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四年级状物作文:狗800字(共含29篇),希望大家能够受用!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Puff”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小姨家有一条狗,我一到她家里,就赫然看到这条狗。它像绅士般站着,身子挺得笔直,在我这个陌生人面前,眼神中没有一点儿慌张,换来的反而是一丝泰然。我一看这模样,想到:好一个高雅的动物啊!
狗的高雅更表现在它的眼神,步态和吃相中。
狗的眼神不但高雅,还竟然有点儿高傲,它总是目中无人,就算是有人走来,它即使看见了,也绝不会给你让道。如果它饿了,也不会伸出舌头,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你,它只会抬起头望着你,如果你仔细看,才会发现它的眼神中似乎隐隐多了一丝愤怒。
狗的步态更是高雅的。它走路几乎不发出声音,似乎每一步都精心掂量了一番,就算是发出声音,也不会被人听到,它的脚步声跟轻轻转动的秒针一样,哒哒哒的走着。呵,连走路的声音都这么好听!
狗的吃饭常常让人感到奇怪。要知道,平常的狗是吃狗粮的,可它却不太爱吃,土豆才是他的最爱。这就够令人感到诧异了,可是它的吃相才更是让人关注的,它吃东西的时候是多么的不拘小节,吃的东西总要从饭碗掉出来。但是吃饱后,它却要一丝不苟的舔食那些掉出外面的饭粒。直到吃的一干二净,才满意地踱着步子睡觉去。
它虽然如此之高雅,可是错误还是要犯的。主人睡觉时,它会突然跳上床,高兴的叫上几声吵醒主人,无论主人劝阻多少次,它也不听。无论他多么淘气,你见了也绝不会责怪它,因为它还是那么惹人喜爱!
邻居家养了一只狗。它有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十分灵敏,只要有生客进门, 它必定跑上前去,并大声吼叫,好像在说:“这是我的地盘!这是我的地盘!”狗的眼睛不但灵敏,而且闪闪发光,使人十分害怕。这条狗是黄色的,远看就像一条黄色的大毛毯。
一天,我正在吃饭。忽然,我把一块肉掉到地上,那只狗见了立即把肉叼走了。以后每次只要我从门口走过,狗就热情地迎上来,绕着我的脚来回跑。时而它用舌头舔舔我的小腿;时而细声细气地叫着:“汪——汪——”;时而喘着粗气;时而……
“今天狗生病了吗?怎么不出来了呢?”我决定轻手轻脚地走进邻居家。“汪!汪!汪!”屋子里传来了可怕的狂吠声,吓得我心惊肉跳。原来,那只大狗生了一群小狗,我数了数,一共有六只可爱的小狗。“汪!汪!汪!”大狗再次大叫,生怕自己的宝宝受到伤害。接着,小狗也跟着学大狗的样子“汪!汪!汪!”地叫着。我只好退出了邻居家。
我爱这只狗,爱这只既温顺又勇敢的狗。
一双黑豆子似的眼睛,像一对玻璃球。黑鼻子往外鼓着,老是用软软的舌头添嘴巴,还有一对三角形棕黄色的耳朵往下耷拉着。黄里带黑的毛过着它的身子,柔软的像个绒球。黑尾巴向上翘着。腿细细的,走路摇摇摆摆,像只小鸭子。这是我的狗狗它叫贝贝。
他长的非常可爱,我很喜欢抱它,每当我想起贝贝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有一种难以表达的心情,记得原来在山上的时候,我带着贝贝到山上玩的时候那叫一个开心,可是现在呢我再也见不到我大可爱的贝贝了。
原来我们家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一个狗窝,贝贝就呆在这里,它是一条母狗,第一窝贝贝下了14只小狗;第二窝也下了14只小狗;可是谁知道它第三窝竟然下了3只小狗。
到快要搬到山下的时候,爸爸把贝贝送给了别人去看煤场,当时我正要上学看到了这一幕,我的心里非常的难受,毕竟是我从小养到大的,我含着眼泪去了学校,因为爸爸把贝贝送给了别人心里一直都非常的难受。我真想贝贝啊!
记的贝贝刚到我家的时候,还是那么的小那么的可爱,其实贝贝从来没咬过人,可是有一天贝贝却把一个女的给咬了,妈妈只好带着那个女的去白笈沟去打狂犬育苗。
我和贝贝的感情就像鸟儿离不开天空,鱼儿离不开大海,蚯蚓离不开泥土,汽车离不开汽油…
我一向讨厌母狗。不知怎样受了点惊恐,听吧,它由院前汪汪到院后,没完没了,而且没有什么理由。讨厌!有时候它不这样乱叫,而是细声细气的,有什么心事似的,老是气鼓鼓的,扯长了声,想要报复一样,使人心中立刻结起小疙瘩来。
它永远不反抗公狗。可是,有时候却去欺侮别的小动物,更可恶的是当它遇到另一只母狗的时候,它会下毒手,去拼命地打架,还会去狠狠地咬一口。
吃饭时,有人从它旁边走过,它就会汪汪的叫,差不多是怕有人跟它抢食,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帮它保护食物。就是聋子也会被他吵得厌烦。
可是,我现在改变了态度,自从我看见它生了一群可爱的小狗崽后。
无论是在院内还是院外,它总是昂首挺胸,表示它在像战士一样护着小狗们。一个人走过,或是什么东西响了一声,它会立刻警戒起来,看看前,看看后,然后示意着让小小狗们都围到它身边来。
当它发现了一点可吃的东西,它就会小声地叫几下,咬一咬那个东西,马上便用嘴把那个东西咬到小小狗们的旁边,让它们吃。它自己就会守在门口,假若有别的大狗来抢食物,它一定会赶走。
它负责、辛苦、勇敢,因为它有一群小小狗,它爱它们。它伟大,因为它是狗的母亲。一个母亲必定是一个英雄。
我不再讨厌母狗了。
棕色的毛发中镶嵌着一双宝石般的眼睛,湿乎乎的鼻子好像刚刚沾过水似的,一张一合的小嘴好像在乞讨食物,四只小腿别看短但是跑起来却健步如飞,毛茸茸的小尾巴一摇一摆,可爱吧?但是我 却一点也不喜欢它,为什么呢?
你看:它从门口到家里都“汪汪”地叫个不停,烦死一个人;我写作业时,它跑来捣蛋,跳到我的腿上,跳到桌子上,跑来跑去,有时候它还在我的作业本上跳来跳去,把作业本咬得粉碎;有一次, 还把妈妈的充电器咬断了!
