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政府采购承诺书(共含19篇),欢迎阅读借鉴。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hanxin013”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志愿加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
单位相关信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省政府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年月日
致:甘肃省陇南公路管理局投标人盖章
本人以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和接受业务培训的权利;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款第四条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客观、公正地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六)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
(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
(二)在评审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四)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采购当事人询问的;
(五)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政部门将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一)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给采购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四)评审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结果的;
(五)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
五、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人声明:已完全理解以上条款,承诺所填写、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自愿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如违反,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建宁县政府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要抓氛围,解决“不主动”、“不融入”问题。强化公职人员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树好“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形象,营造“社会关注、积极参与、主动融入、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要抓治理,解决“庸懒散”、“中梗阻”问题。持续开展“建绩效工程,创三优单位”活动,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效能评估、推进项目建设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形象进度“三卡死”及月调度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机关干部有错无为问责办法”,重点整治作风“庸懒散”、“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和“中梗阻”问题,查处曝光反面典型,对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等处理,严肃问责。
三要抓服务,解决“低效能”、“轻服务”问题。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延伸绩效评估,规范行政审批,推行办事公开,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政府服务,形成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要抓提升,解决“转作风”、“促发展”问题。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达到“作风明显改进,效率明显提高,环境明显优化,发展明显增速”的目标。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受理单位:建宁县效能办,投诉电话:3980253。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27号),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备案和补助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豫国土资发„‟81号),我县组织编制了度周口市鹿邑县观堂镇前杨楼等六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为确保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顺利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县机关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履职尽责,现郑重承诺:确保完成各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如下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务实高效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民、为商服务。
2、以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塑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形象。
3、明确办事期限。在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支农、强农政策,接待来信、来电、来访以及各项为民、为商服务事宜,属县、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须在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最多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在乡镇政府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由县政府及时向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群众或服务对象满意。
4、提高服务质量。礼貌待人、文明办事、热情服务,态度和蔼。县乡镇机关干部在接受群众和基层单位办事、来访时,要说文明用语,来时说“你好”、送时说“再见”。在办理各项事宜时主动热情,并积极提供便利,不能办时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5、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绩效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要优先落实,对于县、乡、镇政府应办理事项要优质服务。严肃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县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7、建立和完善履职承诺行为的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 3 天内反馈给投诉人;对工作效率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不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被他人举报的或被上级部门明查暗访发现到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本承诺公开接受全县广大群众、党员、职工及上级的监督。
鹿邑县人民政府
xx年x月x日
根据藏水讯[2011]01号文件有关规定,为确保**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建成后正常运行及发挥效益,我县特承诺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充分认识此次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县级分管领导亲自抓、县水利局一名副局长具体抓,及早启动前期工作,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监督项目建设质量,按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全面调查摸底。
严格按照项目需求,逐一走访、查看、核实,切切实实调查清楚我县各小流域内的社会经济情况,可能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乡、村数量,涉及人口等。
三、健全防治体系。
将各项非工程措施落实到乡(镇)、村基层组织,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强化乡(镇)、村基层防汛责任制,山洪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山洪灾害防范宣传、演练和培训,切实提高山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技能,为以后防洪抗灾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落实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经费。
将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通过落实运行管理制度、经费、人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五、建立专用账户。
在资金使用上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在资金管理上,做到公开透明,不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办好办实此项重要工作。
二O一一年*月*日
(县政府盖章)
关于本单位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审计署关于审计重庆市政府性债务的通知》(审财通〔XXX〕64号),我们将积极配合与支持审计组的工作,并作如下承诺:
一、我们对按照我国《预算法》、《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法规的规定形成并提供的资料(含电子数据)中的真实、完整情况承担责任。
二、我单位将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X〕6号)及审计表格填报说明,认真填写审计表格,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具体债务情况详见上报的审计表格。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XXX年 三 月 九 日
政府承诺书
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建宁县政府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要抓氛围,解决“不主动”、“不融入”问题。强化公职人员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树好“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形象,营造“社会关注、积极参与、主动融入、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二要抓治理,解决“庸懒散”、“中梗阻”问题。持续开展“建绩效工程,创三优单位”活动,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效能评估、推进项目建设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形象进度“三卡死”及月调度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机关干部有错无为问责办法”,重点整治作风“庸懒散”、“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和“中梗阻”问题,查处曝光反面典型,对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等处理,严肃问责。
三要抓服务,解决“低效能”、“轻服务”问题。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延伸绩效评估,规范行政审批,推行办事公开,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政府服务,形成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要抓提升,解决“转作风”、“促发展”问题。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达到“作风明显改进,效率明显提高,环境明显优化,发展明显增速”的目标。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受理单位:建宁县效能办,投诉电话: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个严禁、9个一律”和省委“9个必须”换届纪律要求,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本人郑重作出“六表率一确保”的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央“9个严禁、9个一律”和省委“9个必须”换届纪律要求,始终把换届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好分管范围的干部,自觉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做学习贯彻执行换届纪律的表率;
二、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力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严格按照换届人选标准、条件和程序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做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的表率;
三、坚决不搞团团伙伙、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和干扰换届等行为,做抵制用人不正之风的表率;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集体研究做出的涉及换届有关决定,都要认真落实执行,做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表率;
