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这样的人让我崇拜六年级作文题目500字(共含30篇),希望您能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快醒醒吧”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这样的人让我崇拜】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
许多人崇拜歌星、演员、球星……而我并不崇拜那些人,我崇拜对我来说最伟大的人,那就是我的母亲。
有人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些都是歌颂母爱。而我的妈妈不仅是对我充满了爱,而且还有许多令我敬佩的地方。
在生活方面,我妈妈是一个优秀的母亲,在生活中处处都能发现妈妈对我的关心,这事一朝一夕做起来倒还容易,可是我妈妈做这事做了!这可是很难做到的。
从小到大我妈妈对我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诚实。在小学时,我禁不住诱惑进了几次网吧,被妈妈那老师特有的直觉所发现了,一开始我不承认,一向坚强的妈妈,在发现这事后落下了眼泪。这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佩服我妈妈能对我有这样的影响。
在工作上,我母亲是一个优秀的教师。妈妈培养出了许多出色的学生。让我敬佩的不仅仅是这个,更多的是妈妈对这份工作的责任心。我每天都能看见妈妈为教学而忙碌的身影。每天不是备课就是改作业,有时为了一个小问题,翻来覆去想很久做出最正确的答案。这一点我就自愧不如,有时我为了快一点,做完了好玩,就马虎了事。所以,妈妈的责任心也是我所佩服的。
世界上优秀的人很多,但是我最崇拜的是我的母亲。
【这样的人让我崇拜】
我最崇拜的人是现在给我补作文的杨老师。他高高的个子,大块头,高高的鼻梁上戴着一副眼镜,慈祥而又温和的脸庞显得和蔼可亲。
杨老师很关心我们,他很少批评人,而是经常鼓励我们。若是某个同学犯了点错误,或者学习遇到困难,他总是循循诱导,苦口婆心,从不发脾气。
记得第一次杨老师上作文课时,我只顾东张西望看热闹,没注意听讲。老师讲完后,同学们都“沙沙沙”的写起来。杨老师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口里不时夸道:“写得不错!嗯,你的字写得真漂亮!这句话有水平!你真有几下子……”不一会儿来到我面前:“咦!你怎么不写呀?”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我说:“我……我没听懂。”
杨老师一手撑着桌面,一手搭在我肩上:“不要紧,刚开始嘛!来,我们一起来思考,作文题目是‘夸夸我的妈妈’,你觉得自己的妈妈值不值得夸,为什么?给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件事?”在杨老师的启发和诱导下,我想好了要写的内容。接着,杨老师又和我一起组织材料,列题纲,还指导我写作的方法。不一会儿我文思泉涌,埋下头不停地写起来。过了一会儿,杨老师又转到我的桌前。他俯下身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稿纸,高兴地鼓励我:“真不错,你很能写嘛”我停下一看:“真的,我还从来没写这么长、这么精彩的句段呢!”
杨老师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我们都很崇拜他。
【这样的人让我崇拜】
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最崇拜的人,我最崇拜的人不是老师和同学,更不是明星歌手,而是和我天天都见面的爸爸。
爸爸长得并不帅,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与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特别的是那怎么也直不了的背。
每天晚上,当我做完了作业,都会拿给爸爸检查、签名。我每天的作业都有许多不正确的地方,所以每当我把作业递给爸爸的时候都会有一丝紧张。但每次爸爸都会耐心辅导我,帮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不知道”或“不清楚”。为了让我形成做完作业后自己检查的好习惯,爸爸定下了一个严格的规定:每天的数学作业都要先在草稿本上做,检查没有错误后再抄在作业本上,直到全对。一天天过去了,作业很少出现错误,而我也养成了自我检查的习惯。
爸爸不仅对我负责、做事认真,节约也是他的一大优点。
你要问我家什么纸最多,草稿纸最多!有爸爸年轻时留下来的,有家里没有用完的纸张,就连购物清单的背面也是其中的一员。有一次,我正和妈妈在聊天,爸爸把我叫过去,说是要给我做本子。我好生奇怪地把多年没有用完的旧本子一一搬来,学着爸爸的样子,把本子后面的没有用过的空白纸张撕下来,又分类钉好;仔细一看,还真像新本子。直到现在,我还在用着爸爸为我特制的草稿本呢。
爸爸不只是有这些优点,他还是一个十分幽默的人,常常把人逗得哈哈大笑。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像爸爸那样平凡而优秀的人。
【这样的人让我崇拜】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值得我们敬佩:张海迪、雷锋、牛顿等等。而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是我最崇拜的人。她是一个又聋又盲残疾人,她用坚忍不拔的毅力,克服了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创造了惊人的成就,并掌握了英、法德、西班牙等五国语言,写下了14部惊人的巨著。成为了世界上有名的作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我从心底里由衷地崇拜他。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我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书中优美的句子,舒畅的叙述,让我很难把她与一个聋盲残疾人联系起来。在书中,我知道了海伦·凯勒是靠在手心里写下字母来辨认单词,靠触摸喉部震动和嘴唇不同来学发音,每一个发音都必须练习成千上万次。而她从来没有在困难面前退却过,放弃过,就这样,她战胜了一个个的困难。
面对海伦·凯勒的坚韧、强大,我看到了自己的软弱。我每天坐在教室里,面对几科课本与难题,总是感到厌倦,我不想去比较难的问题。背英语单词的烦闷、枯燥,常常使我讨厌学习,取而代之的是得过且过,学习成了我的负担。海伦·凯勒的人生,让我发现了我的脆弱与不足,让我惭愧的无地自容。我想我们班有不少人和我一样吧?
