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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xx年x月x日下发给我局的检察建议书(朔检预建字
[20xx]5号)已收悉,我单位领导十分重视,召开局班子会议做了认真研究,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县药品市场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等23条规定
一是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刑法修正案(八)》等23条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对比《刑法》第141条内容,重点把握生产销售假药罪修改为行为犯、加重处罚的情节、删除罚金刑中关于数额的具体规定等三处内容。
二是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向药品零售企业等涉药单位宣传《刑法修正案(八)》等23条内容,引导其守法经营。
二、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针对《刑法修正案(八)》等23条的规定,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从10月x日起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三、严格审核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类行政处罚案件
自20xx年x月x日起,我局共查处4起使用假劣药品案件,无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在今后的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此类案件,将严格审核,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绝不以罚代刑。
近几年来我县药品市场秩序较好,连续多年全县无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我县药品市场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局也查处了一批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案件,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罚,但销售、使用假劣药品案件仍时有发生。今后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照贵院提出的意见建议,严厉打击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维护我县药品市场秩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20xx年x月x日
编号: 年〔 〕号
_________单位(同志):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本人)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的问题,我们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请采取整改措施并回复处理结果。
_______纪委
年 月 日
×纪×字〔 〕×号
建议书基本内容:
一、初核机关和核实认定的违纪问题;
二、处理建议(参照《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三、要求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或告知纪检机关。
中共 纪委(印章)
年 月 日
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6名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经多次教育仍拒不归还的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建议欠款人所在单位对他们的`错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拖欠的贷款本息。经核实,上述6人共拖欠贷款本息24.5万元。
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为他人担保)长期不还,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今年3月份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全市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进行清收,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做好清理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单位领导多次对拖欠公-款人员进行谈话和教育,督促归还。
截至目前,已有58名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归还了贷款,本息总额达82.37万元,但仍有少数人员认识不到位,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归还贷款和承担担保连带责任的义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少数不讲诚信、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必将受到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机关 监察建议书(存根) (20xx)x监建字xx号 xxxxx: 本监察机关对你单位进行检查(调查)后,认为:
提出监察建议如下: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办理结果函告本监察机关。
签发单位
签 发 人
签发时间年 月 日
纪律检查建议书
编号:年〔 〕号
_________单位(同志):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本人)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的问题,我们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请采取整改措施并回复处理结果。
_______纪委
年 月日
×纪×字〔 〕×号
建议书基本内容:
一、立案调查机关及开展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 二、被调查人的主要错误事实和本人表现; 三、建议停止党外职务的条规依据;
四、建议停止被调查人的何种职务和建议的提出机关(如该建议按规定须报经党委同意的,还应说明报告过程及结果);
五、要求有关主管机关及时报告或告知处理结果。
中共 纪委(印章)
年 月 日
一、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或有关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1.接到人民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指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下进行检查、调查时。
2.人民群众举报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时。
3.查办违纪案件,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4.进行例行的检查、调查,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二、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使用办法
一、《监察通知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或主定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通知专用章”。
二、《监察建议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
三、《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
哪些情况下可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
(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给予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3)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5)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6)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7)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一是匿名举报信件所占比例居高不下。从历年来受理的纪检信访举报(来信、来电、来访)来看,大多为匿名举报件。在这类信访案件查办中,难以得到举报人的继续帮助,给案件的迅速查处带来困难,直接影响了纪检立案率。
二是越级信访仍占据较高比重。有些信访人不按程序逐级反映问题,动则越级反映、错误地认为越向级别高的领导和部门反映、问题的解决就越快。
三是多头举报。有些信访人为引起社会重视,不论部门是否是有受理调查权限,都将所举报的问题一一投递,这样做不但给纪检机关造成调查取证难,也不利于信访保密。
四是重复举报多。重复举报信件在历年来受理的来信来访中都占据一定的比率,尤以村(居)换届选举期间为最。大有不达目的,信访不止的趋势。
五是举报线索质量不高。从历年来的实践看,除少数举报的问题有可查性外,大部份的举报线索是听到或是看到的表面现象,或是个人猜测,没有实质性内容、线索也不清晰,导致立案查处率不高,也增加了工作量。
六是老上访户、缠访户问题。他们不仅上访次数频繁,并且听不进信访工作者的解释,他们的思想上存在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看法,以致动则扬言上省进京或向新闻媒体反映。妨碍了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是联名信件署名人数不实。有些信访人为了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信件中擅自将不愿或不明情况的群众的姓名签上,以显示信访人数众多或有声势。
中共××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
×× 局党委:
20XX 年7 至8 月,县纪委会同×× 局党委对该局下属的×× 公司经理××× 的有关问题
进行了初步核实,发现以下问题:……
1 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经理的手机话费由公司支部书记审核签字。从2000 年1 月到20XX年6月,经理×××手机话费支出共计4679.13元,其中× 元话费无人签字直接报账,× 元话费自己签字报销,违反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 年× 月× 日,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给每个职工按内部控制价批销200 斤玉米种子。经理××× 擅自改变公司决定,给职工按低于内部价大量批销玉米种子,共批给职工刘××1600 斤、张××920 斤、王××825 斤。副经理李×× 从公司低价购买玉米种子3100 斤。以上四人低价购买的玉米种子,除少量自用外,大部分销售给亲友和群众。
3 未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擅自决定从商贩手中购买精品图书三套,价值2000 余元。图书买回后,未按公物进行登记,长期保存在个人手中。
鉴于上述问题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经20XX 年9 月5 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
1 副经理李××、职工刘××、王××、张×× 从公司低价购买玉米种子向群众销售,侵害了公司利益。根据今年玉米零售价、对外调拨价,对他们四人每人扣除公司内部规定的200 斤种子外,超出部分,每斤按0.4 元退款,退款予以收缴,其中李×× 应退1160 元、刘×× 应退560 元、张×× 应退288 元、王×× 应退250 元;
2 对该公司近年来购买的高价图书逐一清理,按公物进行登记,加强管理;
3 帮助该公司健全财务管理、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完善管理。上述处理意见,请你局党委负责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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