五、坚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增强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切实加强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换届纪律的教育和约束,做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表率;
六、切实管好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做信守承诺接受监督的表率;
七、本人或分管范围的干部不出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本人诚恳接受县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月 日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廉政准入规定(试行)》,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时,自愿遵守以下廉政责任承诺条款。
1、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业务的资质,符合投标要求的条件之外,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廉政准入有关规定。
2、单位和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承担在一定时期内丧失相应资格。
(1)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0.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半年到一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2)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一至二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3)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二至三年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永远丧失进入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自愿承担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的以下行政责任:一是处以采购金额5-10‰的罚款。二是对实施非法行为而产生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行贿5000元以下的,对该供应商作不良记录一次,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不良记录,对照以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本《承诺书》由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存归档,供应商盖章生效。
供应商:
日期:
政府承诺书3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根据自治区作风效能领导小组《关于在各级机关和干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查摆问题阶段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市政府自身建设郑重承诺如下:
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建设开拓创新的政府
1.加强思想修养和党性锻炼,政治上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各项部署。
2.健全政府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市政府领导每年撰写工作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
3.创新思路,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做到工业发展与环境治理同步推进,国民经济与宜居城市同步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二、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努力建设高效务实的政府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集中精力抓好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完善项目服务。进一步加强备案制度建设,简化招投标程序,减少、简化报装、报建等程序,加快企业工商登记等环节。
3.完善市领导联系县区、企业和新农村试点制度,深入开展“为纳税人办实事”“中小企业服务月”等各项服务活动,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4.大力压缩政府会议和文件。改革会议形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减少政府文件,提高政府办文效率,特急件1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普通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复杂、需多方协调的公文15个工作日内办结。
5.从严控制各类检查,多深入基层和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市政府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三个月。
6.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管理,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法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四牌”工作制。
7.加强政务督查,确保政令畅通,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对既定的目标、部署的工作和确定的事项,实行责任到人,追踪问效,确保完成。
三、科学决策,政务公开,努力建设阳光透明的政府
1.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增强政府行为透明度,政府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予以公告,政府重大活动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市直54个行政单位及所属122个二层机构、县区政府及所属266个部门全部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办证窗口印制《办事指南》。 4.整合各类便民服务系统,把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政府热线12345等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在媒体上开设《市长信箱》《政府热线12345瞭望台》,努力打造反映社情民意的快捷通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建设百姓满意的政府
1.全面推进就业与再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健全援助机制,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让更多群众就业有门、创业有路。
2.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让更多的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在教育、卫生、住房、治安等方面,切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依法行政,严于律己,努力建设法治廉洁的政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切实做到依法办
事、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自觉接受市人大会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诚恳接受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加强政府系统监督检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
以上承诺,诚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
日期:
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公开承诺如下:
1、决不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2、决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3、决不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跑门子、找关系、说情打招呼。
4、决不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5、决不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7、决不允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干预人事安排、案件调查和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等。
8、决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以上承诺,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为着力打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勤政廉洁的环保队伍,助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现就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在行政执法中体现管理水平和质量,争做依法执法表率和最佳执法人员。
二、妥善化解信访,进一步促进民生改善。畅通12369环保投拆热线,接受群众投诉,随时处理扰民事件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努力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确保领导,社会,当事人“三满意”。
三、公正监察监测,进一步维护环保权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严格执行国家排污费征收管理有关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四、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对需要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主动协调,对属于本级审批的依法依规限时办结。
五、坚守勤廉底线,进一步树好清廉形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环保部门“六项禁令”,严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主动拒绝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
承诺人:
日期:
本人自愿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通讯工具等。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等。
五、做到持证上岗、着装严整,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六、严格执行“十不准”和 “六条禁令”规定。
七、严禁公路“三乱”行为,瞒案不报、徇私办案、或私自减免职权范围外的赔补偿款。
八、保证不发生有理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
以上八条,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如有一款行为发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xx‟27号),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xx年度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备案和补助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xx‟81号),我县组织编制了20xx年度周口市鹿邑县观堂镇前杨楼等六个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为确保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方案顺利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县机关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履职尽责,现郑重承诺:确保完成各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如下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务实高效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民、为商服务。
2、以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塑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形象。
3、明确办事期限。在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支农、强农政策,接待来信、来电、来访以及各项为民、为商服务事宜,属县、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须在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最多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在乡镇政府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由县政府及时向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群众或服务对象满意。
