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高二黄昏作文600字(共含18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狂敖今生”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残阳如血,静静地挂在对面的山头。山上的小庙被镀上了金光。这美丽的黄昏似曾相识,它是那么地熟悉而陌生。噢!我想起来了,那是在……
在车票的另一头,有个“老土”的学校。在学校里,有位青年微蹙眉毛,默默地注视着学生。他好像在担心着什么,期待着什么。
他,就是我的初中班主任暨语文老师。
他大约25岁,未婚,身材高大。高翘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乌黑柔顺的头发遮着半个额头,看起来帅气十足。再加上身着一套宽大的运动服,更是潇洒。
在操场上,他视篮球为第二生命。每当课外活动时,总会有一个矫健的身影活跃在篮球场上。每逢学校运动会,他总是兴奋地发笑,也会领着同学去呐喊助威,还不时地“指点江山”一下。当我们输了比赛,他也会微笑地对我们说:“大不了从头再来。”
黑板前,他的身影出现的次数总会比别的老师多。他会唠唠叨叨,不断地重复着一些令我们心烦的话。比如早晨读英语,中午演数学等。不过现在想起这些却格外的亲切。他总会把他的希望、鼓励、关爱都渗透在板书里,刻在岁月里,那是板擦怎么也抹不掉的。
讲台上,他会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讲着令我们陶醉的古诗词。随便抓来一首古诗,新诗,他都能倒背如流,怪不得语文课一晃而过。其实他恨不得把他所尝到的一下子全都传授给我们。有时我们懂了,就会听到朗笑阵阵;有时我们也迷惑,他便锁着眉头给我们继续讲解。
说起他的微笑,那也许会成为我脑海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那笑声犹如破竹一般清脆,渗透到每一个毛孔,到血液,到心房,滋润着幼稚的心灵。他笑得豪爽,笑得洒脱,笑得可爱。
如今异乡连绵的秋雨使我压抑,一缕思念悄悄地流出心房,浸绕全身。我终于忍不住了,拨通了他的号码。我轻轻地叫了声‘班主任’,即听到电话那边传来一阵发自内心惊喜的笑声,然后又报了姓名,又是一阵幸福的笑声。
接着他又千叮咛万嘱托,告诉我不要这样,不要那样,到时候还要给他汇报成绩等。最后一句话说完了,谁也不忍心挂断电话,我放下电话又拿起,仍然未听到挂断声,然而我不知为什么一下子挂断了电话。那晚,我睡的很舒心。
异校的风刮了又刮,山上的叶落了又落,陌生的身影仍然连绵不断。
而黄昏中的怀念更深,不知何时与他相逢!
一个分外爽快的傍晚,一双年逾古稀的白发夫妇,偎依在公园的长椅上,牵着手向日落处望,徒然间便觉一股怀古伤今的意境散发在两人心头。 老叟:60年前,我父亲带我到海边看日出,那时年幼,我问父亲为什么日出在黑暗,而日落在天明。 老妇:日出是开始,日落是尽头。
你说过很多遍了。 老叟:50年前,我刚出来创业,结果反被同伙骗去所有钱,我很气恼,整天呆在家里发脾气。父亲却帮我去揾那些骗
我去揾那些骗我的人,一边帮我找份工作,后来他昏倒在街上,才知道父亲已经发烧…… 老妇:都过去了,老爷生命的最后,你也尽了孝义,大伯和三叔都说你三兄弟中最孝顺。
老叟:40年前,大儿子5岁,我带他去看黄昏,他问我日出和日落喜欢哪个,我说日出,他偏说日落好,黄昏是一天的总结,漫天金黄的浮云,很有成就感的。
老妇:大儿子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聪明善辩。 老叟:30年前,老张为了保住我的工作,连自己的工作都丢了,我很对不起他,这样的年纪是很难再找工作的,不过,我找了些熟人终于替他找回工作,他感谢我,我感激他,感来感去,就成了亲家。 老妇:阿宁是个好女婿,聪明又能干,女儿总算没嫁错人。 老叟:前……
老妇:别说了,说到人家的心都酸了,这么大年纪应该讲多些开心的事,别总向后望,人老了,按不住就跟着往事到下面去。 老叟:怎会呢?我们还有后,20年后,30年后耶!
