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熟悉对比初三作文700字(共含14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一直在浪费时间”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清晨,和煦的阳光照耀在刚苏醒的大地,也照耀在刚睡醒的人们,暗示了开始新的一天。
在这充满阳光的清晨,爸爸送我去上学。在上学的路上总会经过繁忙的路,也会经过人烟稀少的路,而这些路是我熟悉的路,每天必须经过的路。
每每,望到那一条繁忙的路。路上的行人、车辆也都在这清晨中开始了自己的旅程。望见窗外,依旧看到那一幅画面:一个老太太牵着小女孩的手,送她去上学。无论是阳光明媚的晴天,还是乌云密布的雨天,总会看到这一幕。那老太太总是背着小女孩的书包,拉着她的手送她去上学,她们的嘴角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在这样一幕温馨的场景下,让我想起了:以前,奶奶总是风雨无阻的接送这我,让我小学的六年不用自己走回家,在温暖中上下学。在和煦的清晨中,那老太太和小女孩是一道温馨的风景线。
穿过一条人烟稀少的马路上,周围有些落叶和垃圾。可是那环卫的阿姨一直按时和不辞辛苦地清扫着路面,还没过多久,道路就恢复了以往的干净整洁。那环卫阿姨的脸庞和鼻尖有着汗水,也让我感受到了阿姨的辛苦,不辞辛苦、风雨无阻地清扫着落叶,也为在此经过的行人、车辆提供了便利。付出了自己的汗水,在她的脸上我看到了辛勤的汗水并在此挥洒着,只是为了使在此经过的行人、车辆方便一些。在和煦的清风中,那辛勤的环卫阿姨是一道辛勤的风景线。
到了一条路边有小吃店的路上,看到了卖早点和吃早点的人们。那早点师总是按时地做出那美味的食物,让没有吃早饭而赶着去上学,上班的人提供了便利。只有吃饱了早点,才有力气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或要做的事情。虽然,有些人质疑那早点,是否卫生或健康,他们还是做着那早点。虽然,没有人来买早点,他们依然做着。可能是为了钱,也可能是为了给人们提供便利,我也无从知道。在这和煦的清晨中,那勤劳的早点师是一道暖心的风景线。
在上学的路上,这一道道风景线在充满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熟悉而温暖。
“懒虫,起床!太阳都晒屁股了!”一般情况下,这样在家里大呼小叫的铁定是妈妈,但我家却不是这样,日复一日,都是爸爸叫我起床。
从五六岁开始便是如此。
又是一个大好时节,翠柏凝春,更显得郁郁葱葱。万物都睁开了朦胧的睡眼,在一年最好的时光中肆意生长,阳光透过晨雾,缕缕射入我的窗户。而我,还在睡梦中久久不肯醒来。
“叮铃铃,叮铃……”闹钟像是坏掉了一样,不耐烦地喊了我一遍又一遍,而这一切对于梦中的我来说,都只是徒劳。就在这时,他走进我的房间,二话不说掀掉我的被子,见我没反应,就一个劲儿地拍着我的背。我呢,毫不给他任何面子,换了个姿势继续睡。可他没有要罢休的意思,对我又是喊又是叫,当然对于这一切我都毫不理会。他没辙了,一把将我拽起,在我两块如红苹果般的脸颊上拍了又拍。不一会儿功夫,我便狠心睁开惺忪的睡眼。
他见我醒了,便说:“快点刷牙洗脸,要吃饭了。”我揉揉还在疼的脸,虽然心中有些微恼,但还是勉强点了点头,眼神中带着一丝烦躁。唉,总是这样一套话,说的倒是轻松。而他——我的父亲,并没有多说什么,还是做起了自己的事情。
父亲是我的闹钟,有些时候,甚至比闹钟还令人讨厌。他的身上有一种对生活的认真和细心,也很认真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给予我的是母亲般的细致,这是这么多年来,我最大的感受。
渐渐地,在父亲的“关爱”下,我慢慢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谢谢这令我熟悉的声音……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熟悉的旋律又一次在我们口中唱出,只不过和第一次唱这首歌时相比,已经物是人非了。
