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高中我崇拜的人记叙文800字(共含10篇),希望大家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毛毛雨”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伟大革命家鲁迅先生的精神写照。鲁迅先生,您——是我最崇拜的人。
在我很小的时候,三位鲁姓伟大人物的事迹我早已耳熟能详:倒拨垂杨柳的鲁达,能工巧匠鲁班,还有一位就是嫉恶如仇,才思敏捷的鲁迅先生。随着对鲁迅先生的深入了解解,我更加崇拜您:您原名周树人,字豫才,19以鲁迅为笔名,发布了中国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正是这一部有里程碑意义的小说,唤醒了无数中国人的良知与热血,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从此鲁迅先生闻名于世,成为了中国的一代脊梁!
课本中的照片揭开您神秘的面纱。一身黑色长袍,挡不住您的英姿飒爽。精神抖擞的短发根根竖立,瘦削的脸上彰显着性格的刚毅,深邃的双眼中蕴藏着深不可测的智慧,仿佛能看穿世间的苦痛;犀利的目光,如一把把尖刀,刃如秋霜,挥洒着“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豪情;您那双眸是烈火化为深水,忧伤而苦痛,却充满令人惊叹的力量。
闲暇之余,我总愿捧着《朝花夕拾》坐在窗前,任由窗外一缕阳光洒在书上,每一个字似乎都被染上一层金色的光芒,熠熠生辉。随着这些闪闪金光我陷入沉思,思绪被拉进了那个年代,当时的中国十分孱弱,腐败无能,整个社会毫无生机,人民的身体被凌虐,思想被困住。岌岌可危之时,是您——鲁迅先生,站了起来,让中国人民在黑暗中看到了希望的光芒。您以“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态度,高举新文化旗帜与愚昧势力战斗不休。
在那风雨如晦的年代,您用充满战斗力的文字撕破黑暗的统治,唤醒国人的良知;您用犀利的文笔当作匕首,刺向反动派的胸膛;您又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态度,把万般柔情留给了有志青年,将书中的智慧传授给他们,为他们全心全意的服务。,慈祥的笑容在您的脸上射出万般光芒,鼓励着他们前进。听!鲁迅先生的一句句呐喊激荡在每一个人心中;看!您的一句句呐喊唤醒了每一位仿徨中的中国人民。是您,用笔划开了冷酷的漫漫长夜,迎来了黎明的曙光。
阳光轻轻扫过我的眼睛,将我从思绪中拉回到现实,内心的激动无法平复,鲁迅先生的思想依然在我心中澎湃,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鲁迅先生。我崇拜您的品德高尚、刚正不阿,我崇拜您的坚持不懈、能屈能伸,我崇拜您的精忠报国、浩气长存……历史已然过去,但您走过的似水流年在我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您那钢铁般坚贞不屈,决不“欺软”,也决不“怕硬”的精神,会一直影响着我。
您就是我最崇拜的人——鲁迅先生!
那是去北京旅游的第三天,灼热的阳光照射在八达岭上,蜿蜒的长城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愈发显得古朴典雅。我们遵从了导游的建议——乘坐缆车观赏八达岭的全景。
在漫长的等待中,一位身穿红色志愿服的叔叔映入了我的眼帘:他正扶着一位拄着拐杖、走路东倒西歪的老爷爷,一步一挨地向前走着。他双手环绕着老爷爷的腰,几乎要把他抱在怀里。他是谁?跟老爷爷什么关系?老爷爷这么大年纪了,走路不方便,为什么还要来旅游呢?太多的疑问涌上了心头。
仔细一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还有一位推着轮椅的叔叔,胳膊上大包小包挂了两个,脊梁上还背了一个旅行包。显然,他正努力绕过人丛,想要跟上志愿者叔叔和那位老爷爷。
“该上缆车了!”爸爸说道。我一回神,不知什么时候,志愿者和那位老爷爷已经到了跟前,噢,老爷爷和我们同坐一辆缆车。老爷爷脸色通红,额头不断沁出豆大的汗珠;那位志愿者叔叔四十岁左右年纪,鼻子稍微向下凹了一点儿,他一直低垂着头,佝偻着身子,注意着老爷爷的脚下。看着那转动迅速的缆车,我不禁暗暗地捏了一把汗。紧跟在他们身后的叔叔说道:“让我来,让我来!”那位志愿者叔叔呢?把老爷爷的胳膊放在他的肩上,“嘿——”的一声把老爷爷抱了起来,二人一起登上了那令老人害怕的缆车。
视野开始变得开阔,一望无际、宛若长蛇的长城被阳光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黄色,犹如一条金鳞巨蟒。漫山遍野,绿意盎然。老人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相机,兴高采烈地拍着。最后,他把镜头转向了志愿者叔叔说:“年轻人,我来给你拍一张!”志愿者叔叔嘿嘿一笑,什么也没说,等老爷爷拍完,他又把目光投向了远处的风景。
一个不要报酬的志愿者,一个陌不相识的老爷爷。是什么促使这位志愿者叔叔像儿子一样细心呵护和帮助一个陌不相识的老人?是一种乐于奉献的可贵品质,是一种社会大爱的胸怀,是一种引领道德的社会责任!