从今天起,我要发奋图强,改掉种.种的坏习惯,成为一个爱学习、有所成就的人。
崇拜,顾名思义,就是尊敬,钦佩某一个人。
很多人崇拜明星、企业家、名人,我却不一样。我崇拜的这个人,她没有明星那样高的人气,也不像企业家那样腰缠万贯,在她活着时也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遗留下来的,却被中国文学界视若珍宝。她,就是女词人李清照。
李清照,最让我崇拜的就是她那柔情无比还带点点忧伤的诗词,她被誉为“千古第一才女”。“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读她的《一剪梅》,让人陶醉。《声声慢》中,她“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几个叠词,写出了她“又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心情,让人实觉奇妙。她的诗词,在当时被人称奇,她的才气,也足以让世人倾倒。
不止她的诗词,她的品格也让我敬佩。她虽有着“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心境,但看她的遭遇,却不得不让人怜。她集国愁、情愁、家愁于一身,看似愁绪满怀,却豪情万丈,她忧伤的文字后隐藏何等坚强。“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她表现出了比男儿还豪放的气概,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写的。用如此慷慨雄健、掷地有声的诗篇来抒发自己爱国之情,立于乱世之中,她值得我崇拜!
李清照,我之所以崇拜她,是因为我想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传奇女子。她的诗词让我怦然心动,她的才气使我黯然失色,她的坚强令我肃然起敬。我将以她为榜样,克服生活中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他是沙漠的鹰,振翅高飞,翱翔于无垠的天际;他是海洋的鱼,扭动鱼鳍,畅游于浩瀚的汪洋;他是人中之龙,奋力拼搏,书写着辉煌的人生。他便是我最崇拜的人——童舰锋。
童舰锋长着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大大的眼睛,有着挺拔的鼻子和一张微大的嘴巴,他长着大约一米五高的个子,戴着个小眼镜子,真是个小帅哥呀!
童舰锋的英语可好了!他的英语已经学到八级了,相当于大学教材了。在一次英语的口试中,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单词记不了也读不了都要用谐音来死记。可是童舰锋只是看了一眼,抓了一下脑袋,拼了音标,立马就写出了这个英语单词,并获得了全班第一名。别看童舰锋现在没有学英语了,但是他在以前几乎周末每天都在学英语,现在他也在背以前的英语单词及短语,童舰锋不仅英语成绩好,体育方面也不错。一次五年级运动会上,童舰锋跑接力赛排在第五位。
比赛开始了,同学们都神态自若地出发了,在到了第3位同学时我们班已经跟别的班有差距了!到了童舰锋那一棒我们班差距已经很大了。童舰锋接到棒后,自信的出发了,当他跑到一半时,马上变得像一阵风似的追了上去。跑过了终点,他赢得了我们班的一阵欢呼!我们班获胜了!
我相信童舰锋能把英语学的很好,更棒。相信他能把自己更好的优点发挥出来,缺点也能改正,我对童舰锋的崇拜是发自我内心的,我敬仰他这种努力的精神。
有人崇拜足球场上横霸天下的罗纳乐多;有人崇拜身残志坚的音乐家贝多芬;有人崇拜儒雅的风范的刘墉.而我崇拜的只是极为平凡的人——清洁工。
肯定会有很多人感到奇怪:清洁工有什么好崇拜的啊?是啊,清洁工只是一个扫地的而已,但是,你们还没有领悟到他们的精神所在。
在一个吹着寒风的早晨,妈妈叫我起床锻炼身体。我把手伸出被子,只觉得一阵凉意,冻得我打寒颤。于是,我仍然裹在被子里,妈妈掀开被子,说:“懒虫,快起来。”我又用被子裹住自己,说:“不去,不去。我要睡觉。”妈妈非常生气,说:“看看人家清洁工,老早就开始工作了!”说完,妈妈就出去跑步了。听了妈妈的话后,我想:不就是一个清洁工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望了望窗外,看见一件橘红色的工作服,仔细一看,原来是个清洁工,右手拿着扫帚,左手提着垃圾桶,认认真真地打扫着。有时,一阵寒风吹来,还不停地颤抖。
突然,一股暖流涌入我心,妈妈说得没错。清洁工每天都起早贪黑地打扫,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邻水的环境更好;清洁工饱经风霜地给我们打扫,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邻水人有更好的环境生活。可想而知,清洁工一年四季,365天都没睡个安稳觉啊!
“清洁工”,一个平凡的称号,但它又不平凡,因为它里面有多少辛苦;清洁工一个熟悉的人,但他又很陌生,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辛劳。
清洁工,你怎么不令我歌颂,不令我崇拜呢?