它永远也不会到远处,总是在我身边,左跳右跳,把我弄得眼花缭乱,我讨厌死它了,整天在家里胡作非为,真是的,还不如不养这只狗了。
可是,我现在却改变了主意。为什么呢?因为……
它要生孩子了,当它把孩子生下时,它把自己当作仆人,把孩子当做主人,一直小心侍候着。每当有客人经过它的身旁时,它就立刻把那双原本慈爱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警惕地四处看,生怕有人 伤到它的孩子。
有一次,我模拟考试考砸了。妈妈“霹雳啪嚓”地把我好一顿揍。我躲在房间里嚎啕大哭,小狗默默地跑到我的身旁,眼里仿佛含着泪似的。我抱起它,抚摸着它那棕色的毛,心中暗下决心:以后 一定要认真学习!
我以前想着抛弃它,可它却对我如此之好。作为母亲,它负责、慈爱、尽职、辛苦;作为家里的成员,它听话、善解人意。
我不敢再讨厌小狗了!
姥姥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狼狗,它既淘气,又机灵,还是一个贪吃鬼呢!
这只小狗有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两只耳朵直直地竖在上面,好象在收集大自然发来的信息呢!
它非常可爱。当我们去姥姥家作客时,刚走到门前,它就像风一样跑了过来,就连老鹰抓小鸡的速度也没这么快;当我拉要走的时候,它会恋恋不舍地向我们摇尾巴,目送我们离开,一直到看不见我们 的时候才回家。如果无聊了,它就在原地咬自己的尾巴,可总也咬不到,于是它就在原地一直绕圈圈,最后总是一脸沮丧地放弃了,好象在想:“我为什么咬不到自己的尾巴呢?”惹的我哈哈大笑。
这只小狗还很机灵。当陌生人来的时候,它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立在原地,瞪着陌生人。如果换成我们的话,刚到门外,它已经在门前恭恭敬敬地等候了。
它还很淘气。有一回,馍太硬了,它不想吃,又恐怕姥姥生气,就把馍叨到花坛上,用鼻子拱呀拱,拱出了一个小坑,然后把馍叨到坑里,用土埋着。
别看狗狗有这么多的优点,可它还是个臭名远扬的贪吃大王呢!一见我们拿着什么好东西,它就把尾巴摇得像朵墨菊,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与它一起分享。
小狗啊小狗,你一定会长成最优秀的狗!
我见过各种狗,有的可爱,有的温和,还有的凶猛。
池易烨家楼下有一家宠物店,里面有许多可爱的小狗,我这个暑假常常去看它们。我最喜欢那只泰迪狗,它有一对小巧机灵的耳朵,一双灵活透亮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张小嘴,别提有多可爱了!我把脸轻轻贴在玻璃上,装出一副可爱的样子,没想到它居然做出了跟我一样的动作,伸出小爪子在玻璃上抓,好像要出来似的,我真想把它带回家!
“童童,家里没酒了,你下楼买!”妈妈严肃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买。在回来的路上,我发现一只大狗跟在我后面,我一下子又来劲了,把刚买的食物(萨啦咪鸡翅)分给了它一点,狗高兴地吃了起来,我摸了摸它的头,它显得跟我更亲热了。我真是太喜欢狗了,原来狗没那么可怕。
在马路边我又遇到了一只狗,我太大意了,我想跟它拉近关系,也摸了摸它,可它却跳起来狂叫,我想安慰它,学着它叫了几声,可它却更狂躁了,想追我咬我,我吓得躲了起来,终于甩开了它。
啊,原来并不是所有的狗都那么温和、可爱,也有狗是凶狠的。
狗,是一种十分平常的动物,如:土狗.狼狗.牧羊犬等。当然啦,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我爸曾养过许多狗,我只记得两只狗的名字:花豹、狼青。
花豹的样子我记不清了,狼青根本没见过,但印象不深。花豹是一只土狗,但它的体力和嗅觉是平常家养的狗所做不到的,爸爸说,它在青州没了七天,最终还是靠它的嗅觉找回来了……
我总是在狗进食、饮水时仔细观察。当然啦,我也得到了收获。记录如下:
狗在喝水时,有很多人说它是在舔,但事实是:狗用舌头把水打起,再用嘴含住。一开始,我不敢确认这一事实但我在看电视时清清楚楚的看见,而且现在也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的发现居然是事实,我当时大吃一惊。
狗在进食的时候,不要去碰它,因为它会认为你要抢它的食物。尽管它不咬主人,但它也会朝主人呲牙。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如果你家养了只狗,你们一定要记住:一定要要严加训练它,也要善待它。因为: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我家曾经养过许多小动物,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邻居家现在养的小白狗。
小白狗很可爱,全身都是雪白的,只有塌塌的小鼻子和尾巴尖是黑色的,因此它就得名小白。小白长着一对发亮的眼睛,两只小小的耳朵,总是耷拉着,热的时候还喜欢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它胖胖的,小尾巴向上卷曲着,像个白色的小雪球,非常引人注目。
小白不仅长得很可爱,玩的时候更可爱了。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它最喜欢捉蝴蝶了,小白看见野花上的蓝蝴蝶,便蹑手蹑脚地靠近蝴蝶,它摆好“架势”,抬起一个手掌,趁蝴蝶不注意时,快速地扑打下去,只怪它眼睛不好,偏了,让蝴蝶给跑了。这时候,小白会很失望,不过它一见到我,就会高兴得连连摇尾巴,开心地躺在地上,肚皮朝上,跟我撒起娇来。每当我给它喂火腿肠时,它总会兴致勃勃地跑来,我一抬手,小白就会跳起来抢,可它总是抢不到,就扫兴地走了,我真是难过,小白咋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呢!看着它那可怜相,我也不忍心,就把火腿肠给了它,它吃完了好像还觉得不够,望着我,好像在说:“真好吃,我还没吃饱呢,再给我一点吧!”我一想起小白那副贪吃相,就不由自主地笑了。
小白的警惕心可高了,它平时睡觉只要有一点声音就会惊醒。它的辩别能力也很强,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每次小区的大人小孩们走过,小白都会摇着尾巴表示友好,可一旦有陌生人时,它就会“汪汪”大叫,提醒大家要小心。
小白真是我们小区的好“保安”哪!我真喜欢小白。
建始县民族小学五(3)班 向怡然
狗是一种灵活的动物,它非常惹人喜爱。不过有些人还不太熟悉它,就让我来介绍介绍狗吧!
狗的长相大不相同,这主要原于种类不同。贵宾犬个头小,两只柔软的耳朵比自己的脸还要长呢!而腊肠狗则不同,它只长长不长高,扁长扁长的耳朵上似乎没有一点毛。
狗的性格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温顺的,一类是凶猛的。温顺的狗当然要数可爱的宠物狗了。它爱在没事的时候,绕着主人转圈圈,随时听从主人给它下命令。凶猛的大狗可厉害了,如果你不小心惹到了它,它就会对你厉声叫嚣,除非你没惹到它,不然可要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了!它追人的速度,那可是一级棒!