第一次唱起这首《送别》。那是在小学三年级。那天是音乐课,老师说要教我们一首好听的歌曲,随着音乐老师的纤纤玉指在钢琴上飞舞出曼妙的音乐,我们在下面摇头晃脑的吟唱。那时的我们还不懂得歌词的意思,只是觉得旋律非常优美。
第二次唱这首《送别》是在小学毕业时,文艺委员提议让我们齐声合唱《送别》。开始没有几个人唱。但唱了几句后,我们都情不自禁的融入了进去。那时,我们也许懂了些《送别》中蕴含的伤感以及不忍与朋友分离的情感。
而这一次……我早已离开了稚嫩的小学时光。迈入了初中的大门。
入学没几周。一个同学便因家庭原因转学了,他来领转学证明的那一天,我们都哭了,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久。但彼此之间还是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我们自发的把他送到了校门口。一片抽泣声中,不知是谁轻声唱起了那熟悉的旋律“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我们轻声地和着,和着……歌曲声中泪水早已打湿了我的脸颊。这时,不见了蓝天上的朵朵白云,却在仰天一瞥时,看到了黄云间的归鸿。
这时的我,真正从心底里读懂了这首歌。哀而不伤,寄托了朋友真诚的情谊。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熟悉的旋律一次又一次轻轻从我们口中唱出,我们知道了在人生的道路上离别是常态,我们在这优美的歌声里慢慢长大。
踩着支离破碎的砖瓦,看着满墙茂密的爬山虎,嗅着空气里淡淡的泥土味,推开朱红色的却已斑驳老旧的大门,那种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分不清现实与过去,却是承载我无数欢声笑语的地方。
那些年,爷爷还在,那棵老树还在。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每年夏天那棵被我称作“千年老妖”的大树都是我乘凉的好地方。爷爷每年都用家禽的血喂养它,每年爷爷都会将树上甜甜软软的果子打下来,然后我们就去一个一个捡,捡完了就一个个吃。那味道,甜了我的一整个童年。秋高气爽的季节里,爷爷将粗粗的麻绳从树上挂下来,给我制作一个简易的秋千,秋千晃得很高的时候,抬起脚像是在空中凌云而飞。爷爷用他的手帮小小的我完成了自己幼稚单纯的梦。
那些年,奶奶烧得一手好菜,精力也足,天天喊我回家吃饭,一进院子,便是满院飘香。将一切抛之脑后,开始大快朵颐。还是在夏天,还是在那棵老树下,我们之着小方桌,摆上菜肴,听蝉鸣于耳,微风吹过,热潮褪去,留下的只有旋转在空中的欢声笑语,迟迟不肯离去。
那些年,那个背着大口袋的做爆米花的人还在,“嘭”的一声,炸开了花的白色的米散落一地,香味弥漫,抵过一地落花。
那些年,那个总是在墙外拿石头打果子的小孩子还在,我总是一脸正气地把他骂走,然后又跟着奶奶把一袋子果子送到他家。小孩子哪里会记仇,吃着聊着就开始亲密起来,那些追逐打闹,那些喋喋不休都因为童言无忌而被原谅。
许多年前,许多人还在身边,眨眼却是物是人非。老树倒了,爷爷没了,奶奶记不清谁才是她疼爱的孙女,爆米花开始用机器生产了,那些儿时的玩伴也许久不曾联系了。只有那一方庭院还在,被岁月冲刷成了暗淡无光。可是,那些熟悉的味道还在,那种不可以被忘却的温馨依旧停留着。
那过不去的叫过去,也叫回忆,既然回不到过去,那就牢牢铭记于心,不能忘也不敢忘。毕竟,那些至关重要的人和事不会轻易成为过去,就算时光绕过天荒地老,永不重来,不能忘记的便永远也不会过去。