在这“老人倒下无人敢扶”的当今,这样的志愿者叔叔就是我崇拜的人!
天涯共此时
蒹葭丛生,极美;星辰密布,极美;百花齐放,极美。我在众里之中,众人容我与其共此时。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天涯两端,共此明月,还有什么可羡慕的呢?
喧哗的闹市,行走的人群,尽是繁华;贫瘠的土地,家徒四壁,满是无奈。这样两幅格格不入的图景却被快乐的巴郎——阿里木连成一线。在那华灯初上的星辉之城,总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在烟斜雾横中快乐地呼喊。人们被眼前的美食所吸引,今天又是大丰收!但是,这却并不能改变阿里木清贫、节俭的生活。因为这些不计劳动成本的微薄收入是用来援助那些渴望校园生活的孩子们的,它的温度胜过跳跃得欢快不已的火焰,充满了温暖人心的力量!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
于是,当城市上空升起一轮皓月,路人在看,孩子们也在看,此时与共,一同绽放笑脸。
阿里木就这样牵挂着远方,把自己搁浅,把身边的风景连成一线,如同苍苍大山——山衔好月来!
曾读到过瀛洲多仙人,山人每每登高,仙乐由山中悠悠而来,甚是好听。山人对仙人手中之琴心生向往。对神明的亵渎是不可饶恕的,仙人一怒,将其中一弦扯断,那人依然执着拿走琴,只是,乐章再也不得完整了。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
一弦一柱本相连,少了任一都是残缺,你我又如何能保全了自己而弃他人?
落红翩然而下,摇曳生辉,碾做尘泥,甘心护花。
吴菊萍该有多美?那双圣洁的收托起了生命的希望之光!不羡牡丹不羡莲,此朵幽菊吐芳华!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
那本是他人之子,仅仅只是身边无数过客中的一员,可在吴菊萍的心中,那更是一朵含苞待放却又摇摇欲坠的花蕾。高楼层层,幼童如同天降,负着“远方”难以估量的重量就这样硬生生落入她的怀中。纯白的四周正如她纯白的心。她在笑,山花灿烂,她,在从中笑!她护住了她的身边之人,成就了远方的风景!此时她与她同心同生!
有歌者赞道:“南野之木,芳园之菊,众里援他,谓可歌也!”
当世界越变越小,或许我们更应该注意到身边的风景,如斯美丽。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
山河赋予我美的盛宴,众人赐予我齐心的力量,我呢?我该偿还些什么?我于众里来,归入众里去。
山人彻悟,将琴归还,七弦和一。仙乐再响,明月东升。
作茧自缚,涅磐重生
风,轻轻的吹过,生命的气息萦绕在毛毛虫身边。丑陋的毛毛虫抬头看看天空,又看看自己丑陋的身体,心中欣喜万分:终于来拉……
毛毛虫蠕动着自己肥胖的身体,一步一步艰难的爬行着,终于找到了森林之王,它低下头对老虎说:“尊敬的王,我既将要作茧化蝶,这个时期,我不能抵抗任何动物的伤害,您能不能保护我短短的几天?拜托您啦,我尊敬的王!”老虎大吼一声:“混蛋,你是什么东西,竟然敢要求我保护你!”毛毛虫吓了一大跳,怯怯的走开啦。
“王不帮我,怎么办呢?”毛毛虫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很快它又想到办法了,“去找熊老大吧,森林中它的势力也很大啊!”它又来到了熊老大的地方,“老大,你能保护一下我吗?我即将……”“开什么玩笑,要我熊老大保护你?滚!”一声大吼打断了毛毛虫叙述自己的原因,毛毛虫想:“看来要熊老大保护也没希望了。还是走吧!”……
毛毛虫漫无目的地走着,“老弟,你在干什么啊?”一条蚯蚓蠕动着,毛毛虫说:“我在找人保护我,我即将要作茧化蝶……”“你别傻啦”蚯蚓说“能保护你的都不会保护你的,保护你的没能力保护你,还是自己保护自己吧!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毛毛虫沉默一会:“我知道啦!”……
毛毛虫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确定安全后,它开始吐丝,它要给自己最大的安全,丝一圈圈的缠绕成一个圆,将它保护在其中,然后它又化作蛹,给自己一层坚硬的外壳……
一天又一天,茧安静的躺在那。
终于,茧动啦,不断地翻滚,仿佛里面进行激烈的争斗。渐渐的茧裂开了,两根长长地触须探了出来,接着头伸出来啦,身体、翅膀也渐渐从里面出来。一只美丽的蝴蝶飞上了天空……
一只毛毛虫作茧自缚,成为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千年已过,不知从何时开始,“作茧自缚”成为了一个贬义词,而我却要说:
作茧自缚,涅磐重生。
不可思议的融合
——黑夜与白昼
在这里,已经分不清黑夜与白天了。
高科技让黑夜变得亮如白昼,每个人密闭的空间也能让白天变得黑暗阴森。有人站在灯红酒绿当中为着光明希望而疲倦,也有的人在阳光中追忆着黑暗的放纵与迷人。
这算是物尽其用么,还是人们的悲哀?
