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互联网站合作伙伴协议书(共含1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金九”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网站域名合作伙伴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_________网(以下简称_________网)域名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第二条 《_________》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域名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中国_________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 与_________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对于乙方不时推出的其它域名业务,甲方应按照乙方对具体业务的要求进行交付预付款,进行在线预注册,注册等相应行为,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支付款项后及时处理。相关域名注册的具体规则参见www.net.cn和_________网针对相关域名业务推出的注册服务条款,甲方同意按照相应规则进行域名业务并按照注册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____》和《_________》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的所有权人的证明;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通力合作与诚信原则,经过友好平
等协商,就共同合作开发项目达成协定,具体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协议期间积极推荐乙方的产品和服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推荐的产品实施质量和服务的保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协议期间的合作行为进行评审。
对其违反章程和协议有权终止协议和不延续协议。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保证自身产品合法、有效;
2、乙方保证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真实有效;
3、乙方保证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企业的标准;
4、乙方因送货延期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退货及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甲方负责向其承揽的项目客户推荐乙方产品,由乙方公司按乙方销售规范负责向甲方客户进行销售和销售实现:
1、甲方在实现销售前向乙方提供客户信息;
2、乙方需向甲方不定期提供公司最新产品资料及旧产品更换信息,以便双方更好合作;
3、有业务上的联系事宜,只能经由甲方商业开发部负责人员联
系,禁止乙方与甲方设计师对甲方客户进行单独个人操作,如发现此类现象存在,甲方可立即终止合作协议,并由乙方支付相当于个人操作总金额50%的违约金。
四、付款方式
1) 在确定订购合同时,须交付RMB500元作为定金;
2) 所交付定金在签定购买合同按实结算扣除,如因自身原因,在
乙方测量完成后,提出不再定货要求,则所交付的五百元定金
不予退还;
3) 在确定设计方案后,双方签定购买合同时支付全款。
五、其他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
时向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详细原因,在取得有效的事实支持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停止履行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免担违约责任;
2、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经双方协商重新续定。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乙双方互相结为软件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本协议涉及的甲方产品有:
数字英才et智能化网络培训系统
数字英才et智能化网络考试系统
电力行业专业题库
1-3本协议涉及的乙方产品有:
1-4甲方同意在其市场推广或项目涉及电力企业信息化时优先选用乙方的系列产品。
1-5乙方同意在其市场推广或项目涉及电力企业培训与考核时优先选用甲方的et系统产品。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为支持乙方,甲方同意对以上涉及的甲方产品给予乙方特别折扣,乙方不需要提前进货或压货(具体折扣,见协议下文)。
2-2 为支持甲方,乙方同意在必要时对以上涉及的乙方产品进行oem定制,包括徽标、图标、色彩方案等所有外观。
2-3甲方同意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和技术资料、市场策略等),并应严格遵守并执行乙方的市场价格政策、维护市场秩序。
2-4 根据市场的变化,甲方的软件产品市场报价如有调整,其解释权属于甲方;双方的协议价格如有降低或上升,双方将及时协调。
2-5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产品资料、宣传资料支持,为甲方提供产品技术手册、产品演示资料、试用版、产品彩页、报价单及其它宣传品。
2-6 乙方同意不得与甲方在甲方已参与的项目中参与竞争。
2-7 乙方同意在甲方要求下,提供售前项目技术支持,包括演示、方案设计、技术支持等,以帮助甲方获得项目,相关的出差费用(路费、食宿)由甲方承担。
2-8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不得进行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
2-9甲方不得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乙方软件及资源进行改变、反编译或解密,对非法复制、解密等侵权行为甲方有协助乙方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义务。
2-10 甲方在其网站上开辟栏目介绍乙方之产品,但在产品介绍中不承诺出现乙方的标识、名称等信息。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为支持甲方,乙方同意对以上涉及的乙方产品给予甲方特别折扣,甲方不需要提前进货或压货(具体折扣,见协议下文)。
3-2 为支持乙方,甲方同意在在必要时对以上涉及的甲方产品进行oem定制,包括徽标、图标、色彩方案等所有外观。
3-3乙方同意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和技术资料、市场策略等),并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市场价格政策、维护市场秩序。
3-4 根据市场的变化,乙方的软件产品市场报价如有调整,其解释权属于乙方;双方的协议价格如有降低或上升,双方将及时协调。
3-5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产品资料、宣传资料支持,为乙方提供产品技术手册、产品演示资料、试用版、产品彩页、报价单及其它宣传品。
3-6 甲方同意不得与乙方在乙方已参与的项目中参与竞争。
3-7 甲方同意在乙方要求下,提供售前项目技术支持,包括演示、方案设计、技术支持等,以帮助乙方获得项目,相关的出差费用(路费、食宿)由乙方承担。
3-8 乙方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9乙方不得对本协议所涉及的甲方软件及资源进行改变、反编译或解密,对非法复制、解密等侵权行为乙方有协助甲方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义务。
甲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 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 附则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释锐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释锐授权代理,则不得以释锐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释锐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释锐相应损失。
2-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才正式受理新的业务清单。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释锐相关产品分销管理和流程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2-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1、2-3-2应客户的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但是乙方必须保证不能低于公开市场统一价进行销售,避免损害合作伙伴的利益。
