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论文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Narcissism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浅谈《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论文(共含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Narcissism”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浅谈《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论文

篇1:浅谈《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论文

浅谈《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论文

笔者从事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多年,发现根本上高职院校经济及管理类学科都会开设经济法课程,主要面向法律事务专业、工商管理专业、金融、财经专业等,经济法课程教材固然多有不同,但是内容和体系根本是相同的,大都包括了法律根底理论、公司企业法、合同法、反不合理竞争法、财税法等。随着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笔者以为,无论是从高职经济法特性、劳动合同法作用还是从高职教育人才培育目的、高职学生的需求来看,将劳动合同法内容编入经济法课程里是相当必要的。

一、 高职经济法课程特征是《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前提条件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笔者以为能够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去了解。广义的经济法指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标准总称,如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证法,这些法律标准都是与经济关系亲密相关的,所以都能够称之为经济法。狭义上,也就是严厉意义上经济法仅仅指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而从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对象来看,前者愈加契合高职学生的学习需求,然后者愈加契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的学习和研讨需求。所以本文都是从广义经济法的角度去讨论问题的。

(一)课程性质

高职经济法课程不同于本科经济法课程,后者主要面向法律专业,它强调内容的深度,是为学生的研讨提供条件的。高职经济法面向的范围要更普遍。它强调广度而不强调深度,强调适用性而不强调理论性。使高职学生控制专业学问同时,学习必要的法律学问,树立合理的学问构造,树立法律认识,以顺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请求,为日后理论打下法律根底。我们的学生未来都是在经济运转的某一环节工作的,因而与经济有关,可以满足大局部专业、大局部行业需求的法律都能够在高职经济法课程里有所表现。比方《合同法》的内容,严厉意义上应该是民商法部门的,但由于其在经济范畴起着重要作用,《合同法》曾经被归入到高职经济法课程中,得到高职学生的肯定。

《劳动合同法》主要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产生劳动合同权益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标准,是经济稳定开展必要保证,而我们的高职学生未来除了担任公务员,或者入职事业单位并有编制之外,大局部都是要以劳动者的身份入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剩余一局部可能会自主创业或者继承家族事业,以用人单位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对高职学生而言,《劳动合同法》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将《劳动合同法》编入经济法课程是经济开展的必然请求。

另外,学者普通以为经济法的性质是以公法为主,兼有私法的性质。《劳动合同法》固然调整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但纵观其内容,不难看出,在尊重当事人意义自治的前提下,还表现了国度干预。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则、试用期的规则、违约金的规则等方面都反映了国度的请求。《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现私人利益同时,也反映了公共利益。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和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传统观念能够概括为以下几点:1.国度标准经济组织过程中发作的经济关系。2.国度干预市场经济运转过程中发作的经济关系。3.国度管理、标准经济次序过程中发作的经济关系。4.国度在经济调控中发作的经济关系。笔者以为经济法既然需求处理上述经济问题,那么对此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行为停止监管和约束的标准更应该写进经济法中,完成对经济的完好调整过程。

经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标准依照不同的分类组成的系统化的有机联络的统一整体。它并不是原封不动的。社会劳资关系矛盾理想存在,有必要在高职经济法体系中引入《劳动合同法》,让高职学生在就业时知悉并可以维护好本人的劳动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自身作用是其入编高职经济法的法律保证

《劳动合同法》于201月1日起实施,主要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统筹用人单位的权益,稳定谐和经济关系。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统计,《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多数省区市范围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署率在90%以上,且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减少,中长期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逐渐成为主流,社会保险的购置也可以得到保证。年国际金融危机,但在很多企业大量裁员状况下,社会并未**不安,由于《劳动合同法》严厉标准了劳动关系的解除和中止。

原《劳动法》的内容没有编入高职经济法也是有缘由的`。原《劳动法》诸多诟病是显而易见的: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义务规则过于粗糙、过于笼统。假如将之写进经济法不能起到特别大的积极作用。由于法律假如规则了公民的权益却让公民无法完成本人的权益,那么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并会让公民对法律绝望。