人与人之间的熟悉从来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知道了Ta的名字,Ta的兴趣爱好,Ta的所有详细情况 。就算这样,我们也不一定就熟悉。 真正的熟悉,是要能够走进Ta的心里面去。 很多人混在一起,像是最亲密的兄弟姐妹。他们同进同出,同吃同睡,一起骂过人,也曾与对方说过最私密的悄悄话。很多时候连他们自己也以为,他们是真的很熟悉了,熟悉到可以随随便便就说出对方最爱吃的是什么水果,最喜欢的是什么颜色,最讨厌的是什么动物,最渴望的是什么样的未来。一切的一切,说出来的时候可以完全不假思索。 这样的一对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以羡慕的口吻说:你们真好。 可是这样的人之间就一定熟悉么?也许不会。他们之间所谓的默契也不过就是将对方告诉自己的答案记住罢了。真正的熟悉,是可以到达灵魂深处的。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了解,是来自内心的交流。Ta可以不知道你最喜欢什么,但是会和你一起伫立在某家商店前倾听同一首歌;Ta可以不知道你最讨厌什么,但是在某天不经意间说起某个不喜欢的人时会有同感;Ta可以不必时时刻刻和你在一起,但是会和你很有默契地同时沉默,同时笑出声来,同时说声“有你真好”。 真正的熟悉,是在你转身瞬间时他眼睛里的落寞。 熟悉是个很漫长的过程,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却还是到达不了对方的内心彼岸。同床异梦,我想是对不熟悉的最好诠释了。尽管完美得近乎残忍。 熟悉也可以是一刹那的来电,相见时微笑着说声“Hi”。 只是那些一刹那的芳华毕竟少见,大多数人还在寻找的路上行走。走完一生,仍是陌路。 奈何桥。忘川河。彼岸花。在你喝下孟婆汤的时候,我们已经擦肩而过。一切又从头。 熟悉的过程如此漫长,而我们的时间不够
第2篇熟悉 熟悉,是人生里的一个必须的步骤。 人类,从婴儿开始就要学会熟悉:婴儿刚出生,他的妈妈就喂他甘甜的乳汁,婴儿熟悉了妈妈的味道,妈妈轻声给婴儿说话,让他渐渐熟悉了妈妈的声音,他常常靠在妈妈的怀里,所以他熟悉了妈妈的味道,学会了辨认妈妈的声音,就连妈妈在走廊上说了一句话、咳嗽了一下他都听得见、辨得出;他上幼儿园,因为见不到妈妈哭了几次,慢慢的,他熟悉了幼儿园的地形、老师、同学和生活方式。就感到非常愉快了。 我给大家讲个熟能生巧的故事吧: 陈尧咨擅长射箭,当时世上没有人能和他相比,他也凭着这一点自夸。曾经他曾在自家的园圃里射箭,有个卖油的老翁放下挑着的担子,站在一旁,不在意地斜着眼看他,久久地不离去。老翁见到陈尧咨射出的箭十支能中八九支,他也只不过微微地点点头赞许这情况。 陈尧咨问道:“你也会射箭吗?我射箭的本领难道不也很精湛吗?”老翁说:“没有什么别的奥秘,只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陈尧咨听后愤愤地说:“你怎么敢轻视我射箭的技术!”老翁说:“凭着我倒油的经验就可知道这个道理。”于是老翁取过一个葫芦立放在地上,用铜钱盖在它的口上,慢慢地用杓子把油倒进葫芦,油从铜钱的孔中注进去,却不沾湿铜钱。老人说:“我这点手艺也没有什么别的奥秘,只是熟能生巧罢了。”陈尧咨见此,只好笑着将老翁打发走了 什么叫熟悉?了解再了解的过程这就是熟悉,什么叫熟能生巧?熟悉了再熟悉就能熟能生巧。学习是这样,工作也是这样,只有熟能生巧才能掌握学习工作的规律和窍门。人们常说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讲的正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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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槐树不知何时飘香四溢,稍有微风,便已入鼻、入心,随即化为一股暖暖的潮流,攻上心头,引来那熟悉的情绪。
已忘记何时曾在你面前许下承诺,亦忘记许下的是何承诺。
时至今日,才寻着花香寻到你。追忆你那四溢着淡淡自然之香的'槐花所做的槐花饼,尽管经历了油炸水煮,亦去不掉你那淡淡的香。追忆你那粗壮的载两人都不曾颤一下的沧桑的枝干,尽管艰辛了无情岁月,亦压不下你那劲力的豪迈。追忆你那散发着泥土气息的蓬勃向下的根,尽管被碾压了千万次,亦碾不动你那古老的支撑、
那曾经的你,熟悉的你,陪伴着童年的我渡过一季又一季的落寞,是我太无知?还是太多情?