我俩一定能长命百岁! 老妇:不是你说就算的,听天由命罢。呵,是了,小儿子的孩子今天早上终于出世了,是个男子,他高兴得立刻改了名,你知道么? 老叟:啥样名字? 老妇:叫日出啊! 老叟:那快回去看日出咯! 老妇:急什么,早上才看吧。
老叟:不是那日出,是孙儿啊! 老妇:看你急成这样子,在医院嘛,早上才给看婴儿。还有,后天你大寿,宁儿送来了一副字画,我看了,很好。 老叟:写什么的? 老妇: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 老叟:还是他了解我。 天开始黑暗下来,刚才的平静似乎热闹起来,公园里的人愈渐增多,其实他们在消磨着黑夜,等待新一轮日出与黄昏。
太阳一点一点地向西挪去,金黄的太阳变得通过,像熟透了的苹果,像女孩害羞的脸颊。
她静静地坐在余晖下,静静地读着去年的日记。感慨那段光阴里,成熟与幼稚的挣扎。那时爱与不爱他,都是自己纠结万分的原因,感觉是宿命,太累,却不愿放弃。
她说,那时的我好像变成了两个人,在感情的世界里爱他,却在理智的世界里疏远他。其实,谁不是这样呢?越是难以启齿的爱情,越是埋藏在心底最深的存在。庭院深深深几许。
那时学校的路边上,天非常蓝,云非常白,有同学三五成群地走着,年轻的眉眼,飞扬的笑声。她常常孤身一人穿行,不顾一切,目不斜视,像是误入这个世界的孤独灵魂。原本多么熟悉多么不值一提的事情,时至今日,都变成了心底最惦念最不愿抹掉的美丽痕迹。
曾经,她面对爱情,不动声色。她天真的以为,不先动心,就不会受伤害。可是不知不觉,她也忘记了,为什么一开始不是她多情,最后却成了她恋恋不忘?她没有想过退出,
没有反悔,只是在一人一天涯的路途中,找寻熟悉的身影,要回那个百转千回的承诺。她不是小气的女子,却也不是大度的女子。她不贪恋别人的东西,同时也不会让别人占了自己的便宜。
日光隐入金黄色的地平线时,她看完了日记的最后一页。合上日记本,满心的凄凉。日记本由白变黄的颜色,诉说着时日长久的见证。这段感情封存了那么多年,等再回首时是像陈年老酒一般越发醇厚还是如同腐败残食一般发烂发臭?谁知道呢。
只是这个黄昏,给她的美丽与回忆,确是足够的了。
晨,午,晚,构成了一天。黄昏,是我最喜欢的时刻,秋天的黄昏是最美的风景。
当柔和的金色光晕笼罩大地,当淡紫的烟霞形成纱质的帷幔飘在天空,当火焰般的云彩熊熊燃烧,当教堂敲响雄浑的钟声……
黄昏,降临了。
秋天的黄昏,金色的暖光残留着天空最后的温度,太阳是暖橙色的,只中心一点火红,然后柔和的,暖暖的,渐变的色调一圈一圈地荡开来。柔柔的风轻轻地吹起长发,温和的抚摸着面颊,是那么温柔,像母亲的手,似乎还能闻到母亲身上那淡淡的香……
云,烧的通红。太阳最后为所有的东西镀上一层暖黄色的光晕。云离得近,待遇不同。阳给它的,是热情奔放的红,还有高贵灿烂的金,像少女笑容洋溢的,美丽又带点稚嫩与青涩的,温暖向阳的脸庞;如盛开的葵花……
归家的鸟儿,成了剪影;金色的麦田掀起壮观的麦浪……
躲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唱着欢快的歌谣,稚嫩的脸上笑开了花,庆祝着一年丰收的快乐。清脆的童音唱起的歌儿和银铃般的笑声,被温和的风儿带着,引着,飘了很远,很远……
火红的枫叶被镀了一层金,优雅神秘,罩上了金色的纱衣,似孩子们欢笑着拍得红红的小手。风起,树叶摇,如孩子们在为太阳做着最后的告别,似千万只小手挥舞着,仿佛还听见了孩子们依依不舍的“再见” ……
太阳渐渐西沉,夜幕拉开,天色一点点暗下去,万户人家亮起星星点点的灯光。
黄昏十分神秘,像罩了层面纱,树梢上慢慢涂上了淡淡的金色,我知道,暮色降临了,黄昏来临了。这时我总会想到李商隐的《乐游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黄昏像一个梦,在这段时间里,我充满了遐想,此时的黄昏,像一首诗,如一幅画,似一支歌,是一篇充满幻想色彩的童话。
我爱在黄昏时欣赏夕阳下坠时美丽的一刻,这时的太阳像一只光焰柔和的大红灯笼。呈献着桃红色,粉红色,三种红色相结合的“身躯”,一片天空金红一色,热烈一片,蕴涵了许许多多奇幻的美妙色彩,夕阳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老头儿,满脸绯红,四周的云彩来回移动,五彩缤纷的颜色在云彩上不停地变幻着,整片天空,就好像是一幅热情奔放的画卷,夕阳摇晃地向下慢慢跌落,但让人丝毫察觉不到,一转眼之后,落日没有和你道一声再见,就披着万道金光飞快地沉下去了,只留下一抹抹五颜六色的霞。
我每天沉醉在黄昏中,在黄昏中如醉如痴,贪念黄昏中每一束光芒,每一丝暖意,每一处景色,我爱看金黄色的光束透过密集的树叶,洒满窗前,我爱落日的余晖留恋大地可爱的瞬间,我爱看黄昏溜走时奇妙的情景。
年年有黄昏,月月有黄昏,日日有黄昏,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一年就有三百六十五个黄昏,可有谁仔仔细细地去注意它们?
