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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xx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二)围绕中心,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6546.18万元)。××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会同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xx〕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xx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XX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xx年12月20日至xx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 “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二)围绕中心,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xx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xx年应配套6546.18万元)。 ××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xx年省运会在××举办机遇等 “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XX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 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xx〕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xx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精神,结合我县xx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 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 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5.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在全县进一步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与落实“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县监察局对我县部分重点“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落实。县政府办组织人事局、监察局、信息局、法制办及政府办督办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32个重点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推进了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根《××州监察局关于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文监发〔xx〕7号)要求,监察机关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县监察局和各派出监察分局经常深入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按月份汇总报州监察局。载止10月30日,我县共进行重大决策听证2项,对50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通报了192项重点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xx年,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了教育系统招聘特岗师31名,县内教师流动招考90人,××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1.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xx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全面实行问责制的意见》和《××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全县共对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其他人员2人。从问责方式上看:诫勉谈话的6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14人,待岗的2人,免职的1人。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扩建工程、××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19054.1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来,对xx-d-5、xx-d-20、xx-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22543.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县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765.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xx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xx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175.9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xx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 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5.38。监察机关参加了“5.06”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xx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四)强化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教育、卫生、涉农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1)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扼制。针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县政府纠风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xx年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和“春秋”学期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检查抽查的范围,增加检查密度,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抽查学校16所,其中:中学9所,小学7所,查处乱收费金额177526.52元。二是依托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明察暗访。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排查,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发现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到今年8月底,共收到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件4件,调查结案4件,调查结案率达100。三是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纪检建议书,对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及时向责任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纪检建议书,责令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至目前为止,共下达监察建议书2 份,纪检建议书1份,13人受到处理。其中:1名校长被去校长及总支书记职务;3名校长受到政纪处分;1名校党支副书记、2名副校长、2名校财务人员、4 名教师被通报批评。(2)医疗行业行风明显转变。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实纠正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县纠风办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药品管理,在县级医院推行医疗和购药分开的同时,督促医院建立药品超市,县、乡、村三级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销售价格,微机管理。二是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党务、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收费价格公示等举措,接受群众监督,减少和杜绝医药乱收费现象发生。三是在县卫生局设立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党风廉政、医疗服务、医德医风、医院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今年9月份,县政府纠风办对县卫生局及下属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的“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回访检查,跟踪问效,医院服务环境得到优化,医疗条件明显改善,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医患告知制等制度的实行,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政府纠风办收到的医疗信访举报件明显减少,去年为6件,今年为2件,信访举报率下降66.7。(3)治理涉农收费扎实有效。为确保国家、省、州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县纠风办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强农惠农和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局、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教育局、减负办等多家单位对十五个乡镇XX县属涉农收费部门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大部分乡镇及涉农收费部门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得比较好。全县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共计 1828.98万元(其中“一补”资金588.49万元,办公经费补助1240.49万元,免费教科书已发至学生手中);惠农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及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兑现3689.02万元(其中:
农资综合直补2246.62万元、油菜良种补贴30.2万元、xx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41.2万元、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171万元)。二是为了便于更准确地掌握农民负担情况,对15个乡镇的75户涉农监测户进行了更换,使更换后的涉农监测户更具有代表性,有效推进了涉农监测工作的开展。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对各种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到现在为止,共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17起,涉及金额2.4万元.通过农资打假,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假农资制售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2.社保、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落实到位。为保证各项专项资金的正常运转,县政府纠风办一是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社保、扶贫、民政等多家部门人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二是督促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按资金性质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社保基金要认真开展基金征收和企业缴费基数稽核,严格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使用;扶贫资金要严把支出使用关,设立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专人监管、专户储存,并实行项目、资金、物资公示制,救灾救济资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救灾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实行申领救灾款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发放单位及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金1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 6223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33.37万元;农村救济医疗补助28.07万元,城市救济医疗补助18.40万元,城市低保金1008.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91万元,农村五保资金103.12万元。
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初步建立。(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为巩固xx年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县政府纠风办于6月初组织人员对县卫生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等7家单位政风行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复查,通过回访,7家单位的政风行风都有了明显转变,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了解省政府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效,今年又对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4家县属部门和15个乡(镇) 的12个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进行了评议和问卷调查,共发放测评表1500份,问卷调查表xx余份,并聘请了人大、政协、机关、事业、企业、个体等不同层次的11名行风评议员参与开展评议和调查,调查面更广,评议人员更具代表性。(2)“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深受好评。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拉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距离,至目前为止,县政府纠风办共策划组织《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25期,组织走进直播间领导58人,现场接听热线71个,解答问题102个,热线解答率为100。通过直播,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4.价格监管政策落实常抓不懈。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价格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的价格监管。一是建立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举报督办制度,认真办理举报案件。三是重点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农资市场以及超市粮油、肉禽菜奶副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供求情况及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波动情况监测,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发现市场出现价格大起大落、排队抢购、脱销断档等价格异常情况,要求在第一时间报告。四是在各种节庆日期间,重点对××城区各旅游景点、公园门票及普阳路、新城路、东风路等主要街道的经营门点、超市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今年共检查娱乐场所5家、超市19个、经营门点100余个。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节日市场价格井然有序。5.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得到落实。一年来,××县纠风办督促职能部门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接到消费者和群众的咨询、申诉、举报666件,其中答复咨询331次,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3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23733元。