多长时间了,当初明亮的眼睛越来越暗淡无光;多少次了,迎接清晨第一缕阳光的竟是自己好像随时会倒下的身体;到底何时,嘴边的果汁变成了美酒与咖啡。在黑暗中,我们是得到了什么,还有失去了什么?钢铁构建成了城市的骨架,厚重的墙壁隔开了人们的心与情。即使是在温暖的白昼,孤单之时也会感到刺骨的冰冷。身体感到的温暖比起心冷的感觉又算得了什么。我们是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黑暗无边,光明永远。
——大人们与孩子们
王开岭说,儿童在成人眼里,一直是被当做“不及格、非正式、未成形、待加工”的生命类型来关爱与呵护的。
孩子们说,大人的世界真复杂,明明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本似乎是界限分明的群体啊,这界限却是越来越模糊了。稚嫩的孩子们开始沾染了世俗,为了生活开始了奔波;在社会里混出经验的大人们却是开始了提倡保护孩子们的纯粹心灵,明白孩子们的世界才是最美好最高尚的。
可这也是另一种悲哀不是么,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好。
——美与丑
美似乎变成了丑,丑受到了人们的追捧。
选美比赛上一条流水线包装出来的男孩女孩,拥有致命诱惑眼神的美杜莎,无一看起来是丑陋的。可一个是欺骗了你的眼睛,另一个却是可以让你变成石头。这样的美,真的好么?
面前有一副画,画上的人有着曲折纵横的皱纹,忍辱负重满是凄苦的眼神,干裂焦灼的嘴唇,犹如耙犁一般的破伤的大手捧着一个破了又被重新锔起的粗瓷碗在喝水。这无疑是丑陋的,可我们要知道,这幅画的名字叫《父亲》,为了生活而奔波的父亲。剩下的,就是心中无法形容的震撼以及揪心的痛楚。
美与丑,丑与美,归根到底还是心灵美丑的结果。
武当能与无能
自从张无忌和赵敏退出江湖后,育有一子,名张无能。他天生是不安本分的人,自会说话已来,整天嚷着要闯江湖。张无忌俩夫妇敌不过,只得答应,也只好趁此机会去夏威夷度假,过二人世界,就托人送张无能上武当山。
此时,张三丰已然仙逝,由宋远桥执掌门户。听闻张无忌的儿子,张无能到此,都十分欢喜。座间张无能问,这里是江湖吗?宋远桥等摇头以示。张无能心里十分不快。张松溪察颜观色,问道,江湖险恶,你一后生小子,无谋无勇,何以涉足?张无能反问,那你武当山的弟子又可以?宋远桥曰,武当山的弟子都有一技之长,一经毕业,闯荡江湖绰绰有余,而成名率高达60%,比少林还要高出8个百分点,所以近年才有“今年不学武,要学还去武当山”!
