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红酒代理销售合同(共含1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nicocosama”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__________________是澳洲葡萄酒讴布特(讴布特嘉本纳干红 Olddbutt Cabernet Sauvignon)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级、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 域为 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 _____(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 % 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 % 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fanwen/1578/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签约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口澳州等国家产的红酒等进口酒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红酒等进口酒。付款条款T/T。
二、双方责任为:
甲方责任:
1、 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外贸合同
2、 代办理进口批文、中文标签及有关批件(如需要)。
3、 负责办理报关、报检、完税等通关手续
4、 负责办理购、付汇、核销手续。
5、 负责根据乙方要求开出代理进口手续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供
6、 代缴付进口税款,税款每次向乙方实报实销。
乙方责任:
1、 负责与外商联络洽商并负责其资信风险
2、 负责及时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等。
3、 负责货物到货前及时传真发出到货通知,使甲方做好报关接货准备。
4、 负责货物最终目的地收货事宜,及时提供发运地点以便甲方安排代发
三、甲方代缴之关税、增值税费用
四、商检费、卫检费、报关费、港口码头费、国际快递费、外贸手续费
五、 甲方代办理以上进口手续, 按进口货值金额比例收取乙方2%外贸代理手续
六、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理中文标签,每个不低于500元人民币一个,”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或国家商检局办证部门收取的办证费和检验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预算在办证前向乙方预收,办证后凭单证实报实销。(注:中检所需工作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办中文标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酒的产地证明书。
七、到货后乙方应在90天内对外付汇,甲方收到乙方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将外汇汇出,并向乙方提供付汇银行水单,外汇与人民币兑换价根据付汇当时国家牌价计算。如果乙方没按约向甲方付清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供应商应直接向乙方追索货款,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凭进口完税单证和付汇水单自行在所在地税局抵税结算。若乙方到货后超过90天不对外付汇结算,甲方有权不再为乙方提供对外付汇。其后果乙方自付。
八、甲方收取乙方的外贸代理手续费,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按手续费收费金额开代理手续费发票给乙方结算用。但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结算,须在到货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政策要求代乙方扣除以下税费:
(1)、按开票金额(销售价)减进口货値(购货价)的增值部分向税局交纳溢出部分的17%的增值税,但同时按比例抵减进口报关时已交过的17%的进口增值税部分。(但进销差应符合行业市场行情)
(2)、按开票金额(销售额)向税局交纳防洪费(营业收入的1.3‰)、教育附加费(所交增值税额的3%)、城建税(所交增值税额的7%)。
(3)、按销售额减去购货成本(含购货价、进口税费、仓储运输费、保险费以及以上(1)、(2)项税费等)的利润部分向税局交纳25%的所得税。
(4)、甲方另按销售额收取2%代办劳务费。
九、若发生海关不按原外贸合同价格征税而进行估价征税或调整归类使纳税金额增加,则乙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进货来源价格凭证及市场行情资料,以便甲方向海关申诉;若因海关及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因各项政策调整造成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税款及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支付该部分款项,其追讨期为五年有效。
十、鉴于甲方是进口代理商地位,乙方同意本合同所代理进口的货品因数量、质量。货期等一切要向国外供应商追讨的索赔,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供应商追讨,不向甲方追讨。如果乙方因货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提出索赔或者退换,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如因进口合同的争议需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时,在乙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甲方有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提起或参加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甲乙双方必须依法经营,若违法经营或过失而造成损失,由违法经营或过失的一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在执行当中有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协商所形成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双方传真确认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总代理商):乙方(地区代理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澳洲葡萄酒讴布特(讴布特嘉本纳干红
OlddbuttCabernetSauvignon)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级、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域为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_____(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fanwen/1578/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口澳州等国家产的红酒等进口酒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红酒等进口酒。付款条款T/T。具体数量和交货时间等以外贸合同、每次乙方向甲方传真发出的到货通知书、甲方确认回复传真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本。
二、双方责任为:
甲方责任:
1、 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外贸合同
2、 代办理进口批文、中文标签及有关批件(如需要)。
3、 负责办理报关、报检、完税等通关手续,并在完成进口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把货物送抵乙方在广东省内指定地点,或代发运往指定外省。
4、 负责办理购、付汇、核销手续。
5、 负责根据乙方要求开出代理进口手续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供乙方结算。
6、 代缴付进口税款,税款每次向乙方实报实销。
乙方责任:
1、 负责与外商联络洽商并负责其资信风险、承担进口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期以及品牌、商标、专利等有关的全部责任。协助货物在中国的中转、仓储及运达最终目的地事宜。
2、 负责及时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等。
3、 负责货物到货前及时传真发出到货通知,使甲方做好报关接货准备。
