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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把酒店客房、洗浴部(二部)、女子会所承包给乙方管理、运作,并聘请乙方工作人员为该酒店总经理,聘期为1年,即从12月 19日起至12月18日至止。
2、甲方应按经营需要各岗位配备足够的人手。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工作餐、宿舍。
4、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日常管理,若现职人员违反乙方管理制度乙方有权给予处罚,直至辞退。(乙方对承包各部门拥有绝对的人事任免决定权)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乙方的经营业绩进行绩效考核、奖励提成:
5、乙方要对甲方的设施设备爱护保养,如人为的损坏要照价赔偿.。
6、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失盗行为要负全责,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后果自负。
7、成本核算要按照酒店财务出具的数据30%折算,超出部分则按超出部分的%点由乙方承担。自合作协议于203月1日起的,对乙方进行绩效业绩考核,考核及奖励提成标准。
A、全年平均月营业额基数为人民币200万元/月
3月份基本业绩为万元,为保底任务,然后每月以5%的数额进行递增,即4月份基本业绩为 210万元,5月份基本业绩为 220万元,6月份基本业绩为 230万元,即7月份基本业绩为 240万元,前半年完成20%的递增数据,即8月份基本业绩为 240万元,9月份基本业绩为 240万元,10月份基本业绩为 250万元,11月份基本业绩为 260万元,12月份基本业绩为 260万元,全年完成30%的递增数据,董事会给予特别奖励金万元整,如果当月未完成基本业绩数,甲方则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点进行实发其基本工资,(如完成业绩的90%,其酒店则按照其基本(定额)工资90%来核发起工资,业绩与工资挂钩保持一致)。
B、如果完成了月基数200万而未达到递增营业额时,酒店按标准给其发放100%工资。如果既完成了基本业绩,也达到了递增业绩,超出部分则按照超出部分(营业额,)的20%由酒店方(甲方)予以乙方奖励,在工资发放日由乙方去甲方财务室领取奖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欠。
C、甲方财务必须在每月的5-8日前将此数据打印给甲、乙双方确认。
D、乙方可以申请将其所直属部门的工资由甲方财务部领出,然后在财务部的监督下由乙方根据其部门的实际情况实行按劳分配其工资部分,甲方需全力配合,不的横加干涉。
E、每月递增的5%按超出营业额的10%提取,递增10%的按照营业额的20%提取作为甲方给乙方的当月奖励,当月发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酒店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XX酒店客房部其中(___________层,共__层)的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亏损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宾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 甲方监督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经营的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 甲方所属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座落于
第六条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大楼的_____至______的(一楼大厅,乙方只享有出入权利)。
第七条 上述一楼大厅及其他楼层服务设施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经营使用,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索取赔偿。 第三章 承包经营期限
第八条 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合同期满,双方合算完毕后,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承保方式及利润分配
第十条 乙方承担楼层的一切装修、改造费用,并购买家具及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固定置产,该固定资产归乙方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挪用等。合同期满后,上述所列所有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承保的五年过程中,每年按照散客提取净利润的_____%,团队提取______%,其余部分归乙方所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楼层所有水费、电费、人工费需乙方自行承担,并分摊——水费_______/月,电费_________/每月,酒店其他人员工资_________/每月,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费、广告费、行政审批费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切费用的分摊)____________/月。 第五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
1、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盛发商务宾馆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种年检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盛发商务宾馆的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宾馆的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盛发商务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
1、为使宾馆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权对XX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宾馆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4、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5、乙方若以XX酒店的无形或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所承包的楼层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利润。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3、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宾馆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8、承包经营宾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给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9、宾馆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0、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务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甲方(投资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合作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就_市东街锦X酒店经营合作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坦诚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以权属其位于_市_路1、2号的“东街”酒店式公寓房屋的使用权作为出资与甲方合作经营锦X酒店。
乙方的出资合作房屋为: 栋 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计: 套,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上房屋的装修标准及配套设施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 合作经营方式
由甲方提供经营资质、经营投资、经营管理,乙方提供单位房经营场地,由甲方按酒店总体经营规模投资配置酒店全套设施及配套装修,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等,并承担有关物业管理费;酒店由甲方进行专业化统一经营管理,自负盈亏;乙方按合作约定获取固定利益回报,不承担甲方的经营风险。
(二) 合作利益回报方式
1、乙方以安揭方式购房的:
(1) 20_年内,乙方凭东街业主至尊金卡在东街锦X酒店享有免费固定消费额 元(总房款的30%,即为首付款额),该免费固定消费额仅用于住房免费服务,不包括其他消费。
(2)乙方在合作中期限可获得相当于购房合同认定的购房总款70%的合作固定利益回报,并同时获得该物业向银行贷款20_年的贷款利息(随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该合作固定利益回报按月均分兑现(保证乙方按月向银行交付月供款)。
(3) 实施方法:由乙方办理完毕该物业相关银行按揭手续后,将银行提供乙方的专用帐号交甲方存档(供甲方用于支付乙方合作利益回报使用)。合作利益回报起始日期为签订本合同后该商品房银行按揭手续办理完毕贷款到位之日起算。
2、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
(1)20_年内,乙方凭东街业主至尊金卡在东街锦X酒店享有免费固定消费额 元(总房款的30%,即为首付款额),该免费固定消费额仅用于住房免费服务,不包括其他消费。
(2) 乙方在合作期限中可获得购房合同认定购房总款120%的合作固定利益回报(即:前20_年每年固定回报7%,后5年每年固定回报10%)。该合同固定利益回报按月均分兑现。合作利益回报起始日期自乙方已按购房合同规定付清该房全部房款之日起算(以交款凭据为准)。
(3) 实施方法:当乙方已付清全部房款、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预付第一年合作期中前半年的固定利益回报。此后,依次类推,由甲方于每半年第一个月的3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或转入乙方指定帐号。
3、乙方在本合同中确认的合同固定利益回报方式:
第四条:东街业主“至尊金卡”使用规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的损失各自承担。
2、因合作需要,经双方商议同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变更合同内容。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市场行情商定继续合作方案,续订合作合同,乙方亦可随自身意愿选择其他处置方案。
第九条: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
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
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
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
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
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
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
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
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
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
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
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
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
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
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
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
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特许人: 连锁酒店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受许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提出申请,就乙方自愿加盟经营XXXX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宗旨,经认真商讨,达成共识。
第一条 独立的当事者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许授权书》,乙方在开业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好合法经营的手续。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区(县) 号 层(面积平方米)开设加盟店,使用XXXX字号、标识及招牌。对外名称为:XXXX 分店(以下简称加盟店)。
第三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认经营模式、商标资产属于甲方所有,为甲方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受法律保护。
