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签劳动合同,毕业生请多留个心眼(共含7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夏天要来啦”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眼下正是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峰期,对于他们来说,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意义非凡,同时也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为此,很多读者纷纷来信来电咨询。本报记者整理了一些典型问题,供广大毕业生参考。
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不一致怎么办?
读者: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4月份通过招聘进入杭州一家IT公司工作,5月份公司出资派我到省外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新技术培训,后马上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公司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内注明,经公司出资培训后,我要为公司服务3年(服务期);如违约,我要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前阵子公司提出要与我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里约定的服务期只有1年,和就业协议书不同。请问,我该不该签这个合同?此外,2万元的违约金有根据吗?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协议书作为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是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效力就终止了。因此,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就会失效。但是,当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时,如约定了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等内容的,即使后来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效力仍然存在,必须遵循约定,否则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用人单位在出资培训劳动者的前提下对劳动者作出的服务期约定,对劳动者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因此,你们公司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服务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您必须履行,除非公司不再要求您履行。当一年后劳动合同到期时,如单位提出续签合同,您需配合单位,直至3年服务期满后,才可不续签合同,否则要承担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时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不提供工作岗位时,劳动关系即可终止,而且此时,单位不得向您追索针对服务期的全部或部分违约金,
试用期一年的合同能签吗?
读者:前几天单位与我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限为一年。单位提出,试用期满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并给我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单位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只能在正式合同中才能约定,不能订立单独的试用合同。同时劳动法对试用期期限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您可以持该试用期合同到相关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进杭落户是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无权决定毕业生何时办理落户。况且进杭落户受学历等条件影响,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大专和中专毕业生如在毕业当年不及时落户,到次年还不一定能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因此,应届毕业生的进杭落户手续应在毕业当年办理完毕。如单位没有集体户,办理不了相关手续,单位或毕业生可通过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
签订合同需要向单位上交毕业证书原件吗?
读者:我7月份到单位报到,开始正式上班。人力资源部告诉我,要把毕业证书原件给单位,才能签订劳动合同。我问过同事之后,发现这是单位的“传统”。请问这种做法有依据吗?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毕业证书是毕业生的合法证件,单位当然无权收取。因此,毕业生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劳动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求助,切不可盲目将自己的有效证件交给单位。(毛传来、方)
来源:浙江日报
毕业生签劳动合同需多留个心眼
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将正式毕业,拿到毕业证之后,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将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据了解,一些不正规的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弱点,常常在合同里做“手脚”。区人才办工作人员提醒,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候一定要看清所签条款,弄清福利报酬、试用期限等问题,要特别注意维护自身权益,谨慎签约。
看清试用期限
据了解,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让劳动者多服务一段时间,在约定的试用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再以未通过考评等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从而行使试用期中的解除合同权。
区人才办工作人员表示,在试用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许多求职者应聘时往往存在一个误区,试用期不用签订合同。其实不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从事人事工作多年的黄小姐表示,试用期的重点内容在于试用期限和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区人才办工作人员提醒,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看清试用期限。
违约条款要慎签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补偿主要是通过支付违约金来实现的,主要包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以及因失职造成损失等情形下发生的违约金。记者了解到,一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往往只注意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基本合同条款,对订立合同时需额外约定的事项重视不足。区人才办工作人员提醒,毕业生要慎签违约条款,在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相关的违约条款。
据介绍,最明确清晰的违约条款应当包括如下内容:构成违约的条件、赔偿损失的范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数额等,上述内容应合法、公平,特别对其中关于提前解除合同及因培训而产生的违约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日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陷入困境。
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据了解,一些涉世不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但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
区人才办工作人员表示,有些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却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旦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用人单位无法兑现口头承诺,劳动者也会因没有证据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以,建议毕业生在签合同时,要将所有“承诺”落在纸面上。
毕业生签劳动合同怎样维权
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权成为了新时期的新标签。具体说到毕业生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的问题,许多即将进入工作岗位的毕业生渴望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有关知识。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许多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遇到不合法的事情也会选择忍气吞声,究其原因是不想失去宝贵的就业机会。这样做只会让部分不良企业更加肆无忌惮,维权之路也会变得无比艰难。勇敢的说不,才是在留住工作。
如题,准备要和工作单位签劳动合同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可不可以不签?谢谢
[准备签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可不可以不签?]
