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销售合同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坂井泉水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起重机销售合同(共含13篇),欢迎大家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坂井泉水”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起重机销售合同

篇1:起重机销售合同

需方: 签订地:

供方: 合同编号:

一、签约时间: 7 月 20 日

二、质量服务、保修期限: 保修期壹年。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工厂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运费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国家标准A、CB/T3811-1983设计规范;B、GB/6067-1985安全规程;C、JB/T2603-94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由重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发证为准。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付:30%, 货到起重机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取得重庆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后付:65%,其余5%质保一年期满时一次付清(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供方出具17%普通增值税发票 。 七、其它费用:包装费、下车费、安装调试费、检验验收办证费,及一切其他费用由供方承担 。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且相互约定如下:

8.1供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则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通知供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8.2供方在起重机交付后一年质保期内违反起重机购销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约定的,将无权收回起重机所留存的质量保证金。

8.3供方按需方通知履行交货义务,遭需方无理拒收,则需方应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不能收货,供方有权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8.4需方逾期履行支付设备款义务, 则自逾期之日起, 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10日仍然拒付设备款, 供方有权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补充或修订。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 无。

十一、合同主页共计叁页,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共计伍页,合同与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供方需根据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制作。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需方肆份供方叁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供方:

篇2:起重机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和质量

1. 塔式起重机的名称、型号规格:

(1)名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牌塔机;

(2)型号规格: QTZ80(6012),独立高度为44米,最大幅度60米,最大幅度吊1.2吨,臂根最大吊重量为6吨。

(3)其它要求:

a. 塔机的混凝土基础:由乙方提供塔机基础的受力参数及基础参考图纸,由甲方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混凝土基础的最终方案,地脚螺栓及预埋模板由乙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质量由甲方负责。

b. 塔机的平衡重:由乙方提供。

c. 塔机故障乙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解决。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 塔式起重机的数量

1. 塔式起重机的数量:壹台(含1节基础节,标准节13节);

2. 塔式起重机的配置见发货清单。

第三条 塔式起重机的包装标准

1. 塔式起重机的电气元件及随机工具采用铁制或木制工具箱包装。

2. 其它部件采用裸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广东业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运输到工地,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运输、安装地点: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时间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合同生效后, 25天交货,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提前20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 产品的安装

1. 塔机的安装、顶升(独立高度内)由乙方负责,独立高度外由甲方负责。

2. 安装时用不大于25吨汽车吊安装。如因工地场地因素用超过25吨汽车吊安装,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塔式起重机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塔式起重机的价格:

(1) 塔机单价为人民币:伍拾壹万伍仟元整(¥515,000.00),为含税价;

(2) 需增加标准节每节单价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为不含税价;

(3) 需增加附着装置每套单价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为不含税价,(附着装置含抱箍1套,拉杆3条【每条长度为7米】);

(4)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 塔式起重机货款的结算:

(1)、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叁拾万玖仟元整(¥309,000.0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余下货款共贰拾万陆仟元整(¥206,000.00)甲方自提货当月起,按陆个月平均分期结算方式每月支付给乙方;

(3)、需增加标准节及附着装置按实数计算,提货当天结清货款。

(4)、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把货款付清时,乙方将继续对塔机有拥有该塔机的 产权和处置权,直至到甲方将货款付清为止。

第八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塔机安装好后按当地安监部门安排进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段:

(1)、根据发货清单及合同附件清点塔机部件是否配备完全;

(2)、根据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检查塔机的`各项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标准:有关塔机技术质量要求的现行国家标准。

(4)、验收时由乙方委派具备资质的机械及电气工程师主持验收。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合同签署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

第九条 对塔式起重机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在两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两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产品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时间为壹年(钢丝绳为叁个月、易损件不包括在内)。

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及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售后服务

当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到工地检查、维修,以不误甲方的工期。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来处理。本塔机的钢结构配置必须用广东业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配件,如客户用其它厂家或自己生产的配件,因此造成的事故济损失,广东业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负此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清后。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约,补充协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购货单位(甲方): (章)

联系地址:

代 表 人:____ 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供货单位(乙方): (章)

联系地址:

代 表 人:________

传真:

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篇3:起重机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买方”是指,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卖方”是指,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6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1.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供应的机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1.8、“验收”是指买方对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9、“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一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0、“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1、“现场”是指位于为买方使用合同设备所在地。

1.12、“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起重机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

1.13、“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14、“设备缺陷” 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电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2.1、设 备 名 称:起重机及附属设备和服务

2.2、设备规格型号:见技术协议中的供货范围、随机备品备件及附件

2.3、数 量:见技术协议中的供货范围、随机备品备件及附件

2.4、买方向卖方购买的本合同设备及数量,对于买方的' 生产是必须的生产设备,因此本合同设备数量应是整体不可分割的。

3、供货范围

3.1、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3.2、卖方供应的设备技术资料如下:

