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矿山合作开采简单协议书(共含1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OO黑黑”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现甲、乙双方位于____县____镇___村委会___小组位于的高岭土矿石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将位于____县____镇____村委会____小组亩具有合法承包地转让给甲方开采,开采年限为__年,其四至界线以承包合同书为准。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__平方米,折合约__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__,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进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矿山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合同关系.现就位于宁夏中卫开采铁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西街。: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采XXXXX开采铁矿,合同要求,双方拟定由甲方初步投资300万(其中,屈红欣投资200万,张豪杰投资100万。),负责此次铁矿开采的资金支持。
乙方在本合作协议中,负责提供开采铁矿的技术、协调与当地的人情关系、办理开采铁矿的一切合法手续(资金由甲方支出)、保证能够开采出铁矿和有利润。
3、在本合作过程中,甲方所占股份为60%,一方所占股份40%,利润分成按照各自所占的股份分配。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二、双方权利义务:
1、在该合作项目中,甲方有义务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并有权对该项目的账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2、在该合作项目中,乙方有义务负责技术的支持,有权进行利润分配。
3、若乙方没有实现(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矿山投资合作协议)对甲方的承诺(按照乙方的承诺:乙方向甲方保证该铁矿能够出矿石、当地人不到矿上寻衅滋事、办到一切合法手续、并能够保证甲方有利润可赚。),若是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且危及到了甲方的资金安全等问题,甲方有
有权利撤回所投全部资金,并可以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在投资过程中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保证甲方的资金有合理和正当的用途,倘若乙方涉嫌贪污甲方所投资金的嫌疑、或者对甲方的资金有诈骗的行为,甲方不仅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可以向法检机关指控甲方的诈骗行为,诉求刑法解决。
三、制度管理
1、本项目合作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管理方案、业务规章以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2、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矿山项目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3、合作人不得从事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矿山项目经营的下 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矿山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5、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6、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投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三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全体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作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矿山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 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甲方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乙方负责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 %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 股 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 %、乙方占 %。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 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2、双方各派一名股东参与管理(具体以新公司公司章程为准),
其余工作人员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 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月日
矿山合作开采合同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南宁市吴圩镇祥宁村 屯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2 0 亩,其地理坐标为:
X: Y:
X: Y: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3333.4平方米,折合约 2 0 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黑碳土,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 月 日至 月 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乙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 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条
1、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 区域矿山探矿权,甲方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乙方负责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 %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 股 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 %、乙方占 %。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 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2、双方各派一名股东参与管理(具体以新公司公司章程为准),其余工作人员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 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矿产采矿权,是对xx锌铋矿的'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人。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应具备如下含义:
1.1 采矿权:指甲方对xx锌铋矿的合法采矿权;
1.2 甲方对采矿权的陈述:
(1)许可证号:xxx
(2)面积:0平方公里;
第二条 合作事宜
2.1 甲方:以其拥有采矿权和选厂为合作;
2.2 乙方:全额投资经营;
2.3 合作:
(1)乙方先支付50万元,作为甲方处理前期事宜资金;50万元不退,支付100万元作为合作保证金;
(2)甲方在乙方支付(1)相关款项后,保证采选厂合法正常运行;
(3)甲方保证采选厂证照手续齐全;
(4)乙方必须保证经营运作资金不低于150万元,并保证采选厂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5)经营中的管理:甲方负责一名财务人员、一名过磅人员和一名管理人员;乙方负责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所以人员工资纳入成本核算;
(6)股份:甲乙双方以成本外进行核算;甲方占40%的股份,乙方占60%;
(7)乙方按原矿每吨20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设备折旧另行协商;
(8)合作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 付款约定
3.1 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3.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条第三款的第一条的款项;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矿山和选厂证照齐全;当地村乡社的协调,保证乙方接手经营之时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不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停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对方违约金按总投资的30%。
第七条 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7.1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各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7.2 除本合同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外,本合同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生效。
第八条 其他
8.1 甲方如果转让本合同中的矿山,乙方不得阻止,其合作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量;
