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远之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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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篇1: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大千世界,总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使万物为之痴迷。大鹏痴迷于翱翔万里蓝天,鱼儿痴迷于畅游五湖四海,花儿痴迷于吐露十里芬芳……痴迷是万物品质的表现和情感的表达。然而,痴迷也是有讲究的。

当有一天,雄鹰不再痴迷蓝天,而钟情于大地,那么我们无法想象一只鹰如一只鸡一般在地上觅食的情景。所以说,痴迷也要看对象,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事物,正所谓痴迷要有道。大凡人生在世,要想有所成就,都要达到痴迷。西汉时期,一介布衣班超,因痴迷军事而放弃了文学,遂投笔从戎,钻研军事,后来终于参悟了行军打仗的精髓。在日后的作战中,班超凭借自身卓越的军事才能,屡立战功。正是因为班超对军事的这份痴迷,他最终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点——万里封侯出玉门。

痴迷也有不慎的时候。后唐国主李存勖可谓是个百战百胜的军事奇才,他继承父亲李克用的遗志,四处征讨,统一了北方建立后唐政权。可不幸的是,正当应该稳定民心,恢复生产的时候,他却不理朝政,痴迷于伶人的管弦呕哑,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以至于伶人乱政,“激六军之怨”,最终国破身亡的。如果李存勖放弃对戏剧的痴迷,在政治方面有一番作为,何以会落得如此下场,对痴迷的不慎,他最终被三月泥沼淹没。

痴迷要有道,同样得有度。凡事都有个度,对事物的痴迷也是如此,适度则成事,过度则败事。

春秋时期,战火纷乱。范蠡和文种共同辅佐越王勾践,帮助他复国并进一步称霸春秋。两人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但二人的结局却截然不同。范蠡深知越王的可以同苦难,难以同甘,世人谁不痴迷名利权位,可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和功高盖主皆殒身的教训,范蠡主动退出,写下了最完美的人生准则。携西施泛舟西湖,散发扁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佳话。而此时的文种被名利冲昏了头脑,被权势迷惑了心智。当他收到勾践送来的利剑时,他才幡然醒悟:是自己过度痴迷于高官厚禄,将范蠡的劝说当耳边风,才落得如此下场。可为时已晚,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他怀着沉痛的心情接过沉重的利剑,倒在了悔与血交织的世界。

凡事不可不痴迷,凡事不可太痴迷。痴迷有道,痴迷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锐意进取,抗拒诱惑,取得成功!

篇2: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于缼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正如巴罗说的这样,爱读书的孩子,就是一个好孩子。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有很多版本,我家的版本不多,所以经常会去图书馆读。记得有一次,奶奶外出有事,把我一个人关在家里。我在家里没事做,便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小书店看书。书店里的人可真多,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这才找到了书架。我在这些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啊找,找到一本新版的《装在可袋里的爸爸》。我顾不上其它的,拿起书就读起来。

书里的内容真是太有趣了,我看得津津有味,连时间都忘记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这本书,仿佛身临其境。看,杨哥的拇指爸爸正在桌子上发明万能打印机呢!每读到这里,我都在担心,万能打印机会被成功发明出来吗?真的能打印各种东西吗?“成功了!成功了!”拇指爸爸成功发明出了1。0版本的万能打印机。我也高兴极了,更期待下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

我接着往下翻,正看的着最精彩的一部分时,突然,不知是谁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才从书中走了出来。转头一看,原来是奶奶,再看看外面,天已经黑了,书店里除了老板,我和奶奶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奶奶把我拉出门外怒气冲冲地说:“你这个孩子也不知道和我说一声,就随便乱跑,害的我到处找你。走,回家!”我扮做个鬼脸,无可奈何地和奶奶回了家。但心中,依然在想着刚才那本书里的内容。不管奶奶再怎么说,也不能阻止我对书的迷恋。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我喜欢极了,每天都会看这本书,已经被我翻看了好多遍。今天早上我刚起床,就拿起放在枕头下的书,坐在台灯下读了起来。刚读没一会儿,吃早餐的时间就到了,我只好捧着心爱的书来到厨房,一边看着书,一边喝着粥。一个不小心,把粥全都撒到地上,这下完了,快跑!在奶奶没发现我之前,我一下逃回房间。

是书,教给了我知识;是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书,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书是一位纯洁的天使,她闪闪的光芒,招引着我们与他前行。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

篇3: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自然中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拂过大地,唤醒生机无限;她掠过枝头,弥散馨香满园;她遨游天地,粉饰碧海苍穹。她焕发万物光彩,却总是黯淡了自己。她是最美自然风。

社会上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驻足乡野,带来淳朴厚实;她刮过都市,扫除尘世浮华;她遍布人间,装点大千世界。她创造人类之美,却总是忽视了自己,她是最炫人文风。

春风绿了江南,夏风浓了柳荫,秋风熟了枝头,冬风褪了旧累。自然的轮回离不开风的吹送,蓬勃的生机离不开风的呼唤,

你看没在风的帮助下,蒲公英放飞了梦想,他的种子随风飘到远方寻觅新的希望。是风,让梦想拥有更广阔的空间。你看,那大鹏冲到九万里高空向南飞翔,也是借了风的助力。是风,为前行撑开了飞翔的翅膀。你看,黄山松屹立于山巅,终年受着大风的侵袭,姿态愈发苍劲。是风,让生命谱出绝美华章。你看,那西北荒漠的狂风肆虐,经年累月却积起黄土高原的广袤深厚。是风,造就了世界的广博!

自然风创造了自然美,同时给予人类以美好的情思。古代的文人墨客享受自然风:“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而吾与之所共适”。也许念在人们对她的钟爱,风以另的外一种更加飘渺的姿态进入人类社会。淳朴的民风,浓厚的学风,廉洁的党风……这些“风”也备受追捧。

你看,“萧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是陆游笔下的山西村。是淳朴的民风,让生活恬淡静谧。

我们称美好的事物的盛行为“蔚然成风”。而今,越来越多的“风”在人群中刮起。你看《感动中国》对于道德的讴歌,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这是“风”的力量,她于无形中感化心灵,净化世风,创造人文之美,这道德的清风为神州大地每一个角落都带去勃勃生机。你看,党星期的倡廉之风,让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看,民族所兴间的节约之风,不浪费每一粒米勤俭节约的精神为社会注入强劲的动力。这是“风”的力量,她以人心的共鸣,团结一股巨大的合力,助推时代车轮滚滚向前!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故人这般赞美风,可见这是怎样一种无形的神力。无论是美妙的自然风还是我们人类社会所星期的好风气,都无疑将会使这世界更加美好!

曾几何时,我打开《三国演义》的扉页,于日光下攻读,一股清新的风拂面而来。我爱这“风”,唉它的奉献精神!

篇4:痴为话题的高二800字作文

“姥爷,我来了啊。”一片寂静。

他时常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地望着那张黑白照片。我进来后,他也不过是看了我一眼,继续注视着那个褪去了颜色的相框。

或许,他是在回忆这住了几十年的家?或许,他是在想念那个走远了的人?一切,都无法得知,我只能看到他呆呆的样子。

记得小时候,他还是那样帅气:脸上没有任何岁月的痕迹,头上的银发十分闪亮,眼眸中常带着一丝光亮,温和地摸着我的头,将巧克力一颗一颗塞进我的嘴中……

如今的他,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模样。他仅有的几根头发花白、稀疏,脸上布满皱纹,肥大的身躯终日卧在床上。他一言不发,眼睛里再也没有几年前的光彩,只有一片空洞。

究竟是什么,让一个原本乐观的老人,在短短几年间变成了这样?难道,他真的老了?难道,是那个伴随他几十年的女人的离去,彻底击垮了他?我无法得知。

记得小时候,他常常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她,带着我去附近的公园遛弯。他会给她捧一捧泉水,让她从水的清澈中看到自己;他会给她讲笑话的,带她看紫竹林,时常能听到他爽朗的笑声,他就像一个孩子。

如今,他只能一个人坐在木椅上,静看眼前那片竹林。有时,他会一声不响地从家中消失,我和妈妈便会去那个公园找他。终于,我们找到了他。“姥爷,回去吧。”他默默起身,注视着眼前的竹林,扭头离开。

究竟是什么,让他无数次来到这个老地方?也许,这里寄托了他无限情思?也许,这片竹林更像陪伴了他几十年的那个女人?我无法得知,只有无能为力地看着他由乐观变得麻木。

其实,我记得很清楚。在姥姥去世的那一天,他就变得沉默寡言。在姥姥下葬的那一刻,他的眼中竟流下几滴眼泪。那个经历了时代都没有流过泪,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流过泪的男人竟流下了泪水,只是为了她。

是否,那个男人会在深夜梦到她;是否,他会默默流下泪水;又是否,他会常常发出一声叹息,看着天上的星星,想起她?