2、乙方仅在 省 市 区(县) 号 层(面积平方米)使用XXXX字号、标识、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统资产。
3、XXXX 店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对外宣传,统一管理,统一配送,达到装修风格、硬件配置、员工着装、管理体制、营销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从而维护企业品牌的形象及声誉。
第四条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追加建店的特许经营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具体支持及技术援助
1、甲方对乙方的营建支持为:
(1)选址规划 (2)平面布置图 (3)设备方案 (4)装修方案 (5)采购方案
2、甲方对乙方的营运支持为:
(1)可行性分析 (2)盈亏平衡分析 (3)营业业绩评估 (4)营运问题诊断 (5)成本控制分析 (6)营业额预估
3、甲方对乙方的培训支持为:
(1)管理人员训练 (2)员工训练评估 (3)业务技能提升 (4)前台技术培训
4、甲方对乙方的企划支持为:
(1)开业企划方案 (2)开业促销方案 (3)节假日促销方案 (4)广告样张 (5)公益活动方案
5、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册支持为:
(1)经营管理手册 (2)财务手册 (3)工程手册 (4)营销手册 (5)服务手册
6、甲方对乙方的物配支持为:
(1)低质易耗品配送 (2)企业文化装饰配送 (3)服装配送 (4)物品配送(详见《XXXX必配物资清单》)
7、乙方于开业前必须派出人员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研修,分别是:店长一名,领班或主管两名,财务经理一名,以获得经营加盟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详见《加盟店培训须知》)。
8、甲方派出店面执行督导经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银______人。于开业前30天到达加盟店,总督导时间为__天。乙方承担支持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及食宿费用。
9、加盟店有义务参加定期经营会议和临时经营会议,甲方应提前通知。
10、加盟店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乙方应按指示派遣职工参加进修提升,差旅费自理,并向甲方支付进修所需的相关费用。
11、合同期内,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导人员检查加盟店的经营情况。
12、甲方新开发的酒店管理系统及会员系统资产应及时传授给加盟店使用,以达到资源共享。
第六条 加盟店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总部形象的统一性,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获得利润,乙方同意从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须购买所需的设备、家私、服装、床上用品、荣誉牌、装饰等物品,具体项目见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本合同第二十条。
2、除必须在甲方购买的物品外,在不影响甲方统一形象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当地就近购置其它物品。
3、确认第六条所列各项购买资金及运杂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加盟店订货,应将货款提前汇到甲方帐户,否则甲方不予发货。
4、开业后,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始组织采购,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交发运。否则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专属订购物资根据生产日期提前20天订货)
5、甲方应将发货清单及收据随车托运或在货物发运后以传真形式送达乙方。
第七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乙方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销售。如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与加盟店当地消费水平不符,甲方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价格建议。
第八条 加盟金与标准
品牌使用按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币元(大写:)。加盟金一经收取,无论是合同期满或者中途解约,还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还。
第九条 加盟权益金
为保障对乙方的后续支持和服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每 向甲方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 元(大写: )并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第一次交纳的时间为年 月 日,以次类推。
第十条 加盟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及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之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充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内予以追补足额,在合同期内,始终保持保证金的数额达到本合同规定之数额。如乙方不能足额追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标识三个月后归还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4、乙方无违反协议之行为,合同期满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图片标识,并归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资料、各类合同原件、VI光盘、荣誉铜牌等一个月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一条 物资款及营运费用
1、乙方在甲方订购的各项物资费用必须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甲方方能给乙方备货、发货。
2、甲方向乙方提供营运服务前,乙方应提前支付由此产生的差旅、工资等其它费用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3、以上费用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权经营时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乙方欲继续从事XXXX加盟经营,应提前使用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函件上邮戳时间为准。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的权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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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乙方。
第十三条 广告宣传及促销分担金
1、加盟店要进行宣传、促销、展示等活动,应事先向总部说明活动内容和进行方法,并把宣传样稿和方案传给总部审批。
2、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总部加盟商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3、广告宣传费用按“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进行分摊,乙方于促销活动前付清广告宣传分担金。
第十四条 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或其它债务时,应按相应数额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五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经营管理(酒管、会员)资产秘密。
2、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条款及价底。
4、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地点直径三公里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装修工程预算,甲方应予以协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加盟店前期筹备督导,后续支持,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设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称应与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授权书》中的表述一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或经营场所规模。
3、未经甲方签发区域授权合同,乙方不具有区域代理权。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规定地点外另行开设“XXXX”即构成侵权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内打击或配合总部打击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A家”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义务。
5、双方联手打击前述违法行为时,乙方只负责甲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费,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诉讼费等)由双方均摊。如获赔偿,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配。
6、乙方为适应当地消费者的需要,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经营项目,应提前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7、合同期内,乙方若需转让加盟店,应与第三方一同到总部变更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变更,应将变更理由、变更事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作书面回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则视为同意变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3)经法院判决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营业30天以上而未报公司备案记录;(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劝告终止或改正其行为仍无改善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伍万元以内)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许加盟经营资格同时撤消。
a、拖欠应交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及其它债务;
b、不接受本合同规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统一制作物品;
c、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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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未得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出让营业权;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文件或电脑软件等;
f、严重损害总部的形象及名誉、信誉。
第十九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绝对成功的承诺。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签定本合同以后,乙方应及时或按商定时间将本合同第八、九、十条的款项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帐号后,本合同生效。费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财务确认款项到帐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按成本加运费的原则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XXXX物资必配清单》进行定购。
2、加盟店招牌及广告宣传应有“全国加盟电话:0595-82162888 0595-88896669”字样。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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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对合伙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经协商,确定原座落于各种投入估价,人民币为上述投资原有甲方全额投资。
