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共含19篇),希望大家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丐帮挨打弟子”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1.1总则
1.1.1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特指定本预案。
1.1.2工作原则
1.1.2.1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市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1.2.2全面覆盖。对区域范围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镇居民点、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特殊生态保护区,以及大气、水体、固废、危废、噪声、辐射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1.1.2.3突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1.1.2.4公众参与。建立环境新闻发布机制,确定新闻发言人;建立环境公示、听证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建立举报制度,健全“12369”投诉系统,确保公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
1.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理)
1.3.5.1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事故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环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
1.3.5.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3.5.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1.4.1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市)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向市相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1.4.2协调指挥的分类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完成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信、信息综合、新闻报道、涉外处置、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1.4.3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发布启动市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5)组织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6)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组织对伤员的急救;
(8)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9)组织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10)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行动;
(11)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1.5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1.5.1信息通报
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市环保局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必要时由市人向当地驻军通报,并及时向毗邻、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的各区(市)县人环保行政部门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
1.5.2新闻报道
应急响应期间,与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的信息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发布。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消除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突发公共事故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1.5.3应急结束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影响,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失,警报解除。
1.5.4后期评估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结束后,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行政部门。
1.6保障措施
根据污染事故的级别,确立相应的保障。
1.6.1技术保障
1.6.1.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污染源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立专家应急预案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预测、预警、决策提供依据。
1.6.1.2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
市环保行政部门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技术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根据突发污染事故种类和出动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装备;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考核、使用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
1.6.1.3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
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技术科学研究,加强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全市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水平。
1.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涉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及人员通讯录,保障有关机构及人员通信畅通。
1.6.3物资保障
市人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环保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所需技术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第一时间供应。
1.6.4经费保障
市人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应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人财政部门应准备适量的应急资金,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资金使用制度,保证经费的有效使用。
1.6.5专家保障
按照“属地保障”的原则,由各部门分专业建立专家档案,确立联系方式方法,保证专家成员能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1.6.6医疗保障
由各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与有关医疗机构共同制定医疗保障计划。
1.6.7协同保障
由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牵头,各部门派员参加,主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咨询、参与、配合等关系,确保各种行动的畅通。
1.6.8社会动员保障
新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工作新闻报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全市人民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7附则
本预案由我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我市环境保护局
1.1.4适用范围。
凡属我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1.4.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1.1.4.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1.1.4.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