我仍旧无法知道。只知道,他仍旧注视着那张照片,注视着那个他深爱了几十年的女人。

也许,那就是一个男人的痴情……

篇5:痴为话题的高二800字作文

我家出了一位养多肉植物的业余高手,虽说是业余,但我认为,养多肉这件事就占据了她大部分的业余时间。不用多想,那位养多肉的高手就是我的妈妈。

也不知道妈妈是在何时爱上多肉的,只知道阳台上的多肉越来越多,那些中看不中用的植物被逐步替换掉,直到最后,多肉植物霸占了整个阳台。

妈妈要求自己的每一颗多肉都是状态最好的。她每天去阳台浇水、施肥、除虫,如果一旦发现多肉叶片上有虫子或虫卵,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掐死,不让自己的多肉受到一点伤害。可就算这样,去年夏天,由于天气十分闷热,阳台上的多肉受到严重损害。当妈妈整理完一个个空花盆,走出阳台时,她的眼里满是凄凉。花了几年的功夫,在多肉的养植上刚刚获得了一点点小成就,却被一个奇热无比的夏天,让妈妈的努力掉入了冰窖。

妈妈没有气馁,她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养好多肉上。她买来不下十本多肉图鉴,还经常到图书馆借有关多肉的书,每天翻看,随时拿出小本子,记录重点,写写画画。除此之外,她还购买多肉的专用土,一些的必要的种植多肉的小工具和杀虫的药,又重新购入一批新的多肉。新买的多肉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变得越来越美,她离自己的小目标越来越近。

最近,妈妈似乎又有了新的打算:想要把阳台变得更有艺术感。她开始购买一些艺术感强烈的花盆和小摆设来装扮多肉。甚至,她在路边看到被人丢弃的破花盆,也装进袋子带回了家。花了一个下午,在阳台上拼拼凑凑,就把破花瓶装扮得别有风趣,造型特别,变废为宝。妈妈经常有新花样来布置多肉,所以隔几天,我家的阳台就会发生一些变化。

每次晒衣服,妈妈都很主动地揽下了这个活,可妈妈哪里只是纯粹的晒衣服啊!你看她,没晒几件衣服,就扔下晾衣杆看多肉去了。如果这个时候呼唤妈妈,是得不到她一丁点儿回音的,尽管我的声音分贝越喊越高,喊到嗓子生疼。哎,妈妈又被多肉包围了,只顾着欣赏她的多肉,哪里还听得到我的声音。

妈妈告诉我,看着多肉小精灵慢慢长大,渐渐变美,心情会变得特别好。如果肯在一个事物上倾注自己的热情,生活就永远不会缺少美。

篇6:痴为话题的高二800字作文

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儿坐一会儿,它们很温暖,我注视它们很多日子了。

——题记

“痴”真是太可爱了,这个字给我一种一见倾心的感觉,就像风在吹,花在落,可你却被定格似的,目光停滞在前方,说不出话来,连呼吸都忘记了。在那刹那,你找到了心中最灿烂的光影,它折射出的光辉,照亮了每一个灵魂的阴暗角落,似春雪,将要流淌。

不知道“痴”字为什么有病字头,痴真是最直率、美好的一种感情,不由得想起《红楼梦》中据说贾宝玉的痴病。配合着文章来看,真是很美,他的“痴”,是对他身边女孩们青春之美的一种欣赏与赞叹,那种“千朵万朵压枝低”的叠嶂的芬芳甜馨,贯彻着整个大观园,伊们都是这绝好年华中的红颜,宝玉这种执着的痴,正是要将这些花朵都系在身边,不能任伊去了,任伊老了。他是那个单纯的孩子,眷念友谊与新生的爱,他的痴铸就了他心系苍生的释然,痴对他而言是俗世病症的良药,是精神上最丰富的那几笔红彩,是对自我生命最美的成全。

安徒生曾去拜访过一位林务员,他一大清晨地走到森林中,在蘑菇下放置各种饰物:小小的花边、小花、纽扣和漂亮的石头,待林务员的女儿欣喜地的在蘑菇下面找到它们时,他告诉她这是小精灵留下的。有一位牧师听见这事十分生气,认为安徒生是在欺骗小孩,可安徒生却说:“一个孩子,如果都不相信仙女与精灵,那他的心已经死去了。”安徒生的痴,在于童话,他像一位寓言家,释放着自己周身奇异的光辉,他走到哪里去,都能让人们被他吸引,他自己就是那么不可思议而又多情。尽管他生得纤细、羸弱。可他就是移动的童话,他的足迹里有梦,梦中洋溢着故事的笑语,他将他的痴像烟花一般放出,碎成万朵星火,散布到平凡之人的炊烟里,床榻旁。他的痴让人们在平凡中追寻幻想,让他们的世界也迸发出异彩魔幻。

这就是痴吧,平凡地痴、高高地痴,都像朝圣者一般不畏艰苦地跋涉的痴。从对一朵野芳的喜爱到对星空的追求,从自己心中的痴迷到散播人间的幸福,这都是痴,都是对世界、对自己最好的执着。

人无癖不可交也,无癖便无痴。我喜欢有痴的人,他们心中的“痴”,会成为支持他们走过长夜、踏破黎明的信念。

所以,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细细寻找我的痕迹吧,希望你可以从我的书纸上看见我笔尖凝积的软墨,希望你可以从找到我的痴,我那月满山川似的大大小小的痴与爱。

篇7:以痴为话题作文

“我喜欢舞蹈。”

“我喜欢武术。”

生活中总会听到这样的话语,但他对自己的喜爱有达到痴迷的程度吗?

痴,是对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喜欢达到非凡的程度。你会愿意为之倾注时间,甚至倾注所有。

对一件事物痴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痴,你会意志坚定,不会轻易动摇;因为痴,你会乘风破浪,不会胆怯畏惧;因为痴,你会迎难而上,不会止步不前;因为痴,你会成就你自己。

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中曾说到:“余幼时即嗜学”,“嗜”可见他对读书的痴迷。因为他对书的痴迷,他克服了阅书之难、从师之难、求学之难,克服了生活之艰,最后成为了闻名天下的大臣。孙敬、苏秦也是如出一辙。因为他们对知识的痴迷,才会有流传千古的“头悬梁,锥刺股”,才会有后人所能效仿的学习对象。

毛泽东生于乱世,实现中国统一、建立新中国是他心之所向。因为他对祖国的痴迷,才会使他赤膊上雪山,使他在风口浪尖上挑起大任。最后,他成立了新中国。保尔痴迷于祖国,为此他贡献了自己的一生,毫无保留。林肯痴迷于平等,他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废除了美国的奴隶制,在美国历史上留下美名。他们都因痴而不“痴”,都因痴而不平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果在成功路上我们的付出是一小步,那么痴迷于一件事就像一次长跑;如果我们的努力是一涓细流,那么所痴便是一条源远流长的小河。

我的数学老师也是一位读书爱好者,他对语文情有独钟。上高中时,他会把多余的钱存下来订报纸、订书刊、买书籍,从不会浪费一分钱。可想而知,他的语文成绩非同一般。所以,你心之痴会成为你飞翔的翅膀,带你徜徉世界,飞向成功。

但有时心之所痴也存在正确与否。世界大国为争霸夺权引发世界大,给全世界带来了毁灭性的灾害;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因坚持君主专制被送上断头台。很显然,他们所坚持的是与真理相违背的。所以正确与否,我们一定要慎重判断。

如果你痴于阅读,那就持之以恒,每天阅读,未来作为知名作家出现在报纸上;如果你痴于游戏,何不把它当做一项职业,一个梦想,做个电竞选呢?成功总要付出,付出总会有回报,坚持你所“痴”吧!

篇8:以痴为话题作文

痴,在孤独里痴清风,在乡愁中痴明月,在离殇时痴江水。既天不顺我,我自有痴处――不过是醉心纵命。

醉心并非醉生梦死,纵命并非纵横恣意。所谓醉心纵命,不过是一生只为一件事,逆命纵做顺喜事。

以心之利剑斩断命运的桎梏去追寻所爱,以心来作渠牵引命运的洪流引向所爱,以心的蓝图规划命运的泊船临岸所爱。而此心必有利剑之坚硬,水渠之宽广,蓝图之严谨,都不过一痴字,可这样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

他,醉心于诗词,纵江山之颠覆。

李煜,一个才情横溢的少年郎,却背负着南唐国家的沉重期望。从开始的褚位之争,到后来的南唐遭伐,再到沦落为俘,他只求于乱世中舞文弄墨,看尽世间百态,却终究逃不过宿命的劫。“做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他站在人人看得眼红的峰顶,却独痴作词,许半壁江山于风花雪月。有人说李煜是个帝王家的笑话,可凭借李煜之才于治天下,他可能便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又怎比秦皇汉武?可他却是诗词家的神话,巨人一般站在文学的转折点,王国维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

他,醉心于木工,任龙椅之交迭。

朱由校,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却担下天下大任。朱由校从小亦受李选侍的“侮慢凌虐”,终日涕泣,形成了惧怕李选侍的软弱性格。有人说他文盲,读书少,无大志,可他对于西方人强占澳门,朱由校态度强硬,在澎湖与荷兰殖民者数次交战,大获全胜,这是一个“文盲”能做到的吗?但心不在此处,终究只能是副业。他本不应该坐上黄金的龙椅,他的心坐在木头上。“幼时无意登皇位,年成江山喂奸臣。天命由校为熹帝,此生理应是匠人。”一痴字,让他成为“明朝的鲁班”,天才的木匠,据说第一张折叠床他发明的;最早的喷泉是他发明的;最早的雪橇也是他发明的。

没世皇帝却以绝世词人、惊世鲁班掠影于世,他们的痴绝,是挣脱了一切外在束缚,一切被命运框定的自己,不论此生荣辱,不管后世评说,始终忠实于内心的那股痴念。

长恨此身,事与愿违,春花水月,往事难了,痴何处觅?则观此醉心之痴,纵命之绝,如醍醐灌顶――痴已遂愿,心即远方!

