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租车协议合同(共含15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wsmwang1983”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公司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 年,租金包括驾驶员工资每月 万元。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缴纳租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韩岩兵,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磴口县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磴口县汽车租凭合同登记表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_________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_________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_________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_________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话: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承驾人: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车型为:_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港币)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元。(超时_____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_________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港币)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章押金,在__________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一、名词解释
1. 出租人:
2. 租车人:与出租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租车人在租期内对车辆拥有使用权。
3. 车辆:出租人向租车人提供使用的车辆,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4. 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还车之日止。如在原定租期内,租车人拖欠租金,租期至拖欠结清之日止。
5. 车辆损失:车辆的车身、车内的设施、各部机件、轮胎、附件工具、证件等装备的丢失或损坏,以及造成的损失费用。
6. 租金:签订合同时,合同规定的租车费用。
7. 保证金:为了保证租车人履行合同义务由租车人预交的一定数额现金。 8. 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不计免赔。
二、出租人的义务
1. 出租人对租车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整洁车辆,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道安费证)。
2. 负责向租车人介绍车辆的基本性能和一般使用操作要领及有关业务咨询服务。 3. 负责车辆定期保养及车辆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和抢修。
4. 负责为合理使用过程中因车辆故障不能及时修复的租车人提供车辆替换,如无替换车,则免收修车期间的租金或顺延用车时间。 5. 负责车辆保险。
6. 协助租车人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7. 出租人为租车人代办租赁汽车车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及索赔事宜,费用由租车人承担。 8. 根据租车人需要配备司机服务或提供有关车辆的其他服务。
三、租车人的义务
1. 租车人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实效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租车人负责。
2. 租车人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两年以上驾驶经历,非经出租人同意的驾驶员无权驾驶出租人的车辆,否则,后果由租车人负责。
3. 租车人租用的车辆不能转租、转借、处理、抵押,不能对车辆行使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4.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货物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若有违反,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租车人负责。
5. 租车人应做到每日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助力转向油、离合器油、不冻液、灯光、轮胎气压、里程表、发现问题及时与出租人联系。
6. 租车人因未按车辆技术规程检查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出租人不免费提供替换车,车辆修理费和修理期间的车辆租金由租车人承担。
7. 租车人应按出租方的安排,准时参加车辆的年检、车辆的维修保养。因逾期年检、漏保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租车人承担。 8. 租车人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应自行去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金及补办手续费由租车人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止。
9. 车辆使用期间,由于租车人使用不当造成的如轮胎碾坏、车内设施、附件、工具等遗失、损坏(不属于保险索赔范围的损坏)按规定价格赔偿。
10. 租车人要保护好出租人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摘除和破坏,违者按损失成本的2-3倍赔偿。
11. 租车人严禁私自拆换车辆的任何机、部件和车上设备设施,违者按所拆换原部件价格的2-3倍赔偿。
12. 租车人严禁拆动里程表。如有拆动,将按使用期内规定里程总数的5倍赔偿。
13. 租车人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按规定的还车日准时将车辆及有关证件还给出租人。
四、意外交通事故的处理
1. 出租人所投保的车辆仅限于出租人允许的驾驶人员驾驶。
2. 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向出租人报告,租车人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将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和其他资料在15天内送交出租人,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逾期(15天内)因不能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和其他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租车人承担。
3. 事故发生后,租车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处理事故和安排修理。否则,押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4.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赔付数额外的一切损失(包括超出保险金额外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及不予赔付的部分等)由租车人承担。造成车辆丢失、报废的,租车人还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出租人车辆损失之前整个停运期间的租金和因停运而产生的其它损失和费用支出。
5. 造成责任事故的车辆停驶和修理期间,出租人不再免费提供替换车;租车人要承担事故停驶、修理期间的租金。
6. 若租车人在使用中发生碰撞等事故,不论租车人或其得到出租人允许的驾驶员有无责任,驻车人均需负担20%的维修费用,作为加速折旧的补偿。
7. 未办理乘员险或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乘员险保额的,其损失由租车人承担。 8. 租车人在租用车期间一旦发生意外需先行垫付资金的,均由租车人承担。
五、租金、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的同时,租车人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预付租金。
2. 租车人必须按照出租人要求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对于逾期付款的租车人,出租人将按照日租价收取租金,并每日收取拖欠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
3. 租期内租车人如提前终止合同,则按日租价结算,并赔付出租人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 按照合同规定,租车人超过限用公里,应付超公里费;超过租用时间应付超时费。 5. 租车人如需提供驾驶员服务,出租人将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6. 路上费用(过路过桥费等)、车辆燃料费、停车费等由租车人自理。
六、其他
1. 租车人若要求延长租期,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到出租人所在地办理合同延期手续,出租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延期合同。