1.1.4.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我市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人有关部门组成,市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防治、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督查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监督指导、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根据突发环境事故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局牵头,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
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动态。
治安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及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管制、保障运输;协助污染现场处置等。
督查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对违法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等。
1.2.2环境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聘请的水、气、固废、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1.3预测、预警
1.3.1监测与信息收集
市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部门为环境监督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所辖区内水、大气、危险废物的日常监测,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内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突发环境事故信息。
1.3.2报送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环保局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人和成都市环保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人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省环保局报告,并同时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3.2.2一般(ⅳ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报市应急办。
1.3.2.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当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和成都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1.3.2.4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在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向省环保局报告
1.3.3报告方式与类型
1.3.3.1通常有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书面报告等。
1.3.3.2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送报。
1.3.3.3核与辐射事故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1.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体系网络进行维护,逐步实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各科室:
突发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是指突然发生车祸、爆炸、倒塌、踩踏、火灾、台风、泥石流、工矿事故、航空事故、战争等致多人受伤,总伤员人数达到10人以上或总伤员人数未达到10人而危急重伤员(如休克、严重多发伤、生命征不稳定者)达3人以上时;突发集体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或集体中毒人数未达10人而危重病人(深昏迷、休克、呼吸衰竭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达4人以上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件,为了做好发生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发生时的救治工作,为了更有效地组织抢救力量,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按抢救程序实施救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减少因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造成的损失,我院特制定了本预案。
⒈目标与任务:是为了做好发生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时的救治工作,为了更有效地组织抢救力量,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按抢救程序实施救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了保障和维护正常的医院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⒉领导机构:医院设立突发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医院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小组名单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救小组成员名单”),负责突发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医院院长、书记担任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执行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安排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各项工作,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⒊应急准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医务科、护理部定期对医院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相应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工作。
⒋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时,“120”院前医生在现场应用救护车载无线手机(号码:139605637XX)立即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急诊科负责接诊工作的急诊内、外科医生和值班护士发现发生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时应用“120”专线电话(0598—83336XX,83254XX)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按事态发展逐级上报,总值班应当在接到报告的同时迅速向突发重大伤情及重、特大集体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经有关领导核查无误后由医务科长及相关领导在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⒌启动条件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执行小组应当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执行小组可紧急启动医院应急系统。应急预案启动后,医院有关科室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执行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实施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抢救措施。应急处理预案启动时,被通知医生、护士及相关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急诊科,向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领导小组报到,服从院抢救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接受抢救任务。院前急救小组随救护车出诊现场,实施院前抢救。院内抢救小组做好院内抢救的准备和接诊工作,随时投入急诊抢救室的抢救工作。院前抢救小组应按伤员和中毒人员的病情轻重划分抢救功能区,并于患者右足踝或右手腕处挂国际受害标志,填写急救识别卡(红色——伤情最重,需立即抢救;黄色——重伤,但病情稳定;绿色——轻伤,可现场处理;黑色——已死亡,可留尸体队处理)。院内抢救小组实施安全运输回院病人的继续救治工作。医院开通急救绿色通道,实行一条龙全程跟踪负责制,由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和一名担架员(工友、护理员或实习生)全程负责一名伤员,病情变化及检查结果应向上级医生和抢救小组成员报告,专科医生及上级医生负责抢救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各施其责,保证抢救工作的快速、有效开展,共同完成抢救任务。医院收费处、药房、化验室、ct室、光室、b超室、相关病房也要同时开通急救绿色通道,使应急预案得以顺利实施。