4、提高服务质量。礼貌待人、文明办事、热情服务,态度和蔼。县乡镇机关干部在接受群众和基层单位办事、来访时,要说文明用语,来时说“你好”、送时说“再见”。在办理各项事宜时主动热情,并积极提供便利,不能办时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5、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绩效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要优先落实,对于县、乡、镇政府应办理事项要优质服务。严肃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县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7、建立和完善履职承诺行为的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 3 天内反馈给投诉人;对工作效率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不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被他人举报的或被上级部门明查暗访发现到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本承诺公开接受全县广大群众、党员、职工及上级的监督。
鹿邑县人民政府
xx年x月x日
20xx年以来,我县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化。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按照我县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拓进取,与其他财政改革协调配合,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
按采购类别划分,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分别占采购规模的42.88%、52.11%和5.01%;
按采购形式划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比重分别为49.98%和50.02%;
公开招标占采购总额的35.77%,财政直接支付比重为69.61%。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
我县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操作更加规范。
三、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意识普遍提高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县制定出台了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评审专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等方面的各项措施和制度,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依据。
四、以网络平台为依托,建立了滑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商品价格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
为更好地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政府采购办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商品价格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实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相分离的制度,达到了三库中评委和供应的随机抽取要求,增加评委与供应商抽取的透明度;商品价格信息库则以时效性为基础,以供应商的即时报价为依据,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与行情。根据我县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体制建设总体思路即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依托,制度建设为保障,专家队伍为核心的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体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人数和专业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和政府采购业务的需要,在使用中不断充实完善。
五、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半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制定了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采购程序,并通过挂牌办公向各当事人说明政府采购业务流程,通过规范的采购程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统计手段相对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20xx年,为及时反映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统计月报制度,并以简报的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
六、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七、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工作的新途径,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是我县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20xx年签订了本县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为20xx年滑县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基矗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对零星采购的办公用材料和空调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5家空调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
三是提出了构建政府采购网络平台的基本思路,并设计出了相应的一系列软件和网络搜索系统。该平台以滑县政府采购“三库”的数据为基础资料,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区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20xx 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 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 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 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 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 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 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 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 2 011 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 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 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 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 公信力不断增强。 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 85 次(其 中:公开招标 42 次、邀请招标 25 次、询价采购 18 次、其 他采购方式 2 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 980 万元,实际 采购支出 900 万元,节约预算资金 80 万元,平均节约率 9.2%。 采购资金 总额居历年新高。 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 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 20xx 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 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 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 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 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 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 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 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 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 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 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 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2 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东昌区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公告, 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3 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 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 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 合同方式约定;4 履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 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大型或 者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组织有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 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验收。验收方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 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 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 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 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6、拓展采购 方式,提高采购效率。 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 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 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 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限时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 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 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 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 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 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 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 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 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 30%, 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 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1、树立了服务观念。 《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 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 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 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 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 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 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 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 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 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 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 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 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 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 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 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 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 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 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 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 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 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 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 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 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 供应商 20xx 年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 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 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 支付。