直把张无能听得两眼放光,拍手大叫要学武。张松溪说,本来你非本地人,按规矩是要收择校费的,不过念在你父亲为教主时,多方周济武当,却因此被那帮文盲冠以“私自挪用公款罪”开除,才落魄至此。我们就免收你的学费了,唉!他什么武功不学,偏偏去学那乾坤大挪移,要是学我武当的借力打力,人家最多说他借用公款而已。
宋远桥将张无能安排在太极拳班。张无能本来跟张无忌学过几招乾坤大挪移的,但听张松溪一讲,立时忘记了。这就等于从零开始了,颇为艰难。
经过一年的训练,张无能对太极拳越来越感兴趣。但在这时,宋远桥突然宣布,要武当的全体学生改为练太极剑。大家都觉得太极拳比较有趣,太极剑枯燥无味,坚决不肯改。俞莲舟召集大家开会,说,现在练拳练腿的人太多,而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还有,那些天资聪颖的练武奇才,都是练拳腿的。我们用拳腿是比不过他们的。为了提高武当的成名率,必须改练剑法,要是有谁不改的话,就开除他。张无能也因此被迫改练太极剑。
就这样,大家身学剑法,心想拳法。真的熬不住了,就偷偷跑到武当山下的一家江湖网吧上网。
两年之后,大家拿着武当的毕业证去闯江湖。才一个月,就传来了张无能在一次打斗中丧命的消息。
90后的忧伤
我们没有经历人生太多的磨炼,但眼里、心里却充满了忧伤。
喜欢久久的品一杯清茶,因为茶的苦涩和心的苦涩一样。
喜欢吟唱悲伤的歌曲,因为我总能在歌里找到自己的影子。夜里,一个人静静的听着,和歌里的主人公一起体味他抑或是她的心伤。“我抱着回忆一个人睡,不愿看见自己哭红的双眼,我的心还留在里面”
喜欢大大的棒棒糖,因为我喜欢它的甜,甜到苦涩。在它的漩涡中,我看不到我过去的伤痛,看不到我现在的孤寂,看不到我未来的方向。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空白。
喜欢在黑透的夜晚仰望辉煌的摩天轮。因为我不配坐上象征幸福的摩天轮,虽然我们在别人眼中,幸福得像花儿一样,其实我们还没来得及年轻就已经苍老。我也只能仰望,我怕如果我一低头,眼里晶莹的东西就会滑落,穿透冰冷的空气,落到地上绽放出如星星一样闪亮的光……
喜欢看绚丽的烟花。一直都觉得烟花是寂寞的,寂寞的绽放,寂寞的消散,只留下漫天的灰烬。而我,亦是一个如烟花般寂寞的女子。
喜欢秋。喜欢秋季凉凉的清风,没有了夏的炎热与浮华。喜欢秋季簌簌的落叶,好似黄碟,在风中演绎一生中最后一次轻舞飞扬。喜欢秋季密密的雨丝,喜欢在雨中漫步,喜欢雨飘到身上的感觉,我喜欢用这种方式去感受天空的哭泣。
喜欢能刺痛人的言语。“我祝你幸福!”我很喜欢这句话,虽然在它在别人看来是如此的普通。这是我在他生日party上说的话。我很喜欢他,然而在他生日那天他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我尽力忍着眼里涌出的泪水,我尽力不让我的声音听起来哽咽。然后尽力微笑,说:“我祝你幸福!”然后转身,离开……我迎风向前,想让风吹干眼泪,吹走我的记忆。我知道,从此,他的幸福与我无关。
我喜欢这些非主流的文字,这些看似支离破碎的文字,却承载着我们90后支离破碎的心。
五月的乡村就像怀春的少女般娇羞美丽。一片片的白桦林蓊郁青翠,摇曳多姿。村庄在白桦林的怀抱里娇怯含羞,躲躲闪闪。
漫步于田间小路,广袤无垠的平原就像风情万种的少妇尽显她的妩媚妖娆。一片片麦浪碧波荡漾,撩人心怀;一垄垄的棉花秧青翠欲滴,惹人怜爱;一簇簇的西瓜苗绿影婆娑,令人心动。
儿子拿着他的玩具枪,在路上尽情地欢跑,撒下一路的童声笑语,一只老鸹从天边飞来停在离儿子不远的垄上,儿子立刻跑过去拿起玩具枪瞄准老鸹,受惊的老鸹箭一般地嗖地飞向了远方,留下了独自发呆的儿子。这时,爱人大步流星地奔向儿子,用手摸摸儿子的小脑袋,一脸沮丧的儿子笑颜顿开。儿子在他爸爸的带领下用玩具枪射击路上的小石子,每射中一次,儿子都会兴奋地手舞足蹈。
不远处的河堤绿色青青,几个牧羊妇女正悠闲地聚在一块叙着家常,阵阵笑声在平原上空飘荡。离妇女们不远处,几十只山羊正在无拘无束地享受着清香美味的大餐,饱餐的山羊时不时的发出满足的咩咩声。儿子被山羊的叫声所吸引,抬起小脑袋四处张望,发现了目标的儿子快乐得犹如一只小鸟,硬是拽着他爸爸朝河堤奔去。儿子的到来并未惊扰正在享受着美味的羊群。从未见过如此多羊的儿子一会儿跑到这只羊跟前瞅瞅,一会儿又跑到那只羊面前看看,一张小脸兴奋得通红。到处乱窜的儿子就好比一粒兴奋剂,使那几个牧羊妇女愈发的高亢。
暮色渐起,远处的村庄在薄薄的暮霭中飘渺迷离。炊烟袅袅,空气中弥漫着五谷的芬香。空旷的平原下不知从何处冒出了三三两两的农人,劳累了一天的他们带着农具大步流星地向着村庄的方向前进,相遇之时,他们都会互打招呼,谈到会心之处,阵阵粗犷的笑声便会在田野里久久回荡。
玩累了的儿子此刻特别的安静,我和爱人牵着儿子的小手,迎着斜晖,在乡间小路上慢慢地徜徉。这时,我可以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白天的种.种烦心的事这时都可置之脑后,而专心歆享傍晚乡村的这份宁静。
青年们肯定是有梦的,因为我也年青过,但你们现在的梦和我们那时的梦估计有差别。而且,在座每位青年的梦想大概都各不相同吧。要开始谈“青年们如何坚守梦想”之前,我得先知道你们有什么梦想,如果你们的梦想是发财致富获得成功,我觉得应该请唐骏,他的成功是可以复制;如果你们想在网络上风生水起,应该找马云或者芙蓉姐姐,他们异曲同工,都特有名;即便你们想当作家,也不应该找我,可怜的我,从小就有当作家的梦想,可直到今年,我40多岁了,才出版了第一本书,就是这本《家国天下》,够失败的吧?