4、 负责货物最终目的地收货事宜,及时提供发运地点以便甲方安排代发运。
三、甲方代缴之关税、增值税费用,由乙方在到货前根据甲方估算金额将税款备用金汇往甲方备用,或由甲方提供海关缴款通知书乙方直接付海关收款机构。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款项或乙方缴纳完关税、增值税等税费手续后,即代办货物从到货口岸运往乙方指定目的地的有关付运手续。因乙方不能及时付款造成货物滞留,所损失的海关滞纳金及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
四、商检费、卫检费、报关费、港口码头费、国际快递费、外贸手续费及付汇银行财务费等由乙方负责。由乙方在到货前根据甲方估算金额将费用备用金汇往甲方备用,运输费及运输装卸费由乙方负责,凭单在交货前由乙方向甲方结算,或由乙方直接向运输公司另行支付。
五、 甲方代办理以上进口手续, 按进口货值金额比例收取乙方2%外贸代理手续费,每批货物代理手续费不足RMB3000元的一律按RMB3000元收取。其余办证、税收、报关、商检、卫检、港口码头费、运费、国际快递费等一切进口税费凭单实报实销。
六、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理中文标签,每个不低于500元人民币一个,”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或国家商检局办证部门收取的办证费和检验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预算在办证前向乙方预收,办证后凭单证实报实销。(注:中检所需工作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办中文标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酒的产地证明书。
七、到货后乙方应在90天内对外付汇,甲方收到乙方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将外汇汇出,并向乙方提供付汇银行水单,外汇与人民币兑换价根据付汇当时国家牌价计算。如果乙方没按约向甲方付清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供应商应直接向乙方追索货款,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凭进口完税单证和付汇水单自行在所在地税局抵税结算。若乙方到货后超过90天不对外付汇结算,甲方有权不再为乙方提供对外付汇。其后果乙方自付。(原则上不提倡对外预付外汇货款,特殊情况要预付货款,甲方收取乙方每美元0.5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若乙方预付外汇后30天内不能到货,造成甲方无法核销,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保留追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收取乙方的外贸代理手续费,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按手续费收费金额开代理手续费发票给乙方结算用。但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结算,须在到货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政策要求代乙方扣除以下税费:
(1)、按开票金额(销售价)减进口货値(购货价)的增值部分向税局交纳溢出部分的17%的增值税,但同时按比例抵减进口报关时已交过的17%的进口增值税部分。(但进销差应符合行业市场行情)
(2)、按开票金额(销售额)向税局交纳防洪费(营业收入的1.3‰)、教育附加费(所交增值税额的3%)、城建税(所交增值税额的7%)。
(3)、按销售额减去购货成本(含购货价、进口税费、仓储运输费、保险费以及以上(1)、(2)项税费等)的利润部分向税局交纳25%的所得税。
(4)、甲方另按销售额收取2%代办劳务费。
甲方对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结算前,乙方须完成对外商的外汇付汇,如不对外付汇要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将上述税费预付给甲方。如乙方不是在中国注册的公司,不需开出增值税票结算的需另加收货值5%的手续费。
九、若发生海关不按原外贸合同价格征税而进行估价征税或调整归类使纳税金额增加,则乙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进货来源价格凭证及市场行情资料,以便甲方向海关申诉;若因海关及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因各项政策调整造成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税款及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支付该部分款项,其追讨期为五年有效。
十、鉴于甲方是进口代理商地位,乙方同意本合同所代理进口的货品因数量、质量。货期等一切要向国外供应商追讨的索赔,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供应商追讨,不向甲方追讨。如果乙方因货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提出索赔或者退换,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如因进口合同的争议需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时,在乙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甲方有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提起或参加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甲乙双方必须依法经营,若违法经营或过失而造成损失,由违法经营或过失的一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在执行当中有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协商所形成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双方传真确认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 日:
看过红酒代理合同的人还看了:
1.葡萄酒代理合同
2.酒水代理合同
3.保健酒代理合同范本
4.啤酒代理合同书
5.白酒总代理合同范本2篇
6.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口澳州等国家产的红酒等进口酒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红酒等进口酒。付款条款T/T。具体数量和交货时间等以外贸合同、每次乙方向甲方传真发出的到货通知书、甲方确认回复传真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本。
二、双方责任为:
甲方责任:
1、 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外贸合同
2、 代办理进口批文、中文标签及有关批件(如需要)。
3、 负责办理报关、报检、完税等通关手续,并在完成进口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把货物送抵乙方在广东省内指定地点,或代发运往指定外省。
4、 负责办理购、付汇、核销手续。
5、 负责根据乙方要求开出代理进口手续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供乙方结算。
6、 代缴付进口税款,税款每次向乙方实报实销。
乙方责任:
1、 负责与外商联络洽商并负责其资信风险、承担进口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期以及品牌、商标、专利等有关的全部责任。协助货物在中国的中转、仓储及运达最终目的地事宜。
2、 负责及时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等。
3、 负责货物到货前及时传真发出到货通知,使甲方做好报关接货准备。
4、 负责货物最终目的地收货事宜,及时提供发运地点以便甲方安排代发运。
三、甲方代缴之关税、增值税费用,由乙方在到货前根据甲方估算金额将税款备用金汇往甲方备用,或由甲方提供海关缴款通知书乙方直接付海关收款机构。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款项或乙方缴纳完关税、增值税等税费手续后,即代办货物从到货口岸运往乙方指定目的地的有关付运手续。因乙方不能及时付款造成货物滞留,所损失的海关滞纳金及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
四、商检费、卫检费、报关费、港口码头费、国际快递费、外贸手续费及付汇银行财务费等由乙方负责。由乙方在到货前根据甲方估算金额将费用备用金汇往甲方备用,运输费及运输装卸费由乙方负责,凭单在交货前由乙方向甲方结算,或由乙方直接向运输公司另行支付。
五、 甲方代办理以上进口手续, 按进口货值金额比例收取乙方2%外贸代理手续费,每批货物代理手续费不足RMB3000元的一律按RMB3000元收取。其余办证、税收、报关、商检、卫检、港口码头费、运费、国际快递费等一切进口税费凭单实报实销。