篇9: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爷爷对我说,所谓痴迷,大概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

奶奶去世后,爷爷变得有些沉默,同时开始痴迷于旅行。奶奶离开前总想去看一眼西湖,但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很忙,而且那会儿谁家流行旅行啊。于是,奶奶一辈子都没看过一眼西湖。直到她去世后,爷爷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我去看西湖。那一年,我八岁。

当时爷爷力排众议,和我搭着绿皮火车穷游。我们在杭州住那种破旧的抗战防空洞,大门里进去是两个狭长的洞穴,钢丝床和墙上都特别潮湿,还不时有滴答滴答的水声。我用被子蒙住头,有点害怕,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我再也不出来旅行了。第二天起来去西湖,时近正午,阳光炙热,蝉声喧嚣。我们在断桥旁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我很困,躺在爷爷腿上眯着,他就一直给我扇扇子,边喃喃自语:“老太太啊,你看,这是西湖啊…西湖啊…”微风送来湖里荷叶特有的清新气味,前一天晚上的小牢骚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青石台阶上,爷爷牵着我教我唱《送别》。小小的人儿仰着头大声唱着。对一个孩子来说,送别是什么呢?仅是一支歌而已。

从西湖回来的几个月后,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的第二天,妈妈给我端来一碗面,还是爷爷的味道。我接过碗,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眼泪就不争气地砸进了碗里。

我也开始痴迷于旅行了。大理,我在咖啡馆的墙上留下“爷爷,这里的云可漂亮了”的便签;西藏,我在海拔4700多米的纳木错湖畔望着星空默念“爷爷,哪一颗星星是你”……爷爷,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棒,我去了那么多你想去但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可为什么我好像有些悲伤?

今年,十五岁了,一直没胆去西湖,仿佛我不去,爷爷就能回来带我去一样。几个月前又去了一趟杭州,晚上骑着车绕着西湖转,风吹得人很舒服。我忽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荷花香气。一个急刹,在断桥边我看到了七年前我和爷爷坐过的那条长椅。没错,就是它。青山依旧,物是人非。

对,所谓痴迷,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就像我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步也有爷爷的足迹。

篇10: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叮当、叮当!”中午放学铃响了。“你去端饭盒,我去占球台。”说着我便抓起球拍像一匹野马似的直奔乒乓球台。冲到球台边,我一下就爬了上去,双手叉腰站在上面,大吼道:“我占到球台了,我占到了!”那样子就活像一位得胜将军,威风凛凛。

不一会儿,没有抢占到球台的同学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去端饭盒的搭档来了,我们一手端着饭盒,一手拿着球拍,打一两个球,就用饭勺向嘴里送一辆口饭。我们觉得这样太没有味道了,于是我俩干脆把饭盒放在一边。这时的搭档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只见他一个弯腰、屈膝,挥手间,一个“反拉球”从乒乓球台上快速的蹦了过来。我心想:“这个球挺棘手,怎样接呢?”我灵机一动,快步向后退了两步,只见球的速度大大减慢了,我轻轻一抵,球就翻过球网,蹦到搭档那边去了。呵,他没接着,我胜了。围观的人一见,嘴里不停叫道:“好球,好球。”

时间随着球拍的上下飞舞,一眨眼就过去了。“你们班主任李老师来了!”不知是谁惊叫起来。我回头一看,真是李老师骑着一辆自行车来了,这是我才发现自己饭盒里的饭还没有吃完,便把乒乓球拍夹在手臂间,拿起饭勺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叮当,叮当!”上课了,我端着一盒未吃完的饭,腰间夹着球拍,进了教室,只见同学们都向老师打我的小报告:“×××打乒乓球,没做完作业。”李老师收走了我的球拍,就像抽走了我的心一样。

虽然没了球拍,但仍然挡不住我对乒乓球的热爱。下午,我们照例占球台,用手掌当球拍,发球、接球、进攻、防守……玩得更欢,有时,反而觉得更爽。

听!同学们都叫我“球痴”。

篇11: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人爱运动,有人爱旅游,有人爱音乐,而我则为书痴狂。

从我记事起,爸爸妈妈常常会在睡觉前给我读一些故事,那时候我多么希望可以自己识字、自己读书,我常常幻想畅游书海的感觉一定很美妙。我一直渴望能独自一个人看一本有意思的书,可我一个字也不认识,盼望着,盼望着,我终于上学了,我也可以识字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识字量也在持续的增加,我愈发痴迷于读书了,我因为沉迷于读书,而干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糗事……

还记得那是去年五月的一个下午,烈日炎炎,火红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正沉浸在那本令我陶醉的书里无法自拔。妈妈对我说:“天气太热了,让妈妈给你剪剪头发吧。”我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说干就干,妈妈拿起剪刀,我的缕缕秀发就纷纷飘落了下来,可我却浑然不知,继续在看书。妈妈接着说道:“天气热了,给你剪短一点可以不?”我继续“嗯”着,眼睛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的书。

读书的'时间仿佛白驹过隙,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匆匆走过。随着妈妈的一声:“好了!”我猛然抬起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原来的长发女生一下子变成了毛头假小子,我气急败坏地跳着脚对妈妈喊道:“谁让你给我剪这么短的,这个发型简直太丑了!”妈妈瞪圆双眼,摊开双手,无辜地说:“我征求了你的意见,要不要剪短一些,你一直说嗯,那就是表示同意呀,这会怎么又怪上我了。”看看妈妈无辜的表情,我无奈的低下头,看着手里的书,心里默默的安慰自己:“也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吧,转念又一想为书痴狂的人总要付出代价。”哈哈,瞬间我的心情好了很多。

还有一次,为了看书,我将写作业、上补习班、吃饭……全部抛到了九霄云外了。爸爸一看,还差三分钟就要开始上网课了,我的作业还没写完,就将我爱不释手的书扔到一边,拽着我去上课了,一边拽着我,还一边唠叨:“如果知道你这么喜欢读书,把学习、上辅导班、吃饭……都忘了的话,就不给你买书了。”可我知道尽管爸爸妈妈责备我,唠叨我,却丝毫也不会阻止我对看书的喜爱和迷恋。

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它让我知道了遥远的历史长河里发生的那些波澜壮阔的事件,让我明白了浩瀚的星河里宇宙的神秘,让我懂得了蔚蓝的深海藏着太多的宝藏,让我醒悟了人类只是沧海一粟,所以我要让书本带着我,去到那更广阔的世界,我为书痴!

篇12: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音痴”是指五音不全之人,但爸爸的“痴”却有些与众不同。

“滚滚长江东逝水……”放学一进家门,就看到老爸一边在厨房炒菜,一边深情款款地唱着歌。房顶似乎都受不了这歌声,欲掀欲合。外面无尾的蝉声,仿佛在和老爸较量谁唱得久。这一幅“兵荒马乱”之图让我咬牙切齿:“老爸真是个音痴!”