狗对主人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如果自己的主人有事出去了,不在家,它就像门卫一样,保卫着家,如果有陌生人来了,它会对着陌生人狂吠,直到陌生人离开它才放心。不仅是主人不在家,主人在家时,来了陌生人它也会大声叫。狗不像猫,只要有人给猫吃的,供它住,它便忘记原主,另归他宿。而狗不会这样,它不会忘记主人,而且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狗吃东西不像人那样有一定的规律,只要它们饿了,随时都可以向主人要东西吃。一般情况下,主人都会给狗能吃的东西。有时候,它们从主人手里吃到东西后,会“汪汪”地叫两声,可能是因为主人给它喂了食物很开心吧。
狗尾巴的动作也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语言”。虽然不同种类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也不同,但是尾巴的语言大致意思是相同的。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摆动,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意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我非常喜欢狗,它是那么惹人喜爱。我相信,你们也一定很喜欢狗吧?狗永远都是我的好伙伴,也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它,让它不受伤害。
湖北恩施建始县民族小学五年级:向怡然....我从这里起飞
这些天来,每当全家人聚在一起,看到那风烛残年的狗时,总不免有几份感慨。哥哥抚摸着它的头,叹着气说:“多少年来,一直为家里看房护院,真可谓忠诚之至啊!”说完,扔给他一根骨头。可是,它毕竟老了,咬不动了,只是用舌头舔舔。
若是前些年,它准会一跃而上,用前肢夹住骨头,将它咬碎,吃得一干二净,然后仰望着主人,希望再次得到施舍。可是现在它毕竟老了,再也要不动了,只能用眼睛默默看着,用已经失灵的鼻子嗅着,却吃不到嘴里。总不免有些惋惜。
抚摸着他的皮毛,大家回忆着它的颜色。
“是黑色的。”妈妈努力回想着说。
“嗯,不错,是黑色的。”爸爸加以肯定。
于是,它原来的皮毛颜色算是黑的了。可是现在皮毛变黄了,粗而杂乱,失去了以往的色泽。我我慢慢的抬起它的头,轻轻地抚着它头上那些稀疏的毛。他好像对主任的可怜不知理会,只是眨着双眼,发出暗淡的光,然后将头深深地埋入胸膛,仿佛有种特有的忧伤。妈妈说:“那时候,它非常强壮,很厉害的,无论大人小孩都畏惧他。那些日子,家里人都在工作,也没有闲人看家,可从没丢过东西,多亏了他啊!”妈妈脸上浮现出惋惜的神情,“现在它老了,我们应该好好照顾它。”自此,我们不像往常那样直接丢给它,而是认真地端到他面前。可是它总是用舌头舔几下,就将头转到了另一边。
看着它那萎靡不振的样子和一天天突起的腰骨,全家人都为他不免为它感到焦虑和担心。看他是活不了多久了。妈妈主张把它已经锁了多年的链子打开,让他自由地走一走。锁链打开了,可它已经习惯铁链生活了。忽然,它晃着瘦骨嶙峋的身躯在房前屋后巡视,就像一个战士守卫边疆一样。
最后,它来到大门口——它多年守卫的地方,卧在那里,头枕在前肢上,眯起双眼,像是在微睡,又像是在沉思。来往的人很多,它却愣在那里,呆呆地望着那些人,有时只是摇一摇它那根粗黄的尾巴,似乎向人们作最后的告别。
当夕阳洒尽最后一束光芒的时候,它也随着去了——卷缩在大门口。
有一颗土豆深深地埋在泥土里,它动不了,也看不见,只听见泥土外传来一阵阵的嬉戏声,那是一条狗与它主人的欢乐时光。土豆是多么羡慕那条狗呀!在他的心里,狗,活泼、可爱又自由,不像自己又小又丑,被埋在泥土里,动也动不了。他是多么可怜啊,如果能够移动,哪怕一小步,它都觉得是件幸福的事。
有一天晚上,土豆遇见了一位神仙婆婆,土豆问神仙婆婆:“神仙婆婆,我想实现一个愿望,你能帮助我吗?”神仙婆婆和蔼地回答:“你有什么愿望呢?我可以帮助你,”土豆一脸期盼:“您可以把我变成一条狗吗?”
神仙婆婆笑了笑说:“当然可以,不过你只有六天时间里是一条狗,六天过了,又只能是个土豆,除非在第六天与主人交换身份,这样主人会变成土豆,而你将永远变成狗,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你愿意吗?”先享受着六天的快乐时光吧,于是,土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第二天早上,土豆果然变成了狗,扁圆的脑袋的下面有一对水汪汪地的眼睛,左右两侧各长着一只大大的耳朵,毛茸茸的身体,短短的尾巴,可爱极了。土豆开心地东奔西跑,快乐无比。
可爱的土豆吸引了不少的围观群众,其中一位女孩子收养了它,并取名“豆豆”。土豆,哦,不对,“豆豆”与主人很快的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小主人会因为:“豆豆”的悲伤而悲伤,也会因为“豆豆”的快乐而快乐。每一顿饭都不会亏待它。“豆豆”从来没有这般幸福过,小主人连睡觉前也不忘与“豆豆”道声晚安。
终于,到了第六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耀着大地的时候,“豆豆”再也开心起来了,它耷拉着脑袋,蜷缩在角落里,低垂的眼神显得那么无助。他知道自己必须与主人交换身份才能永远成为狗,但主人待它如此关怀备至,对它是那么的温柔体贴,“豆豆”怎么忍心伤害主人呢。但是它自己又想永远地成为狗,“豆豆”心事重重,矛盾极了。小主人见它这般愁眉不展,就抱起它靠在自己的怀抱里,抚摸着它的脑袋,“豆豆”眼里噙满了泪水,他多么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永远不再流逝。
突然,“豆豆”明白:为了自己,让这么好的主人变成土豆,我太自私了。也许还有更多的狗狗们需要得到主人的呵护。于是,“豆豆”挣脱了主人的怀抱,疾跑出门。“豆豆”主人追了出去,“豆豆”躲到草丛里,当小主人扒开草丛时,“豆豆”不见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颗又小又丑的土豆……
上个星期六,我和朋友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狗口”夺回了羽毛球拍。
那天,灼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大地成了一个巨大的烤炉,而弱小的`人们无可奈何的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我和她各背一只羽毛球拍,兵分两路向城市广场边的小花园进发。过了十几分钟,我俩几乎同时到达那儿。我们拿起球拍开始了打羽毛球,我先发制人,一个大力扣杀,她还没回过神来,球就落地了。他立刻开始反击,一个后点高球,我连忙向后疾退三步,身体几乎平着把球打了回去。她不甘心,跳起来猛地一扣,这次我可来不及救了……
没打一会儿,我们就累得气喘吁吁了。她灵机一动说;“咱们把拍子放这儿,去广场休息会儿吧!”我欣然同意了,可把拍子放哪儿呢?我们俩心里都冒出了这个问题。于是,我们四处溜达,找合适的地方。我们逛到了一户人家的院子旁,我眼睛一亮,说:“就放这铁栅栏里吧!”她也很同意,于是我们就把拍子塞进了里面。天公不作美,正好来了一阵风,把我们的气味传进了屋里。屋里突然蹿出一只棕白相间的狼狗,嘴里“汪汪”地狂叫着,我们俩被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球拍撒腿就跑。跑了一段,我们俩停下来商量对策。首先,我们想直接去拿,反正狗翻不过栅栏。可我们刚走到院子旁边,狗又开始咆哮了,还把头伸了出来,用眼睛狠狠地瞪着我们。我们又被唬住了,但此时又发现了一个惊喜,狗拱来拱去,竟帮我们把拍子拱了出来。随后,我们制定了“声东击西”战术,可谁也不愿当那去拿拍子的人呀!最后我们以猜拳的方法解决了。我去拿,她装狗叫,吸引那狗的注意力。
行动开始,她大声地“汪汪”叫起来,那狗也叫起来和她呼应。我乘机蹑手蹑脚地朝院子走去,到了栅栏旁,我悄悄地拿起拍子,没想到狗发现了我,风一般冲了出来。我拿起拍子就跑,与她会合。拍子被拿回来了,我们高兴地来了一次击掌。这次经历中,我们俩各有对错。它告诉我们:提出错误意见的人,往往也是帮助大家走出困境的'人。大家可不能因别人一出错,就责骂、讥讽他哦!
