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诗词《新婚别》的诗意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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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诗词《新婚别》的诗意赏析

篇1:杜甫诗词《新婚别》的诗意赏析

杜甫诗词《新婚别》的诗意赏析

《新婚别》

【年代】:唐

【作者】:杜甫

【内容】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 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 “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 “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篇2:杜甫《新婚别》诗词

杜甫《新婚别》诗词

原文:

《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妇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进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这是一首悲壮的诗章。婚礼刚刚完毕,新婚夫妇尚未拜见姑嫜,新郎却立即要奔赴战场出征打仗。诗中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她对爱情、对丈夫忠贞不渝,惟愿“与君永相望”;可是为了百姓的安康,对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丈夫“勿为新婚念”奋勇上战场。

篇3:杜甫:《新婚别》 赏析

杜甫:《新婚别》 赏析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妇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进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这是一首悲壮的诗章。婚礼刚刚完毕,新婚夫妇尚未拜见姑嫜,新郎却立即要奔赴战场出征打仗。诗中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她对爱情、对丈夫忠贞不渝,惟愿“与君永相望”;可是为了百姓的安康,对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丈夫“勿为新婚念”奋勇上战场。

篇4:新婚别杜甫诗词鉴赏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注释】:

(1)兔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蓬和麻的枝干都很短,所以菟丝子附在上面的引蔓自然长不了。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2)无乃:岂不是。

(3)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4)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今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姑嫜:婆婆、公公。

(5)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6)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7)迫:煎熬、压抑。

(8)中肠:内心。

(9)苍黄:犹仓皇。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10)事戎行:从军打仗。

(11)久致:许久才制成。

(12)襦:短袄,裳:下衣。

(13)不复施:不再穿。

(14)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15)双翔:双双对对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16)错迕:差错,不如意。

(17)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赏析】:

这首诗写一对新婚夫妇,在结婚的次日清晨,新郎就要赴前线。诗写得回肠荡气,全诗除开始两句“特用比兴发端”(《杜诗说》)外,全是新妇赠别劝勉的独白之词,这与“三吏”的对话体有别。通过大段悲怨而又沉痛的自诉,塑造了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又懂得以国事为重的善良坚毅的青年妇女形象,深刻揭示了战争带给人民的巨大不幸。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历史评价:《唐诗品汇》引刘云:“曲折详至,缕缕凡七转,微显条达”。《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引吴山民曰:“含几许凄恻,又极温厚。”

篇5:杜甫诗词《垂老别》的诗意赏析

杜甫诗词《垂老别》的诗意赏析

《垂老别》是唐代伟大诗人杜甫所作的新题乐府组诗“三吏三别”之一。此诗通过描写一老翁暮年从军与老妻惜别的悲戚场景,不仅深刻地反映了安史之乱时期人民遭受的灾难与统治者的残酷,而且也忠实地表达了作者的爱国精神。全诗叙事抒情,立足生活,直入人心,剖析精微,准确传神地表现特定时代的生活真实,无愧“诗史”之称。

《垂老别》

【年代】:唐

【作者】:杜甫

【内容】

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

子孙阵亡尽,焉用身独完!

投杖出门去,同行为辛酸。

幸有牙齿存,所悲骨髓干。

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

老妻卧路啼,岁暮衣裳单。

孰知是死别,且复伤其寒。

此去必不归,还闻劝加餐。

土门壁甚坚,杏园度亦难。

势异邺城下,纵死时犹宽。

人生有离合,岂择衰盛端!

忆昔少壮日,迟回竟长叹。

万国尽征戍,烽火被冈峦。

积尸草木腥,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安敢尚盘桓!

弃绝蓬室居,塌然摧肺肝。

【赏析】:

在平定安史叛乱的战争中,唐军于邺城兵败之后,朝廷为防止叛军重新向西进扰,在洛阳一带到处征丁,连老翁老妇也不能幸免。《垂老别》就是抒写一老翁暮年从军与老妻惜别的苦情。