爸爸在家没事总爱哼两声,歌声一响起真比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庐山瀑布还震耳欲聋。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老爸爱美声,我可不喜欢。

我有个习惯,边在车上边听歌(不是美声曲哟)!一次我戴上耳机,正享受至极,一旁“紫芝翳翳多青草,白石苍苍半绿苔”,真是良景!忽然觉得怪怪的,四周瞻顾一番,路边的行人有的在笑,有的对我们指指点点。我心中疑点无数:陌生人一向与我们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关系,怎么盯着我们,难道我们脸上有东西?还是出名了?莫非……我向前看去……

电影中有一句话“推理有一百种,真相只有一个”,果不其然,只见爸爸微收肚子,稍皱眉头,嘴巴张成小“O”型,眼睛睁着,却给人一种如痴如醉的样子,一只手扶着车把,操控方向,一只手半比划着,所以车开得很慢,行人听得一清二楚。我忽然觉得我和我爸都仿佛在云雾中,他是飘飘欲仙,我是如堕五里雾中。

我连忙摘掉耳机,正急着说话,声音的传播永远比反应快,这是科学道理。我还没说话,一阵如同铁锤的声音挤进我的耳中,仿佛把一把跳珠扔在地上,还有好多余音。我叫:“爸!”老爸一边唱:“敢问路在何方……”一边张着大嘴,一边轻抖着手,好像他的眼前是路,耳中是歌,除此之外再也容不下其它东西。

我用力拍了一下老爸,叫:“爸!!!”我的声音如同另一阵“涛天大浪”,终于盖住了老爸这层“高浪”。爸爸终于缓过来了,好像睡梦中刚醒来的人,揉着“惺忪的睡眼”,说:“怎么了?对了,爸爸刚才终于找到了唱歌的感觉,你要用鼻子唱,不要用喉咙挤……”不一会,那阵妖声又出现了……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老爸仍在唱着,家中的每个角落仿佛都蓄满回音,无垠的天空似乎也染上老爸歌唱的色彩,我成长的喜怒哀乐也都有老爸歌声的伴奏,没办法,谁让我是音“痴”的女儿呢!

篇13:以痴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我看古人之痴

痴山,痴水,痴天地。痴,与自然对话。

——题记

痴是一种喜爱,痴是一种依恋,痴是一种生活态度。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痴”倒在多娇的自然中。对于他们来说,山水可以给他们的心灵以安慰,而痴,则是亲近自然最直接的方法。

“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这句话是《湖心亭看雪》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句子。茫茫白雪中,一痕堤、一个亭、一只舟、几个人,在西湖如镜的水面上点缀着。多么特别的量词,“痕”“点”“芥”“粒”从来没有人用过,独特且恰如其分。张岱就像站在自然的高处,怀着赤诚的心描绘着独特的景致。他就像看透一切的仙人,俯视着一切,用淡淡的笔墨勾出绝美自然。然而是什么给了张岱如此神奇的力量?我的答案是——“痴”。

在我眼中,痴是一种远离尘世的生活态度,不是逃避,是一种我们无法达到的境界。之所以痴,是为了忘掉世俗的烦恼;之所以痴,是为了和自然做最直接的对话。巍峨的高山,清秀的绿水,灵动的生灵,多么神奇的自然!诗人们当然也发现了这份美,于是他们抛弃了给心灵留下伤痕的尘世,开始接近自然,渐渐痴情于自然,寄情于自然,让自然所蕴涵的那股神奇力量,愈合他们的伤痕。

在《湖心亭看雪》中,前文的“独往”和最后舟子的话,显示出张岱将自己视为脱俗之人。有人说这是自恋,其实不然,这是张岱的清高和思想的.高洁。有得到,就相应有舍弃,张岱舍弃了世俗的烟尘,换来了与自然最亲密的接触。

只有痴,才能看见自然真正的美,藏在其表面下的美;只有清高,才能将这份美藏于心中。张岱以及很多诗人,正是因为痴,因为忘记世俗的名利,全心去领会自然,接受自然的洗礼,才能得到如此洒脱、自如的生活,才能写出一篇又一篇佳作,让我们这些生活在钢筋水泥城市中的现代人,通过文字发现自然中我们难以发现的美。

古人之痴,是一种我们望尘莫及的感受,这是一种对宁静、安定的向往,是发自心灵的对自然的赞美和喜爱。自然吸引着他们,而他们通过心灵的沟通,从自然中得到慰藉。古人之痴,是一种人与自然最完美的和谐。

古人之痴,是用心与自然对话,而诗人的清高,则是聆听天地的细语。

篇14:以痴为话题的议论文800字作文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成也情,败也情。人们皆说不在乎情,却在不知不觉间被其扼住喉咙,难以喘息。众人都将情看重,失去了许多本可以紧握手心的东西。

四凤,《雷雨》中与众不同的一个,出生于农村,怀抱着对未来的美好臆想,满怀希望地踏进周家府邸。她对于爱情的理解,正如自身一样洁白单纯。可后来,她与蘩漪之间的勾心斗角,尤显老练,令人悲楚。她被花花公子言语所骗,沉沦于花田月下,失去知觉。当真相被揭露,她逃避,无所适从。疯似地跑出周家,误触电线身亡。她的存在本是一个悲剧,与自己的雇主、亲哥哥纠缠不清。这结局本已注定,反而是一种解脱与放逐,救她于幽深泥泞之中。她痴于情,却放逐自我,寻求解脱。

“害人害己。”使四凤,周萍走上绝路的蘩漪,实则寻求了片刻的欢愉,在痛快之后,必定是狂风骤雨与深深的烙印,自食其果。她不满周家主人周朴园,却忍耐着侵害,不满周萍与四凤纠葛,于是将真相说出,双手沾满了两人的鲜活生命的罪状。恶人有恶,亦有悲。芸芸众生都是顶着莫大的压力苟活,没有人是幸运的。她是时代的象征,敢爱敢恨,是新旧的结合,是陈俗与新规的过渡,畸形的爱情,冲动的欲望,丰满而具体。她痴于情,却身披荆棘,刺伤无辜。

何谓自持?是简爱了,她从未向命运交出投降书,以己之力同这不公的世界斗争。反抗舅妈,特立独行,她若时代的“毒瘤”,侵蚀已酩酊大醉的世人之心。当爱德华先生极力隐藏的秘密披露,她没有一蹶不振,拖着寥寥无几的行李离开,消失在黑夜之中。她本可以选择留下,与心爱之人携手共度余生,却要留给世人坚强的背影。她痴于情,却受控于自我,把控命运。

所谓痴,实则心中所想,取决于理性的判断。四凤与蘩漪沉沦,于是悲剧上演,令人惋惜;简爱清醒,自我审视,保持理性,于是得到了最好的结局。

原来,痴,既可以是自我的放逐与纵容,亦可以是理智的观察与探寻。有人在痴里沉沦无果,有人在痴中清醒自持。

我所求的,不过于混沌阴翳之间,辨伪去妄,探寻真相,寻求那个最好的,不为情所惑的,看似异类的,唯一清醒着的,痴人。

篇15:高二杜甫为话题作文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三月,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题记

春到京都,满城荒凉。

长安被安史叛军焚掠一空,带走了昔日的安定与繁华,人民饱受离乱之苦。杂草丛生,遍地尘叶。你独立天地间,感伤时事,泪眼迷蒙,见春红花亦落泪;恨离别,听鸟和鸣亦心惊。战乱绵延,思亲情切,心如火燎,却也无奈。一封家信,抵得万金。痛断肠,愁白头,发稀疏,搔愈少,簪无用。你遥望远方,茫茫原野已无边际,你哀伤,离乡又亡国;你望断,春天早日来。你感慨,“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首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读你,是怎样的幽情邃思?一首《春望》忧国伤时,思乡怀亲。

征伐吐蕃,开边黩武。

硝烟弥漫的战场,敌我双方如疯狂的魔鬼,血腥厮杀,战场血流成河,死伤无数。战士们用强劲的弓,长箭,瞄准敌人要害,一箭穿心。带着腥味的风迎面吹来,血溅得像下雨一样。你不解:制止侵略,难道就在于好战多杀伤对方吗?建国各自有疆界,为什么要侵略他人家园,作无谓的厮杀,为什么不能和平相处呢?你望着这片血雨腥风的世界,耳边充斥着不断袭来的杀伐声,你仰望长空,愤然大呼,振聋发聩,“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读你,有怎样的定国良策?一首《前出塞》和平第一,不战为上。

收复失地,战乱将息。

窗外春光明媚,鸟儿宛转地歌唱,大树飒飒地伴奏,花儿随着节奏飘飘起舞,好久没有这样安静和谐的春光了。这时剑门关以南的四川忽然传来收复蓟北的消息,你乍一听到,郁积已久的情感闸门大开,心中涛翻浪涌,喜极而泣的泪水浸透了衣裳。你转身回看妻子,见她多年的愁容已烟消云散,你无心再伏案,胡乱卷起诗书喜极欲狂。你想在风和日丽里放声高歌痛饮酒,伴着春天,在鸟语花香中与妻子同回阔别多年的故乡。你想如山谷之泉突泄入江一样,立即通过巴峡穿过巫峡,顺流直达襄阳便可北上直奔家乡洛阳。激动、欣喜、向往,你挥笔而就,“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读你,是怎样的思想情怀?一首《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家国之思,喜由心生。