3.2.1、主要技术参数符合附件一(技术协议)

3.2.2、设备配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符合技术协议中的供货范围、随机备品备件及附件

4、合同价格

4. 1、合同设备价款为:¥ 元。 人民币:元

4.2、合同设备总价款为:¥ 元(大写: )。

4.3、本合同设备价款为含税价格,包括合同设备设计费、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运输费、验收办证检测费用。

4.4、本合同设备总价款为闭口价,即在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和现金均可。

5.3、款项的支付:买方按下列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5.3.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卖方¥ 元(大写:壹万元整)作为合同定金。

5.3.2、第二次付款:合同设备制造完成运到买方现场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款的50%,¥ 元(大写:叁万壹仟玖佰伍拾元整)作为设备到货款。

5.3.3、第三次付款: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且卖方提供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告知/验收/使用等所需的一切手续和全額发票后,买方方才支付卖方总价款的余额¥ 元(大写:)。

5.4、特别指明的是: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预付货款后,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将合同设备交付使用。

6、交货

6.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于运输至买方现场。买方应保证设备运输到施工现场的进场道路畅通,如应道路问题发生二次转运费用全部由买方承担。

6.2、交货地点:(阿坝州松潘县买方现场), 卖方货到现场买方提供卸货场地及吊车。

6.3、合同设备交货期以设备运输至买方现场时间为准。此日期是本合同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的根据(因买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交货期时间顺延,责任由买方承担)。 6.4、卖方负责办理设备从卖方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

6.5、收货单位:。

7、包装与标记

7.1、如果设备有外包装,则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设备(或配件)的名称、数量的详细装箱单、出厂质量合格证、技术说明各一份。

7.2、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交涉,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保证使用需要。

8、技术服务和联络

8.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检验、调试、安装、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卖方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告知/验收/使用等所需的一切手续。

8.2、卖方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8.3、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4、买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使用合同设备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使用本合同设备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5、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双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6、卖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7、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有义务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厂现场服务。

8.8、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8.9、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9、质量检验

9.1、工厂检验与现场检验

9.1.1、由卖方供应的合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卖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1.2、卖方技术人员应该随同货物一起到达目的地,共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发现有严重不符之处,应立即停止检验,封存检验现场,等待卖方派遣具备授权处置的人员到达现场共同处理和解决。如果卖方在接到买方要求派遣人员的通知后3天之内,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9.1.3、双方在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造成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9.1.4、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9.1.5、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1.6、买方对到货检验所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现场之日起的3个月内。

9.1.7、上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9.2、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自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由技术监督局签发验收报告之日起壹年。

10、调试和验收

10.1、本合同设备按技术协议约定的技术要求及配置,符合国家机电设备检查验收标准,按技术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和调试,卖方必须按技术协议及规范进行安装和调试工作。 11、违约责任

11.1、卖方保证其供应本合同的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11.2、卖方保证本合同起重机部分必须在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本公司内进行生产制造,卖方不得将本合同设备转让给其它任何分包商,如卖方违反本约定,卖方支付买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两倍承担违约金。

11.3、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其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并承担费用。

11.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1.5、本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如逾期交货(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除外),卖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1.5.1、逾期1周交货,每周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

11.5.2、逾期2周交货,每周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承担;

11.5.3、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如卖方逾期交货遇合同设备材料价格上涨,其合同总价款不变。

11.5.4、卖方逾期交货不能超过2周。

11.6、卖方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按照本合同继续交货及其他的相应义务。

11.7、如卖方不(或不能)履行本合同,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 %承担违约金,并退还买方支付的货款。

11.8、本合同生效后买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如买方不(或不能)履行本合同,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 %承担违约金。

12、税费

12.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当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

12.2、本合同设备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卖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运杂费和税费等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发票单位:

13、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3.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期,应在提出修改通知书的同时,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才能生效。

13.2、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将用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确认无误后,对其违反或拒绝行为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篇4:起重机租赁合同

甲 方;(承租方)

乙 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等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将其自有的下列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使用:

设备名称

履带式起重机

型号

QUY50

编号

台数

1台

最大起重能力;50吨  ,主臂长度:米,副臂长度:米,吊钩:个及相关的配重。

第二条 以上设备仅限于 XXX工程使用,设备的交付与归还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

第三条 没有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租和转借乙方设备,乙方设备上的标识与文字,是乙方设备的重要识别标志,甲方不得对设备上原有的标识或文字擅自损坏,更改,覆盖,粘贴等,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从 201X_年 XX月_XX 日至_ 201X 年_XX 月 XX 日止, 租赁期定为 X 个月,不足 X 个月租金按 X 个月计算。如需延期甲乙双方需协商,本合同延续,