(二) 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 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 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 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 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 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 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20xx 年以来,我镇政府采购制度已稳定的逐步走向正规 化。在县采购办、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以《政府 采购法》为基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探 索,开拓进取,推动全镇政府采购工作向前发展。政府采购在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范 围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政府采购管理 体制逐步理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为依法采购提供 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法》学习、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广泛, 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府采购基础性工 作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 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评审专家和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完善; 采购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 素质都有了进一步提高。 20xx 年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 增长势头, 截止 11 月 30 日共进行政府采购 54 笔业务,通过 政府采购金额为 515 万元。 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我镇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 理体制,形成了政府采购领导机构、监管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建立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的运行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更加明确, 操作更加规范。 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 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 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 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 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 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 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 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 能,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 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 二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镇 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批; 三是建立了政府采购部门 为主,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 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政府采购 工作的检查和调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 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 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及各种逃避政府集中采购的行为, 通过监督检查了解到,近几年 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 政府采购范围逐年拓 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亟 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执行《政府采购 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政府采购整体工作仍处于低位运行。表现在政府采 购范围较窄,采购规模小,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采购发展不平衡,政策功能和监管作用发挥不够。
(三)采购行为不够规范。存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难, 采购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不能严格按采购程序实施采 购,虽然一再强调,仍然有先采购后备案的现象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将进一步认真 执行《政府采购法》,扎扎实实做好我镇的政府采购工作。
20xx年,全省政府采购系统继续紧紧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监管机制和服务方式,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水平,提升政府采购综合效益。
(一)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
全省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采购领域不断拓展。20xx年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预算1917、6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达到1676、87亿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1、69%,占全省GDP的2、84%,节约资金240、7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2、56%。政府采购范围已经从单纯的货物采购拓展到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采购品目向多样化发展,尤其是拓宽了服务采购品目,将会议、国际机票、会计、审计、翻译、测绘等项目列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多项改革举措稳步推进
在保持规模增长的同时,全省在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断强化和完善。按照厅党组研究确定的“1+4”预算管理新体制,我厅印发了《关于20xx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的通报》、《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追加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预算执行管理持续加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组织召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推进会抓好落实;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现业务处室无预算不审核、操作机构无计划不采购、支付处室无预算计划不支付,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20xx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明显扩大,达60、96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65亿元,增幅12、2%;预算所涉品目明显增加:从主要以办公设备为主,扩展到物业管理、会议与展览服务、专用设备、房屋修建工程、网络建设运行、医疗设备、审计服务等。
2、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率先展开。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服务方式,创新财政支出模式,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起草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报省政府以办公厅名义印发。《意见》要求,通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和社会化供给,界定拓展范围、规范操作行为,强化服务管理、注重绩效管理、发挥市场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措施。
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显著增长。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暂行办法》,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行部署。《办法》要求科学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引入政府采购公开竞争机制,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办法》要求,我厅将涉及教育文化、社保民生、医疗卫生、农业、财务审计、课题规划、房屋维修等21项、10多亿元的公共服务项目,列入20xx年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目录,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重大突破。20xx年12月底,2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完成。同时,按照20xx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要求,厅政府采购处牵头,多次协调厅各业务处室,确定20xx年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点项目38项,项目增长80%,金额增长40%,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走上了新台阶。
3、批量集中采购效益显现。为切实解决社会上反映较多的.部分政府采购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省财政厅从20xx年四季度起,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全面停止试点品种的协议供货方式。20xx年,我厅组织批量集中采购座谈会和政策完善座谈会,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调整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品种和配置标准,强化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和特需产品采购的审批管理,并结合“公物仓”管理制度实行“预采购”的方式,规范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保证批量集中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20xx年共集中采购计算机类和打印机类9批次,采购预算6896、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307、5万元,节约资金1589万元,节约率23%。达到了强化集中采购管理、降低产品价格、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的目的。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着力推进。20xx年,全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具体操作流程。我厅印制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服务指南》,提出具体要求和计划,召集南京地区采购中心和有关金融担保机构座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推进的措施办法,组织融资业务推介会和签约仪式,将参与合作的银行、担保公司扩展到5家,统一印制了融资担保产品介绍宣传手册。20xx年10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考核的通知》,建立每季度定期座谈交流制度,每月统计分析制度,考核表彰制度,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以及审核合作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稳步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监管行为