六、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理中文标签,每个不低于500元人民币一个,”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或国家商检局办证部门收取的办证费和检验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预算在办证前向乙方预收,办证后凭单证实报实销。(注:中检所需工作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办中文标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酒的产地证明书。
七、到货后乙方应在90天内对外付汇,甲方收到乙方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将外汇汇出,并向乙方提供付汇银行水单,外汇与人民币兑换价根据付汇当时国家牌价计算。如果乙方没按约向甲方付清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供应商应直接向乙方追索货款,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凭进口完税单证和付汇水单自行在所在地税局抵税结算。若乙方到货后超过90天不对外付汇结算,甲方有权不再为乙方提供对外付汇。其后果乙方自付。(原则上不提倡对外预付外汇货款,特殊情况要预付货款,甲方收取乙方每美元0.5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若乙方预付外汇后30天内不能到货,造成甲方无法核销,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保留追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收取乙方的外贸代理手续费,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按手续费收费金额开代理手续费发票给乙方结算用。但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结算,须在到货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政策要求代乙方扣除以下税费:
(1)、按开票金额(销售价)减进口货値(购货价)的增值部分向税局交纳溢出部分的17%的增值税,但同时按比例抵减进口报关时已交过的17%的进口增值税部分。(但进销差应符合行业市场行情)
(2)、按开票金额(销售额)向税局交纳防洪费(营业收入的1.3‰)、教育附加费(所交增值税额的3%)、城建税(所交增值税额的7%)。
(3)、按销售额减去购货成本(含购货价、进口税费、仓储运输费、保险费以及以上(1)、(2)项税费等)的利润部分向税局交纳25%的所得税。
(4)、甲方另按销售额收取2%代办劳务费。甲方对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结算前,乙方须完成对外商的外汇付汇,如不对外付汇要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将上述税费预付给甲方。如乙方不是在中国注册的公司,不需开出增值税票结算的需另加收货值5%的手续费。
九、若发生海关不按原外贸合同价格征税而进行估价征税或调整归类使纳税金额增加,则乙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进货来源价格凭证及市场行情资料,以便甲方向海关申诉;若因海关及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因各项政策调整造成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税款及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支付该部分款项,其追讨期为五年有效。
十、鉴于甲方是进口代理商地位,乙方同意本合同所代理进口的货品因数量、质量。货期等一切要向国外供应商追讨的索赔,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供应商追讨,不向甲方追讨。如果乙方因货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提出索赔或者退换,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如因进口合同的争议需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时,在乙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甲方有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提起或参加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甲乙双方必须依法经营,若违法经营或过失而造成损失,由违法经营或过失的一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在执行当中有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协商所形成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双方传真确认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红酒。
一、标的价值:
乙方以近期行业最低价供货给甲方,随行就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订购货品。
二、 结算方式:款到付货。
三、 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运输、卸货以及相关费用。
2、甲方每次进货量不得少于 万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定单和货款后 日内发货。
4、乙方给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
5、甲方提供展示酒品的`柜台。
6、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无条件要求退货。乙方须无条件把已收的相应货款全部退还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期: 年 月 日 签约时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完成销售迎驾三品,迎驾五品红酒销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县区域范围内特约独家销售。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迎驾三品供价为85元/件(1X4),每件返点为 元,迎驾五品185元/件,每件返点10元/件,完成销售任务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三、乙方自鉴定销售合同之日起交纳元产品信誉保证金,合同期满,完成销售任务后,甲方退还乙方产品保证金 元。
四、乙方合同期内销售迎驾三品 件,迎驾五品
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销售,并协助乙方制定销售政策。
六、现款现货,运费由甲方按1元/件运补,乙方自提,如甲方送货,则无运补。
七、甲方监督和管理市场,严禁低价倾销,倒酒、窜货。
八、合同时间暂定一年,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重新签定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争议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 个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 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协商。
乙方:
1、 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 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红酒销售合同范本期内结算货款。
4、 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 结算方式:以送货单为准,每月 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 退佣机制: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 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四、红酒销售合同范本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产品清单及价格见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个工作日。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协商。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结算方式
双方均以送货单为准,每月 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退佣机制
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口澳州等国家产的红酒等进口酒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红酒等进口酒。付款条款T/T。具体数量和交货时间等