第五条 租金及运输费用:

1. 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 肆万陆仟元整 ( 46000 元) 由甲方负责。

2. 运输费:机械设备进出厂运输费 陆仟元整 (6000元) 由甲方负责,乙方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于当日付清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在乙方收到甲方现金或银行底单传真件后开始组装,组装完毕后开始起租。如2天内不能支付甲方则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费用结算:

1. 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于乙方设备进场满月后支付月租赁费,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装。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并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违约金。

2. 租金的.计算为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组装完毕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设备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则按天计算。按天计算标准为: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至甲方提出终止使用之日止。

3. 每月故障累计停机维修保养2天内不减租金。

4. 月租设备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为300个小时,超时加班租金以小时累计结算,其计算标准为:月租金/30天/10小时。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 有权对乙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吊具,吊绳等,如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3. 吊装前,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历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设备操作人员详细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装构件的重量,几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吊装安全。

4. 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对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并免费负责操作人员现场食宿。

5. 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起重设备现场组装辅助吊机,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分拆工作。

6. 负责机械设备所用的柴油。

7. 对乙方设备进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 对乙方设备使用情况及操作司机的工作态度满意给预以客现评价和签证。

9. 按时支付乙方设备租金。

篇5:起重机购销合同

起重机购销合同模板

出卖人: XXX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买受人:XXX项目部

依据XXX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信用、协商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款 合同金额、购销货物

第1条 标的、数量、价款

说明

第1条 合同的成交金额包括: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含吊车费)、培训和各种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第2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按XXXXXX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条 设备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使用一周,买受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且保修范围内损坏而更换的部件其保修期顺延。

第4条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货物,当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必须在5日内给予解释或解决。

第二款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第5条 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后25天达到使用要求。

第 6条 交货地点:XXXX项目部施工现场。

第三款 货物的验收

第7条 全部货物到齐安装调试完成后,并取得使用地的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由买卖双方在两天内共同参与验收。

第8条 出卖人承诺所供设备完全按买受人招标文件及其他要求加工制造,并符合出卖人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一切配置。另增加副钩外悬一套,吊具一套(免费)。

第9条 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买卖双方商定,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四款 货款的'结算

第10.1条 签定合同后,买受人首付出卖人货款伍万元整(5万元)

第10.2条 出卖人在交接地按期交接货物后,并办理交验手续,安装、调试合格并取得当地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扣除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XXXX元整(XXX元)。

第10.3 条 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没有因产品制造和安装质量引起的明显故障或缺陷,买受人按合同总价10%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XXXXX元整(XXX元) 。如有质量问题,则应扣除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第10.4条 出卖人必须提供准确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及联系人电话。

第五款 除招标文件外的其他约定

第11条 出卖人承诺每台门式起重机免费供给吊具一套。

第12条出卖人承诺服务工程师现场培训不少于5天,正式生产时派电器工程师及机械工程师现场旁站不少于5天,其他时间设备出现问题,售后工程师、配件应24小时到场。

第13条外观涂装颜色按厂家标准颜色涂装,单位标识等按买受人要求制作。

第14条出卖人承诺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15条起重机位置设计按买受人要求布置。

第16条出卖人承诺以最低的价格供应买受人配件。

第六款 合同的生效

第17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受人执二份、出卖人执二份。本合同和招标文件均有效,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18条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9条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X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七款 其它

第20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篇6:起重机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等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将其自有的下列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使用:

第二条以上设备仅限于XXX工程使用,设备的交付与归还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

第三条没有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租和转借乙方设备,乙方设备上的标识与文字,是乙方设备的重要识别标志,甲方不得对设备上原有的标识或文字擅自损坏,更改,覆盖,粘贴等,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租赁期限:

从20xx_年XX月_XX日至_20xx年_XX月XX日止,租赁期定为X个月,不足X个月租金按X个月计算。如需延期甲乙双方需协商,本合同延续。

第五条租金及运输费用:

1.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负责。

2.运输费:机械设备进出厂运输费陆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负责,乙方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于当日付清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在乙方收到甲方现金或银行底单传真件后开始组装,组装完毕后开始起租。如2天内不能支付甲方则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费用结算:

1.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于乙方设备进场满月后支付月租赁费,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装。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并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违约金。

2.租金的计算为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组装完毕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设备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则按天计算。按天计算标准为: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至甲方提出终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计停机维修保养2天内不减租金。

4.月租设备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为300个小时,超时加班租金以小时累计结算,其计算标准为:月租金/30天/10小时。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有权对乙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吊具,吊绳等,如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装前,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历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设备操作人员详细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装构件的重量,几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吊装安全。

