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守的反义词(共含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青梅团子”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我久久地站立在巷口……
小巷幽邃,石板斑驳,与之一路之隔的工地却一片繁忙。家乡的工业化,早已不复青山绿水。机器轰鸣,尘土飞扬,渐渐灰了再见故人的心。
步履蹒跚,路到尽头,看到了惊喜的一幕:那个卖糖人的爷爷,竟然还守在这里。
午后的阳光倾洒在他的脸上、身上,透过斑驳的光影,他脸上的沟壑愈深了,像是岁月用刀刻了一样。我走过去,“爷爷,我回来了。”
“细丫头,来来来!”笑容和煦如冬阳,只是嘴角有点抽搐,但一双眼睛依然澄明。
不等我开口,他便拎起铜勺,起浆、旋肘、洒浆……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点不曾走样。手腕转动、游走间,一只翩然欲飞的蝴蝶便静卧在白瓷板上,琥珀般的色泽厚重温和;拿支竹签一压,那蝴蝶便飞到我的手边;擎住芳香,尝一口,还是小时的味道。
“呦!细丫头回来啦!”又听到熟悉的拐杖“叮咚”“叮咚”敲打在石板上,是邻居爷爷。来不及寒暄,两个老爷子便抬起杠来:“你个老家伙,细丫头回来了,也不抓紧告诉我一声!”还嗔怪地给了糖人爷爷一拳。这两个老顽童,从我小时便这么玩闹。我抿嘴一笑,不再说话。
看着我手上的蝴蝶,邻居爷爷一咂嘴:“老家伙这手艺好啊!唉,这么好的手艺,在这里可真是浪费了!”糖人爷爷一抬头,咧嘴一笑:“城里有啥好,我就在这儿了!看他们做的那糖人,色儿不正,味道不醇,闹心!”他的眼睛里,好像有什么在熠熠生光。
“再说了,不是还有你这老残废需要我来照顾吗?”他扭过头,笑着看着邻居爷爷。
“谁要你照顾?”一阵闷哼传来。
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对了,几个孩子都回来过了吗?”邻居爷爷问道。“都来过啦!大宝还是那么胖,个子又蹿了一截;月月还是瘦瘦的,不爱说话……”尘封的岁月被撕开一道口子,往事一幕幕闪现在眼前,那些人儿全部鲜活起来,连带着味觉都是熟悉的童年。我这才真的回家了!
抬头看,那目光依然慈祥澄澈,还有一丝倔强。那身影已慢慢佝偻,愈发普通,却仿佛散出暖心的光环。糖人爷爷虽然普通,却不愿与平庸的商贩混在一起。他依然热爱这片土地,珍爱这份手艺,深爱这群孩子。正如他知道我们一定会来,为我们递上一支糖人,守着寂寞的岁月。
冬阳西斜,依依不舍地告别。巷口,久久回首,我又踏上了自己的路。初心仍在,必坚守到底。
皓月晴空,
丝丝虫鸣半缥缈。
含香凉风,
婆娑竹影也萧条。
凌光镜下人苍老。
空慕忆首望今朝。
几时鸡鸣才破晓?
往事怎了!
潮州高二:最后的团圆饭
“守序”这两个字,人人都不陌生,这是“五小行动”中的一个小行动。
小学里的老师常常会说:“把队排好,两个两个对齐。”现在,初中的老师会换种说发:“看好前面的同学,不要独占一排。”排队守序,这可以算是最基本的了。
我曾听过这样一个小故事:列宁曾经去一个理发店剪头,排队的人很多,他们都认识列宁,刚好看到列宁也来剪头发,都纷纷让出自己的位置。列宁很谦虚,他只把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百姓,主动地拿出一张椅子,坐到最后一张位置排队,等待着理发师给他剪头。排队的人无可奈何,都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
遵守秩序,要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经常可以在十字路口看到,许多家长带着孩子一起闯红灯,于是,人们常提到的“红绿灯交响曲”出现了。前段时间,在一条大街上,一位骑摩托车的人骑着摩托正要过马路,见四周无人,便闯了红灯。恰巧这是一辆轿车疾驰而来,把摩托车撞翻了,很不幸,骑摩托的人也严重受伤,被送进了医院。可见,侥幸心理是不可有的,这位闯红灯的骑摩托者本该安安全全的,却因小小的怠慢使自己成了这副模样,这也很好地给了人们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诉人们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交通秩序。
像这类的事情,不胜枚举。公共秩序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如果一个国家没有秩序,哪来的人民生活健康;如果一个学校没有秩序,哪来的学生学习愉悦;如果一个学生没有秩序,他怎么能做得好事情呢?