这动物不是什么名贵品种,长得也不算出众,平凡的血统加上平凡的长相,使它有了更平凡的名字——狗。
不是我不想为它取个响亮的名字,而是我觉得,叫它“狗”反倒更新颖,自古以来都是物以稀为贵,恐怕没有几个人和我一样将自己的宠物取这个名字吧。
狗是属于那种“浓缩”版的,最值得我引以为豪的是狗身上那深棕而微卷的长毛,特别是在雨后,狗身上的毛就像方便面一样,一沾水就越发卷了,而且井井有条的从脊背中央分成两份整齐的向下垂挂。可我的老妈却不同于我,她觉得这样的“毛型”酷似毛虫,突然之间从什么地方钻出会让人满脸疙瘩。我倒觉得这样不错,有些时髦的人还去理发店把狗的“头发”整成“沧面”呢。
我想狗若是个人,也绝不是个君子,因为孔子说过:“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而狗却偏偏与其背道而驰,每当老爸端着一大碗拌好的鱼汤饭,站在门口吹一声口哨,狗就会以第一宇宙速度出现在他的跟前,昂起头使劲地望着碗,那条长满粗毛的尾巴也跟着如同螺旋桨的摇摆,连屁股也不休息,惯性地晃来晃去。等到那大碗饭倒入它的食盘后,就一头扎进饭中,先寻觅些骨头鱼刺一类的东西,而后将剩下的米饭席卷一空,最后用它那因吃饭而练就的如收割机般的舌头,将食盘添得可以照出人影来。而对于居所,狗可以说是极为满足了:夏天躺在那间用竹条精心搭建的狗屋里——比空调还凉快。想想那条老家的狗会有这样惬意的寓所吗?
对于狗,猫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痛恨感。一旦那只猫不幸被狗撞见,就好比遭遇“九一一”,除非身边有棵树,否则猫就将接受狗为它演唱的歌剧以及狗的“爱抚”了。
我在前面说过,狗的身材不高大,自然也不威猛,但它喜欢和那些比它大一号的狗“同流合污”。不是一帮狗去田野撒野,就是千里迢迢跑到邻村去找母狗。对于它这般“堕落”行为,我是视而不见的,然而我的父母责坚持“犬不教,主之过”的原则,逼迫我用冰冷的铁链拴住它,还得向它喷水洗去它的污垢。每当我看见狗那副“受刑”时的“痛苦”样,不免动点恻隐之心。不过狗是个天生顽劣的胚子,好了伤疤忘了痛,仍旧进行着自己的“事业”,弄得老爸老妈只好“望狗兴叹”了。
噢,不说了,狗又从外面回来了,自然也带了一身泥,我得先帮它清洗一下,免得再受“酷刑”了。
如果用四个字形容我们和表妹家的狗——可乐的生活,那就是“悲喜交加”,为什么这么说呢?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外面有工人在高空作业,家里也逃脱不了可乐在地上“作业”—随地大小便。只要可乐趁人不注意,就在地上“作业”起来了。由于可乐很有公平的心理并具有奉献精神,它不惜把身体里的大量水分用来加强大便的水分,均匀地分配给每块它喜欢的磁砖,为了使这些大便在拖把的清剿之后能够“永生不灭”,它甚至把它们沾满了整个脚掌,从这屋窜到那屋,从而达到让大便随处不在的目的。见此情景,生为一代好汉的我和巾帼英雄表妹岂能坐视不管?在一家人的帮助下,治狗计划开始在我们的努力下实施起来。我们首先使用治狗计划之第一计—打。一个晚上,可乐再一次随地大小便,终没逃过我们的“火眼精睛”,这回有好戏看了!只见早有准备的外公使出传说中的武器一打狗棒!他一边用力连打了可乐几下,一边河东狮吼:叫你乱解!叫你乱解!把可乐打得汪汪直叫,不顾一切地狂奔而去。
不过,随地大小便的意识似乎在可乐的脑中根深蒂固,治狗计划第一计不但没让可乐的“工作”意识减弱,反而让它加班加点,它的业绩可是越做越大。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马上又开始实施治狗计划之第二计—博取同情。我们假装做出非常夸张的辛苦动作来收拾可乐的“工作”成果,累得腰酸背痛,走路踉踉跄跄…….以期获得可乐的同情,不再辛勤“工作”,可是这个计策对可乐的冰冷心肠毫无用处。无奈之下我们只好使用第三计—奖励。如果可乐没在地上随意“工作”,而是在厕所解决,我们就给它可口的吃食作为奖励。
哪知可乐不但不继续表现,反而认为努力“工作”对得到奖励更有用。我们又一次尝到了失败的结果。既然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强制实施。我们把可乐抱进厕所,并关上房门。但它却不肯轻易就范,饶有兴致地对厕所进行起研究来,只见它都东嗅嗅,西闻闻,对便坑起了浓厚的兴趣,甚至还想在里边喝水,要不是我们及时阻止,恐怕它早成了没人要的臭狗了。
……
终于,我们不得不使出最后的绝招—亲自示范。当我们“水火不容”时,我们总会将可乐带进厕所,一边自己解决,一边让它在旁边学习。我们要让它知道,厕所的下水道才是大便“安居乐业”的地方。经过我们n次的不懈努力,顽固不化的可乐终于能自觉地到厕所完成它的“工作”了,看到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高兴得大声欢呼,比考试得了一百分还兴奋,这成果真的是来之不易啊!
