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协议书(共含20篇),希望大家能够受用!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魔法少女迦酱”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安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1.严把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资质关,塔机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简称施工)过程是事故的多发阶段,因施工不当和安装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塔机施工必须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而且要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施工人员要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有一定的施工经验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各工种人员齐全,岗位明确,各司其职,服从统一指挥,在调试的过程中,专业电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很重要,电工要持电工证和起重工证,我们通过对大量的塔机检测资料进行统计,发现某市某施工单位去年共安装54台塔机,而首检不合格47台,首检合格率仅为13%,其中大多是由于安装电工的安装技术水平较差,施工单位疏于管理,安全意识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2.是加强市场管理机制,统一安拆收费。随着塔机的大范围应用,经常安拆的特点使一个地区的施工单位快速增加,因施工费用由双方合同约定,为了占领市场,很多施工单位不按照预算价格,甚至出现400~500元安装一台塔机,出现了恶性竞争,必然导致安装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多。有关部门应当规范塔机的安拆收费管理,至少一个地区应统一收费价格,减少因价格因数导致的安全隐患。
二、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到建筑主管部门进行告知,告知后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计划、施工质量计划及其相应的工作见证(空白)到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2.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设备选型的确认。对照产品设计文件、合同,检查设备的选用与使用工况情况是否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
收集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提供检测机构的相关资料,应包括产品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制定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安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及其资格证件等审批文件,编制施工作业程序等方案,确认安装基础的验收证明文件及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并对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等合格证、铭牌进行确认,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进行检查。随着施工的进行,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施工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以保证施工的质量,具体检查内容如下:检查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连接及主要尺寸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检查主要零部件和配重、压重的安装位置及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电气与控制系统的安装应符合 GB50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相关要求,根据电气接线图及GB/T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对接地保护、绝缘保护、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断错相保护等电气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装置,其中包括制动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行程限位器、缓冲装置和止挡装置、应急断电开关、风速仪、防护罩及其他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是塔机安全运行的保障,是极其重要的环节,施工及使用单位都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
3.施工后的各项工作。施工单位在安装完成后,应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记录(工作见证材料),报检验机构签字确认,对检验人员提出的质疑应进行复查,待安装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空载、额载、静载(移装不必进行此项) 及动载等性能试验,性能试验是对整机的最后校核,试验过程中应调试各安全开关,使之在规定的范围内动作,并查看整机的状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等。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出具自行检查报告,一并报检验机构。
在施工中如有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应提供检验机构,施工完成后应对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日常使用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建立自行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与设备的相关资料进行存档保管,建立一机一档。
2.安全操作。塔式起重机管理的关键还是对司机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带病或疲惫作业,严格按照塔吊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塔机平时的安全使用关键在操作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检查维修关键在机械和电气维修工。
3.安全检查。塔式起重机在日常使用中应进行检查。金属结构不得有塑性变形、焊逢不得开裂,连接螺栓、销轴质量符合要求,连接螺栓要定期布置人员预紧,钢丝绳润滑保养良好,断丝数不得超标,绝不答应断股,不得塑性变形,绳卡接头符合标准,减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刹车制动和限位保险灵敏可靠,传动机构润滑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机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要经常进行检查,要着重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限位保险装置等易损件,发现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定人、定时间、定办法,严格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四、附墙装置
当塔机超过它的独立高度的时候要架设附墙装置,以增加塔机的稳定性。附墙装置要按照塔机说明书的要求架设,附墙间距和附墙点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长,超长的附墙支撑应另外设计并有计算书,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验算。附着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和附着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和建筑物之间连接牢固,和建筑物的连接点应选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预埋件或过墙螺栓和建筑物结构有效连接。有些施工企业用膨胀螺栓代替预埋件,还有用缆风绳代替附着支撑,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附着后应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总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是涉及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监督和使用的多个环节,通过加强对塔机以上几个方面的安全管理,能够有效的预防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事故的发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实践证实,只要各个施工企业、生产厂家、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塔机检测机构都能按照上述各个环节来做,加强塔机的安全专项治理,就能够有效控制重大塔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 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________(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____________”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开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安全管理协议书安全管理协议书。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 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 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赔偿金可明确规定,但必须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____违约金(或者其他具体违约条款)。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书合同范本。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或指定授权人:____ 或指定授权人:____
帐?户:____ 开户行:____
帐 号:____ 全 称: 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6、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码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7、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纪录。
三、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第二项第二条;注塑厂自行聘用保安人员,在本厂区域内试行内部治安自治管理。为保证整个公司内部治安管理的统一又能发挥单位聘用保安人员的作用。做到分清职责,共同确保安内部治安全防范到位,经安全保卫部与单位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单位聘用保安员的管理及职责;
1、聘用单位要把好保安员政审关,做到相关手续齐全,合法使用。
