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结婚证明范文(共含1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西门小S”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结婚 户籍证明
结婚 户籍证明不过,我记得办结婚证只需要两个人带着身份证和户口薄去就可以了,只要年龄不违反婚姻法,是可以当时办理的,前后时间如果没有其他人打扰的话不超过半小时。
如果你男朋友没有户口薄,那你可以让管理部门开具户口页子。
至于你说的情况,一般不能。
如果你执意如此,建议你去教育局直辖派出所开正式证明。如果不受理,你可以直接奔当地公安局进行咨询,看他们的具体意见;或者直接奔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咨询。各地对流动人口的婚姻办理应该都有具体意见。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樱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结婚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婚姻当事人须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或到公安部门更正户口信息的情况有:一是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二是没有户口簿的;三是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上信息不明或者信息不正确的;四是在《湖南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调出当事人信息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
三、对于“结婚登记需要户籍证明”里的当事人,我局在《湖南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当事人的身份证号后的信息为湖南省户口,而当事人是浙江省杭州市户口,因此当事人这种情况需出具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而在《湖南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调出当事人户籍信息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故不能办理婚姻登记。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樱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据此,你们持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是不需要开具任何证明的。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樱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xxx街道:
姓名xxx,男/女,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xxx职工,合同期自xxx至xxx时止,目前在岗。
xxx同志系初婚且目前未生育子女,特此证明。
单位名,盖章证明
xxx年xxx月xxx日
现有我辖区居民(男)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与(女)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双方现以夫妻名义居住在我辖区,因结婚证遗失,特申请补领。此证明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当事双方和证明人承担。 特此证明(此证明仅供婚姻登记机关参考)
当事人:(签字并按手印)
证明人:(签字并按手印)
证明人:(签字并按手印)
说明:1、当事人在证明表格空白处填写相关资料。
2、证明人签名、按手印,并将两位证明人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分别粘贴在证明表格的背面。
3、双方当事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此证明原件 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
社区居委会
年 月 日
xxx民政局:
兹有我村村民xxx同志(身份证:xxx),女,未婚.现准备与揭阳市蓝城区桂岭镇龙岭村xxx同志(身份证:xxx)结婚.请予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
此致
敬礼!
xxx村委会
20xx年7月16 日
一般指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整个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在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其中,婚姻状况证明就是指结婚证明。
但是从 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行,结婚不再需要单位或街道盖章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婚检,也从原来的强制性要求,变为自愿行为。
结婚和离婚因而变得更加简单,婚姻开始成为纯粹的两个人之间的私事。随之变化的是,以前婚姻遭遇第三者,有组织撑腰、全民监督、领导教育,可是现在,当婚姻遇到内部危机和外在威胁时,婚姻中的一方到对方单位去告状、大闹的家务案例大大减少。
证明
****村委会(民政局):
兹证明我村***同志,未婚.和贵村(街道委员会)***同志结婚.请批准和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此致
敬礼!
****村委会
结婚证明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结婚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与_________ (女,_________年_ __月_ __日出生)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登记结婚。
特此证明。
20世纪90年代,在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之前,需要持一个“婚姻状况证明”;在单位开这项证明之前,需要结婚的人写一个“申请”――向领导申请结婚,由领导签字。“婚姻状况证明”有1994年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作依据,婚姻的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申请”,找不到相关文字的规定。可如果不写,或者写了单位领导没有“同意”,肯定是没有人敢给开“婚姻状况证明”的。 结婚要由单位领导签字,多年以来这都是必经程序,主要是考虑部门领导安排其休婚假、掌握其晚婚晚育的情况等。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更早以前要结婚手续更繁琐,部门领导、单位领导都得批,甚至双方的亲戚都得调查。那个时候,男女双方要证婚,很自然地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不如此,在证婚登记时街道办事处不会开出结婚证书的。这是十几年“单位人”身份的机制所造成的一种惯性,它既是制度的一环,也是当时的人心理方面形成了自然的一种程序习惯。