二、双方责任为:
甲方责任:
1、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外贸合同
2、 代办理进口批文、中文标签及有关批件(如需要)。
3、负责办理报关、报检、完税等通关手续,并在完成进口手续的三个工
4、负责办理购、付汇、核销手续。
5、负责根据乙方要求开出代理进口手续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供乙方结
6、代缴付进口税款,税款每次向乙方实报实销。
乙方责任:
1、负责与外商联络洽商并负责其资信风险、承担进口货物的质量、数量、
2、负责及时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等。
3、负责货物到货前及时传真发出到货通知,使甲方做好报关接货准备。
4、负责货物最终目的地收货事宜,及时提供发运地点以便甲方安排代发
三、甲方代缴之关税、增值税费用,由乙方在到货前根据甲方估算金额将税款备用金
四、商检费、卫检费、报关费、港口码头费、国际快递费、外贸手续费及付汇银
五、甲方代办理以上进口手续,按进口货值金额比例收取乙方2%外贸代理手续
六、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理中文标签。
每个不低于500元人民币一个,”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或国家商检局办证部门收取的办证费和检验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预算在办证前向乙方预收,办证后凭单证实报实销。(注:中检所需工作时间约15个工作日),办中文标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酒的产地证明书。
七、到货后乙方应在90天内对外付汇。
甲方收到乙方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将外汇汇出,并向乙方提供付汇银行水单,外汇与人民币兑换价根据付汇当时国家牌价计算。如果乙方没按约向甲方付清外汇货款配套之人民币款项,供应商应直接向乙方追索货款,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凭进口完税单证和付汇水单自行在所在地税局抵税结算。若乙方到货后超过90天不对外付汇结算,甲方有权不再为乙方提供对外付汇。其后果乙方自付。
八、甲方收取乙方的外贸代理手续费。
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按手续费收费金额开代理手续费发票给乙方结算用。但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结算,须在到货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政策要求代乙方扣除以下税费:
(1)按开票金额(销售价)减进口货値(购货价)的增值部分向税局交纳溢出部分的17%的增值税,但同时按比例抵减进口报关时已交过的17%的进口增值税部分。(但进销差应符合行业市场行情)
(2)按开票金额(销售额)向税局交纳防洪费(营业收入的1。3‰)、教育附加费(所交增值税额的3%)、城建税(所交增值税额的7%)。
(3)按销售额减去购货成本(含购货价、进口税费、仓储运输费、保险费以及以上(1)、(2)项税费等)的利润部分向税局交纳25%的所得税。
(4)甲方另按销售额收取2%代办劳务费。
九、若发生海关不按原外贸合同价格征税而进行估价征税或调整归类使纳税金额增加。
则乙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进货来源价格凭证及市场行情资料,以便甲方向海关申诉;若因海关及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因各项政策调整造成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税款及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支付该部分款项,其追讨期为五年有效。
十、鉴于甲方是进口代理商地位。
乙方同意本合同所代理进口的货品因数量、质量。货期等一切要向国外供应商追讨的索赔,由乙方直接向实际供应商追讨,不向甲方追讨。如果乙方因货物的质量、数量等问题提出索赔或者退换,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如因进口合同的争议需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时,在乙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甲方有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提起或参加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甲乙双方必须依法经营,若违法经营或过失而造成损失,由违法经营或过失的一方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在执行当中有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协商所形成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双方传真确认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_________________是奥地利红酒江苏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域为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_____(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红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八、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九、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实现双赢,经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合作模式
1、乙方通过商超、单位采购、批发、酒店等各种渠道代理甲方销售红酒;
2、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提成。
第二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叁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协议到期经双方协商并重新订立协议后可继续合作。
第三条、红酒质量保证
甲方保证向乙方客户出售的红酒在品质、包装、仓储等各个环节符合质量体系各项标准。
第四条、红酒定价
甲方按照市场价格波动,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各类红酒的底线价销售格和最高销售价格,乙方在与客户洽谈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定价标准。
第五条、乙方代理提成
1、以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合同的销售价格为基础,超出底线销售价格部分为乙方代理提成;
2、合同销售价格中,底线销售价格以内部分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底线销售价格以外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如客户需要开具发票,则乙方应承担的税费从代理提成中予以扣除;
3、经甲方核算后,每月28日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提成。
第六条、销售合同签订
1、乙方只有与客户洽谈的权利,无权进行任何合同签订行为,乙方所有客户必须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
2、乙方有权知悉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乙方如需调阅合同,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七条、货款支付
1、乙方所有客户直接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货款;
2、乙方负有向客户催收货款的义务,对逾期未支付货款或无支付能力的客户,乙方应于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客户应付货款;
3、乙方代客户支付货款后,乙方自动获得追偿权,由乙方向客户追偿应付货款。
第八条、展示、零售场所
1、乙方需在安徽省范围内的各商之都商场开辟专门场所对甲方销售的红酒进行展示、零售;
2、展示、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平方米,该场所的装修、货架、红酒保存设施等硬件设备由乙方负责;
3、各展示、零售场所需配备不少于一名专职服务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由甲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等支出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及时向各展示、零售场所提供红酒及相应宣传资料;
5、各展示、零售场所的内的储备红酒由乙方负责安全保管,如红酒遭到损毁或丢失,乙方应以销售底价向甲方支付损失;