8.2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交有矿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8.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投资开采_________________矿山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经营主体:
第二条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采________矿,合同要求,双方拟定由甲方初步投资________万(其中,________投资________万,________投资________万。),负责此次矿开采的资金支持。乙方在本合作协议中,负责提供开采________矿的技术、协调与当地的人情关系、办理开采________矿的一切合法手续(资金由甲方支出)、保证能够开采出________矿和有利润。
3、在本合作过程中,甲方所占股份为____%,乙方所占股份____%,利润分成按照各自所占的股份分配。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投资人双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产生利润当月起,投资人双方按股份比例按月分红。
2、亏损分担:共同体出现亏损或债务,投资人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投资人双方按出资比例对共同体亏损或债务,承担本项目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在该合作项目中,甲方有义务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并有权对该项目的账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2、在该合作项目中,乙方有义务负责技术的支持,有权进行利润分配。
3、若乙方没有实现对甲方的承诺(按照乙方的承诺:乙方向甲方保证该矿能够出矿石、当地人不到矿上寻衅滋事、办到一切合法手续、并能够保证甲方有利润可赚。),若是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且危及到了甲方的资金安全等问题,甲方有有权利撤回所投全部资金,并可以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在投资过程中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保证甲方的资金有合理和正当的用途,倘若乙方涉嫌贪污甲方所投资金的嫌疑、或者对甲方的资金有诈骗的行为,甲方不仅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可以向法检机关指控甲方的诈骗行为,诉求刑法解决。
第五条制度管理
1、本项目合作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管理方案、业务规章以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2、每____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矿山项目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3、合作人不得从事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矿山项目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矿山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5、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6、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双方未按出资比例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2、投资人双方私自挪用本项目资金用于非本项目开支。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共同体造成损失。
4、投资人双方单方面中止合同。
5、执行共同体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6、投资人双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投资人双方因违反上述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投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份,____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全体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条
1、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____区域矿山探矿权,甲方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乙方负责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____%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股____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乙方占%。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2、双方各派一名股东参与管理(具体以新公司公司章程为准),其余工作人员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甲方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乙方负责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股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乙方占%。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2、双方各派一名股东参与管理(具体以新公司公司章程为准),其余工作人员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乙方系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矿山与乙方合作开发经营。乙方愿意合作经营上述矿山;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诫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矿山地位于
第二条该矿山面积约为亩,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
第三条甲方承诺拥有该矿山的开发经营权,依法取得了政府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登记编号为:。如第三方主张该矿山的使用权或经营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对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矿山与他方进行合作经营,未于该矿山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
第五条矿山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条乙方于该矿山建立矿石生产加工基地。
第七条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终到期为至该矿山不具备开发经营的条件为准。
第八条甲方先期投入该矿山人民币130万元,占该矿山股份的40%。以后的投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该矿山60%的股权。
第九条甲方尊重乙方以矿石开采,加工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矿山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十条本协议所指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山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矿山、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十一条为实现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矿山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甲乙双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十三条矿山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归双方所有。
第十四条乙方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经营利润40%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开发该矿山;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矿山资源的行为;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协议;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7)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8)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依法享有该矿山的使用、收益权利的60%,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该矿山的工业用途;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矿山,不得给矿山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的经营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矿山经营所产生的利润给甲方;
第十七条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晌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二十一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的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该矿山,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由双方共同拥有。
