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药品应急预案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horae88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药品应急预案(共含1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horae88”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幼儿园药品应急预案

篇1:幼儿园药品应急预案

幼儿园药品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幼儿园药品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幼儿园药品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幼儿园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

三、幼儿园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幼儿园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付强

副组长:杨鸿  彭友斌

成  员:徐元才、王燕、各班班主任。

2、幼儿园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

(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

(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幼儿园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幼儿园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幼儿园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幼儿园分管领导和校长,幼儿园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电话:xxxx)、区食药监局(电话:xxxx)和区卫生局(电话:xxxx),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幼儿园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幼儿园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幼儿园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幼儿园其他使用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幼儿园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幼儿园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幼儿园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幼儿园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幼儿园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篇2:药品保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公司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制订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职责

1 、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应急领导组

组长:王新民

副组长:郑军、唐要刚、陈树红

成员:贾进余、张艳春、马平凤、徐小燕、王艳春、姜桂琴

2、有关部门职责

营销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封存和收回,质量保证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自检和送检,向山西省和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负责发生事件当批次药品信息的收集、评价、汇总、报告工作,并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相应工作。生产管理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调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向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四、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

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公司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响应程序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由质量管理部立即报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向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忻州市卫生局报告。公司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所有市场上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于24小时内汇总该药品在全国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上报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和忻州市卫生局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不良反应和死亡病例人数。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立刻停止使用该药品,统一封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核实该产品的生产批号,在第一时间对引起安全突发事件的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宣布应急结束。

篇3:药品保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二、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四、应急准备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五、应急反应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具体可联系当地卫生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和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水源;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六、应急反应的终止与善后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七、应急处置的保障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

八、附则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药品保供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城区居民疫情静默管控期间药品供应,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疫情静默管理状态下,有序及时开展居民用药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静默管理期间居民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群众健康和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静默管控期间居民用药保障供应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市场局设立“静默管控期间居民用药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居民的用药需求。

组长:于涛

成员:药械股、各乡镇所负责人

联络员:赵树鹏,136047xxxxx。

三、工作任务

(一)履行本部门在物资保障工作中的职责。按《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2.0版)》,配合发改部门建立防疫药品物资储备机制,依托国有、批发及连锁的货源和配送优势,流动储备充足的防疫药品物资,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需要。

(二)建立畅通的供应渠道。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静默管控期间居民药品供应渠道的畅通,完善配送体系,依托国有和连锁企业货源和配送优势,建立就近、及时、齐全的药品配送渠道,做到有需求就有供应。

(三)落实专人负责。针对静默管控期间,已封闭小区人员不能外出从事药品供应工作的情况,市场局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管控人员和社区、小区的对接,确保药品保供人员上岗工作。

(四)风险监测。对于提出用药需要的居民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关联症状的,药品保供人员要立即报告联络员,由联络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认无疫情风险后,再配送药品。

四、组织实施

(一)保障供应药店

配合发改部门,确定保障供应药店(以下简称保供药店)。按照分布合理,就近选取的原则,综合零售药店人员配备和配送运输能力,确定在静默管理期间能为居民供应药品及防疫产品的零售药店,并向发改部门提供药店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按防指的要求进行信息公示。

(二)配送方式

静默管控期间居民有用药需求的,按照就近选择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保供药店联系,药店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处方进行核对后,出具销售凭证,并负责将药品配送到小区管控人员,再转交用药人,全程做到无接触。

五、相关要求

1.保供药店从业人员应按“应检尽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上岗。

2.药品配送人员、社区管控人员务必加强做好个人防护,收付款均采用电子支付方式,避免现金等直接接触,以免造成疫情传播。

3.购买“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以下简称“四类药”)药品的,保供药店要核实购药人行程和接触史,确认无疫情风险后方可配送,如购药人出现发热、咳嗽等与新冠关联症状的,要立即报告联络员,由联络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认无疫情风险后,再配送药品。销售“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药品要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网报。

4.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和处方药要从相关规定;

5.配送冷链药品要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

6.保供药店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订单。

篇5:药品保供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充分发挥省级医药储备作用,确保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和卫生防护用品及时有效供应,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科学预测,常备不懈。增强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的应急准备。

(2)统一政令,分级管理。按照中央统一政策规划、分级储备管理的原则,建立省、市州两级医药储备。

(3)依法规范,有偿调用。省、市州医药储备管理部门及相关医药储备企业,应做到反应迅速、及时调运,按规定回收货款。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医药储备管理部门设立医药用品协调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医药储备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经委设立省医药用品协调指挥小组,由省经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广铁集团怀化办事处、石长铁路有限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航湖南分公司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省医药储备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省医药用品协调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委,由省经委医药食品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医药用品协调指挥小组