对于沈石溪这个名字,我早已经非常熟识了。可沈石溪的作品我还是第一次拜读的,沈石溪的原创绘本非常的精彩,这次我们阅读的绘本是《小火鸡与狗妈妈》。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虽然小火鸡不是自己肚子里面出来的,可狗妈妈体内的母爱同样展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和宝宝读着这本故事,可以让宝宝也知道自己的妈妈是多么爱他的,爱他的心还远远超过了狗妈妈对待小火鸡。
小火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要不是有了狗妈妈的保护,我想小火鸡也不可能成长起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是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在这里我又可以和宝宝说一下人生的定律,人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有生就有死,人有年轻的时候也有老去的时候,这是大自然不变的定律。我们能做的就是好好珍惜现在的人生,把握好现在的机会。我告诉宝宝,以后他的妈妈也会像狗妈妈一样变老的。当妈妈以后老的时候就需要宝宝的保护,因为那时候宝宝已经长大了,有这个能力保护妈妈了。宝宝听到我这样说,说以后一定会保护好妈妈的。听到宝宝这样的话真是开心的,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的样子。
由于狗妈妈出现了意外,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我告诉宝宝,在遇上什么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像小火鸡一样沉着应对,只有这样才能想到应付的方法。
这是一个非常美的故事,从小动物身上让我们看到了非常人性的一面。小时候是狗妈妈在照顾小火鸡,现在小火鸡长大了也懂得报答狗妈妈了。我们做人也应该是一样的,以前别人有恩于我们,我们一定要铭记心里。
在这个元旦,我被只卑微的生灵感动了。
那是养了2年的黑狗,在6个月时被我送到了外婆家。
现在已经2岁多了,生了两胎孩子,都是5只。两胎中,除了第二胎的只乳白色的小狗,其它不是扔掉就是送人,而狗妈妈却无动于衷。我曾以为身为母亲不在意自己的孩子,可是今天看见的幕却让我知道,我错了。
刚几个月的小狗很可爱。圆圆的小脑袋,对三角形的耳朵呈浅黄色,吹口气就会动动。水晶般的眼睛,湿湿的。亮亮的,眼膜还未褪去,在陽光下好像有些幽兰,又有些深紫,深邃神秘。可是那么大的双眼,睁开望着我时,又无辜地惹人怜爱。小狗毛很长,很细,有些卷曲,好柔软好柔软!细细密密覆盖了全身。
我逗弄着小狗,外婆告诉我,它还不会吃肉呢,可已经断了奶。我很好奇,那它平时是怎么进食的?
不知不觉,到了午餐时间。我在饭桌上吃这吃那,狗妈妈带着小狗在桌下,脚边玩耍。我夹了块骨头,上面带着些肉,扔到狗们身旁。接着,我饶有兴趣地俯下身,想看看它们母子有什么反应。
狗妈妈首先叼起了那块香喷的诱人骨头,可是小狗急了。起身,将骨头从妈妈口中拱出,可是看着到手的美味,却不知从何下口,焦急地像锅里的蚂蚁团团转。这时,安静等在边的妈妈温柔地“抢”过那让小狗手足无措的好东西,送进口中。我有些鄙夷地看着她,竟然和自己的孩子抢食物,这个妈妈当得这“好”。
可是接下来--------
狗妈妈嘴边胡须动动,从没见过她如此细致缓慢的嚼过,好像不是啃剩下的骨头,而是只刚出炉的烤全羊羊腿。孩子急切地期盼地盯着自己妈妈,粉嫩温热的小舌不断舔着前爪。
狗妈妈纵欲有了下步动作,她口张,所有事物都从胃里倒出来,没有那种呕吐的恶心,反而细碎的美观。小狗欢叫声,在母亲身边打了个滚,才开始享受这易食的大餐。狗妈妈默默地陪着小狗,慈爱地模样,像极了天下所有人类的母亲。
我默然了,是的,自古至今,极少极少有例外。母亲总是伟大的,无论是我们辉煌还是落魄,在母亲眼里,都是她的孩子,永远。
即便是条狗,个如此卑微的生灵,所具有的这份情感,也是样感天动地。
去年,爸爸从外地带回了一只小狼狗,我十分喜欢它。因为它的鼻子有点灰,所以我就叫它灰灰。
灰灰的眼睛十分可爱,在漆黑的夜晚中,它的眼睛总能发光,刚开始时,我还好几次以为那是豹子呢;灰灰的牙齿十分锋利,骨头一旦被它咬住,就会立即裂开;灰灰四肢十分健壮,跑起来时,真像一只美洲豹子;灰灰最大的特点就是鼻子特别的灵,它的鼻子能够闻到二十米之内的各种气味。
灰灰是一只非常聪明的小狗,有一次,我带着它出去散步。突然,从远处滚来了一个足球。原来是在远处踢球的小孩们不小心把球踢到了外面来,又正巧遇到下坡,于是,球就一直滚到了我们这边。当时我十分担心灰灰会将它咬破,没想到灰灰居然没有将它咬破,非但如此,它还用头部的骨头将它顶了回去。但因为它不是牛,所以只能顶出一小段的距离。不过,我被灰灰的举动所震惊了,通常要是小狗遇到了像球这一类的东西,都会将它咬得粉身碎骨。可是今天灰灰却没有这么做,这就更加说明了狼狗与普通狗是有区别的。
灰灰不仅聪明,而且它还是一个除强济弱的小卫士。记得有一次,我们邻居的小狗和一只陌生的大狗发生了冲突,小狗被大狗咬得直汪汪叫。这时,灰灰就冲了过去,准备拯救小狗。首先,它朝着那只大狗狠狠吠了几声,大狗似乎能认出它是狼狗,向后退了一步,但是,比灰灰大的身子使它十分的自负。于是,它便向灰灰冲了过去,和灰灰展开了决战。灰灰十分聪明,它趁大狗不注意,狠狠地咬住了大狗的脖子,大狗生气了,将它甩了出去,又把它按在了地上。这时,在一旁观看战斗的我立刻拿起了一跟木棍,朝着地上打了几下,大狗终于被我吓跑了。
我赶紧过去看看灰灰,它没受伤,只是身体脏兮兮的。我将它小心翼翼地抱了起来,轻轻地抚摸了几下。我把它抱到了水龙头下面,给它洗了个澡。顿时,脏兮兮的身子立即变干净了。
我和灰灰就像是好朋友一样,我每天读书回来时,它总是第一个出来接我,朝着我欢快地叫着,有时还乱蹦乱跳的,好像在说:“小主人回来啦,小主人回来啦......”我在写作业时,它就在一旁认真得看着我。每到周末,我和灰灰就到山坡上跑步、到池塘边赶鸭子、到厨房里捉老鼠。有多少数不尽的愉快啊!我和灰灰每天都在一起,从来没分开,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它的吃相很狼吞虎咽。每当我放学的回家的时候,我就给它的饭碗里放一些骨头和饲料。这时,它会在笼子里坐卧不安。我一打开笼子,它就如箭一般朝碗飞去,生怕自己吃不到。在一旁围观的人不会告诫它吃慢点,而是会说:‘吃吧!尽情的吃吧!’