《劳动合同法》在很大水平上改动了《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使得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则愈加科学、合理,并且使得劳资关系愈加谐和稳定,更可以促进经济的开展。这样看来,相对健全的《劳动合同法》内容及其施行以来的积极作用都为其入编高职经济法提供了保证。

三、高职教育人才培育目的是《劳动合同法》入编经济法课程的客观请求

以来,国度高度注重职业教育开展,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开展的有力举措,我国高职教育呈现蓬勃开展的势头。高职教育人才培育目的是向社会提供面向消费、建立、效劳、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艺型人才。消费、建立、效劳、管理第一线不断以来是社会上发作劳资纠葛较多的范畴,不断以来这些岗位上的劳动者大多文化程度比拟低,对法律知之甚少,所以对本人的权益要么不知,要么不懂得假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如今我们倡导高职教育,一方面我们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一线劳动者,一方面我们为社会提供懂法律的一线劳动者。劳动者最关注的就是本人的劳动权益能否得以完成。比方用人单位能否必需购置社会保险,不购置如何处置;违约金能否有限制;劳动合同能否只能按约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能否不能享用经济补偿金等。

篇2: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论文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论文

高职教育中开设经济法的目的是要培养经济法实用人才,而现存的高职法律教育主要注重学生的理论培养,偏向理论教育,实践教学相对薄弱。那么针对该种现状,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就必须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等较为传统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革新。

在教学理念上,必须贯彻师生教与学并重,知识传授与技术技能培养并重,课内教学和课外学习并重的原则。在教学模式方面主要采用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并配以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课堂辩论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经济法课程自从作为财经类学校的重点建设课程以来,学校投入了很大精力到该门课程的建设中。作为一名教授经济法的老师,通过近五年的教学实践中的摸索,我初步形成了以下经济法课程改革的主要模式,现整理如下。

一、首先是经济法教学课程理念的改革

高职教育的内在教学规律和要求客观上要求对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理念、模式和方法进行一场改革。

(一)明确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理念

从教育观念上来讲,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在目标取向上,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经济法研究型的经济法人才,而不是经济法实用人才。正是因为这种观念导致部分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去纠缠晦涩、复杂的理论。实际上经济法理论与经济法的具体适用之间还存在一个转化的环节,一直以来我们的教学在转化方面做得不够。

我认为我们所培养的经济法人才,应当是培养具有经济法实际运用能力,具有广泛的经济法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经济法实用型人才,而不是主要培养经济法研究人才。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调整我们的教学以适应这种要求。

(二)教学理念的具体建立的方法

高职教育的培养对象定位在职业技术的培养,培养目标定位为技术应用型人才。高职教育的经济法教学也必须注重培养经济法应用性人才上来。创新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采用,而正确的教学理念是教学模式和方法创新的前提和关键。

因为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受理念支配的,教师只有更新了教育观、教学观、师生观,才可能有全新的教学行为,才可能设计出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把适合于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理念归纳为以下几点:

1.教与学并重

传统的经济法教学是在教师单一的 “教”的理念下进行的。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长期以往使学生缺少了主动思考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同时从事经济法专业职业所必须的一些技能,如归纳概括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在课堂教学中得不到必要的训练。因此师生建立互动交流,在学生中营造自主探索的氛围,使其激发出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的意识,形成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养成正确的职业观念是非常重要的。

在我们的课堂上,围绕某一议题我们鼓励学生可以自由地发表他们的不同观点,甚至可以形成激烈的辩论。比如在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的规定,关于如何查阅,查阅的范围和内容等,学生纷纷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全班学生都参与其中,教学氛围特别活跃,学生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中既掌握了知识,同时也陶冶了情操。教师的教学应当是启发式的,能要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有助于激发学生去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

2.课内教学和课外学习并重

高职教育改革的形式下,课堂教学学时数缩减,学生必须占用大量课外时间自主学习,所以教师更应该科学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同时有责任引导和教会学生合理而充分地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提高。在课程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最关心的是考试,只学习甚至死记硬背教师讲过的章节,所以这样是培养不了合格的经济法专业人才的,我们必须把课堂和课外有机地结合起来。