6.拟扩充床位以收治成批伤病员的方案:拟增加的床位用屏风隔离,设在院病房大楼一楼宽敞的大厅、各科室的教学间、走廊。床架、床板及床上用品由总务科负责准备。拟增加的床位数如下:内科一区:5张,内科二区:5张,内科三区:5张,传染科:5张,外科一区:5张,外科二区:5张,外科三区:5张,外科四区:5张,一楼大厅用屏风隔离可加设床位30—50张,输液位50—100个。如不够,可设在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邻居市财经学校的教室,两张桌子合并就成为一张简易床,大约可设300—500张。药品由药剂科负责准备,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准备,耗材和一次性用品由供应室准备,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落实。
7.奖励办法:医院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提请有关政府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惩罚措施:医务人员或相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2)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3)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4)拒绝接诊病人的;(5)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县教体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和相关精神,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把校园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校园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各校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各校园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和延伸。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领导机构
组长:刘松平
安全干事:陈国椿
办公室:雷和勇、涂海浪
成员:刘德、林龚宇、刘茜、彭小龙、黄永源
杨汉猛、沈克金、周美勇、杨礼宙
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①研究决定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工作对策,审定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②开展一般、较大突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在教体局领导下开展重大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③在应对和处置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工作中协调与乡镇、村委的关系。
④领导全系统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⑤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四个业务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1.中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心学校,负责指导学校突发学生溺水事故的监测预警,协调学校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
2.四个业务工作小组:
①救援及疏导小组,由事发学校人员组成,负责伤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
②事故救护小组,由事发学校人员组成,负责联系医院、伤员抢救及运送。
③善后及后勤工作小组,由中心学校办公室及事发学校行政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事故调查、家属安抚和保险赔付等。④对外联络小组,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外宣传。
五、运行机制
1、预防。按照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求,严格落实任务清单,切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2、预测和预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突发学生溺水事故预测、预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保障应急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应急报告。当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后,事发学校要
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人数、简要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六、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学生溺水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学校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报告,并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恶性发展。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及时赶往事发地或事发学校,协助、参与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重或特别严重学生溺水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恶性发展,并教体局、乡镇政府报告。
(二)应急响应
接到严重或特别严重学生溺水事故报告后,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采取如下处置措施:
1.中心学校校长带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赶赴事发学校或事发地,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对事发学校或事发地做出具体指示,责成学校事发现场负责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协调事发学校与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4.请求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三)指挥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中心学校和事发学校或事发地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障应急通讯畅通,统一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和若干个业务工作小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与属地政府、相关单位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员。
4.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
5.采取措施保障事发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向县教体局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事项和工作建议。
(四)应急结束。
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机构确认学生溺水事故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已经消除,即向县教体局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教体局同意,应急预案终止实施,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即告撤销。
七、后期处理
1、现场善后。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发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现场留证、现场清理和处理,建立完善专项工作台账,安抚受害人家属情绪,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维稳工作。
2、保险赔付。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主动向相关保险公司报案和联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落实保险赔付工作。
3、事故调查。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统计人员及物资损失,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送交县教体局。
4、执纪问责。在学生溺水事故充分调查取证且事实、责任清楚之后,依据《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进行执纪问责。
八、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义县长埠镇中心学校
20xx年4月22日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例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高庙王第一小学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卢方龙
副 组 长:钟本军
成 员:徐爱英 姜月芝 乔风雪 李明华
刘广平吴东焕 徐红杰 王凤英