不记得自己快乐过,只知道依偎在你身旁便是幸福。啊!我想起来了,曾经的承诺,是那不离不弃的相识相知。
奈何,一席世俗风吹过,便打下你无数生命,让你昔日绿叶今日黄花。我亦不堪这世俗之风,只一卷,便扣下了封闭的铁窗,日日夜夜,于是淡忘了你。尽管几次经过你面前,却不曾留意你那特意的花香、枝干,真是辜负了你那赤诚的心。
今日有幸重现记忆,忆起那熟悉的你,你淡淡之香还犹在,只是花儿再也经不起油炸水煮。你不颤的枝干还犹在,只是再也经不起负载。你发达的盘根还犹在,只是再也经不起碾压。是你太痴情?还是我太绝情?
我忆起了你,你便似完成使命般凋落,仿佛从未出现过,难道你那让我熟悉的一切,只是为我一个承诺?
谢谢熟悉的你助我回忆起熟悉的自己,尽管只昙花一现,便已开在我心里。带着熟悉的你,走过一季又一季,也不枉你熟悉的等待。
历城五中高二:幻别
第3篇熟悉的路 初三母爱作文700字
秋风又起,枯黄的'树叶在刺骨的秋风中悲瑟发抖,一片不堪忍受,悄悄落下,在风中不断翻飞,思绪也被带向远方天空中塞满了铅色的密云,每一固都灌满了沉重的气息。我独自走在那条熟悉的路上,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母亲站在那个熟悉的路口,她偶尔踮起脚尖,眼睛焦急地向远方望着。
见到母亲,我飞似地向她奔跑,冲到了她的怀里母亲娴熟的拿下我的书包,满怀希望地问道:“考试考得怎么样,有没有正常发挥我沉默不语,害怕母亲继续问下去。“没考好是吧,平时叫你好好努力,现在考这么差给谁看!”一向温柔的母亲爆发了。我不堪忍受,丢下了母亲,朝着不知名的方向奔跑。
空气闷得凝聚着滴水的感觉,连墙根儿的狗都懒得抬一下眼,风异常刺骨,像尖利的比首,不知不觉中我的脸红了。天空中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一时竟不知所措,眼望四周,全是陌生的景象,我来回寻找,却找不到那条熟悉的路。四周只剩下灰沉沉的屋檐,就像那监狱围墙的雉堞,囚禁着我。我随便找了一个宽阔的屋檐便蹲下,静静地等着雨停。我无事可做,只能呆呆地看着雨滴从房檐落下一滴水滴从房檐落下,沉重地打到小水注中,残起了一圈晶莹的小小的水花,在一颗跳跃的水花中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一一母亲。她撑着一把大雨伞在雨中来回撮转,我站起了身揉了揉眼睛,害怕那个身影会消失不见。忽然间,穿过雨滴传来了一声声我魂牵梦萦的呼声:“女儿,女儿!你在哪啊?”
我来不及思考,不加犹豫地喊“妈!我在这儿!”母亲先是愣了一下后是猛地一转头,她看到了我就像盯到了目标,丢下了雨伞就向我冲来。那把大雨在风中飞起母亲紧紧地抱住了我,在怀里的我任凭泪水在脸上游走,眼看四周,一切都那么温暖,一切都那么熟悉。
那金黄的树叶像美丽的蝴蝶,不知何时停落下来,我慌忙去捡,想把最美好的回忆珍藏在心中最珍贵的地方。
听书对比作文700字
可能一直以来自己都是这样的一种性格吧!就是过一段时间总会对一件事情特别的着迷,然后就特别用心的去做,等过一段时间就是这种热情减退之后,自己慢慢的也就不再那么的执着于做这件事情!
最近一段时间自己就是比较着迷于听书,为此还开了一个月的会员,不过好在首月的时候会员价比较便宜,只花了不到一块钱,想一想也真的是划算了!
只是关于最近一段时间自己听的两本书,经过对比之下,相对来说就有一点感悟吧!