二、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占酒店的股份,乙方和丙方各占%的股份。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丙方用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各元整(人民币)合计元整人民币,作为投入款余款元由甲方出资,但乙方、丙方应支付甲方上述出资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即月息。如三方同意合同终止,甲方出资元与乙、丙方无关,不作归还甲方。
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酒店的财务报表、公章、营业执照由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乙、丙方共同负责,但酒店的大投资,员工招聘人员、工资和管理人员工资,必须经得甲、乙、丙三方的一致同意,每天的营业额由财务统一安排,会计由乙方、丙方聘请,工资三方出。
四、甲、乙、丙三方在经营期间,酒店每月扣除税金、租金、工资、水、电以及所有费用。剩余部分的利润按三方股份的比例分配,如遇亏损也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乙方、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出,投资款不作归还。
五、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转让上述酒店,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协商,经同意方可转让,经清算完,本协议终止。
六、在经营期限内,如遇酒店拆迁,本协议终止,拆迁赔偿款归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和丙方各自出资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酒店升值,转让费超出元,并按乙方、丙方投入的元比例分剩。
七、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至年月并承担风险。年月日前酒店所欠的款项与乙方、丙方无关,由甲方自己承担解决。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甲、乙、丙三方自已客人请客吃饭,甲、乙、丙三方各自自行买单,按三方约定折扣,全场7。5折计算,如本酒店、工商、税务、卫生等,由酒店投入,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生效,归入费用。未尽事宜,三方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称股东): 身份证号:
一、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源比率行使表决权。
2、每月30日按股权比例计算上月红利。(元月份除外)
3、可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4、按股权比例分取酒店清算后可分配的资产。
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6、甲乙双方在店内消费总额按8折计算,重大节日除外(节日当天按9折计算)签单不得超过3000元。
二、股东的义务:
1、为了使酒店良好的运营,各股东应遵守酒店整体运营策划安排,各尽其职,为酒店创造更好的效益。
2、按时足额缴纳应缴的追加投资金,按股权分配。
3、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按股权比率以现金支付方式分担。
4、各股东对酒店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相同的,但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动。
5、保守酒店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和酒店规章制度。
三、组织管理:
1、酒店最高权利为股东会,股东会有全体股东组成,为更好的经营管理好本酒店,聘请甲方经营管理本酒店。
2、乙方不得直接参与酒店管理及运营,若有建议和异议可通过股东会提出,全体股东商议后敲定,甲方负责传达落实各管理负责人调整纠正。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其行为妨碍店内正常运营,若造成损失,自行以现金支付方式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要求乙方退出股权。
4、此股金为原始股,入股后这股,不得抽回股金,若乙方转让股权需通过甲方签字同意,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无偿放弃股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终止乙方参与分红。
5、乙方如不听从店内整体运营和策划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股(并赔偿损失)。
6、乙方本人
四、自年月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五条 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楼层改造中投入的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方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影响时间天数×年净利润/365天计。
第十九条 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时付清年利润分红,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诺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章 合同纠纷、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 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经营合同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在------营业场所,其中经营主楼面积----平方米及简易房屋---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为 ---- 万元每年,每年末交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意见,但应告知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须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执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负担。
3、合同履行期间,除上述已明确合同终止条款外,双方不得擅自终止,若违约擅自终止,另一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4、乙方做出有损害甲方资产及权利行为者委托评估部门评估损害程度,要求乙方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终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条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时付清年度承包金,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至----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中国酒店经营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开发项目和范围
按甲方要求发展酒店客户加入华夏客栈酒店品牌的托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双方各自承担开发项目的费用。
2、乙方对外洽谈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名片,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四条 、利润分配
1、利润定义:管理费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利润按5:5分成。
第五条 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终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需陈述理由,但应该在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第九条 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与达成任何交易。
第十条 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董事总经理:---------------------------- 乙方签字:-----------------------
地址:----------------------------------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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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营管理经营合同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请看“经营合同:酒店经营管理”一文:
经营合同:酒店经营管理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 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 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 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 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 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 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 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 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 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 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立合同书人 甲方: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特许人甲方向受许人乙方授予,并由乙方接受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和特许经营权,乙方可以以甲方的品牌经营酒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基本资料 甲方拥有、出租、经营和管理本系统的以“”为联号的酒店和公司(以下称“酒店”),并且开发出一套酒店和酒店公司的操作体系(以下简称“特许经营体系”)。
乙方承认甲方对于该特许经营体系以及其该体系现有或将来具有的明显特征拥有独占权益。
这些特征包括“酒店”的名称,包括以任何形式存在、任何设计手段、无论单独还是合并使用的特定“商标”,以及现今业已采用和将来要采用的名称、服务标志、商标、牌名、徽章、口号、徽记、象征物、图案及其他任何与本特许经营体系有关联的特征。
乙方在此承认,这些明显特征已获得特定含义,含义表明有关饭店、公司、或类似商号是由连锁酒店经营或者其允许而经营的。
店名: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建筑面积:平方米 营业面积: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商圈范围: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
除不可抗拒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共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1、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2、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自动延长期间一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一年。
3、所有自动延长时间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2条 特许权的授予 甲方授予、并由本合同的乙方接受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在合同开始和合同终止期间内,在本特许经营体系内,在前述规定的店址经营饭店,须采用“”作为店名,采用“”这些特定商标服务标志作为乙方服务标志,用以识别乙方在该店所同样实施的各项服务,也可用做乙方酒店在“”名义下进行广告和推广所使用的标志。
不论何时,如果乙方欲采用类似的其他色彩图形、图案、特征、文字等,都必须随时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3条 甲方义务 1、在每一经营年度内定期评估乙方饭店的经营情况,就该酒店的经营随时向乙方提供咨询。
2、有权随时视察乙方是否坚持标准,是否维护本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声誉,是否完全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操作指南之规定。
3、依据本特许经营体系的惯常做法,免费将乙方列入由甲方所有全国性或地区性酒店集团目录中,列入酒店和公司系统的集体广告和促销目录中。
4、随时发行、修订操作手册(本合同中,手册及其修订版指“操作指南”),指南中列明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政策、惯常做法,以及特许经营体系针对酒店管理提出的标准、识别方式、广告和财务方面的规定等。
乙方特此声明已得到操作指南。
5、维护“”这一品牌名称,以防未经授权的酒店和公司可能对它进行仿冒和侵权。
6、在同等条件下使乙方享有与本特许经营体系内其他受许方获得的酒店所需的,由甲方安排的有关与店面外部标志、经营管理、供给、家具及房间固定设备的采购、租赁和其他安排。
乙方承认,在采购安排上,为了获取优惠和降低价格,可以作为上述物品的生产厂家的代表或分销商,履行服务职能。