2、受聘保安员必须遵守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完成好赋予的安全防范责任区的工作任务。
3、单位领导要根据本单位内部治安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明确所保安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做好治安与消防为主要任务的巡查防范执勤工作。
4、保安员由聘用单位自行管理,保安员的工作任务除接受本单位的领导、指派外,要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
二、公司安全保卫部的管理及职责;
1、公司安全保卫部按公司安全规章等制度中规定的任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对单位聘用的保安员给予相关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3、做好单位与单位之间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或单位处理有关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问题。
三、治安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划分;
1、湖里厂区3#楼与4#楼道路中心线南面(包括整个3#楼层)为注塑厂安全管理责任区域。中心线北面区域由安全保卫部兼管。
2、高科技厂区另定。
注 塑 厂: 安全保卫部:
日 期: 日 期 :
为了配合各相关执法部门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的管理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的主体责任,根据《合同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第6章第2条规定要求,签订本协议。
一、柳河县庆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将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接纳为我公司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网点,零售网点选择在_________销售我公司的烟花爆竹,甲方指派_________为负责人,_________为安全员,负责乙方烟花爆竹经营过程进行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乙方自愿成为甲方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网点,承担零售经营网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三、乙方在经营工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警告、举报或其他合法手段相应进行处理,直至取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并提请安监部门吊销乙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1、乙方只能向所属地甲方购进所需的烟花爆竹;
不得向非所属地其他单位采购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2、乙方所签订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是合法有效购进烟花爆竹来源的证明材料。
3、乙方严禁做出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甲方要加强对乙方的经营安全管理、并负责烟花爆竹产品的配送;
春节销售旺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法合规经营、确保经营安全;
甲方给乙方批发的烟花爆竹必须是符合国家(GB10631―20xx)规定的、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检测检验证明的合格产品,并对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
协议到期后,乙方在甲方购进的烟花爆竹还尚未销售完的、整箱未拆封的产品、应送甲方代为储存。甲方不收取代存费用。
五、甲方见到当地县安监部门发放的相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
六、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协议,确保经营安全、否则造成事故或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2日
甲方单位:柳河县庆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xx年__月__日
关于安全管理协议书模板
甲方:xxxx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特订立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厦及比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和具体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甲方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按标准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及奖励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项目经理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西都大厦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总承包责任。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西都大厦施工全过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明确职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乙方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等专项安全约定,由双方另订专项协议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的预防触电各种行政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起止时间:
三、甲方由同志负责生活区安全工作。
乙方由同志负责生活区安全工作。
四、甲方职责: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格电源、水源。
五、乙方职责:
1、乙方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犯规,执行甲方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杜绝违反劳动纪律。
2、乙方所有居住人员必须是在该项目参施的人员,闲杂人员严禁留宿。
3、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对生活区卫生进行清扫。
4、乙方所住人员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5、严禁损坏房间内设施。如有损坏按照原物值双倍赔偿。
6、宿舍内禁止。
7、乙方所使用的水费、电费根据所发生量向甲方付款,入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8、乙方所住人员如有传染病发生应及时报告甲方负责人。
9、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发生的一切事故全部有乙方负全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三、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分包单位的规定: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Z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Z的位Z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五、补充协议: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2、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单位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二级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控制箱必须与甲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筑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共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磁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略)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增强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甲方)与食堂超市从业人员(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负责: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
乙方负责: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食堂超市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进货、加工、出售过程,坚持索票索证、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
二、食堂超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四、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并办理卫生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因身体原因、烧伤、烫伤、跌伤、摔伤、疾病等)甲方概不负责,所花费用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规范操作,因本人不按操作规程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按食品卫生制度要求,从业人员要搞好食品卫生、餐厅卫生,要定期对餐厅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做好防疫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生病,责任和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八、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必须让认真遵守《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若因管理、操作不当造成上级部门罚款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参与宿舍管理。经双方协商,乙方可安排一人从事宿舍管理,但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
十、乙方不得干预甲方与食堂超市经营无关的管理工作,乙方的经营活动须服从配合甲方的管理。
如违反上述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20xx.9.25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
4、有权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监督并促进乙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
