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上半年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共含14篇),欢迎参阅。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夏后的雨”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为吸取荆州电梯事故教训,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自治区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我局6月5日至9日对全区所有的大型商场超市进行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成立的领导小组由黎林智副局长为组长,区商务稽查大队大队长韦国贵为副组长,组员由局干部和稽查大队干部三人组成的执法检查小组,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深入现场,对各商场超市进行全面检查
1、通过对我辖区内的华隆超市荷花店、华隆超市总店、XX梦之岛购物中心广场店和港福店、永盛百汇金田店和东湖店、南城百货、XX华联金田店和银座华隆店等九家大型超市进行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其中永盛百汇金田店和华隆超市总店没有电梯)。通过检查,各相关企业都认真开展电梯安全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使用的扶梯、客梯、货梯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维保;
2、各企业按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各企业加强了对员工之间进行电梯安全 和培训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4、各企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有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各企业都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6、各企业建立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巡查并定期有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保。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通过专项检查工作,我区各大商场、超市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结合对各超市商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扶梯、客梯、货梯的检测、同时广泛发动宣传,加强市民对乘坐电梯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和电梯使用和紧急避险的基本知识。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总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加强对各类电梯安全检查督查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企业认真加强对电梯的维护和发动广大市民加强对电梯的乘坐安全防范意识,监管单位的严格监督管理,形成多方合力,电梯的事故才能防患于未然。
XX区经贸局
20xx年6月15日
上半年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吸取荆州电梯事故教训,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自治区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我局20xx年6月5日至9日对全区所有的大型商场超市进行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成立的领导小组由黎林智副局长为组长,区商务稽查大队大队长韦国贵为副组长,组员由局干部和稽查大队干部三人组成的执法检查小组,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深入现场,对各商场超市进行全面检查
1、通过对我辖区内的华隆超市荷花店、华隆超市总店、xx梦之岛购物中心广场店和港福店、永盛百汇金田店和东湖店、南城百货、xx华联金田店和银座华隆店等九家大型超市进行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其中永盛百汇金田店和华隆超市总店没有电梯)。通过检查,各相关企业都认真开展电梯安全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使用的扶梯、客梯、货梯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维保;
2、各企业按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各企业加强了对员工之间进行电梯安全和培训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4、各企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有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各企业都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6、各企业建立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巡查并定期有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保。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通过专项检查工作,我区各大商场、超市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结合对各超市商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扶梯、客梯、货梯的检测、同时广泛发动宣传,加强市民对乘坐电梯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和电梯使用和紧急避险的基本知识。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总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加强对各类电梯安全检查督查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企业认真加强对电梯的维护和发动广大市民加强对电梯的乘坐安全防范意识,监管单位的严格监督管理,形成多方合力,电梯的事故才能防患于未然。
xx区经贸局
20xx年6月15日
我公司在收到******局《关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于当日下午即组织了公司管理人员及*****进行了学习,并对文件内容及精神各自发表了意见及建议。
在会议结束后,领导对继续学习文件精神的工作及对***和****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班组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再学习,并对发表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记录,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要求各部门在两天内对自己所管辖的*****进行自查,对自查结果上报。
对于文件上叙述的两起事故,说明个别单位及个别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管理有漏洞、有欠缺,安全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安全检查力度不够,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鉴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我司一向对安全生产下大力度进行管理,认真吸取各种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四级教育,结合各种施工特点,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
我公司*****人员相对较多,对于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上下从总经理到普通的施工人员我们都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并通过不断地学习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每年特别组织两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有人必须参加,领导带头。班组每周都进行安全培训,进场前由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通过考试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从而减少了事故隐患。针对此次学习,公司领导要求公司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检查,对抽查对此次事故发生原因是否清楚,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责任书重新整理,对新来未签人员及时签定,并进行四级教育,使他们从一进公司就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我司由主管副总亲自带队,对公司在施*****进行了自查,共自查了***台电梯,其中查出隐患**台,消除隐患**台,未消除隐患**台。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问题也一并进行了检查,对有问题的电梯要求立即整改。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人员对事故认识不深刻,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对此,专门组织其直属管理人员对其再一次进行了安全教育,