一开头,诗人就把老翁放在“四郊未宁静”的时代的**气氛中,让他吐露出“垂老不得安”的遭遇和心情,语势低落,给人以沉郁压抑之感。他慨叹着说:子孙都已在战争中牺牲了,剩下我这个老头,又何必一定要苟活下来!话中饱蕴着老翁深重的悲思。现在,战火逼近,官府要我上前线,那么,走就走吧!于是老翁把拐杖一扔,颤巍巍地跨出了家门。“投杖出门去”,笔锋一振,暗示出主人公是一个深明大义的老人,他知道在这个多难的时代应该怎样做。但是他毕竟年老力衰了,同行的战士看到这番情景,不能不为之感叹欷歔.“同行为辛酸”,就势跌落,从侧面烘托出这个已处于风烛残年的老翁的悲苦命运。 “幸有牙齿存,所悲骨髓干。”牙齿完好无缺,说明还可以应付前线的艰苦生活,表现出老翁的倔强;骨髓行将榨干,又使他不由得悲愤难已。这里,语气又是一扬一跌,曲折地展示了老翁内心复杂的矛盾和变化。“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作为男子汉,老翁既已披上戎装,那就义无反顾,告别长官慷慨出发吧。语气显得昂扬起来。

接下去,就出现了全诗最扣人心弦的描写:临离家门的时候,老翁原想瞒过老妻,来个不辞而别,好省去无限的伤心。谁知走了没有几步,迎面却传来了老妻的悲啼声。啊!唯一的亲人已哭倒在大路旁,褴褛的单衫正在寒风中瑟瑟抖动。这突然的发现,使老翁的心不由一下子紧缩起来。接着就展开了老夫妻间强抑悲痛、互相爱怜的催人泪下的心理描写:老翁明知生离就是死别,还得上前去搀扶老妻,为她的孤寒无靠吞声饮泣;老妻这时已哭得泪流满面,她也明知老伴这一去,十成是回不来了,但还在那里哑声叮咛:到了前方,你总要自己保重,努力加餐呀!这一小节细腻的心理描写,在结构上是一大跌落,把人物善良凄恻、愁肠寸断、难舍难分的.情状,刻画得入木三分。正如吴齐贤《杜诗论文》所说:“此行已成死别,复何顾哉?然一息尚存,不能恝然,故不暇悲己之死,而又伤彼之寒也;乃老妻亦知我不返,而犹以加餐相慰,又不暇念己之寒,而悲我之死也。”究其所以感人,是因为诗人把“伤其寒”、“劝加餐”这类生活中极其寻常的同情劝慰语,分别放在“是死别”、“必不归”的极不寻常的特定背景下来表现。再加上无可奈何的“且复”,迥出人意的“还闻”,层层跌出,曲折状写,便收到了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

“土门”以下六句,用宽解语重又振起。老翁毕竟是坚强的,他很快就意识到必须从眼前凄惨的氛围中挣脱出来。他不能不从大处着想,进一步劝慰老妻,也似乎在安慰自己:这次守卫河阳,土门的防线还是很坚固的,敌军要越过黄河上杏园这个渡口,也不是那么容易。情况和上次邺城的溃败已有所不同,此去纵然一死,也还早得很哩!人生在世,总不免有个聚散离合,哪管你是年轻还是年老!这些故作通达的宽慰话语,虽然带有强自振作的意味,不能完全掩饰老翁内心的矛盾,但也道出了乱世的真情,多少能减轻老妻的悲痛。“忆昔少壮日,迟回竟长叹。”眼看就要分手了,老翁不禁又回想起年轻时候度过的那些太平日子,不免徘徊感叹了一阵。情思在这里稍作顿挫,为下文再掀波澜,预为铺垫。

“万国”以下六句,老翁把话头进一步引向现实,发出悲愤而又慷慨的呼声:睁开眼看看吧!如今天下到处都是征战,烽火燃遍了山冈;草木丛中散发着积尸的恶臭,百姓的鲜血染红了广阔的山川,哪儿还有什么乐土?我们怎敢只想到自己,还老在那里踌躇徬徨?这一小节有两层意思。一是逼真而广阔地展开了时代生活的画面,这是山河破碎、人民涂炭的真实写照。他告诉老妻:人间的灾难并不只是降临在我们两人头上,言外之意是要想开一些。一是面对凶横的敌人,我们不能再徘徊了,与其束手待毙,还不如扑上前去拚一场!通过这些既形象生动又概括集中的话语,诗人给我们塑造了一个正直的、豁达大度而又富有爱国心的老翁形象,这在中国诗史上还不多见。从诗情发展的脉络来看,这是一大振起,难舍难分的局面终将结束了。