自己听的第一本书是我当摸金校尉的.那些年。是一本关于盗墓的小说,更多的时候是说盗墓时候遇到的一些,比较恐怖,惊悚的事情,当然,中间也参杂了主人公和其他几个人之间的兄弟之情,还有一些别的情分!
现在听了一本书,是我的老千江湖。是一本关于写赌博的书,就是现在赌博长沙的那些尔虞我诈,人心的贪婪和人性的现实!
这两本书其实对于我自己而言都是比较遥远的。无论就是说写盗墓的也行,还是写赌博的也罢,都是距离自己的生活比较遥远,但是相比之下,我的老千江湖中写的一些关于人性的一些道理,也真的是让自己听了之后深有感悟!
记得其中最让人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你要记住,清晨的粥要比深夜的酒好喝,骗你的人要比爱你的人说的话好听!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感觉自己深深的被吸引了,感觉真的算得上是人生中的哲理了吧?
相比之下,我的老千江湖中,说的一些事情就更加的能够教育人吧!虽然他说的是关于赌博的一些事情,但更多的是体现了生活中的人们的一些心理活动!就感觉自己听了之后也深有感悟的!
所以就是说不同的书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感受,也会教会我们不同的东西!
而有一些道理,远远不是说书中内容所体现出来的,更多的是他通过一些事情,教会我们该如何做人?教会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该如何能够做一个所谓的好人?
说起我们班最调皮的同学啊,那可是让我们班全班包括老师都头疼的孩子,告诉你吧,他的名字叫:谭梓。我为什么要写他呢?他竟不是我的好朋友,又不是我的“敌人”。但是,正因为他是最调皮的学生,我才能抓准他身上的缺点。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他的作风。
谭梓就坐在我的后面,他的同桌是我们班的优秀女孩之一:周家欣。他的后面也是我们的优秀女孩之一:陈跃晴。而他的前面就是我这个正班长:罗钰湄。但他好像一点都不害怕,还整天嬉皮笑脸的。
谭梓貌似对橡皮擦啊,铅笔啊这种东西特有兴趣,上课玩,下课也玩,没有一节课是认真的,老师骂他的时候,他总是会哭,哭到老师心软,他就“混”过来了,接下来虽然是认真了,但是过了一会又玩起来了。我服你了!作文
我们上数学的时候,易老师总是要按我们的纪律来记分,一个星期进行一次评比,哪个大组的积分最多,就奖励我们。可谭梓?老是拖我们大组的后腿,害得我们大组最近的课前准备的积分老师上不去,每当这时候,我们大族的眼睛都用愤怒的目光齐刷刷地望着他,可他好像一点知觉都没有,还是嬉皮笑脸的。
开学第三周的时候,谭梓?又被我们的班主任温老师骂了一顿,我们吃午点的时候无意听到了这个消息:我们二年级叫我们数学的梁老师因为谭梓?调皮过度被开除了!刚好我的好朋友张洁璇和胡惠茵也听到了,我们用恨的语气议论着:“你们刚才听到没有啊,梁老师因为谭梓被开除了!”“就是啊,我以为梁老师退休了呢。”“我也以为是这样的。”谭梓?的哭声太大了,温老师骂了一会后,心有点软了,就先放他一马。第二节课,他果然听话了,老师还表扬了他,可过了一会后,他又开始玩起手中的笔啊、橡皮擦啊、尺子啊什么的,看来他又“混”过老师的批评了!作文
谭梓,你改一改吧!
熟悉的人作文700字
熟悉这个词,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对它都很熟悉。它似乎无处不在。例如:这个人你很熟悉,或者这个地方你很熟悉……
它,不平常,也并不多特殊,可是他,是我的新同桌:刘恒。
眼镜,摆的很端正,让人看着就有一种工作人员的气派。嘴巴小小的,让人感到就像一个幼稚的小朋友,还有一个正在萌发的“将军肚”!哈哈!
那天,是开学的日子。当然,也来了不少新生。刚插班的同学,肯定要自报家门的。不错,令我欣赏的他,也是要参加的!