我司已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整理,结合安全常识,急救常识,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等待编制成册,分发到每个人手中。由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抽查,对抽查内容施工人员能较清楚地解答。各班组施工日志上也对安全教育进行了记录。并严格员工操作证,对到期人员及时进行证件复审,要求施工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我公司将针对此类事故及其他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长期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
7月11日,县安办抽调县质监局3名人员同县安监局3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5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为期2天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电梯使用单位5家,分别是全都购物中心、购物中心、电厂。
二、查出问题
共查出各类隐患4条。其中全都购物中心2条。分别是:
1、电梯内杂物较多;
2、电梯内侧通道塌陷,属严重隐患。
宾馆2条。分别是:
1、电梯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将维保工作交给无资质的的斯公司(属非法发包)。其余3家单位无隐患。
三、采取措施
1、对全都购物中心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立即整改,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
2、对宾馆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隐患,检查组已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已查封;对非法发包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拟作出罚款处罚。
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及“保文保卫”工作期间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及扬尘防治的'持续稳定,按照洪建发【20xx】66号关于开展南昌市20xx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洪建发【20xx】52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洪建安监字【20xx】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洪建发【20xx】60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委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建发【20xx】48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洪建发【20xx】56号关于印发《20xx年南昌市建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站于6月6日至6月21日开始了辖区内开展第二季度暨“安全生产月”及“保文保卫”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28个,涉及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17家,下发监督记录28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其中落实整改13个,仍在整改的1个。
二、好的方面
各施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有专项检查记录。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工地上相关负责人接到文件后及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监理已下发整改单,施工单位立即制定了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大部分项目能按照“保文保卫”文件要求及扬尘治理要求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三、不足之处
1、部分项目大门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损坏未及时修复,车辆冲洗记录未完善,施工现场裸露土方存在未固化、覆盖及绿化的现象,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临时板房围挡上垃圾小广告未清除,围挡上公益广告面积设置未达标,少于围挡面积的1/3。
2、外脚手架拉结点不足,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3、临时用电存在电线拖地的现象。
4、部分安全网破损,存在落地接料平台。
5、部分项目现场临边防护设置不严。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xx〕77号)文件精神和县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以及县物价检查分局的具体安排,我所于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5月27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以“安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着力点,深化医疗改革,加强价费监管,整顿价费秩序,规范价费行为,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对所辖8家卫生院20xx年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各卫生院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否按规定做好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工作;
(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
(三)是否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
(四)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通过调查取证,各卫生院普通存在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出违纪金额1097582.79元,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通过对医疗机构价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价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药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投诉电话等。
(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及时。个别卫生院没有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三)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与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xx〕320号)“国家基本药物加价率统一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15%作价”相违背,销售阿莫西林0.25g、5%GS250ml(软塑)等国家基本药物。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责令各卫生院设立公示栏(牌),公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相关内容;对于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换证手续的,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其及时办理手续;敦促各卫生院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医改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模范执行药品零差价,以体现国家以人为本和让利于民的精神。
四、些许思考
20xx年底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对乡镇卫生院形成冲击。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一直是以药养医,药品收入所占比重相当大,医疗收入所占比重比较小,医改对它们影响很大。由于乡镇卫生院划入了财政拨款,医院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削弱,救死扶伤的精神有所淡化,推诿重病号的现象有所滋生、蔓延和抬头。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和廉洁行政的作风,以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维护了我们物价队伍的良好形像;并坚持以清费减负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清理乱收费,规范价格行为,净化和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做出贡献。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构建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根据湖地税发[20xx]45号要求和部署,我所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保障我所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打下良好基础。现将今年来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抓好20xx年专项检查工作,我所高度重视,成立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xxx任领导小组组长,xxx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把专项检查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制订专项检查工作实施计划与工作方案,对选定的行业和乡镇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科学筛选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及要求。同时,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对房地产业的专项检查。结合湖地税发[20xx]45号文件的要求,专项检查小城镇开发项目。对湖南xxxxx镇、xxx镇、xxx乡集镇建设进行专项检查,由于这些工程刚刚启动,我所只是对工程项目负责单位进行了纳税辅导并其完善各种税务征管资料。