读你,读你的诗文,品你的人生,悟你的哲思,感你的才情。

读你,想了然你诗歌中抑郁沉雄的内在生命力;读你,想了然你士人的用世之志;读你,想了然你将国家的命运与个人命运融为一体的情怀;读你……

杜甫——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高二杜甫为话题作文7

或许,他并没有诗仙李白的洒脱豪放,也没有陶渊明的悠然自得,他的眼神中似乎只有愁苦,心系祖国,他甚至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谈起杜甫,我甚至不愿提起他诗圣的称号,在我眼中,他更是一位心同百姓,思寄祖国的爱国者。

忧国,是杜甫诗中的灵魂主干,他的所有诗作中,多数都透露出对祖国山河破碎的感叹和愁苦。面对日益衰败的唐朝,面对支离破碎的大唐国土,他含泪提笔写下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昨日祖国繁荣,而今日却破亡了,面对依旧的山河,试想,是否人人都像杜甫一般流下感时泪、怀着恨别心?杜甫就是这样一位爱国的诗人,他因国破而忧,因国盛而乐。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他初闻涕泪满衣裳、漫卷诗书喜欲狂。他快乐,因收复河南、河北而快乐。他的快乐,不仅仅是自己的,更是属于祖国的。这种纯粹的快乐,只是真心爱国的人才配拥有。生活亦是如此,不需要游遍山水,更不需要荣华利禄,杜甫快乐的根源,只是祖国的繁盛。

在杜甫生活的时代,是最黑暗的时期。尤其是在安史之乱时,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各地官吏,残暴无情地压迫、剥削百姓。在这水生火热的时候,杜甫毅然选择站出来,用慧笔揭露出一桩桩事件,将同情、理解的思想灌输到每一句诗句中。《三吏》、《三别》正是他思想的表述。《石壕吏》中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官吏的冷酷让杜甫愤怒却无奈,自己无能为力,只能愁苦地独与老翁别。他也曾通过仕途改变现状,无奈,官场污浊,导致他屡遭贬谪。最终,他选择回到百姓中去,以笔作枪,抒发他对人民真挚的同情。他亲民,他愿意与百姓同甘苦,共患难,似乎他并不是一位诗人,更不是一位本可以升官发财的诗圣。

今日,又一次翻看杜甫句句沉郁顿挫的诗句,对他的敬仰油然而生。敬仰他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更敬仰他敢于揭露和批判黑暗、腐朽的无畏和正义。

若说千百年后诗作不一定会流传于世,但杜甫的精神永垂不朽。今,人人居安思危于祖国,还恐祖国不盛乎?

篇16:高二作文时尚为话题

走上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在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真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了社会的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地跑进了我们的校园,引得无数的少男少女追逐着“时尚”的脚步。

有同学认为时尚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影星们那任意所为的“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喝酒吸烟作为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不顾校规规定,把违反纪律作为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内涵,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和玷污了“时尚”这个美丽的词语。

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含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然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千万不要去盲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光头”真的流行起来,满大街不都成了和尚、尼姑?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大街岂不成“舞场”,交通还如何畅通?

我眼中的时尚有着它深刻的内涵,每个人的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前流行的、时尚的并不一定适合你。刻意地模仿时尚,说不定会被人笑为“东施效颦”。所以每个人还应该做回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努力拼搏,为国争光应该是运动员的时尚;在我眼中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来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

篇17:高二作文奋斗为话题精选

关于奋斗的作文:奋斗是什么

有一天,妈妈对六岁的晓玲说:“晓玲啊,你一定要学会努力奋斗!”晓玲眨了眨眼睛,问:“妈妈,奋斗是什么?”“要奋斗,首先应该确立一个目标,只有先确立了一个目标,你才知道该怎么奋斗!”妈妈笑着说。

八岁的一天,晓玲正在画一只小猫,奶奶走过来,笑着说:“我家晓玲画的猫真漂亮。要是晓玲朝这个方向努力奋斗的话,长大啊,晓玲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的。”晓玲嘟了嘟嘴,问:“奶奶,奋斗是什么?”“奋斗啊,就是当你找到前进的方向后,不断练习,争取把事情做好!”奶奶摸了摸晓玲的头。

晓玲上了初中,有一次,美术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让同学们画一幅自己认为最美的画。晓玲回到家中,想了很久都没想到自己应该画什么。她画了一座房子,觉得不好,就扔了。她又画了一棵大树,还没画完,就揉成纸团丢进垃圾桶里了。这时,爸爸走了过来,说:“晓玲不要气馁,要认真,继续奋斗!”晓玲抓了抓脑袋,问:“爸爸,奋斗是什么?”“奋斗就是为了达到目标,实现梦想,通过不懈努力,付出的汗水和泪水!”“真的吗?”晓玲问。“嗯,如果不断的奋斗,并且奋斗的方向对了的话,你就会得到‘奋斗’带给你的礼物!”爸爸笑着说。“礼物?是什么礼物?”晓玲睁大了眼睛。爸爸又说:“这件礼物只有当你成功后,才会发现!”

从此以后,晓玲谨记了这些话,并且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晓玲一直期待着那件‘奋斗’带来的礼物!十年后,晓玲成为了一个举世闻名的画家,她的作品受到了很多人的赞赏和喜爱,晓玲心里特别高兴。

晓玲问已年迈的父亲:“爸爸,你说的‘奋斗’的礼物就是我今天的成就吧!”

白发苍苍的父亲,摇摇头,说:“这只是额外的奖赏,真正的大礼你还没发现吗?”

“真正的大礼?那是什么?”

“‘奋斗’带来的真正的大礼,就是当你站在人生的最高峰,回想着你为登上这顶层,所洒下的汗水与泪水,那种欣慰,那种自信。这个过程,这份美好的回忆,不正是这最好的礼物吗?”爸爸说着。

晓玲点点头,问道:“那奋斗到底是什么?”

爸爸指了指晓玲的画稿,又指了指晓玲用过的铅笔和晓玲的每一幅作品,最后,爸爸擦了擦正在晓玲面颊上流动的汗水,说:“这些,就是奋斗!”

关于奋斗的作文:生命因奋斗而精彩

生命是一条美丽而曲折的幽径,路旁有妍花的丽蝶,累累的美果,我们被它所迷惑,常去停留观赏,或去咀嚼它,却不知前面有更加美丽的豁然开朗的大道。莫迷离,莫彷徨,大步向前去。

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顽强的奋斗,才会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片晴朗的天空。

生命需要奋斗,奋斗与不奋斗,造就的结果截然不同。生无所息,保持奋斗的姿态,让世界变得如此灿烂,让你的人生绚烂多姿。千万不能满足小溪的平缓,否则你也就满足了自己的平庸,只有努力奋斗,才有机会欣赏自己。

生命,听起来是一个多么神圣而又充满活力的名词。随着一声“哇哇”声,一个小生命又诞生了。有人说,每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天使,这些“小天使”在他们呱呱坠地时,就意示着他们存在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因他们的存在而变得不一般,“天使”们会竭尽他们的所能,来证明他们的存在不是纯粹地在世界人口上“加一笔”,而是会使这个原本缤纷多彩的世界因他们的努力而更添魅力。也许,世界上果真存在着“命中注定”这样的事,但真的就该这样听信命运吗?人的生命就该被“命中注定”这四个字所束缚吗?那么,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当一个人在为他所遭经的挫折而感叹是“命中注定”时,却不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已经迸发出一道耀眼的火花,那是奇迹的火花!奇迹需要创造,创造需要奋斗,奋斗是生命存在永恒不变的定律,正如安徒生所说:凡是能冲上去,能散发出来的焰火,都是美丽的。一位着名的舞蹈演员,事业非常成功,正准备去参加一个国际比赛,可就在前几天,她被确诊为骨癌,她面临两条路:要么截肢,要么死亡。身为一舞蹈演员,失去了双腿就像失去了生命。她进退两难,她不愿,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最终,她选择了辉煌,选择了那一瞬间的美丽,当她站在舞台上时,她步伐轻盈,丝毫看不出是个重病在身的人,当她走下舞台后,就再也没有站起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生的努力,化作为舞台上的一次灿烂的绽放。生命因为有了不断地追求,不断地争取,不断地奋斗,才变得愈加精彩,奋斗的精神就像灵魂般注入身体,使生命不只是一副空虚的躯壳,使那充满灵性的生命积蓄着无限的可能。

生命是渺小的,像沙漠上一粒金黄的细沙,一点也不起眼;生命更是伟大的,像一颗璀璨的夜明珠,珍贵无比。因此,我们应该让有限的生命,获得无限的价值。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人生没有停靠站,现实永远是一个出发点。无论何时何地,不能放弃,只有保持奋斗的姿态,才能证明生命的存在。

永远在你心中牢记:生命因奋斗才精彩!

