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合同(共含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roveinj”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收货人:_________;
b.合同号:_________;
c.唛头:_________;
d.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g.毛重/净重_________;
h.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 如是外国货物:
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 如是国内货物:
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 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e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 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内货物采购的合同模板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进货渠道合法。
3、乙方货物如有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使用单位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后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必须按时负责调换至合格为止,不能按时调换至合格者,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
2、送货时间:
3、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货到 _ 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技术指标按产品说明书要求。
四、付款方式:
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又不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需向乙方偿付货物总金额的5%违约金。
3、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则每天按合同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5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三份存甲方、二份存乙方),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买 方:芦溪县惠联有限公司 卖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涉外货物招标采购合同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和价格表;
合同的特殊条件;
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
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_________卖方(签):_________
证人(签):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货物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愿就 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二) 预算批复文号:
(三) 委托金额人民币 万元,资金来源为 资金。 (四)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的权利; (2)甲方有敦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协议的权利;
(3)甲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免责条款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在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采购(招标)活动中,甲方享有在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派员进行监督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活动和履行协议的义务;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有向乙方提交项目技术需求/技术参数的义务;
(4)甲方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有确认的义务;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协助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等义务;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在协议范围内组织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且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
(2)乙方在依法履行协议过程中遇不明事项,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权利; (3)乙方有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收取采购(招标)代理费用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范围内,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的义务;
(2)乙方有向甲方讲解货物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3)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3日内,负有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并交甲方确认的义务;
(4)甲方确认上述文件后,乙方有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义务;
(5)乙方有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采购信息的义务;
(6)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有通知到投标、谈判、询价供应商的义务;
(7)乙方有按照项目需求抽取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义务;
(8)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9)乙方有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记录并在开标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标报告的义务;
(10)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协助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汇总资料,在法定期限内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连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正本副本各一套)、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一并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三)其他约定 1、代理报酬为: 2、付费方式:
1)甲方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确认后将服务费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乙方所有。
4、乙方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三)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本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物资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签订地点: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寻找合作对象,但无意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
2.代理方承诺自身是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组织本次招投标工作。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方受委托方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目:委托方委托代理方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采购项目,内容见本合同第二条。 2.招标代理工作: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招投标中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第三条。 3.其他规定:任何政府或组织制定的,对招投标和招标代理工作具有合法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赔偿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赔偿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5.任何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词汇,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特别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代理招标的内容
1.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具体的代理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 拟定发包方案
□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标底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 □ 组织评标 □ 草拟采购合同
□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方的权利
1.参与招标代理工作的有关活动。
2.要求代理方及时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进展情况。 3.要求代理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按规定应回避的人员。 4.确定代理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或提出具体要求。
5.委托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代理方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委托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由代理组织评标的>评委组成人员由委托方指定/<或>代理方自主决定/<或>代理方推荐并报委托方同意。
第五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
2.应向代理方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代理方应对此予以指导。
3.委派______<人名>作为委托方的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4.对代理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在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5.招标代理工作的内容、时间或项目的内容、时间等发生重大调整,应提前__日通知代理方,以便代理方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6.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代理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代理方报销应由委托方或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8.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同时,向代理方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理方的权利
1.委派有资质的人员,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根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做好招标代理工作组长为______<人名>,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2.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人为干预。
3.委托方针对招标代理工作和项目提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代理方可以建议委托方进行修改。委托方拒绝修改的,代理方作出书面具体说明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4.代理方认为委托方委派配合工作的人员不称职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原因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更换的建议。
第七条 代理方的义务
1.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招标代理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操作。
2.向委托方提供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解释工作。 3.委派的人员如与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向委托方提出回避。委托方同意回避的,代理方应立即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不得因此而影响工作。
4.对招标代理工作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5.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委托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性。不得向委托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报销应由代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7.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代理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完整、详细的书面报告,并返还委托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8.受托人发现可能出现流标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正常的招标结果的情形,应立即向委托人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委托人及时作出指示。