6、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7、有权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检查和评审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乙方明确由 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4、按有关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8、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2)针对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9、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毒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13、乙双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4、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应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来承担责任。
18、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劳动保护用品。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检查记录工作。
20、施工单位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定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指派的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25、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6、乙方在签订本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永宁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7、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29、乙方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负责保管和使用以上设备并对安全负全责。
3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3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35、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6、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37、乙方若为供货安装单位,则供货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负全责,安装过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质保期内若因为货物质量和缺陷问题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3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三、其他
1、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2、本协议书和合同主件同时签订,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质保期满后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的预防触电各种行政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起止时间:
三、甲方由 同志负责生活区安全工作。
乙方由 同志负责生活区安全工作。
四、甲方职责: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格电源、水源。
五、乙方职责:
1、乙方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犯规,执行甲方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杜绝违反劳动纪律。
2、乙方所有居住人员必须是在该项目参施的人员,闲杂人员严禁留宿。
3、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对生活区卫生进行清扫。
4、乙方所住人员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5、严禁损坏房间内设施。如有损坏按照原物值双倍赔偿。
6、宿舍内禁止。
7、乙方所使用的水费、电费根据所发生量向甲方付款,入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8、乙方所住人员如有传染病发生应及时报告甲方负责人。
9、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发生的一切事故全部有乙方负全责。
甲方名称: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为了加强队伍人员素质管理,提高全体职工的极积性自觉性,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明确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定本协议(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定的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给职工安全生产的环境和生活环境。2、乙方在施工前由甲方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3、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违章指挥。
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对于违章蛮干,偷工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2、乙方不准有未满18岁或超过55岁的,在本工程中工作对于私招乱雇、乱用造成安全后果的由乙方自行负责。3、乙方职工中不准有通缉犯罪在职人员施工,一经查出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4、乙方班组不准用有病、残废或无正常工作能力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5、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认真落实安全员各管理人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6、乙方职工进入现场首先必须到项目部报到,经过安全三级教育学习以后才能上班作业,否则发生一切事故后果由班组长与当事人自负。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熟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非本工种作业严禁施工动用、改动等,否则产生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8、乙方职工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9、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任何违章指挥,如因乙方班长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0、乙方在施工其间生病或其它非本工程内事故由乙方自制承担。11、乙方严禁打架斗殴,如因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制承担,并经济处理,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刑事处理。12、每月交总包处罚押金.00元(因甲分包),如没有处罚如数退还。
保信六公司顺弛蓝调项目部施工队:
8月23日
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宁夏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3、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4、有权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监督并促进乙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6、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7、有权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检查和评审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2、乙方明确由 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4、按有关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3 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8、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2)针对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9、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10、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毒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 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 资料管理
施工企业或塔机机主应将塔机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拆装许可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司机操作证、塔机基础图、地质勘察资料、塔机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零部件质保书(钢丝绳、高强连接螺栓、地脚螺栓及主要电气元件等)报给塔机检测中心,经塔机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获得安全使用证,以及安装好以后同项目经理部的交接记录,同时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强对塔机的动态跟踪管理,作好台班记录、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在维修的过程中所更换的材料及易损件要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将上述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一机一档台帐,
2 塔机基础