单位在证明职工有资格结婚时的证词是很有意思的:首先,是要证明这个人是归属于某某单位的。因此,有社会结构关系中,某某的社会归属在一个指定的单位内,他(她)是有单位的人。这个潜台词很明确,所以这个人是合法的。其次,单位要证明它有资格同意职工与他人结婚。但开出来的证明词有的就有些不伦不类。
不过,我记得办结婚证只需要两个人带着身份证和户口薄去就可以了,只要年龄不违反婚姻法,是可以当时办理的,前后时间如果没有其他人打扰的话不超过半小时,结婚 户籍证明。
如果你男朋友没有户口薄,那你可以让管理部门开具户口页子。
至于你说的情况,一般不能。
如果你执意如此,建议你去教育局直辖派出所开正式证明。如果不受理,你可以直接奔当地公安局进行咨询,看他们的具体意见;或者直接奔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咨询。各地对流动人口的婚姻办理应该都有具体意见。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户籍证明《结婚 户籍证明》。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樱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结婚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婚姻当事人须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或到公安部门更正户口信息的情况有:一是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二是没有户口簿的;三是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上信息不明或者信息不正确的;四是在《湖南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调出当事人信息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
三、对于“结婚登记需要户籍证明”里的当事人,我局在《湖南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当事人的身份证号后的信息为湖南省户口,而当事人是浙江省杭州市户口,因此当事人这种情况需出具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而在《湖南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调出当事人户籍信息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故不能办理婚姻登记。
户籍证明可以结婚吗
户籍证明可以结婚吗民政部就《婚姻登记条例》贯彻执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意见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另外,去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时,需要协带本人的.身份证,并且需要说明情况。
因为男方父母反对,拿不到户口本!所以想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办理结婚证!
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男方是否只用携带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就可以了?
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是否还是需要户口本?如果没有户口本,办理结婚证出示户籍证明可以吗?
当然可以。户口本和户籍证明的效力是一样的。
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是否还是需要户口本?
不需要。既然有户口本还需要户籍证明干什么?
如果派出所询问你要求提供户籍证明的原因时,你可以据实相告,相信他们会同情你,依法出具的。
当然,如有公安机关的熟人,让他们帮你办理更好。天时地利人和嘛!
对的!需要你的户籍所在地!开个户籍证明!你的女友要是北京的!直接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了!相片民政局里就有!大概是30~40块钱!建议你们到民政局再照!万一尺寸不合适!还得重新照!我们是今年2月15号领的证,当时为了省事在外面照的30元!到了民政局说大了!只能重新照!40元!出了个小插曲!但是顺利的办完了!呵呵~祝你们幸福啊!
xxx系我公司职工xxx(身份证),xxx(身份证)之子女,为便于xxx(宝宝)今后的.生活、工作、学习,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将户口落入xxx(单位)。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章)
证明人:(姓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兹由江苏省XX市XX镇XX村XX组村民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该人与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村民XX于XXX年5月5日在XX市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书。现XX提出申请将户口迁入我村XX名下,准予接收。
情况属实
XXX村委会
XXX年3月26日
xxx,男,身份证号:--------------,原在xxx(工作单位名称)工作,于xxx年x月进行工作单位调动,由我单位(xxx单位)接收。为便于今后的生活、工作,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将户口落入xxx(工作单位名称)。
特此证明
xxx(工作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xxx,男,身份证号:xxxxxx,原在xxx(工作单位名称)工作,于xxx年x月进行工作单位调动,由我单位(xxx单位)接收。为便于今后的.生活、工作,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将户口落入xxx(工作单位名称)。
特此证明
xxx(工作单位)
20xx年1月28日
结婚单位证明怎么写