2. 对于合同期满后,未办合同延期手续,不按时交还出租人车辆的租车人,出租人将按恶意骗租提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支付租金外,押金转做违约金不予退还。
3. 对于不履行合同条款和对车主利益造成危害的租车人,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4.……
出租人不负责因车辆事故给租车人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租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出租人于租车人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如合同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协商不一致时,由出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以车辆交接单及租车单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的条款内容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有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即:有效期内租车人若再次租赁车辆,只需填写《车辆交接单》及《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签字,视为双方成立新合同。次年,双方签订新合同条款。 本合同附件为《车辆交接单》及《汽车租赁登记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名称(或姓名):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
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行驶证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__年月日起至 20__ 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按每辆车带司机
元整,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租车情况及期限
甲方将车牌号 小轿车一辆提供给乙方使用,期限从20_年7月1日起到20__年7月1日,租期1年,共 元,大写: 。支付按半年付。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交车日为20_年7月1日 。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外表、性能良好,各种证照齐全。
2、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单位资质、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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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承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保养费、维修费。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违约赔偿
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七条: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人: 授权人: 电 话: 电 话:
附件: 1. 2. 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合同编号: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租赁汽车 辆,车型号: 车牌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底盘号: 。
二、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汽车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甲乙双方商定由驾驶员 驾驶证号 专人驾驶租赁汽车。
四、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期限。
1. 租赁期内每辆车每天租金 元。每天可用 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每超一小时加收 元。起租按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租金。包月车辆按每月30天计算,包月价为每月人民币 元,每月可用 公里。超出30天的部分按日租算。超公里部分按所超公里数加收租金。 2. 办理租赁、还车手续须在甲方营业期内。营业时间为每天8:00-20:00。 3. 租金可以现金或者承兑汇票支付,使用承兑汇票需待款到甲方账户后,乙方方可提车。 4. 租金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先预付人民币 元,于还车之日结清。租赁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于每月 日(节假日顺延)结算支付一次。乙方应将租金按期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认可付款。 5. 乙方租赁甲方的汽车,须付押金人民币 元(含违章押金人民币 元)。租赁期满无其他意外情况,由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违章押金在还车两个月后,查询用车期间无违章时退还。 6. 对租金、修理及其他费用,乙方逾期支付的,逾期款除按5‰每日计算滞纳金外,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期租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地将租赁汽车先不经通知而收回,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收回车辆过程而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车况说明: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租赁车辆出租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并与乙方书面交接清楚。
2、负责对租赁汽车进行正常维修及定期保养。车辆的间隔里程为5000公里,正、负不得超过200公里。
3、负责对租赁汽车在扬州市区境内非人为路抛的急修,乙方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
4、负责对租赁汽车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强制险、□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及其他随车保卡载明的险种,包括 。
5、协助乙方处理使用租赁汽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有关的索赔手续。
6、甲方跟据乙方需要可配备驾驶员一至两名。向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法定证件、公章及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伪造、失效或者冒用的,由乙方对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及法律责任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认真了解、检查和掌握租赁汽车的各种性能及操作方法。凡因乙方使用、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赁汽车损坏及附件遗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各类机件故障及事故车修复,须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厂修理。归还车辆时,经检验因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换了非正宗零部件,车辆修理需重新进行的,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修理费用和重新修复的搁车损失费用。
4、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管部门、当地保险机构和甲方报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特别通知的,应当按照甲方或者保险机构通知的要求处理。
5、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必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次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将处理机关的处理结果及证明材料送交甲方,以利甲方处理保险索赔手续。因乙方原因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车辆发生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款赔付之前,修理费及处理事故、医疗等费用由乙方先支付。保险公司赔偿后,由甲方领取赔偿金返还乙方,但乙方须按车辆修理费(与事故责任无关)以如下比例补偿甲方:修理费用在六万元以下按20%补偿;六万元以上的按30%补偿。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乙方按重置价向甲方赔偿。造成破坏的,乙方向甲方承担租赁汽车从损坏至修复上路期间的搁车损失。