我喜欢这美好绝伦的黄昏,更喜欢充满热情的黄昏,尽管我没有李白的斗酒诗百篇,更没有大文豪苏轼的留名青史,尽管我不是诗人,也不会吟诗作赋,但我仍想为你,写下一首------黄昏赋。
似乎从未如此确切地感受过黄昏的温度。
小时候,没有那份意境和心思去观赏黄昏;长大了,肩上背负着“祖国栋梁”的厚望,于是,以同样的理由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黄昏;现在,早已养成习惯——宁可宅在家里看书,也懒得出门走走……就这样,我错过了5千多个黄昏。
数学成绩下来了,我哭了,理由很简单——从前五的行列直奔第二十一,哭了好久好久,没有想着下一次考试怎么办,也没有,想着这次试卷是否要订正,只是这样大脑一片空白地哭着。终于,泪水似乎流干了。我擦了擦泪水朦胧的眼睛。不经意地瞟了瞟窗外,一轮红日已西斜,没有了白日的活力。我想出去走走。
第一次发现,九月的黄昏真的很美,我漫不经心,毫无目的地走着,像行走在金色的世界里,远去,几栋楼房淋浴着夕阳那仅存的光辉,歪斜的阳光照到那栋玻璃大楼上。反射回来的光刺得我睁不开眼,不远处的一棵枫树在夕阳的照耀下像镀了一层金粉。
正感叹着这么美好的景象却没有被更多人发现的时候,看到那枫树下边的椅子上似乎坐了一个人,我快步走去——原来是老熟人了,那是一个老奶奶,年轻的时候还当过语文老师。“奶奶好!你也在看黄昏啊?”“是的”,奶奶看着我,“咦,丫头,你眼睛怎么红了?是不是哭了?”我不好意思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还不忘在最后加上一句“不过现在没事了”。
奶奶笑了两声,让我坐在她身边,夕阳似乎西斜了不少,“奶奶年少的时候也有过如此,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哭。”奶奶微笑着看了看我,我则像遇到知己一样,兴致勃勃地听着。“后来也想明白了——哭,只是在浪费时间。”夕阳的余晖映照着奶奶,奶奶像是被撒上了一层金粉,很是神圣的样子。
和奶奶聊了好久,在回家的路上,想了好多,想着赶紧回家把试卷改完,想着下一次考试该做些什么,甚至想到以后会不会和那个奶奶一样,在以后某一个黄昏,遇一个出走散心的女孩,然后开导她,最后目送着她快活的背影渐行渐远……
黄昏的温度是23度,不冷不热,很暖和,如此沁人心脾。
错过了太阳,我不会哭泣,否则,我将会错过月亮和星辰。
以为自己很坚强,却禁不住要悲伤,为自己张开屏障,心底依然泛起不安,任蔚蓝的天闯入茫然的瞳孔,嫩绿的山野,射入寂寞的心帘……
--题记
残阳坠坠欲下,日近黄昏,落寞的余辉在晚风中随意飘荡,风渐起,又一个霖霖无常的秋。金风淅淅玉露泠泠,秋,自古是愁的源泉。
我不太喜欢秋季的黄昏,那阴冷的空气,刺痛着每一个毛孔,浑身颤栗。晚风之后已似初冬,此时的傍晚我倒是喜欢。彤云密布,银装乾坤,众生灵都冷得躲了起来,故雁已南飞,空旷的天底下空余点点萧索的荒村在啸啸的寒风中微微颤抖,这是冷的黄昏,是冰的极致。
天空淅淅沥沥飘起了雨,让人的心情压抑,感伤,而此时的我愈感到一种躁动和不安。就这样,雨,轻轻地漫无目的地飘洒着,织成一片朦胧的青纱。翅膀的声音是如此的清晰,似乎天使的影象就在眼前,却如白雾般,抓不着,也触不到。月光从叶与叶的间隙透下来。幽幽柔柔的感觉与清凉的溪水相配。
刹那间,思绪已飞掠了好远。飞鸟绝迹;苍柏青冢;空山无语;浪涛无垠:复绝荒漠;绵亘群峰,皆在黄昏的地平线上说不出的凄美;一瞬间,思绪又穿越了无尽的时空,感受着时间的无尽的穿透力!