结婚单位证明怎么写单位结婚证明,是20世纪90年代,在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之前,需要办理的一个“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的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0世纪90年代,在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之前,需要持一个“婚姻状况证明”;在单位开这项证明之前,需要结婚的人写一个“申请”――向领导申请结婚,由领导签字。“婚姻状况证明”有1994年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作依据,婚姻的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申请”,找不到相关文字的.规定。可如果不写,或者写了单位领导没有“同意”,肯定是没有人敢给开“婚姻状况证明”的。 结婚要由单位领导签字,多年以来这都是必经程序,主要是考虑部门领导安排其休婚假、掌握其晚婚晚育的情况等。更早以前要结婚手续更繁琐,部门领导、单位领导都得批,甚至双方的亲戚都得调查。那个时候,男女双方要证婚,很自然地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不如此,在证婚登记时街道办事处不会开出结婚证书的。这是十几年“单位人”身份的机制所造成的一种惯性,它既是制度的一环,也是当时的人心理方面形成了自然的一种程序习惯。
单位在证明职工有资格结婚时的证词是很有意思的:首先,是要证明这个人是归属于某某单位的。因此,有社会结构关系中,某某的社会归属在一个指定的单位内,他(她)是有单位的人。这个潜台词很明确,所以这个人是合法的。其次,单位要证明它有资格同意职工与他人结婚。但开出来的证明词有的就有些不伦不类。
已婚已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于某 年某月某日政策内生育第一胎男孩(女孩),现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为宫内避孕节育器(或工具或药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2、已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现无子女,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公示十天无异议,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3、未婚未育情况的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婚 育 证 明
编号:
本村(居):
姓 名: 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身份证号___ 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登记结婚,系初育。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居)委会(公章)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镇(乡)社会事务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兹有××镇××村(社区)××组村民×××(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下面填写地址)××××××××××××村(居)民×××(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结婚,男(女)方系(初婚/再婚),婚前(未生育子女/已生育、捡、抱养子女×名),目前(未怀孕/已怀孕,预产期××××年××月××日),请按相关政策予以办理为谢。
再婚男(女)初婚时间:××××年××月××日;
是(否)生育子女,子女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时间:××××年××月××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村妇女主任签名:×××
(盖村委会章)
××××年××月××日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需持的证件: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近日,61岁的薛城市民赵守和因结婚登记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开具的户籍证明上的户主竟是已经去世的人。赵守和50多岁的女朋友知道此事后很生气,之后就与他分手了。
赵守和说,他和女朋友李女士经过一年半的恋爱后,两人决定登记结婚。今年3月5日上午,他去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区分局临山派出所办理了户籍证明,拿到这份证明后赵守和就高兴地回家了,可回家之后他才发现,他的户籍证明上的户主已经去世好几年了。“户主怎么会是已经去世的人呢。”赵守和很纳闷。
5日中午赵守和与李女士一起吃饭时,就把这件事和她讲了,他原本以为李女士不会为此事而生气的,可李女士听到此事后很气愤。“她觉得户主怎么可能会是已故的人,户主姓张。此外我们开这份证明是要办喜事的,她就认为是我在作假,就生气了。”赵守和无奈地说,他也没想到李女士会这么在乎这件事,尽管他5日下午就去派出所更改了户主,但李女士还是不理他,之后没多久她就提出了分手。
记者在赵守和的户籍证明上看到,户主的名字是张绪珍,但已经被手写改成宋照亚。据了解,赵守和所在的单位枣矿集团党校将当时的单身员工划为集体户,并随便选了一个人当户主,赵守和也在此列,后来他结婚后,也没有去办理迁出手续。
记者23日下午来到给赵守和开具户籍证明的临山派出所,户籍员巩俐告诉记者,赵守和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时,她们是按照电脑上存的信息资料为赵守和开具的证明。“5日下午他回来找我们说户主张绪珍已经死亡。我们往他的单位打电话确认此事,才得知张绪珍确实已经于去世。”巩俐说,查明此事后,她们就把赵守和户籍证明上的户主给改了,并给已故的张绪珍销了户。
巩俐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市民去世后,应有已故人的亲属或者邻居、单位带着已故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派出所进行销户,城市户口市民的销户时间应在出殡前,农村户口的可稍微晚一些。
据有关人士介绍,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是一部充分体现婚姻自由,给人们更多更大的婚姻自主权利的新条例,同时是一部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新条例。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每个人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个人“管理”个人的结婚、离婚事宜。有工作单位的人,想结婚或是要离婚,都不用到单位开介绍信了。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想结婚或是要离婚,也不用到街道开介绍信了。准备结婚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能顺利领到结婚证。需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去办理,而不必像过去那样要经过单位或街道这一“关口”,才能领到离婚证。
婚检永远取消