9.受托人出具的任何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应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
甲方:XXX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XXX单位XX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XX, 下称项目或者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方与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甲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XX);
(二)乙方投标文件;
(三)中标通知书。
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招标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甲方的表述为准。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向乙方采购甲方招标文件所列XX货物(以下或称货物),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提供XX货物。
第三条(采购清单)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XX货物的清单如下(包括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与参数等):
第四条 (乙方职责)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承诺的要求,负责XX货物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要求)
乙方应当于合同生效后XX日内将全部货物交付至(地点)。
乙方交货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附随单据:
(一)原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原产地证明等;
(二)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和保养所需的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
(三)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随机资料;
(四)属于进口产品的,还需提供报关单、完税证明、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列入属国家强制性产品目录内的货物,乙方应当出具该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
第六条 (到货验收)
甲方应当于乙方交货时组织到货验收。
到货验收仅限于核对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并不包括质量验收。
第七条 (安装调试)
乙方应当于全部货物交付后XX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调试的具体要求为: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于XX日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货物使用测试。
第九条 (质保期)
货物和安装工程的质保期为 年。国家规定、乙方投标承诺或者产品生产厂商承诺的质保期长于 年的,适用国家规定、乙方投标承诺或者产品生产厂商承诺的质保期。
货物的质保期自乙方交付之日起算,安装工程的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质量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质量“三包”的规定),对安装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质保期内,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但可向甲方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 (货物使用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培训地点为(地点)。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XXX元整(¥XXX.XX)。
合同总金额包括货款、安装调试费、使用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除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甲方认为乙方分项报价不合理的,有权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费用支付安排)
甲方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一)第一期款项:合同生效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X%,即人民币XXX元整(¥XXX.XX);
(二)第二期款项: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X%,即人民币XXX元整(¥XXX.XX);
(三)第三期款项即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XX%):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在货物交付甲方使用满 年/月/日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在每次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第十四条 (风险责任和保管责任)
货物的风险责任和保管责任分别为:
(一)货物交付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货物交付后至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接触到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仅能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或者许可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亦不得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甲方保密信息。
乙方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乙方内部知悉人员的范围,确保甲方保密信息不泄漏。
合同所称的甲方保密信息是指涉及甲方的所有未正式公开的信息、资料和物品,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无论乙方通过何种方式取得。
乙方根据本条规定承担的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而免除。
第十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致使货物安装调试不能进行的,乙方安装调试完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支付一日,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一个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一)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交付一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5日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乙方交付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视为乙方未交付,乙方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迟延一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5日仍未能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工程验收和使用测试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10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并提请甲方再次组织验收和测试。再次验收和测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相应扣减费用,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扣减费用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货物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有关规定、厂商承诺等,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二)
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五条(保密条款)规定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于确定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二条 (质量鉴定)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法律适用)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 (补充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应就协商事宜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十七条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生效条款)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愿就 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二) 预算批复文号:
(三) 委托金额人民币 万元,资金来源为 资金。
(四)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的权利;
(2)甲方有敦促、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协议的权利;
(3)甲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免责条款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在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采购(招标)活动中,甲方享有在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派员进行监督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活动和履行协议的义务;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有向乙方提交项目技术需求/技术参数的义务;
(4)甲方对乙方草拟的各类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有确认的义务;
(5)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甲方有及时答复的义务;
(6)协议履行期间,应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指派采购人代表、协助抽取专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澄清、答复、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等义务;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在协议范围内组织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且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
(2)乙方在依法履行协议过程中遇不明事项,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权利;
(3)乙方有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收取采购(招标)代理费用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范围内,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的义务;
(2)乙方有向甲方讲解货物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3)甲方递交技术需求之日起3日内,负有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并交甲方确认的义务;
(4)甲方确认上述文件后,乙方有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义务;
(5)乙方有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采购信息的义务;
(6)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有通知到投标、谈判、询价供应商的义务;
(7)乙方有按照项目需求抽取采购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义务;
(8)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9)乙方有组织项目开标、谈判、询价,及对上述采购活动(开标过程/竞争性谈判过程/询价过程)记录并在开标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标报告的义务;
(10)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协助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汇总资料,在法定期限内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连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正本副本各一套)、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一并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确认中标/成交结果;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三)其他约定
1、代理报酬为:
2、付费方式:
1)甲方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确认后将服务费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乙方所有。
4、乙方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三)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货物招标合同
★ 国内采购合同
★ 招标采购合同
★ 招标采购合同
★ 货物采购合同协议
★ 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 国内货物买卖合同
★ 招标合同
★ 政府采购招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