它睡觉的时候很搞笑。它低着头,四脚朝天,在那里低吟着。有时做梦,梦见自己被人追杀,在笼子里狂奔,让看的人发出会心的微笑。
这就是我的爱狗,它仔细、勇敢、搞笑,我能有这样一只温顺的狗,而感到自豪!
这大狗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我便给它取名为laikilaki的毛发很美丽。它背上的毛是黑白相间的,用手轻轻抚摸,你会感到很舒服。眉毛是白色的,像‘白眉大侠’,它的眼睛炯炯有神,忽闪忽闪的。
它很勇敢。每当我牵它出去玩时。总是会遇到隔壁家那一只暴躁的母猫,它总会第一个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使我安全感倍增,一会儿,laiki与它一争高下,猫似乎看出laiki的门路,疾步向后退,laiki紧追不舍,猫纵身一跃跳到laiki身后,一抓,laiki也不是吃素的,脚一蹬把猫踢得哭爹喊娘,踉踉跄跄的跑走了,猫走后,laiki会大叫一声好像在说;“我胜利啦!’
laiki也能看守门户。虽然它是一只宠物狗,但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确实如此:凡是有人来敲门或来我家玩它就会狂吠不止,任凭谁让它停止,它依然狂吠不止。哎!它还真顽固呀!
奶奶家对门的邻居有一只叫“皮蛋”的狗,它有一身黑白夹杂的毛,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可爱极了。
“皮蛋”有一个特别的爱好——看电视。有一次,我正在看动画片《三国演义》中的火烧赤壁片段,突然听到了一阵汪汪的叫声,原来是“皮蛋”过来了!不知它是骂了奸诈多疑的曹操一顿,还是夸了老当益壮的黄盖一通。
“皮蛋”很爱跑,没事的时候老爱在村子里瞎跑。它一会跑到东边的太太家,一会又跑到西边的叔公家,村子里常常能看见它奔跑的身影。
“皮蛋”还很聪明,不管我做什么手势,它都能做出相应的动作。有一次,我把手往右指,它立刻往右看。我又向左做一个标准的助跑的姿势,它立刻往左跑。“嗯,很好!”我说。它立刻摇着尾巴得意地汪汪叫起来。
这就是我们村的狗——“皮蛋”。
我妈妈的同学有一只狗。它是阿拉斯加犬,体型非常大,站起来的话就差不多比我高,重量比关羽的大刀还重。它才一岁呢,真惊人!
它有两个尖尖的小耳朵,像两座小山,我摸一下它的耳朵就收一下;它还有一张血盆大口,锋利的牙,两个亮晶晶的小眼睛;它有一身的毛,而且这些毛黑白相间,大部分是黑色的;他有四只灵活的脚,其中两只是“手”;它有一个大大的身子,像一个大香肠;它有一条尾巴,虽然有点乱,但是像一束喷泉表演。
我来讲个故事吧。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学游泳,游完泳后,妈妈告诉我她的同学带着狗狗去一个地方吃饭。我听到后,兴高采烈地跳起来!因为我是第二次找它玩了。我和妈妈先走到一个“丁”字形的马路,等了几分钟,我有些不耐烦了。过了一会儿,妈妈的同学终于到了。我看到狗狗一路一声不吭。吃饭的时候,我和狗狗、还有一个小朋友玩得挺开心的,吃得也很开心。我还喂了狗狗一点儿吃的。
这只狗真可爱!真好玩!
我家很普通,养了两只狗。一直是比较老的老黑,另一只是老黑的儿子虎。
我和爸爸一样,特别喜欢狗。我总是幻想着:等有一天我长大了,一定要当一名兽医,开一家宠物收养所,让那些无家可归的小动物们有一个家。
我家养过很多的狗,我特别喜欢它们,但是它们都离我远去。它们要么是病死,要么就是玩失踪。
我家以前养过一只很普通的土狗,我对它特别好,从来不打它,有时它犯了错,家人要打它,我就是护着它。就这样我和它的关系在我们家是最好的。但有一天,我放学回家了。看不到它来家门口来接我,心里有些不安。走到屋里,爸爸告诉我,他不见了,我悲痛欲绝。我躲在房里偷偷的抹泪。
初三状物作文 :狗
狗的品种繁多。有“牧羊犬”、“狼狗”、“贵宾”、“博美”等等。这不,我家养了一只“牧羊犬”。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我和狗之间发生的事。
它名叫“莎曼”,今年两岁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炯炯有神;毛发也是黝黑发亮;脚上还穿了“四只白靴子”------总之就是一只“美狗”。
从生到熟
五月份的一个星期六,我兴冲冲的来的'姑姑家,终于看到了这只“梦中见到”的狗。
我张开双臂,一个箭步冲上去,想抱住它,结果却摔了一个“狗啃泥”。大家看到挖着狼狈相,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而我那股尴尬劲也不用说了。我连忙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忙去向它的主人----小易阿姨请教。
小易阿姨给我出了几个金点子:喂食、带出去玩、打它或者是说好话。我选择了第一种:喂食。
根据小易阿姨的提示,我选择了冰箱里的“千层变”。
我拿出这支冰棍,小心翼翼地向“莎曼”走去,像个小偷;他也一点一点、一步一步的往后退。退的墙角,我对它说:“‘莎曼’,来,尝一尝姐姐的冰棍,这可是你最爱吃的甜食哟!”它的头不停的摇摆,以为我会在冰棍里放毒;接着,有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我,那眼神就像是罗丹在打量自己的作品。看到这一情形,我暗暗对自己说:“我有爱心,我有爱心。”经过了n多次的爱心考验后,它终于与我达成了共识。
写到这里,我就想起了作家冯骥才的一句话:“信赖,往往产生美好的境界!”