他终于上场了,而且还有种文质彬彬。:“嗨,大家好,我叫刘恒,今年11岁,属虎,我是一个聪明,多动、开朗的一个学生。今后我会和大家好好相处。如果我又不好的缺点,那就请大家多多指教吧!谢谢!”
随后,老师就安排刘恒坐在我旁边。
也许,是遇见新的同学的激动,一到我身边,我就问这问那的,最后老师把我训了一顿,在大厅广众之下,我的脸——突然变的像红富士一样红!
他的爱好是绘画,画的画让老师都惊叹不已。他的绘画技术让人难以猜透他的“画龄”就是以全班的技术,也比不过他!
无论是画什么,他的脑袋都会一动,似乎是在将所有的影集都过滤一,然后提取其中的技术,把技术融合在一块,接着我们班的就开始埋头苦干,不一会一副画就大功告成了。就是因此我们班的同学还称他为“画仙”!
他对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善良、乐于助人的'心。可能是为了打好关系,所以他对每个人都很热情,对于那些需要帮助的同学,他都会尽力而行。可是最后我才知道,他并不是为了打好关系,而是为了从中吸取他人的优点……
也是因为他,我终于改变了我对朋友的看法。
一年了,他曾对我说:认识你,我从中知道了许多……
说完,我笑了,而且笑得那么的开心!
认识了两年,我们分开了。虽然有一个月没见,可是他那熟悉的身影,曾无数次的在我眼中、梦中一次次的滑过。
刘恒,不知我们何时才能够再次见面,这想见的念头,只因我太念你了!
熟悉的味道是什么?是酸酸的柠檬?不,不是的。是甜甜的糖果?不,也不是。是苦涩的枳?不,不对。是变态辣的魔鬼椒?不,继续猜猜。是咸咸的海水?不,不是的。真正的味道是每个人心中的一扇窗,是每个人身边的一件事,是每个人给你的一次感动。有一种味道存活于世却鲜有人知,它盖过人生百味,那就是爱的味道。
记得前年的夏天,我们一如既往地回老家,爷爷“奉命”前来迎接我们。奶奶本以为我们坐的是下午的车,所以便没有给我们做午饭,因此,爷爷奶奶像往常一样吃蓑衣饭——拌着青菜粥。我们一进门,奶奶愣了一下,便马上忙开了——忙着帮我们整理行李和生活用品。奶奶知道我们没吃午饭后,她赶紧去冰箱看了看,打算给我们炒几个菜,可是冰箱空空如也,刚好蓑衣饭煮了很多,只好“委屈”我们了。我之前吃过妈妈做的蓑衣饭,一点也不好吃,加上我坐车有点晕,还有点恶心,没有食欲,就不想吃了。可是爷爷奶奶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只好硬着头皮坐到饭桌前,竟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虽然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种香味,但我觉得这肯定是米饭独有的香味。这种香让我瞬间有了食欲,吃上一口,天啊!这……这简直比山珍海味好吃一百,不,一千,一万倍!不是米饭却有米饭的松软,不是糯米却有糯米的粘稠。这是我至今吃过最好吃的东西,现在想起来还回味无穷呢,我三下五除二就把那碗蓑衣饭吃完了。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晚上如果睡不着,我就会细细品味白天发生的事。有一天晚上,我想起了上次我们去爷爷奶奶家吃的蓑衣饭。奶奶电话里不是说他们每天都是大鱼大肉嘛,为什么这次吃的是蓑衣饭?我问过他们,他们说是正巧被我们碰到了。以前,也发生过几次这样的“巧合”。我越想越明白,奶奶都把蓑衣饭的做法都研究透了,所以奶奶才能把难吃的蓑衣饭做得那么好吃,那么,爷爷奶奶肯定是天天吃蓑衣饭。每次我们刚回老家,发现冰箱里都空荡荡的,我们回老家后,冰箱里就会被塞得满满当当的,还有老家少有的冰棒。想到这里,我哽咽了,泪水夺眶而出,打湿了枕头。
从这以后,我开始喜欢喝粥,虽然我知道找不回那种味道了,但还是会怀着一丝侥幸在寻找……虽然那种香味我只闻到过一次,也只尝过一次,但却让我永生难忘!那种熟悉的味道名字叫做“爱”。