当然如果你的梦想是像几个月前那位小学生在说到自己的梦想时,突然冒出那句既天真又残忍的“我长大想当贪官”,你就更不应该找我了,我的梦想就是对付贪官,管住贪官。你的梦想如果是“长大当一名合格的贪官”,你们得找广东前政法委书记陈绍基,或者前深圳市长许宗衡来做主讲人,但他们显然来不了,他们很忙,忙于坐牢。
现在你能告诉我,你有什么梦想吗?不好意思说?没关系,请你们梳理一下自己的理想与梦想,过一会告诉我。在这之前,我想先讲两个我最熟悉的青年人的梦想,他们也是这个世界上和我最亲的两位青年人。
一位是我的儿子,够亲的吧?他洋名叫peter,中文名叫“铁蛋”,18岁,四岁的时候,我把他带到美国,现在住在澳洲,今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澳洲最好的大学的经济系,他自己在网上还申请到了相当于人民币50万元的资助奖学金(scholarship),是由跨国大公司如可口可乐定点资助的,他们毕业后能够不用实习就直接到这些企业工作。大家可以想像,“钱途”挺乐观的,至少,比他这个当初在国内名牌大学学什么政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老爸要靠谱得多。
可是,上了两个月的学,有一晚回家后他突然对我和她妈说,“我还是想学开飞机。”当时我的头都炸开了。他高考前就多次提出过这个愿望,当时被我们压下来,告诉他你一定要考上重点大学。他说好,没想到,他痴心不改,梦想依旧。
我这里介绍一下在西方学开飞机的背景,首先,当飞行员并不是什么很牛的职业,且不说培训费奇高,而且,学会了开飞机,你还不一定能够进到大的航空公司工作,收入也不比在跨国公司的白领高;其次,发展的前途有限,顶多从开小飞机到大飞机,从开国内航班到国际航班,也充其量给像他老爸我这样的人开飞机嘛;最后,当飞行员还是挺危险的吧?
我原本以为他考上大学,和漂亮女同学一坐,情窦初开,从此踏上他老爸的不归路,其它的梦想取而代之。哪里想到他突然又提出来。而且,他显然是有备而来,做好了计划。他要用自己申请到的50万奖学金去学开飞机,让老子出钱给他读书,他答应毕业后再还给我。而他将会一边读大学,一边学开飞机,大学毕业的时候,也同时拿到民航飞机的驾驶执照与大学经济系会计专业的毕业证。如果能够找到飞行员的工作,就去玩玩梦想,找不到,就先进公司打工。
儿子说得很坚决,已经不再是商量的口气,毕竟,他已经18岁了。可看到我们都很沮丧,儿子铁蛋说,我知道去学开飞机不一定能找到工作,赚钱也不多,但你们知道,这是我的梦想,是我的”passion”,(激情)。
各位,这小子把”passion”都用上了,你让我咋办?他接下来又对我说,他的梦想是有来由的。他拿出一本被一条条透明胶沾在一起的小画册说,这是我四岁那年,你带我从香港飞洛杉矶时,在香港机场买给我的。后来,你经常出差,每次回来就给我带各种飞机模型,还有飞机上精美的纪念品甚至餐具,儿子继续说,我想大概从那时开始,我就有了驾驶真飞机上天翱翔的梦想。
一个我所崇拜的人写人记叙文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副大眼镜有一个高高鼻子,透过眼镜片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同学们,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最崇拜的爸爸。
那是一个飘浮着桔黄色光影的美丽黄昏,我正在高声朗读令人厌烦的语文拼音。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豁然问我:“文言,你有办法记拼音吗?”我用一双狐疑的眼神望着他,摇了摇头。“我来看看!”爸爸说,我有点害怕地递给他。“你看,这个‘a’像不像扎着马尾辫的你呀!”说着,就抚摸着我的头,这一句话让我心中的害怕顿时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拼音的兴趣。所以,那一回拼音考试时,我得了100分。从那以后,每当我有难题时,每当我厌烦某种知识时,我都会去问我所崇拜的爸爸,他总能给我带来对这一门学科的兴趣。
我的爸爸不但有一个智慧的大脑,还有一颗低碳环保、热爱生活的心灵。
“老公,我们开车去吧!”一向“好吃懒做”的妈妈老是想休息。“不要了吧,那边不是有公共自行车站吗?我们骑自行车去吧。”爸爸说。“算了吧,开车吧,骑自行车多累呀。”这时,爷爷板起脸说:“自行车站建了就是为了让我们,要低碳环保,何况从这儿去那儿只有一点点的路程,就算你不想低碳,那也就当锻炼身体呀。”妈妈被爸爸说服了,说:“好吧,我可被你说服了,走吧。”拥有一颗低碳环保的心的人,怎么能不让人崇拜得五体投地呢?