塔机基础是塔机的根本,实践证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础存在问题而引起的,它是影响塔吊整体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为了抢工期,在混凝土强度不够的情况下而草率安装,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够,有的是由于在基础附近开挖而导致甚至滑坡产生位移,或是由于积水而产生不均匀的沉降等等,诸如此类,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来不得半点含糊,塔吊的稳定性就是塔吊抗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倾翻倒塌。做塔吊基础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地耐力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的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础要采取特别的处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础下打桩,并将桩端的钢筋与基础地脚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础底面要平整夯实,基础底部不能作成锅底状。基础的地脚螺栓尺寸误差必须严格按照基础图的要求施工,地脚螺栓要保持足够的露出地面的长度,每个地脚螺栓要双螺帽预紧。在安装前要对基础表面进行处理,保证基础的水平度不能超过 1/1000。同时塔吊基础不得积水,积水会造成塔吊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在塔吊基础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3 安全距离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时候要绘制平面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小区,住宅楼多,塔吊如林,更要考虑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 2m的安全距离,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涉,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够表1要求的要塔设防护架,防护架搭设原则上要停电搭设,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1m还要有一定的稳定性的强度,防止大风吹倒。为了确保以上几个安全距离达到规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区施工时,我们在平时的安全检查中,将我们的工作重心前移,在工程开工的时候要求施工企业将现场施工机械的总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报给我们,对于不同施工企业不好相互协调的,就通知建设设单位统一协调。
4 安全装置
为了保证塔机的正常与安全使用,我们强制性要求塔机在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这些安全装置要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
5 稳定性
塔式起重机高度与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动频繁、冲击力大,为了增加它的稳定性,我们就要分析塔机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1)超载。不同型号的起重机通常采用起重力矩为主控制,当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过相应的额定荷载时,重物的倾覆力矩超过它的稳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机倒塌。(2)斜吊。斜吊重物时会加大它的倾覆力矩,在起吊点处会产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点会产生一个附加的倾覆力矩,从而减少了稳定系数,造成塔吊倒塌,
(3)塔吊基础不平,地耐力不够,垂直度误差过大也会造成塔吊的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稳定性减少。因此,我们要从这些关键性的因素出发来严格检查检测把关,预防重大的设备人身安全事故。
6电气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塔吊的专用开关箱也要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脱扣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司机室里的配电盘不得裸露在外。电气柜应完好,关闭严密、门锁齐全,柜内电气元件应完好,线路清晰,操作控制机构灵敏可靠,各限位开关性能良好,定期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7 附墙装置
当塔机超过它的独立高度的时候要架设附墙装置,以增加塔机的稳定性。附墙装置要按照塔机说明书的要求架设,附墙间距和附墙点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长,超长的附墙支撑应另外设计并有计算书,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验算。附着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与附着杆在同一水平面上,与建筑物之间连接牢固,附着后附着点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着点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 /1000。与建筑物的连接点应选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预埋件或过墙螺栓与建筑物结构有效连接。有些施工企业用膨胀螺栓代替预埋件,还有用缆风绳代替附着支撑,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
8 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机管理的关键还是对司机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作好保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作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带病或疲劳作业,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塔机平时的安全使用关键在操作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检查维修关键在机械和电气维修工。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9 安全检查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对它进行检查。金属结构焊逢不得开裂,金属结构不得塑性变形,连接螺栓、销轴质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连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员预紧,钢丝绳润滑保养良好,断丝数不得超标,绝不允许断股,不得塑性变形,绳卡接头符合标准,减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刹车制动和限位保险灵敏可靠,传动机构润滑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机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要经常进行检查,要着重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限位保险装置等易损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严格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10 退出机制
国家明令淘汰机型要坚决禁止使用,年久失修塔机在鉴定修复后要限制荷载使用,对于塔机的使用年限没有统一标准,众说纷纭,各地有不同的规定,都在浓度之中,有些生产厂家为了迎合施工企业的要求,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将独立高度加大,将起重臂加长以增加塔机覆盖面,这样一来势必降低塔机稳定性,减少额定起重量,增加不安全的因素。还有一些私自改装的塔机及私人从事组凭的塔机,这部分塔机年代较久,二手购进价格便宜,不愿意多投入资金维修,因而故障频出,这些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解决这一问题。
结束语
通过加强对塔机以上几个方面的安全管理,能够有效的预防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事故的发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实践证明,只要各个施工企业、生产厂家、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塔机检测机构都能按照上述各个环节来做,加强塔机的安全专项治理,就能够有效控制重大塔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塔式起重机如何做好安全检查表?
塔式起重机简称塔机,又名塔吊,在建筑工地上是十分常见的起重机械,由于其涉及高空作业和重物吊装,故做好安全检查对塔吊安全生产之作用,自是不可小觑。而将安全情况整理成表,对于方便塔吊交接班,确立有条不紊的安全检查工序,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虽然现在塔机型号非常多,塔吊司机的技术特点也各不相同,且很多塔机来自塔吊租赁公司,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根据塔吊的结构特征进行总结,并制定安全检查表。
首先,塔吊的《安全检查表》要包括工程名称、施工、监理单位名称,而塔吊型号、生产厂家也必不可少,
至于检查日期和备案日期,当然也不能缺少。
其次,塔吊安全检查表里,“施工作业环境”,“技术资料”这两个大前提同样要录以备忘,从而为日后进行相关调查留下宝贵的线索。
第三,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表》可按“塔身”、“安全装置”、“机构与零部件”以及“电气设备”这些不同的部位,进行详细地列表,并以合规合格塔吊的标准留出相关选项,供检查时填写。同时,还应留出“总体评价”一栏,供检查人员对塔吊整体情况,特别是在“能否继续使用”这一至关重要的方面下定结论,以策安全。
最后,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表还应在检查完毕后,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负责人和其他参检人员签字,从而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心得体会
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机械是塔式起重机,它是垂直运输的主要工具。由于重心高、危险性大等特点,经常会发生安全事故。严重的,甚至会发生机毁人亡的重大事故。因而,如何加强塔机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是机械施工工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是负责塔机安装的,在十多年的操作过程中我能坚持做到将塔机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拆装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司机操作证、塔机基础图、地质勘察资料、塔机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零部件质保书等报给塔机检测中心,经塔机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获得安全使用证。能做好同项目部的交接记录。同时在日常使用中能加强对塔机的动态跟踪管理,作好台班记录、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在维修的过程中所更换的材料及易损件要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将维修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一机一档台帐。