每个人都有崇拜的对象,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人是发明白炽灯的爱迪生。
爱迪生之前,已经有人发明了电灯,但很不实用。他想发明一种不仅灯光柔和,而且寿命长,还能让千家万户都用上的电灯。
在他选取灯丝材料的时候,经历了许多挫折:用碳条,一通电就断了;用钌、铬等金属,亮了片刻就断了;用白金丝也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经过1600多种材料的试验,别人终放弃了它他,但他没有退缩。他明白,每失败一次,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1879年10月,他的老朋友麦肯基来看望他。他望着朋友的胡须,突然眼睛一亮,胡须行不行呢?他试了试,可效果也不理想。在为老朋友送行时,他习惯性地帮老人拉平棉线外套。突然大叫一声:“棉线,为什么不用棉线呢?”
老朋友解开外套撕下一片棉布给他。他把棉线碳化,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住。可碳化棉线又细又脆再加上他过于紧张,不小心把碳化棉线夹断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把棉线成功装进灯泡。夜幕降临了,大家静静地等待着结果。这次实验竟大获成功,但爱迪生仍不满足。
后来,经过7000多次的试验,灯泡亮起的时间才达到了爱迪生的要求。
只有坚持才能胜利,爱迪生用一生证明了这个道理,这也是他给予我们最大的启示。
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
看到这个话题,心里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激动。我终于可以表达我对你的崇敬了。
这学期学了你写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那只忠诚的战象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你的动物短篇小说中,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如“大象的马鞍已经磨损,仍然显示出尊严和奢华;给大象套上马鞍,增添一份英气。“从这句话,从这段话,我不仅实现了绿色的野心,也实现了你对自然界所有动物的爱;正是你有这种真挚的情感,才让一只忠诚的战象大白于天下。
我的理想是成为像你一样的作家。以前,在我的理解中,作家的意义只是简单的拿起笔来写。看了你的作品,我对一个作家的意义有了更高的理解。作为一个作家,我不仅要拿起笔来写,还要表达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受。虽然我离成为作家的梦想还很远,但我会为这个理想而努力。
你曾经说过:“六年级的学生正处于形成人生价值观的阶段。我写动物小说是为了让他们明白什么是高尚、卑鄙、文明、野蛮、美丽、丑陋,让孩子们知道,如果背离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人就会变得比动物更坏。”从这句话不难看出你有多关心我们学生的成长!
最后,我还是想最后说一句:谢谢!你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之王”。我崇拜你!你是我最佩服的人!
要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那当然是赵尚志将军了。
赵尚志是一名抗日将领,他中等个子,满头帅气的黑发。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地崇拜他,我的回答是:因为赵尚志是一名军人,他很会打仗,还是个领导人。要知道,男孩子可是个个都想拿枪,因为很帅,更别提当将领了,能高兴地飞起来。
赵尚志他非常地勇敢。有一次,一帮日本鬼子去东北的一个村庄里收买土地,鬼子说三块钱一亩地,老百姓们都说不给,有几个士兵说:“你们要是不给地,那你们都得死了死了的。”有一个老年人直接拿起锤子跟鬼子打了起来,后来他死了。就在危急关头,赵尚志单枪匹马的来到了这个村子,他被包围了起来,鬼子说:“把你的枪放下。”他放下了,鬼子又说:“我知道你肯定还藏了一把枪。”赵尚志又从帽子里拿出了一把枪扔在地上。鬼子叫他举起手来,他把手指背在大衣上面。过了一会儿,他掏出两把枪,“啪啪啪”几声枪响,鬼子倒在地上。还有一个鬼子队长被活捉了,村民们狠狠地打他。
还有一回,也是赵尚志牺牲的地方。那时,他带领联军和日本鬼子作战。他的军队被打的就剩五个人了。他掩护三名同志把情报送到总部,他坚守阵地。没想到最后被叛徒打了一个黑枪。他被日本鬼子绑在了架子上,日本人要他投降,他把鬼子的旗子给撕了。
赵尚志真让我崇拜。
我崇拜的人不是拥有至高无上权利的国王,我崇拜的人不是众星捧月的明星,我崇拜的人也不是富可敌国的商人。是谁呢?是为人民无私奉献,用一生的心血都贡献在研究事业上的伟人——邓稼先。
邓稼先的一生都很了不起。学生时代,他努力的学习中国的文化知识,在1941年考取了西南联合大学物理系。到了1947年他通过了赴美研究生考试,那年秋天进入了美国印第安纳州的普渡大学研究生院。后来,他的成绩突出,两年便读满了学分,并且通过博士论文答辩。那年他只有26岁,被人称为“娃娃博士。”年轻,在该努力学习的时候就应该把握住光阴,邓稼先做到了,他有丰富的知识做后盾,在祖国发展的事业上贡献出了巨大的力量。他是我们的榜样,偶像。
1950年8月份,邓稼先在美国获得了博士学位,谢绝了恩师和好友的挽留,也坚定的拒绝了美国优渥的生活条件,好的工作环境,毅然回国。
他是“两弹元勋”,从事中国核武器研制与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1967年亲自领导并参与了中国第一颗氢弹的研制和试验工作。他常常在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出现在最危险的岗位,充分体现了崇高无私的精神。他是中国文化教育下最好的人,我以他为榜样。
人的一生匆匆来世界上走一遭,最有意义的不是吃得好穿的好玩的好,而是你存在于茫茫天地间的价值在哪?我的偶像——邓稼先,您是我前进道路上的指明灯。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质,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丰富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中国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中国全占了。曹操的领兵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看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也很成功。曹丕让人觉得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而且教子有方。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
我有许多崇拜的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妹妹……但我最崇拜的还是代叔叔了。
大家可别误会,我的代叔叔名叫代军,是我的邻居,可不是电视上的那个歌星“戴军”!