“文言,你不小心把早上煮的鸡蛋和刚刚鸡下的蛋搞混了,你能帮我分一分吗?”博学的爷爷似乎在有意刁难我。我实在不知道,就去请教爸爸。爸爸先摸摸两个鸡蛋的温度,想从中找到一点突破口,可是这个鸡蛋是早上煮的,现在已经是下午了,鸡蛋早就凉了,和生蛋一样。爸爸见方案A行不通,就把两个蛋转起来,奇特的事情发生了,一个蛋转起来了,一个蛋却怎么转也转不起来,交给了我:“这个是生的。”我不解地问:“为什么呀!”爸爸耐心地说:“熟的鸡蛋里是实的,所以转得起来,生的`鸡蛋里是水,很难转起来。这些都是生活经验。”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爸爸又滔滔不绝地说:“生活中还有许多值得你去发现,如手上有小泡泡可能是手足口病,如天气如果一直闷热的话,很快就会下雨,如油的碗放在一个盆子里,放点热水,放点清洁剂,让碗泡一会,再用水一冲,就洗得十分干净,还节约用水呢。”这时我忍不住说:“爸爸,你真行,这颗低碳的心让我敬佩、崇拜。”
一个智慧的大脑,一颗低碳的心,一肚子的生活经验,我从我崇拜的爸爸那儿学习更多的知识。
世界上最值得我们尊敬的人就是爸爸妈妈,他们赋予我们生命,含辛茹苦地将我们抚养成人。我们逐渐长大,而他们的脸上却已爬满了皱纹,手上也已长满了老茧,头发上也漏出了丝丝白发。
妈妈无疑是家中付出最大的功臣,她为这个家操碎了心。每天清晨,妈妈就像准时的闹钟一样,从床上起来,洗漱、做饭,然后再来叫醒还在睡梦中的我。我很好奇,妈妈脸上一丝倦意都没有,是不是做饭、洗衣服,一点都不花时间呀?
周六清晨,我依稀听见阵阵的脚步声,原本以为妈妈只是起来上厕所,再继续进入梦乡。可是十分钟过去了,妈妈还没回屋。我就纳闷了,穿起鞋子,蹑手蹑脚地将房门打开一条缝。环顾四周,扫到了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我定睛一看,妈妈正在厨房里和鱼做激烈的“搏斗”呢。寒冷的早上,妈妈只穿着一件睡衣,站在寒风侵入的窗口处,一丝不苟地为我们忙碌着。我真想上去摸摸她的手,也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站在窗口,双手浸在零下的水中,来体会她说的那句“一点都不冷”是真的吗?
在家中,她是任劳任怨的机器,在工作中,她是同事们眼中认真负责的医生。每天早上,妈妈匆匆出门,我看到妈妈未梳理好的头发,裤子上的褶皱紧贴在腿上,鞋子上的扣子还没系好,妈妈便飞奔出门赶着上班。这样的事每天都在上演。
一天夜里,我睡的正香,却听见接连不断的声音传到我的耳中。我正想出来看看是谁,却看见妈妈来回穿梭的身影。我问妈妈怎么了,可妈妈似乎没听见我的声音,我的脸上有了一丝不悦,可妈妈并未发觉。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吼了一声。妈妈转过身来,看到了我,她蹲下身,抚着我的脸颊,对我说:“妈妈医院有事,估计凌晨才能回来,明天早上准时起床,自己准备早饭,不要迟到。”看着妈妈渐渐离去的身影,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个念头,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让她的青丝更快的变白。
我终于懂了她,妈妈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是我生活中最灿烂的一抹阳光,是我沮丧时最坚实的依靠,是我伤心时遮风挡雨的雨伞。
我的妈妈——善良,勤劳,雨中为我送伞,病中为我烧饭,半夜送生病的我去医院……。是多么好呀!可是,这都是别人家的妈妈。我的妈妈呀,用一个词可以概括:“不负责”!
