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律师(共含12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杨阳”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受委托,根据《律师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于 年月日对 公司股东将其股权 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的事宜进行律师见证。
在签订协议前,律师先期审查核实了签约的身份情况(或代理人身份情况),并参加整个签订过程,因此特作如下见证意见:
转让方 与受让方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签字人符合法律规定,签字合法有效。
特此见证
见证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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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 )粤 律刑字第 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_666 传真:020-220_688 电邮:
甲方因 涉嫌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 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事项,“X”为非委托事项):
[ ]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 ] 第二审诉讼的辩护;
[ ]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 ] 再审诉讼的辩护;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条 授权与指派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
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 ]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 ]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 ] 会见与咨询;
[ ]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 ] 出庭辩护;
[ ] 申请回避;
[ ] 代为进行和解;
[ ]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 ] 代为控告、申诉;
[ ]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如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 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帮助; ③ 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
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④ 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④ 根据被告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6) 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8)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 日内据实报销;
[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
乙方账号:36020512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理人: 承办律师:
日期: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XX。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XX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XX%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深圳市___公司: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接受___委托(下称委托人),就委托人与贵公司签订的___协议书善后处理一事,致函贵司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订立___协议书,说明贵司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贵司在发展委托人为加盟商时,隐瞒了贵司的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委托人在错误的判断下与贵司订立协议。贵司在订立协议后,也未依法办理信息披露和备案 手续。贵司的上述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请贵司在收函后___日内,将收取的加盟保证金,以及从商品价款内收取的特许经营费用退还给委托人,并赔偿委托人的装修费、人工费等损失;或与委托人本人联系协商处理。逾期,本律师将依法 起诉。
专此函达。谢谢!
致此
敬礼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乙方之要求,同意聘用乙方为律师助理,特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时间为一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期满如需续聘,双方须再订立合同。乙方在聘用期间提出辞聘,应提前半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清结工资,予以解聘,并根据乙方要求可以办理有关转所手续。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工资制。基本工资为壹仟伍佰拾元整。
三、聘用期间,甲方为乙方设立社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按照社会保险局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执行律师职务及平时工作生活中,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司法部规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行纪律规范》和甲方所指定的各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不听教育的,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和使甲方蒙受较大损失的,严重影响安定团结的,甲方有权中途予以解聘,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本合同壹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函号: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先生阁下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特指派本所________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阁下严重违反《________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________配套停车位租赁协议书》(以下简称《车位租赁合同》)之约定,专门致函如下:风险提示:
律师函在对事实部分进行叙述时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那样详备,只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简明扼要地将事实与双方争议的焦点总结出来即可。
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不宜详述,言多必失。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阁下与委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租赁合同》及《车位租赁合同》,约定:委托人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_______之_______号、_______号商铺出租给阁下,每月租金_______元,租赁期满________年后,租金逐年递增_______%,管理费_______元㎡,公用水电费按面积摊收,车位租金每月_______元,每月____日前缴纳当月租金、管理费和其他费用。鉴于阁下并未能按照《租赁合同》及《车位租赁合同》之约定按期缴纳租金、管理费、公用水电费及车位费,委托人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缴费通知》于阁下,要求阁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缴清欠款,否则将依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至此,阁下已拖欠租金、管理费、公用水电费及车位费共计_______元。然而,阁下自收讫《缴费通知》后,仍未能按期缴纳相关费用,该行为已构成违约。本律师现郑X告知阁下:风险提示:
出具律师函一方的好处就是可以组织对你的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如果事实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事实;如果法律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法律;如果情理对你的委托人有理,那就强调情理,总之不管优势是什么,都要在你的律师函中对它们予以强调和渲染。在强调有利事实的同时,要最小化不利事实。你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让对方相信你的委托人是没有弱点的。
一、阁下及授权之代表应于签收本《律师函》之日起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缴清拖欠的租金、管理费、公用水电费及车位费,或者汇入以下任一账户:
1、开户行:______________银行,户名: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开户行:______________支行,户名: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律师意见由需要送达对象做什么及不这样做的后果两部分组成。这部分就是合法恐吓部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事项,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注意在用词的时候一定要为双方和解留下空间。
二、若阁下仍未如期缴清前述费用,委托人将依《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加收欠费总额_______%的日违约金,停止供应水电,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望阁下收讫本《律师函》后,尽快按前述要求缴清欠款。顺XX!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方: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合伙(作)人会议研究决定,聘用 为甲方专职律师,现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法律,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聘用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通过甲方首次办理律师执业证的,聘用期限自首次领证之日起 年。)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积极纳税,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年应完成业务收费 万元或业务量 件(标准件)。