关于奋斗的作文:无限风光在险峰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司马迁、李白、杜甫青年时期都曾边读书边游历。在游历中,他们开阔了视野,增加了见识,磨练了意志,为以后的成功奠定了基础。我的一次黄山之旅也曾让我受益匪浅。

初二上学期,我因为生病耽误了课程,加上新学物理,没有入门,所以觉得只是越落越多,渐渐失去了学习的信心。爸爸没说什么,却在假期特地带我去了黄山。

冬日的黄山,松柏依旧苍青。我们坐缆车来到半山腰,爸爸就带着我向黄山最高峰莲花峰攀登。我早就跃跃欲试,一路上不断变换的花样引起我的赞叹。两小时以后,我的腿越来越沉,脚步也慢了下来,看看周围,很多人都停在路边休息,大有就此驻足的意思。我向上一看,山势无比陡峭,几乎与地面成90度角,最上面就是莲花顶了。爸爸充满期待的目光望向我“登不登?”我说:“登。”稍作休息,我们又继续攀登。台阶越来越陡,越来越窄,下边就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我的腿不由自主的发着抖,眼睛只敢往上看,手紧紧的揪着锁链,战战兢兢地向上爬。越往上,人越少,最后。我手脚并用的爬上顶峰。向下一望,真实美不胜收。四周山峰林立,尽收眼底。云层变化多端,在山间飘逸,在云层的掩映下,山尖仿佛就是仙境,人像是天上的神仙。正在欣赏间。爸爸问我:“我们历尽艰辛的爬上来,值得吗?”我大声说哦:“值!”爸爸又说了一句:“无限风光在险峰。人生也是一样,只有历尽艰辛,到达顶峰,才能欣赏最美的风景。”

下上路上,我一直想着爸爸的话。是呀,我可以登上莲花峰,为什么学习上遇到点困难就想放弃呢?没经过艰辛的努力怎么会品尝到成功的快乐呢?回到家里,我重新拾起书本。如今,我终于啃下物理这块硬骨头了。

这次登山,让我终身受益。

关于奋斗的作文:请不要倒掉这杯水

雨后,屋檐总是滴滴答答的落下雨滴,打在地面的水洼上,泛起层层的波动。我在某一边放上了一个杯子。

“高三的一切都还习惯吗?”爸爸回家了。

“还行。”我随便的敷衍。

一滴两滴,等待了一个上午,雨滴总还没有滴满一杯子,我有些心急了。我端起杯子,刚要把这杯子里的水倒掉,爸爸按住了我的胳膊,轻声的说:“不要倒掉这杯水。”爸爸目光像照明灯一样的专注严肃。

请不要倒掉这杯水。这杯水莫不是有什么含义?还是爸爸要考验考验我?心中的想法慢慢都升起来了。

从清晨雨后,这瓦房的屋檐就开始滴雨滴了。它慢慢的从瓦边缘上,滑下,像一个精灵一样的跃入杯中。从来没有间断过,动作很慢,但从未放弃。

现在天已经变得很清明了,恐怕太阳都要出来了。它会一直落入杯中吗?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一阵瑟瑟秋风吹来,水滴改变的方向,最终亲吻了大地。你怎么如何这么没有主见,风一吹,就偏离原来航道了。

快晌午时,爸爸回来了。他好久没有回家了。

他看见我就开始问我诸如此类的话:“生活的还好吗?”“别给自己太大压力,懂吗?”“学习怎么样?最近有没有考试啊?成绩如何?”“学习上感觉累吗?吃力吗?”……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敷衍这些话题。而且,明明刚刚考完试的,我却撒谎。明明自己考的很差,我却说还行。这样的情景,让我开始躲避他,害怕他发觉出一点关于我在学校不乖的事情。

我和爸爸在庭院坐着,我的目光只流淌在我的眼前和杯子的上面。

请不要倒掉这杯水。

“我不倒了。”

“为什么?”

“因为它好不容易自己积攒了如此多的水源,我怎么可以轻易倒掉。”

“是啊。”爸爸冲我笑了笑,感觉小时候那种在爸爸怀里淘气的感觉又回来了,只不过变得更加的稳重。

不能倒掉这杯水,就像我从一开始就有的努力。如果就如此放弃,会甘心吗?不会!

这杯水就像我奋斗的影子,一直在积累,但从未满过,不能放弃奋斗,那样什么都会没有了。

不能倒掉这杯水。

“我先回屋写作业了。”我转身离开了。

时光会给奋斗的人一个公平的说法。华罗庚曾说: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

在漫漫长路上,这杯奋斗的水是不能倒掉的!

关于奋斗的作文:奋斗

奋斗是水,浇灌成功之花;奋斗是灯,照亮人生之路,奋斗是桥,塔起理想的彼岸。——题记

漫漫人生路,带奋斗一起飞翔,因为它是我一生的呵护;芸芸众生中,带奋斗一起飞翔,因为它比金钱更贵重;悠悠求学路,带奋斗一起飞翔,因为它比荣誉实在。在我成长的历程中,我很庆幸自己选择了奋斗。不论经历多少风风雨雨,我都会坚持奋斗下去。

奋斗是通向成功的指向标,奋斗是铺向成功的基石,奋斗是开往成功的列车。

人们都说“十年寒窗”,的确,青春就是奋斗的过程;奋斗就是需要流血流汗;奋斗就是成功与失败不断交替。

因为奋斗,我变得坚强;因为奋斗,我学会拼搏;因为奋斗,我懂得自豪;因为奋斗,我学会走好人生之路;因为奋斗,我努力奔向理想的彼岸;因为奋斗,我选择完美人生。

有了它,我以现关心我的人无处不在;有了它,我变得更加沉着;有了它,我的生活更加充实丰富;有了它,我的身边多了一位更忠实的朋友。

带奋斗一起飞翔,因为有了它,让我拥有理智之思;我才使过去的失误不再重演到今天的影片里;我才能使过去的成功在人生中继续升华;我才能真正收获金秋丰硕的果实,品味人生的快乐。

有了奋斗,一个真正的自己长大了;有了奋斗,我逐步走向成熟;有了奋斗,青春的我不会再被谎言所麻痹,有了奋斗,生命才能真正的开花结果。

有了奋斗……,然后你会发现——

奋斗如水,洗濯你灵魂里所有肮脏的污秽;

奋斗如火,焚烧你身上披着的懒惰的风衣。

让奋斗之花遍地盛开;让奋斗的清泉在泉眼中喷涌而出;让奋斗的雄鹰在蓝天下翱翔;让奋斗的果实丰硕地结满大树下吧!

奋斗就是路,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生需要奋斗,去开辟属天你的那条新航路吧!

篇18:高二作文:感动为话题

每每翻阅古诗时,我都犹如遨游在一个神奇的世界中,如鱼得水一般畅快淋漓。那慷慨激昂的诗句中迸发着诗人的雄心壮志;如火如荼的劳动场景透着劳动人民的勤劳;如诗如画的美景蕴含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与赞美之情……这一切使我陶醉,使我痴迷。我爱古诗词!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这是一首赞美祖国大好江河的诗,用简洁的语言详细的描述了长江的美景,令人心驰神往。而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多少文人墨客,讴歌祖国大江南北的壮丽山河。翻开厚厚的古诗集,我们一起见证,壮丽的山河,优美的诗篇,在历史的每一个角落昭示着属于它的辉煌,让我们一路走来,沿途欣赏吧!

看宋朝,有苏轼的“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大地回春,一片万象更新的景象,桃花盛开,鸭子悠闲地在水中感受着春的气息,春天是美妙的`!有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春天和煦的风儿已经将江南两岸点绿了,风儿带着一丝丝对家乡的眷恋,对美景的赞叹。有辛弃疾的“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青山再高,也无从抵挡浩浩荡荡的长江之水,奔腾的长江犹如中国人的顽强意志!有陆游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山山水水之间的小村庄,柳暗花明,一处接一处若有若无的小村庄,引得诗人连连称奇啊!

观唐朝,有李白的“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长江两岸峻峰峭立,川流不息的长江中,一条小船从天际漂来,真是奇妙的感觉!有杜牧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火红的枫林中,独自一人享受着成熟的魅力,我喜欢这种感觉!有王之涣的“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站在辽阔的高原上,滚滚黄河向西流去,似乎是向白云中间流淌而去的;一座座孤城,一座座山峰巍峨的矗立在祖国边疆,像一位位守卫边陲的勇士。有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大漠中的烟尘直向苍天,长河向西缓缓流去,红红的落日在与地平线交际的那一线上,其实,黄昏也依旧很美丽!

视元朝,有张养浩的“云来山更佳,云去山如画,山因云晦明,云共山高下。”山有云衬托,朦胧之美;山无云衬托,如画之美;云与山共同媲美。有赵子昂的“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胜悲。”表达出了对西湖的怜爱之心,水光山色或许也有忧愁,可再愁无法与我我心中的悲哀相比啊!