6、零售价格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导价格进行,乙方每月20日将各展示、零售场所销售的货款交给甲方,甲方核算乙方零售代理提成。
第九条、甲方监督指导权利
1、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通过谈话、市场调查、财务分析、零售场所巡查等各种方式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
2、甲方应积极对乙方的代理行为做出合理性指导,帮助乙方开展市场拓展和代理销售;
3、甲方对于乙方不符合要求的代理行为可以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改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改正并对甲方产品或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竞业禁止
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不得经营其他酒庄、公司或甲方指定销售种类以外的红酒,不得与其他酒庄、公司签订任何形式的销售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故提前解除协议的,解除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2、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提成,乙方可以解除协
3、甲方通过调查得知乙方违反定价表与客户洽谈销售价格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4、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违反本协议竞业禁止条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5、一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赔偿权利产生的交通费、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一切合理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二条、法律效力
1、本协议未经双方协商认可不得随意涂改、变更;
2、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未尽事宜平等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平等的法律效力,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纳珍源系列红酒>产品,乙方作为_________区域内的代理销售商,甲方将不再向该区域内的另外方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付款后提货。运输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只限公路长途)。乙方单次提货量达____ 箱以上,由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三、甲方按生产厂家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代理销售的红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代理销售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代理销售价目核定表>开展本协议确立的代理销售业务,乙方可在进货价与市场终端价之间,自行确定产品的营销价位。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的区域销售,若需跨区域销售,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施行。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代理销售情况报表。
八、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也可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上海康源酒业有限公司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1、甲方应配合把乙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2、甲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乙方业务反应。3、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协议期内结算货款。
4、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销售其它同类品牌酒水。
乙方:1、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订货后,乙方必须在 小时内按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到酒店,特殊情况乙甲双方另行约定。4、乙方给甲方的产品价格如有调整(调升),乙方须提前一周向甲方声明。
5、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含税价)
(--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正)。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5. (--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6.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7.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8.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提前一周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价格订货后,第一批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指定人员凭乙方出库单对账入库。2、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实销实结(不包括首批进货),甲方按照当月送货单与乙方财务部对账,双方确认无误、乙方提供有效的发货票后,甲方在次月 号前,结清上月货款,若遇节假日顺延。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乙方。
3、甲乙双方对账依据由乙方每次送货出具的销售单据,该销售单据上必须有甲方指定人员的签收凭证。
4、双方合作终止后,乙方按首批到货对账单内容向甲方收回免费提供的货品,若有差额甲方在10日内按订货价格向乙方支付差额。
5、甲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甲方应结清所欠乙方所有货款。
三、损耗残次品处理1、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及时以乙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如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调换。2、甲方应在酒水过保质期前的3个月内向乙方办理退、换货。
四、违约责任
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乙方支付违金 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甲方必须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关产品资料。
3、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乙 方: 甲 方:
(盖 章) (盖 章)
授权代表签字__ ____ 授权代表签字_ ____
经典版红酒销售合同模板
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制造商: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_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4)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5)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二条 经销权
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_________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乙方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三条 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_________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四条 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
