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的读书心得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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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的读书心得1000字

篇1:目送的读书心得1000字

《目送》里的文章包罗万象,龙应台女士用她温婉细腻的笔触将每篇文章刻画地完美。在人生不同的阶段,我们总有不同的感悟,会面对各种各样这个年龄段所要触碰的事情。

当我们老了,我们目送着儿女们的成长、独立,知道有一天离自己远去,而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和我们做着同样的事情,孩子老了的时候,他们也和我们做着同样的事情。这样的行为似乎是一代又一代地传承着,也许该说这是一种爱的延续,但很多时候,一个不可否定的事实是,当我们有了孩子之后,我们对孩子的爱总是远远超过对父母的爱,绝大部分的关心投注于孩子,成家以后孩子长大之前,我们便和孩子们在一起,然后看着孩子到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和他的孩子一起,这能不能算是一种目送?年长的人永远目送着年轻的人。父母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一直注视着你,给你丝毫不亚于你给你的孩子一样沉甸甸的爱。不管他们是什么学历,什么职位,过得怎样。他们目送着你,直到生命的终结。

所以,当父母们老了的时候,即使他们不再像从前一样漂亮、聪明、善解人意,变得满身都是老人斑、开始愚钝、行动缓慢笨拙、脾气也开始不好,或许独自出门就会迷失在某个他不知道名字的街角,或许因疾病瘫痪在床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或者觉得总是不厌其烦地每天天电话给你,只是因为他们孤单寂寞。我们永远不要忘记他们在自己的小的时候是如何对自己的好,而现在,他们只是又回到了像他们小时候,是个需要你去照顾的老小孩。

记得在一本书上看过,在你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时候,那就对父母孝顺,那是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做错的一件事情。父母,真的很需要我们。

我们无法抗拒时间的力量。你不可避免地走向那看起来望不到边界的时光轴。我们或早或晚地会学会一些事情,那些不重复的色彩一点点编织起来。我们学到了什么,便目送了什么的离开。生命里又多了些什么新的东西,那些东西逐渐积累、交织,而且你完全不能说它类属哪一类,它是所有。《目送》这本书也许就是想表达这个,那些故事、那些人零零散散的聚不成堆,却又无法将它们抽离,因为他们是整体。生命里的不可或缺。

我们目送着灯光下漂浮的尘埃四处悬游,目送着每天人行道上密集的人群与自己擦肩而过,目送着那位于好像时光定格在那里的老街里的一只花朵独自开败,目送着悲欢离合、舍与不舍,好多东西就是你直到死也不会知道,但我们所拥有和我们用尽一生去学到的东西让我们感到满足,不断探求,觉得世界有着好多惊喜,自己不曾被抛弃。直到最后,目送着自己走向尽头。

那时,有人会为你吟唱挽歌,为你献上白菊,目送着你。这就是生命的交替,一直一直重复下去,这就是世界。生命有着美到不真实的美丽、深邃、忧伤,我们如此鲜活地活着。

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篇2:目送读后感读书心得1000字

思政课学过家是什么,家是地理位置,是住所,是吃饭睡觉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有亲人、亲情存在的地方。我的家,在记忆里梦里,在梦里的柚子树边。

小时候,总会去太婆家纳凉,记忆中的太婆是佝偻的,很慈祥地笑着,拉着我的手到清香四溢的小院。不只是乡村的清闲还是夜晚的静谧,我总能沉浸在小院如水的夜晚。搬来小凳,和太婆一起倚着土胚墙数星星。太婆的大蒲扇一起一伏,伴随着小动物的低嚎,不远处湖水的荡漾,还有天空浓重的喘息,给我带来丝丝清凉。头顶有一棵高大的柚子树,枝繁叶茂,夏天,碧绿碧绿的叶子下已经结了比拳头还小的果实,藏匿在巴掌大的叶片下。太婆给我唱戏,太婆年轻时是婺剧演员,但因抗战时期的一次渡河落下了病根,走路就一跛一跛的,再也不能登台唱戏了。每每说到这,太婆浑浊的老眼总会涌上一层晶莹的泪水,不等泪落下,太婆苍老而有力的大手就拭去了所有的悲伤,懵懂的我学会了坚强和隐忍。头顶的柚子树被风吹得飒飒作响。

不久,我就要回家了,我坐上车,“倏”地就走远了,我探出头,喊着太婆说要吃柚子,声音颤抖,还带着哭腔,太婆僵直着身子,朝我挥了挥手,离别是那么快。这一刻的心酸,我记得太婆被风吹散了的白发稀疏地飘舞,我的鼻子一酸,不禁落下泪来。

金色的秋天如期而至,但我却忘记了承诺。就在丰收的季节过后,太婆去世了。有人看见她在傍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小院里,看着夕阳一点点融入山峰,天地间弥散开滚烫的金黄。当我再次回到小院里,柚子树已经脱落了大半叶子,土里半掩者几个腐烂的柚子。不只是谁塞给我一个柚子,说是太婆留给我的,那个柚子皱巴巴,干瘪瘪的,长了黑斑,还嵌有一个深深地指甲印,大概是因为放了太久而缩水了。抬头看看依旧挺拔的柚子树,我的泪又来了,它日益粗壮,日益成长,而我的家人走远了,离我越来越远了。

家,不一定是团聚,也不一定是分离,只要心中有思念,有情感,那就是家。在家就不必担忧流浪,在家就不必烦恼寒冷。虽然人会变,心会变,最后家也会变质,走的走,散的散,留的留,可是没有人知道家的本质。就是不管时代的变迁和家的变质,家人是不会走远的,我相信在太婆最后的眼眸里,那轮夕阳美不胜收,红似血。