黄昏,是最成熟的时刻。即使饱经沧桑的人见了它,都感受不到丝毫的稚嫩。或许在深蓝无垠的大海上会发觉自己的无知;或许在深不见人的荒漠中才会感到孤寂;或许在绵亘傲立的群山之巅才感叹渺小……但只有在黄昏,只有在那无尽的色彩与迷茫中才可以发现宇宙的本质,生命的归宿……
黄昏,凄美与孤冷,散发着冷的光芒,又带着平和的温情。暮色中,平定思绪,物我两忘!或许,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为自己的生命,在残阳中一路走下去!
《黄昏》片段高二作文
黄昏作文600字
远处的灌木丛,树影婆裟,丫杈的树梢上垂着一轮欲颓的橘红的夕阳,如一位害羞的温柔少女,晕红着脸,更显出几分诿约。
夕阳的余辉洒落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碎成班驳陆离的鳞光,整个湖泊如一条闪光的丝绸给人一种灵动的美,似乎在内心深处也有一潭湖泊,静静的,却泛着粼粼的波光,血脉中似有一股真气行云流水般游动,游遍全身的每一个毛孔,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舒畅,我似乎领略到了杨万里静水流深的人生意境,明白了李商隐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无限感慨。晚风轻轻地拂过脸颊,给人带来了几分清凉的爽气,丝丝的冰凉沁入心田,晚风划过湖面,泛起层层涟漪,一圈圈的波纹从湖心荡漾开去,惹得潜翔湖底的鱼儿竞相跃起,在水面画出一道道完美的狐仙,又迅速钻入水中,溅起朵朵水花,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夕阳用素描的方式寥寥数笔,勾勒出浮云流线型的轮廓,再将自己最后的颜色在白云上渲染,在苍穹中尽情地泼洒,挥洒得如此洒脱彻底,挥洒得如此酣畅淋漓,以致于白云烫红了脸,苍穹泛起了红晕……残阳尽最后的一丝光和热,释放出最后的一点潜力,将天际映照得如此通红,红得如此适当,没有一丝妖艳,拥有的只是那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柔和的雅致,只有那如烟雨蒙蒙般的诿约,一种灵动的美,一种雅致的美,一种朦胧的美,更是一种身心上无比崇高的人生意境。 鱼儿再一次跃出湖面,模糊了夕阳的倩影,叠嶂的山峦挡住了夕阳婀娜多姿,天边的红光一点一点地暗淡下去,暗淡下去,直至最后一片云彩当住了微红的脸庞,最后的一点红光从天际消失……
愿你的生命中有够多的云翳,来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题记
从来都是很喜欢黄昏的味道,小时候啊,总会在黄昏时分坐在自行车的后座,晃荡着双脚,思绪向天边的云一样游荡。总是要在黄昏时蹦跳着踩人们拉长的影子,或者傻乎乎地让影子同自己做着滑稽可笑的动作。
傍晚时分,恰当放学,从蜂窝似的学校飞涌出来,大大小小,成群结队地在回家的路上闲谈,笑着闹着,太阳镶了层金边,甚至比正午多了一些妩媚。家家户户虽不见炊烟袅袅,但那甜甜的家的味道总是钻进人的心脾。不论是煎炸的油腻或是茗茶的暗香,同样牵挂孩子们的饥肠。似乎是从幼时起,黄昏便成了快乐的象征,肆意的吵闹是对繁忙一天的发泄,晚霞下的人们把轻松带回家中,太阳很热烈,照得人移不开情思与怀念。黄昏和晚夕一样淹没了草虫的鸣声,花开使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放学少了一些欢笑,稀稀拉拉的人群,在路上小声地洽谈,这反倒让我养成了另一个习惯,放学的时间或早或晚,回到家中,夕阳已过了一大半就喜欢在这最后把时间留给太阳,同它道再见。这才得以发现曾经我所忽视的风景。尾尾鸿雁好像总是在那个时间点划过天空,麻雀最喜欢站在电线杆上俯瞰世界,白白的月亮在结束的时候会崭露头角.…愿有小酒作乐,在思念的丛林中漫步,落日渐渐沉淀于心底,悄悄地屏住呼吸,只留下一片孤寂。窗外是车水马龙,躲在高峰期的车辆不满地鸣叫着。而我恰如未有听闻,天边一缕明丽牵挂了我的眼眸,虽说黄昏有迟暮的意思,但我相信光一直在,有光,就有希望。我清楚自己一直想要的,就是黄昏又如何?