他长的黑黑的,细细的眉毛下有一双小眼睛,活像两个“小葡萄”,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大嘴巴。这就是我的代叔叔。
代叔叔有很多本领:开车、打羽毛球、游泳……但我最佩服的还是他会“消灭”电脑病毒。
我家刚买电脑时,感到很新奇,便把每个键、每个可以点的按钮都按了一遍,可想而知,没过多久,电脑上的许多程序就打不开了。我还要查资料呢!无奈之下,我只好叫来代叔叔帮忙。只见他坐在椅子上,打开“瑞星杀毒”软件,做了一次检查,结果只得了60分!很危险,有好几个木马病毒通知,我们忽略了!只见代叔叔一会儿点那儿,一会儿点这儿,手指在键盘上飞舞,让我看得眼花缭乱!突然,代叔叔把手一挥,说:“行了。”我们连忙又“体检”了一次,这次得了满分!当我询问代叔叔为什么这么“神”时,他说:“我家的电脑也喜欢坏,我家有一个亲戚,是教电脑的,他帮我们修时,我也偷着学了点儿,没想到,今天还派上用场了!”电脑修好了,我可以继续查资料了,而且网速也快了很多呢!奇了!
我以后也要练练电脑技术!
每个人都有他的偶像,他的英雄,和他最崇拜的人。大多数人最崇拜的是明星或英雄,但我最崇拜的是清洁工。
那天早上6点钟,我去邻居家锻炼。到处都是雾。我正在跑步,这时我看见一个穿着橙色衣服的人。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个清洁工。
我看到清洁工是一位老妇人。她正在用扫帚扫垃圾。我看见她拿起她捡起的塑料袋,把它装满了垃圾。也许是因为垃圾桶太远了。她把它放进塑料袋里,一个一个地拿着。我看了很长时间,但她仍在打扫,没有休息。我真为我们社区有这样的清洁工感到骄傲。
第二天,天下雨了,我又见到了清洁工。她用双手抓着堵塞下水道的垃圾和污泥。我猜:她一定害怕垃圾和污泥堵塞下水道,雨水也不会流下来。
几天后,我父亲带我去看望他的老师。我父亲带着一束花来到附近,来到门口。他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位阿姨。我想:嘿,怎么了,爸爸的老师不会这么年轻吧?阿姨看到了我的父亲,想回到房子里大叫一声。妈妈,有人在找你。”我看见一个老人从房间里出来。我看到是清洁工。
这位老妇人原本是一名教师,但她退休后,为了继续维护自己的名誉,她去做了一名清洁工。老人退休后应该享受晚年,但老太太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为人民服务,这就是为什么我如此钦佩她。
奶奶的精神值得学习,值得向全国学习。
世上的名人可以分成很多种:民族英雄、影星、歌星……在这世间许许多多的名人中,唯一一个令我崇拜的是———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出生于11月28日,是国内TFBOYS组合的一员,他从小就非常刻苦、努力。在4、5岁这个年龄,我们还在玩耍时,他却奔走在各个兴趣班之中;在7、8岁这个年龄,我们在家中休息时,他却在练歌、参加比赛;在11、12岁这个年龄,我们在娱乐时,他却被全网黑,更是有人往他家寄假肢……
易烊千玺从小就经历了很多,但他从不气馁、灰心。去年,他以专业课第一和高考473分的好成绩,考入上海戏剧学院。
易烊千玺,虽然才刚刚成年,但他已经担任了国家的戒烟大使和关爱艾滋病病人大使,并为山区捐去多辆救护车。
千玺,曾经还在节目中说道:“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这句话深深地影响了我,也成了我的座右铭。他还说过许许多多前进的话,例如:“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负责,不要让自己失望。”有些话是对“千纸鹤”们说的:“别回头仰足迹,我们一起向前冲吧!”