7、应乙方请求,提供本特许经营体系内其他受许方在同样条件下,以同样的费用得到的以下任一优惠、服务和便利。
以在乙方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必须(对以下部门的业务)提供技术支持:(I)前厅、客房服务、及其他经营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方面的服务;(II)维修和工程服务。
8、甲方有义务提供会计核算、索赔服务和劳动人事关系方面的服务。
9、甲方提供集中采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如酒店选址、检验、公用设备的挑选,使乙方获得批量采购的优待,并在采购布草、瓷器、香皂和家具方面帮助乙方增加选择余地。
10、以咨询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内部设计、装修服务和建筑房屋的服务。
11、向乙方提供广告、生意促销和公共关系方面的服务。
第4条 通知 一方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若派人按时送达或按时以挂号信或有效的邮资已付的信函形式送达、有回执,或者各方已按本段要求以彼此互相通知,该通知将被视为已有效发出。
格式如下:致甲(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 第5条 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作为一方,乙方作为另一方,彼此不是且不得视为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关系、也不得视为合伙人或代理人关系。
任何一方不得约束或对对方负有义务。
乙方的任何活动招致债务不得由甲方或任何个人负担。
这里所说的受许方债务可以是受许方酒店自己造成的,由于其经营活动中的基建工程、经营、政策、处事程序、惯常做法或据称惯常做法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成本、负债、损坏赔偿、索赔、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等等。
第6条 整体协议 一旦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甲方向乙方授予许可证而做出的承诺书中所列任何规定,没有在合同执行期得到履行,且这些规定未经甲方适时签署的书面意见同意取消,则这些规定在本协议执行当中继续有效,仍视为乙方的义务。
这一规定,连同乙方为获许可证及甲方承诺书所提出的申请,包含在双方整体协议中,除非有改动或修订的承受方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或修订。
乙方向甲方说明,在上面提到的有关申请中向甲方说明的事实未经任何改变。
须参看操作指南,操作指南的细则须含在参考意见中。
一旦有本特许经营协议条款与操作指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如果出现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力未得实现的情况,或甲方未能要求乙方严格履行义务的情况,以及与合同条款有出入的习惯和做法,都不能取消甲方所提出的要求乙方不折不扣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权利。
第7条 第三方 双方当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不得转移或由对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来履行;除非保护条款有利于第三方,保护条款则由第三方或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来承担履行。
第8条 补救措施的并用 给予甲方或于本合同有关的补救方案可以并用,其意图不排斥其他任何补救方案,若发生合同条款的违约或有违约危险,甲方可依法有权利得到其他补救方案。
第9条 延续性条款 所有延续性条款、责任和义务及全部赔偿金,都可以在本特许经营合同终止期后或提前中止之后继续有效。
第10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1、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______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中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2、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_______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11条 乙方义务 乙方义务除其他条款外,应本合同条款之规定,乙方必须做到: 1、乙方酒店作为特许经营体系内的酒店来经营。
与此相关,必须依照甲方所描述的方式,使用店名“酒店”这一服务标志和本特许商标的服务标志。
在关于本合同和操作指南的授权的乙方酒店的经营和相关设施方面,为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店名或服务标志。
2、以符合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首选方式,对乙方酒店和相关设施进行操作、内部安装、维护和添置设备,以符合本特许经营体系所规定的高品质的服务和道德伦理标准,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习俗,也要做到毫无保留地贯彻包括前述的符合完善的经商和服务的惯常做法来经营和维护。
3、只能向本特许经营系统内的其他酒店推荐住客和顾客。
要用尽一切合理手段鼓励游客使用系统内的酒店设施;负责展示所有宣传材料,不仅限于宣传册子和促销材料,它同本经营体系有关;在乙方酒店地址只能允许本特许经营体系和本特许经营公司进行广告和促销活动;按操作指南所列出的条款,采用甲方统一的订房中心的服务。
4、出于必要的原因,乙方须加入同信用卡发行机构签订的所有必要的信用卡协议并接受本特许经营体系内酒店和公司已普遍接受的、用于通常支付目的的全国承认的所有信用卡。
5、本酒店经营中,为使酒店被公众识别,认为是本特许经营体系的一员,为符合与前述条款有关的操作指南中的规定,乙方须将甲方定期确定的、通常为本特许经营系统内酒店使用的“连锁酒店”这一品牌名称,连同其他明显服务标志、招贴标志、本特许经营系统的文字,以同样尺寸和颜色,同样的组合安排和方式,置于本店客房、公共空间、店内其他公共区域,显示在操作指南规定的各式各样的物品上,以及广告和促销材料中。
6、按照操作指南中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本酒店外部按完整施工程序,竖立、安装和维护甲方为特许经营体系内酒店规定、规划和规范说明细表中描述“连锁酒店”这一品牌名称以及其他明显特征,以上安排要遵守所适用的法律、裁决、规定和命令,这些外部标志灯光照明时间的时间,要从日落开始,至少到午夜12点。
7、接到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即刻以一流的方式为乙方酒店及有关设施和多项业务广告,停止使用或继续使用本甲方认定的不利于乙方酒店和特许经营体系的任何广告和宣传活动。
8、乙方确定自己是在甲方赋予许可证情况下,成为乙方酒店的业主和经营者,认定要采用“酒店”这一品牌和服务标志,采用特色商标这一服务标志,并将它们置入乙方的招贴标志及广告和促销材料中。
9、本合同中的乙方酒店必须由乙方直接经营。
10、任命店长一职问题上,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意见。
另外,被甲方视为必要的店长及类似关键员工须在甲方指定岗位上,就本特许经营体系内该酒店的经营方面,接受全面培训,如果没必要让经理或类似关键员工完成上述培训计划,那么这项要求可经甲方允许决定全部或部分取消,但必需要有甲方适时表示书面意见。
甲方提供的培训计划对于乙方是免费的。
当然乙方要负责培训期间受训人的报酬、住宿、食物和交通费。
11、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设计和室内做任何重大结构性改动。
12、赔偿、维护,使甲方及其继承人和财产受让人不受风险的损害,包括因乙方酒店的建设和经营所导致的或该酒店从事的任何生意导致的及由于酒店的原因引起的.酒店的亏损、成本、负债、损坏费,索赔,支出、合理的律师费等,须根据操作指南的要求,由乙方独自完全承担费用,获取并会同被保险人(含甲方和乙方)决定险种和保额。
13、乙方须每月、每季和每年向甲方送交经营报告、损益表、平衡表以及操作指南中规定的其他方面的报告,这些报告的形式和方法指定的要求,由有关人员准备,乙方应允许甲方拥有合理检查乙方的账薄和记录。
14、乙方对于酒店有关的抵押权人、信托契约的受托人,房产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且应甲方要求,提供与据称违约有关的情况汇报或采取进一步的相应行动。
15、合同期一生效,乙方就须自行购入或升级操作指南中指定或甲方指定和同意使用的计算机终端设备,以使乙方能利用甲方的订房服务。
在本合同期内计算机的正常的维护,以及所使用的电话线须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负担。
16、不得以租赁、许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在本合同乙方酒店所处内实施或允许赌博或赌场式经营活动。
第12条 由甲方提出中止合同的规定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或操作指南的任何条款,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继续违反时间连续过20天以上,或当法院发布命令、判决或裁决,以其理由充分的审判决定判定乙方破产或无力偿债或同意让乙方提出重组要求,或者判决由债权人安排,或者如果当乙方将酒店转让给债权人,或者指定一破产财产管理人、受托人、清算人来处理乙方酒店事宜,或者上述命令、判决、法令、裁决或委派做出的30天内(甲方)未接到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保证书,则甲方不必进一步请求和通知,即可宣布本特许经营许可证中止。
乙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即行中止,该中止不免除乙方在其他方面所承担的采取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乙方同意,在上述命令、判决、法令、裁决或委派做出后的10天内通知甲方。
第13条 乙方在中止合同问题上的义务 不论什么原因,本合同一旦中止,乙方应立即不再将自己当作公众心目中的经许可从事经营的、以“”命名的酒店,不得再使用原有店名、商标、服务标志、招贴标志、各种形式的广告以及不得使用其他能表明该酒店是作为本特许经营体系而经营的所有表示方法,不再使用“”酒店的明显标识物,不再使用内外部招贴标志、文具、经营设备、供应品、宣传手册及其他任何促销材料。
若乙方未能在合同中止的30天内做出应有的变动,甲方有权进入该酒店处所,而且将不会被法庭以私闯他人私人房产为由判为有罪,自行或责成他人强行做出变动,费用由乙方承担,见票即付;甲方有权利依指令获得损害赔偿金和补偿,或有权依法公平获得补偿。
第14条 对乙方的限制 乙方只要本合同完全生效,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乙方饭店以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从事酒店或相关行业。
第15条 继承人和受让人 1、乙方的转让行为。
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将本合同转让,条件是该转让合同并没有免除甲方的义务。
2、乙方的出售租赁和转让行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或出租此合同的任何部分(习惯上按照分租和许可证协议范围内的酒店内商务空间除外),也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利益转让。
若乙方真的已经收到有诚意的书面发盘,要求购入或承租该酒店,而且乙方由于此发盘的条款,非常乐意将该酒店出售或出租给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乙方应将有关的书面通知交给甲方,其中列明意向中的买主或承租人的姓名和真实全面身份;包括告知该买主和承租人代表的投资股东、合伙人利益或物业利益的名字和地址;列明售出价或出租价,以及出售或出租的全部条件;还要列明与甲方的要求有关的、乙方能够凭合理理由获得的任何情况。
甲方在接到乙方上述书面通知后的60天内,必须以书面通知给乙方的形式,正式做出选择其中的一个。
甲方以乙方呈给甲方的书面通知中列明的售价或出租价以及该通知中列明的同样条件购买或承租该酒店;或责成其指派方去购买或承租。
一旦甲方已做出选择由本人或指使指派方按前面的条件购买或承租该酒店、乙方同甲方应随即按上述售价、租价或条件签订买卖或租赁协议,并按上述条件完成交易。
3、乙方同意,不迟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乙方独自负担, 按完整操作程序,按甲方为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规定的方法和规格,竖立、安装和维护设于乙方酒店地址的一处大型建筑标志,采用上述方法和规格写明“酒店”这一名称和其他明显标志。
除非有乙方合理控制力以外的情形的延误。
4、该酒店的建筑工程的开工时期不得迟于___________,竣工日期不得迟于前述条款的规定,并且为了符合甲方前述的标准,本许可证的授予,以及乙方得到的以“”的名义进行对该酒店进行经营的权利,应明白无误地取决于乙方是如何对该酒店进行建设、完工和装备的,也应取决于乙方是否达到甲方在承诺中提出的要求。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将酒店竣工或未能达到该承诺书的要求或未能按前述中列明的截止日期前开始本酒店的经营,则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的形式中止本合同。
一旦中止,乙方的所有权利即行中止,而甲方将留置乙方已付款项,作为损失之用,而不是惩罚金。
第16条 开业筹备事项
1、该店开业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2、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地板、安全玻璃门、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于该店开业前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第17条 争议的解决
1、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原审批机构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第18条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1、本合同用中文写成(一式四份)。