我宁愿相信黄昏是开始,从小至大,黄昏便深深地吸引了我。不需要过多的言语,足以领会。
你愿否驻足看黄昏,你是否热爱这世界。
秋风萧瑟,落叶满地。走在路上的时候,突然一片火红的枫叶落在脚下,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有一点点的迟疑,竟有些分不清梦与现实。因为上一次对这枫叶有印象,它还是绿油油、充满活力的青葱姿态。可是一转眼,似乎时光并未曾经逗留,我看到的便是它的沧桑。
我俯身把它捡起,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它的一生,到最后的终结,与这个季节同眠。突然唏嘘感慨:时光过得真快啊!
我的人生似乎与这片枫叶也没有什么不同。时光流逝,白云苍狗,每一次的感慨带来的都是徒然的感伤,也许某一次看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明白了越长大越孤单这句话的含义。想念小时候,不是因为无忧无虑,而是因为那时候快乐那么简单,世界如此之小,就像一张白纸,还没有被凡尘同化。
在成长的这条路上,我就好像行走于旅途路上,每一个月都能看到新事物,都能看到崭新的风景。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这些问题似乎从以前的遥远不知不觉就靠近了我们,时光的仓促让我们躲无可躲。可是在惊慌失措的时候,也别忘了抬头看看星空,看看曾经初心坚守的时候,看这个世界的每一眼都如同镌刻一幅美好的画卷。纵然时光消逝不复返,它们仍在记忆里活跃着。
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渐渐地也明白,成长的路途本身就是孤独的旅程,再好的朋友、再亲的家人都只能目送我渐行渐远。每一个人的青春都像烟花,在最美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就稍纵即逝,留下来的也只是回味无穷的眷恋。然而过往不可追,我们也只有眼睛往前看,一幅画,一首歌,都有它独特的美和韵味。
丁亥岁末,天降冻雨,余闲于家。忽一日,故友来访,正当申时,坐室良久,寒不能止,乃曰外出闲游,以挡其寒,时近黄昏也。
得数日足不出户,唯闻人言村外木将断尽。余犹未信,以区区厚冰竟可摧硕大之树耶?然至其境,视其景,方审其言不谬矣。所睹之状皆残乱不堪:数十年之旧树,横枝已寥寥可数矣,唯躯尚存。所落之枝,或横亘于断桠之上,或斜卧于乱从之中,或静止于小径之旁,昔日苍髯虬枝,亭盖翌立之情,现已荡然无存矣;十数年之针松,或腰弯,其状若虹,或体断,其形甚杂,或根拔,其情甚残。松杪处,琼银细碎,灿然成堆,就地而视,枯草细枝,寒冰愈拇指粗细。
吾与友,谈昔论今,穿山拂枝,徐徐而行,不一时,已至山之尽头矣。抬眼以望,原野寂然,几处村郭,闲散其中。掐指算来,不步此路有近十年之久,欲重温旧路。吾与友曰:“十余岁前,吾辈同窗而嬉,共师一年半载,不知今日,母校若何,同去一观,未知妥否?”友曰:“吾亦许久不至,亦欲往观,趁此之时,两人相伴,岂不妙哉?”于是乎,信步而往。步田塍,跨水沟,趟寒水。所过之处,或流水潺潺,或鸡啄草堆,或鸭首群立。半亩芳塘,若明珠,散于村前,串于田间。微风过处,清波涟涟,美不胜收。
渡尽田原,又上低山,行不多步,乃至一林,其树甚密,断树甚少,森然而立。再东行,唯见断壁残垣,至此方知母校欲将再建也。步入旧园,扫目略观,惊讶于故事多姿之学堂,竟如此之小耶?尚不能止大学之一隅。是斯只此乎?抑余心之大也?园内有一大树,亦已是断臂残枝,唯当年姊兄手植之柏,亭亭翌立焉。
飞鸟入林,炊烟袅袅之际,余与友亦分道而行。抚今追昔,今者,友在河北,吾在江南,一岁之中能见者才数次;昔者,吾与友一载之内,相逢者十之八九。其乃天意乎?