第二十三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享受各自的应得补偿。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二十五条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所指矿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300万/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矿山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交付经营利润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双方约定确定的违约金标推。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条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三十一条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晌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承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四条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名后成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乙方在能够确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对甲方具有开采权的进行合作开发。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协调外围关系,为乙方提供尽可能好的生产施工环境;
2、配备主要设备和电源:(1)动力电源架设到;(2)配备立方空压机台;(3)配备、砂轮机各1台;(4)配备高压风机2台、风管米;
3、承担巷道的供给;
4、负责生产、施工方案的设计与制定;
5、监督乙方对生产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6、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及生产任务与施工进度的.落实。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自觉落实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规范施工,守法经营;
2、提供合法的施工资格、资质;
3、除甲方配备的设备外,另需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工具(包括运输工具)等均有乙方自行配备,费用自理;
4、承担设备、设施、工具的维护、维修,电费、爆破品等生产施工费用;
5、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6、积极落实和完成生产施工任务。
三、投资与收益分配:
1、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后续所需投资均有乙方承担,摊入成本核算,甲方的前期投入作价为xx元,摊入成本核算;
2、合作收益的分配甲方为:xx%,乙方为:xx%;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照谁违约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合同法》第七章之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同时给予实际损失%补偿。
五、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设备、设施和工具(易耗品除外)乙方应做好维护维修、妥善保管,终止履行本协议时向甲方移交,缺失部分应照价或作价赔偿。
六、协议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时间为: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甲方:XXXXXX
法人:XXXXXX
电话:
乙方:XXXXXXXXX
法人:
为合理开采XXXX铅锌矿。本着双方真诚合作之态度,经过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双方合作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X日。暂定合作期限为XXX年。
合作利润分配为:
二、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矿山开采的各项协调工作,使开采工作顺畅进行,同时负责工程所有爆破器材供应不受影响,并委派一位公司人员协调搞好矿所在地县、镇、村间的协调合作(该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将一些棘手、突出的问题及时同公司进行沟通、汇报解决。
2.在合作开采之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予以解决,若由于某种原因而造成矿山停工一个月,则由甲方同乙方协商予以乙方进行适当的补贴。如造成停工三个月或以上则由甲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顺延合作期限日期来填补缺失合作时间。
3.甲方在乙方未能按合作期限付款没有兑现时,则有权令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所欠款项,若乙方仍不能按时如约交付,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或在规定期限外中止合作的延续。
4.由于矿山目前需要重新进行线路改造及新设电路,甲方应承担其变压器及线路的安装及工程50%费用;在合作开发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借口,将乙方所涉及开采的地段再予第三方合作,并同时委派一名会计协调乙方矿山账目的管理工作。
5.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如果将矿山卖出,则赔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及矿山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另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XX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若在第二年将矿山卖出,则第一年乙方支付的合作款XX万元不予退还,但对乙方全部工程价款及矿山发生的有关费用予以赔付,同时一次性支付XX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在甲方出让该矿山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购买意向。
三、乙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派人进驻矿山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内外的协调工作,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及选矿、出售等各项账目、税费工作。
3.乙方进入矿山后,应独资开采、选矿等工作并承担矿山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同时承担由于人为或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线路改造重建工程费用的50%。
4.矿山在正式开采后,应积极主动购买施工及相关管理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完善矿山各项管理设施,配合甲方处理好其内外协调工作,并同公司及时进行沟通交流,达成步调一致,确保矿山工作正常开展。
5.在甲方转让矿山已成事实后,乙方若无购买意向,应积极配合甲方转让工作外,如果没有得到甲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赔偿款项情况下,有权拒绝退出矿山,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并有权进行矿山继续正常开展工作。
四、其他条款
1.甲方采矿权证基本情况:采矿权人、名称、有效期、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以上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拐点确定的范围,标高从XX米至XX米,为双方合作开采的区域。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再开采或许可第三人开采。
2.甲方负责矿山开采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3.矿山的开采方式,由乙方根据相关资料,在矿区坐标拐点及标高范围内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确保安全生产。
4.与政府相关部门、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协调由甲方指派专门人员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续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协调与政府关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因乙方自身生产经营的原因,需要甲方协调相关关系的,该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属于甲乙双方共同职责范围内所产生的,确有必要的招待费用,经双方认可后,共同予以均摊。
乙方负责甲方派出人员及会计的工资。5.甲方确保对合作的矿区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障碍或纠纷。在签署本合同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甲方确保不存在第三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提出权利妨碍。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
6、甲方确保矿区道路、坑口、矿场及其他生产占地、占林的合法有效手续及使用权;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
7.如线路、炸药库需要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8.考虑到乙方开采投入成本大,风险高,通过乙方的努力,已发现主矿体,达到规模开采条件时,甲方在合作期间内原则上不将矿山转与他人。
9.关于其他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没有体现的,依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安排。