从许多重xx全事故中可以看到大多是由于塔吊基础存在问题而引起的,它是影响塔吊整体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为了抢工期,在混凝土强度不够的'情况下而草率安装,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够,有的是由于在基础附近开挖而导致甚至滑坡产生位移,或是由于积水而产生不均匀的沉降等等,诸如此类,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塔吊的稳定性就是塔吊抗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倾翻倒塌,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来不得半点含糊。做塔吊基础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地耐力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的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础要采取特别的处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础下打桩,并将桩端的钢筋与基础地脚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础底面要平整夯实,基础底部不能作成锅底状。基础的地脚螺栓尺寸误差必须严格按照基础图的要求施工,地脚螺栓要保持足够的露出地面的长度,每个地脚螺栓要双螺帽预紧。在安装前要对基础表面进行处理,保证基础的水xx不能超过1/1000。同时塔吊基础不得积水,积水会造成塔吊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在塔吊基础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塔机的拆装是事故的多发阶段。我们班组能吸取各事故单位的教训,做到拆装人员全部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有一定的拆装经验并持证上岗。在拆装他寄前有编制的专项拆装方案,方案有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向拆装单位参与拆装的警戒区和警戒线,安排专人指挥坚持做到。当遇风力超过4级要停止拆装,风力超过6级塔机要停止起重作业。平时注意对塔机司机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通过加强对塔机以上几个方面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有效预防了塔机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事故的发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十几年中,未一塔机事故发生。实践证明,加强塔机的安全专项治理,能够有效控制重大塔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5、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对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安全装置、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限位开关、保护装置、报警及显示记录装置、电气防护、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自升式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罐、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查电源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6、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结构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7、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式起重机载运人员。
8、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采取防碰撞安全措施。
9、作业中遇突发事故,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10、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老铁,咱混工地的,可不能少了这3个公众号!1~8月份来啦!
11、顶升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配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风力在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遇风力间歇性变大或变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监察,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安拆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7)塔式起重机自由端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8)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附着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9)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10)顶升完成后应测塔式起重机垂直度,各限位装置应重新检查调整。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起重设备,在作业的过程中容易发生设备垮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事故,其作业危险性大,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预防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使作业人员提前预知存在的事故易发高发风险点,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因此,采用便捷、高效、实用的安全培训教育手段和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强化校规校纪,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学生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自护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其家长)与学校各自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甲:****学校。乙:监护人****学校 部 级 班学生 的家长 ),双方共同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共识并切实遵行。
一、学校尊重和保护学生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学生在校期间有义务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全面学习,全面发展,奋发向上。
二、学生应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服从学校管理。
三、学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政策对学生实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学生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校方免责: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损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
(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五)、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六)、学生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七)、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八)、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九)、在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中午自行离校发生的;
(十)、因家庭问题的诱因而引起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伤害的;
(十一)、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二)、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十三)、构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为侵害的;
(十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十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学校维护学生合法的合法权益。因学校重大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损失的,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处理的过程中学生和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
六、学校有义务协助学生(及其监护人)处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学生的损失事宜。对由此发生的医疗、抢救、交通等临时性费用,学生及其家长有义务支付和补偿。
七、学生家长(监护人)有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八、我校无住宿生,学生应当与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亲友共同居住,监护人承担该学生离校后以及非行课期间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关责任,教育学生不得参与非法出版组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酗酒、赌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斗殴、拉帮结派、出入网吧等到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
九、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或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组织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同上该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禁止组织有可能发生危险和意外的活动。
十、学生非因学校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参加教学实验,包括微机课,应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纪律。因学生违规违纪发生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十二、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性疾(伤)并意外性伤病须立即抢救治疗而家长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视为监护人委托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其民事代理人,在抢救等到有关文书上签字,其法律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学生出现突发性疾(伤)并意外性伤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
十三、学生监护人电话: ,信函通讯地址: 。为其子女在****学校学习期间,监护人与学校间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十四、本协议适用于*****学校在籍的学生。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各执一份,签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本协议书由****学校负责解释。
甲方:****学校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学校 部 级 班学生:
监护人:
★ 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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