回途中,原野苍苍,树虽已断,其青尚存;水虽已少,其流不绝。吾迎风而归,虑曰:“青山且未老,绿水尚依流,何况其谊乎?”
牵着长长地影子,迈向教堂。当我的影子融入教堂投下的阴影时。我就站在了教堂的门前。但,究竟是否进去,我还犹豫不定,真是可笑,我从白天走到黄昏难道就是为了看到一团压抑的黑之后再退回去吗?于是,我深吸一口气,用力推开那一扇沉重的大门,大门上立即出现了黑色的手印,而周围却是灰蒙蒙的一片。
地上的光由一线变成了一面,我踏着光芒走进了黑暗,顿时一种不适传遍全身,这是一种诡异的感受,迷信的人们会把它说成是一种凶兆,从而将前进的人们挡了回去。但我不会,感觉总是人们对未知的臆断。“嗒,嗒,嗒……”轻脆的脚步回荡在教堂的大厅里,脚步声停在了大厅中央的位置。这声音的主人——我,环视着整个大厅,整齐的`一排排椅子;高高的讲台;彩窗上一成不变的圣母的微笑,安静,祥和;和那总是给人深邃寒意的穹顶。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盖上了厚厚的灰,让人透不过气的灰。
不知道为什么,星期天来做礼拜的人越来越少了,最后,连神父也离开了,这方圆几里也几乎没有人烟了。是啊,这太穷苦了,人们都想到大城市去。但他们抛弃了信仰,对生活的希望与感恩之心,。他们在空虚的城市里麻木地游荡,行尸走肉般徘徊在得意与失意之间。城市,越来越死气沉沉了。
我来到忏悔室,为我的罪恶忏悔。周围的黑暗中似乎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但我想,那是上帝在审视我。
最后的灿烂即将消失时,我出了教堂。乌鸦飞向了黑暗,而黑暗又即将吞噬我。我突然感到恐惧了,但为什么在教堂里丝毫也感觉不到呢?也许,教堂是个圣洁的地方。
“铛,铛,铛……”七下,七点了。钟声惊起教堂里的蝙蝠,吵闹着逃去。我俯身,起跑,拼命追逐地平线上的光。
爷爷病了。
突然接到这个消息的我们,匆忙间回到已经多年未回的老家。故乡历经岁月,已有许多城市的气息。但是,小时玩耍的老院尚在。穿过青石小巷,便回到了令我魂牵梦萦的家。
爷爷躺在床上,见到我们,似乎精神了许多,冲我们笑着,寒暄起来,脸上的沟壑如被刀划过一样,一道一道挤在一起,我不由得心里一紧,岁月就是那把锋利的刀啊!
窗外,一缕夕阳的光照了进来。爷爷忽然说到,外面阳光这么好,我们出去走走吧。
我和爷爷两人来到院外的青石巷中。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晖洒在石板上。我怔了一下,随即便掉入了记忆的童年里。
那时,我年纪尚小,走路还有些蹒跚,爷爷正处在他健步如飞的岁月里。常常也是在这样的黄昏时分,他带着我,用有力的大手牵着我稚嫩的小手,一步一步地走进青石巷中。那时,也是这落日的余晖,静静地洒满大地,还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那时候,爷爷领着我,他就是我的盖世英雄。
恍惚间,回到现实,这才惊觉身旁没有了爷爷的脚步。慌忙回首,这才发现爷爷已落在我的身后。在夕阳的'映照下,爷爷头上的银丝闪着光,却像是针一般扎着我的心。爷爷老了,一道道皱纹仿佛一级级梯田一般,镶在爷爷曾经轮廓分明的脸庞上。
爷爷努力地走着,想要跟上我的步伐,他知道我走了神,却始终不愿唤我一声,兴许是怕我厌烦?望着他颤巍巍的身影,我不由得湿了眼眶,于是快步走到爷爷身边,拉起他的手,爷爷起初愣了一下,然后便冲我笑起来,用力地握住了我的手。
夕阳下,我牵着爷爷,我儿时的盖世英雄。阳光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在这青石巷的黄昏,这一刻,愿得隽永!