窗外,乌云密布,弦月与星辰都被遮闭了起来。乍亮的金光将天地照得通明,花木像被恶魔追赶的无助的少女,雷声也震耳欲聋。
我蜷缩着躲藏在被子时里,这雷声吵得我心烦意乱,脾气也越发暴躁起来——学农的第一天就遇到暴雨,这绝不是什么好事。
那一夜,我一直处地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间。恍惚中,我还做了一个梦……
梦里,是一样的雷声,我睁大双眸,一动不动,僵直地躺在床上,一会儿,我又换了一个姿势。翻来覆去不仅使我越加暴躁,而且还使盖在身上的被子越裹越紧,把我勒得透不过气来。
这时,房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随即房门被打开。我不予理会。我知道,那是我妈又来吵我了。灯的亮光突然出现,刺得我睁不开眼。她笑着说:“瞧你!和一条毛毛虫似的在床上蠕动。”我听着,一阵恶寒。我和她同在一个房间里,她自顾自地说,我不理她,她也不觉得尴尬与无聊。她的声音不甜,但却让我感到无比安心,很快,我进入梦乡。
之后,是一片漆黑。我醒了,清晨的阳光穿透了窗帘,洒在我脸上,温柔地把我从睡梦中唤醒。
又过后四天,学农活动在同学们的一片掌声与校长的谢幕中结束。
我回到家,不幸的是,那一天的晚上,又是暴雨。
我又失眠了。我不清楚,究竟是谁惹怒了暴戾的雷神?
“咔哒“房门又被打开,这声音,我早已熟悉成了习惯,妈妈的声音又在我的耳畔响了起来,我又缩进被子里,心中一片安宁。
经过一次学农,我好似懂事了不少,也想通了不少。我从前被暴风雨的雷声蒙住了双耳,却从未看穿:我的心境,竟在妈妈的调侃声中大逐渐平和;我一直以为妈妈的”深夜造访“打扰了我的休息,却从未察觉:妈妈总是在暴风雨来临的夜晚,陪伴我到深夜,直到她听见我均匀的呼吸,看见我安祥的睡颜,我也一直忽略了她熟悉的举动和她对我一如既往熟悉的关心……
时间把认识的变成不熟悉的,渐渐的变成陌生的,直至消失在记忆之中。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中午,忽然听到同桌的背诵声。不假思索地背出下一句,“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可下一句就卡壳了,不禁心生寒气,忽得有点感伤,曾经多喜欢这首诗,背得滚瓜烂熟,那是苏轼给妻子写的怀念诗,那时的我读着他们爱情的美好,心生欢喜。
可时间就这样,将我所熟悉的便成不认识的,一把抢过她的古诗词,她在旁轻轻地说,她喜欢这首诗,所以才背,我笑笑,曾经有多喜欢诗词,熟悉看到题目,便脱口而出。
翻看着书页,微黄的薄纸因我手心的汗而柔软,指纹盖着较粗糙的字,那是精髓,中国古代多少诗词的涵盖,我的眼盯着,脑海里记起小学那背词的情景。
从五年级开始,八十首古诗背完后,一首首词如阴影般又将我们笼罩,从苏轼的《水调歌头》到欧阳修的“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从教室,到走廊,亦或是操场,满是我们读朗朗上口诗词的身影。
翻到了一首熟悉的诗词,我惊喜,凭借记忆认定是背过的词,如此熟悉,就像好友——忘却它的名字,我拿着书跑去问小学同学,当他们摇头说:“没有”时我大笑,却又生心悲凉,默默将诗词读了一遍,却又如此生硬,可我仍坚信这是我的好友,熟悉的好友,想大吼一声,“我还未忘记你。”却化成一口苦水,咽下肚去。
时间真残忍,将记忆中的这些抹着一干二净;时间真好,已过了数百年,却仍有那么多诗词还未磨去,可未来的我们,或许满口英文,却再也接不出下一句带有韵味的诗句。
熟悉只是暂时,生命中有许多人只是过客,可我愿将这熟悉化为永恒,化为那点点字词,构成诗句,内含五千年的文化,永藏在华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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