6.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巩固。为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县政府纠风办定期不定期组织监察、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天生桥收费站、马塘治超点、柳井治超点、公路测速点进行联合检查,并提出要求:一是收费站要严格贯彻落实 “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一线交通执法人员要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二是收费站要规范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三是超限超载检测点要按程序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长时间扣留车辆,目测认定超限超载、只罚不纠;四是交警委托的基层派出所在检查违规车辆时处罚程序要规范,禁止越权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县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7.清理评比达标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纪发〔xx〕2号)文件精神,××县及时成立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制发了《××县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文纪发〔xx〕3号),建立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县乡(镇)党委及其直属机关、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评比达标进行了规范清理工作。3月初,顺利完成清理任务。清理统计结果得出:全县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部门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部门共20家,全县由上级举办表彰的评比项目一项,本县举办表彰拟保留的评比项目25项,其中:面向基层开展的24项,面向本系统开展的1项,25项拟保留项目中,属于党委机关举办的1项,人大机关举办的4项,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举办的20项;全县开展评比活动的奖励资金中,财政拨付9.15万元,占70,自筹3.9万元,占30。清理出的项目中,均为拟保留项目。
8.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监管落实到位。为加强对职介机构的监管,到目前为止,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7家,受理群众投诉案件147起,涉及求职人数45人,责令职介所退职介费2230元,安排求职人员就业28人。对 3户无证非法经营的职介机构给予取缔,对2户收取职介费后但服务不到位的职介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办,限期改正。
9.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认真查处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为维护农民工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和企业职工享有的权利得到落实。一是在劳动执法上,用法律的手段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举报查处率达100。执法人员深入到建筑行业、冶炼、生产加工等各类农民工密集的用工单位开展对企业薪酬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劳动者2万余人,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7件,为4327名农民工清理兑付工资1612.87万元。二是在信访仲裁上,切实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及时化解争议纠纷。今年以来,收到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调处结案28件(裁决5件,调解23件),结案率100,调处涉案金额46.487万元。(五)严肃政纪,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在查办案件中,认真执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相关工作规章制度,逐步规范信访接待、查办、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着力提高办案的整体能力,使案件查处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件55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28件。涉及党员30人,涉及监察对象22人。共立案10件10人,已结案7件,处分7人,其中受政纪处分1人。
二、主要经验及措施
一是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是全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密不可分。这是我们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是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勇于克服困难,兢兢业业抓好本职工作,县监察局充分整合派出机构力量,形成了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是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得以不断向前迈进的重要基础。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制定了一整套适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际的管理、考核、奖惩、学习培训的制度,逐步摸索出了一条由概念化管理向量化考核方向转变的规范化发展道路。今年3月,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察业务工作,为我县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是搞好工作的有效环节。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才能妥善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我县在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中,注意加强与发改、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行成监督合力,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对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缺乏理解,对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仍时有抬头,对一些在纠风工作中遇到的体制、机制上的难点问题,还缺少有效的破解办法。
三是我县地处州府所在地,热点焦点问题较多,加之行政监察工作点多面广,受经费、交通工具及设备的制约,有时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四是少数单位对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还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等违规行为,给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被动局面。
四、下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县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尽快落实和顺利实施,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透明,做到专款专用和高效使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县属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及大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效能监察,加大问责力度,继续抓好对xx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xx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价格监管、行风政风热线播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完XX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临时安排的监督检查工作。
_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以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__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__-工作规划》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家庭财产登记、礼品礼金登记等四项制度。全县共有585人次作了个人收入申报,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552人。
3.认真开展责任制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关于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于__年12月20日至__年1月1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和53个县属部门__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1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4.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州政府“五条要求”、__县“八不规定”。先是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到县纪委监察局。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适时对部分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较好。
(二)围绕中心,扎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省、州、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的扩大内需建设项目。__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建设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3937.17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资金9468.96万元,省级补助1628.73万元,州级配套509.1万元,县级配套9146.08万元(其中__年应配套6546.18万元)。__县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围绕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围绕加快发展主题、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和__年省运会在__举办机遇等“12345”工作思路,加强对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二是对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__县森林公安分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等11个扩大内需项目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会同县发改局,整合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力量,对我县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简化工作。按照《__州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文政发〔__〕6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县级部门共有行政审批项目270项,决定保留243项,精简28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中,行政许可项目1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3项。并以文政发__13号文件下发,把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方式,明确责任和要求,完善监管制度,使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3.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__18号)精神,结合我县__年的治理情况开展“小金库”回头看清查工作,全县171个单位进行了自查,县清查办进行了抽查。经过清查,我县发现并查处了2个事业单位存在“小金库”,以个人名义开设2个账户,“小金库”金额827663.35元,正常渠道支出704121.03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和其他支出90000万元,已上缴国库37497.52元,查处7人。
4.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县监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商业贿赂案件发生。