2-3-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第三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3-1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2-1-4款规定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3-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包含了年费续费。
3-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2-1-3款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5-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5-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5-4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附则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inter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我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网站上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或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的来源,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务必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其信息用于商业用途,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取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在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专题的研讨会和电子、it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忙、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能够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书面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据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职责。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职责的权利。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7、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思考与对方续约合作。
8、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资料与服务带给均为免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杂志社/报社
乙方:深圳市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透过友好协商,根据甲乙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关系,就甲方旗下杂志及读者资源以及乙方旗下南国艺术网、网站数据库资源、会员资源和交易平台等,构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根据双方共同意愿,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带给:
1、在________杂志每________期一个广告版。
2、鉴宝杂志版权页标注:战略合作单位南国艺术网字样。
3、共享读者及会员资料,双方互换。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4、在举办相关活动时,主动邀请南国艺术网为网络合作单位。
5、在每期杂志上市后,带给每期杂志的点子版及重点文章和图片。
二、乙方同意向甲方带给:
1、南国艺术网显著位置标识与________杂志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广告通栏。
2、为________杂志在藏界聚焦开辟杂志专区。
3、在藏界聚焦杂志专区中,能够开辟杂志与与会员互动专区,会员能够在线投稿、在线答疑、在线订阅杂志等。
4、向杂志带给南国艺术网免费会员卡及会员服务手册,当作________杂志发行订阅赠送。
5、南国艺术网专栏作者、每周市场看板文章,________杂志中能够使用。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6、共享南国艺术网会员资源,双方互换。
9、为________杂志带给南国艺术网线上线下为期一周的推广订阅服务。
10、为每一期________杂志主办的活动进行网上推广。
三、此协议中,所有共享资源双方保密使用,不得泄漏给第三方,违者将追究对方职责。
四、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解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署后有效。
甲方: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深圳市________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 方: 地 址: 负责人: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
致力于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资产配置规划和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整合融资解决方案。已成功与数十家活跃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数十亿受托资金,设计与提供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为数十家融资方设计并完成实施融资解决方案;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目标。
(二)乙方
面向整个金融市场筛选优质产品,进行严格的产品品质控管及金融供应商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精英人士的全套财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为客户提供包括财务诊断、理财规划、产品分析、市场追踪、财商教育等在内的高端私人定制理财服务。
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四)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共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推动双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合作内容、方式
(一)产品设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共同设计与开发金融产品。
(二)财务咨询服务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况下,对乙方的产品进行分销;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况下,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分销。
(三)其他业务合作
甲乙双方在品牌推广、客户服务与调研、产品营销、人才培训等各个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方及时向另一方提供产品设计、产品动态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二)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五条 附 则
(一)双方约定: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询顾问、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关于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牵头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帮助乙方争取配套服务境等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与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构架下,参与事务,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
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甲方代表:
签署时间:
乙方代表:
签署时间: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________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牵头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帮忙乙方争取配套服务境等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与能够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构架下,参与事务,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用心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务必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职责。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