黄昏的格调高二作文
不知怎么的,我有点儿害怕黄昏,也许是因为他带着悲凉的意味吧。说悲凉也好,说凄凉也好,也许这就是黄昏的格调。
春天的黄昏还并不怎么悲凉。春风是温暖的,柔和的,不闷,也不让人烦躁。黄昏也挺好的,依然暖着,天边还扬起一片淡淡的橘红色的彩霞,并无悲凄之意,美到是挺美的,就是不知什么时候,黑夜已静静地等在后面了。
夏天就更好了。晚霞是金色的,慢慢沉下的太阳染红了天空。不仅煞是好看,还带走了一天的酷热之感。
冬天,也并不怎么令人难过,可能是跟他几乎没有黄昏有关吧。如果是采光不好的地方,下午一两点钟就看不见太阳了,黄昏和下午仿佛成了搭着肩并排走的兄弟。
秋天的.黄昏才是真正的黄昏。“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无论在哪儿,看到秋天的黄昏,都会多少有些难过。冬天马上就要来临了,似乎是无边无际的。秋天,黄昏的特点也变了,不像其他季节那样,是暖、是热或是冷,它的特点是凉。凉,悲凉。就算不去联系这个“悲”字,它也是凉了。晚霞也不再像春、夏两季那样迷人,渐渐转成了不引人注目的暗红了,让我产生了害怕的感觉。
黄昏毕竟是有格调的,也许用我稚嫩的眼光看来,他就是悲凉、凄凉,让人害怕,又让人伤心的。但又说不出为什么伤心,于是就更伤心了。
黄昏初中作文600字
夕阳西下,阵阵微风拂过,一片片树叶与树枝依依不舍的分别,缓慢地飘落到地上。整条街都是金黄的,抑或是火红的样子,放了学骑着自行车穿过这条街时,地上总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街道上的人很少,有时只有我一个人,一切是那么的安静,还有几分孤独。
黄昏总是来得那么快,一眨眼的工夫,本来万里无云的蓝天,已经变得昏黄,虽然看不见太阳,但依旧能才能够密密麻麻的.楼房的空隙中看见火红的,但有特别微弱的太阳光照射着整个天空。在城市中及其罕见的“火烧云”,不知为何在这条街上总能看见。
而每次来到这条街时,我总会停下车子,一个人安静地欣赏着黄昏的美景。这条街总是弥漫着一种深沉而伤感的情绪,这种情绪围绕着我,让我变得像黄昏中那些悲伤的树木一样。
一个人站在街上,看着黄昏一点一点的消失,我甚至忘了时间的存在,
时间缓慢而迅疾的流逝,夕阳沉重的坠落,像是第二天不会再升起来的样子。可是每个人都相信。第二天他仍会升起。下班的人朝着各自的家匆忙的赶回去,灯火点燃了城市。
回过神来才想起时间的存在,其实也不能算是回神,是因为黄昏已经在我的注视下慢慢的消失了。
秋天的夜晚来得真快,才一会儿工夫,天就已经慢慢暗下来了。街道两旁的路灯也在同一时间亮了起来。抬头望天,是一片黑漆漆的夜,而低头一看,街上却灯火通明。
骑车回到家后,天上早已不是美丽的黄昏······
太阳渐渐西落,黄昏也随之降临。这黄昏中的乡村,一切都是显得那么美好。
看远处的乡村渐渐暗淡下来,鸟儿们都停止栖息欢笑了。乡村在夕阳的斜照下,染上了一层金黄色,黑色的炊烟在人们的房顶笼笼升起了。
井边充满了欢笑。一群农妇在聊着天,顽皮的小孩在井边嬉戏玩耍,有时还用手捧上一些水来撒在别人身上,他们玩得多开心啊!