5.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在全县进一步推行了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与落实“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上半年,县监察局对我县部分重点“窗口”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落实。县政府办组织人事局、监察局、信息局、法制办及政府办督办科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查小组,深入32个重点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效推进了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根《__州监察局关于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文监发〔__〕7号)要求,监察机关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县监察局和各派出监察分局经常深入政府部门对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按月份汇总报州监察局。载止10月30日,我县共进行重大决策听证2项,对50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通报了192项重点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人事招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__年,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了教育系统招聘特岗师31名,县内教师流动招考90人,__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1.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__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__县委关于全面实行问责制的意见》和《__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推进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全县共对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2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事业单位人员20人,其他人员2人。从问责方式上看:诫勉谈话的6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14人,待岗的2人,免职的1人。
2.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一是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对环西路三期路面改造工程、秉烈至炭房三级公路工程、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中央储备粮__直属库扩建工程、__县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土地开发项目、以腻资水库建设工程、县教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及d级危房改造项目等31项工程的开标进行了现场监督,涉及金额19054.1万元。二是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去年11月以来,对__-d-5、__-d-20、__-b-1等16宗土地的挂牌出让进行了现场监督,成交总金额22543.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底价。三是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去年11月以来,主要监督了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县教局资料印刷采购项目、县一中校园广播系统、__县__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等37次重要采购,采购金额765.3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订工作。__年,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项目共有65个,有效促进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度的落实。
3.深入开展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县监察局配合土地部门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共清理出个人违法用地73宗,违法占地面积8434平方米;单位违法用地2宗,违法用地面积40亩。目前,正按有关程序进行依法处置。二是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加强矿证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加强对矿山的监管和巡查,共开展矿山巡查150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8起,制止8起,发出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申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起,对违法采矿公司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责令其撤出一切采矿设备和人员,有效遏止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我县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整治饮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己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县共普查工业源257户,生活源852户,农业源721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户。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今年5月,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省、州的验收。
5.抓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县监察局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__年,我县下拨生产生活救灾救济资金175.9万元。从检查情况看,救灾救济资金能按要求落实到困难群众和灾民手中。
6.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__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5.38。监察机关参加了“5.06”淹溺水事故和姑娘寨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等2起事故的调查。
7.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廉租住房计划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中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__5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我县__年1月1日至__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26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
(四)强化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教育、卫生、涉农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1)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扼制。针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县政府纠风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__年纠风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和“春秋”学期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检查抽查的范围,增加检查密度,不断加大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抽查学校16所,其中:中学9所,小学7所,查处乱收费金额177526.52元。二是依托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明察暗访。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线索开展排查,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发现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到今年8月底,共收到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件4件,调查结案4件,调查结案率达100。三是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纪检建议书,对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及时向责任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纪检建议书,责令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至目前为止,共下达监察建议书2份,纪检建议书1份,13人受到处理。其中:1名校长被去校长及总支书记职务;3名校长受到政纪处分;1名校党支副书记、2名副校长、2名校财务人员、4名教师被通报批评。(2)医疗行业行风明显转变。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实纠正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县纠风办一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药品管理,在县级医院推行医疗和购药分开的同时,督促医院建立药品超市,县、乡、村三级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销售价格,微机管理。二是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党务、政务公开,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收费价格公示等举措,接受群众监督,减少和杜绝医药乱收费现象发生。三是在县卫生局设立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党风廉政、医疗服务、医德医风、医院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今年9月份,县政府纠风办对县卫生局及下属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的“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回访检查,跟踪问效,医院服务环境得到优化,医疗条件明显改善,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医患告知制等制度的实行,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县政府纠风办收到的医疗信访举报件明显减少,去年为6件,今年为2件,信访举报率下降66.7。(3)治理涉农收费扎实有效。为确保国家、省、州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__县纠风办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强农惠农和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局、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教育局、减负办等多家单位对十五个乡镇和县属涉农收费部门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大部分乡镇及涉农收费部门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得比较好。全县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共计1828.98万元(其中“一补”资金588.49万元,办公经费补助1240.49万元,免费教科书已发至学生手中);惠农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及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兑现3689.02万元(其中:农资综合直补2246.62万元、油菜良种补贴30.2万元、__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41.2万元、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171万元)。二是为了便于更准确地掌握农民负担情况,对15个乡镇的75户涉农监测户进行了更换,使更换后的涉农监测户更具有代表性,有效推进了涉农监测工作的开展。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对各种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到现在为止,共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17起,涉及金额2.4万元.通过农资打假,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假农资制售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2.社保、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监管落实到位。为保证各项专项资金的正常运转,县政府纠风办一是组织监察、财政、审计、社保、扶贫、民政等多家部门人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二是督促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按资金性质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社保基金要认真开展基金征收和企业缴费基数稽核,严格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使用;扶贫资金要严把支出使用关,设立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专人监管、专户储存,并实行项目、资金、物资公示制,救灾救济资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救灾资金廉洁、高效、有序运行,实行申领救灾款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发放单位及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金1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6223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33.37万元;农村救济医疗补助28.07万元,城市救济医疗补助18.40万元,城市低保金1008.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91万元,农村五保资金103.12万元。
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初步建立。(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为巩固__年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县政府纠风办于6月初组织人员对县卫生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等7家单位政风行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复查,通过回访,7家单位的政风行风都有了明显转变,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了解省政府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效,今年又对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4家县属部门和15个乡(镇)的12个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进行了评议和问卷调查,共发放测评表1500份,问卷调查表__余份,并聘请了人大、政协、机关、事业、企业、个体等不同层次的11名行风评议员参与开展评议和调查,调查面更广,评议人员更具代表性。(2)“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深受好评。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拉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距离,至目前为止,县政府纠风办共策划组织《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25期,组织走进直播间领导58人,现场接听热线71个,解答问题102个,热线解答率为100。通过直播,我县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4.价格监管政策落实常抓不懈。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价格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的价格监管。一是建立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举报督办制度,认真办理举报案件。三是重点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农资市场以及超市粮油、肉禽菜奶副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供求情况及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波动情况监测,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发现市场出现价格大起大落、排队抢购、脱销断档等价格异常情况,要求在第一时间报告。四是在各种节庆日期间,重点对__城区各旅游景点、公园门票及普阳路、新城路、东风路等主要街道的经营门点、超市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行为进行了整顿和规范,今年共检查娱乐场所5家、超市19个、经营门点100余个。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节日市场价格井然有序。