3、在承办的案件结案后二十日内将卷宗归整入档。
4、服从甲方管理和对工作的统一安排,积级参加甲方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
5、积极维护甲方的名誉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执业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7、乙方应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和业务水平。
三、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定程序及时为乙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手续。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案所需各类手续、材料用纸等,并承担乙方收费应缴纳的营业税,其他税收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完成业务收费定额的,甲方按每月 元发放工资,收费超过 万元的,按超出部分的 %计提奖金。
4、甲方依国家及当地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双方解除合同时,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转移。
5、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接受专业培训教育和深造。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违约责任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变更相应内容。
2、在聘用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均应征得对方同意。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解除。解除合同应依列条款办理: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2)非本合同约定事由或法定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3)合同解除时,乙方在清理完所有债权债务以及交接清所承办的案件、卷宗材料,交回执业证后,甲方办理解除手续。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偿或请求赔偿:
(1)乙方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乙方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向甲方追偿或请求赔偿:
(1)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后,甲方未如数支付工资;
(2)因甲方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6、本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如有续签意向,应在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同意与对方续签合同或拟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应在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a公司(筹)
(住所、股东代表、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乙方:b公司(筹)
(住所、股东代表、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由于A公司拟进行分立,成立a、b两公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分立方式
A公司采用新设分立方式。
A公司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a、b设立时,A公司主体资格消灭。
第二条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册资金
1、原A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万元,现有净资产万元,其中分立后a公司接受万元净资产,由b公司接受万元净资产。
2、分立后a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
3、分立后b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
第三条业务分立条款
1、原A公司的X业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经营,b公司不再经营X业务。
2、原A公司的Y业务,由分立后的b公司经营,a公司不再经营Y业务。
第四条财产分割条款(详见财产分割清单)
1、原A公司所有的资产由a公司享有,原A公司所有的资产由b公司享有。
2、原A公司截至年月日账面上所有的万元人民币货币资金,a公司享有万元,b公司享有万元。
3、原A公司享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等,由a公司享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分割条款
原A公司关于X业务的所有债权债务由a公司承继,关于Y业务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继。(详见债权债务分割清单)
第六条职工安置条款
原A公司共有在岗职工名,无离退休、内退和工伤等人员。其中名职工随X业务进入a公司,由a公司承继原A公司与这名职工的劳动关系。其中名职工随业务进入b公司,由b公司承继原A公司与这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变。(详见职工安置方案)
第七条公司分立的程序条款
1、公司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分立后a、b公司分别制订各自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提出要求而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约定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4、公司分立,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日内申请工商登记,提交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A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八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决的条件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公司进行分立的日程为:年月日到日双方共同清理资产账册,对原A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毕。年月日起原A司将不复存在,a公司与b公司正式成立。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份备用。
甲方a公司(筹):(盖章)
乙方b公司(筹):(盖章)
授权股东代表:(签字)
授权股东代表:(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根据江苏省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如本案败诉,则乙方不收取代理费用,如本案胜诉,律师代理费按法院判决的赔偿款的50%收取。
五、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甲方仍应按本案起诉标的额的50%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本案起诉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团公司:
**##律师事务所接受****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负责处理贵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履行**项目导热油站低压开关柜采购合同的法律事务。经审查合同及相关文件确认,****有限责任公司已按合同第9.1及9.2条之规定,履行了付款义务(预付款22万元、发货款22万元),但贵公司没有按合同第9.2条之规定,将设备发往****有限责任公司,已构成违约。
为减少贵公司的经济损失,同时为避免其商业信誉受到影响,特向贵公司发此函告,督促贵公司在接到此函后七日内,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配置标准及供货范围履行发货义务。如逾期不发货,****有限责任公司将按合同第11.8条款之规定,提起诉讼。
特此函告
发函单位:##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20xx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发生________纠纷,甲方欲委托乙方为代理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____________系人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1.为诉讼进行调查、取证、撰写诉讼文件,参加法庭审理、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申请强制执行。为仲裁进行调查取证参加仲裁活动,承认、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
2.参与庭外调解、和解。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关档案。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诉讼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
2.上述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其它费用。
第六条 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是指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律师去往北京市外以及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律师工作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无故终止合同、再委托任何第三方、私自与诉讼当事人或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等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的,甲方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律师费,每逾期一日按律师费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九条 关于退费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其他非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各方签字起生效。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四川博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和 (以下简称“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 月 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1. 法律服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
[诉讼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 案件的 进行诉讼。