4.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对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并免费负责操作人员现场食宿。

5.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起重设备现场组装辅助吊机,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分拆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所用的柴油。

7.对乙方设备进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对乙方设备使用情况及操作司机的工作态度满意给预以客现评价和签证。

9.按时支付乙方设备租金。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起重设备性能可靠,运转正常,获得具有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颁发的安全使用证,操作人员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2.乙方配备该机操作人员2名,并承担其工资。

3.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协调,调度和指挥,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教育,服从甲方人员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操作人员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人员如违章指挥或所吊物件及环境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时,乙方人员可拒绝执行。

5.操作人员必须每日做好设备检查,保养工作,如发生故障,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尽快使机械设备恢复工作,如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或保养,则要提前与甲方协商,尽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分解和调试工作,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定。

7.负责机械设备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辅助油料。

8.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取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机或提前终止合同措施。

第九条附则及约定;

1.为了保证安全,原则上不允许深夜作业。

2.作业中如发生人身、机械设备事故,根据吊钩以上部分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部分由甲方负责的原则予以承担。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7:起重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 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出租费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设备拆卸归还。拆卸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 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 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 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 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吊装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汽车吊

2、施工地点:马鞍山

3、施工内容:吊装

4、租车时间: 年 月— 年 月止,初计贰个月。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鑫定万贰仟元/月(进出场费壹仟元),超小时按时另计收费。

2、白天必须按八小时制作业计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计时收费。

3、乙方提供驾驶员壹人(上下车均会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5、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按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所欠金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失,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车辆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5、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 天,原则上在无作业时保养。

6、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之日或设备离开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计算租金,退场租金支付完毕之日停止计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2、设备到场日或设备离开公司基地之日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税金由甲方承担,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汇总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无偿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9:起重机租赁合同

五、双方责任

1、设备基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数据进行设计并施工,必须保证质量,因设备基础下沉、塌方所造成设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因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因工地现场及场地人员条件因数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及维修、配件、保养等费用的,应向甲方偿付 违约金,以每日按欠费的千分之三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协调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辖;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 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 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 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 50T 汽车起重机 壹台(为 五 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 9 月 4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华阳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 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篇11:起重机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的_______(以下统称为设备)一事,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要严格执行: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项目名称:

租赁的设备权限于在_______工程使用。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严禁在设备租赁期间将该设备转租或出卖。

四、租赁期限及租用结算方式:

1、设备扣除税金后日租金为_______元,并按日计算,收费时间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____年___月___日)。

2、甲方租赁费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

3、乙方要保证租赁设备在不足月计算。超出_______个月按实际使用日历天数计算。

4、设备运输前,乙方应交付甲方设备保证金方资金紧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并且在提前支付半个月的租金。

5、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甲方负全责,乙方只承担进退场费用。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设备的进退场时间。

6、进场费用和退场费用各计5500元,安装费、拆卸费各4000元。

7、增加的标准节,每天每节的租金为30元,附墙每天每付为60元。

8、增加的标准节和附墙从安装完毕后,可以开始使用后,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日,开始计算租金。

9、增加的标准节和拆卸标准节,每节费用200元,由乙方承担。

10、附墙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预埋工作收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支付每道附墙装卸费共计_______元费用。

11、所有塔吊的钢上绳必须是我的钢上绳,塔吊所用的电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须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厂的正宗电器产品。

12、租赁设备期满后,甲方负责将设备运回,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塔吊运回离开工地时,结清全部的费用和保证金的退还工作,乙方有权扣押机械不准离开工地。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方可出租于承担方。

2、甲方必须无条件满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无故推迟安装和各种借口影响施工。

3、设备的全套资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4、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负责,各安全限位应灵敏有效,甲方在整机运行状态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造成设备的损坏,配件的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2、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对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3、乙方应设专人对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不得带病作业。

4、乙方为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业违约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双方确定报停日期,报停期间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开始,因天气原因,如果不能按时起租,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为规范和约束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以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本合同附加“安全技术交底书”一份,供操作人员及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执行。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汽车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吨起重机,_________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

三、租赁时间暂定_________天,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_________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_________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_________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_________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_________天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以后每_________天付一 次,预付款_________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起重机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起重机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汽车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起重机类型及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决定。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超过8小时台班外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每小时170元,在当年年底进行统计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起重机到现场时,费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起重机安全作业的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的误指挥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发生的事故、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起重机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起重机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起重机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每次施工不低于1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1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起重机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起重机,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

4.起重机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起重机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起重机出租。

六、结算方法

乙方起重机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起重机安全警示语

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

起重机吊鸡毛歇后语

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房屋销售合同

服装销售合同

建筑材料销售合同

区域销售合同

起重机销售合同(共13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起重机销售合同,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猜你喜欢

NEW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