5.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得到落实。一年来,__县纠风办督促职能部门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接到消费者和群众的咨询、申诉、举报666件,其中答复咨询331次,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3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23733元。
6.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巩固。为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县政府纠风办定期不定期组织监察、交通、交警等部门对天生桥收费站、马塘治超点、柳井治超点、公路测速点进行联合检查,并提出要求:一是收费站要严格贯彻落实“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一线交通执法人员要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二是收费站要规范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三是超限超载检测点要按程序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长时间扣留车辆,目测认定超限超载、只罚不纠;四是交警委托的基层派出所在检查违规车辆时处罚程序要规范,禁止越权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县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五)严肃政纪,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在查办案件中,认真执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相关工作规章制度,逐步规范信访接待、查办、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着力提高办案的整体能力,使案件查处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件55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28件。涉及党员30人,涉及监察对象22人。共立案10件10人,已结案7件,处分7人,其中受政纪处分1人。
二、主要经验及措施
一是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是全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与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指导密不可分。这是我们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是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勇于克服困难,兢兢业业抓好本职工作,县监察局充分整合派出机构力量,形成了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是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得以不断向前迈进的重要基础。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制定了一整套适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际的管理、考核、奖惩、学习培训的制度,逐步摸索出了一条由概念化管理向量化考核方向转变的规范化发展道路。今年3月,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察业务工作,为我县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是搞好工作的有效环节。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才能妥善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我县在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中,注意加强与发改、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行成监督合力,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对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缺乏理解,对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仍时有抬头,对一些在纠风工作中遇到的体制、机制上的难点问题,还缺少有效的办法。
三是我县地处州府所在地,热点焦点问题较多,加之行政监察工作点多面广,受经费、交通工具及设备的制约,有时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四是少数单位对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还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等违规行为,给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被动局面。
四、下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县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尽快落实和顺利实施,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透明,做到专款专用和高效使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县属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及大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效能监察,加大问责力度,继续抓好对__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__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价格监管、行风政风热线播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和区金政办[20XX]10号《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行政效能监察试点领导小组关于在金水区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局党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职责、狠抓落实,从5月15日开始至7月底历经两个多月时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张双喜为组长,副局长孙泓、正科级协理员管福娃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制定出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由法制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明确了一名专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络员。局属各二级机构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局属各科室、各单位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认真学习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改革和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倪豫州同志在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税源经济体系建设大会上的讲话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相关 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认清自己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为自查自纠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通过宣传,在全局营造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标准,认真指导
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也专门组织人员到局属各科室、各部位进行检查指导。市政局党委副书记、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张双喜指出:1、我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以区大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为契机,加强局本身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使自身的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与本次创建活动融为一体;2、要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三德”、“三观”教育,进一步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强化公仆意识、奉献意识,坚决抵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和官僚作风,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头作用,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宗旨,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省会意识,以实际行动为树立新世纪金水新形象做出贡献。
四、搞好自查,务求实效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认真按照效能监察的五项内容要求,逐项开展了自查自纠。局属城建监察大队还要求每一名队员书面写出查摆出的问题及相应整改方案,同时还设立行政效能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局属绿化所主动将举报电话在报纸上公开,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职责范围、工作纪律上墙,严格按政策要求办理业务手续,不拖拉,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先后走访供电局、热力公司、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取得了实效。在自查自纠期间,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共自查出需整改问题26项,征求意见、建议10余条。
五、建章立制,强化监督
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过程中,局属各部门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排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认真进行处理纠正。并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局班子的要求,建立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对由我局负责办理的占道证、垃圾代运证等,要载明办理依据、内容、条件、期限、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二是开展承诺服务,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各部门要制定实行政务公开、开展承诺服务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齐备的申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不得超期限办理;没有规定具体期限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提前报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有关办事的政策规定、程序时限、职责范围、工作纪律以及办理结果等可以公开的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监督管理的统一,日常监督,下管一级;出现问题,上报一级,实行连带追究责任制度。四是建立群众监督评议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基层和服务对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帮助解决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同时,我局按照效能监察五项内容的要求,市政局机关、局属六个二级机构分别由支部牵头进行了内部自查自纠,共查出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16项,先后健全、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制定出了《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等3种规章制度。
六、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既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世纪交替的历史高度,着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继承历史,立足现实,前瞻未来所作出的精辟论断;又是深入总结我们党近八十年历史经验、深入思考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经验,紧密联系我们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现实状况作出的科学结论;同时也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的新概括,对毛泽东、邓小平建党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新要求,是今后指导我们各级党组织、党员个人开展各项工作的指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过程,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坚持长抓不懈,相互促进,使市政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
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意义重大。为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办根据区纪委《XX市XX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意见》、《XX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各项活动,用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崇廉尚廉氛围,创建了健康、文明、廉洁的良好风气。现将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五个一”,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求生动。
1、开辟一个廉政宣传窗口。在村委会内设立宣传栏,不定期刊出廉政、反腐等内容的文章共10余篇,通过设立廉政宣传栏,让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勤廉是立德之本,勤俭是立家之本”。