篇3:目送读后感读书心得1000字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目送》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感悟人生的散文。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书中对亲情的描写让人感觉既真切,又含蓄。读书的过程中,能感受到作者展示出的人一生到老,你关注亲人、亲人关注你的一个个人生情景,有感同身受的亲情滋味,非常令人感动。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感觉触动心灵,让人有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莫名伤感。

读这段话的时候,我想到了自己的家事。,我父亲去世后,偶尔发现了当时上初中的儿子写的一篇怀念爷爷的小文章,叫《最疼我的那个人走了》,字里行间描述了爷爷对他的疼爱,也表达了自己对爷爷离去的痛苦和思念,当时看的我泪流满面。在这里,我还想说说自己的母亲。我母亲是一个感情非常细腻的人,对孩子的爱简直无法用文字表述。上师范以前,我一直是在家居住,几乎每天晚上都是母亲催着睡觉,他看我躺下后,轻轻地给我把门闭上,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门又被轻轻推开了,看我睡得很好,然后又轻轻关上,如此几次,她才放心地去睡。结婚以后,有了孩子,每逢周末我们一家三口回老家,一进村口就能看见不是爸爸就是妈妈,总有一个人朝着我们来的路上张望,然后迎到家里忙不迭的准备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食物。那时电话没现在这样方便,现在想来,当我们不回去的时候,二老可能一天都在期盼。走的时候,一路送到大坝上的停车点,母亲身体很胖,身体也不好,上坝下坝都很吃力,但任凭怎么劝都劝不回,如果她不目送我们上车走远直至看不见的话,回去就又成了一块心事。后来母亲生病,总共做过三次大的手术,每一次都在三个小时以上,其中一次为了保命还把一条好好的胳膊生生取掉。我很了解母亲,她胆子很小,平时连只鸡都不忍心杀,但她每次进手术室的时候,在孩子面前都表现的很从容,好像手术这件事与她无关一样,其实她的儿子明白,她的不在乎是装出来的。

平时忙忙碌碌的,有很多事情不去细想或是根本不去想。在写读后感的时候,随作者思路,对人生也进行了一些思考。静下心来想想,今年自己也45岁了,已经步入中年。年轻时追求向往的东西,有的已经拥有,有的今生不可能实现,更多的已经逐渐淡出了自己视野,在这里也称目送,不知道合不合适。父亲、母亲已经远去,儿子在外上学,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工作变动远离或故去的同事,同辈人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就像《目送》所表达的,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他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惟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所以,与其说《目送》是龙应台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

读《目送》最大的感受是多少懂得了一些对于生命的理解,有些东西我们尽力去挽留,但有些是任凭付出多大努力也是挽留不住的,我们只能往前走。因此,人更重要的是学会珍惜,珍惜亲情,珍惜友情,珍惜现在拥有的或是即将远去的。

篇5:读书心得1000字

与歌德的大多数作品一样,《少年维特之烦恼》是以他自身的一次“荒谬”的爱情经历为原型的小说,歌德曾在一个小城镇里的一次舞会上认识了一名法官的女儿——名叫夏绿蒂·布夫的女子,并不可遏制的爱上了她,但她是他好友的未婚妻,对于这份无法拥在怀里的爱,他感到异常痛苦,曾几度想自杀以求解脱,最后他只好不辞而别,离开了那个让他痛苦不已的小城镇;后来又得知自己的一个朋友因恋友人之妻无望而自杀的消息,相同的情感和遭遇让他深有感触,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于是在仅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完成了这部书信体式的情感细腻的悲剧小说。

故事很平淡、简单,年轻的维特因为要替母亲和姑妈交涉遗产的分配问题而来到了一个小城镇,并被那里的自然风光和淳朴的民风所深深吸引,心情愉悦而宁静,后来在一个舞会上认识了司法官S的女儿绿蒂,并被她的美貌与优雅的谈吐举止所深深吸引,不可遏制的爱上了她,尽管她早已跟阿尔伯特定婚,后来他和阿尔伯特成了朋友,此时维特已陷入了尴尬痛苦的境地,于是他毅然离开,以求在事业上得到解脱,但是污浊的社会环境与鄙陋的人情世态让他倍受压抑与苦闷,同时对绿蒂的思念也越发深切,于是他又回到了绿蒂所在的那个小城镇,此时绿蒂已和阿尔伯特结婚,他热烈的情感无处寄托,痛苦并慢慢衍生了绝望,他决定以死殉情,于是他用向阿尔伯特的手抢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中。

据说当时这部小说出版后,有许多和维特迹遇相仿的人因

篇6:读书心得1000字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境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境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完美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书是欢乐的。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

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

读书,是一种欢乐的人生,读书,我感觉我的语言是润浪的,心境是透明的,思维是活跃的,整个人是简便的。我感觉我是一股清新的空气我们每个人都有过。每当我轻轻地捧起一本书,嗅着扑鼻而来的书香,它的芬芳;比青草更清幽,比果香更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期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作为学生的我们,无论你再忙、再累,千万不要放松自我的读书。读书是一种劳动,劳动创造幸福。要读好书,我们必须像牛,辛勤耕耘;像马,默默出力;我们无法选择自我的过往,但我们能够选择读书,用自我的知识,为中华民族未来的大厦添砖加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读书,就必须记

取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要吃苦、要耐劳,所谓青灯黄衫、秉烛夜读,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古人读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光大。

热爱读书吧!让我们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把读书当作一次次新的耕耘和播种,让迷人的浓浓书香洋溢我们的学校,让读书伴随着我们提高的每个脚印,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地一路走过,走向自信,走向充实,走向成功,走向完美未来!

热爱读书吧!

篇7:读书心得1000字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教师不仅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异常快,从此便上了瘾。之后,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教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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