还好,现在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该如何遵守秩序,学校也经常举行活动来启示我们。这样能有效地给我们进行教育,防止一些事故在我们身上发生。
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遵守秩序应该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了。比如:上下楼梯时,轻声慢步靠右走,不拥挤,不插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不闯红灯,遵守交通法规;在公交车上,主动让座给老弱病残孕;升国旗的时候,双眼紧盯国旗,专心致志;跑步的时候口号喊得响亮,步伐整齐……
在你不能守序的时候,你可以这样假设:有一天,你在超市排队付钱,后面有人非常着急,于是插队插在你前面,嘴上连说“抱歉抱歉”,你有怎样的感受?这样想想,你就会觉得这破坏了秩序,这样做很不文明,给别人不好的感觉,你一定会有所感触。
要做一个文明的人,不在于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需要做一些小事。做一些小事的基本就是遵守秩序。
沧海桑田[注: 桑田:农田,
这个城镇固定只容纳1314人,我曾经是里面的一员。是的,如今,再不能算是“人”,因此,确切地说,这个城镇容纳着1314人和一只鬼。我还活着的时候,这里的房屋鳞次栉比[注: 栉:梳篦的总称。象鱼鳞和梳子齿那样有次序地排列着。多用来形容房屋或船只等排列得很密很整齐。],一间挨着一间,是平整的,整齐的布局。那时我住在东边的一间小瓦房屋里,闹市是不曾见过的。只听去过的邻里谈天时聊到。那时我喜欢穿着一袭红衣挂袍,宽大的袖子绣着蝴蝶。那是娘送我的唯一一件从集市买来的衣裳。似乎穿上这件衣裳,便会觉得如临其境。哄闹的街市,穿着各式衣裳,表情各异的人。
娘临死前对我说:
我来到这个世上时,这个城镇已存在二十年,因此我是不相信这个据说的,只不过每年的关门闭户似乎成了
于是我带着对人生的绝望和娘说的话的好奇一个人走在夜路上。我来到我期待的闹市,幽静幽静的,在我觉得冷到不行时,突然一群黑压压的东西排山倒海[注: 推开高山,翻倒大海。形容力量强盛,声势浩大。],破空而来,是它们。我见证了这个据说,我是完成了我的愿望而死的。当血液从我脖间流失时,我忽然感到恐惧,它们是妖怪,嗜血的妖怪。我想要告诉城里的人,不能留下这样的祸害。说不定,末日会到的。
所以我留下了,但是他们听不见我的声音。春去冬来,这里的人们无论男女都不再规矩地盘头发,梳辫子,也不再穿着长袍长裙,甚至女人们都手脚并露在空气下,在男人们的眼光里。时代变了,怪物也不再是怪物,他们给它们取了名字——吸血蝙蝠,而且也有抵御它们的方法。
我在这里日复一日细数桃花开过的次数,已经遗忘了所谓岁月,曾有个女人在树下感叹:“假如你离开,那样凋零的绝望,还能去哪寻找呢?”如果我是绝望,那么希望,只有我是绝望。这里是座城,城里人口1314,不多不少,是双数,城名叫守。守,一生一世[注: 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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