母亲之前是一名高中教师,有一年带高二,是高二(4)的班主任。按理说,班主任应是一个极忙碌的岗位:忙纪律,忙成绩,像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但放在母亲身上,却是清闲无比。她每日上完课就当起了“甩手掌柜”,将班级大权全权交给班长等一众班干部。自习课上,见不到她身影,课间也更是如此。班长原本还抱着一点希望,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迫于无奈之下,班长只能成为了“临时老师”。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后来的从容不迫,从最初的柔弱无助到后来的雷厉风行,她被迫以极快的速度成长着,渐渐成为了真正的一班之长,无人不听从她的指挥,在年级里也大名鼎鼎。原本因老师不在而心烦意乱,蠢蠢欲动的同学们,在她的铁血镇压下,一个个都乖巧起来,堪比小白兔。母亲就这样放任下去,采取三不政策:不批评,不管教,不督促,悠闲的很。但我知道,母亲一直关注着班里的点点滴滴,看到这样的景象,她心中一定有着灿烂的欢喜。时光飞逝,又是一年毕业季,看着在桂花树下笑的满足的母亲和她的学生们。璀璨的阳光顽皮地在油亮的叶子上跳跃着,透过缝隙洒在那一张张含笑脸庞上,柔和的亮黄光晕笼罩着他们,炫美又艳丽,是那么美好!
母亲对我也是极“不负责”的。不信,你瞧,凌乱的大床上被子胡乱的堆在一起,书桌上各式书本杂乱无章,木地板上满是灰尘……。整个房间只能用三个字形容:脏!乱!差!而作为始作俑者的我,正满屋子地寻找袜子,四处翻找,却一无所获,我揉着鸡窝似的头发,气急败坏的吼:“妈妈,我的袜子在哪儿?”很快传来母亲不紧不慢的回答声“自己找,你那儿那么乱,肯定被你丢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听到这儿,我气更不打一处来,委屈的想:明明是你不帮我整理房间,害我才找不到袜子的,怎么能怪我呢?这时的我,丝毫没有觉得这句话有任何不对,十分理所当然。看一眼闹钟,见时间已无多,飞快地重新拿一双袜子,一溜儿烟的跑到外面去了。
就这样过了几天,我实在忍受不了了,而母亲又丝毫没有帮助我的意思,我只好认命了,苦哈哈地自己去打扫房间了。一个下午过去了,我直起酸疼的腰背,抹了把头上的汗水,环顾干干净净的房间,得意极了。窗外,日光倾城,林茂草盛,环卫工人辛勤工作着,宽阔的街道上一片洁净。很快,我就适应了没有母亲帮忙的生活:垃圾桶满了,去倒;地板脏了,去扫;书桌上有灰尘了,去擦。跟之前油瓶倒了都不扶的我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这时,我好像明白了……
母亲不仅对我的生活不负责,而且在学习上,也是如此。人人都说我成绩好是因为母亲教的好,知道真相的我默默转头,思绪回到了一年前……
那是一个夜晚,我拿着做完了的家庭作业去找母亲,希望她能帮我检查作业。却不料母亲只是淡淡地扫上一眼,拿起黑笔“唰唰”签上自己的大名,平静地把作业往我这边一推,说一声“拿回去吧”,便专心的备课。我傻了眼,呐呐地说;”妈妈,检查作业——”但只换来一句“自己的事自己做,我是不会帮你的”我的泪不由自主地滚了下来。愤愤地擦去泪水,我一言不发,转身回了房间。
我忍着泪,在明亮的灯光下一点一点的验算、检查,眼前模糊起来,我不由得伏在桌上哭了起来。窗外,夜凉如水,几颗星孤独地挂在深黑的夜幕之上,端的是萧索,是凄凉。哭累了,我沉沉睡去,意识进入黑暗的前一秒,似乎有一双大手,为我轻轻盖上一件衣裳……
从此,我便同母亲较上了劲。最爱的小说不看了;曾经爱不释手的手机,也锁在了高高的抽屉里;与同学的闲聊,也几近于无。我每天疯狂地学习着,就是为了让母亲知道,没有她,我也一样可以很优秀!当我看到小升初年级第一的成绩时,我忽然明白了……
哦,母亲,我终于懂了你。你将你的满腔关怀爱恋,都包含在那“不负责”里,我终于懂了你……
鲁迅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一直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一次学校组织去公园春游,我竟然由于前半夜太兴奋,鬼使神差地睡过了头,匆匆洗漱后急急忙忙地冲出了家门。为了及时赶到集合地点,我灵机一动想走捷径。就在我堪堪横穿过那片中央绿地,省却一大圈绕路之时,“小朋友,你没看到草坪入口竖着的牌子吗?”声音不大,却很严厉。