易烊千玺,一个有天使般容貌的人,一个有被上帝亲吻过的嗓音的人,一个有良好人品的人。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始于颜值,忠于才华,陷于人品。”我对千玺就是这样的。
这世间的名人千千万万,但唯有他,令我敬佩,令我崇拜,而这个他就是———易烊千玺。
我到现在我见过的名人很多,现在说说我喜爱的名人。我喜爱的名人是揭开天体的层层面纱的哥白尼,还有一为是“发明大王”爱迪生。这是我平生最喜爱的名人。
我先来说说揭开天体层层面纱的哥白尼!长期以来,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的“地心系”的理论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托勒密认为地球位于中央不动,日。月。行星和恒星都环绕着地球运行。后来,哥白尼推翻了托勒密的理论。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说明了日心说,诉我们: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围绕着太阳旋转。而后,布鲁诺接受了并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认为宇宙是无限的,太阳系只是一个天体系统。伽利略通过望远镜观察天体,发现月亮表面凹凸不平,太阳有太阳黑子,银河由无数的恒星组成。
我再来说“发明大王”爱迪生。美国的托马斯。爱迪生被欲为全世界的发明大王。他一共取得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专利,这是迄今还不曾有人接近过的发明。1876年爱迪生在新泽西洲的门罗巴克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就是一座“发明工厂”。爱迪生各种改造了电话使之实用化,又发明了留声机。爱迪生还发明了电灯,在此期间,他经受了失败的考验,他花费了一年时间和五万美金,才弄清铂导线不能用来做灯丝。经过了数百次的实验,他终于找到了符合要求的材料。1879年10月12日,爱迪生用碳素做成了第一个电灯泡,它连续发光42个小时。
这些知识你还不知道吧!
在我的记忆中见过的人数不胜数,然而,让我最崇拜的还是我的表姐。
我的表姐比我大几个月,上六年级。她最喜欢笑,她的性格就是活泼可爱,真是不懂她为什么一直那么开心。正是因为她的性格,我才十分崇拜他。
我和表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过年,因为她一直住在上海,所以我一直没有见过她。见面时,本以为她是一个和我玩不起来的姐姐,她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衣服,嘴角流露出微微的笑容。与她相处了几天,我发现她的性格和我想象的性格完全不同。
有一次,是在天气晴朗的早晨,本以为可以去游乐场玩,我的心情是很激动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天气突然变了。竟然下雨了,我的心情从激动变为失落。我对妈妈说:“妈妈,现在我们是不是不能去游乐场了?”妈妈也显得十分失落,双眉皱着,说:“嗯,好不容易能出去,竟然下雨了。”我失落地进了房间。这时,表姐跑了过来,对我说:“别那么失落,可以下次一起去。”我忍不住大吼起来:“可我就要今天去,我要去!”表姐转身走了,我平静心态后想:我做的好像不对,下雨了,表姐也没办法,她只不过是来安慰我的。想着想着,我决定和表姐道歉。谁知她把这件事忘到九霄云外了,还和我称兄道弟的,搞得我真有点尴尬。
这就是我活泼可爱的表姐,她的记忆力可真“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对象,这个人可能是自己崇拜的老师、同学,可能是英雄模范,也可能是路边的小贩,而我最崇拜的一个人是我四年级的老师——马老师。
马老师高高的个子,披着长长的乌黑的头发,一双大大的眼睛特别有灵气能洞察是谁在作弊。虽然马老师人长得很漂亮,但最令我敬佩的却是她的品质。
记得那一次上数学课,我们上到一半时,突然有人将老师喊了出去。只见那人在老师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就急急忙忙走了。老师听了,仿佛晴天中忽然响了一声雷一般,站在那发了一会呆,细细的汗珠在她脸上渗出来,她的脸色变得阴沉。但很快老师平复了情绪,又开始给我们讲课了,教室里又充满了老师那温柔的声音。
下了课,老师急急忙忙的出去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老师的孩子发烧了,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急性肺炎。现在孩子还在医院。
到了下午的数学课,我想着马老师应该不会来了,但马老师还是来了。我们都劝马老师赶紧回去照顾孩子吧,我们都保证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下降。马老师不同意。马老师每天都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奔走,从来没有耽误过我们。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们班考出了好成绩,老师孩子的病也好彻底了,老师告诉我们这些之后欣慰的笑了。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她敬业的品质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也要像老师敬业一样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习,毫不懈怠!
我的爷爷虽然已经60多岁了,但是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老,我很崇拜他,你们猜一下,我为什么崇拜他?往下看,答案一一揭晓。
我的爷爷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乌黑的头发中偶尔也夹带着几颗银发。我的爷爷不抽烟、不打麻将也不喝酒,他是一位全天下最好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一个百事通呢!我问他什么问题他都可以一一解答。记得有一次,我有一个很难的数学题不会做,我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便去问妈妈,可妈妈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来,最后,我只好去问了爷爷,爷爷一看,便说:“这道题是很简单的,只不过题目有点绕而以”。每次我不会的问题都会问爷爷,爷爷总是会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最终明白。我的爷爷从来不吼我,也不打我,我考的再差他也只是说说我,下次不要粗心大意了。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三个同学在一起写作业,因为我先写完,便把作业放在桌上,另外两个同学看了我的作业,交了作业之后,老师发现我们三个人的答案都一样,错都错的一样,老师便让我们告诉家长,并让家长给老师打电话,我不想和爸爸妈妈说,就和爷爷说,他听了之后,了解了情况,给老师打了电话,并告之老师整个事情的经过,老师最后批评了我的那两个同学。
我有一个为我虚寒问暖的爷爷,有一个博学多才的爷爷,有一个为我守口如瓶的爷爷……
我爱我的爷爷。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而我最崇拜的就是医生了,有些人会问我为什么,简单点,她们救死扶伤,值得信奈。
有一次,听说表妹发高烧,住进了医院,我要求妈妈陪我去医院里看看表妹。一进去,我就发现,有一辆医院车,里面放着许多病人,医生护士把病人抬进了医院。现在,我已经到了妹妹住的医院房间里,142号。我准备开门,里面传来一阵声音:“开始了。”哦,原来如此,表妹正在打针,我不打扰了,这时,妈妈走过来问:“你怎么不进去看你的表妹。”我小心的说:“嘘……表妹正在打针。”妈妈点了点头:“哦,那我们不打扰了,先出去吧,这里面一股药味。”其实,我妈妈最受不了的就是药味了,现在,只好出去玩一会了。刚准备走,142号门开了下来,我飞也似的跑进去。呀,表妹!疼不疼啊?妈妈进来了,说:“呀,什么味儿啊,难闻死了。”表妹笑了笑,说:“阿姨,对不起,您先出去吧,很难闻的。”妈妈走了出去,表妹又说:“姐姐,你也出去吧。”我说:“不了,我一定要看着你。”这时,护士走了进来,说:“你好,请您让一下。”话音刚落,我就决心要当医生。护士拔掉了针,妈妈才好不容易进来……(下面自定,不提供)
过了几天后,表妹的病才治好。等我长大,一定要当一位称职的医生!