2、读一本廉政书籍。广泛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倡导广大村民关注基层廉洁工程,多读多看廉政文章。要求每名党员读一本廉政书籍,推荐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并在支部组织开展讨论。
3、上一堂廉政教育课。开展“一把手”讲廉政课活动,在党员廉政教育工作中坚持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把着力点放在激发干部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上,促进工作方法的改变。
4、开展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广泛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以各种节庆为契机,通过组织文艺演出,电影放映,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全年共发放廉政宣传册到村100余册;在农村播放廉政电影和电教片8场次;利用村党支部党员教育室和电教设备,组织党员干部定期观看反腐倡廉影视片36场次,通过以上各种方式使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活动的开展,有效发挥了廉政文化的作用,促进了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
5、设立一个廉政建设监督信箱。为使群众充分享有监督权,在各村村部、学校、集市、交通路口等人员来往集中地设立醒目的监督信箱,让群众放心履行监督职责,让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立四个制度,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保长效。
1、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途径的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村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不断加强和促进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始终坚持群众干部自治与自我监督相结合,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让村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不断培养群众的民主意识。
3、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全区34个村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推荐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日常工作。凡是村民普遍关心、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必须公开,如①村级财务收支情况;②村干部年度薪酬;③村集体经济项目承包情况;④村民建房用地情况;⑤计划生育指标审批情况;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⑦农村用电电价等。各项内容在公开之前,先由主管的村干部列出清单,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开。村委会应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并接受群众查询。
4、建立民主评议制度。会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每半年举行一次民主评议会议,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评议村支两委工作。先由村支两委成员向会议自我述职,再进行民主测评,评选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民主评议的结果须写成书面材料,纳入村干部档案,作为奖惩和补贴待遇的依据。
通过一系列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抓好三个结合,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入民心。
我办把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联动其他各项农村工作整体推进。
一是与农村党建工作相结合。廉政文化进农村,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也是一种经常性的提醒、约束。抓党建工作的同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党风廉政宣教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促使全体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二是与村务公开相结合。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座谈会等途径,公开党的农村政策、公开党纪国法,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让群众广泛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切实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三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首先,搞好村“两委”班子的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通过开展各种形势政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自重、自省、自励意识。其次,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工作规划》,开展党员作风建设教育、民主生活会,促进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制度的完善。
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是我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办将继续以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为契机,围绕 “四化两型”战略,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一年来,全州监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改革创新,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围绕“十二五”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湘西自治州“十二五”节能减排实施规划》,严格目标责任和管理工作;督促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排放;会同职能部门对县市集中式饮水水源环境问题开展清理和整治,对10家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二是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三是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国土资源部武汉督察局在我州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围绕州委州政府“查非纠违”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督促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责,强力推进“查非纠违”工作,共清理违法违规用地2161宗,涉及土地36.3公顷,立案查处1737宗,土地28.4公顷,拆除构(建)筑物235处,对3人进行了问责。四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监管,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五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州4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29名责任人实施了党政纪责任追究。
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深入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督促8县市和州直45个单位建成并启用了网上政务服务系统,通过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受理办件达17362件。对审批职能相对较集中的州安监局、州公安局等24个职能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实现了行政审批简化程序、提速快捷的目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的绩效评估,促进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定期在州、县市主要媒体上刊播《关于公布全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举报投诉电话的公告》,严肃查处的十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建立企业测评制和重大投资项目流失问责制,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企业宁静日”制度和涉企检查备案程序,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现象,减轻企业负担。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湘西经济开发区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将园区内6家企业作为州优化办的环境监测点,实行重点保护。优化重大项目施工环境,加强对吉茶、吉怀、张花等在建高速、矮寨特大悬索桥等重点项目现场对施工环境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三是加大查究问责力度。认真受理办理行政效能投诉,全州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247件,办结245件,办结率97.3%,满意率98%。加大对推诿拖拉、敷衍塞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州共查处效能和优化案件53件,党纪政纪处分41人,诫勉谈话17人。
三、坚决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一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各种形式的信访举报653件次;立案379件,其中县处级6件,乡科级63件;审结案件398件,处分人员332人,其中县处级5人,乡科级59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形成查办大要案的合力。州纪委在全力协助省纪委专案组查办“4.19” 案的同时,查办了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某涉嫌受贿案,州精神病医院院长唐某、XX县疾控中心主任陈某涉嫌贪污受贿案等大要案件,并将涉嫌犯罪的对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力地惩治消极腐败现象。对州农科院联户集资建房违规占用国有土地等问题进行查处,为国家挽回了损失,解决了遗留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继续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查处“小金库”8个,收缴资金124万元,立案查处6人;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小金库”处罚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进行处罚的规定。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全年办案工作实现零违纪、零事故。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防治腐败工作水平
(一)推行三项制度。一是继续实行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完善制度,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执行主体、报账程序、台账制度、项目档案制度、资金变动报告制度、领导约谈制度等内容,使制度更具操作性。改进方法,建立了专项资金监管台账制度,使项目资金的监管更直观和简洁。加强督查,对全州98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发现了问题,改进了工作。制度实行以来,全州通过纪检组长监督的专项资金超过100多亿元,促进了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推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制定了重大项目向纪委监察局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全州共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70个。建立了重大项目报告情况通报制、重大项目巡查制度,将重大项目报告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年度考核范围。对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的,依纪依法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三是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制度。成立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小组,对-的550件文件制度进行了制度廉洁性评估,修订完善4件,对20起草中的11件文件进行了制度廉洁性评估,消除了文件制度存在的.廉洁性风险。
(二)坚持四项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为重点,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审批权运行制度机制,建立并公开行政审批权运行制度及绘制流程图的情况,健全和落实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结告知、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机制改革。整合州本级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构建了“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监管新机制,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以州政务中心为平台,将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交通、水利、房建工程招投标等交易项目纳入集中交易平台。四是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逐步减少预算外收入,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稳步推进;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扩面工作。