(二)对建筑安装业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重点工程和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开工企业土建项目的发包、施工、竣工和投产情况,重点了解建安工程已经竣工投产但尚未开具发票入账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提供的安装工作成本是否真实是否采用推迟决算的形式拖延结转应税收入,人为操纵利润等问题。经查,我所辖区内重点工程和项目竣工投产后均已结算开具正式发票,无欠税行为。
(三)对广告业的专项检查。经对我所辖区内的xxx广告文化传播公司进行专项检查,该单位按照业务开展情况均已到我所开具正式发票,无违规使用发票行为。
三、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对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我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专项检查,加强对发票使用环节的比对核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本着“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原则,我所分阶段开展该项工作。一是组织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自查,二是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纳税辅导。经查有少数单位存在少量白条充账、工程上用材料发票充当工程发票现象。我所对此类情况进行了及时纠正,并要求其进行补税、补票、换票。
四、存在问题
(一)小城镇开发项目工程资料不完善,各乡镇为了完成招商引资出政绩,与乡镇共同开发,开发商手续不完善,主体不明确。
(二)税务干部业务有待加强,对于未涉及到的征税领域如房地产税收政策不大熟悉和掌握,业务知识培训有待加强。
按照市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从20xx年7月份开展了中药饮片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参加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达54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1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71家,医疗机构105家。现将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点工作日程,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领会省、市局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对中药饮片流通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这关系到祖国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一方百姓用上放心有效的药品,必须加强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的监管力度,为此我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二、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这次行动我局主要是针对中药饮片的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供货企业资质、发票到是否建立购进记录和质量管理情况及其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标本兼治。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饮片贮存条件差,中药房空气过于潮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淡薄;购进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情况,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并进行了回访。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了尚未使用的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继续使用危及人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抽验,提高中药质量。
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各科室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中药饮片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监督检查了各饮片经营企业及配备有中药饮片的各医疗机构。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检查。
下步工作,将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发挥药品监督职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为切实维护我县夏季粮油收购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种涉粮违法行为,保护种粮农户、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粮明电〔〕3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947号)和国家粮食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11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6月18日至9月份对全县从事粮食经营者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集中开展了夏季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现将夏季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力。
县粮食局专门成立了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监督检查股,为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夏季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明确检查对象,落实检查内容。
对县内从事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经营者、加工及转化企业,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外资粮油企业、跨地区收购粮油的外地企业进行检查。政策性粮油委托收储库点是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情况,仓房条件是否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是否存在“打白条”现象;粮食收购者是否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及其他款项;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按照规定公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分仓、分等级储粮,是否存在租仓储粮或变相租仓储粮;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搞“转圈粮”;预案执行期间,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情况;从事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库点是否存在直接购买菜籽油入库或从现有库存油脂中划转等违规行为;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抄报收购进度;其他违反最低收购价预案或临时收储政策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认真开展,扎实有效。
在开展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每到一处都向被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情况,累计进行了三次专项检查,八次常规检查,出动人员60人次,共检查收购主体42个次。从检查情况看:参加小麦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的县金谷粮油有限公司漳湖分公司漳湖闸门市部和参与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的县新市油脂有限公司都具备政策性粮油收储条件,仓库条件基本符合粮油仓储要求,仓容充足,两个收储库点能按照国家规定公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没有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的行为,没有“代扣代缴”和“打白条”现象,能做到分仓、分等级储存,及时向县粮食局上报统计报表和收购进度,不存在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搞“转圈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情况,未发现从事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库点直接购买菜籽油入库或从现有库存油脂中划转的行为,累计收购最低价小麦2874吨,国家临时存储菜籽8068吨。其他市场主体基本上边购边销,没有出现哄抬粮价或压级压价收购现象,全县粮食市场基本稳定。早稻启动预案后,我县仅国家粮食储备库和高士粮库具有托市资格,但因本地产量不多,未开展收购。