崇拜是内心深处澎湃的感受,它像脱缰的野马,让我们难以抑制。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的人可能是明星、同学或者老师,而我崇拜的人却是一个普通平凡的修车大爷。
一天早上,寒风凛冽,我要去少年宫上补习班。才走了一会儿,车子上的轮胎就不争气地“罢了工”。怎么办?离少年宫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而推车去学校不仅会迟到,还会浪费很长时间,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以往修车的地方。
没想到,修车大爷的店铺早早地开了门,我艰难地把车子推了过去。大爷看见我如此吃力地推着车,就过来帮我把车推进了他的店里。他摸了摸我的轮胎,很快得出结论:内胎漏气,需要换胎。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一个子儿都没有。于是我对大爷说:“不用了,来不及了。”可是大爷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说:“你没带钱吧?没事,我不要你钱!”说着就把轮胎卸了下来。
“你要去哪儿?”大爷又问道。
“我去上补习班。”
“哎,现在的孩子真辛苦!”大爷叹道。
说着话,大爷就把我的车胎修好了。我匆匆忙忙地骑着车去少年宫了。
那个早晨很温馨,那位修车大爷暖心的模样一直印在我脑子里。我默默地决定,一定要把钱还给大爷。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最崇拜的人了。
在这座大城市里,有拥有好嗓音的歌王,有为国争光的运动员,还有昼夜忙碌的交警……但我最崇拜的是那不叫苦不叫累的环卫工人。
一天清晨,我睡不着就下楼转转,无意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心想:咦,那不是家楼下的清洁工阿姨吗?怎么那么早就来打扫卫生了?我准备上前去问问。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体从高处抛落了下来,刚好砸在了清洁工阿姨的身旁。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垃圾袋,散落了一地的鸡蛋壳和纸屑。本以为那个清洁工阿姨会破口大骂或置之不理,但她并没有,而是弯着腰,弓着背,拿起那黑乎乎的扫帚,把那些散落一地的垃圾扫干净后,又继续清扫地面……
太阳慢慢升起,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地上的垃圾也越来越多了:有人把吃剩的早餐或包装随地乱扔;有人把纸屑随地乱扔;有人把香烟盒、香烟随地乱扔;还有人甚至乱扔塑料袋……但清洁工人们丝毫不埋怨,不叫苦、不叫累。夜晚降临时,这些清洁工人们又开始扫了起来,他们的晚饭也是只有馒头或包子。是什么让他们任劳任怨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呢?对啊,就是爱,因为他们爱人民爱祖国!
虽然他们不怎么起眼也不怎么时尚,但至少他们有一颗心,那心是善良的,是有爱的,更是有尊严的!是他们,把城市变得更干净,更整洁!是他们,让我们每天都能身处干净的环境。他们虽然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表,却有高尚朴实的品质!他们是我最崇拜的人。
身高虽然不高但十分匀称,头发虽然很长却充满了智慧。大大的眼睛,雪白的皮肤,配上一张爱笑的嘴,这就是我亲爱的妈妈。
说到妈妈,那绝对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妈妈特别聪明,十分博学,妈妈研究生毕业做过大学老师。前段时间,妈妈给我们班上了一节《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主题班会课,内容丰富多彩,同学们都听得如痴如醉沉浸其中。
妈妈不仅博学多才,而且有坚强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两年前妈妈发现自己体重超标,许多好看的衣服都穿不了了,而且体检有些健康指标也超标了,她决定开始减肥。首先,她开始调整饮食,晚上不再大吃大喝,也不再吃垃圾食品。其次,妈妈开始加强运动。妈妈单位离家有八公里,妈妈不再开车改骑自行车上班,刚开始妈妈每天都累的腿疼,但是她依然坚持风雨无阻。同时,妈妈每天晚上还坚持跳健身操。于是,在妈妈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妈妈用两年的时间把体重降成了标准体重,身体也更健康了,精神面貌也好了很多哦,原来很多漂亮的衣服也都能穿上了。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最关心我最爱我的妈妈,严厉与慈爱并存的妈妈,虽然不完美却最美的妈妈,时刻给我榜样力量的妈妈。那个在我有危险时担心我,在我困难时帮助我,在我成功时祝福我的妈妈。明天就是母亲节了,祝我最爱的妈妈母亲节快乐,永远美丽幸福!