(三)推进五个公开。一是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州、县市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安排了工作经费,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XX县召开现场会,推进了党务公开工作。加快党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运用公开栏、显示屏、触摸屏等载体实施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党务公开模式,通过建立网站、开通qq群等方式实行党务公开。通过整合党务信息、作风建设、惠农政策等公开内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湘西自治州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指南》。加强对县市区和州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促进了工作落实。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热点问题公开,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三是推进厂务公开,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厂务公开责任制、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大力推进厂务公开。目前,我州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598家已全部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四是推进司法公开。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审判公开,还建立了执行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和直播。州检察院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推行检察开放日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建立了检察系统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州公安系统切实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州范围内实行看守所对社会开放,将看守所执法和管理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五是推行村务公开。积极推行村民民主议事制度,所有行政村均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村务公开栏,实行村务公开。
五、加强纠风治乱,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切实纠正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促进征地拆迁行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对农民负担的重点监控,全面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收费行为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开展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查处违规收费项目16个,退还向农民不合理收费226万元,直接为农民减轻负担3084万元。加强农资打假,维护农产品市场安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约468.3万元。督促维护好农民工权益,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为142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25.32万元。
(二)深入开展纠风治乱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教育乱收费问题治理。督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辅材料征订发行、食堂伙食费使用管理、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等内容,出台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的文件。加强对乱收费查处力度,清退各类学校乱收费68.11万元。二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督促抓好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继续实行招标采购合同和廉政合同“双合同”制,对招标采购活动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全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3.2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98%以上。对35家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的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继续巩固公路水上“三乱”的治理成果。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部分公路治超站、木材检查站管理不规范,部分涉路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处分7人。四是强化对救灾、扶贫、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饮食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开展了全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维护了食品安全。六是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范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并处理违纪舞弊考生8人,取消了2名条件不合格的考生面试资格。七是继续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行为。八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专项清理,清理排查市政、房屋、交通、水利、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117个,对存在问题较普遍的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意见书,督促各行业和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以整改。九是开展“六大领域”的专项清理行动。对电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违规收费、清理物流领域乱收费等开展了专项清理活动,查处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4起,金额2万元,纠正违规收费项目3个,涉及金额13.27万元;降低农贸市场、社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项目2个,涉及金额64万元。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责任,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之中。二是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会同湘西人民广播电台对“政风行风热线”进行改版,力求“热线”节目进一步贴近民生、贴近百姓、贴近实际,提升了 “热线”的质量和水平。全州共开设政风行风热线9个,共受理问题316个,解决问题272个。三是认真抓好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督促各县市、州直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对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的评议,并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结合起来。全年共评议930个基层站所(窗口单位),通过从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普通百姓中选聘评议代表召开集中评议会,摆出被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并督促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察队伍整体素质
健全并落实州监察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加强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州直部门XX县市制度,定期到所联系的单位XX县市调查了解情况,指导开展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带头落实《廉政准则》,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州委常委会、州编委会已研究同意成立州预防腐败局,规格为正处级,局长由州监察局局长兼任,设副局长2名,其中1名由州监察局分管预防腐败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增设1名副处级专职副局长,另新增2个行政编。这个机构和人员的核定,是州委、州政府近年来支持州监察局力度最大的一次。
一年来,我州行政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多;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屡禁不止;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机制建设还需加强,预防腐败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部门行政行为和工作作风与我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总结和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监察厅和州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切实解决党政“一把手”等重点人员、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权力过于集中、监督制约乏力的问题,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在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对制度执行不力严格追究责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查办案件重点,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更有效地查处腐败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震慑、治本功能。通过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州实现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作为禁毒委成员单位,我们坚持把禁毒工作作为发改委的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预防为主、教育为先”这条主线,采取“抓经常、经常抓”这种工作方式,有力地推动了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实现了“无吸毒人员、无犯罪发生、无帮教人员”的“三无”目标,确保了一方净土,打造了平安单位。
一、坚持“三个到位”,保障禁毒工作开展
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着力,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发改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协调、调度禁毒工作,及时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认真调研,编制禁毒工作规划,先后10次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和部署禁毒工作,并与科室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一级负责一级,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保障了禁毒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工作保障到位。委主任办公会已明确规定:只要禁毒工作要开支优先保障,只要禁毒工作需要支持优先安排,只要禁毒工作有困难优先解决。一年来,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解决禁毒工作经费2.6万余元,其中,活动宣传经费1万余元,资料画册1万余元,禁毒知识竞赛0.4万余元。三是项目争取到位。全力以赴支持禁毒基础设施建设,按程序支持项目单位做好立项审批和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州禁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目前,州强制戒毒所和XX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项目已进入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
二、坚持“三项宣传”,营造禁毒工作深厚氛围
一是会议宣传。逢会必讲禁毒工作,及时把国家、省、州禁毒工作的要求在全体干部职工中传达贯彻,讲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明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强调工作职责和要求,使禁毒工作责任在肩,常记于心,常敲“警示钟”,系好“安全带”,筑牢“防火墙”。二是活动宣传。紧紧围绕“法律六进”、“全民禁毒宣传月”等活动,积极策划和部署,采取“单位包科室,科室包家庭,家庭包成员”的“三包责任制”,通过咨询服务、上门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面对面、手把手式的宣讲,切实把书面的知识语言化,把语言化的知识形象化,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形成共识,并创新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抵制吸毒贩毒”的主题活动,真正在全委形成“履行禁毒义务、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共组织宣传活动5次以上,发放宣传资料600余册,上门宣讲50余人次。三是网络宣传。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创建了禁毒知识宣传qq群,及时宣传禁毒工作知识,实行网上禁毒宣誓签名活动,真正把禁毒宣传工作办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目前,禁毒知识宣传qq群已发展成员63名,开办网上知识宣传6次以上。
三、坚持“三个挂钩”,确保禁毒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把禁毒工作纳入委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奖惩,实行“三个挂钩”,即:与评先评优挂钩,年终评优评先按照绩效考核排名顺序确定;与经济待遇挂钩,在禁毒成员单位考评中,委禁毒工作必须进入前三名才能享受工作经费,考核排名出现倒数一、二、三名的,扣除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的工作经费;与推荐重用挂钩,干部实绩考核在单位排名靠前的优先推荐重用,排名不过半的,不得提拔调动。通过“三个挂钩”的落实,干部职工的责任心、事业心大大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大增强,真正在全委形成“肯干事的人有舞台、能干事的人有机遇、干成事的有奔头”的生态链。
总之,过来,我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方式要创新等不足,今后,我们紧扣禁毒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抓住薄弱环节,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禁毒工作上新台阶。
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
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计划,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督促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定落实细则,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重点检查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执行等情况。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加强对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主题主线,重点开展对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生态滨州建设、“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推进城镇化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进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查审罚分离、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和结果查询等制度。加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强化监督制约,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电子监察。切实做好与上级政府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审批中心对历次行政审批改革精减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绩效评估等做法。