10.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二〇xx年五月六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为安全、合法的完成矿区开采(下称该开矿项目)工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之态度,经过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采矿证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
矿区名称:
有效期: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以上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拐点确定的范围,标高从xx米至xx米,为双方合作开采的区域。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再开采或许可第三人开采。
二、矿山的开采方式
由乙方根据相关资料,在矿区坐标拐点及标高范围内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确保安全生产。
三、双方合作期限
本协议双方合作时间为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x日。暂定合作期限为xx-x年。
四、合作利润分配方式:
(一)甲、方双方各安排一名财务会计人员,共两人,负责该开矿项目的账务合计、盈余计算。
(二)在财务会计结算前,该开矿项目的所有收入由乙方暂管;结算作出后,双方协商确定交款日期后由乙方在约定的限期内将款项交付给甲方。
(三)该开矿项目所开采的成果由乙方负责销售,甲方应全力配合。销售金额在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利润百分之*归甲方,百分之*归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办理矿山开采所需要的一切证件、手续,并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性。
(二)甲方确保对合作的矿区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障碍或纠纷。在签署本协议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甲方确保不存在第三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提出权利妨碍,在甲、乙双方合作前没有任何的未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三)与政府相关部门、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协调由甲方指派专门人员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续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协调与政府关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甲方应确保矿区道路、坑口、矿场及其他生产占地、占林的合法有效手续及使用权;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
(五)甲方在合作期间内原则上不将矿山转与他人。
(六)甲方应确保完成以下工作:1、矿区具备开矿条件;2、为矿山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开矿场地。
(七)甲方应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乙方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派人进驻矿山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内外的协调工作,遵纪守法,照章纳税。
(三)开矿所需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由乙方派遣和提供,且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自由调配、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如果将矿山卖出或有其他导致该开矿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则赔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在该开矿项目已投入的全部工程款及机械占用费、人员雇佣费、预期利益损失等一切相关费用,并另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在甲方出让该矿山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购买意向。
2、若甲方无法确保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则必须将乙方的工作人员及乙方所有的或具有使用权等其他支配权利的财物安全保送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此时,乙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因维护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开矿项目无法顺利进行,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依法开采,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应在合同签订的当天提供。
(一)应由甲方提供的证件材料:附件一,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二,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采矿证复印件;附件五(列明你们认为重要的证件)
(二)应由乙方提供的证件材料: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二,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本协议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过程中与巴基斯坦法律产生冲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法律法规条文,甲乙双方就合作开采,经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达成统一共识。
一、甲方将水洞沟矿区,北至1号脉从沟心上梁,南至8号场从沟心上梁,东至沟心为界,西至梁头,一次性承包给乙方开采,二、合作方式为分成,减过一切开采费,加工费,调运费等相关费用后按所产值的净利润分配,甲方30%,乙方70%。
三、乙方向甲方交安全风险押金180万,管理费20万,双方合作结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风险押金180万。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开采一整套相关手续,给乙方作为合作依据。
五、甲方负责外围关系,并在开采过程中所需的爆破材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计划报告,由甲方申请办理手续,并按原价发给乙方使用,费用由乙方负责付款,短期内甲方确保矿区内供电和道路畅通。
六、由于乙方进入矿区开采生产建设,资金,机械,人工都需要大量投入,甲方必须确保开采证件的真实性,发生证照与实际不相符,造成有关部门停工停产,所产生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均全部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开采过程中如需占用林地由甲方负责协调,如需支付补偿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如与当地村民发生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甲方确保矿石在运输道路中畅通无阻。
八、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付给甲方80万,为了确保双方合作协议公平公正性,甲方负责将矿山的开采区范围,划分清楚,乙方机械设备进工地生产正常15天,乙方再交给甲方120万,两次共计200万,(其中180万为安全风险押金,20万为管理费,双方合作结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风险押金180万)。
九、全同期限为年,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对该矿权进行转让、抵押或转包他人,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双方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签定该矿区合同。
以上合同未经事宜,补充由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为框架式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现甲、乙双方位于富宁县新华镇格当村委会寨子保小组位于的高岭土矿石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将位于富宁县新华镇格当村委会寨子保小组亩具有合法承包地转让给甲方开采,开采年限为xx年,其四至界线以承包合同书为准。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xx平方米,折合约xx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xx,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月日至20月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进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贵定县新铺乡高枧平采石场承包给乙方开采及石料加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总则
一、为了有效保护资源乙方不能对外销售毛石和狗头石。
二、必需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需石料。
三、乙方对外销售过砂设备产品及碎石单价不能低于销售给甲方的单价。
四、所涉及开采加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相关证照年审,规费缴纳、电费、土地租赁费、税费、安全风险金等)
五、相关道路维修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承包工程概况
六、工程项目:开采及碎石料加工。
七、工程总量及规格:根据市场需求拟定生产计划。规格:①碎石(4-8CM) ②狗头石(20-40CM) ③毛石(≧40CM) ④过砂设备产品
八、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单价:
①碎石单价为35元/立方。