甲方(赞助单位名称):
乙方(学生社团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甲方负责:
1、甲方为此活动的赞助商。参加此次活动的甲方需交纳一定的活动费用后,方可进行此次活动。
2、甲方必须遵守乙方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内公共财物,保持校内卫生清洁,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保证不得损害同学的切身利益。
3、甲方在乙方校园开展活动的时间:
初定为:年月日、画展地点:交流会地点:。
4、活动中的海报、宣传单和横幅等均由甲方提供。
5、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元整,活动前先付元,活动结束后,在乙方完成责任情况下再付余款元。
6、甲方有权益监督活动全部过程并及时与乙方沟通,使之达到甲方的要求。
7、甲方的行为不得涉违法国家法律事项,如有涉及,一经查出,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活动,由次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此活动的校方具体负责单位。
2、乙方有义务在与甲方签订协议后,为甲方办理相关活动手续,并保证甲方在乙方校园的活动顺利正常进行。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申请活动所需场地和宣传单页、海报、横幅的发放、张贴和悬挂,并提供活动所需的人力和其他必要物品。
4、乙方需在甲方做讲座期间需保证至少有45人参加(甲方带来人员不算且大一、二设计班每班都有人员参加),并保证至始至终,如没有达到相应的参会人员,每缺少一人扣除活动经费10元。
5、由甲方交付乙方的物品、资料等,不得损坏和丢失,如发现须照价赔偿,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
6、如遇场地变更、天气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活动无法举行,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举行。
三、违约责任:
a)甲方如在举行活动过程中违反乙方校内管理制度,乙方有权请校内保卫处等相关人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情节严重取消此次活动,并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b)在签署协议后,如果乙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返还甲方部分至全部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甲方双方协商确定。
四、未尽事宜: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议拟定,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共同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五、其他:
a)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次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未发生争议的条款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b)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个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方:代表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合作伙伴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internet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商量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两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两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两方商量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两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两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两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两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两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两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两方的品牌。
4、两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两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两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两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两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两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盖章: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 方:
地 址:
负责人: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 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
致力于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资产配Z规划和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整合融资解决方案。已成功与数十家活跃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网络平台逐渐日益完善,借款人随时可以将借款信息发布在该平台上,帮助客户实现资金需求的目标。
(二)乙方
面向整个金融市场筛选优质客户,对其进行投资,实现公司高收益、高回报的目标。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 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 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四)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共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推动双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 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 合作内容、方式
(一) 个性化企业网站
甲方将利用自身优势推广渠道(如微博、SNS社区等),在互联网进行广泛和有效的推广活动,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知名度和扩大影响力,促进业务发展。
乙方将根绝甲方企业的业务定位与战略发展方向,展示企业精神风貌,使甲方的客户根据乙方的网站情况对乙方的企业情况有一定的认知与了解,对双方的合作提供一定的契机。
(二)推广活动策划
甲方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策划一系列线上活动(如微博互动营销、微访谈、微视频等)线下活动(现场推广、参观考察、技术讲座等),加强潜在客户与对甲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 加盟咨询服务
乙方将整合自身资源, 全面了解甲方公司自身优势,对甲方的客户通过充分了解,优先考虑甲方的客户,促进双方业务的谈成。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媒体公关服务,协助甲方与各大媒体维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及时透过媒体宣传甲方业务亮点,帮助甲方树立良好的媒体和新闻形象。
综上所述,甲方将不遗余力的利用自身在互联网、传媒行业的多年服务经验和优势资源,使品牌形象和企业文化真正成为甲方发展业务的驱动力。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况下,为乙方筛选优质的客户,实现乙方投资的目标。
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况下,为甲方寻找潜在客户。
(三)其他业务合作