2、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文件包括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管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饭店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二零零 年月日
第一章 签约双方 1. 签约双方: 甲 方(特许授权方):宁波南苑商务旅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特许加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2.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特许加盟甲方事宜,特签订本特许经营合 同及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二章 前言 甲方为“南苑e 家连锁”中国境内特许经营授权、管理及服务系统的提供人, 根据乙方之申请并经甲方评估,在认可“南苑e 家连锁”经营模式和标准的前提 下,甲方授权乙方__ (位置)酒店(以下简称 特许酒店,名称以工商局注册为准)于所在城市区域范围内合法使用“南苑 e 家”品牌及相关资源,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经营活动。
如乙方经营需要另行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特许酒店工商注册成立后自动取 代乙方成为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特许经营方,合同内容不做任何修改;乙方同意为 特许酒店履行本特许经营合同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第 3 页 共 34 页 本合同签约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授权期间为: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_ 特许酒店客房数为:_ 间 第三章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指定外,下列各项定义均适用于本合同: 1. “南苑e 家标准”指:由甲方确认的所有标准、规格、规范、流程、制度、手册、指南、计划、指示、草图、草稿、图表、设计或其他文件形式,用以 规范特许酒店装修改造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限内所应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外观、体积、设计、服务、程序、人事、管理等方面适用的标准。
2. “手册”指:有关 “南苑 e 家连锁”关于酒店经营管理的书面文件,如: “运营手册”等。
3. “家具、陈设、设备”是指: a) 所有家具、陈列及布置,包括客房、办公室、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地板、墙饰、灯具和其他物品; b) 所有特许酒店经营所需的设备,包括厨房、餐厅等所需设备、用品,以 及办公设备和车辆等; c) 所有经营用的经营设备,包括工具、器皿、布草、瓷器、玻璃器皿、及 其他类似物品; d) 制服; e) 其他经营特许酒店所需之经营用具。
4. 特许初始费(或称加盟费):指甲方同意乙方特许加盟“南苑e 家”,而向乙 方收取的一次性不可退还的费用,该费用应于合同签订后7 天内一次性全额 支付。
5. 特许品牌使用费:指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合同期内、在指定范围内合法使用 “南苑e 家”品牌和享用品牌资源而向乙方每月收取的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 用费自特许酒店开始营业之日起开始收取。
6. 特许服务支持费:指为确保乙方特许酒店的经营和管理能达到并符合标准, 而在特许酒店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由甲方所提供的各项管理、服务、支持、指 第 4 页 共 34 页 导、检查、督促、咨询等而向乙方每月收取的服务支持费。
若本合同签订后 至正式开业前特许酒店处于工程筹备期的,则乙方应从甲方项目经理介入及 提供工程咨询服务的当日起,每月向甲方支付特许服务支持费,若未按时缴 纳此费用的,则甲方有权中止相关特许支持或服务等。
7. “总经理费”指:乙方支付由甲方所派出的酒店总经理的费用,包括工资、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各项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外派津贴等)、总经理按照甲方考核办法所应得的奖励等。
但甲方总经理因经营酒店过程中 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差旅费、工作餐费等)则在特许酒店根据审批权限按实列支。
8. “住房券”指:由甲方统一印制的房费消费凭证。
9. “酒店总收入”指:特许酒店在经营活动中的营业总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特 许酒店由经营客房、餐饮、商品、商务、保险赔偿(赔偿营业收入的部分) 及特许酒店在任何形式下获得之经营性收入,包括以现金、支票、信用卡及 其它支付方式(包括已支付或尚未支付、已收取或尚未收取),但不包括中 介销售佣金、中央预订销售佣金、电话费、电话服务费、物品赔偿、废品收 入、洗衣收入、免房券收入、销售会员卡所得之收入。
” 10. “经营利润/GOP”一词是指“营业总收入”减去特许酒店营业税、营业成本 和经营费用后的所余部分。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这些成本和费用不包括: (非经营费用) a) 房屋租赁费; b) 资本性及投资性费用的摊销(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筹建及装修费用摊 销); c) 贷款利息; d) 与房产及装修有关的保险费; e) 按国家税法规定的所得税; f) 土地使用费; g) 投资及汇兑损失; h) 董事酬金; i) 房产税; j) 由乙方董事会特别要求而非特许酒店日常营运所需的公证会计师的审 计费用,及开业时之验资费用; 第 5 页 共 34 页 k) 任何资产变卖,因售价低于帐面价值而造成之损失。
l) 特许酒店因特许经营而发生的管理咨询费。
特许酒店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下列各项:(经营费用) a) 出售与消费掉的食品原材料成本、客用品以及全部在使用中的经营用具 和经营用品的成本; b) 特许酒店全体雇员的工资、福利及奖金,包括支付和缴纳的各项社保基 金、资遣费和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等; c) 能源及公共事业费用; d) 办公室及行政费用; e) 设备的一般保养及维护费用; f) 各种与经营有关的保险费(固定资产及装修保险费除外); g) 市场推广费及广告宣传费; h) 与特许酒店专业有关的律师费用及审计师费; i) 技术顾问和经营专家服务费用; j) 中介佣金; k) 营业税等。
11. “经营指标”一词是指每个财政年度末由南苑e 家提出的下一年度特许酒 店营业指标。
“经营指标”是南苑e 家为了特许酒店经营管理需要,对特许 酒店和特许酒店总经理下达的内部经营管理指标,在特许酒店开业满三个 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南苑 e 家会合理地调整当年的营业指标。
如果调 整的经营指标与向业主交底的 “经营预测”相差较大,甲方将事先与乙方 进行沟通。
12. “经营预测”是特许酒店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结合酒店上一年 度经营实际和本年度经营变化因素,按月编制的酒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经营利润预测;此经营预测由南苑 e 家区域总经理报送特许酒 店业主。
“经营预测”是特许酒店年度经营的预估,但根据合同约定,“经 营预测”不作为南苑e 家对业主方经营收益的承诺。
“经营预测”是特许酒 店总经理成本和费用开支的控制依据。
13. “人员定编”是由南苑e 家人力资源部根据南苑 e 家酒店人员配备标准, 结合特许酒店经营规模和服务项目配备情况,下达各酒店的人员编制;特 第 6 页 共 34 页 许酒店如因酒店实际与标准定编有差异,可提出调整意见,但须知会业主 方,然后经南苑 e 家人力资源部核准后进行调整;酒店“人员定编”是特 许酒店人员聘用和工资总额计提的依据。
14. “南苑e 家岗位工资标准”是南苑e 家根据不同城市酒店员工的薪酬水平, 制定的酒店各岗位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不包括酒店按国家规定所 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和各项补贴等。
根据不同城市不同的薪酬水平,南苑 e 家把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不同的标准。
根据合同约定和需要,南 苑e 家有权根据政府政策、物价及工资上涨幅度等因素进行标准调整。
15. “工资总额”是指人力资源部根据酒店人员定编,按照所在城市岗位工资标 准+奖励标准,计算的酒店员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结余可累积跨月使用。
16. “工资提取比例”是南苑 e 家人力资源部下达的,工资总额所占酒店营业 收入指标的比例,是酒店根据每月实际营业收入,计算提取酒店员工工资 总额的核定比例。
为了保障特许酒店经营预测和GOP 的实现,特许酒店应 业主要求可以参照南苑 e 家酒店员工最高工资总额加一个月年终奖的标 准,确定提取限额封顶,以防止过高的工资费用开支。
17. “差旅费”一词是指按甲方标准规定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的合计 费用,开支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甲方公布的标准执行。
18. “重大维修”一词是指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是指金额虽在人民币五 万元以下,但使特许酒店的设施及经营条件发生重要变更的项目。
19. “定名权”一词是指甲方对特许酒店名称(包括为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酒 店名称)、房型名称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20. “定价权”一词是指甲方对特许酒店各类房型的标准门市价及其相关价格 政策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21. “设计许可”一词是指甲方在乙方以详尽准确的图文形式提供具体的设计、方案、计划等收讫后五天内做出书面答复,说明是否同意或作修改,只有 在得到甲方明确答复后,乙方才可执行和实施设计、方案、计划,否则乙 方不得擅自执行和实施。
未经甲方确认而擅自执行、实施设计、方案、计 划等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
22. “酒店开业验收”一词是指甲方为确保特许酒店工程改造质量和开业准备 及各项服务质量达到甲方硬件手册、开业手册和相关运营手册的标准而进 行的酒店现场检查和验收,酒店开业验收分为工程验收和运营验收两个方面。
开业验收合格后,特许酒店方可对外营业。
(在特许酒店领取营业执照 和正规发票之前不能对外营业)。
23. “违约行为”指:合同一方不执行合同,或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 但不仅限于拒绝或忽视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拒绝或未及时向甲方提供规 定的财务资料、报送不真实的财务资料、拒绝甲方或其代表按规定检查特 许酒店、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信贷或为甲方招致法律责任、向竞争者转 让特许经营的客户或业务、有损甲方商誉的行为、转让特许经营的技术资 料并应用于非特许经营业务、不按本合同约定配合甲方工作、或无视甲方 的运营规范、规定,随意干涉甲方对特许酒店的正常管理和运营、违反本 合同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从非指定供应商处采购非指定的酒店物品、用品、备品、设备设施,或从中央渠道采购物品后没有如期及时支付货款、由于 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等。
24. “书面整改单”一词是指在甲方发现问题后,在南苑 e 家相关部门口头/ 邮件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仍不整改,或问题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甲方发出“书 面整改单”;(发出时应列明所发生的问题,要求整改的内容及限定整改的 时间)。
特许旅店收到“书面整改单”后,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并以书面方式回复,回复中应列明整改结果及所采取的措施。
25. “处罚”一词是指经甲方代表发出口头/邮件或书面整改单后,服务质量、销售价格、管理规范仍达不到要求,或经营场所的建筑外型、装饰风格、形 象效果、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因乙方原因较大程度地背离甲方的要求, 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罚款”,“摘牌”等处罚。
26. “罚款”一词是指在乙方违约问题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甲方除要求限期整 改外,还有权从特许经营保证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款项作为赔偿。
若保证金扣完或已经退还乙方,则乙方必须如期交纳违约罚款,否则甲方 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7. “不可抗力”一词是指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在签署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 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动 乱、怠工、破坏、纵火之类。
第四章 特许经营费用
1. 特许初始费:39 万元,(按 3000 元/间收取,以甲方认定实际客房数为准; 首期按预估或设计客房数收取,开业后按甲方认定实际客房数多退少补)。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7 日内一次性支付,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 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7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付10 万元 作为保证金,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的,甲方有权不启动特许经营服务流程。