于是我们尝试着每次课前布置相关问题,要求学生课外查找资料,并指定相关必读书目,让学生的课堂学习延伸至课外,自己主动去获取知识,培养自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长期扎实地进行,学生应付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同时,各方面能力也有长足发展。

二、教学模式的创新

通过研究和实践,我们认为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是比较适合于经济法教学的。这种模式强调教师和学生的双向交流,互相参与其中,使教师授课不再是单方面的事情,而学生也从被动接受知识转为主动参与者。

(一)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的构建

1.学生的地位

学生是教学过程中始终围绕的核心,教师的一切教学目的都是旨在提高学生能力,因此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角。为了使学生们更好地扮演好这个角色,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上台演讲、分组讨论、模拟情景角色等。

2.教师的作用

在师生互动型教学中,学生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教师的作用。相反,教师能否运用促进性的教学技能,对师生互动型教学的效果具有决定性意义。可以说教师是互动型教学模式的导演。首先,互动型教学的整个规划和制度性建设由教师设定。这要求教师在正式上课前提出明确互动型教学模式对学生的要求,并要采取切实措施实施这些规则和要求。

其次,教师要关注教学过程中对互动过程的引导。就争议的焦点和总体情况,在全局上进行有效的把握和引导,对学生不断激励和启发,鼓励他们提出批判性评价,帮助学生在问题讨论中协调、总结讨论成果等。再次,教师必须根据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反馈不断地总结经验,使互动型教学能够得到更加完善。

(二)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的实施

1.课前布置问题,指定参考书目。在开始一个新的知识点之前,教师要给学生提供一个或多个复杂的问题,问题应该尽量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客观事实,能够吸引学生。比如在讲授公司法有关内容时,我们给学生列出十多个比较前沿性的问题。要求学生围绕这些问题收集资料,并撰写论文的对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2.组织小组讨论。学生小组必须在课后自觉组织进行讨论并作好记录。以备课堂讨论。

3.课堂讨论。在讨论中,师生之间或同学之间可能会有不同意见,教师更多的是引导,同时要激发学生发现和提出新的问题。对于每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讨论和争论,教师都要进行简要的归纳和总结。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

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标和理念必不可少的中介。先进的教学理念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作中介才能得到充分体现。传统教学由于建立在教师“一言堂”的填鸭式教学基础上,教学方法单一呆板,无外乎教师教学生听,教学成了教师一方的事,学生变得被动且极具依赖性,从而失去了他们花季年龄本应该有的朝气和创造性。

经济法专业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缜密的归纳概括能力和雄辩的口头表达能力。如果在这种沉闷乏味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是很难炼就出这些能力的。我们在师生互动型教学模式中,为了达到师生双向交流和共同探索,主要采用以下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可以说是美国法律教育的标志和基础。我国的法律教育中也引入了大量的案例教学,但是大部分案例依然是作为例子加以运用的,即由老师在讲授了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以后,再举出案例而加以说明,这与美国式的案例教学法是大相径庭的。为了加强案例运用效果,提升学生参与度,经济法课程教育改革要做的以下几点:

1.老师在课前向学生提供案情事实;

2.学生在课前准备以后,由学生在课堂上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案情,以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和把握关键事实的能力,教师注意给予必要的提示和补充;

3.由学生概括主要的争诉点,以培养学生发现法律问题的能力;如果学生不能准确地把握争诉点,教师要及时组织讨论和补充,以引导学生在关键的问题上开展讨论,避免浪费时间;

4.由不同的学生就每一个争论点发表意见和相互评论,教师要适时给予提示和引导,必要时可以让学生站在不同的角度回答问题;

5.当所有的争论点都经过了充分的讨论以后,教师要进行高水平的总结,揭示有关法律规则的适用和问题背后的法律原理及政策;