四、梳理问题,以促提高。
在专项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粮食经营台账不规范,有的没有按规定报送报表及资料。二是部分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仓储设施和检测设备还达不到要求,缺少有资质的粮食检验和保管专业人员,消防设施简陋,难以防范火灾事故。三是有少数未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擅自从事收购活动,有的是在自家收购,有的是流动收购,其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难度。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在检查现场告知了相关企业和粮食经营者,要求他们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规范、合法经营。少数企业在仓储设施上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粮食经营户的思想认识,使其自觉守法经营;加大对无证经营粮食的企业或个人的打击力度,对违规经营的要坚决处罚,对未按《粮食流通条例》要求如实上报统计资料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但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坚决取缔,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三是加强与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合作,实行联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切实维护好我县粮食收购市场流通秩序,使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打击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了酒类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食品安全监管股工作人员为成员,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股,由刘雄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清理了县内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加工小作坊台账。对已经倒闭、更换场地、变更业主的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清理,对新开业的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录入监管台账。
三是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清理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台账的同时,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具备生产经营资质、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成品出厂检验、人员健康检查、生产销售记录等。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33家,发现问题47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
四是严肃查处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目前,共查处酒类2起,仿冒知名商品商标1起,无证生产酒类案件1起,共扣押酒类223.5kg,已查明的货值金额有24576元。目前这两起酒类案件还在查处过程当中。
五是对酒类生产主体进行监督抽查。全县共29家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我局执法人员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酒类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监督抽查28个批次,检验合格28个批次,检验合格率100%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分子,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按照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检查方案要求,于20xx年元月7日――26日,历时二十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为确保“春节”前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地顺利开展,我们认真学习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卫生知识培训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废物存放情况等多项内容进行检查。此次检查重点为餐饮店、集体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
二、检查情况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20余人次,车辆38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家,其中:学校食堂11家学校超市4家餐饮业28家生产加工单位16家经营摊位26家
三、检查中发现存在主要问题
1、检查的87家生产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或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有18家,其中高新区管辖范围有16家。
2、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高新区多数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3、采购的食品原料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或标识不规范,采购食品时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或索证不全。
4、某些摊点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未按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5、消毒保洁设施不能满足需要,不能做到一餐一消毒。
6、食品加工及存放过程未能做到生熟分开。
四、处理办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查处不合格食品1025公斤,捣毁食品生产加工地下“黑窝点”一处,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起,拟罚款人民币XX元。对于区站管辖单位的违法行为督促区站立案查处。
五、今后工作意见
1、加强协作,多方联动,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加强多方面合作,即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的合作,提高打假的有效性;加强与检测检验部门的合作,保证执法的权威性;加强与工商的合作,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加强与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提高市场整治的有力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提高执法信息渠道的畅通性与宣传性。各方面齐抓共管,为欢乐的节日保驾护航。
2、在监督中使用科学的检测手段,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科技含量。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对市场上销售的辣椒面中的苏丹红、水发产品中的甲醛、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等进行快速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无公害食品上市销售。
3、点、线、面相结合开展检查活动。
根据卫生监督职责分工,立足本职,点、线、面相结合开展检查,加大对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点:即举报案件查处;线:指各项专项检查;面:日常监督检查。通过上述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提高打击力度,为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饮食环境。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本次检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为双节期间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要多组织类似的检查活动,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执法人员的行动结果,及时曝光违法者危害人民的各种行径,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市的食品卫生水平,让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放心,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为春节期间百姓的“餐桌健康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及“保文保卫”工作期间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及扬尘防治的持续稳定,按照洪建发【20xx】66号关于开展南昌市20xx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洪建发【20xx】52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洪建安监字【20xx】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洪建发【20xx】60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委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建发【20xx】48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洪建发【20xx】56号关于印发《20xx年南昌市建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站于6月6日至6月21日开始了辖区内开展第二季度暨“安全生产月”及“保文保卫”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28个,涉及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17家,下发监督记录28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其中落实整改13个,仍在整改的1个。