甲乙双方在品牌推广、客户服务与调研、产品营销、人才培训等各个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 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方及时向另一方提供产品设计、产品动态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二)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Z、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五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承诺条款
(一)乙方保证对甲方的客户及项目决定进行投资时,严格按照借款人与乙方方签订《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若乙方未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期限支付借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保证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与第三人无任何权利、义务纠纷,若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的客户造成了损失,甲方有权代客户向乙方追究责任。
第七条附则
(一)双方约定: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记载的通讯地址为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所需送达的文件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该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方履行了送达义务。如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城合作伙伴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我司配套的天猫商城专营店项目,签定合作事宜,共同开拓双方行业业务市场,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共同打造天猫商城,为客户提供服务。
2、甲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消费信息服务及推荐,引导客户到天猫商城消费,并协助乙方进行产品和服务的推广。
3、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按本协议约定,为甲方顺利开展业务提供支撑及保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紧密的业务协调与联系,主动参与甲方策划组织的各种营销活动,同心协力共创商机。
二、合作要求:
1、资质要求: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并提交加盖乙方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双方有一方企业内部有任何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资料。
2、市场秩序及形象维护:
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维护签约项目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甲方企业及产品形象,损害甲方或甲方其他合作伙伴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及声誉损失。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商城的日常管理和营销工作。
2、在协议期内负责通过互联网、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介绍及推广乙方的服务/产品。
3、甲方须就乙方提供的货品售卖产生利润的结算予乙方,并于每月____日(自然月)前出具结算报表,并于______日前完成与乙方的结算。
4、甲方须需根据商品销售当日乙方所提供的商品采购标价于销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采购结算及物流费用结算报表,并于销售之日起个______工作日之内完成与乙方的采购及物流费用结算。
5、甲方须在龙岩电信结算相关业务发展酬金后______工作日内,将酬金总额的`结算予乙方。
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进行核准和抽查,并对于出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
7、甲方负责为该项目进行相应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确保甲方按照天猫商城规范发展的用户在协议期内正常使用乙方货品,保证上述用户使用的商品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商城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采购和供应,仓储,物流及电信业务的受理,并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对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
3、乙方须每日按时提供甲方销售所需的商品采购标价表。如出现某种商品价格浮动超过正负_____%需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沟通,并注明原因。
4、乙方应委派专人支撑甲方业务,并保证及时与甲方保持沟通,并对甲方提出的需求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
6、乙方须积极配合执行甲方对客户投诉有关工作提出的处理意见。
7、乙方须承担甲方推广销售乙方产品期间所产生的推广运营成本的,根据半年预算,承担约合万元的费用。
8、在合作期间内,乙方保证给予甲方的支持项目如下:
支持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五、合作资格取消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明显过错事实成立后在7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合作条件
1、合法经营,并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某种类型生活服务的商家。
2、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诚信度,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3、具有良好的管理运营机制,能保证长期稳定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七、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1、因法定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2、如本协议所涉及项与电信相关规定相冲突的,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调整,相冲突部分内容自动终止。
八、协议终止与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严重背离商业道德和法律属于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接到利益受损一方发来的违约书面通知后10日内另一方仍未实际履约,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因其单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的现状情况说明提交对方,经对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终止合同。但由某方单方面终止合作产生的一切纠纷及责任由此方处理并承担。
九、保密条款:
本合作协议属商业机密,所有权属于合作双方。其所涉及的内容和资料只限于甲方与乙方了解,作为双方确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对于本合作协议书的使用,双方须遵守关于专有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五年内,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双方有关的信息进行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信息、财务信息、技术机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如有一方违反,另一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商议解决。
3、协议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作期内若乙方严格依照合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则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具优先续约权。