老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而新的条例则充分考虑男女双方相爱的事实,在“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譬如限制生育)”这3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新条例允许这样的人结婚。而老条例关于办理结婚手续前要进行婚检的规定,也将永远取消了。由于到目前为止,医学上还没有证明患有哪一种疾病的人,是不能够登记结婚的,因此新条例把有关婚检的规定也予以取消。同样本着个人对个人健康状况负责的原则,政府部门不再负责管理强制婚检的事宜。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自主到医疗机构检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
上网可查询个人婚姻状况
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后,个人的婚姻状况都将在民政部门“存档”备案。随着电子政务的完善,本市将开发软件,建立个人婚姻状况的网上查询系统。届时,人们通过民政系统的网络,就能了解到个人结婚或是离婚的婚姻状况,从而避免重婚欺骗问题的发生
结婚单位证明应该怎么写
单位结婚证明,是20世纪90年代,在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之前,需要办理的一个“婚姻状况证明”,结婚单位证明怎么写。婚姻的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0世纪90年代,在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之前,需要持一个“婚姻状况证明”;在单位开这项证明之前,需要结婚的人写一个“申请”——向领导申请结婚,由领导签字。“婚姻状况证明”有1994年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作依据,婚姻的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申请”,找不到相关文字的规定。可如果不写,或者写了单位领导没有“同意”,肯定是没有人敢给开“婚姻状况证明”的。 结婚要由单位领导签字,多年以来这都是必经程序,主要是考虑部门领导安排其休婚假、掌握其晚婚晚育的情况等。更早以前要结婚手续更繁琐,部门领导、单位领导都得批,甚至双方的亲戚都得调查。那个时候,男女双方要证婚,很自然地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不如此,在证婚登记时街道办事处不会开出结婚证书的。这是十几年“单位人”身份的机制所造成的一种惯性,它既是制度的一环,也是当时的人心理方面形成了自然的一种程序习惯。
单位在证明职工有资格结婚时的证词是很有意思的:首先,是要证明这个人是归属于某某单位的。因此,有社会结构关系中,某某的社会归属在一个指定的单位内,他(她)是有单位的人。这个潜台词很明确,所以这个人是合法的。其次,单位要证明它有资格同意职工与他人结婚。
结婚未育的证明模板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是要写的(有些地方不需要写只能说明不规范),但不是证明,而是声明,结婚未育证明。大致格式是:
声 明
本人(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户口本上的地址))因欲与__________(配偶姓名)结婚,特在此声明:本人无配偶,且与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签名:
日期: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樱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初婚未育证明《结婚未育证明》。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首先到他现在居住的居委会开一张证明“证明男方只生育一孩,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然后带这张证明到他户口所在居委会换一张证明,证明“男方初婚,只生育一孩,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这张证明再到户口所在街道去盖章就可以了。(这是江西省南昌市的办事程序,地方上可能会有些不同,不过应该大同小异)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当地居委会盖章
二OXX年三月一日
兹有我单位***同志,性别男;配偶***(单位名称),性别女,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同志系初婚,至今未育。 特此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与**同志,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属初婚,在单位期间未发现其生育、抱养,属初婚未育未抱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兹有年该员于日与本村居民XXX登记结婚,为工作生活方便,现申请夫妻投靠,将户籍迁往 ,经本村研究,同意接收。
特此证明
村委会
XXX年月日
兹有XXX因与XXX结婚,现需将户口迁入。请贵局予以办理。
特此证明
村委会
XXX年月日
户口单位接收证明
xxx系我公司职工xxx(身份证),xxx(身份证)之子/女,为便于xxx(宝宝)今后的生活、工作、学习,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将户口落入xxx(单位)。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章)
证明人:(姓名)
日期:
单位户口接收证明
xxx,男,身份证号:--------------,原在xxx(工作单位名称)工作,于xxx年x月进行工作单位调动,由我单位(xxx单位)接收。为便于今后的生活、工作,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将户口落入xxx(工作单位名称)。
特此证明
xxx(工作单位)
20xx年1月28日
结婚登记手续 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程序 -婚礼致辞
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程序wad();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面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人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a)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b)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单位结婚证明
★ 结婚 户籍证明
★ 单位结婚证明范文
★ 结婚户口接收证明
★ 结婚户口接收证明
★ 证明
★ 结婚对联
★ 结婚主持词
★ 祝福语结婚
★ 结婚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