二、好的方面
各施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有专项检查记录。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工地上相关负责人接到文件后及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监理已下发整改单,施工单位立即制定了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大部分项目能按照“保文保卫”文件要求及扬尘治理要求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三、不足之处
1、部分项目大门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损坏未及时修复,车辆冲洗记录未完善,施工现场裸露土方存在未固化、覆盖及绿化的现象,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临时板房围挡上垃圾小广告未清除,围挡上公益广告面积设置未达标,少于围挡面积的1/3。
2、外脚手架拉结点不足,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3、临时用电存在电线拖地的现象。
4、部分安全网破损,存在落地接料平台。
5、部分项目现场临边防护设置不严。
我镇为了确保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在“五一”节前对我镇辖区内的学校、食品批发部、餐馆、宾馆、农家乐等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镇在节前就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陶永刚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黄贵川、李大清、刘孝银担任,成员有张春芳、王文祥、黄梅、樊波、陈品东等。
二、确定监管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我镇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划定了此次检查的重点区域是我镇景区范围,并对景区的重点部位工地食堂、食品批发部、宾馆、餐馆、饭店、农家乐等进行了检查。4月27-30日领导小组一行邀请了地方派出所参与,对镇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我镇这次的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车辆3台次,人员10人,检查蛋糕加工店1家,中药材副食店1家,小副食店超市10家,宾馆9家,农家乐7家,学校3所,雪山泉饮水厂和花水湾雪山茶厂。主要对六类食品市场准入进行了检查,以及有无过期和不合格食品上柜,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办理情况,店面的环境是否卫生等进行检查。经查,各学校、宾馆、饭店、餐馆、农家乐在不同层次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宾馆、饭店操作间环境卫生差;学校主要存在是无消防池等。对存在的问题我镇都对其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我镇也提前做好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对食品安全事故等重要信息必须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消费意识
在节前我镇党委政府利用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进行了宣传。在4月24日我镇党委政府利用召开村干部、和各企业代表会的时间,在全上我镇分管李大清就食品卫生安全做了重要强调,要求全镇上下增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费意识。同时我镇也利用老年协会编排一些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节目,利用节假日在镇范围内的村、社区、广场等进行表演。对农村群晏采取申报制,每个村都指定了一名专人负责群晏的报批。
一、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集中解决电梯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安装、维保、使用单位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电梯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水平。
二、检查整治范围
三、组织领导
四、检查整治内容
(一)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
4、电梯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依法报检情况;
5、投诉受理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7、对租赁、承包经营的电梯,业主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落实电梯使用的安全责任情况;
8、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
9、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
(二)电梯维护保养方面
1、电梯维保是否实行公开承诺制度;
2、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
3、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6、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7、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8、用户投诉记录是否完整和及时处理;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3、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4、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5、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6、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7、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四)对于安全隐患较多,长年带病运行的电梯以及未经安全检验合格或者拒绝安全检验的电梯,责令停止使用。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前):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和怀化工业园区管委(下同)应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门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召开辖区电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会议,广泛宣传这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保质量的监督。各电梯使用单位也要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乘座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提高乘用电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至8月5日):电梯安装、使用和维保单位,按照《方案》附表,逐项搞好自查,认真填写《电梯检查记录表》。
(三)检查整治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按照分级属地、行业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的在用电梯开展地毯式的全面检查。鹤城区辖区由市安委办总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总责,各行业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市房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物业小区,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学校,市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酒店宾馆、休闲娱乐场所,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商场,市交通局负责车站电梯的安全检查。
六、检查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是遏制电梯故障和事故萌发的有效措施,事关生产生活、事关百姓安危,事关和谐稳定。
(二)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三)技术支撑,检验把关。检验单位要严格执行检验程序规定,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使用和维保单位,督促进行整改。
★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 电梯安全技术规范
★ 电梯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