1、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对涉及政府采购的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分工明确,定人定位,专人负责,进一步梳理和修订网上公开运行流程,严格按规定及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进口产品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工作。今年共审核634次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审批认定62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批复162批次采购方式变更申请。
2、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管。一是完成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工作。为加强考核科学性和针对性,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集中采购机构20xx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并牵头组织考核小组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25项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促进了集中采购机构效率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完善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我厅修订并印发了《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工作指导。召开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对省公安厅、教育厅等七个部门集中单位上门调研交流,加强对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行为,提升部门集中采购服务质量。
3、加强供应商监管和做好投诉处理工作。一是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我厅印发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对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注册登记、供应商诚信管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规定,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做好《办法》出台后宣传、推动实施工作。一方面通过报刊杂志、网络、讲座、印制宣传网加强宣传,另一方面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开发了“供应商诚信管理”模块,下设供应商诚信“记录”和“查询”窗口,推动供应商诚信建设。三是认真处理供应商投诉和来信。20xx年,共收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11件,其中:不予受理1起,依法受理并下发处理决定书9件,正在办理1件。承办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人民来信22件,其中:21件均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涉及省级政府采购人民来信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给举报人进行了书面回复,履行了依法行政的职责。四是关口前移,防范风险。为依法、正确、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事项,降低执法风险,共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12次,每次论证内容均形成记录。
4、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一是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针对监管工作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省级政府采购机构专家使用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组织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已在南京、苏州已进行试用,提高了专家使用效率。二是做好日常省级评审专家使用监督工作。20xx年共进行省级政府采购库外专家使用备案审核46份,监督省级代理机构专家抽取174次。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通知》,提出重点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目录,特别是加大了服务类专家征集力度,优化评审专家库结构。
(四)加强系统指导,推动全省工作均衡发展
一是召开全省工作会议。20xx年5月,我厅在镇江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xx年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稳步推进批量采购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扩面增量,强化监管,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为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的贡献。二是组织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了全省14个省辖市及27县市对20xx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激励了政府采购的工作创新,提升了各地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修订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增加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信用担保融资等考核项目,统一了市县考核形式,指标设置更加细化和便于操作。
(五)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部署,省厅组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组织推进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根据方案,我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将按照“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目标,建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两个业务平台”,建设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四个共享数据库,建设计划管理、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信息服务门户等“八个子主要系统”,在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系统标准化体系下,保持相对独立运行。为确保系统有效运转、避免重复建设,省财政厅将负责全省统一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全省各级共同使用该平台。目前,已经完成建设方案调研论证,选择合适的设计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六)扎实做好(GPA)谈判应对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工作安排,根据既定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做好我国加入GPA谈判及应对工作。一是召开省级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座谈会,明确今年我省GPA工作任务。二是牵头负责GPA背景下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课题研究报告分析了GPA成员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益的经验,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现状,提出了制定中小企业配额、分包、竞争制度、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产品信息系统、建立绿色标准化体系,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等应对措施,受到东部地区GPA协调小组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座谈会的肯定。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一方面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采购系统干部培训班,省市县区180多名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务实与务虚相结合;自编政府采购培训教材;授课与互动相结合,培训班既进行了全面讲解,又安排了交流环节,强化培训有效性。另一方面创新培训模式,以我厅牵头,财会培训中心负责、大学具体承办学习培训模式,分别于5月份、9月份牵头组织了2期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800多名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经考核考试后取得培训证书。
县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价格更底、效率更高、质量更好和服务更优”的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今年1—6月,共纳入政府采购总市值达1781万元,节约资金168万元,节约率达10.46%。
一、注重市场调查,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
为保证政府采购能采到质优、款新、价廉的货物,县政府采购中心今年进一步加大市场调查力度,以了解市场最新行情、最新动态和相关行业政策及规则,更好地掌握主动权,不至于受供应商片面因素的影响。如对通用类货物空调采购等,中心多次派人到杭州、温州、丽水等地做市场调查,把市场上款新、优质型号确定为政府采购的主推型号,变过去以供应商推荐型号为主为由采购中心确定型号为主,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取得明显成效,受到采购人的一致好评。
二、操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修改完善《青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内部业务操作规程》、《政府采购五种采购方式操作规程》和《政府采购投标、开标工作程序》等集中采购程序性规章,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出台《政府采购机电设备招投标指南》,使机电类采购作操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出台《青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询问暂行办法》,切实维护和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抓科学评标。一是科学设置评标因素、量化、细化分值,减少打分受评委主观因素的影响,增强评标的可比性,使评标工作更科学、更合理,保证优秀的供应商进入我县政府采购市场。二是事先公开评标办法。每次招标采购,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符合不同采购需求的评标办法,均将评标办法在招标采购文件和开标现场予以公布,使供应商投标更有针对性。三是推行两阶段定标法即第一阶段的资格预审和第二阶段的商务报价。如对我县财税大楼办公家具项目通过第一阶段的资质和方案预审,有效确保了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进入第二阶段的商务报价,把一些信誉不好、资质较差的供应商挡在门外,同时又可避免第二阶段的商务报价因供应商过多导致第二阶段的工作过于繁杂。
四、将询价采购运用于小工程项目,大大简化运作程序。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招标采购,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开标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而报名时间又不得小于七日。这对一些采购时间紧、技术要求较低,技术规范不是很高的小工程项目实行招标采购并不是理想的选择。如对雅陈小学土建工程项目实行询价方式采购,大大缩短采购周期,效益也较明显。
五、为滩坑电站做好服务工作。
县采购中心紧紧围绕滩坑电站这项全县中心工作,对移民事项采取特事特办,一切从简、一切从快的原则,积极为滩坑电站做好服务,如滩坑电站移民办照片胶卷、洗印服务定点项目采购,从接到任务到项目完成只用了3天时间,为移民提供了方便,以实际行动支持滩坑电站工作。今年1—6月,共为滩坑电站移民指挥部采购20多批次,采购总市值达400万元。
下半年中心将按照“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指导思想,抓规范、重创新,力争在工程、药品等专业采购领域取得更大突破,确保全年集中采购总额突破5500万,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配合县政府做好统一平台调研、组建、衔接工作,提供初步的实施方案供县领导参考,并做好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修订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操作技能,不断适应政府采购专业化的需求,强化、量化考核。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一是修改完善各项操作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操作程序,形成协调、高效的运作机制和完善的监督机制。二是积极探索、创新评标办法,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评标体系。三是进一步调整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议事制度,使内部议事更民主、更科学,形成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