│商品名称 │商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
│ │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第五条 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
_________。
第六条 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汇付佣金。
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_________天内支付佣金。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七条 广告宣传费用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 付款:(选择下列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准备装运。
(2)_________。
第九条 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_________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第十条 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第十一条 技术帮助
甲方应帮助乙方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二条 实行统一奖罚
每完成_________的产品销售,同时进升更高一级的代理和享受该级别的代理价格(最高级别=伙伴代理)。如果每年完成不到_________的产品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但乙方也可重新交纳代理加盟费用,继续作该地区的代理。
第十三条 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产品。
(3)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_____%出售。
第十四条 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十五条 专管权
(1)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2)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4)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十六条 价格、条件
(1)价格
a.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b.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c.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d.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扣。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3)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十七条 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_________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十八条 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_________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_________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九条 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运输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
(2)甲方代办运输的,乙方需在发货前将运费与货款一同付给甲方,甲方按市场运价标准收费。
(3)货物在甲方的吊装由甲方免费吊装,到达乙方用户后的吊装搬运等有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 安装及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产品的系统安装指导。
(2)甲方对产品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甲方制造中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用户原因造成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用户负担。
(3)保修期以外的产品,视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应与用户积极配合甲方服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6)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7)乙方对甲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8)乙方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二十四条 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_________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_________天内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甲方。
第二十七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乙方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甲方指示退回,费用由甲负担。
第二十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经销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产品质量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三十条 竞业禁止
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第三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三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协议当事人
(一) (以下简称“甲方”)
(二)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百丽集团自有品牌与代理品牌商标的使用权人及拥有附带该等商标产品的网上销售权,现甲方拟开拓网上销售业务。
2、乙方为从事网上零售的销售服务商,拟自甲方取得销售甲方授权产品的网上销售代理权。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用语释义
(一)网上销售代理权,或称网上分销权,指乙方在取得甲方授权后,利用其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根据消费者的网上购买指令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销售行为或者分销行为。
(二)授权,或称许可,指甲方将其依据商标专用权而拥有的网上销售含有该等商标的产品的权利授予乙方,由乙方代理销售的行为。甲方仅就乙方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分别授权,且乙方并非甲方的独家网上销售代理商。乙方在开设任一网络销售平台之前,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三)网上分销,或称网上代理销售,指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在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从事网上代理销售的行为。
(四)经营保证金, 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中有关网络销售平台的授权、管理和正当使用的义务(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所售的甲方授权产品必须从甲方处下单由甲方发货,不得从其它的渠道进货销售;2.乙方的销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规则来销售,不得擅违反规则;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为规范市场管理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背。),甲方要求乙方交纳的费用。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并无违反该等义务,则本协议到期后的两个月内,甲方将经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果在协议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经营保证金按照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标准收取。