7、乙方自备驾驶员,须持法定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并有 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非本合同注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租赁汽车,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驾驶员需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补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严禁酒后驾驶租赁汽车,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营利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以乙方对租赁汽车上的特性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亦不得私自拆装、附加它物于租赁汽车,否则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租赁汽车车体(件),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如乙方私自拆装里程表,造成租赁车辆无法计费,甲方除正常计费外,每日加收500-1000公里超公里费用。
12、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抵押、倒卖、被设置留置权或其他权利负担,否则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里归还租赁汽车,地址为: 。超过规定的还车日期7天,乙方未还到上述指定地点,甲方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该车或上报有关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乙方归还汽车时,必须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第一页还回日期上注明,需由甲方接车人签收后方可归还,否则视为乙方未归还车辆。
14、乙方还车时车况必须与《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甲方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时,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15、乙方超月使用租赁汽车的,须于每月底最后一日将租赁汽车运行公里如实报给甲方,以确保租赁汽车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级别保养。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保养、检测要求及时将租赁汽车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或者检测。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脱保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每脱保一次,赔偿400元,每超500公里,增加100元。逐次、逐公里累计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6、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车辆须妥善保管,停放地点安全可靠。甲方在其认为适当的时间,有权对租赁汽车的使用与保养,保管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须给予配合。因保管、停放不善造成的租赁汽车丢失及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17、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七、其他约定
1、乙方注册名称、地址、通讯电话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七日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或法院寄给乙方住所地的送达材料被退回,则视为已送达乙方。
2、乙方使用租赁汽车的全部费用(含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自理。还车时,存油低于提车时的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已使用的燃料费用。
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有聘用驾驶员或者非甲方配备驾驶员的主观故意责任,发生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及其他惩罚性损失。
5、租赁期间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作相应的调整。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还须填写甲方的相应附件表格及车辆交接清单。所填写的表格及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需延长租赁期的,应于租赁期满7天前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延期合同,未签订延期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收取超时费用。
8、乙方聘用甲方驾驶员的,须支付甲方驾驶员工资福利费用 元/日,按天支付。甲方驾驶员每周工作为40小时,每天为8小时。每超一小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加班费用,按月累计交纳。其他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9、乙方必须保证租赁汽车每月 日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车辆例行保养和性能情况检查。逾期不参加检查的视为乙方违约。
10、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需要更改内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补充或者修改。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承担前文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汽车,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乙方仍应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住所地。甲方的车辆在 交付给乙方。
十、本合同自签订盖章时发生法律效力,至车辆归还,费用结清之日终止。但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发生的未了的经济责任情况,乙方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免责,仍由乙方对相应后果承担责任。
十一、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 法院管辖。
4 十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已由甲方充分说明,乙方已逐字看过并对以上条款全部接受。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证件号: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私车公用租赁合同
租 赁 方: (简称甲方) 出 租 方: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 ,车牌号: ,作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车辆,做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以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合理、合情使用。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提供的费用报销依据,予以报销相关车辆费用。 2: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4:甲方因公需他人使用合同标的的情况,需取得乙方同意方可使用。
(二):乙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的合同标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2:乙方因公用车,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用车缘由及最终用车情况,以资报销因公费用。
3: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费用。
4:乙方应明确责任相求,严禁报销非因公用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三:因公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使用合同标的,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行政规定,因私使用合同标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事故等,与甲方单位无关,双方可同过相关司法程序自行解决。
2:甲方按照/月(大写: )支付乙方车辆费用。
四: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因公使用合同标的,未经允许而使用标的的,甲方一律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一经发现有虚报费用的,甲方有权处理相关费用三倍罚款,并本合同立即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不得无故不报销合规的相关费用,如有此情况的发生,乙方有权要求予以报销,同时可要求甲方单位支付本次费用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要求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六:其他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2、如由于政府相关单位明文禁止私车公用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荣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 )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五菱之光
车况:(良好)