特 许经营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甲方将保证金本息退还乙方 (按照退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利息结息)。
3. 特许品牌使用费:自特许酒店班利酒店管理软件系统发生第一笔营业收入之 日起,乙方应于次月15 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特许品牌使用费即上月酒店 营业总收入的3%,特许品牌使用费与是否开通班利中央预订软件(即 CRS 系统)无关。
4. 特许服务支持费:自特许酒店班利酒店管理软件系统发生第一笔营业收入之 日起,乙方应于次月15 日前,向甲方缴纳特许服务支持费即上月酒店营业 总收入的3%,特许服务支持费与是否开通班利中央预订软件(即 CRS 系统) 无关。
若处于工程筹备期,则乙方按每月5000 元向甲方支付(若特许酒店 班利酒店管理软件系统已经有第一笔营业收入发生,则当月特许服务支持费 为酒店全部营业收入的3%和 5000 元按日折算之合计费用)。
5. 甲方总经理费:自甲方派出酒店总经理实际到岗之日起,按照如下标准在次 月15 日前由乙方或特许酒店直接支付甲方。
城市类别 城市名称 收费标准 一类城市 上海;北京;深圳;广州 按 16000 元/月(如兼管按 11000 元/月)计算,15 日以内按半月8000 元计算,超过15 日的按全月 16000 元计算 二类城市 杭州;宁波;温州;南京; 苏州;昆山;无锡;东莞; 天津;江阴;厦门;珠海; 天津 按 15000 元/月(如兼管按 10000 元/月)计算,15 日以内的按半月 7500 元计算,超过 15 日的按全月 15000 元计算 三类城市 石家庄;南通;常熟;常州; 连云港;济南;太原;长沙; 按 13000 元/月(如兼管,按 8000 元/月)计算,15 日以内的按半月 第 9 页 共 34 页 武汉;南宁;桂林;沈阳; 成都;重庆;长春;南昌; 昆明;西安;海口;福州; 徐州;青岛;萧山;绍兴; 合肥;大连;哈尔滨;郑州 (包括未列出的城市)。
6500 元计算,超过 15 日的按全月 13000 元计算 四类城市 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拉萨; 兰州;西宁;银川 按 13000 元/月(如兼管,按 8000 元/月)计算,15 日以内的按半月 6500 元计算,超过 15 日的按全月 13000 元计算 以上总经理工资标准和城市分类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每年复审及调整。
6. 会员卡收入分成费:指特许酒店销售会员卡所得收入,甲乙双方按 70%和 30%比例进行分成。
特许酒店首次申请标准为400 张会员卡(如首次申请超 过400 张的,按乙方实际购卡数计算),同时应预先支付400 张*40 元*70%, 即 11200 元(或按乙方实际购卡数计算)到甲方指定帐户,如分成费未支 付到帐,甲方有权不配送会员卡(特许酒店无会员卡销售,将无法通过运营 开业验收)。
特许酒店正常运营后每次补充家宾卡,按先付费后发卡的原则 进行配送。
7. 住房券结算费用:特许酒店每张住房券按100 元向甲方结算。
第五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且乙方依本合同应支付费用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甲方为乙方 提供如下服务;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修改和调整如下服务的内容和 标准,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1. 物业改造和竣工开业:
1.1 对乙方在工程开工之前所提供的酒店设计、工程改造、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设备材料采购等提出指导意见。
1.2 甲方在收到乙方准确的电子版平面图及外立面效果图,确认首笔特许费用到 帐 20 天后,提供审定的特许酒店平面布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前台、商务 中心、客房、餐厅(餐厅装修风格、餐位数及物品器皿配置,按甲方硬件手 册、餐厅手册执行。
餐厅应能为住店客人提供早中晚三餐)、员工辅助用房), 特许酒店必须按此方案进行装修改造。
1.3 在特许酒店工程筹备期间(乙方须于工程开工前10 天通知甲方安排工程项 目经理),甲方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提供工程咨询、指导服务,并有权检查及 督促乙方按甲方确认设计方案及其它规范、标准或手册施工改造特许酒店。
项目经理每周至少一次实地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向乙方提供甲方硬件标准指导或咨询。
(2) 对乙方的施工工艺、质量、酒店系统设计、布局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协助乙方进行工程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五金、设备等须符合甲方 品质、硬件标准和运营的要求,采购前须提供样品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
(4) 工程竣工需报甲方质检部验收,如竣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予以运 营验收及开业,乙方还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再次申请竣工验收。
首次工程质检验收免费,以后工程复验时,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支付 5000 元复验成本。
1.4 工程筹备期服务支持费自甲方项目经理派出之日开始计算,由于乙方原因没 有及时通知甲方派出项目经理,开业验收时,乙方自行承担由于标准不符而 不能如期开业或返工造成的损失。
2. 标准手册:
2.1 向乙方提供“南苑 e 家手册”,作为酒店经营的技术依据和规范标准,由特 许酒店总经理保管及使用,合同到期或终止后,由甲方如数收回。
若因乙方 保管之原因,而造成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法收回手册的,乙方应每手册向甲方 支付10 万元赔偿金。
2.2 甲方所提供的三本手册(即《硬件手册(文字版)》、《硬件手册(图片版)》、《VI 手册》),作为特许酒店装修改造的技术依据、规范标准。
此三本手册 仅限乙方在特许酒店工程筹建时使用,在特许酒店工程竣工并开业验收合格 后应如数归还甲方。
若因乙方保管之原因无法归还的,乙方应每手册向甲方 支付10 万元赔偿金。
2.3 甲方保留相关运营标准的调整权力,并且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 销售和价格体系:
3.1 甲方对特许酒店的命名、平面布局、房型比例、房型名称、门市价格、价格 政策、VI 形象等设定具有最终决定权。
甲方有权对特许酒店执行甲方价格 政策的情况,实施总查、暗访和抽样检查,保障连锁酒店价格体系和政策的 统一性。
3.2 利用甲方网络班利中央预定软件,根据客人需求向其推荐特许酒店。
3.3 委托上海班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乙方安装维护“班利酒店管理软件”,并 有权通知上海班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停、关闭或卸载“班利酒店管理软 件”。
4. 市场业务推广:
4.1 负责计划、实施、安排全国性的市场推广计划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如 新年台历、年历片、贺卡、友情邮礼、对对碰、重大节日活动(母亲节、中 秋节、世界杯等)等,按标准数量向特许酒店配送,并由甲方承担相关物品、物件的制作费及运费,特许酒店不承担任何费用。
超出配额之外的,乙方与 甲方据实结算。
4.2 利用“南苑e 家(Nanyuan Inn)”网站对特许酒店进行相关宣传、推荐。
4.3 根据甲方标准指导乙方进行相关的招牌制作和发布,由特许酒店自行承担费 用。
4.4 向特许酒店提供会员卡、会员宣传手册,并承担会员俱乐部积分兑换礼品制 作成本。
但如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支付会员卡费用,而导致酒店无会员卡销 售的,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依据南苑e 家会员卡管理条例)。
5. 允许特许酒店在授权许可范围内合理使用“南苑e 家”品牌。
6.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具体由项目发展部协调。
7. 经营指标和经营预测:
7.1 甲方每年提供特许酒店当年的经营指标和经营预测,经营指标是甲方对特许 酒店总经理进行经营管理的考核依据;经营预测是甲方提供给乙方作为当年 特许酒店经营的概算,也是特许酒店总经理费用控制的依据,经营预测不作 为甲方对乙方收益的承诺。
7.2 “经营指标和经营预测”是指特许酒店正常经营下的指标和预测,如酒店 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例如:重大维修、较为严重和一定数量的坏房、停业 或局部停业、重大股东变动、法律诉讼或政府行为影响、市场意外变化、不 可抗力等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7.3 在甲方提供的年度经营预测之内,特许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南苑e 家总经理 的审批权限,行使各项费用开支的权力;如正常开支所需的经营费用(包括 员工奖励费用等)超过合理的付款期限(暂定5 天为限),为保证酒店正常 运营不受影响,总经理有权审批付款。
7.4 特许酒店超出维修基金的重大维修、固定资产添置,特许酒店总经理需报 乙方审批。
(具体按照《南苑e 家特许酒店审批权限》执行)
8. 培训支持:
8.1 甲方为乙方提供系统的培训计划,包括开业培训、强制性培训和选择性培训, 以指导帮助特许酒店提升管理水平,达到甲方的规范和标准。
其中: (1)开业培训(培训期不少于75 天):甲方根据酒店开业计划,于特许酒店 开业前向工作人员提供系统的酒店开业培训。
(2)强制性培训:每年提供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共计8—16 小时强制性培训。
(3)选择性培训:向特许酒店推荐选择性培训课程,并按约定收取费用。
8.2 开业培训和强制性培训的时间、地点和课程,由甲方协调安排。
甲方承担培 训费,受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工资福利待遇等各项费用由特许酒店自行承 担。
若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到特许酒店进行培训,则乙方承担甲方培训讲师的 差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9. 运营体系:
9.1 甲方委派总经理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标准,全权负责特许酒店的经营管理,包 括但不限于服务项目设置、服务质量检查评定、视觉形象和品牌商誉维护、连锁酒店统一促销等,并对特许酒店的宾客投诉处理拥有最终决定权。
9.2 甲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许酒店都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认真加以改进。
特许酒店的运营规范和质量控制纳入南苑e 家酒店质量控制系统,由南苑e 家品管部统一检查、评估和管理。
特许酒店须遵守和接受南苑e 家各项运营 制度和管理。
10. 特许酒店人事安排:
10.1 甲方有权委派、调动、任免特许酒店总经理,总经理根据甲方制度和标准 对特许酒店进行经营管理,根据甲方审批权限履行职务。
10.2 甲方总经理全权负责招聘及录用酒店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 助理、会计、出纳、值班经理、客房主管、前台员工、客房员工、保安员、维修工等),并以特许酒店名义与职工签订合同及缴纳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 社保。
10.3 甲方可以因工作需要对所委派特许酒店总经理进行调动,但应事先与乙方 沟通。
10.4 酒店管理人员(包括乙方)不得安排亲属在本酒店工作。
11. 物品采购: 11.1 甲方应乙方要求,并向其提供工程设施设备中央供应商名录,供特许酒店 自行选购;甲方无需对乙方自行选购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承担任何责 任。
11.2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任何不符合南苑 e 家硬件系统标准的用品、备品、设 备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
11.3 甲方按标准向特许酒店提供必须配置的运转表格单据、单店宣传片、单店 400 卡、形象墙等,但由特许酒店承担制作成本费用。
11.4 甲方每年免费提供制作成本费 5000 元以内的酒店名录手册、南苑 e 家心 晴、三折页、小礼品。
特许酒店开业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若超出配送 额度之外的,则由特许酒店与甲方按实结算;若配送额度不足则由甲方核 实后,年终从特许酒店特许服务支持费中扣除。
特许酒店中央宣传印刷品、小礼品的采购和补充,由特许酒店总经理全权负责。
12. 财务工作:
12.1 由甲方所派驻之总经理负责聘用特许酒店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并按甲 第 14 页 共 34 页 方财务制度开展工作(录用前须经南苑 e 家财务部面试确认,并经财务部 安排的业务培训后才能上岗)。
甲方财务部负责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和管理, 特许酒店总经理负责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和最终任免。
12.2 南苑 e 家财务管理平台是特许酒店经营管理和南苑 e 家经营考核的依据, 特许酒店财务须根据南苑 e 家财务制度和规定,准确录入相关财务数据, 特许酒店总经理负责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控制和管理。
12.3 每一个会计年度终结时,南苑e 家财务部有权对特许酒店财务进行审计(根 据需要,财务部可随时安排专项检查和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乙方对南苑 e 家内审部的审计结果如有疑问,可由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特许酒 店进行审计,并向双方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发生的费用由特许酒店承 担。