如题,仲裁时应我是做人力资源工作的,也只是文员工作,现在不支持我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人力资源工作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题,我已在某单位连续工作两年零八个月,1月才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1月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三本大学毕业生面临求职之困“请多给我们点机会”
“居然又没过,简历关简直就是‘鬼门关’嘛!”1月2日晚上9点,在武汉开往上海的火车上,刘晓星望着窗外掠过的夜景,叹了口气,自嘲说自己得了 “求职焦虑症”。即使是在元旦放假期间,而且是在火车上,这位来自湖北一所二本高校的大四学生,也会不时地打开手机,登陆求职网站,查看自己的简历是否通过审核。
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今年高校应届生求职市场也不容乐观。像刘晓星这样,有着求职焦虑的毕业生不在少数,而焦虑的焦点,不仅在于拿不到心仪的工作,更在于困扰他们的用人单位选人“背后的事儿”。
“也许,面试官是用抽签的方式选择简历”
简历关成求职“鬼门关”,毕业生不知其中关窍
刘晓星此行是去上海的一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实习。“就是先实习后入职的那种,三个月后见分晓,能不能留还不一定呢。”她说,这家公司招收3名电气与信息工程专业的学生,但通知了10名学生前往上海实习,“说是在工作中见真章。”
因为不确定能不能留在上海,所以刘晓星仍旧紧锣密鼓地跑招聘会、投简历,“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就为了把自己‘卖’出去”。
“你们工科的学生好就业,哪像我们文科生,简历都没人收!”围上来的一位硕士三年级的男生插嘴道。他叫王彬,从河北一所二本高校历史系本科毕业后,2013年考入武汉一所高校的中文系。
在他们的交流中,“简历关”是高频词。他们一致认为,对于毕业生来说,拥有一份像样的简历就等于一只脚踏进了求职成功的大门。
然而在刘晓星看来,自己的简历“相当不完美”。“没有大型企业的实习经历,扣2分;没有带团队做项目的经历,扣1分;在学生会不属于主席团成员,扣1分,女生,再扣1分,你看,这简历最多能打5分。”她拿出一份用铜版纸打印的简历,模仿面试官的样子说。
刘晓星坦言,每次投简历,自己都会反复揣摩用人单位的心思,但“投了上百份简历,十之八九都泥牛入海了。”
“不同的工作要求不同,比如市场类的要求有销售经验,行政类的要求文字功底好,我做了5份不同的简历,各有侧重。”王彬说这是一位师兄教给的经验,但是自己投过的简历,仍只有1/5获得了笔试的机会。
“很多时候,明明自己很适合那个岗位,但就是过不了简历关。也许,面试官是用抽签的方式选择简历。”刘晓星笑言,她的同学中流传着一个笑话,面试官将大量简历抛出去,飞得最远的一部分进入下一轮。
“我也想‘打扮’下自己的简历,不然没有机会”
简历筛选重学校学历,部分学生不惜作假
出身三本院校的江帆,从来不属于简历“飞得最远”的那部分人。
1月6日上午,在武汉人才市场招聘会现场,江帆捏着一沓各个公司的招聘宣传单,挤过人群,在楼梯间的一个台阶上坐了下来。
“但凡看得上眼的、有点规模的公司,都要求应聘者是教育部211甚至985高校的学生,招个售楼员都这样要求,真不知道怎么想的!”江帆把宣传单扔在脚下,愤愤地说。
“有学长告诉我,别管什么经济形势,只要你足够牛,肯定能找到很牛的工作,但是我真不知道怎样才算牛。”江帆称自己从大一时就开始创业,也参加过很多活动,“因为学校不出名,简历很少过关。”
但是招聘单位知道如何定义“牛”。“首先看高校,985、211,还是省内重点,或者是一本、二本;其次看学历,是硕士还是本科还是大专;然后看经历和证书,有没有出色的实习和实践等等。”总部位于江苏省北部一家大型企业的.人事专员肖安说,因为武汉高校集中,每年招聘都会收到上万份简历,人力资源部门看不过来,只能按照这些“硬件条件”来筛选。