我最崇拜的人是李小龙。
李小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做了一些不平凡的事。他只身来到美国,边打工边读书,不管遇到任何艰苦的事,他都不退缩,终于考上了美国的加洲大学。他刻苦钻研,为了提高自己的武术,找遍了各地的武术大师,取长补短。终于创建了自己的拳术————截拳道。
李小龙为了提高自己的功夫,到公园去模仿狮子`老虎`豹子`狼`猴子等动物的叫声,从中得到了启发
李小龙为了以武会友去参加加洲空手道大赛,因为他对空手道不在行,所以他找到自己的徒弟,曾经是空手道教练的木村,在一翻苦练后,李小龙渐渐对空手道有了新的认识。加洲大赛开始了,李小龙凭着自己的努力打进了决赛,这对一个初学者来说是个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最后在争夺冠亚军时,李小龙的对手是阐联三届冠军的九段空手道大师霍夫曼,李小龙一开始就被对手用过肩摔和高边腿打倒在地,这时,李小龙用动物的叫声把霍夫曼搞得心烦意乱。霍夫曼把李小龙的颈子掐住举了起来,李小龙趁这时用腿把霍夫曼的手抓住一转,霍夫满就摔了一跤,李小龙在用截拳道的一招就把霍夫曼降服了。
我崇拜李小龙的中国功夫,还有他的钻研精神和不怕艰苦的
精神,我一定要学习他那刻苦钻研`不怕艰苦的精神。
以前,我受爸爸的影响,对交警没有一点好感,因为每次车上都有罚单,我便有了交警是汽车司机的仇敌的印象。可是,后来发生的那几件事,让我对交警的印象有了彻底的改变。
这是一个冬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雪花四处飘落,虽然路结了冰,但汽车还是一辆接着一辆从身边飞过。突然,一位盲人爷爷用拐杖小心翼翼地探路,我的心怦怦直跳,为他担忧。
突然,盲人爷爷脚下一滑,没有站稳,摔倒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扶一下他时,一位交警叔叔快步走过来,赶紧伸出手扶起了老人家,并慢慢地扶着盲人爷爷一步一步地过到了马路对面。
交警叔叔对盲人爷爷说:“您老人家一定要小心一点。”并把盲人爷爷的拐杖还给了他。盲人爷爷说:“谢谢了!”交警叔叔对他说:“不用谢。”然后,快步回到岗位上,指挥着交通安全。
我看交警叔叔的脸颊被寒风吹得通红,但是一点也不畏惧,交警的形象在我心中顿时高大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写完作业了,趴在窗户上,看汽车来来往往,人们匆忙赶路。这时,我看见一个小偷抢了一位女子的包。女子大声呼叫:“捉小偷啊!捉小偷啊!”当小偷还在得意地笑时,只见一位交警从马路中间跑了过来,一拳打向小偷,小偷瞬间倒在地上,交警把包还给了女子,也把小偷抓了起来。
交警身上有许许多多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可真是了不起的人!
鲁滨逊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角。
他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克服种种困难,最后战胜一只英国船,乘坐他们的船回到了家乡。
鲁滨逊本来是种植园的园主,因这缺少佣人,就和几个同伴一起到非洲购买黑奴,结果他们的船撞上了暗礁,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死里逃生流落到了荒岛上。
鲁滨逊自己做了简易木排,把他坐的船上一些有用的东西拉了下来,用刀陆续做了几个独木舟,还有岛上种了大麦,自己做出了面包,自己挖了一条运河……他甚至与“食人族”交战过。
我崇拜鲁滨逊那股乐观向上的精神。在鲁滨逊刚上岛的时候,没有想自己什么也没有,又与人类隔绝,简直无法生存,而是想只有自己一个人侥幸逃生,要想办法活下来。
鲁滨逊刚上岸十一、二天后,忽然想到自己没有笔和黑水,会忘记日期,灵机一动做了个大十字架,他每天在十字架上刻一个凹痕,一周刻一个大一倍的凹痕,一个月刻一个再大一倍的凹痕,这样就投制成了一个日历,鲁滨逊简直太聪明了。
鲁滨逊坚持不懈的意志更值得我崇拜,在鲁滨逊给自己的家做篱笆的时候,栽一个木桩就需两三天,栽了十几根木桩用了两三个月,如果是普通人可能一半没栽不完就干不下去了。
乐观、智慧、勇敢、坚持不懈的意志,这样的一个鲁滨逊能不让人崇拜吗?