5、合同终止后若客户对乙方在合同期间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引起客户不满投诉或纠纷诉讼等,付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向甲方全额赔偿。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建立互联网站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规范、细化互联网行业内部管理流程,不断提高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互联网IP地址、互联网络域名等网站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要求,辅以相应的技术手段,做到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三条 互联网站管理有关数据使用和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和信息产业部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涉及的主体有:信息产业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接入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网站主办者”)、IP地址备案单位、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等。
接入服务提供者是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以及以其他方式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统称。
IP地址备案单位是指直接从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行为的单位。
第二章 相关主体职责与义务
第五条 信息产业部对全国ICP、IP地址及域名信息备案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协调。
(一)根据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二)指导、检查、督促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
(三)了解掌握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组织研究解决。
(四)组织开展“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的优化、完善等工作。
(五)负责对跨地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备案信息进行录入、审核。
(六)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相关IP地址备案单位的备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定期通报备案工作进展情况和及时通报未备案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等备案信息的相关情况。
(八)协调部级前置审批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公益性互联网站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
第六条 省通信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监管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对网站进行年度审核等工作。
(一) 依法对ICP备案信息进行日常审核工作。
(二) 指导监督本行政区接入提供者、网站主办者、IP地址备案单位的ICP和IP地址信息备案工作;加强对其制度建立、机构设置、数据库系统建设等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 依法采用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的监管,将接入提供者对互联网站的管理情况纳入其经营许可证年检、行风评议等考核工作中。
(四) 依法做好接入提供者、IP地址备案单位、网站主办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 负责本行政区互联网站年度审核工作。
(六) 负责对本行政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备案信息进行录入、审核。
(七) 协同本行政区前置审批部门、专项内容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
(八)积极支持引导互联网协会、通信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配合做好网站管理工作。
(九)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举报方式,广泛听取并认真查处社会各界对网站未经备案擅自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不真实、接入提供者违规提供接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第七条 接入提供者是为网站主办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主体。接入提供者应当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对所接入互联网站的管理。
(一)设立专岗专职,负责网站备案、规范网站行为及相关管理工作,专岗专职名单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变化后人员名单及时报省通信管理局备案。
(二)按照“先备案后接入”的要求制定完善接入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为用户代为备案信息的事前核验制度、对用户行为的事中监督制度、配合对违法违规网站的事后查处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等工作制度。
(三)应记录网站主办者的备案信息,对所接入网站主办者的备案信息进行动态核实,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
(四)接入提供者要杜绝为未备案的网站主办者提供接入服务,实时搜索已接入的未备案网站信息,及时停止并督促网站主办者履行备案手续。
(五)受网站主办者的委托应依法为网站主办单位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手续。代为备案时,用户名、密码和系统提示信息要及时移交网站主办者,并指导、督促网站主办者下载安装电子证书。不得在已知或应知互联网站主办者备案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手续。
(六)对直接接入及间接接入的网站客户负有管理责任。
(七)应建设必要的业务管理系统,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对网站管理的要求。
(八)做好用户记录留存、有害信息报告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九)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互联网站年度审核工作。
(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对违法违规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十一)自觉接受省通信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 网站主办者应依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一)应当自行或委托接入提供者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手续。
(二)应当保证备案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
(三)在通过备案审核后,应当在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中央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按要求将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
(四)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变更,同时再次安装电子证书。
(五)涉及前置审批及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在取得前置审批部门和专项审批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提供相关内容信息。
(六)网站主办者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用户明和密码丢失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省通信管理局经确认后予以补发。
(七)按照省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内容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年度审核工作。
(八) 应当自觉接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 IP地址备案单位具体承担IP地址信息报备工作。
(一)IP地址备案单位应当按要求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报备IP地址信息。其中,基础电信运营公司IP地址信息的报备由总部和省级公司共同完成,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总部应对其省级公司的IP地址信息报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公益性互联网络的管理单位负责统一完成其网络上使用的所有IP地址信息的报备。跨省经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提供者IP地址信息的报备由其开展业务所在地的所有分支机构共同完成。