6.其他类似的案例,可以布置给学生课后自己思考。

(二)模拟法庭教学

高职学生在学习经济法的知识过程中,特别是对知识点进行巩固的过程中,有着强烈的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的愿望,模拟法庭有利于向学生展示现实生活中经济问题的复杂性和程序的连贯性。模拟法庭最大的特点就是学生可以亲身参与其中,它要求角色扮演者充分了解案情,从自身利益出发,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据理力争,运用经济法知识争取自身的最大合法利益。在此过程中,学生可以加强对经济法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提高现实生活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辩论教学

课堂辩论法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指导学生对某一具体事实中的争论性问题的思索、辩论来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识别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其突出特点是能给学生提供较大的交往活动空间,教师在研讨活动中能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之处,并顺势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适时地创造条件让学生敢于发表意见,大胆质疑。学生的辩论也常常有教师意想不到的创新,当教师发现了学生的创新并给予正确引导时,就能使教学的空间和境界都有一个提升。

在高职《经济法》的教学实践中,除了上述教学模式外,还可以开展专家讲座,围绕热点问题写专题论文等其他一些教学模式,可以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学生能更直接、更生动地掌握和接受所学的经济法知识。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也将不断深化,各种全新的有效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模式也会源源不断的涌现。

篇3:五年制高职经济法课程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现状论文

五年制高职经济法课程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现状论文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并分析了教师和学生教和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指出经济法课堂教学有效性之所以不高,既有学生的因素,更主要是教师的因素。进而提出提高经济法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情调查分析

1.学情调查

笔者于3~5月对某高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会计与审计专业10级三个班和11级两个班的学生进行调查,使用问卷调查法,共发放175份问卷,调查问卷采取态度量表和开放题形式,在态度量表问卷填写过程中,有个别学生对有些问题没有填写答案,并不影响调查效果。

(1)会计专业学习情况调查。就问卷调查情况而言,超过一半的学生认为自己学得很一般,比例占69.5%,认为自己学得好的学生占10.3%,学的比较好的学生占8.5%,此外,还有10.3%的学生认为自己学的比较差。

(2)对经济法课程认知情况。绝大多数的学生都认为经济法课程比较重要,这个比例占87.95%,12%的学生认为经济法不重要,还有5%的学生认为经济法不属于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

(3)对经济法课程的喜欢程度。调查表明,大部分学生只是一般喜欢,占66%,只有6%的学生喜欢,7%的学生比较喜欢,20.5%的学生不喜欢。

(4)对经济法课程学习的难度认知。55.4%的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存在一些难度,31.3%的学生认为有难度,认为没有难度的学生仅有13.3%。

(5)是否按要求进行课前预习准备工作。完全没有进行课前预习的学生占28%,41.5%的学生能够在少数情况下预习,22%的学生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预习,仅有8.5%的学生能够做到每次都预习。

(6)对课堂中所进行的案例练习采用的方式调查(参与程度)。8.5%的学生独立完成,23.2%的学生和同学讨论完成,53.7%的学生将讨论和独立完成结合在了一起,没有理会课堂案例练习的学生大约有14.6%。

(7)小组合作学习收获程度。认为没有收获的占27.7%,认为有些收获的占60.3%,认为收获很大的占12%。

(8)参与课堂讨论情况。57.8%的学生愿意参与到课堂讨论中去,39.8%的学生会偶尔参与,2%的学生不愿意参与进去。

(9)不愿意参与课堂讨论的原因。23.75%的学生因为不会而不愿意参与讨论,51.25%的学生表示没有兴趣,50%的学生并没有做好课前准备,喜欢听别人讲的占48.75%,怕说错、怕同学笑话的占16.25%,不喜欢思考的占5%。

(10)课后复习巩固情况。经常复习的占2.4%,较少复习的占26.5%,偶尔复习的占42.2%,没有复习的占28.9%。经常花时间做课本上的习题和印发材料上的课堂训练题的占4.8%,较少花时间做习题的占22.9%,偶尔花时间做的占37.4%,没有做的占34.9%。

2.学情分析

由于上述五个班已在三年级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五个班平均通过率为45%,通过访谈部分学生得知,学生的课程学习存在分化现象。从上述问卷调查、部分学生访谈和课堂观察情况来看,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积极性普遍不高的原因主要有:

