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挂名股东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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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挂名股东的协议书

篇1:挂名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七、本协议争议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篇2:挂名股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_深圳市xxxx公司投资(以下简称‘公司’),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下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_____万元,占投资比例____%,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公司资料记载全部股东及出资比例: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上____%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4、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期间,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对公司的经营无决策权利。

5、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作为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期间,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篇3:挂名股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七、本协议争议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 日期: 身份证号: 日期: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身份证号: 日期: 配偶:身份证号: 日期:

身份证号:  日期:

配偶:身份证号:  日期:

篇4:挂名股东协议书

隐名出资人(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住址: 联系电话:

住址: 联系电话:

显名出资人(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住址: 联系电话: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月  日在 工商局注册成立,企业性质:个人独资,注册资本:,住所地:

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该公司出资人民币。

3.公司目前由乙方  、  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身份,登记于工商登记材料及其他材料中。乙方 、名义上在公司出资分别为 元、 元,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负责人。

4. 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出资资金来源均为甲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隐名、显名出资法律关系,以及确定双方各自作为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的权利、义务,现双方就下述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并谨遵照执行:

一、出资来源

1.甲方作为公司的唯一实际出资人,拥有全部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所有权,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对外承担责任,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出资人,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乙方持有的公司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二、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该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出资人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 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1 权利

(1)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 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1.2 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实际负责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2 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

甲方承担。

(3)乙方不承担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对外甲方行为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2 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奖金,与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该公司管理。

(4)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公司显名出资人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身份从事对该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公司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

(10)乙方担任负责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四、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协议终止

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公司解散、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出资人持有的资产,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出资人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公民身份码 年月日 公民身份码 年月日  公民身份码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公民身份码 年月日  配偶: 公民身份码 年月日

公民身份码 年月日  配偶: 公民身份码 年月日

篇5:挂名股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七、本协议争议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6:挂名股东的若干法律理由

【摘 要】挂名股东是在公司运转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我国公司法对挂名股东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与挂名股东有关的纷争,挂名股东本身也存在诸多的法律理由,本文从挂名股东的相关法律界定、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的确认标准、挂名股东的两种表现形式及其法律理由等方面,对挂名股东的相关法律理由展开论述。

【关键词】挂名股东;股东资格;表现形式

一、挂名股东的相关法律界定

挂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的设立或股权转让中,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却具备了股东成立之形式要件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在实践中大量存在不出资却具有股东资格的挂名股东,例如: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持有自己的股权;党政机关法人、公务员、法官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能成为股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成为股东;对投资和审批的限制不能成为股东;隐名投资人不方便成为股东等。

由于我国法律对挂名股东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相关理由可以参考法律对股东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对股东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股东具有两个法律特征,第一,股东是股权的主体,享有股东资格。

第二,股东是公司的成员,依法对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是出资设立公司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公司股权并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可见,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

【1】股东资格的取得需要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方面。

实质要件包括要有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缴纳出资等;形式要件包括记载于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

挂名股东由于具备股东资格取得的形式要件而欠缺实质要件,关于其股东资格的确认标准、法律责任、股权转让的效力等法律理由也随之而来。

二、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的确认标准

关于挂名股东的资格确认的标准,学界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登记说

该学说认为记载于股东名册或进行股权工商登记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不论是否实际缴纳出资,都应当推定为具有股东资格。

理由是:在法律上,以登记获得的权利通常都以登记的形式转移,例如专利权、商标权;股权代表重要的财产权,为了减少和防止纷争,有必要以登记作为股权的生效要件。

【2】新公司法第33条为登记说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依据《公司法》第33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名册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效力,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推定其具有股东资格,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该学说的理由在于工商登记是否可以作为股东资格取得的标志呢?《公司法》第33条第二款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可见,股东名册是确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工商登记只是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与股东资格的取得没有关联。

【3】可见,该学说的部分看法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

(二)出资说

我国公司法学界刘瑞复教授认为:“股东是指公司资本的出资人或股份的持有人,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股东身份从而形成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该学说认为股东资格的取得以实际缴纳出资为标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志,仅登记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不能推定其具有股东资格。

笔者认为,股东资格取得需要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出资说重实质轻形式,认为只要实际出资就可以取得股东资格,没有认识到任何形式要件或者实质要件的欠缺都会导致股东资格无法取得。

可见,该学说过于侧重实质要件,没有考虑到形式要件欠缺对股东资格的影响,也存在不合理之处。

(三)理由说

该学说认为对股东资格的确认需要根据挂名股东产生的理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不是基于规避法律的理由产生的挂名股东,尊重实际投资人的意思表示,承认其挂名股东的资格;基于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产生的挂名股东,属于非法行为,应当不予承认挂名股东的资格,实际投资人所获得的收益也要被收归国有。