13. 甲方其他权利:
13.1 乙方授权甲方委派总经理以特许酒店的名义签署正常营业中的各类合同文 件。
13.2 特许酒店股东发生变化前,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3.3 如果乙方出售特许酒店物业或者特许酒店投资方变更的,甲方对该特许酒 店的购买或投资拥有优先权。
13.4 甲方与乙方及特许酒店仅存在特许经营合同和特许酒店管理关系,乙方或 特许酒店的债权债务等与甲方无关。
第六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特许酒店承担下列工作:
1. 物业改造和竣工开业: 1.1 乙方承诺至少在距工程竣工交付甲方验收日 120 天前,通知甲方安排工程 项目经理及特许酒店总经理,若未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自行承担无法准时开 业之相关后果。
1.2 乙方负责对特许酒店进行装修改造,并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费用结算等所有事宜。
1.3 乙方对特许酒店进行装修改造,必须按照甲方标准手册或审核意见严格执 行,并由乙方自己承担装修有关的设计及改造等所有费用。
1.4 乙方应在装修改造至少20 天前将特许酒店准确平面布局方案电子版/CAD 稿 (包括但不限于前台、商务中心、客房、餐厅、员工辅助用房)和外立面效 果图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自行承担未提供资料,或所 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或未经甲方同意自行施工的所有后果。
1.5 乙方在施工中应接受甲方项目经理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建议,进行整改。
1.6 施工过程中乙方调整平面布局或施工方案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许可。
1.7 特许酒店在工程结束后必须书面申请甲方进行酒店开业验收(第一次验收免 费)。
甲方对特许酒店开业验收合格的宣布开业;如不合格则乙方必须进行 整改后再申请甲方进行第二次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第二次及以后每次验收 乙方须支付每次5000 元开业验收费用)。
1.8 特许酒店只有在通过甲方的开业验收合格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和取得正规发 票后方可正式对外营业。
2. 销售和价格体系:
2.1 乙方同意甲方将特许酒店纳入甲方网络班利中央预定软件管理之中。
2.2 特许酒店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和价格体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任 意调整甲方已确认的销售政策和价格体系。
3. 市场业务推广:
3.1 乙方同意执行甲方会员卡管理制度、会员卡过失处理制度,在特许酒店发展 和接待会员,并由特许酒店按甲方标准承担会员卡员工售卡奖励费用支出。
3.2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全国性促销活动,并保证各类促销活动按甲方要求 进行。
特许酒店总经理可自主参加所辖城区的地方性市场推广计划或宣传、促销活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3 负责客人会员卡补办或升级工作,特许酒店所收取的 10 元补卡工本费可不 支付给甲方。
4. 品牌使用:
4.1 乙方应在甲方所指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授权品牌,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或诋 毁甲方或“南苑e 家”品牌及商誉;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终 止本合同。
5. 培训支持
5.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影响或缩短甲方确定的特许酒店筹备期培训课时安 排。
5.2 甲方到特许酒店实地培训,乙方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包括 但不仅限于白板、投影仪)、电源等,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3 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参加甲方的选择性培训;并应在决定参加选择性培训前 10 日内将相关费用(包括甲方课程费)支付给甲方。
6. 人事组织:
6.1 乙方不以任何理由、借口干涉特许酒店总经理的正常管理工作。
6.2 甲方所委派之特许酒店总经理如有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乙方有权向甲 方提出证据,并经甲方查证后撤换。
6.3 特许酒店不得在甲方所属各连锁店中招募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录用因 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甲方所属各酒店员工。
6.4 特许酒店工作人员的薪酬和福利,以及当地政府要求缴纳的社会保险等均由 特许酒店承担和支付。
特许酒店执行甲方标准的薪资、补贴、奖金及其它福 利发放政策。
7. 工程改造期物品采购:
7.1 特许酒店所配置或采购的设备、设施、物资、物品必须达到甲方规定的统一 标准,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质量、规格及标志的形式和用法等。
7.2 开业后特许酒店日常酒店用品的补充,由特许酒店总经理全权负责。
7.3 若乙方自行选择物品供应商,必须向甲方提供此供应商相关资质及采购物品 的有关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标准、式样或图片、质量、价格),并获得 甲方许可后方可进行采购。
7.4 乙方应在特许酒店总经理/工程项目经理到店一周内,提供正常办公环境, 包括电脑、传真、电话、宽带等,如乙方未提供,则总经理可按标准自行购 买配置,特许酒店承担相关费用。
8. 乙方其他义务:
8.1 甲方仅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和房间数作为特许酒店进行授权并经营管理,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变更地址或调整房间数。
乙方承诺在合同约定 地址内无其它住宿服务或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者。
8.2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特许经营期限内,除特许加盟甲方外,在同一特许经营授 权区域(同一个城市)内,不以任何形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 营或出租物业给第三方经营与甲方相似住宿业务。
8.3 为确保财务系统的统一和南苑e 家管理平台的通用性,特许酒店必须使用甲 方指定的正版财务软件;如未配备,则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甲方标准购买、安装使用。
8.4 乙方可查阅特许酒店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
8.5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如果乙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费用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乙方逾期付款 时间超过 15 天,则乙方除了支付甲方滞纳金外,还需负担甲方追讨乙方欠 款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并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无需 通知乙方,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6 特许酒店工程及中央供应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或特许酒店负责支付,如乙方 拖欠款项影响特许酒店经营和甲方商誉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 除特许经营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8.6 乙方负责审批下列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
(2)重大维修;
(3)酒店日常非固定运营费用一次性支出超过2 万元(能源费用、酒店工资 /奖励/福利除外)。
第七章 日常维护及更新
1. 每个会计月度甲方应从酒店营业额中,分别提取 1.2%的棉织品更新费用及 3%的酒店日常维修及设备维护费用。
特许酒店日常棉织品更新、日常维修及设备维护费用,特许酒店分别直接从该计提费用中列支。
计提费用年末如未 使用完毕,可当年冲回,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
2. 特许酒店自行负责各种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并承担费用,以维持特 许酒店良好的经营条件。
3. 特许酒店整体的更新改造方案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由乙方自 行承担费用。
4. 特许经营期间,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委派之总经理可按酒店行业惯 例,为保障特许酒店雇员和顾客的安全,为酒店添置设备或局部改建,由特 许酒店承担相关费用。
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增减特许酒店客房数,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管 理或终止本合同。
若甲方同意增加客房数乙方必须再按每间3000 元缴纳特许 初始费,并承担改造费用。
第八章 特许酒店的权益 1. 乙方应保证对特许酒店及相关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由于乙 方债务纠纷或者相关问题影响甲方对特许酒店管理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如果未能及时解决上述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 任,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甲方商誉的,乙方同意予以赔偿。
第九章 审批及授权 1. 乙方自行办理特许酒店的经营证照(含“住宿”或类似营业范围)并承担费用。
但特许酒店字号名称中不得含有“南苑e 家”字样。
2. 若特许酒店通过甲方开业验收一个月,乙方仍未办理完毕酒店营业执照的,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已经收取的各项费用。
3. 乙方确认甲方委派酒店总经理对特许酒店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但特许酒店经 营中发生的费用支出,诉讼纠纷及其他权利义务均应由特许酒店享有和承担。
4.未办理营业证照及取得正式发票,特许酒店不得开业接待客人。
第十章 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
1. 乙方取得营业执照15 天内应在当地银行开设独立经营基本帐户,该帐户应 保持充足的流动现金(经营活动开始时不低于人民币30 万元,运营平稳后不 低于 10 万元),此帐户由甲方委派特许酒店总经理在权限范围内审批使用 (帐户的所有财务印章、签字权,全权由特许酒店总经理或财务按照甲方制 度管理及使用)。
乙方可随时查阅或审计。
2. 特许酒店的任何营业收入包括一切现金以及酒店经营之任何支付与费用,均 应存入该独立经营帐户或自该帐户中支出。
该帐户只用于支付日常经营费用 (见名词定义)。
3. 乙方同意支付酒店年度经营指标内的各项经营费用(指甲方因经营特许酒店 所必需的费用),由特许酒店总经理负责参照甲方直营店流程及金额标准执 行审批。
4. 特许酒店超出维修基金的重大维修,特许酒店总经理应报乙方审批后实施。
5. 非经营费用及固定资产购置由乙方负责审批并从乙方管理帐户中支付。
第十一章 转让及利益保障 1. 甲方基于乙方现状与乙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因此乙方现状的任何变化特别 是乙方的产权变更,资产转让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特许酒店全部或大 部份之股权;或因抵押权或财产留置权之持有者行使权利,使乙方持有特许 酒店股权发生变化的),都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向任何第三方委 托或转让。
任何未经甲方同意而进行的委托和转让均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 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可将本合同的权利及义务转予投资方或者关联方(指与甲方有直接或间 接股权关系或者与甲方投资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的主体),该投资方或 关联方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合同。
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必要的情况下可以 签订补充协议。
4. 如果由于乙方或者特许酒店原因,导致甲方委派总经理难以正常经营管理特 许酒店的,乙方应负责尽快解决;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时间内没有及时解决 的或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在特许经营授权区域(指同一城市内),如需扩大、发展和经营住宿业 务,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或是委托他人经营或与他人合作 经营或出租、承包给他人经营等等方式),都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甲方具 有优先权,如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10 天之后未答复的,乙方有权自行 处理。