办公室主任: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危房安全事故,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体育、实验、劳动等教学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和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常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常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常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常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5、积极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
(八)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安全工作条例》为指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遵守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培养引导学生具备一定的自护能力,让活动既突出意义,又安全愉快。
二、春游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
1、领导小组组长:廖xx(校长)
副组长:潘xx(副校长)
领导小组成员:陈xx(主任)、苏xx(主任)、
容xx(副主任)、伍xx(副主任)、
刘xx(副主任)
职责:制订本次活动的各种方案,领导活动顺利进行,指导处理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后果严重事故在第一时间内立即上报勒流街道教育组麦顺开。
2、后勤保障组组长:苏xx(主任)
组员:刘xx
职责:负责乘车安排和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3、学生管理组组长:容xx(副主任)
组员:各班班主任、带班教师
职责:负责秋游前的组织工作、安全、环保教育工作。
4、医疗保障组组长:刘xx(副主任)
组员:各班副班任
职责:主要负责遇突发事件时的现场指挥、处理、救护及善后安抚等工作。
5、紧急联络组组长:潘xx(副校长)
职责:主要负责联络工作,遇突发事件时立即报告带队领导、拨打110或120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全体领导和教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出发前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3、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
4、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5、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7、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结伴而行,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9、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带队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10、带好教师通讯录及学生家长通讯录,以便及时联系。
11、如遇突发事件不慌张,各位教师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处理事件的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小事自己处理,大事立即上报领导小组。
四、具体应急方案
1、建立安全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各班的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如有带队老师不能处理的意外事故应马上向领导小组汇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止血、稳定学生情绪、联系车辆和医院等。
2、如有学生负轻伤如受伤、磨破等,以红药水、紫药水、创口贴、红花油等或涂或贴。
3、发生交通事故:由紧急联络组组织报警、迅速拨打“120”和“110”,以及有关上报事宜,以最快的时间进行抢救医治。医疗保障组进行现场保护、临时救援,后勤保障组与学生管理组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班主任老师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稳定家长的情绪。
4、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摔伤等伤害、溺水等事故时,由紧急联络组负责有关上报事宜;医疗保障组负责组织人员现场解救、报警、医疗队的初步医疗工作、严重的送医院治疗;学生管理组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后勤保障组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医疗和负责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5、食物中毒事件:紧急联络组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就近医院。医疗保障组负责陪护,后勤保障组与学生管理组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6、火灾事故:迅速组织学生撤离火场,拨打“119”,在消防车到来之前,要组织人员逃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一、演练目的
通过开展设备抢修应急演习,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各类设备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正确方法及应急程序,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以便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确保装置的安全,为以后生产事故突发做好应急准备。特定于2月27日上午11点30分进行演练。
二、应急抢修人员及职责确定
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张建伟担任。
2)成立应急小组。应急小组组长由丁利桥负责担任,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员:
3)岗位抢修人员接到电话必须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汇 报抢修总指挥。
4)总指挥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监督作为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应急小组人员进行作业前动员。
5) 应急小组组长职责:演练前做好设备的安全交底工作,针对突发事故要有应急方案。各项工作都要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划分、劳动力、工机具准备等工作,确保工作如期、顺利的完成。
6) 应急小组组员职责:应急工作严格按照检修作业规程执行。应急人员熟悉机组的相关技术资料图纸,了解机组仪表设备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严格执行质量标准规范,把每一步工作做细,确保抢修质量。针对每个检查部位都要执行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并严格执行检修作业规程中的步骤。
三、抢修前的准备工作及危害识别抢修前的准备工作及危害识别
1、 检修作业规程的制定
2、 检修前配件的准备
3、 检修前专用工具及常用工具的准备
一、总 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证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护实验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明确分工,依法规范。对突发安全事故反应迅速,科学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处、公安处、后勤管理处、发生事故的学院等。指挥小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小组。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发生事故学院的院长负责指挥、协调,具体成员由学院确定。
(二)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研究室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事故初起阶段,在研究室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现场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领导下,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实验中心主任或研究室负责人无法处置的安全事故,立即通知学院领导,由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学院无法单独处置的突发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员伤亡,或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安全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处置。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
1.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首先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研究室负责人对实验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应急设备器具、实验室安全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3.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室。对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样本,加热设备,压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剧毒、高毒、强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
