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方房屋买卖的合同(共含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ygggmz”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卖方:
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居间方:
公司名称:
买方:
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清单附件。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只能选择一项):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系自行赎楼,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须于该期限前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卖方须于本合同生
效之日起 日内向担保公司和居间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卖方不得擅自撤销该公证委托书,或通知欠款银行或担保公司停止赎楼,否则视为违约。卖方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赎楼后,卖方应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或者买卖双方约定的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4、其他: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该租赁合同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 日至 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房屋交付后 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15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该转
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买方同意
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买卖双方应当按约定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 元(小写: 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首期款监管后 三 日内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均不得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11)赎楼担保费及手续费
买方需付税费:(12)印花税;(13)契税;(14)产权登记费;(15)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6)《房地产证》贴花;(17)抵押登记费;(18)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9)授权委托公证费;(20)按揭服务费。
其他税费:(21)权籍调查费;(2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3)评估费;(24)律师费;(25)保险费;(26)其他。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 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 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 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3、其他:买方支付:;
卖方支付: %。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二十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收齐全部房款(不含交房保证金、赎楼余款)后三日内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卖方在交房时需将该房地产内的电话、煤气、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宽频网络等无偿过户给买方。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第十二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卖方需赎楼的,则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 三 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当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收文回执由居间方或担保公司代为保管。”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三 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地产证后 三 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评估报告需要送审的,则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为领取房地产证且送审报告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均需配合办理送审手续。如因送审原因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无法贷出预先承诺款项,则买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足银行未能贷到的款项。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日的,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二十 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
第十八条 【居间服务内容】
居间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6、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8、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交纳的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必要费用及佣金的约定】
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买方应向居间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小写: 元),卖方应向居间方支付间方支付佣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交易佣金无须退还。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逾期支付前条应付款项的,应以应付款项为基准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若未经居间方同意,买方或买方之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亲属、所在公司绕开居间方与卖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视为买卖双方违约且有效利用居间方的信息及服务,买卖双方需按照该物业成交价的3%向居间方支付佣金。
若因买卖一方或双方违约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方应按照该物业成交价的3%向居间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三 份,买方 一 份,卖方 一 份,居间方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居间方盖章: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纪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宜昌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情况与房屋性质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县) 路(街、巷) 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人: 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 楼层: 总层数: 土地证编号: 土地证性质: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侯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该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过户转让评估按揭等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格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付款约定
1. 交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定金及房款直接进入甲方帐户(或以丙方帐户为房屋交易的资金交割处,其款项系丙方代收,如甲方违约,违约赔付由甲方承担,丙方应保证资金安全,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所有费用结清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打入甲方帐户)。
(2) 乙方于 年 月 日交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给甲方,收到乙方定金的同时,甲方不得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
(3)甲乙双方约定于 开始办理该房屋的相关手续,过户所需资料交丙方保管。
第五条:相关事宜
2. 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丙方应如实传递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咨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
3.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权属证明交与丙方,甲方承诺于 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并结清此前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五通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 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 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便乙方贷款的顺利办理。
(2) 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坏。
(3)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4) 乙方须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接触本合同,或发生本项上述1、2、3违约责任,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予乙方,乙方不可以再次向甲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或强迫甲方履行本合同,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或发生1、2、3条违约责任,则已付出定金将由甲方没收,甲方有权再将该房屋转让给任何人,甲方不可以再次向乙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或强迫甲方履行本合同。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未能购入或出售该房屋,则违约一方须即时支付经纪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项
第九条:其它
1.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已取得其它共有人(含配偶)书面同意;甲方或乙方委托他人签订本合同的,受托人须保证已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如发生争议,受托人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经手人: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年__月__日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买方同意
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买卖双方应当按约定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 元(小写: 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首期款监管后 三 日内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均不得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11)赎楼担保费及手续费
买方需付税费:(12)印花税;(13)契税;(14)产权登记费;(15)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6)《房地产证》贴花;(17)抵押登记费;(18)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9)授权委托公证费;(20)按揭服务费。
其他税费:(21)权籍调查费;(2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3)评估费;(24)律师费;(25)保险费;(26)其他。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 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 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 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3、其他:买方支付:;