我回身一看,一位浑身湿透的园林工人狠狠地瞪着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从一片刚种植的草坪上踩了过去。“养草期间,严禁踏入”的警示牌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刺眼,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鲁莽和疏忽,讪讪地给自己找借口:“对不起,要迟到了,所以慌不择路。”
岂知那位园林工人不依不饶,拉住我喋喋不休地说教起来,周围好事之人也渐渐聚拢过来,结果反而更耽误了赶路。被一个园林工人在大庭广众下教育一顿,我实在有点想不通。
直到后来,在一次市级奥数决赛中,我才机缘凑巧地弄懂了鲁迅的话。那次的压轴题相当凶险,从未见过类似的题型,试了几次常用的解题方法均无效。看看左右几位参赛选手或是抓耳挠腮,或是愁云惨雾,或是趴在桌上翻着死鱼眼,我顿时萌生了放弃的念头:少做一题也无碍吧,凭着经验,根据前面做题的感受,应该也能获奖,尽管奖项不大。
突然,福如心至,鲁迅那句耳熟能详的经典话语冒了出来,谁说我只能止步不前了?深深地吸了口气,横竖横,拆牛棚,只能放手一搏了。只有攻克了这一题,我才能杀出重围,笑到最后。
我重新认真地读题,仔细地圈划题中每个关键的已知条件,按照自己的理解,将几种不同的方法融合在一起,洋洋洒洒地涂满了两大页草稿。嘿!居然成功了。事后才知,那次决赛做对这道压轴题的选手寥寥无几,而我就是其中的一员。
赛后分析讲评,教练耐心地听了我的解题思路,不由拍案叫绝:“行啊,你小子,居然走了一条没有的路!这方法不错,真不错。”
我咧着嘴呵呵地笑了,我终于懂了,天下的路都是人走出来的。当你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要悲观消沉,埋葬失望与痛苦继续砥砺前行。不管何时,哪怕前方没有路了,只要自己肯走,坚持不懈,脚踏实地,就一定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
远处走来一个黑黑帅帅的小伙!他有着一头非常精神的板寸,两弯剑眉,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挺直的鼻子下面两片薄薄的嘴唇,脸蛋红彤彤的,笑起来还有一对大大的酒窝。
这个小伙有个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拉琴。他从小就立志长大后要做个音乐家!在他上小班的时候,就开始学习拉小提琴了。记得当时他才四岁,拉的弓子总是走不直,还总是碰弦。经过两三年时间刻苦努力练习,他拉琴拉得越来越好。小学三年级要放暑假的一天,他听到汪老师带过来的好消息,暑假里可以参加乐队了!太好了!他偷偷地告诉自己:离自己的愿望又近了一步!在乐队里一定要好好表现!
在那年暑假里的第一天,他就走进了“凤凰小提琴乐队”。开始,他连谱子都看不懂,拉了一会儿就不知道拉到哪里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认真练习乐队老师教的曲子,看谱子的能力也越来越强,慢慢地,他不仅追上了大家,还能想象作者写这首曲子时候的心情和意境,并且能够融入到这个环境中,带着感情去拉这些曲子。
那年暑假的最后一天,他和他们的乐队朋友们为家长们进行了汇报演出。只见总指挥一挥指挥棒,乐队队员们就整齐地拉了起来,他左手熟练地握着弓子,手指在琴头跳跃着,右手拉弓子,弓子轻快而自然地在小提琴的弦上游动,时而急促,时而轻缓。眼睛的余光再看其他小朋友,他们的手法也很熟练,只见他们的手臂随着弓子飞舞着,脸上也现出陶醉的神情。美妙的乐曲声响起,观众们霎时人声雷动。大家都把“欢乐颂”“歌声与微笑”和“铃儿响叮当”给拉得动听优美,接下来,他还给大家表演了“金婚式”“渔舟唱晚”……观众席上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雷鸣般的掌声。表演结束,妈妈第一个冲上表演台,紧紧地把他拥在怀中。回家的路上,他的妈妈给他竖起来大拇指。
“哆唻咪发……”他又在拉琴了!你喜欢他吗?哈哈,告诉你个秘密,他就是我,未来的小小的音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