负责全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的统一调运和供应。

2.2.2省医药用品协调指挥小组办公室

(1)负责省医药用品协调指挥小组日常工作,了解市州医药储备应急处置情况,并加强指导和协调,必要时向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报告;

(2)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适时调整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等储备品种目录;

(3)审批市州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职能部门动用中央、省医药储备申请,组织应急调运,督促医药储备企业回收货款、有关单位及时支付货款;

(4)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负责调剂、调用市州医药储备的审批。

2.2.3承担医药储备企业

(1)按照省经委下达的调用通知单执行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调用任务,确保调用时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等及时有效供应,并回收货款;

(2)组织落实省经委等部门(单位)下达的医药储备品种调整计划。

3.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标准

根据《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医药储备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将医药储备应急响应分为中央、省两级。中央应对特别重大(Ⅰ级)及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省应对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

中央医药储备主要负责储备重大灾情、重大疫情及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战略储备所需的特殊、专项药品及医疗器械。省医药储备主要负责储备地区性或一般灾情、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和地方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3.2分级响应程序

当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省经委应首先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应急系统,紧急调集本省的医药储备,保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品种的供应,同时向国家发改委报告。本省医药储备不能满足突发公共事件时,可在国家发改委专项协调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中央与省医药储备应急联动系统启动,按照有偿调用的原则,对相邻地区之间医药储备进行调剂;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再申请动用中央医药储备,保证应急供应。

当发生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启动省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应急系统,省医药用品协调指挥小组紧急调集省内医药储备,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对医药储备品种的供应。如有不足,可向相邻省(区、市)请求调用其医药储备予以支持。动用中央、省医药储备申请程序如下图。

3.3响应措施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部门医疗救治方案,省医药储备管理部门及医药储备企业做好应急物资调运准备以及储备品种与数量调整准备工作。对于储备目录以外的品种应立即组织国内外采购,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的需求。

加强值班制度,保持与运输部门和企业的联系,确保急需医药用品及时送达。

3.4技术、生产和人员保障

省经委等部门(单位)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预防和治疗方案,跟踪国内外相关科研进展,通过储备管理系统网络,分析汇总,及时落实医药储备企业库存储备品种、数量和储备地点,做好调拨前各项准备工作。

对突发公共事件需求量大、不宜保存,以及有特殊用途的品种,安排与生产企业签订一定数量的能力储备合同,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医药储备企业要建立和维系与医药用品生产企业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的储备物资进货渠道。

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建立针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包括日常管理、仓储、运输和清款。

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对医药用品调运时间要求紧迫的特点,铁路、交通、民航等运输部门应优先受理和承运,保证医药用品及时运达。

4.评估与恢复

(1)突发公共事件结束或暂时告一段落后,针对医药储备在事件发生、发展和结束过程中的作用和效果,应按事件级别分别由国家、省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社会专家及事件发生地区代表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应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确定。

(2)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成后,医药储备企业要进行总结和调拨后跟踪服务,提出改进措施。省经委做好省级医药储备计划的及时调整和医药用品的及时补充,并向国家发改委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成情况。

(3)紧急情况下,为满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需要,有关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应急采购供应、应急调运而形成的经济损失,国家、省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5.附则

5.1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经委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经委印发并负责解释。

5.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 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 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 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附件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篇7: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综合组:

组 长:

成 员:

二、督导组:

组 长:

成 员: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篇8: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公司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 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职责

2.1 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应急领导组

组长:王新民

副组长:郑军、唐要刚、陈树红

成员:贾进余、张艳春、马平凤、徐小燕、王艳春、姜桂琴

2.2 有关部门职责

营销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封存和收回,质量保证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自检和送检,向山西省和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负责发生事件当批次药品信息的收集、评价、汇总、报告工作,并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相应工作。生产管理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调查。

3 预警预防机制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向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4 应急响应

4.1 预案启动

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公司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4.2 响应程序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由质量管理部立即报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向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忻州市卫生局报告。公司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所有市场上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于24小时内汇总该药品在全国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上报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 和忻州市卫生局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不良反应和死亡病例人数。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立刻停止使用该药品,统一封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核实该产品的生产批号,在第一时间对引起安全突发事件的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4.3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宣布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保障

启动应急机制后,联系人陈树红,保证24小时接听电话、传真,确保信息通畅。

5.2资金保障

财务部门备足资金应对突发事件。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经调查如果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 总结评估

质量保证部负责撰写调查报告,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总结报告报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附则

7.1 报送资料内容

①事情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

②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国外说明书);

③质量检验报告;

④是否在监测期内;

⑤注册、再注册时间;

⑥药品生产批件;

⑦执行标准;

⑧国内外药品安全性研究情况、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文献报道;