(二)IP地址备案单位应当确保其所报备的IP地址信息完整、准确。
(三)IP地址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IP地址备案单位应按规定要求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后的IP地址信息。
(四)IP地址备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IP地址管理制度。
(五)应当自觉接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具体承担域名信息的报备工作。
(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按要求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报备域名信息。其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报备所有CN和中文域名注册信息;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负责报备所有境外域名注册信息。
(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确保所报备的域名注册信息完整、准确。
(三)域名注册信息、域名备案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变更后的域名报备信息。
第三章 相关处理流程
第十一条 接入提供者为互联网站提供接入互联网络服务流程:
(一)网站主办者向接入提供者提出接入申请。
(二)接入提供者向网站主办者预分配IP地址。
(三)网站主办者获得接入提供者预分配的IP地址后履行备案手续(网站主办者可自行备案也可由接入提供者代为备案)。
1、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收到“备案管理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告知接入提供者备案成功,并将备案编号和备案信息一并提供给接入提供者,接入提供者登录“备案管理系统”核实该备案信息,在确认备案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为网站开通接入服务。如果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得开通接入服务,应当督促网站主办者核实相关信息,经备案后方可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2、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备案的,接入提供者收到“备案管理系统”反馈的备案编号后即可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
第十二条 网站主办者委托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ICP备案、备案变更的处理流程(见图一):
(一)网站主办者将相关ICP备案信息提交给其接入提供者。
(二)接入提供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在确认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将ICP备案信息导入“备案管理系统”;如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接入提供者要求网站主办者重新填报或补充相关信息。
(三)“备案管理系统”对接入提供者导入的信息进行自动核查,经识别没有发现问题的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存在问题的,将相关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
(四)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五)“备案管理系统”对予以备案的,核配备案编号,生成备案电子验证标识(简称电子证书),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对不予以备案的,“备案管理系统”将不予备案理由反馈相关接入提供者。并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
(六)对予以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将审核意见、用户名和密码及时反馈给网站主办者,并指导网站主办者下载、安装电子证书。网站主办者在接入提供者的指导下及时完成电子证书下载、安装等后续工作,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
(七)对不予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及时通知网站主办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或补报信息。
第十三条 网站主办者自行履行ICP备案、备案变更处理流程(见图二):
(一)网站主办者向“备案管理系统”输入相关备案信息。
(二)“备案管理系统”收到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信息后,对信息进行自动核查,没有发现问题的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存在问题的,将相关意见反馈网站主办者。
(三)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四)“备案管理系统”对予以备案的,核配备案编号,生成电子证书,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网站主办者;对不予以备案的,“备案管理系统”将不予备案理由反馈相关网站主办者,并通知网站主办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或补报信息。
(五)网站主办者收到备案编号和电子证书后,及时完成证书下载、安装等工作。
第十四条 涉及前置审批的ICP备案流程:
(一)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在履行ICP备案手续前应获得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的批准。
(二)网站主办者获得前置审批部门批准后,按本细则第十二条或者第十三条相关流程履行备案手续,同时需向住所(身份证住所/注册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书面提交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
(三)网站主办者提交备案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尚未提交审批文件的,不予备案。
(四)备案完成后,省通信管理局向相关省级前置审批部门通报网站备案信息。
第十五条 ICP备案注销处理流程:
(一)网站主办者停止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注销其备案信息。网站主办者可以直接履行备案注销手续,也可以由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二)网站主办者直接履行备案注销手续的,由网站主办者直接将备案注销申请提交“备案管理系统”;接入提供者代为履行备案注销手续的,接入提供者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网站注销申请,同时提交该网站主办者相应的书面委托书。
(三)“备案管理系统”收到网站备案注销申请信息后,将注销申请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
(四)相关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予以注销,并将相关意见反馈注销申请者。
(五)对注销的网站,接入提供者应及时停止接入服务。
第十六条 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流程(见图三):
(一)省通信管理局根据涉嫌违法违规网站线索(包括举报材料、省通信管理局例行检查、信息产业部的通报、相关部门要求协助查处意见等),对确属违法违规网站进行依法处理 。
(二)涉嫌违法违规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不在本行政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应及时将违法违规网站基本资料转送至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由该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处理。
(三)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在本行政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应依法处理。
(四)对依法应当关闭网站的,省通信管理局应向书面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停止接入,相关接入提供者应及时将执行情况上报省通信管理局。
(五)网站接入地不在本行政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可以直接发函要求接入地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关闭网站,接入地省通信管理局应积极予以配合,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停止接入,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