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xx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 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 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东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3、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4、履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组织有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验收。验收方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
6、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 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限时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行为
为了节约政府开支,提高公务用车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公务用车保险中贪腐现象的发生。我们同五家东昌区政府采购指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商业险的优惠率为30%,要求各定点保险公司严格按合同执行,为各参保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五、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1、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为了强化财政部门的权利,而是要求财政部门更好地提供服务,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
2、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
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思,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尚未实现采购品目的完全纳入。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政府采购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做大政府采购规模,巩固政府采购成果 一是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以及各项财政公共基础投入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三是加强定点服务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定点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采购成果;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和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
(二) 会同局里其他科室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介绍政府采购最新动态及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听取各方面对我们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我们的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三)继续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明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为规范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不断挖掘采购资源、规范采购程序、创新采购方法,圆满完成了各项采购工作,将敖汉旗政府采购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获得了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为敖汉旗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旗委、旗政府没有给我们下达任务指标,但采购中心自己确定的目标是完成采购预算1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0%以上。截止11月末,采购中心共组织集中采购137次,完成采购预算4.3172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采购计划。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7459亿元,节约资金5712万元,资金节约率13.23%;其中货物类采购38次,完成采购预算3743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003万元,节约资金740万元,资金节约率20%;工程类采购99次,完成采购预算3.8268亿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3581亿元,节约资金4687万元,资金节约率12.25%;服务类采购4次,完成采购预算1160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875万元,节约资金286万元,资金节约率24.62%。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努力抓好以校安工程为重点的工程采购项目实施。
20是特殊的一年,在国家扩大内需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背景下,敖汉旗地区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期。做为敖汉旗近年来采购规模最大、采购资金额最大,采购集中度最高的工程,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采购中,面对校安工程招标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辞辛苦,每天都工作在第一线,同时主动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校安工程的招标采购中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市、旗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证了敖汉旗校安工程的顺利开工,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各政府采购中心的前列。截止年8月末,共完成校安工程二十七个标段的招投标工作,完成校安工程采购预算资金1.99亿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1.77亿元,节约资金22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1.6%。
(二)继续深化拓宽采购范围。
从20起,旗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范围由原来的旗直单位拓展到乡镇、村级。2014年,采购中心进一步拓宽采购范围,重点组织了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乡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库区移民、节水灌溉工程的招标采购活动。今年共组织此类工程招标采购34次,完成采购预算3044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801万元,节约资金242万元,节约率为9%。为了落实和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采购中心在不违背政府采购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实践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分析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做到合理设置招标资质、招标合理工程造价,缩短公告到开标的时间,方便当地老百姓参与投标,收到了很好效果,实现了少花钱、多办事的政府采购要求,也维护了公共利益和村民个人利益,得到村民的信赖和好评。
(三)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
今年以来,采购中心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总结历年工程类采购经验的基础上,为有效防止低价抢标行为,采购中心广泛征求财政、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完善了评标方法---即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并从今年年初开始试用,此方法为:采购中心组织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部门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根据该工程特点、设计图纸、施工内容和难易程度、市场材料价格信息等对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财政评审价)进行详细分析,确定下浮比例,做为已审定的合理工程造价(定标价或抽签价),并通知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认同此价格,即可根据要求继续参与招投标活动并通过抽签来确定中标人。此方法经今年的试运行,已于2014年10月25日由敖汉旗政府敖政办发78号文颁布正式施行。通过新评标方法的施行,避免了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过多的现象,保证了工程采购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从制度上树立了一道预防腐朽发生的防火墙,解决了很多在工程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节约了社会资源和财政资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提升了全旗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四)以服务社会为重点,完善政府采购的服务功能。
通过开展学习和实践争先创优活动,我们总结了很多存在的不足。在遇到供应商参与多的项目,中午还为参加投标的外地供应商免费提供盒饭,虽然政府采购中心的执行费用稍有增加了,但供应商的心暖了,采购中心的信誉也提高了;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小流域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涉农的政府采购项目,则降低投标资质要求,鼓励当地农民投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针对每个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单位使用的办公物资进行合理打包采购,提高采购规模效益,节约采购成本;在采购实践中,还积极探索对节能减排、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方法。由于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和赞誉,采购人和社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五)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政务公开。
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从项目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信息的发布、评审专家的抽取、评标到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项目验收等一系列的步骤,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多程序,体现的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它一方面为市场提供了巨大商机,规范了政府部门的支出行为,节约了财政资金;另一方面也是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高发地。采购中心一直重视廉政建设,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建立了一整套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运作程序》、《政府采购中心廉政准则》、《政府采购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部规章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单位和社会监督;每次招标从资格预审、抽取评审专家到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组织验收和货款结算等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邀请纪检、财政部门现场监督;单位内部也明确了分工和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和监督制度,每月月初,将一个月的采购活动计划发布在单位的公告栏上,中标公告等在单位网站上及时公布,每半年在《敖汉信息》上做一个专版,将所有采购项目的信息刊登公布,形成了“纪检财政监督、用户单位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内部制约监督”相结合的全面监督体制;制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约束,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不断提升商业信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三、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在完成采购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响应旗委、旗政府号召,开展了党建、政务公开、宣传、精神文明、综治等一系列工作,形成了各方面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一)2014年政府采购中心扎实开展“富民党建4+1”结对帮扶工作。中心领导班子本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在年初以采购中心党支部的名义下发了号召中心党员干部献爱心的通知,募集爱心资金,在春耕生产前为敖音勿苏村的特困户们送去了春耕生产急需的化肥等农业物资。今年高考结束后,敖音勿苏村有数十位学子考上大学,采购中心又为这些即将步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们每人送去了1000元助学金,解决了部分特困学生的燃眉之急。长期以来,敖音勿苏村一直没有一个专用的村民活动室,为了提高敖音勿苏村的农民业余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多方努力为敖音勿苏村争取到一个“一事一议”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通过财政奖补一部分资金,群众自筹一部分资金的形式,建起了崭新的农民活动室。在活动室落成后,政府采购中心又为村民送去了五套桌椅、五套电脑等办公用品。通过这些举措,采购中心得到了社会上的肯定,为敖音勿苏村的新农村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截止年末,超额完成各项帮扶指标。