②狗头石单价为25元/立方。
③毛石单价为20元/立方。
④过砂设备产品35元/立方。(以上方量均可按1.6吨/立方计算)。
九、记量及支付方式:
①碎石以甲方上料的称量系统计量,其他以甲方过磅数为准;
②压月支付(本月底支付上月款项),以用料数量结合单价计算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十、承包管理费:合同签定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两年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0.00元整)。
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安全保证金:为确保生产安全,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整)。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未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全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十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购买爆破物品所需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进行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手续,造成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二)贵定县凯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告知乙方用料情况便于乙方好制定加工生产计划以供执行。
三)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加工费用。
四)乙方在开采加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严重后果,或虽未发生严重问题,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加工施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按不低安全保证金金额的两倍支付给甲方。
五)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加工任务,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包合同。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需石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自己进行开采。
十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可对外出售该石场的过砂设备产品。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及数量组织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主动解除该合同。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甲方或高枧平采石场等名义对外出具收据、欠据(条)等相关票据,其间因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及安监局批复的矿山开采方案进行开采;不得乱挖滥采。
五)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石场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聘用人员应根据需要与签订劳动或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给每人购买不低于60万元的保险。所聘人员并应具相应具备所从事工种所需的作业资格证、照。
七)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石场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还报公安机关处理,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如因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甲方有权封存乙方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款项,以争议解决的裁定、判决、或调解协议为依据监督乙方发放。
九)合同期内,乙方因开采需征占土地时,应经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合同期间,乙方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应根据甲方所需石料的规格及数量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结合石料开采完善其基础设施(如水,电、交通安全设施等)。所配备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可拆卸和移动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水电除外),其余的不予破坏归甲方所有。
十五、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提供的数量有误造成损失的,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所需的石料,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十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承包费及安全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满、或因发生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矿山开采所有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价款为元人民币。
第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
第2.5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
第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第5.1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电传电传
传真传真
石场开采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石场开采合作协议书相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诚信原则,特制定如下条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出资形式入甲方股份,与甲方公司其他二位股东共同开采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章程,与甲方共担风险。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参与甲方公司经营管理。对开采计划、销售计划等事务讨论实施。对有争议的事务,行使表决权时,乙方有权参与。
4、在经营管理中,乙方有责任与甲方承担石场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工人工资、设备购置费、税费、接待费、公关费、差旅费、融资成本等。
5、利润分配:每年年末结算当年经营成果,若产生利润,甲乙双平等分配甲方在石场所属股份的利润,也可转为公积金,用于扩大经营,但须经甲方石场所有股东与乙方共同商议决定。
6、风险责任: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所生产的任何经营性亏损和其他风险责任,甲乙双方平等分担甲方在石场所占股份比
例。对属于个别股东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7、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决定,可作补充条款附于后面,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合作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印便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恪守信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xx年八月一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将拍买的'_________________的采砂权交由乙方开采,在合同采砂期内甲方不再另派船只开采。
二、乙方负责提供采砂船及其开采工作、提供生产技术。甲方自乙方采砂船采砂作业起当日,付给乙方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流动资金,合同终止之日乙方退还甲方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款不计利息。
三、甲方提供料场、接通电源。在开采期间,因场地和开采手续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和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开采区内的开采合法,因开采问题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四、乙方负责将石料运送到岸,沙运送到岸边,甲方负责起运上岸,甲方按照细沙________元/m,混合石________元/m给乙方结算。结算方式:按________结算,结算后3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在协议期内,价格不做调整,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经营和利益分配。
五、乙方负责采砂及运砂的费用、维修、人工工资与保险、油费等开支,乙方在作业期间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保证沙、石月总产量在________方以上,乙方保证每月工作天数不低于________天,如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大项维修和防洪除外。
七、乙方送达的砂石料,甲方出具收料单,方量以船舶实载方量计算。
七、开采、销售中的税费由甲方按照规定缴纳。
八、采砂船生产时产生的附属品及伴生矿归乙方所有。
九、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采砂船不能正常生产,视责任情况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协议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