他,在这个世界上可能一粒尘埃都不是,他,也没有亿万富翁一样富有,也没有美国队长的超能力。他,可能是最容易被忘掉的人,但是也是最容易被想起的人。因为每个岔路口,银行……都有他守护。不错,他就是警察。
一天,我和妈妈出门去购物。还没走出走廊,就可以听见外面震耳欲聋的鸣笛。当然,外面的车也排起了长长的队物,我和妈妈出于好奇心便走过去查看情况(超市也在这条街上),走了差不多三分钟左右,终于找到了事发地点,情况是这样的:有一辆小轿车由于没油了,所以被迫停在路中间所以后面的车排起了“队”。
万幸的是,加油站就在旁边几米处,车后面还有一个交通警察和司机正在推小轿车,他们都很用力,甚至交警头上的青筋都凸起来了,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可算把车推到了加油站。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当时我都快饿得眼前一黑,连道上有没有车也不看,立马走过去,突然,一只大手把我拉过回来。然后一阵风从我面前呼啸而过,警察叔叔教训我道:“怎么能不看着点车呢?”听完,我尴尬的笑了笑,“哦,谢谢,我知道了。”说完我便走过了马路。
交通警察叔叔的辛勤工作,换来城市的交通安全,换来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他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敬佩!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它可能是爸爸,妈妈,同学……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他保护着我和妈妈,他关怀着我和妈妈,他还呵护着我和妈妈。
我的爸爸今年43岁,一头乌黑的头发上已有了点点银丝;一双不大的眼睛炯炯有神;一只大大的鼻子上架着一副银边眼镜;一张不太大嘴常常挂着和蔼的微笑。
我的爸爸遇事沉着冷静,不随随便便就下决定。一次,家里停电了,爸爸没有慌张,而是借着打火机微弱的亮光翻出蜡烛,然后点亮它,家里顿时亮堂了起来。随后对我和妈妈说:“可能是跳闸了,你们呆在这里不要慌,我下去看看,马上就回来。”过了一会儿,电来了,从楼下上来的爸爸说:“因为家里用电过多,超出了用电量的负荷,所以就跳闸了。”我和妈妈都觉得爸爸很能干,也很有知识。
我的爸爸在生活上有着对我和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更有着对工作的认真负责。记得有一天晚上,大约11点钟的时候,爸爸的的单位打来了一个电话,爸爸接了电话后连忙穿衣服,准备下楼。我问爸爸:“这么晚了,你去干什么?”爸爸边穿衣服边说:“单位出了一些事情,要我过去解决。”我对爸爸说:“这么晚了,别去了。”爸爸对我说:“今天的事今天做,不能拖到明天!”
我崇拜我的爸爸,我崇拜我爸爸的这种遇事谨慎的态度,我崇拜爸爸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
在我们的班级中,有一个这样的“考圣”,她不仅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而且字又写得很端正,每当我们夸她的时候,她总是很谦虚地说:“这没什么,你也可以的。”这种考试好友不骄傲的“考圣”让任何同学们敬佩不已。
记得有一次英语考试,我只考了89分,而她考了100分,回头我问她:“为什么你每次考试都那么好呢,怎么样可以考到好成绩?”她笑眯眯地说:“想考的好很简单,只要作业认真完成,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回家后认真复习,考到好成绩是不成问题的。”之后我就照着他的那个样子做,果然,在班级模拟百次竞赛中,我得了对96个单词的好成绩,在班级中排列在前10名,当然,他又是第一名。不仅我们经常夸她,就连老师也时不时的在课堂上表扬她呢,比如什么考试很优秀,字写的很端正上课认真听讲,总而言之,任何方面她都做得很好。
她就是一个让任何人都无比崇拜的“考圣”,每次考完试我们都会说上一句:“哇,你又考得好好,真是太棒啦!”
她普通,又不普通;她不引人注目,又引人注目。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她有一双浓眉大眼,有一个高鼻梁和一头乌黑靓丽却又带一丝白发的头发。她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卖糯米糕的人。但是,她的身上却有一种任何人都没有的品质,所以,我很崇拜她。
每当我经过那里,都能闻到一股香香甜甜的味道,可我却一次又一次的走过她的身旁,一次又一次的让香甜的气味划过我的脸庞,一次又一次的让卖糯米糕的摊位离开我的视线。
每当,我上学和放学时都会路过那个卖糯米糕的地摊,有一次我要去上学,我的妈妈给了我几块钱,让我去买糯米糕,我走在上学的路上,我越走越饿,真想快点吃到软糯香甜的糯米糕。可是,我跑着跑着,就把妈妈给我的钱给弄丢了,可我并没有发觉到。
我让阿姨给我做了一个热腾腾的糯米糕,我摸了摸口袋,发现,妈妈给我的钱居然没有了,我低着头,四处寻找妈妈给我的钱,可是,真找不到了,我咬了咬嘴唇不好意思的对那位阿姨说:“阿姨,我不买了。”我转身刚准备走,可阿姨却叫住我:“小朋友,怎么了?没有带钱吗?没关系的,我看你经常从这走过,虽然没来买过,但我经常看到你,就当是常客了。”说完,她把糯米糕递给了我,我说了声谢谢,转身走了过去,走到一半又回头看向她,发现她在一直在看着我,一直看着我走远了。
走进教室,外面风一直呼啸着,我望向窗外,手中拿着热腾腾的糯米糕。那一股温暖有指尖蔓延到全身。
她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一个其貌不扬,却又落落大方的人。她身上那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品质值得我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