卖方支付: %。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二十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收齐全部房款(不含交房保证金、赎楼余款)后三日内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卖方在交房时需将该房地产内的电话、煤气、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宽频网络等无偿过户给买方。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第十二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卖方需赎楼的,则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 三 日内,买卖双方须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当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收文回执由居间方或担保公司代为保管。”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三 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地产证后 三 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评估报告需要送审的,则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为领取房地产证且送审报告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均需配合办理送审手续。如因送审原因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无法贷出预先承诺款项,则买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足银行未能贷到的款项。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日的,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二十 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
第十八条 【居间服务内容】
居间方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促成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接事宜;
6、提供银行抵押贷款、赎楼事项的咨询服务;
7、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8、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应交纳的费用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必要费用及佣金的约定】
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买方应向居间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小写: 元),卖方应向居间方支付间方支付佣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则此交易佣金无须退还。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逾期支付前条应付款项的,应以应付款项为基准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若未经居间方同意,买方或买方之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亲属、所在公司绕开居间方与卖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视为买卖双方违约且有效利用居间方的信息及服务,买卖双方需按照该物业成交价的3%向居间方支付佣金。
若因买卖一方或双方违约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方应按照该物业成交价的3%向居间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三 份,买方 一 份,卖方 一 份,居间方 一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居间方盖章: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卖方:
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居间方:
公司名称:
买方:
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清单附件。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只能选择一项):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系自行赎楼,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须于该期限前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卖方须于本合同生
效之日起 日内向担保公司和居间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卖方不得擅自撤销该公证委托书,或通知欠款银行或担保公司停止赎楼,否则视为违约。卖方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赎楼后,卖方应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或者买卖双方约定的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4、其他: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该租赁合同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 日至 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房屋交付后 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15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该转
让价款不含税费。
>>>下一页更多精彩“三方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中介):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间、厢房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
南邻: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
登记长度为:______米、宽度为______米,面积共______平米。
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______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__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印)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售房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购房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____市东____区小区单元室,建筑面积为xxx㎡的还建房出卖给乙方,包含附属设施见附件一(附件一:甲方与____市东____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述房屋、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附件一所列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在本合同中均简称为“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买卖价款xxxxx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x元。
第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入住手续及房屋钥匙等该房屋的全部手续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
2、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将附件一所列《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资料凭证签名的复印件交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____市东____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甲方已全部履行完毕,甲方享有的该房屋的全部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置、查封、债务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该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
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该房屋出卖给乙方后,如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需以甲方名义向该房屋开发商____市东____区小区主张权利的,甲方应配合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第七条鉴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两证”)须先办至甲方名下后再过户给乙方,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的两证后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两证交付乙方。并保证在该房屋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按乙方的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甲乙双方协商,凡任何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损失的计算方式为该房屋的总价的50%,如该房屋的市场价值上涨的,甲方还应赔偿该房屋当时的市场加工与签订本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两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共2页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自甲、乙两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共有权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公证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15篇)】
设备转让方:____________(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设备接收方: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台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于年____月____日将货提走。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XX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XX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____________收款帐号: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转款帐号:____________甲方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
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小区 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
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
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
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 证号: 身份 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集锦15篇)】
出售方:
出卖人(甲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1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筑房权证小河字第G13000038号。
(二)房地产座落:贵阳市小河区长江路3单元7层20号。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66.27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元整(净收价),小写:(¥325000.00)。(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10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因产权人甲方有事不能亲自到场签署该协议,由代理人周湘叶代为签署该协议,代理人签署的条款甲方均予认可。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若本合同相关条款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签订的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相关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丙方(签章):
置业顾问:电话:
★ 房屋买卖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
★ 浙江房屋买卖合同
★ 新版房屋买卖合同
★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
★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