这种筛选机制之下,江帆注定被排除在外。“我之前的创业团队中,不乏名校的学生,他们的能力并不比我强,但是现在找工作,都比我强。”他说。
肖安称,正因为简历筛选成了求职最大的“关卡”,很多同学“铤而走险”,不惜“注水”简历,以求得笔试面试的机会。
“伪造最多的是实习经历,因为一个学生有没有在行业内出名的单位实习过,仅仅靠简历是甄别不出来的;其次是学生干部经历和奖学金,很难分辨真伪。”肖安说,“注水”简历给公司招聘造成了很大困扰,以至于在面试时不得不反复询问求职者。
这种反复询问让一些毕业生感觉被“侮辱”。新闻学硕士三年级的黄青称曾多次遇到此类面试,“感觉不被尊重,好像求职者是小偷似的”。
但黄青承认,她身边有不少同学在简历上“动过手脚”,“有些人根本不好意思让班里的同学看到自己的简历,害怕被举报。”
“我也想‘打扮’下自己的简历,不然没有机会。”沉默了两分钟后,江帆忽然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阵亡’了,我不甘心”
招聘机制不透明,求职者心生猜疑
黄青已经拿到了2个录取通知书,但都不合其心意。
“一家出版集团的销售岗,专招女生,一上来就问能喝多少酒,还让跟着领导去应酬,你说这能去吗?”黄青说,另外一个是房屋租赁经纪岗,因为父母不同意,她也没有去。
从去年10月至今,黄青申请了不下80个岗位,在她的记录本上,通过简历的用绿色标识,通过笔试的用黄色标识,过不去了就用红笔打叉。现在,一眼看去,一片红色。
“我投了一些自己觉得很合适的岗位,比如一些企业的品牌宣传岗、几家媒体的新闻采编岗,几家互联网公司的市场推广岗,都被拒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求职路上,最让黄青困扰的是不知道用人单位看重什么。
“你明确告诉我我哪儿不符合要求,我也就死心了。但是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就‘阵亡’了,我不甘心!”黄青苦笑。
而王彬的感觉是,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是假,做广告是真。“有几家公司来学校招聘,横幅拉得到处都是,宣传单也发到了每栋宿舍楼,到最后也没几个人接到录取通知书。”他说。
更为让毕业生“气短”的是,有些公司甚至在笔试面试几轮之后,突然宣布招聘取消了。王彬就曾全力以赴地应聘一家租赁担保公司的秘书岗,“两轮笔试一轮面试之后,说是让等消息,结果一个月后给通知说不招了!”王彬怀疑,可能是遇到了“萝卜招聘”,自己充当了“炮灰”。
招聘过程的不透明,也让不少毕业生心存疑惑。有些学生甚至认为,找工作等于找关系,没有过硬的关系,要想找到好工作,“除非是撞了大运”。
褚兰自称“撞了大运”,这位湖北一所二本医学院影像诊断学系的毕业生,通过笔试面试,拿到了一家三甲医院的录用通知书。“我的同学都以为我是凭家里的关系才进去的,实际上我只是专业能力强些,面试表现好而已。”她说,身边有很多同学,不把心思放在找工作上,而是去钻营如何跟大单位拉上关系。
“家境好、根子硬的毕业生优先占有工作机会,这几乎成了见怪不怪的共识。”黄青说,在她看来,正是因为一些用人单位的录用原则、录用过程、录用信息都不公开透明,才让求职场成了晦暗不明的“关系场”,也极大地妨碍了人才市场的公平。
肖安也称,自己从事人力资源多年,每次校园招聘,总会有学生或者其家长找到他所住的酒店,拉关系、送礼物,“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是腐败分子一样。”
吴明是一家电商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他表示,毕业生更应该去琢磨如何在应聘中凸显自己的能力,针对不同的公司有的放矢;虚假招聘的现象存在,但并不多,“毕竟在高校里拉开阵势,不为招聘只图做广告,划不来”。
“大多数情况下,招聘机制都不透明,无论求职是否成功,用人单位都不会给求职者反馈原因,这很容易让求职者产生困扰,进而对用人单位产生怨言。”吴明说。
★ 分公司签劳动合同
★ 公司签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