小河里,鱼儿回家了,河水变得一半是绿色,一半却被夕阳染红了。真可谓‘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河边枯柳下的几株瘦削的一品红,该是村女种的吧。大红花和斑红花,都在水中浮动,忽而碎散,拉长了,缕的胭脂水,然而没有晕。
在乡村的山坡上,小溪旁,盛开着一簇簇火一样红,雪一样白的小野花,村里的孩子,都叫它‘无名花’。它们那小小的花瓣,就像绿叶上的几滴露珠,颜色忽浓忽淡,也极不显眼,若不留神,会以为是撒在绿叶上的点点光斑。无边无际的野花,像一块巨大的粉红色的地毯,覆盖着整个山谷原野,一直伸向远处的森林,伴着夕阳渐渐暗淡下来。森林的草丛里,鸡鸭成群,它们都静静的站在那里,都不归巢,因为天上有一个美好的夕阳,都迷恋的不肯走了。圈里的猪啊,羊啊,牛啊也在回望那美好的夕阳。地里的人们都回家了,他们三个一群,走着,笑着。地边有一棵巨大的老槐树,树干得由六个人拉起手来抱,才能抱过来。它的叶子碧绿碧绿的,非常茂盛,树枝相剑一样直插云霄。
乡村的黄昏,虽然没有城市那么繁华喧闹,但它有自己的风格。乡村的黄昏,真让人流连忘返。
秋日黄昏下的街头十分热闹,鸣笛声一声接着一声,秋风推着从街道上走过的人群,人们不由地把衣服的拉链拉上了,把卷起的裤腿放了下去,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在一盏明亮的路灯旁有着一个不起眼却又不能缺失的垃圾桶,为什么要说不起眼呢?是因为那垃圾桶呈灰色,跟旁边璀璨夺目的路灯比起来就像是大象和蚂蚁,宇宙和太阳系,不值得多去看一眼,试问,假如你旁边有辆劳斯莱斯,那你还会看得见它旁边的那辆自行车吗?我想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那为什么要说不能缺失呢?是因为这是整条街上唯一一个垃圾桶,路过的行人总是会把手上的垃圾随手扔进它的“肚子”里。 下午4点,是学校放学的时候。“淘气包”张明是一个被所有人都认为的坏孩子,因为他从来不认真学习,还喜欢捣乱,老师总说“你长大以后一定要跟现在一样,碌碌无为。”
在他回家的路上,总是会路过那条人来人往的街道,今天也不例外,当时他还没走到垃圾桶旁,在车上的人甚至都不愿意打开车门,亲手将垃圾送进属于自己的“家”中,而是从窗口随手一丢,不但没有扔进垃圾桶,反而差点砸到路过的行人,可就是一个这么小,这么轻的矿泉水瓶子,却发现没有一个行人愿意将它扔进垃圾桶,总是视而不见,可这都被张明看得清清楚楚,他加快步子走了过去,将那个矿泉水瓶子送回了“家”。 虽然他平时是一个“淘气包”,但平时的他还是一个充满爱心、善良、不怕脏的人。 在有些时候,我们不能从表面不可一时看到的事情去否决一个人,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背后是不是也会善良、有爱心、不拘小节、不怕脏、喜欢把举手之劳当作美德的一面,不能用一时来评价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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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黄昏下,残阳如血一般红。在湛蓝的、万里无云的天空中晕染开来,偶尔几片白云飘过,如面纱般,遮住了太阳娇羞的脸庞……
悠扬的放学铃声打破了学校的的.一片寂静,嘈杂的声音紧随其后。阳光透过教学楼的缝隙钻了进来,洒在铺满大理石的地面上,如星光点点,点缀着这座教学楼,楼前的草坪上,淡淡的铺上一层金黄。大雁排成行,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它们想着:夜来了,梦降临了。宽阔的柏油路旁一棵棵骨瘦如柴的小树,整齐地排列在两边,树上枯黄的叶子死死地抓住枝干不肯落下,只有秋风吹起,它们才有那么点生命力。但很快又化作肥料,迎来新的生命。夕阳不断地西下,轻轻的,慢慢的,躲在天边,只漏出半边脸。天空的霞光渐渐淡了下去,树叶迎着秋风,发出微弱的沙沙声,奏响了一曲低沉的乐曲,给人只有淡淡的忧伤。远处的高山也在夕阳中淹没,黑夜不断吞噬着夕阳,清晰的轮廓渐渐模糊起来,它悄悄的给夕阳拉上了黑色的幕布。
看着变化多端的天空,夕阳的消逝,心里觉得很可惜,谁舍得这么美的景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呢?它是那么地留恋人世,可它也有它的使命。它奔赴黑夜,迎接的是光明,是下一次更美的呈现。
黄昏,是太阳离开时的背影,是希望来临时的前兆,只有经历黑暗,才能迎来光明。我们要能忍得一时之苦,才能换来明日的成功。陨落,是为了明日那轮东升的旭日,是为了轮回,是为了变得更好。阅读,并不只是阅读书籍,更要去阅读生活。黄昏已去,明天又会是一个怎样的天空,我想,这需要我们自己去努力。
★ 黄昏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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