瞧清朝,有康有为的“凄凉白马市中萧,梦入西湖数六桥。”我感受到了西湖对他的影响与流连忘返的意境。有黄任的“珍重游人入画图,楼台秀措与茵铺。”美妙的景色,令诗人如置身于画卷一般,楼台秀丽,绿茵成片,使我心驰神往,这真是一幅多姿多色的画卷,我真想亲眼见见啊!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这是《沁园春·雪》中的千古名句。这是我的最爱,祖国的江山多娇,令国人自豪;“江山如此多娇”是对祖国最好的赞美

漫漫诗篇诉说着祖国的壮丽的山川,这永远值得我们华夏民族的儿女自豪!

篇19:我为家风痴作文

家风,又称为门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多年来教育形成的传统风气,是一个家庭或家族辉煌的源泉。

父亲常说:“百善孝为先,如果一个人不孝顺,就算他能取得如何如何辉煌的成绩,最终也会被人看不起。”母亲也常常唠叨:“女儿,等你长大后可不要嫌弃我这个老太婆哦。” 他们自己也在身体力行着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道。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爷爷奶奶虽然不和我们一起住,但也三天两头聚在一起,十多年来一直其乐融融,在小区里传为佳话。爸爸是位厨师,手艺特别棒!每次爷爷奶奶一来,爸爸肯定会做爷爷奶奶特别喜欢吃的菜。瞧,天还没有亮,爸爸就去买菜了,我猜肯定爷爷奶奶要来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买来菜后,爸爸就一头钻进厨房,精心准备着。吃饭时间到了,只见妈妈像变魔术似的从厨房里端出一道道美味佳肴!饭桌上,爷爷奶奶吃的津津有味,爸爸却在痴痴地笑,看着呆呆的爸爸,我似乎明白了平时爸爸说的话“百善孝为先。”

爷爷奶奶年纪大了,记性也越来越差。记得有一次,爷爷把太阳能的水抽上去,就去公园散步去了。爸爸回家后,发现卫生间都是水,甚至厨房里也有水。爸爸一想肯定是爷爷又忘记了,便二话不说做起了善后工作。爷爷回来后,爸爸也没有丝毫责怪他的意思。爸爸总是说,孝顺孝敬,没有顺没有敬,哪来孝?对长辈首先是顺从,要让他们顺心,感觉到被人尊重,只要不是原则性的大问题,尽可以由着他们来。爸爸还常说,孝敬无底线,就是说对大人尽孝道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百孝顺为先”,“孝敬无底线”,我要牢牢记住这几句话,从小做一个孝敬父母,懂得感恩的人。我还要把这几句话告诉其他同学,让他们和我一样,大家共同做新世纪的孝顺少年。

篇20:我为家风痴作文

我为家风痴作文

家风,又称为门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多年来教育形成的传统风气,是一个家庭或家族辉煌的源泉。

父亲常说:“百善孝为先,如果一个人不孝顺,就算他能取得如何如何辉煌的成绩,最终也会被人看不起。”母亲也常常唠叨:“女儿,等你长大后可不要嫌弃我这个老太婆哦。” 他们自己也在身体力行着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道。

我们家是个大家庭,爷爷奶奶虽然不和我们一起住,但也三天两头聚在一起,十多年来一直其乐融融,在小区里传为佳话。爸爸是位厨师,手艺特别棒!每次爷爷奶奶一来,爸爸肯定会做爷爷奶奶特别喜欢吃的菜。瞧,天还没有亮,爸爸就去买菜了,我猜肯定爷爷奶奶要来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买来菜后,爸爸就一头钻进厨房,精心准备着。吃饭时间到了,只见妈妈像变魔术似的从厨房里端出一道道美味佳肴!饭桌上,爷爷奶奶吃的津津有味,爸爸却在痴痴地笑,看着呆呆的爸爸,我似乎明白了平时爸爸说的话“百善孝为先。”

爷爷奶奶年纪大了,记性也越来越差。记得有一次,爷爷把太阳能的水抽上去,就去公园散步去了。爸爸回家后,发现卫生间都是水,甚至厨房里也有水。爸爸一想肯定是爷爷又忘记了,便二话不说做起了善后工作。爷爷回来后,爸爸也没有丝毫责怪他的`意思。爸爸总是说,孝顺孝敬,没有顺没有敬,哪来孝?对长辈首先是顺从,要让他们顺心,感觉到被人尊重,只要不是原则性的大问题,尽可以由着他们来。爸爸还常说,孝敬无底线,就是说对大人尽孝道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百孝顺为先”,“孝敬无底线”,我要牢牢记住这几句话,从小做一个孝敬父母,懂得感恩的人。我还要把这几句话告诉其他同学,让他们和我一样,大家共同做新世纪的孝顺少年。

篇21:以青春为话题高二作文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想,孔子在川上“曰”这话的时候,或许也是在感喟自己逝去的青春吧。的确,不管你悲伤或是疲倦,青春的脚步总是不舍昼夜地向前推进,容不得你喊一声“暂停”。

老师说,跨入初中的大门,你的青春的脚步就轻盈地朝你走来,把你带入一个绚烂的花季。早听人说,青春期是叛逆的多发季节,我会叛逆吗?想问老师,却不好意思开口。爸爸妈妈是那样的爱我,我也是如此的爱他们。我青春的历程,不可能留下叛逆的脚印吧。直到那天……那天晚上放学回家,怎么也打不开门。寒风飕飕的刮来,我心里一急一用力,钥匙就断在锁孔里了。我欲哭无泪,只能在门口瑟瑟发抖地等着爸爸妈妈下班。

也不知过了多久,爸爸妈妈来后,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开了门。进门之后,妈妈一个劲的数落我。本来我已经在门口等得一肚子气,听得无名火起,就大声顶了几句。妈妈气得发抖,这时连平时最宠我的爸爸也气得怒不可遏,冲过来踹了我一脚。一瞬间,无尽的委屈和寒意排山倒海地向我袭来,我心一横,在爸爸妈妈不注意的情况下,离家出走了。

一个人走进黑黑的夜,我才发现我已经找不到方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寒风更加肆虐了,呜咽着向我袭来。在这无边的寒冷和恐惧中,我反而获得一丝痛快。隐隐约约觉得,折磨自己就是在折磨爸妈的心,让他们受折磨去吧。

在公路上转了几圈,我最后还是不自觉的去了同学家里了。看见同学的妈妈对她呵护备至,我默默的流泪了。我想我再也回不去了,爸爸妈妈那么易怒,我怎能再回去受这个气?但我没有住在同学家,只是一个人在黑乎乎的街上走来走去。心想,我没有家了。瞬间,这种无助的恐惧袭遍全身,直透内心的凄凉。

一不小心让邻居阿姨发现了我,她焦急地说:“孩子,你快回家吧!你爸爸找你都快找疯了,哭得不成样子。”一下又勾起了我的委屈,但我倔强道:“我才回去,他不爱我,我回去也只会骂我!”她看实在劝不了我,就走了。我于是赶紧躲到她家的后院去。不一会儿,只见那个阿姨把爸爸找来,说:“快去吧,她在后院躲着呢。”爸爸突然看到了我,就冲过来一下把我抱住,哽咽地说:“孩子,爸爸再也不打你了,再也不对你发脾气了,是爸爸错了,爸爸以后什么都听你的,你不要生爸爸气了,快跟爸爸回家吧。”

我的心瞬间融化了,所有的恼怒、委屈和寒心就这样融进了爸爸的怀里。回到家,碰见刚找我回来的妈妈,她依然很凶的样子,指着我的鼻子问我去哪里了。虽然如此,我看到她哭肿的眼睛,和那失去我的恐惧。

因为这件事,我理解了父母平日藏在坚强背后的软弱,也品尝了所谓叛逆的滋味。我知道,青春的脚步已向我走来,整理好自己那颗善感的心,我微笑着迎了上去。

篇22:以春为话题高二作文

我这里,北纬500的地方,立春之时,却还是-30℃的严寒。早晨,迎接我的是一夜寒流和冷月,凝结在玻璃窗上的霜花。想必霜花也知道节气变化了吧,这天的霜花不似往日的,总是树的形态。立春的霜花团团簇簇的,很有点花园的气象。你能从中看出喇叭形的百合花来,也能看出重瓣的玫瑰和单瓣的矢车菊来。不要以为这样的花儿,一定是银白色的,一旦太阳从山峦中升起来,印着霜花的玻璃窗,就像魔镜一样,散发出奇诡的光辉了。初升的太阳先是把一抹嫣红投给它,接着,嫣红变成橘黄,霜花仿佛被蜜浸透了,让人怀疑蜜蜂看上了这片霜花,把它们辛勤的酿造,撒向这里了。再后来,太阳升得高了,橘黄变成了鹅黄,霜花的颜色就一层层地淡下去、浅下去,成了雪白了,它们离凋零的时辰也就不远了。因为霜花的神经,最怕阳光温暖的触角了。