二、租用期限: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运载人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90×当月天数),当月费用下月15日前打到承租方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出租方驾驶员严禁
酒后驾车,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三)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四)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若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维修,出承租方找车解决车辆保障。若驾驶员因故不能出车,出租方找人出车。
(五)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到一次(超过10分钟)承租方扣除从当月承租费全额的1%元;没有车辆保障一天,承租方扣除从当月承租费全额的1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XXX(车主)的XXX(车牌号)捷达轿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月XX元,每年XX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月结算。
五、承租方要负责与所租车辆租期有关的全部费用,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荣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 )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五菱之光
车况:(良好)
二、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运载人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90×当月天数),当月费用下月15日前打到承租方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出租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三)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四)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若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维修,出承租方找车解决车辆保障。若驾驶员因故不能出车,出租方找人出车。
(五)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到一次(超过10分钟)承租方扣除从当月承租费全额的1%元;没有车辆保障一天,承租方扣除从当月承租费全额的1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私车公用租赁合同
租 赁 方: (简称甲方) 出 租 方: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 ,车牌号: ,作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车辆,做为甲方单位公用车辆,以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合理、合情使用。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提供的费用报销依据,予以报销相关车辆费用。 2: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4:甲方因公需他人使用合同标的的情况,需取得乙方同意方可使用。
(二):乙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的合同标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
2:乙方因公用车,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用车缘由及最终用车情况,以资报销因公费用。
3: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费用。
4:乙方应明确责任相求,严禁报销非因公用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三:因公费用结算
1:甲乙双方使用合同标的,必须符合甲方单位相关行政规定,因私使用合同标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事故等,与甲方单位无关,双方可同过相关司法程序自行解决。
2:甲方按照/月(大写: )支付乙方车辆费用。
四: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相关规定因公使用合同标的,未经允许而使用标的的,甲方一律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一经发现有虚报费用的,甲方有权处理相关费用三倍罚款,并本合同立即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不得无故不报销合规的相关费用,如有此情况的发生,乙方有权要求予以报销,同时可要求甲方单位支付本次费用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要求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六:其他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2、如由于政府相关单位明文禁止私车公用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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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现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租凭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 车 辆
车 型:
车 号:
价 格: 元/天(含司机工资)
租用日期: 年 月 日,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二、双方责任及义务:
1、出租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完好无损,各机械性能良好,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
2、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3出租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三证),有关车辆所缴纳的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4、租赁期间,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边防签证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5、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无权以不正当理由收回车辆。
7、为确保行车安全,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驾驶员疲劳驾驶,确保驾驶员精力充沛,安全行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在租赁期内,若因车辆自身隐患而导致承租方延误或无法前行,出租方将迅速安排替补车辆并现场租车完成原定行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安排出租方驾驶员的食宿。
三、付款方式:使用车前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余款在收车时立即交付。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承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所有的贵FU4003出租车转让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贵FU4003转让给乙方,并且甲方的经营权、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与继承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该出租车的价格为叁拾万零陆仟捌佰__元整(¥:306800__元)。
三、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前出租车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以及保险理赔款等由甲方负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及保险理赔款等由乙方负责。
四、车辆过户手续一切由乙方办理,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金沙县出租车协会或金沙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以及有关单位需甲方协助签字办理时,甲方必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供手续给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出租车转让款给甲方。
六、本合同签订之后,出租车如有市场上的价格变动,甲、乙双方都不能另行变动价格,都以本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价格为准。
七、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前政府出租车燃油补助由甲方领取。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以及中介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租车合同协议
★ 租车协议合同
★ 协议租车
★ 租车协议
★ 租车协议
★ 公司租车合同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