4.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6.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研究室负责人要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二)预警
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危险品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不当存放,立即处置。
2.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3.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提醒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三)安全状态监测
1.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由学院进行奖励。
2.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特别是气体贮存容器及其主要连接件(管路、阀门等)是否正常;水、电、气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3.仪器设备检查由实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包括对仪器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对装载易燃气体钢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检测;对化学试剂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检查;对实验室水、电、气运行状况的检查等。
(四)信息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经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学院领导、学校公安处、地方应急处置单位等,请求协同处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传播应急处置
1.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接到传播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传播事故进行确认,并对传播的病原体性质及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
3.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留取本底血清或相关标本。
4.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
5.配合医院等有关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二)试剂操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2.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4.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5.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6.误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三)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金属外壳的仪器设备要有充分的接地保护,如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治疗。
2.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四)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实验室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规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实验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干部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五)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1.实验室发生污染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尽快通知实验中心主任或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救助受伤人员,尽可能防止污染区扩散。
2.实验中心主任或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现场,指导相关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如发现事故难以控制,要尽快通知分管院长,并请求相关部门援助。
3.发生事故的学院领导应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组织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处置方法科学有效。
五、应急响应的终止
在突发安全事故得到彻底控制,经突发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确定,终止应急状态。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
(二)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
(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七、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作好记录,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无阻。实验室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通。
(二)技术保障。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监测与预警方面的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三)预案管理。应急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完善修订。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公安处、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为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公司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安全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管理机构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XX
副组长:
XX
组员:
XX、XX
(二)工作任务:
1、预测、预警:
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湘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预警。
2、响应控制、抢险、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确保及时、有序、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采取先救伤员的行动顺序,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做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级有关部门)。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协调各部门消除公众恐慌。应急处置后,重点安抚好受害人员及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好现场,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二、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害家属,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4、及时报告投保部门,做好车辆事故的理赔工作。
(二)车辆火灾应急处理:
1、车辆发生火灾后,驾驶员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使用车载消防器材施教。
2、紧急拨打火警电话“119'。
3、组织人员抢救所载货物,及时与货主取得联系。
4、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勘察事故货物损失程度,并查明火灾原因。
5、如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三、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XX
负责事故的处理、人员的安排以及组织人员调查
副组长:XX、XX
XX负责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协调工作。
XX负责组织恢复生产、调度救援车辆。
组员:XX、XX
各组员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与医疗机构协调救治事故受伤人员,安抚受伤人员家属情绪。