结合学界的各种观点来看,登记说侧重于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出资说侧重于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笔者赞同理由说,对挂名股东资格的确认不能以登记或者出资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理由作出具体处理,一方面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方面又不能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挂名股东的资格。

三、挂名股东的表现形式及法律理由分析

挂名股东的表现形式包括两种借名出资和约定挂名,两者都存在一定的法律理由。

(一)借名出资的挂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或者出于其他理由而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被借用人即为挂名股东。

存在的法律理由有:(1)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形下,挂名股东因被借名而挂名,法律不保护其股东应享有的权利,在公司资不抵债时,挂名股东会因为股东名册的.记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借名出资的挂名股东既不能享受股东权利又要承担法律风险。

(2)在这种情形下,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谁才是真正的股东?谁享有股权?挂名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能否合法取得股权?对于该理由的看法学界莫衷一是。

笔者认为,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作为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只能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不能直接找公司,更不能直接要求公司变更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名义出资人也不能因为自己是登记的股东而否决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名义股东擅自处分股权属于无权处分,第三人可以形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的出资有瑕疵,名义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实际出资人才真正享有股权,挂名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没有恶意是可以合法取得股权的。

根据法院的既判案例来看,对于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目前没有明确的结论。

【5】(二)约定的挂名股东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股东名册上转让方成为挂名股东,受让方则具备股东的实质要件而不具备形式要件。

存在的法律理由有:(1)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挂名股东的权利,受让方实际履行对价义务,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受法律保护,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2)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理由。

约定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产生怎样的影响?笔者认为应当分两种情况。

其一,除法律作出特别规定,适用合同自由原则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工商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不产生影响。

其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合同才能生效,约定不办理工商登记属违法行为,协议无效或者约定不办理工商登记的条款无效。

篇7:公司注销股东协议书

股东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xx年xx月xx日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由公司总经理xxx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清算报告内容不含虚假成分,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在《台州商报》刊登注销公告至今已满45天,符合法定期假。

3、自即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向黄岩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盖章及签署:

签订日期:

篇8:公司注销股东协议书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 年 月 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xx人,代表公司股东x%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x%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x%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x%,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xxx xxx xxx;xxx,xxx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篇9:股东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钢管生产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资方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第三章设立公司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xxxx市设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省xxxx市开发区路号

第四条xxxx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金 0万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丙方出资万元,占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 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篇10:股东协议书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住址:

一、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诉讼,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出资额: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股权的,为控股方。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定入伙份额。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乙方,丙方_____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债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判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公正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篇11: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济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称及性质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工程装修,开业庆典,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招牌灯箱,D广告制作设计发布,写真,喷绘,平面设计,宣传单等。

三、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乙双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出资比例各占______%,(如有实物入股,也作价以现金方式计入),盈利分红及亏损甲乙双方各占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及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为股东会负责人,出任企业法人代表,行使企业法人相关一切事宜。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副总经理,具体主管财务工作,协调和开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负责企业在社会中的宣传,深化和项目洽谈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及责任乙方作为企业股东,出任企业总经理职务,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全面主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企业内部事务,具体监管运营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制作安装工作。

六、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结合自身职务实施公司各项工作,不得越权,违规操作,如有违反,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并对无错方进行相应工作理应合法所得加以针对性的双倍赔偿。

2、在约定合伙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中途撤资,撤股及转让股资,如违此约,过错方将按原始股及相应红利总价的______%对方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干活得私利,如有发生,违约方须无条件退出,所有股份作为赔偿转入对方名下。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双方经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工商局存档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股东协议书

股东各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信守。

一、设立饭店名称:

经营范围: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股东1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2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股东3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此项目(股份)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股东在出资后6个月后可撤资退股;或由其他股东收购股份。

3、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4、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5、分红方式:营业收入减去所有与经营有关开支后剩余的纯利润按照股权比例3月一结;如亏损共同分担投资的亏损。如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项目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股份比例取得财产。

6、共同投资人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伙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合伙人按其股份比例共有。

7、上述各股东方委托 赵新建 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经营管理,有分歧可以在股东会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4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9、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 年月 日

篇13:股东协议书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X:法定地址: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丁X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三、违约责任

1、各方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守约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____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X(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商量,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依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篇15:股东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月日在xxx市签订: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 】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1: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2: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3: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份数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签章):

日期:

挂名购房协议书

股东协议书

协议书股东

股东协议书

股东入股协议书

股东撤资协议书

新增股东协议书

股东协议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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