但如乙方自营或委托管理的酒店,对甲方授权之其他特许酒店、或甲 方及关联公司旗下南苑e 家酒店的经营造成严重威胁和影响,为避免在同一 区域内过度竞争,甲方有权不予同意,也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本特 许经营合同。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保证金
1. 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有违约行为,并经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明显改善 时,甲方除有权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款项,作为对甲方的 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外,还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2. 如保证金扣完或已经归还乙方,则乙方必须如期交纳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否 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 终止及争议解决
1. 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在乙方出现重大违约事件后,无论此重大事故是否可 以补救,甲方都有权暂停对乙方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担不限于班利中央预 定软件的使用,酒店信息系统的使用。
甲方的暂停服务并不代表本合同的终 止,乙方在暂停服务期间,仍应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2. 乙方违约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整改但无明显改善时,若甲方已扣除完毕或退 还乙方保证金,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在书面通知之日起15 日内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外,还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承诺,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随时 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已收取之特许初始费及其它费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通知终止本合同起48 小时内,甲乙双方办理交接及结算手续。
(1) 乙方的资产净值或流动资金水平达不到酒店运营最低要求且近期无恢 复可能;
(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进行特许酒店的出租、转让或承包;
(3) 特许酒店发生破产、被监管、清算、解散等法定解散条件;
(4) 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15 日内仍未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欠 付款项;
(5)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不参加甲方要求的强制性培训;
甲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国际商务中心(暂定名)商务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国际商务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五楼以下(含五楼)全部建筑,共间客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国际商务中心开业后年。
三、双方责、权、利: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西湖国际商务中二楼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三楼全部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国际商务中心地下一、二层约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并经营酒店,经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基础上,双方现依法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方式
1、双方根据总投资,按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共同经营管理合伙组织,共同分享收益、分担损失。
2、合伙人财产投入数额及所占份额: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占合伙份额__________,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占合伙份额__________,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二、合伙期限
至,如合伙到期酒店仍能够合法正常经营且双方均未提出异议也未进行合伙解散清算,本协议自动继续按原约定条款履行。
三、合伙组织
1、合伙项目:酒店
2、经营范围:
3、酒店名称:
4、酒店地址:
5、经营形式:个体工商户
四、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酒店工商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之一,应当于之前依法办理酒店经营所需全部证照,保证酒店的经营手续合法,并保证办理工商、消防等相关证照年检的及时和合法。
2、乙方作为酒店的实际经营者之一,就投资比例对酒店享有赢年终分红权以及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利。
3、双方的出资只能用于对酒店的成本性投资(房租、装修、经营类手续办理费用、进货、员工薪资等正常经营开支),合伙人不得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擅自挪用合伙出资。
4、双方均享有酒店的财务管理权,严格遵守财务公开制度。为避免甲方利用登记经营者的身份便利隐瞒经营状况或对乙方制造财务查阅障碍,乙方可在甲方实施每笔资金开支时进行监督和审查或不定期要求查阅财务账簿原件,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相应资料。合伙期间若出现因资金开支不明等财务问题而产生争议纠纷且甲方不能举证证明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时,甲方应当按照资金实际损失或可预见收益的数额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酒店经营管理过程所涉各类事项(采购、雇佣、装修、辞退、选拔、财务管理、发展意向等),双方均应协商并争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各类事项作出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为毛利润除去运作成本、税金、费用、工资及其它合理开支后剩余部分,酒店应于每年之前完成年终财务核算后按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比例对每年盈利进行分红,未按前述约定及时组织年终核算的,任一合伙人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协作。一方不予配合导致不能进行分红的,应按照应分红数额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债务承担:在酒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先以酒店财产清偿,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比例承担。
六、入伙及退伙
1、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可转让部分或全部所持酒店出资出资份额给第三方,涉及入伙或退伙均需由全部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经营协议。
2、若涉及退伙,需在酒店进行财务审计、对合伙期间债权债务核实清楚后进行,退伙的一方需根据审计报告对其合伙期间应承担的债务进行书面签章确认,否则退伙协议不生效。
3、在合伙人丧失经营管理酒店的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能力、死亡或注销的情况下:
□按退伙处理,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继承人负责办理退伙手续,酒店由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关系解除,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继承人负责代办解散清算手续。
□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继承人无异议,由其代理该合伙人继续经营,或代替该合伙人作为新的合伙人入伙重新按本协议的约定继续经营。
七、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人会议时间:
2、合伙人会议召开方式:
□由执行合伙人召集和主持
□合伙人以外的酒店事务执行人负责组织和通知各合伙人召开
如会议召开组织人未履行义务,其他合伙人有权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如召开人确已履行通知义务且合伙人无正当理由不予回复或故意不参加的视为该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对于合伙人会议事项作出的决定。
3、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决议事项包括:
(1)提名、更换合伙饭店事务执行人;
(2)增加、降低饭店经营目标,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大业务类型,制定酒店发展规划;
(3)决定合伙饭店的内部机构设置和支出计划;
(4)决定合伙饭店的物价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5)其他涉及酒店内部经营和制度的事项。
4、合伙人双方对于酒店经营事项意见不同不能达成一致决议时,以出资比例较多的合伙人意见为准。如双方出资比例相同,应按照最有利于合伙组织及酒店利益的决策为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本协议的管辖约定提出诉讼或仲裁。
八、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为:
2、执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饭店利益的活动。
3、合伙协议或者合伙人会议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合伙人进行经营活动,否则其所获商业利益归全体合伙人,其造成的损失由其个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给酒店造成了损失,则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其对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并同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其他合伙人按酒店前经营期间以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的倍支付违约金。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无法计算具体利益或损失的按照第九条第1款之约定支付。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或擅自以酒店财产设置抵押的、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该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损失具体可计算),若无法计算具体违约金数额的按照第九条第1款之约定支付。
十、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且任一方不愿再继续合伙关系;
(2)全体合伙人书面协议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酒店被依法吊销、注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2、解散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书面指定,自合伙解散事由发生15日内应当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清算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宾馆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宾馆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按合伙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4、清算时如合伙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按比例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一、争端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
□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由乙方住所地仲裁委仲裁。
十二、其他
1、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合伙人可以修改此协议条款或补充约定,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变更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时间:
时间: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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