二、开展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五)坚决纠正重点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执法司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六)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督促各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责任,提高“行风热线”上线水平;以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整合政风行风热线资源,创新模式,探索建立市、县联动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逐步推进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综合应用,对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加强联动监管。选择水利、交通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坚决整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和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腐败问题。
(八)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脱钩改制,建立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法规制度、行业自律规范和内控机制,着力解决市场中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行为。
三、推进效能监察,强化行政问责
(九)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建立市、县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受理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和自办案件力度。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做好效能投诉分析,推动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十)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厉整治庸懒散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专项效能监察。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推进绩效管理监察,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明确监察机关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探索建立绩效管理监察制度。
(十一)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滨州市行政问责办法(试行)》,探索
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提高问责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二)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执行《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严肃查处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督办程序,加大现场督办力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处分决定及处理意见备案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推动源头治理。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深挖细查突发环境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四、坚持惩防结合,推进廉洁从政
(十三)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的问题,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问题等;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关乎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完善审核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政纪处分审批程序,强化处分决定执行责任追究。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
(十四)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重点权力和关键部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确权标准化、用权公开化、运行信息化。加强典型案件剖析,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办案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党政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防控保障民生、金融运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中的廉政风险。抓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构建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五)深化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我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着重公开关系全局、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加大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房建设和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的制度规定。探索开展县级政府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范公开目录、方式和载体,重点推进医院、学校、金融、电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十六)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将与企业、社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职能作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制度建设,积极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绩效评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和网上电子监察。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重点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积极探索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进一步拓展交易范围,规范管理体制,统一业务流程,完善服务功能。深化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工作。
(十八)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展领域、提升功能,深入推进科技防腐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科技防腐电子监察综合平台,把公共资源交易和社保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研究制定全市科技防腐电子监察数据标准,健全完善系统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九)大力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深化推进“123农廉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廉政建设。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抓好高校和科研院所反腐倡廉工作,着力解决学术诚信、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十)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督促政府机关健全决策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配套规定,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要坚持依法监察,切实做到依法监督、履职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改进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秉公执纪、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行政监察建议书
《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是行政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责,实施检查、调查、建议、处分等项监察权力的行政法律文书。为了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发挥这两种文书的作用,现对其作如下规定:
使用范围
一、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或有关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1.接到人民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指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下进行检查、调查时。
2.人民群众举报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时。
3.查办违纪案件,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4.进行例行的检查、调查,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二、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使用办法
一、《监察通知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或主定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通知专用章”。
二、《监察建议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
三、《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
一、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
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
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
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
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
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
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
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
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
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
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贪腐的防火墙。
把贪腐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
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
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
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
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
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
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
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
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
“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四、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
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
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
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
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
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
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
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
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工作局面。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贪腐的强大合力。
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
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
二是搞好任务分解。
各职能部门抓反贪腐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
只有把反贪腐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
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xxxxxx:
xx对你单位xxxxx进行效能监察。
通过检查,发现你单位在xxxxx的情况下,存在xxxx,针对此情况,建议你单位制定《xxxxxx》,望你单位密切配合,给予支持。
请你单位于201x年x月xx日前将办理结果函告本部门。
xxxxxxx
二o一x年x月x日
本监察建议书一式(两)份
xxxxxx:
xx对你单位xxxxx进行效能监察。
通过检查,发现你单位在xxxxx的情况下,存在xxxx,针对此情况,建议你单位制定《xxxxxx》,望你单位密切配合,给予支持。
请你单位于201x年x月xx日前将办理结果函告本部门。
xxxxxxx
二o一x年x月x日
本监察建议书一式(两)份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 )劳社监理字[ ]第号
被行政处理单位(人):
经查实,你单位以下行为:违反了根据决定给予你(单位)下列行政处理:拒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责令改正,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理决定。
公章
年月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汕金人社监字〔〕第014号
被处理单位(个人): 罗志文(个体户)