虽然季节的时针已指向春天了,可在北方,霜花却还像与主子有了感情的家奴似的,赶也赶不走。什么时候打发了它们,大地才会复苏。4月初,屋顶的积雪开始消融,屋檐在白昼滴水了,霜花终于熬不住了,撒脚走了。它这一去也不是不回头,逢到寒夜,它又来了。不过来得不是轰轰烈烈的,而是闪闪烁烁地隐现在窗子的边缘,看上去像是一树枝叶稀疏的梅。4月底,屋顶的雪化净了,林间的积雪也逐渐消融的时候,霜花才彻底丢了魂儿。

在大兴安岭,最早的春色出现在向阳山坡。嫩绿的草芽像绣花针一样顶破丰厚的腐殖土,要以它的妙手,给大地绣出生机时,背阴山坡往往还有残雪呢。这样的残雪,还妄想着做冬的巢穴。 然而随着冰河炸裂,达子香花开了,背阴山坡也绿意盈盈了,残雪也就没脸再赖着了。山前山后,山左山右,是透着清香的树、烂漫的山花和飞起飞落的鸟儿。那蜿蜒在林间的一道道春水,被暖风吹拂得起了鱼苗似的波痕。投在水面的阳光,便也跟着起了波痕,好像阳光在水面打起蝴蝶结了。

我爱这迟来的春天。因为这样的春天不是依节气而来的,它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拼争,逐渐摆脱冰雪的桎梏,曲曲折折地接近温暖,苦熬出来的。也就是说,北方的春天,是一点一点化开的。它从3月化到4月甚至5月,沉着果敢,心无旁骛,直到把冰与雪,安葬到泥土深处,然后让它们的精魂,又化作自己根芽萌发的雨露。

春天在一点一点化开的过程中,一天天地羽翼丰满起来了。待它可以展翅高飞的时候,解冻后的大地,又怎能不做了春天的天空呢!

篇23:高二作文:感动为话题

传说女娲造人时,最先封入人体的就是感动。请聆听大自然吧!听一棵小草吐绿于狭缝之间,感动它的坚韧;听细雨滋润万物,感动它的喜悦;听苍鹰翱翔于天宇,感动它的自由。

倾听春,当一只小虫吮吸小草猛然感到多汁,当一个孩子放风筝猛然感到飞腾,当一个患风痛的人猛然感到无比舒畅,他们一齐感动着把嘴噘成吹口哨形,发出共同的声音——春。

倾听夏,傍晚青蛙在田间呱呱地叫,暴风雨在头上隆隆地响,杨柳随风摇曳长袖,我们共同感动夏日的热情奔放。

倾听秋,感动是那“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气势。

倾听冬,感动那独钓寒江雪的丰富的安静,莹白的世界,总是给人一种莫名的感动。

我珍惜四季的感动。

在家庭中,半夜学习之余,一杯送进屋中的白开水是一种亲情的流露,遇(自本网,请保留此标记。)到挫折,在背后为自己默默祝福鼓劲的,是一股亲情的泉水,成功时,为自己拍手喝采的,也是一种亲情的感动,这所有的感动交织到一起,构成了我充满关爱,温情,幸福的家庭生活。

在社会生活中,服务员的一声“欢迎光临”,列车员的一声“祝你平安”,老师的一声“下次努力”字里行蕴含着关怀,爱心与不懈的守候。我把这些感动视为一颗颗珍珠,一一拾贝,珍惜到永久。

毕业之即,回首四年初中生活,有欢乐,有笑语,有挫折之中的一双双援助之手,有元旦联欢会上一个个小品,相声,有一次次班会中的自省与教导,有同患难的知己,有学习上的互助,在这即将离别之时只想对大家说一声“珍惜难忘初中生活的感动。”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片落叶润一片情,亲身经历了寒冬,冷冽,秋风,清高,夏夜,绝句,春潮,暖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有了这么多感动则不虚此行,而我们所要做的并不多,希望所有人记住“珍惜所有的感动,我永远会在那里为你守候。”

篇24:高二心灵家园为话题作文

美丽的渔都沈家门建起一座新城――东港。一个个布局新颖,环境优雅的小区像一颗颗光彩照人的明珠撒落在这个城市,而颐景园就是其中最夺目最璀灿的一颗。

提起颐景园,也许人们就会想起一字之差的颐和园,那座凝聚了无数工匠智慧和心血的神秘园林,曾是多少百姓无法亲近的帝王之家。而今天的颐景园却是我们温馨而美好的家园,不信就请您入住颐景园,同我一起来体验春夏秋冬颐景园带给你的不同感受和惊喜!

春天的颐景园无疑是最美的,几座古朴雅致的亭台楼阁恰到好处地点缀其间,一定会勾起你浓浓的怀旧情结,而那条清澈的小河也许早已把你带到了童年的记忆中了吧!河两岸那长长柳丝如少女的长发,,走上那条小石桥,那桥下潺潺的流水如一首悠悠回响小令古韵。不远处那几株沐浴在春雨中的桃花如一个个妖娆的女子正朝你殷勤地笑呢!闻着这淡的花香,看着这悠悠的绿草,你是否已忘记了尘世的一切烦恼和忧愁?

夏天的颐景园是热闹的。傍晚时分,人们纷纷走出家门,来到小区中心的那个大水池旁,池边的栏杆和亭子是最好的休憩纳凉的地方。池内,几株荷花正婷婷地盛开,几条鲜红的鲤鱼穿行在碧绿的荷叶间,构成了一幅生动而美丽的图画。看着身边那些欢快地跑来跑去戏耍的孩子们,你是否觉得生活是那样的真实而轻松。

几场秋雨过后,天气渐渐地转凉了。别急,在物业管理人员的精心打理之下,颐景园的秋天不但没有一丝衰败的景象,反而别有一番景致。瞧,那几杆挺立在假山后、庭院间的修竹更加苍翠更加秀气,一盆盆摆放的整整齐齐的菊花开得那么灿烂而热烈。

冬天来了,颐景园里却让你感受不到几丝寒意。那些枯枝败叶早已被辛勤的管理人员收拾得干干净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上几株梅花开得正艳,红的热烈,白的高雅,阵阵暗香沁人心脾。拉开厚重的窗帘,让温暖的阳光泻满你的房间,心情一定会格外的好。

颐景园――我心灵的家园,说不尽对你的依恋和赞赏,无论我走到哪里,你永远是我心中最温暖,最牵挂的地方!

篇25:高二心灵家园为话题作文

不知何时开始喜欢躲在被窝里,一盏灯,一支笔,一本书,足矣!

被窝里的感觉好温馨,它好像妈妈始终保护着我,给我安全,躲在被窝里写日记那是最“糟糕”的事,因为不管白天有多少委屈,多少迷茫,一到被窝里,这些不愉快的事通通跑离我记忆,于是这些痛苦的事也都变味了。

时常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回忆,继而默默哭泣,让安静铁灯光照亮我晶莹的泪,释放着许久的压抑,从一个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留着枯黄而蓬松的短发的女初中生,这历程收集了多少亲人朋友的眼泪,又多少不为人知的迷惘,想着自己的未来,在夜幕的笼罩下渺小而迷离,而自己仿佛只属于这小小的被窝,只习惯这小小的温暖,自己太单纯了,这世上人心的丑恶,根本是我不能想像的,当今社会,人们一睁开眼第一想得便是怎么与别人去争,争财富,争荣誉,争第一,不竞争就无法生存,都是年龄的增长让我们学会去隐藏自己,为了免受伤害封闭自己,为了忘记忧愁而醉酒,生活的伪装,任凭我们怎么挣扎都放不下,也只有在被窝里,才会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那是一个小小的、暖暖的、温馨的心灵的家,你会放心把你的心交给它,在它面前展示最真的自我。

我喜欢默默地闭上眼,躲在被窝里幻想,天南地北,海南天涯,任思绪漫无边际,要多荒唐,脱离实际的感觉真惬意,这属于我一个人的世界,简单快乐!

不必带倚天剑,也不必带屠龙刀,在这个小小的安全的世界里,你只需要轻松地笑一笑。痛苦、孤独、寂寞、灾难和眼泪这些让人泪尽了,心碎了,可心还在痛着的东西都滚一边儿呆去了,压力的释放,情感的诉求,在这里都得到了满足,这里散发着淡淡的轻松气息,让你向往。

感叹时间的匆忙,你为我拾起我曾经丢弃的希望,也只有在你的怀抱里我的心才会快乐与安逸。

在这特有的喧闹与个性的年代里,我们必须坚强面对现实,不能逃避,年龄的增长告诉我,生命需要负重,要让自己的生命在痛苦、孤独、寂寞、灾难、眼泪中升华,躲在被窝里,不闻外世的喧闹,静下心来理性地好好审视自己,认识自己,才能更坚强地去面对,面对这充满竞争的社会。

躲在被窝里,让我们心灵的花园花团锦簇,馨香永远。

我为家风痴作文

追赶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以环境为话题高二作文

高二以竞争为话题作文

以亲情为话题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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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雨为话题作文高二

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共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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