第十七条 查处接入提供者违规行为的流程:
省通信管理局应加强对接入提供者的管理,监督检查接入提供者对用户代为备案信息的事前核验、用户行为的事中监督、违法违规网站的事后查处配合等责任的落实情况。
对违法违规的接入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通信管理局要立案调查,接入提供者主体所在地不在本行政区的,可以请相关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一)每年第一季度开始对互联网站进行年度审核工作。
(二)对“备案管理系统”搜索出IP地址、域名等信息与ICP备案信息不一致的,要求相关网站主办者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三)对于相关内容主管部门年度审核意见是“取消业务资格”、“关闭网站”的,属于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根据相关内容主管部门提供的书面年度审核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九条 IP地址备案工作流程:
(一)IP地址备案单位向“备案管理系统”导入IP地址备案信息。
(二)“备案管理系统”对导入的IP地址信息进行自动核查,输出核查报告,并分送给信息产业部或相关通信管理局。
(三)信息产业部或相关通信管理局对核查报告进行分析处理。
第二十条 域名备案工作流程:
(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域名备案单位)向“备案管理系统”导入域名备案信息。
(二)“备案管理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定期输出统计报告。
(三)信息产业部对统计报告进行分析,发现未备案的,依法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12月1日起施行。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
甲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 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释锐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释锐授权代理,则不得以释锐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释锐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释锐相应损失。
2-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软件应用托管业务,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才正式受理新的业务清单。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释锐相关产品分销管理和流程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2-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1、2-3-2应客户的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但是乙方必须保证不能低于公开市场统一价进行销售,避免损害合作伙伴的.利益。
2-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2-1-4款规定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3-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包含了年费续费。
3-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2-1-3款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五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关于战略合作伙伴的协议书
一、合作目的
彼此共同致力于建立并发展平等互利、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业务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合作是市场化行为,彼此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为共识,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为原则,实行商业化操作。推动中国信用环境的改善、建立和发展中国的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和帮助企业(个人)以及适合于信用担保行业的各种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行业合作背景
担保行业在企业融资难这一历史背景下产生,与企业的发展共存共荣,共同致力于民族经济的崛起和繁荣。担保业务的核心在于整合社会信用资源,提供信用产品,促使信用通畅,提高企业信用能力。
近年来,国家在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与规范,配套的趋进性政策也相近出台。被称为金融领域朝阳产业的担保业前景一片看好。
三、企业合作背景
汇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的一家专业化担保公司,公司注册资金壹亿元人民币,是目前四川乃至西南地区注册资金最大的民营专业信用担保公司之一。公司经营的范围有:
1、信用担保;
2、企业贷款担保;
3、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
4、个人住房、信贷消费贷款担保;
5、工程投标、支付、履约监理、维修、材料和设备质量担保;
6、涉外担保、联保和分保业务;
7、抵押物的处置、企业重组、转让、收购、兼并、托管的策划、咨询;
8、企业、资产受托管理;
9、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投资策划和咨询。
四、企业合作受益
1、伙伴单位的担保项目可优先在汇通担保上会评审、审批。
2、通过汇通担保的内部刊物,协助合作伙伴了解国家最新金融行业的相关政策。
3、在汇通网站上开设“汇通伙伴”专栏供合作伙伴查询相关信息以及发表意见。
4、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整个合作伙伴的相关信息资料,供、伙伴单位交流参考,实现合作伙伴之间的'网络连接、信息交流与共享。
5、为合作伙伴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经济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运用各种合法手段切实维护合作伙伴的正当权益。
6、搭建合作伙伴与金融部门及伙伴间的联系合作平台,在金融机构支持合作伙伴的融资活动中牵线搭桥。若伙伴单位的具体项目需要,可为其代聘相关专业人员。
7、组织有关融资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伙伴单位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
8、组织伙伴单位参加同行业交流、考察活动,趋进相互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五、合作协议的具体条款
1、双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业规定。
2、在协议期内,上述第四项中的所有服务,伙伴单位均有权优先享有。
3、在协议期内,伙伴单位在融资、策划方面若遇困难,汇通担保应提供协助。
4、汇通担保将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甲方所需信息,保证“一对一”的服务质量。
5、双方应严格保守其所知悉的伙伴单位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6、伙伴单位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日内应向汇通担保有限公司缴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自风险保证金缴存之日起合作伙伴单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权利并承担对其所知悉的其它合作伙伴及汇通担保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7、双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明确授权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同意,均不得擅自使用对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
8、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年,协议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9、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对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伙伴单位若从事非法事项,足以影响双方合作利益,汇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撤消其合作伙伴资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 网站建设协议书
★ 合作伙伴道歉信
★ 合作伙伴颁奖词
★ 合作伙伴范文
★ 合作伙伴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