地 址(住所): 岐山街道沟湖中街三巷1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清兰、罗志文(实际经营者) 电话:
(案由) 曾继真等四人于7月15日起向我局投诉罗志文拖欠工资共23000元
(认定的事实) 罗志文拖欠曾继真等四人从11月至207月份工资共23000元。
上述事实有:1、实际经营者罗志文确认的工资欠条; 2、投诉人的投诉书内容
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
根据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 的 规定 , 我(局)给予下列行政处理: 责令实际经营者罗志文支付曾继真等四人的工资共23000元。
你单位(个人)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汕头市人民政府或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年 1月 8 日
(局公章)
行政监察工作调研材料
行政监察工作调研材料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察机关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监察法》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法律,它确定了监察机关的性质、工作原则、管辖、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责任,是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明确了监察主体与监察对象的法律关系,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法律。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新形势下,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在决策、执行、信息、咨询、监督等行政管理系统中,行政监察是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部门,履行对监察对象进行经常性监督和行政惩戒职能,是其他监督部门不能替代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监察机关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当前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对行政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察的职能发挥,影响了廉政建设和行政效率。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为此,应当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并积极加以解决。
二、今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学习《行政监察法》,充分认识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体制下,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检查仍然是一项重要职能,行政监察工作不能削弱或替代,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纪检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是我国监督体制的一个重大改革,它有利于避免工作上的交叉重复,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要根据党政分开、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原则,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行政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在合署办公条件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真正达到合署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目的。
(二)、贯彻落实《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必须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在严肃查处违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监督检查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中,监察机关负有重要责任。当前,在开展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中,政府部门承担了大量治本的任务,尤其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
三、结合**实际,当前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要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加强行政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措施顺利实施。保证政令畅通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加强检查,促进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其次是监察机关要把检查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工作作为根本职责。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抓住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问题,建立和推行廉政制度,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第三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提高行政效率,为经济建设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今后的一个工作重点。监察机关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保证政府工作目标的完成。
第四抓住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是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的需要。监察机关要通过这些工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保证,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
第五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严肃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惩处腐败分子,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点,要根据执法监察和群众举报发现案件线索,抓住典型,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要认真执行办案工作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惩处和保护的关系,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
第六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诉,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
四、结合**实际提出的几点想法。
一要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加强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 ,要进一步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意识。任何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可以提请复议、复审或复核,但必须采纳和执行,并按规定将采纳和执行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
二要坚持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为他们参与领导和监察事务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加强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切实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
四是对干扰、阻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第三条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第五条 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第六条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第七条 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第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
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对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交流制度。
第九条 监察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第十条 监察人员必须熟悉监察业务,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正职、副职领导人员的任命或者免职,在提请决定前,必须经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
第十二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纪律实行监督的制度。
第十三条 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第十五条 国务院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二)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二)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三)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四)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第二十二条 监察机关在办理违反行政纪律案件中,可以提请有关行政部门、机构予以协助。
被提请协助的行政部门、机构应当根据监察机关提请协助办理的事项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一)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
(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三)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六)需要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处理的;
(七)需要完善廉政、勤政制度的;
(八)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二十四条 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对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执行。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事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查询。
第二十七条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
第二十八条 监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可以列席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会议,监察人员可以列席被监察部门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第三十条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一)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二)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三)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给予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
(四)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 监察机关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者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 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国务院监察机关作出的重要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监察建议,应当报经国务院同意。
第三十六条 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单位、人员。
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作出给予处分的监察决定,由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执行。
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将监察机关作出的给予处分的监察决定及其执行的有关材料归入受处分人员的档案。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自收到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
第三十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九条 监察机关对受理的不服主管行政机关处分决定的申诉,经复查认为原决定不适当的,可以建议原决定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监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其他申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四十一条 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不适当的,可以责成下一级监察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四十二条 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或者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四十三条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回复;对回复仍有异议的,由监察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裁决。
第四十四条 监察机关在办理监察事项中,发现所调查的事项不属于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二)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和其他必要情况的;
(三)在调查期间变卖、转移涉嫌财物的;
(四)拒绝就监察机关所提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五)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六)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十六条 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监察机关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监察,适用本法。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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