[非诉讼案件]
就 事宜或项目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与该事宜或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
1.2. 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的权限为:
1.3. 律师
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 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1.4. 律师费
律师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定额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 元。
(2)按标的额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律师费,收费的标准为: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
总额为 元。
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时计算律师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委托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时 元;其他律师每小时 元;律师助理每小时 元;秘书每小时 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0.1小时。
(4)其他计费方式
1.5.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与办理委托事项密切关联的各项支出,该等其他费用应由委托人另行承担。双方就其他费用的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长途电信费用:
(2)文件快递费用:
(3)复印费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费:
(5)其他:
1.6. 费用支付
1.6.1 .律师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律师费,由委托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先支付 元。其余律师费将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6.2 .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 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 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1.7. 联系信息
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律师事务所: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委托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1.8. 其他约定
除有上述特别条款约定和以下一般条款约定外,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
(1)
(2)
(3)
(4)
二、一般条款
2.1.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义务
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承担以下义务:
(1)承办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承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承办律师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权行事;
(5)承办律师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6)律师事务所或承办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7)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 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1)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在聘请律师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律师辞离律师事务所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代理委托人办理案件,律师事务所经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请律师合同的,在合理认定律师费的情况下,应当办理解除律师合同的手续。
(3)因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致使原来指定的承办律师不能履行职责,律师事务所根据情况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变更承办律师。若无法联络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变更承办律师的,双方同意:____ ____
2.3. 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承担以下义务:
(1)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3)如委托人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 计时收费的费用清单和支付
(1)律师事务所于委托人应当支付律师费之前,应当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的计时收费费用清单,告知其在该期间内应当支付律师费、其他费用的金额。
(2)按月结算计时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师费清单,委托人应当于收到清单后10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委托人未在10日内提出异议的,应当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清单支付律师费。
(3)若委托人对律师工作时间提出异议的,可要求查询律师承办案件工作时间纪录单。
(4)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 日内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费用清单的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5)律师事务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律师事务所专用发票或相应的费用的收据、发票。
2.5. 滞纳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6. 委托人财物的保管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执行款物(以下简称“委托人财物”)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完成法律服务后,将委托人财物移交给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时接受或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移交的委托人财物,律师事务所可代为保管或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如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委托人财物的,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保密责任
(1)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于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委托人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8. 利益冲突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就已经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撤销对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授权;律师事务所亦有权解除本协议。
2.9. 其他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无义务代理委托人处理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委托人如确有需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律师事务所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10. 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本协议。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提出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终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3)如果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人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律师事务所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律师事务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2.11. 不保证
律师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12. 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的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13. 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14. 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2.15. 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6. 争议的解决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委托人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诉意见,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争议调解。
(2)双方同意,有关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和调解解决的,可选择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诉讼。
2.1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条约定的 (诉讼/非诉讼/见证/咨询)工作完成时止。
2.18. 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签署:
★ 律师合同
★ 广州合同律师
★ 宁波合同律师
★ 律师聘请合同
★ 合同律师工作总结
★ 律师服务合同
★ 《聘请律师合同》
★ 聘请律师合同
★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
★ 律师劳务合同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