(1)专业学习不好影响经济法课程的`学习。

(2)部分学生被动接受学习,还未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

(3)课堂参与、小组合作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

(4)部分学生学习无动力,考试无压力。

(5)部分学生因为未做到课前预习和复习,上课听不懂,失去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兴趣。

二、对策

从上述学情与教情两方面调查分析来看,经济法课堂教学沉闷、学生厌学、教学效果差,既有学生的因素,更主要是教师的因素。任课教师要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反思,改变这种现状,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改进教师的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针对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切实做到删繁就简,对于课堂内容要做到精讲。在安排教学内容难度时要恰当,确保符合学生当前的学习需要和将来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2)将其和学生职业发展需要结合,重视能力本位,对于每一个课程的单元教学内容应该精心设计,选择的案例应该和现实生活情境紧密联系,让学生真正认识到,课堂中进行的案例分析训练就是现实中经济法工作者所要解决的问题。

(3)对于每一次讲课所需要准备的知识和技能,都应预先告知学生,以使学生能够在课前做好准备,避免学生因听不懂而无法参与课堂互动的现象,也能避免教师辛苦讲课,教学效果差的情况。

(4)课堂教学过程中应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给学生更多的时间,让学生能够参与到课堂互动中。

(5)教师应将经济法学习的相关技巧和方法教给学生。学生若能熟练掌握相关技巧和方法,不但能避免学生学习过程中盲目、畏难的情绪,还能提高学生学习经济法的信心,将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出来。

(6)进行课堂教学的延伸,适当的布置训练作业,实现和课堂的互补。针对课堂上不同学生接受能力的差异,精心设计分层次的案例训练题,并在晚自习下班辅导,尽可能使不同能力、层次的学生都能解答出来,提高学生学习经济法的成就感。

2.加强沟通,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1)教师应转变观念,不再把自己当成课堂教学的权威,应建立平等、民主、友好的师生关系。这要求教师深入了解学生,和学生和谐相处,尊重学生,这样学生才会接纳教师。

(2)教师要给学生足够的人文关怀,让学生切实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教师在讲课中,要时刻关注学生是否听懂,而不只是关注自己的上课进度。对于没有听懂的学生,教师要认真反思,注意自己讲课的语速、表达的清晰度,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法进行讲解,让学生体验学习的快乐。在提问时,教师应多给予学生鼓励,允许学生表达不同观点,即使错了也无妨,这样学生才敢于发言,认真思考,乐于发言。

篇4:创新型实训法在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应用研究论文

创新型实训法在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应用研究论文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训教学显得尤为重要,在明确实训目标的基础上,结合经济法基本知识,设定实训项目和实训内容,并克服目前存在的困境,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综合运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小组攻关、网络交流、综合技能培养等实训法,把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动脑与动手结合起来,知识与技能结合起来,通过研讨、实践、示范、交流构成了一个师生共同参与、理论与实践并举、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秩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寓教于乐。

高等职业教育旨在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高职教育具有职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而实训教学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本研究拟在创新型实训法在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应用方面有所突破,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高职教育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与实践素质,它对形成职业岗位能力与高职教学特色、提高高职教学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中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性教学主体地位不突出,理论教学仍然占据主要地位,这使得教学对象的专业技能得不到有效训练,学生缺乏理论与具体实践相联系方面的充分训练与实际感受,导致教学成果达不到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只有通过提高对实践性教学的认识,重视实训环节,完善与构建实训教学体系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对经济法课程的理论创新与实习实训研究,开拓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理论与实训教学的新局面,让经济法的法理精神的传承、法律知识的普及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完成,才能培养出具有较强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和知识驾驭能力的综合素质全面的高职学生。笔者根据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学生的特点,结合自己多年从事经济法教学实践,就经济法课程的`理论创新开发与实验实训研究,设计一整套完整的方案,以期这对今后的教学和实践工作能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的内容及重点

经济法课程的内容是实践性教学的关键,在研究中我们应该本着坚持巩固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相结合、培养一般能力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训练,进行与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能力培养,如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自学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与表达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组织能力等。通过每一单元的实训和综合实训突出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笔者在十余年的经济法实训教学中,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研究出具体的实训方法,变学生被动接受为学生主动学习,而且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实训质量。