初二状物作文:狗
饭后,我独自在一条小街上散步。
我偶然遇见了一只小狗,一只毛茸茸的可爱的哈巴狗。我有一种想冲过去抱住它的冲动。只见它缓缓向我走来,脚步很轻,显得很优雅,它向我走近了。我和它逗玩了好一会儿,在逗玩的时候,我发觉我爱上了这只小狗,它似乎也渐渐喜欢上我了。我很高兴,我遐想,如果它是一只流浪狗,我一定要收养它。于是,我和这个小家伙一起逗玩散步,渐渐地,我们不再是陌生人了,而是一对好朋友。
每天饭后,我都会跑出来,和它一起玩耍,这似乎已经成为了我的一个平常的举动,也像每天睡觉一样必不可少了。我会带它一起去吃东西,一起拍照,一起赛跑。它运动很好,往往是它跑得比我快,不过我比较聪明,有时我会耍一些花招,气得气喘吁吁的它直转圈。
但天有不测风云,事实往往不如人愿。在我向父母提出要让它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的时候,遭到父母的极力反对。于是,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它,本来已经答应它要和它在一起生活。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我因为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它,而悲伤地躲在家中哭泣。我想,既然不能和它在一起生活,倒不如让这一切早点结束,放开它吧。也许明天,就会有一个人主动去接纳它,而且会比我更好。只有我走了,它才会放下我,重新去找新的主人。
于是,我避开了它。时间就悄悄地从我和它之间的那道小小的缝隙冲过。之后,时间的流水越来越多,水的能量越发增强,把我和它之间那条小小的缝隙变成了一个无限大的海洋。
在海的南北两面,各自浮着两片脆弱无力的木屑,在两片木屑之间,只有一条以纳米作为直径的单位的细线。好象只要水的能量稍微再大一点点,它就有可能被冲成一点一点的小丝线。
这使我第一次感到时间的可怕,我害怕时间会像一个恶魔一样把这唯一的一根线给毁掉,我真希望时间是一个瞎子,是一个聋子,是一个植物人,更希望它能永远地休克。我好怕,我从没有这么害怕过,我好怕它会遇到危险,我好怕哪一天会有人冲过来告诉我它被屠狗贩子捉去。我好怕,好怕,我只能无力地抱着枕头,担心它,担心我和它的未来。我该怎么办?时间已经越来越强大了,而我们之间的那一根线却越来越弱不经风,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保留这一根线。我双手紧紧抓住枕头,似乎连棉花都要被我给揪出来,我好痛,我埋怨我自己,我对不起它,
隔天早上,我望着第一缕光线落到了枕头上,我似乎明白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黑夜之后的早上,我明白了,我应该去找它,一定要这样做。
当我找到它时,它身边并没有新的主人在疼它爱它,而是看见它跟着一大群流浪狗在一起,一起穿街走巷,一起闯天下。我迷茫了。我不知道我是该冲上去一把抱住它还是应该让它和它的朋友在一起(它似乎和它的朋友过得很好)。我问它过得怎样,它的动作和声音似乎告诉我它过得还不错。我不知道是哪种不错,是比好再低一级,还是比以前的坏再好一点。我问它想去哪,可我突然发觉我不太懂得它的意思了,我再次感到时间的可怕。我好像是一个半聋半傻的.人,理解不了它的意思。我们之前那种心灵相通到哪里去了,我们的默契到哪里去了,我们的快乐到哪里去了,我们那些欢乐的日子到哪里去了,我们那些过都过不腻的时光到那里去了?现在的我和它,就像两只信号不好的手机,不管对方喊多大声都听不见,并且随时都有可能会断掉。
我好无奈,我有一种身体麻痹了的感觉,我无助地望着它。它似乎也有着和我一样的无奈,但我不能太确定,因为我,已经不是昔日的那个我,它,是否还会是往日的那个它呢。
时间依然不断地强大,而我们呢?
我不再逃避了,相反地,我会有一种见不到它就会忐忑不安的冲动。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悄悄看它一眼,得知它还平安无恙,就够了。有时,我也会主动地跟它说话,而它也会有所行动。只是,我们,不再像以前那么明白对方的心思了。
现实的无奈再加上语言上的障碍,令我们很难回到过去。彼此,只能以眼神传递,仅此而已。
饭后,我再次独自行走在一条小路上。只是,这一次,多了些无奈。
阳春三月,春回大地。
矮墙边,一株不起眼的幼苗,正在努力地向上攀爬,它的纤纤细手紧紧握住墙上凸起的小树枝,在风中摇曳……
这是一株苦瓜幼苗,前几个月刚种下的。现在它在春雷声中惊醒,长出青翠的叶片。外公在它旁边支起一个木架。它仿佛明白了什么似的,日复一日,努力向木架那儿伸呀攀呀,像一条灵巧的绿蛇,搜寻着猎物。那一天,它一触上那根木棒,便像得到救星一般,在风中拍着叶片欢笑。它的智慧与坚守,使它有了放飞梦想的天空。
它努力伸长自己的细手,只要碰到可以缠住的东西,便用尽全力,飞快地像一卷胶带般地粘在上面,一卷又一卷,一圈又一圈,牵引着身体快乐地生长。有一次,我出于好奇,把它的一只手臂从木棒上分开来,只见那手臂形成一个自然卷,还是很有力,仿佛在调侃我:“收起这招吧!”第二天,它又缠住了曾经缠过的那根木棒,一卷又一卷,一圈又一圈,比先前更加有力。我明白了,认准一个目标,凝心聚力不分开,这就是苦瓜藤的生存智慧。
有一天,我被屋外的狂风雨声惊醒。跑出门外,我被眼前所见深深震撼:通过那密密的雨帘,只见一个绿色的生命在风雨中“安如山”,它的茎死死贴着墙面,手臂牢牢抓着木架,只有几片叶子在风雨中摆动。在它旁边的橘子树虽然高大粗壮,却被吹得剧烈地摇晃着脑袋。哦,我又明白了,在骤然来袭的灾难面前不退缩,而是发挥自身优势,顽强应对,这更是苦瓜藤的生存意志和智慧。
不几日,它长得愈发茂盛了,叶片也大了许多。怎么还有许多小生命在叶片上爬动?仔细一看,呀,原来这里还是个“乐园”呢――蚂蚁在这儿急匆匆找食物,蜘蛛在这儿拽着细丝儿荡秋千,小飞虫在这儿起起落落躲猫猫……哦,我再次明白,借出几张叶片,为昆虫们营造一个热闹欢乐、自由有趣的家,也为自己的生命增添色彩。此时,我顿悟:我们这些被重负担、快节奏伤得身心郁闷的中学生,面对大自然这样的生活智慧,在叹一声“羡慕”的同时,是否应该进行一番心灵安抚和深刻反思呢?