(二)结合年初的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将采购业务和单位事务分类别在政府的网站、采购中心网站以及《我国政府采购网》、《赤峰日报》、《敖汉信息》等信息媒体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提升政府采购影响力。着力开展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和谐机关、文明机关,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专家库有待完善,目前政府采购专家库人数为100余名。但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专家库人数跟不上项目评审的需求。因此要进一步做好专家的征聘入库工作,扩充专家数量,解决评委专家匮乏的现象。
(二)节能环保意识淡薄。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盲目消费现象普遍存在,在“攀比”心理的影响下,政府机构在采购时主要考虑的是品牌、款式和价格,而很少考虑是否实用。
(三)对合法竞争企业的保护力度不够。一些采购人除了对投标企业有质量、服务等要求外,还对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作了明确且不合实际的限制等等,这种对供应商资格的限制做法,隐藏着对一些供应商的歧视行为,受害最大的是合理竞争的企业。
今年以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严格工作程序,规范申报制度,杜绝单位逃避采购、违规操作等行为,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20xx年工作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明办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民办事。
严格按法律法规办理业务。采购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不要不拿,尽心尽力服务于社会。热诚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提供平台,认真解除供需双方发生的纠纷并认真解答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程序。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急需方之所急,常常为满足需求方的时间需要,放弃休息时间为采购单位购买物资。采买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组织程序上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采购申报制度:资金是否落实必需由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认可,管委会领导审批方为有效。一般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层级审批采购方式进行,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形式以集中采购为主。采购方式采取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协议供货六种。凡是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根据单位轻重缓急程度,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在时间上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经财政局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在采购过程中,邀请纪工委、检察室、采购人及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三、严格程序,简化手续,完善了协议供货制度。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以来,在总结往年协议供货制度的基础上,20通过公开招标对部分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了协议供货,全年共完成协议供货 39次。通过一次招标,多次采购的采购方式,满足了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对时间上的要求,节约了大量的物力财力,更好地取得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缩减招标和采购成本。协议供货方式减化了大量审批手续,及大地提高办公效率和采购工作的服务能力,对采购工作的改革创新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20xx年1-xx月取得的工作成绩:
年1-xx月份,共完成采购75次,采购预算金额28089276.00元,实际采购金额246366xx.00元节约资金3452665.00元,节约率为xx.29%。采购金额按组织形式划分为:集中采购金额24364918.00元,部门集中采购金额55199.00元;按采购方式划分:公开招标金额20469703.00元,占采购总量的90% ;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大幅增加,采购金额xx26744.00元占总采购量的10%,;询价金额1957501.00元,占采购总量的10%。根据采购项目分类:
(一)、货物类采购7198570.00元;
(二)、工程类采购170xx740.00元;
(三)、服务类采购424301.00元。
2010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计划编制难。目前,我区还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改革,采购人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编制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单位零星需要、随机需要采购次数多、量小,集中采购规模小,不能有效整合,很难形成规模效益。采购人采购项目分散、采购次数多,采购人员的劳动强度大,项目的采购成本较高。
(2)各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性不强,没有确切的年度采购预算,都是随要随买,形不成批量,致使政府采购工作多次重复,增加采购成本,采购方式只能以询价方式处理,这也是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金额比重较大的原因。
(3)政府采购目录标准的执行上还存在阻力。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建工程项目、公务车辆的加油、印刷、会议接待、学校教学设备器材、医疗设备器材、行政政法部门的专项配套设备器材等还没有有效的纳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管执行上还存在阻力。
(4)个别采购单位由于习惯思维,缺乏新的财政支出理念,不能主动申请政府采购,存在“先斩后奏”等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行为。以致出现不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后再向采购部门补办手续;个别单位片面强调项目的特殊性、时间的紧迫性,对政府采购不配合,事先不申报,想方设法不按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和规定程序办理采购。
下步打算:
1、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工作,深化依法采购意识。通过主任办公会、财政工作会等多种方式宣传和强调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各部门的政府采购意识和办理采购业务的自觉性,以赢得社会全面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严肃采购纪律,对于不按采购法进行采购的,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罚。
2、完善协议供货制度,提高采购效率。为了强化集体采购,节省采购时间,简化采购程序,采购办分别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电器、印刷等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协议供货采购。供货协议定期一年,协议期内,各单位均按照协议单位名单对供应商进行询价,按照询价最低价再扣除协议优惠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价格。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各协议供货单位执行价格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同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协议供货通知和协议供货商名单。从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采购范围。
政府采购由于受财力限制,在传统采购项目上规模难以再上新台阶。如在服务类项目、汽车维修费等方便还没有完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为此进一步向服务类和工程类领域拓展延伸,积极着手定点招待、协议供货方面的发展,争取在工程采购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程政府采购的协作机制,在不改变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增加财政管理手段,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发布招标信息、报送采购合同备案、落实有关经济和社会政策、工程建设资金实行直接支付等几个一切介入工程采购管理,采购规模逐步扩大。
2010年1-xx月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已顺利完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与相关科室,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在明年的工作中确将一如继往,树立服务于大局的意识,为采购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
一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用心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政支出,财务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廉政建设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发挥了用心作用。初步使政府采购改革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全年全县政府采购总额万元,政府采购次数次,比上年同期万元,增加万元。比上年同期次,增加次。透过政府采购共为财政和部门单位节约资金万元,节支率到达。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用心配合
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紧紧依靠和配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今年,我县用心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配合的资金。都务必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都要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未上报政府采购计划擅自自行采购的,财政核算中心拒付项目资金。
二、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正规化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我们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法》,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法,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法。并制定了《县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
三、构建监督体系,体现“三公”原则
为了使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坚持“规范为重”的原则,把好采购审批关,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加强现场监督,重大项目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过程参与,有力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制了消极现象,确保政府采购成为真正“阳光采购”。
四、全县政府采购执行状况
20年我县政府采购实际支出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加万元。
1、从货物类采购状况看,我们采取了随到随采购的用心办法,想单位所想,急单位所急,严格按政府采购文件办事,按规定程序为单位带给最好的服务,最好的价格,最好的产品,全年共采购次数次,采购金额万元。
2、从服务采购状况看:
①会议费状况,我们严格按照《县政府采购资金报帐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县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各类项目,继续实行“走会、看会”,实事求是,灵活掌握大会食、住状况,用心主动与单位配合,搞好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全年共召开二类以上会议次,预算数为万元,实际支出为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支率达。
②车辆保险状况。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统一保险,根据各单位车辆保险的实际状况与保险签订车辆保险合同,对个别单位资金有困难的,我们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与保险公司协商,把保险基数降低到最低,这样,即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又维护了单位的利益,今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共保险车辆台,保险金额万元,节支率为。