经济法课程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税法、金融法、会计法、审计法、劳动法、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内容,基本上可划分为市场主体法、工业产权法、合同法、市场管理法、仲裁与诉讼等五个单元(如下表),每一单元在讲授时都可以分为“基本法律知识”部分和“法律实务”实训部分。

下面笔者就多年工作经验谈几种创新型实训法:

(一)情景模拟实训法。即采取“教师下任务书---师生查阅资料---学生提出方案---教师点评并辅助完成---情景再现”的实训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指导教师的组织、学生的演练,在愉悦宽松的环境中达到教学目标,既锻炼了学生临场应变、实景操作的能力,又活跃了教学气氛,增强了教学的感染力。情景模拟实训法的主要特点是:①模拟情景具有代表性;②模拟情景具有真实性:②语言表达情景化:④语言使用符合交际原则。通过情景模拟实训,让学生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讨论,然后进行深入探究,从而获得新知识,通过课堂练习,巩固专业技能。此实训法的优点是有情景再现,形式比较新颖,乐于学生接受,学生也比较喜欢这样的教学方式,但准备时间较长,有时受教学条件的限制较多。

(二)案例分析实训法。即采取案例导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方法。在“学”的过程中,采取师生共同讨论,听取学生的见解,教师最后进行总结,避免了教师上课“一言堂”的做法。此种实训方法一般为教师所乐于采用,设计方式相对较简单,实施起来难度较少,可根据实训项目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对选定的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讨论,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评价。这拓宽了学生的思维空间,增强学习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学生一般不太喜欢此类方式,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欠缺。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贴近生活实际,可以选用《经济与法》、《今日说法》、《道德观察》中的典型经济案例进行实训。

(三)小组攻关实训法。即根据高职学生的心理特征而实施的一种实训方法,学生在小组中彼此分享各人的意见和独到的见解,共同研讨、解决问题,通过小组攻关方式加强了团队协作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从而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在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中,教师可根据我国当前股票市场价格和房地产市场价格均经历冷热由高到低的较大震荡,让学生自由组合,以小组攻关方式查阅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并结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经济法原则,进行小组讨论并得出结论,最后由教师给出每组评分。教师还可以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攻关实训方法,比如对性格内向的同学可以采取一些外向型的表现方向方式,让其担任某一角色,提高其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社交能力等。

(四)网络交流实训法。即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优势,分别在学院网站和外网设立网络互动专区,使学生在课后仍然可以和教师进行交流,考虑到部分学生不愿意对外展示自己的顾虑,特意在校外网站设立了独立的班级互动区,教师和学生共同管理、收集素材、评议热点案例、提交作业、交流解惑。这种实训法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有充分的发展空间,学生也比较喜欢,师生交流没有什么障碍。缺点是要求一定的网络操纵平台,条件限制较强。

(五)综合技能培养实训法。即把学生放到实际生活中,进行“真刀真枪”的训练,全面检阅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如在公司法实训教学中,教师给出模拟的发起人及出资情况、设立其他条件,将学生分为两组;由学生分别完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备的相关文件;学生前往有关部门了解办理企业设立的相关手续,并总结;最后考核时,教师根据学生掌握法律、法规情况,法律文件及总结撰写情况给出评分。这种方法使学生能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巩固技能,开阔视野,使实训教学内容避免了陈旧、一成不变。但此方法要求学生的自主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对一些能力欠缺的同学具有一定难度。

通过创新型实训法在经济法课程的应用研究,可以把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动脑与动手结合起来,知识与技能结合起来,通过研讨、实践、示范、交流构成了一个师生共同参与、理论与实践并举、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秩序,整个教学过程体现出开放性、合作性和学生的自主性的特征,强调学生要“真刀真枪”地进行操作,反复训练。这样既让学生掌握和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又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从而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能力的管理人才。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最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案例

中国劳动合同法

深圳劳动合同法

浅谈《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论文(通用4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浅谈《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论文,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