄士隐”和“贾雨村”可知,整部小说是:真事隐去,用假语称言。再看“太虚幻境”上一副很有哲理的对联(第一回):
假作真时真变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这副对联在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再一次出现。这副对联在小说中出现两次,应是作者的着意强调,也同时提醒世人,读这本书要辨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什么是有的,什么是无的,才不会被小说中隐去的真事和假语所称之言迷失作者的真意,才能感悟书中之味。
那么作者为什么要把真事隐去、假语称言呢?要知道《红楼梦》成书于乾隆年间。由于清朝是满族贵族掌权,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防范、控制极严。整个满清朝时期是我国文字狱最为严重的朝代。而乾隆又是整个清朝制造文字狱最多的皇帝,只要是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是统治者疑神疑鬼,认为文字中人触犯君权和妨碍自己的内容,必兴文字狱,动辄株连数百人乃至数千人。从“胡中藻案”、“徐述夔案”等诸多文字狱可知满清对汉人的镇压之残酷。作者为避“诛九族”之祸,只能“甄士隐”去和“贾雨村”云云。但作者曹雪芹在小说的诗词曲赋中,为读者留下了解读小说《红楼梦》真意的线索。
重读《三字经》有感
如果你平时喜欢古今诗词,有较强的炼字炼意能力和音韵知识,就可以写一首诗。光秃秃的树木还在怨恨酸雨的无情,可爱的山泉还在抱怨自己没有能力处理污水,然而,此时的大自然愤怒了。妈妈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一看,红红的像飞碟,但飞碟飞的好快呀?
2月,央视《百家讲坛》联手上海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重新解读中国传统蒙学读物——《三字经》。在备受金融海啸侵扰的寒冬里,钱文忠教授的“重读”给国人带来一丝暖意,也创下该栏目一年来收视率新高,由此掀起了“重读经典”热。
《三字经》全篇仅1 700多字,在这有限的篇幅中,历举了中国文化义理历史典籍,可谓小型百科全书。章太炎曾把它和《千字文》作了对比,认为它虽“字有重复,辞无藻采”,但“启人知识过之”。《三字经》是中国文化的'符号,堪称一部简明中国通史。
世易时移,古代通俗浅显的词句,对于今人而言已显陌生;当初的主流意识形态,也遭遇新的检视。与当时的语言与社会环境紧密相连的《三字经》,在当今语境下又该如何解读呢?
这,正是重读《三字经》的缘起。
素材点拨 《三字经》的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教学”和“历史”。它宣扬的刻苦、尊老、礼让等品质都是超越民族和时代的。看似浅显,却内涵深厚,人们在其中生活,须臾难离——传统的魅力就在于此。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一代人与一代人之间的“代沟”越来越大,而《三字经》恰恰能够将这样的沟壑填平一些,使文化衔接更为牢固。
记得第一次读朱自清的《背影》是初中时代。还记得当时的语文老师,扶了扶镜架,对我们再三强调:“`蹒跚`二字是`父亲`为生活奔波忙碌大辈子的真实写照,具有深刻含义。”当时我并不是冷血,对此除了笨拙之感外,并没有应有的感动。兴许,年纪小,不懂吧。
高中时代,离家远了。每个星期日,父亲都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去镇上乘公车。路并不太远,却并不好走。隔着运河,也架了一座大桥。每次到了上桥的时候,父亲总是叫我坐好了。然后就猛踩几下,上去了。我坐在父亲背后的书包架上,有些不安,分明感到父亲在喘息,车子在晃动。有好几次我都要求下来走,父亲总是说:“万一赶不上车子,又得等上半个钟头。”每次我都只能眼望父亲的背影,品味心中那分激动。
车站上的父亲,就如游子旁送别的慈母,唠叨着:“在学校里吃饱了,要穿暖了……”而我听着这几百年不变的台词,有些厌倦。
每次父亲都要等车开动之后才离去,而我也只偶尔见到他模糊的背影,更多的是他还未平复的喘息。
再次读《背影》是前几星期,偶然一次在借书时,翻到了那篇《背影》泛黄的书页,就如我的记忆那般陈旧,却又像我的感动那般真挚。普通的.黑体楷书,一字字犹如刻在岩石上,不可磨灭,又如画在纸上,栩栩如生,那般真实,一字一字翻开了泛黄的扉页。“蹒跚的步履……”似乎又听到了父亲的喘息声,见到父亲猛踩几下,上去了。如今想起父亲的唠叨,真的字字真言,比徐志摩的诗更感人,比王菲的歌更动听。
父亲并没有为我翻过月台去买橘子,而父亲的背影也是时时出现,父亲的形象渐渐高大………
1.这篇文章与《背影》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请分别写出一点。你可以从感情、结构、语言、细节等方面去体会比较,还可以从别人意想不到的角度去说。
相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同:___________________
2.阅读下面一段话,再结合文段,请你说说你对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理解。
据报载:有这样一位母亲,平时对儿子百依百顺,一天晚上儿子向她要几千元钱,母亲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儿子恼羞成怒向她连砍六刀后逃离现场。这位母亲忍着巨痛,追看她儿子逃离的背影喊:赶快穿上毛衣,小心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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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读了本文和《背影》,一定触发你对父亲的感情吧,写写你父亲疼爱你的事。因为爱是不能忘记的。150字左右。
4.下列诗句哪一句可体现父母爱子之情?有些诗句是你没有学过的,你可以猜一猜。
⑴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⑵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
⑶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⑷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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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读完背影,做完以上题目,你一定想对父母说些什么,请写出你最想说的一句话,并把它说给父母听,爱要说出口。
参考答案:
1.按提示,说出一点即可。
2.如:父母为了子女可以献出一切。或这样娇惯子女可真的可怜。
3.写一个细节。适当作点描写。
4.(1)
5.没有统一答案。
★ 读《背影》有感
★ 背影读有感
★ 重读《再别康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