③四大家车辆维修状况:我们为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重点审查维修厂家的信誉程度,在维修车辆时,我们采取了“货比三家”的办法,并提出合理的保养及承诺,每台车优惠-。今年维修小车辆,维修金额万元,节支率。
五、控购工作不能削弱,只有加强
20年我县控购工作,继续按照省政府、省控购办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审核资金来源,个性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不预审批,对资金不落实的不预审批,凡贷款购车的不预审批,重点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款消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行政、事业小汽车都纳入了政府采购,全县今年购置小汽车辆,透过我们的努力,控购工作职能不能削弱,而且得到了加强。
总之,一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必须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开拓创新”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进一步拓宽采购领域,加快工程采购步伐,加大政府采购制度专项检查力度,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从而促使大家进一步地做好政府采购这一阳光事业。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有效形式。我国从1999年起部分省、市实施了政府采购制度,20xx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使政府采购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采购法》实施两年来由于没有出台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在具体
操作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经过几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应明确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
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实际是“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模糊不清问题。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由于以前国家法律、法规对“财政性资金”这个概念没有统一的规定,政府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对“财政性资金”的理解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一致,导致大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参加政府采购,有些项目需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逐部门、逐单位、逐项目去做工作才勉强纳入政府采购,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量。另一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规定不清晰,也给违规处罚带来困难,如果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不加明确,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对没有参加政府采购人进行处罚,很容易导致行政复议。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一)行政单位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二)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投资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和基本建设收入。
(三)采购人为了履行部门职责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使用需要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偿还的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担保所筹集资金,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各种借款等。
(四)与其他投资人在采购人的土地上联合投资。
(五)除以上四项之外事业行政的其他各种资金。
二、“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管理”问题
《政府采购法》把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4号)中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须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从以上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工程建设,虽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但其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财政部门若要参与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就涉及到调整有关部门现行的管理格局及职责。若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门进行相关监督管理就缺乏法律依据,将属于越位行为。
我们认为应按以下方法:
(一)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达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限额标准的,实行招标采购,招标程序适用招标投标法。
(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各种工程项目中的货物、大宗建筑材料的招投标管理监督,由财政部门负责。
(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低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限额标准的,由财政部门负责。
三、“采购人采购货物时指定品牌”问题
在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采购人在向财政部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指定品牌问题比较突出。这时,财政部门需要向采购人做大量的解释、宣传工作,这给财政部门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鉴于这种情况,应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明确:“采购人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和服务、工程的供应商,不得规定含有倾向性的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特定条款。”
四、“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问题
财政部门(以下统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虽然政府采购法作了规定,但未了彻底解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缺位、越位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职责交叉等问题,仍有一些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应明确为:
(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一是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二是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一是管理、维护政府采购信息网站。二是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三是政府采购法规信息及时在指定媒体发布。四是对招标信息进行监督管理。五是政府采购统计报表信息管理。
(三)制定规章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四)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对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批。制定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规程。
(五)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制定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受理采购人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六)受理供应商投诉。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受理供应商的投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
(七)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事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行政复议事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应诉事项。
(八)监督检查。一是对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政府采购专业岗位任职要求。制定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采购人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对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采购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发给上岗证书。
(十)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按照财政部、监察部指定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如实公布考核结果。
(十一)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按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十二)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维护和管理。一是按照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聘书。二是对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管理。
(十三)政府采购货物(包括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货物、材料,进口机电产品除外)、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获得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认定某领域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承揽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依法到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登记备案。
五、“对采购人的违规处罚条款无法实施”问题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同志普遍反映政府采购法指定的处罚条款较难实施,尤其对应实行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违规处罚较难落到实处。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处罚程序规定不合理。政府采购法规定:“……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较难及时发现、较难及时责令改正,一旦发现人已完成招标过动,若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会使采购人与签定合同的供应商引起合同纠纷,违约的`采购人,向供应商赔偿损失仍由财政负担。二是处罚太重。动辄就“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部门预算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按法律程序又涉及调整年初预算,是对年初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的否定,财政内部也较难通过,只能下不为例。三是通报批评涉及对该部门工作的一票否定。一部分同志认为,无法实施“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可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实施难度仍然很大。现在各地都在搞行风评议,一旦一个单位违反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而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年终的部门行风评议将被一票否决,采用通报批评也较难实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对采购人的违规处罚条款无法实施一直困扰着政府采购工作,困扰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若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政府采购法将难以得到贯彻落实。鉴于以上情况,应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条款。笔者建议,在设计处罚条款时,可考虑对采购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采购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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