世界本就不缺美景,只要你打开心灵的窗户,一点点去发现万物的美。
在我家后院的菜园里,有一个苦瓜棚。它是由木棍支撑起来搭成的,左右两面用线缠绕着,就像琴弦一般,上面则用树枝横七竖八地盖着。如此以来,一个简陋的小棚子便盖好了。
虽然它如此简陋,但如果让苦瓜苗缠绕上去,那倒也是一番美景。放眼望去,若不细看,还真以为那是一个绿色的帐篷,那一根根奋力向上爬的苗儿,就像是绿色的帘子。抬头望去,可以看见绿色的棚顶,上面盖满了绿叶。虽然整个棚子被绿叶遮住,但还是有阳光从缝隙里挤进去,仿佛也想进去乘凉。
到了开花的时候,绿叶就不再孤独了,因为它们有花儿陪伴着,那一朵朵黄色的小花儿,点缀着整个小棚,给小棚添加了几分生机。小棚的中间有几道浅浅的沟,那是给苦瓜解暑和装雨水用的,当雨水穿过绿叶,缓缓滴落在水上,便荡漾起一圈圈的水纹,像四周扩散,也别有一番风味。
等到结出苦瓜来时,那一个个小苦瓜就从茂盛的绿叶中探出脑瓜来。为了不遭到针蜂的袭击,他们只好披上防护服――塑料袋。霎时,整个小棚,就像穿上了白绿相间的雨衣,如果大风吹过,就能走上花铺的地毯――黄花毯。当雨水从天上落下人间,落在那小小的棚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时,当微风轻抚绿叶,发出“沙沙”的声音时,就犹如乐曲似的。
在这样一个小棚子里,是一种享受,一种欢乐,一种幸福。听着悦耳的鸟叫,就如同有人在为你弹曲奏歌,闻着淡淡的苦瓜香,在绿叶底下乘凉,感受着微风轻抚着你,真有种“不羡鸳鸯不羡仙”的幸福感。
也许,这在大多人眼里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棚子,但在我的眼里,这是由一种生命搭起来的,充满美景和与众不同的小棚子。而有些人的人生不也是如此吗?虽然他们的一生过得平平淡淡,却毫无怨言、尽心尽力地为人民们默默服务着。尽管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尽管他们不是大名鼎鼎的明星,不是富裕有权的富人,社会却不能缺少他们,那不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精神吗?那不正是这小小苦瓜棚的精神吗?
作为一个十足的吃货,所以对我来说,红烧肉当然是一个巨大的诱惑。特别是外婆做的红烧肉,那魅力更加巨大。
外婆做的红烧肉,第一个给我的感觉是大块大块的,第二个感觉就是肥而不腻,第三个感觉就是味道极好。
妈妈做的红烧肉要么就是把糖炸焦了,红烧肉极苦;要么就是红烧肉调料放少了,不够味。奶奶做的红烧肉给我的感觉是一种油腻的,也不好吃。而外婆做的红烧肉,是十分完美的。
吃一口外婆做的红烧肉,你就可以先感受到那种极淡的甜味,随后,这种甜味就被浓郁的酱味包裹,最后,还可以感受到那肥肉与瘦肉结合起来的无与伦比的口感。吃完一块红烧肉后,再舔舔嘴唇,回味着红烧肉的滋味儿,再去迫不及待夹下一块红烧肉。因为每次能吃到外婆的红烧肉的时候,是在年饭的餐桌上,所以母亲经常在餐桌下用脚轻轻地踢踢我,暗示我收敛一点。
外婆看到我这么喜欢吃红烧肉,就十分的高兴,根本不顾我其他亲戚孩子那羡慕的眼神,用筷子,帮我连续夹着红烧肉,笑着说:“想吃就多吃点。”我也笑着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了。”
其实,可以红烧的美食还有很多。红烧鸡翅给我的感觉,是肉质细嫩,容易入味。;红烧鱼给我的感觉是,味道鲜美;红烧猪蹄给我的感觉是,肉质软烂,酱香浓郁。但是,我还是最喜欢吃红烧肉――外婆的红烧肉。
最近,我爸爸的公司请他和他的同事们去吃年饭。我爸爸带我一起去白吃美食,豪华的餐桌上有一盘十分精美的红烧肉,我十分的爱吃,笑着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了,没有之一。”在无形中,我否认了外婆的那碗充满了爱的`红烧肉。
吃完公司的年饭后,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回到家后,妈妈把手机给我,说:“外婆想跟你聊聊天。”猛然间,想起了外婆的红烧肉,也想起了餐桌上的那席话,还想到了最近几年因学业繁忙一直没回老家。
外婆在对头说:“孙子,想吃外婆做的红烧肉了吗?”
我哽咽了:“想了,想吃您做的那独一无二的美食。”
在与外婆离着十万八千里的我知道她在想着什么,她也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切全于那充满爱的一盘红烧肉。
每次外婆烧好的红烧肉搬上桌,我就两眼放光,口水直流,饭量大增。我想学到这一手绝活,没想到外婆竞然欣然同意了。
大清早,我和外婆来到了菜场的肉摊。哇!不说是肉的种类繁多,光是猪肉就五花八门。面对一块块大肉,我眼花缭乱,无从下手。可外婆却弯下了腰,眯起了眼睛、拍拍这块、看看那块。突然,她拎起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乐呵呵地说:“这就是五花肉!”一定又香又可口。我们又买了一些调料、收获满满。
我先拿出猪肉,拧开水龙头,把肉又搓又洗,终于干净了。然后我拔出大菜刀,在肉上横一刀竖一刀,最后这猪肉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外婆用怪异的目光盯着我:“这……这是要下锅的红烧肉?你这肉就算再厉害的厨师也烧不出什么味道。”“啊?这跟味道有什么关系?”“当然有了!我给你示范一下怎么切。”外婆切的宽约3――4厘米,长约6――7厘米,并且按照一定的纹路来切。我学着外婆的样,也切了切。虽然和外婆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也比刚才好很多了。
最大的挑战当然非“烧”莫属了!在外婆的指点下,我终于打开了煤气灶、欢快的火苗舔着锅底,把肉倒进锅中,炒了炒再倒入适量的水,等到煮沸后又烧了烧拌了拌,不仅把血水煮了出来,水的表面还漂浮着一些泡沫撇样。这时,我把肉给捞了上来,除去水份。我心想:红烧肉也不难嘛!
我倒掉水,洗干净了锅,就要开始正式的红烧肉了!只见我倒入适量的油,突然,油噼哩叭啦的炸开了,脸上、手上全是油,我一阵生疼,连忙用水冲洗,可谁会料到锅里的油全着火了,幸好外婆连忙用锅盖盖上。哇!好险那!把这些不能用油倒掉后,我把锅洗干净了。照外婆说的办、放在灶台上,锅里水份没有了后再倒油了。我侧着身子,闭上了眼睛,小心翼翼地倒入油,油青烟袅袅了、放进肉、翻炒一会儿。几分钟后,酱油几乎被肉吸收完了,我就倒入一点水。这时的肉在水中跳动着,看看熟了,我又放入了糖,肉顿时变亮变红了不少。接着,我盛出肉,一碗红烧肉出炉了。
我看着红烧肉,心中感到了一种从所未有的成就感。我和外婆尝尝了、味道不错,我终于开心地呼喊着:“我学会烧红绕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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