(五)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授权乙方销售的产品的商标及表示该等商标的、或与该等商标有关的标记、记号、样式、标签、招牌或其他商业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推广促销材料以及各类零售服务标识。
(六)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订单而向乙方提供的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鞋类产品。
(七)网络销售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页面、网址或者链接等,指乙方为进行网上销售而建立或注册的、任何消费者可以访问或知悉的网页、网站及其链接等。
(八)不可抗力,指为不在一方控制范围内,且不能预防和避免的任何未能预见和类似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天灾、交通失误、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罢工、劳工运动、战争、爆炸、风暴、意外、骚乱及禁运。
第二条 授权内容及方式
(一)甲方同意将与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有关的网上销售权授予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自营网络销售平台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在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内所陈列的产品品牌、产品品类、数量及零售价格均由甲方确定,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增加或减少乙方被授权网络销售平台之品牌与陈列货品的状况。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非自营网络销售平台从事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不得通过除甲方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以外的其他任何渠道销售甲方产品或使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甲方授予乙方的产品销售权为一般授权,即乙方仅仅被授权于甲方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进行销售。此外,乙方不得将该项网上分销权再授予任何第三人。
第三条代理销售模式描述
(一)各自分工
1.甲方负责提供确定产品品牌、产品品类、数量及零售标价,负责提供网络销售平台展示所需要的产品图片与产品信息等资料,乙方负责网上产品推广、客户沟通及销售。
2.乙方一旦确定实现销售,将及时以邮件、传真或者在线下单的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客户的货品递送地址和联系方式,甲方在确认订单后将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缺货商品除外。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
3.1乙方将相当于网上产品标价销售总额 %的款项通过支付宝、网银、快钱等在线支付方式及时支付给甲方,如付款超过结算时间则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二)产品价格
网上产品销售价格与销售折扣由甲方确定,以甲方指定的网络平台公布价格或甲方签字盖章书面确认的价格表与折扣通知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商品互联网渠道零售指导价格范围进行销售,实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以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可降低产品销售价格与折扣,若乙方没有按照规定价格执行,甲方可视其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经营保证金。甲方可根据乙方支付货款额向乙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三)市场促销管理
根据双方合作的网上具体销售情况,双方共同策划市场促销活动和计划
1、促销管理:乙方在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促销原则基础上制定促销计划;乙方在保证甲方品牌形象与价格体系稳定前提下可以进行加价不超过+5%的商品变价、免邮、买赠、奖励、联合销售等促销活动。
2、市场推广: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下推广方式。
a)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b)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c)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d)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推广内容需经甲方审核,乙方推广行为不得超越合同授权范围,不得影响甲方品牌形象与甲方正常经营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市场推广行为。
(四) 最低销售与销售奖励
1、乙方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如连续五个月销售额低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网上代理销售资格。
2、如乙方月销售额达到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以上,超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以上部分给予额外1%的销售奖励,该奖励在扣减销售货品的结算额后在下月销售下单时予以支付。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经甲方鉴定未经穿着,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协助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客户亦可通过甲方4008 878 668客服热线处理售后服务问题。
2、甲方支持网络销售产品在全国同品牌自营店铺享受相关售后维修服务。
3、客户退换货由乙方发出指令,货品直接退回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进行验收。
(1)关于调换货,客户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退回甲方后,甲方收货检验后,根据乙方指令为客户调换货,差价先由乙方与客户协调退差或补差,再与甲方退差或补差。
(2)关于退货:客户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退回甲方后,甲方收货后进行检验,如可退货,乙方先退货款给客户,甲方退相应货款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住所地 深圳市南山区 ,法定代表人 张学军 ,该等资料在本协议签署日期均为真实有效。
2、甲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或自然人),其与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负担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不因本协议的签署及存续而在甲乙双方之间形成除网上代理销售关系以外的任何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等关系。
4、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信息均应真实,不得隐瞒、遗漏或存在误导。
5、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和货品保证金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置。
6、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款,在乙方迟延付款的情况下,并可以要求支付银行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
★ 红酒销售合同
★ 销售代理合同
★ 销售代理合同精选
★ 招商销售代理合同
★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
★ 服装代理销售合同
★ 销售代理合同协议
★ 销售代理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