⑨典型病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⑩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7.2 预案的更新

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调整。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缺陷时,负责及时组织修订。

7.3 预案实施或生效日期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篇9: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精选)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市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药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资源整合、快速反应,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5总体评估

本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209家,涉及化学药、中成药等9类产品;药品经营企业3894家,医疗卫生机构4929家。作为拥有2300多万人口的超大城市,本市药品呈现用量较大、对外依存度较高等特点。从本市药品监督抽验情况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药品质量总体稳定向好,但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仍不可低估。随着医药产业的发展和新医改的推进,药品市场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数量逐年上升,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从总体上看,本市仍处于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高发期。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管理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2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市政府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市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对本市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统一指挥。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需要,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2.3联动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

2.4工作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市政府主管药品安全的直属机构,也是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和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承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常态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及时收集和研判有关信息;对疑似不安全药品抽样及时送检;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专家组,制定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

(3)负责组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并组织应急演练;

(4)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2.5专家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建药品安全专家库,并与市卫生计生委等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从药品安全专家库中选定相关专家,负责提供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预警机制

3.1预测预警

3.1.1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1.2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主动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及时对可能引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

3.2预警级别与发布

3.2.1预警级别

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2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对行政区域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因素、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根据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其他方式进行。

3.2.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作出调整。其中,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3.3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卫生计生委和事发地区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视情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4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各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过“110”报警,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报告。

4.1.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接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准备,并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信息。一旦发生Ⅱ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接报后30分钟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发生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4.1.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在Ⅰ级、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应每日报告事件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在Ⅲ级、Ⅳ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4.1.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区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可能涉及范围、伤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

4.1.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与外省市、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作,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及协调渠道,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1.6发生涉外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需要有关国家、地区协助处置或向其通报情况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2先期处置

4.2.1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事态。在处置过程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2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

4.2.3事发地区县政府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4.2.4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请或由市政府直接决定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并实施应急处置。

4.3分级响应

4.3.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3.2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区县政府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级、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3.3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政府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等工作。

4.3.4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5响应等级调整

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区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相应提高。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时,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4信息发布

4.4.1Ⅲ级、Ⅳ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在市政府新闻办指导下,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事发地区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布。

4.4.2Ⅰ级、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在市有关部门、单位或事发地区县政府的配合下,由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应急结束

4.5.1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时,报市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报有关部门。

4.5.2较大、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事发地区县政府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和公布应急响应终止,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5、后期处置

5.1赔偿与补偿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按照有关规定,造成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或补偿。

5.2保险与理赔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及时开展相关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5.3调查与评估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卫生部门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督促事发单位进行整改,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6、应急保障

6.1医疗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区县政府的需求,及时为受害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用品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

6.2通信保障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6.3交通保障

市交通委员会、上海铁路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等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依法组织运输工具的应急征用。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

6.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市总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现场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5队伍保障

市、区县分别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6.6物资与经费保障

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物资(包括控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所需药品、试剂、检测设施等)的储备、调拨补充与经费保障。

6.7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加强系统集成与信息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必要时,设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首席专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由药品检测机构承担,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根据需要,立即进行药品抽样(采样)检测。

7、监督管理

7.1责任与奖惩

7.1.1对在参加处置药品突发事件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或者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1.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7.2.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解释。

7.2.2预案修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7.2.3预案报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本预案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

各区县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7.2.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篇10: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精选)

为切实做好学校药品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

三、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2、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

(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

(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学校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学校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学校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学校其他使用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学校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篇11:幼儿园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了有效控制手足口病在我园的传播,杜绝传染源入园,切断传播途,保护易感儿童,特制定此预案规范操作,保障教职工和幼儿健康,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区卫生局、市教育局、街道教办的有关规定,以幼儿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传染病应急工作小组,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传播。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

工作职责及流程组 长:xx(园长) 联系电话:

副组长:(园医) 联系电话:

xx(教学主任) 联系电话:

组 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职责分工组长:全园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

副组长:本园预防控制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建立全园传染病控制制度,检查本园制度落实。

保健医生:本园防控执行人,负责本园卫生保健检查、观察防治和全园宣传工作。

食堂管理人员:本园食堂防控工作责任人,负责执行和检查本园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