“弃绝蓬室居,塌然摧肺肝。”到狠下心真要和老妻决别离去的时候,老翁突然觉得五内有如崩裂似的苦痛。这不是寻常的离别,而是要离开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的家乡呵!长期患难与共、冷暖相关的亲人,转瞬间就要见不到了,此情此景,将何以堪!感情的闸门再也控制不住,泪水汇聚成人间的深悲巨痛。这一结尾,情思大跌,却蕴蓄着何等丰厚深长的意境:独行老翁的前途将会怎样,被扔下的孤苦伶仃的老妻将否陷入绝境,苍黄莫测的战局将怎样发展变化,这一切都将留给读者自己去体会、想象、思索……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首叙事短诗,并不以情节的曲折取胜,而是以人物的心理刻画见长。诗人用老翁自诉自叹、慰人亦即自慰的独白语气来展开描写,着重表现人物时而沉重忧愤、时而旷达自解的复杂的心理状态;而这种多变的情思基调,又决定了全诗的结构层次,于谨严整饬之中,具有跌宕起伏、缘情宛转之妙。浦起龙在《读杜心解》中评此诗叙别妻,“忽而永诀,忽而相慰,忽而自奋,千曲百折,末段又推开解譬,作死心塌地语,犹云无一寸干净地,愈益悲痛”,是很有道理的。

杜甫高出于一般诗人之处,主要在于他无论叙事抒情,都能做到立足生活,直入人心,剖精析微,探骊得珠,通过个别反映一般,准确传神地表现他那个时代的生活真实,概括劳苦人民包括诗人自己的无穷辛酸和灾难。他的诗,博得“诗史”的美称,决不是偶然的。

篇6:杜甫诗词《恨别》的诗意赏析

杜甫诗词《恨别》的诗意赏析

《恨别》是唐代诗人杜甫在成都写的一首七言律诗,抒发了杜甫流落他乡的感慨和对故园、骨肉的怀念,表达了杜甫希望早日平定叛乱的爱国思想。全诗情真语挚,沉郁顿挫,扣人心弦。

《恨别》

【年代】:唐

【作者】:杜甫

【内容】

洛城一别四千里,胡骑长驱五六年。

草木变衰行剑外,兵戈阻绝老江边。

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

闻道河阳近乘胜,司徒急为破幽燕。

【赏析】:

这是杜甫上元元年(760)在成都写的一首七言律诗。作品抒发了诗人流落他乡的感慨和对故园、骨肉的怀念,表达了他希望早日平定叛乱的爱国思想,情真语挚,沉郁顿挫,扣人心弦。

首联领起“恨别”,点明思家、忧国的题旨。“四千里”,恨离家之远:“五六年”,伤战乱之久。个人的困苦经历,国家的艰难遭遇,都在这些数量词中体现出来。诗人于乾元二年(759)春别了故乡洛阳,返华州司功参军任所,不久弃官客秦州,寓同谷,至成都,辗转四千里。诗人写此诗时,距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安史之乱爆发已五六个年头。在这几年中,叛军铁蹄蹂躏中原各地,生灵涂炭,血流成河,这是诗人深为忧虑的事。

颔联两句描述诗人流落蜀中的情况。“草木变衰”,语出宋玉《九辩》“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这里是指草木的`盛衰变易,承上句的“五六年”,暗示入蜀已有多年,同时也与下一句的“老”相呼应,暗比自己的漂零憔悴。诗人到成都,多亏亲友帮助,过着比较安定的草堂生活,但思乡恋亲之情是念念不忘的。由于“兵戈阻绝”,他不能重返故土,只好老于锦江之边了。“老江边”的“老”字,悲凉沉郁,寻味不尽。

颈联通过“宵立昼眠,忧而反常”(《杜少陵集详注》)的生活细节描写,曲折地表达了思家忆弟的深情。杜甫有四弟,名为颖、观、丰、占,其中颖、观、丰散在各地,只有占随杜甫入蜀。此二句中的“思家”、“忆弟”为互文。月夜,思不能寐,忽步忽立;白昼,卧看行云,倦极而眠。诗人这种坐卧不宁的举动,正委婉曲折地表现了怀念亲人的无限情思,突出了题意的“恨别”。沈德潜评论此联说:“若说如何思,如何忆,情事易尽。‘步月’、‘看云’,有不言神伤之妙。”(《唐诗别裁集》)这就是说,它不是抽象言情,而是用具体生动的形象说话,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形象中所蕴含的忧伤之情。手法含蓄巧妙,诗味隽永,富有情致。

尾联回应次句,抒写诗人听到唐军连战皆捷的喜讯,盼望尽快破幽燕、平叛乱的急切心情。上元元年三月,检校司徒李光弼破安太清于怀州城下;四月,又破史思明于河阳西渚。这就是诗中“乘胜”的史实。当时李光弼又急欲直捣叛军老巢幽燕,以打破相持局面。杜甫盼望国家复兴,自己亦可还乡,天下可喜可乐之事,孰有逾于此者乎?作品以充满希望之句作结,感情由悲凉转为欢快,显示诗人胸怀的开阔。

这首七律用简朴优美的语言叙事抒情,言近旨远,辞浅情深。诗人把个人的遭际和国家的命运结合起来写,每一句都蕴蓄着丰富的内涵,饱和着浓郁的诗情,值得反复吟味。

篇7:杜甫《新婚别》

朝代:唐代

作者:杜甫

原文: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注释

菟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无乃:岂不是。

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姑嫜:婆婆、公公。

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久致:许久才制成。襦:短衣。裳:下衣。

不复施:不再穿。

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错迕: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鉴赏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篇8:杜甫——《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作者:

杜甫(712-770)字子美,原籍襄阳。一生坎坷。其诗显示了唐代由盛转衰的历史过程,被称为“诗史”。以古体、律诗见长,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被后世诗家尊为“诗圣”。有《杜工部集》。

注释:

兔丝:蔓状菌类,多依附于别的植物生长。

蓬和麻:均为小植物。

结发:犹“束发”,指年轻的时期。俗称无配为“结发”。

未分明:古代女子嫁进门,三日内告了祖庙、祭了祖坟、拜了公婆,才算正名定分。

姑嫜:婆婆与公公。

藏:古代未出嫁的女子幽居闺房,不与外人相见,故云。

归:归宿,着落。

鸡狗亦得将:犹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将。跟随。

苍黄:同仓皇。紧张,匆忙。

事戎行:谓参军作战。戎行,军队。臻

致:置办。

襦:短袄,短上衣,指嫁衣裳。

施:穿用。

洗红妆:指不再梳妆打扮。

错迕:本意为错综复杂。此处 引申为不如意。

赏析:

这是一首悲壮的诗篇,婚礼刚刚完毕,新婚夫妇尚未拜见姑嫜,新郎却立即要奔赴战场出征打仗。诗中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她对爱情,对丈夫忠贞不渝,惟愿“与君永相望”;可是为了百姓的安康,对丈夫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丈夫“勿为新婚念”,奋勇上战场。

篇9:杜甫——《新婚别》

杜甫——《新婚别》

【年代】:唐

【内容】: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篇10:《新婚别》杜甫

杜甫

兔丝附蓬麻,

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

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

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

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

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

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

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

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

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

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

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

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

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

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

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

与君永相望!

杜甫诗鉴赏:

首四句以比兴领起,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比喻女子出嫁之后得不到长久的依靠,女人出嫁本图与丈夫偕老,现在却与征夫一别永绝,真不如弃之路旁了。开篇即作新妇口吻,起句哀怨凄绝。

“结发”八句描写新婚惜别之情。“暮婚晨别”,“席未及暖”,匆促之状可见。“君行守边”,“妾身未明”,今后如何生活!“无乃”、“何以”,以反诘语气兼表判断性的副词和疑问副词,在委婉的`叙说中加强了她的痛苦心情,语言真挚朴实,感情深刻动人。

“父母”八句追忆新婚前后之事。“日夜令我藏”,写婚前生活之痛苦,暗示社会现实的混乱动荡。“君今往死地”,写婚后生活之悲惨。情真意切,本拟随君同往,却没想到征调出行如此之急迫。细细品味,字字血泪,缠绵曲折,柔肠百转。

“勿为”八句勉慰亲人并表白自己忠贞之情,从凄惋悲痛中转向高亢激愤。“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意为不要挂念新婚,努力杀敌,这是勉励亲人的话;军中有女人,恐碍军威,这是委婉劝诫的话;不施罗襦,永待君归,这是表白坚贞之情。前段,新妇情绪纷烦而语言缓涩;这一段,语言激昂,节奏急促,激昂慷慨。揭示出新妇以国为念而牺牲个人的高尚品格和情操。

“仰视”四句遥应首段,以比作结,期望夫妇终能团聚,表现了新妇的深挚的感情和坚贞不渝的情操。

全诗以比兴领起,又以比兴收结,缠绵、委婉而又激昂。诗以“暮婚晨别”的典型事件,突现刻画贫家新妇的光辉形象,表现了她以国为重,勉励亲人奔赴国难的爱国精神,揭示出人民大众的热爱祖国、将自身命运从于祖国命运的高贵品质。

杜甫的“三吏”,从官吏方面着墨,揭示广大人民的悲惨命运和社会风貌;而“三别”则从人民方面落笔,表现广大人民的苦难经历和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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