班主任:防控工作班级责任人,负责检查本班传染病防控制度的落实,负责本班幼儿卫生常规的养成,负责向幼儿园保健室及时上报本班幼儿缺勤原因以及可疑或确认病例情况。

生活老师:防控工作班级执行人,负责本班体弱幼儿以及服药患病幼儿的观察、护理和记录,及时检查、尽早发现可疑病例,负责本班环境卫生开窗通风和消毒工作。

(三)流程1、制定预案。

2、学习宣传预防手足口病的知识。

3、各司其责,落实专用经费,做好防控工作。

4、准备好病例发生后的处置。

5、隔离并上报病情。

四、园医对发热病人的处置和监控措施加强晨检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孩子的情绪和身体状况,重点检查幼儿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躯体/肌肉疼痛、头痛、畏寒和疲劳等症状及腹泻或呕吐、眼睛发红等立即通知家长带患病幼儿到医院就诊并要求家长及时反馈就医的情况或班主任老师电访、家访,按情况在家或医院治疗。

五、对疑似病例的送诊,对密切接触者的“居家观察”、对一般接者的“登记随访”等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1、将严重发热幼儿送往医疗机构发热门疹就诊的责任人:保健医生、班主任或生活老师。

2、向当地疾病预防中心报告责任人:保健医生。

3、确认疑似病例后登记密切接触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的责任人:

各班班主任。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责任人:园长、园医和各班老师。

六、发生确认病例后终末消毒措施生活老师对患病幼儿的衣物、棉被等用品、用具进行晾晒或消毒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篇12:幼儿园应急预案

以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为辅,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为做好抗雷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雷击造成的损失,根据我园实际,特制定防雷击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成立防雷的领导小组:

组 长:xx

组 员:xx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本园雷击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应急意识和抵御雷击灾害的能力。

2、对本园雷击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一旦发生雷击,全面负责本单位雷击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雷救灾。

(三)各应急专业工作组:

1、应急疏散组的组长:xx

成员:各班的班主任

2、宣传组组长:xx

成员:各班班主任

3、后勤保障组组长:xx

二、防雷安全的宣传教育:

1、防雷安全全园集中宣传的教育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分班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由各班班长负责。

2、防雷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有:如何防雷?包括室内、室外如何“避雷”;打雷时应该往哪里躲?被雷电击中后如何抢救、自救、互救?等等。

3、防雷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有集中宣讲、挂图、发放资料手册、知识竞赛等。

三、防雷应急处置:

1、幼儿园上空暴雨、闪电、雷鸣即将发生时,应当切断园内包括微机、各教室、各办公室等在内的一切电源;

2、各班主任应当召集、通知正在室外活动的幼儿安全地回到教室。

3、雷电正在发生时,应当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滚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不得打电话、手机,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水管)及门窗等容易被雷击中的地方。、

4、受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身体并不带电。应马上让其躺下,扑灭身上的火,并对他进行抢救。若伤者虽失去意识,但仍有呼吸或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要继续进行心肺复苏的急救。

5、发生雷击伤害事故后,不管现场有没有临时急救人员,都要立即拨打120,让专业医生组织抢救。并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马上赶赴现场或医院。

四、防雷报告的制度:

1、检查发现幼儿园防雷装置不能发挥正常作用,可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时,要及时报告园长,由园长向上级报告。

2、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注:我园于六月八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准时举行防雷安全演练。

篇13:幼儿园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的布置,为切实做好我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园长 副园长

副组长: 各班班主任

成 员: 在园所有工作幼师和保育员

1、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2、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成员们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3、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二、预案实施:

(一)防火预案:

若发生火灾,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做出积极反应,并按以下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

1、一发现火情,首发者应立即向其他员工大声呼喊,并用消防器材灭火。

2、其他员工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迅速到位,组长用广播进行指挥,副组长传达指令,协助做好调度工作。

3、值班人员立即打开火灾疏散信号

4、后勤人员立即到火灾出事点协助灭火,厨房人员立即关闭煤气。

5、门卫(当日后勤不值班的人员)打火警电话“119”,联系急救车,并切断电源。

6、组织各班快速有序撤离,避免幼儿推挤。

7、灾情被控制后,组长将事件经过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

(三)防食物中毒预案

1、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象,食堂应立即停止经营,食品应立即停止让幼儿食用;

2、后勤值班的人员立即向镇防保所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症状等;

3、后勤副园长立即拨打“120”,组织人员协助卫生机构抢救病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有关措施。

(四)外出活动安全预案

1、幼儿园组织教师或幼儿外出学习、参观,要提前三天报送中心校审批,经批准后方能组织。

2、外出前,各年级组应派人事先前往参观地点踩点查看,确定无危险因素,并确定行走路线。

3、如需用到机动车辆,应选择有行驶执照、有车牌的、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如需要家长接送,应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并提出需注意的安全事项。

( 五) 幼儿入园、离园时,后勤在门卫值班的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幼儿园应急预案

幼儿园应急预案

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

幼儿园应急预案1500字

幼儿园欺凌应急预案

幼儿园户外活动应急预案

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

幼儿园防暑降温应急预案

幼儿园药品应急预案(锦集13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幼儿园药品应急预案,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