四、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联系方式
XX
XXXXXX
XX
XXXXXX
XX
XXXXXX
XX
XXXXXX
XXX
XX年XX月XX日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公司经过30多年的地下开采,留下了约600万m3的采空区,在北矿区、东矿区和铁石岗矿区都有分布,其中北矿区最大,约有450万m3。目前三个矿区的采空区都已与地表塘口贯通形成塌陷区。
塌陷区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持续高强度的回收下,使覆盖岩层受到极大的破坏(如厚度减小、松动加大、散体移动与块度在同等条件下加快、岩层渗水性也发生变化),这就给地表水创造通道,从而引起井下烂矿、泥石流、溜井冲渣,尤其是在暴雨期问题更为突出。
(2)塌陷区防洪沟遭破坏或堵塞,边坡洪水泻入塘口,对井下防汛、生产和作业人员构成威胁。
(3)露天塘口一旦发生坍塌易使空区充填料发生大范围的移动,产生的冲击波对井下设备和人员造成伤害,对移动带内采石厂人员、车辆也构成危害。
(4)露天塘口塌陷区周边活动的人员、车辆存在坠落危害。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当露天塘口垫层区内突发大规模垫层陷落、井下泥石流事故时,应遵循以下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事故抢险工作必须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行。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积极组织抢救,首先应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科学施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人员伤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1) 接受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领导,并落实应急指令。
(2)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领导和决策。
(3) 统一协调应急状态下的各种资源。
(4) 审批应急管理规划和应急预案。
(5) 指挥现场应急处置,确定应急处置方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总指挥职责:
(1) 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2) 启动和终止救援抢险命令。
(3) 负责组织制定好公司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并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责任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4) 对应急救援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
(5) 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对应急处置的要求。
副总指挥职责:
(1)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 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
(3) 总指挥外出时,按排名先后顺序接替总指挥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3.2.2调度中心
责任人:××,职责为:
(1)行使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2)负责24小时值班报警工作。
(3)负责定时监收天气预报,认真填写天气预报记录。对于天气异常(大雨、暴雨等)情报,必须立即向井下防汛指挥部和井下单位通报。
(4)认真填写汛期值班记录;负责对外电话联系。
(5)负责与六合区、冶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
3.2.3救援专家组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组长:××,职责为:
(1)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讨。
(2)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议。
(3)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4)参与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见和防范措施。
3.2.4警戒疏散组
组成单位:安保处及事故单位,组长:××,职责为:
(1)发生事故时熟悉事故地点周围的紧急疏散路线情况。
(2)承担现场警戒和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发生后的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
(3)负责做好事故中可能危及到的人员的疏散和撤离工作,保护主要目标和做好要害部门的警戒工作。
(4)确定受伤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
3.2.5物资和供电保障组
组成单位:综合部、水电公司等,组长:××,职责为:
(1)综合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和救援时的发放工作,确保物资质量和足够的数量,各二级单位按规定也要备齐相应救援物资。
(2)水电公司负责保障供电系统的完好(包括架设临时线路),负责供电线路及设备的修复工作。
(3)向外单位联系好公司不足的相关救援装备和器具,确保应急救援需要时能及时增援。
3.2.6医疗救护组
组成单位:公司医院等,组长:×× ,职责为:
(1)做好防护器材和应急药品的准备工作,加强救护车的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医疗人员、器械和药品赶赴事故现场,最大程度的为受伤人员有效地开展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对重伤员要及时转送医疗技术条件好的大医院。
(3)负责事故救援及灾后的防疫工作。
3.2.7抢险队伍组
组成单位:矿山专业救护队及公司二级单位救援分队(组长:××)。
各单位救援、抢险分队由本单位骨干组成,人数8-10人,其中必须指明一名具有责任心熟悉业务的队员担任队长。其主要任务是担负本单位内部各类事故的救援,辅助公司内其他单位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视情况支援友邻单位的救援。主要职责:
(1)熟悉公司地质条件、矿井井巷布置、重点要害目标、主要设备的结构、工艺流程及各种应急状态下的避灾线路。
(2)熟悉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参加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抢修能力。
(3)熟练使用各种救援装备和器材,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4)听从指挥部的指挥和工作安排。
(5)矿山专业救护队与单位救援分队要密切配合开展好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事故现场遇难、遇险人员的抢救,装备、物资的转移,险情的排除和事故源的控制工作。
(7)实施抢险救援时动作要快,恰到好处,分工明确,确保自身安全,保持与指挥部的正常联系,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现场的变化和救援进展情况。
3.2.8通讯后勤保障组
组成单位:经服公司等,组长:××,职责为:
(1)对公司通讯设施做到勤检查、勤维修,保证24小时能有效地进行内、外部联络,确保通讯的畅通。
(2)负责指挥部和专业组之间通讯的联系和协调。
(3)做好救援人员和受害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各井下单位
(1)沿采矿地表陷落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对防洪设施维护,每年雨季前组织对防洪沟进行清理。
(2)封闭井下通往采空区的废弃井巷工程,严禁人员及设备进入陷落区和采空区。
(3)每季度将采掘位置资料进行汇编,并编制一次塌陷区地表、井下对照图,及时掌握采空区的位置变化情况。
(4)每年书面通知一次毗邻的乡村和企业,对塌陷区的安全情况提出注意事项,防止事故发生。
(5)定期组织对塌陷区的安全管理和现场监督进行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6)坚持每天对北矿区上部矿体观测点进行监测和下部空区对应区域检查,同时做好地表付井周围观测点的检测,并定期进行分析。
(7)坚持每天对铁石岗矿区地表三个露天陷落区进行巡视,检查是否有异常。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和设施的安全,防止井下因地表边坡突发崩坍,瞬间充填井下采空区,产生强烈冲击气浪或泥石流(暴雨期),而采取以下措施:
①、在日常生产中-150水平东1#、东小矿房下盘运输巷各出矿口严禁出空,并要具备阻隔泥石流或冲击气浪下行的矿石厚度。上盘出矿口要留出便于泥石流下行的通道,并在上盘与下盘的联络巷中预先构筑两道封闭墙,防止冲击气浪或泥石流对井下作业人员和设施造成伤害。
②、要正常保持地表与井下通道的畅通,为防止大量的泥浆瞬时涌入井下采空区、出矿进路、运输大巷,可以选择在东1#、东小矿房上盘的适当位置,留出空隙通道以便水流淌,防止空区大量积水。在水流淌的通道处制定防止人员进入的防范措施。
③、保持地表与井下的通讯和信息畅通,发生连续暴雨或塘口已出现滑坡的情况下,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并禁止人员在井下-150m水平等易发生井下泥石流区域生产作业。
4.2预警行动
当各相关单位、部门监控到以下信息时,必须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室(矿调度中心,电话 :79033 ),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下达预警指令:
(1)地表塌陷区有大量洪水涌入;
(2)井下有泥石流发生迹象;
(3)井下有发生涌水迹象;
(4)露天塘口垫层区内突发大规模垫层陷落。
5.信息报告程序
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最大可能的查清情况,并就地利用通讯工具(程控电话、矿用通信电话等),立即向本单位调度室和领导汇报;二级单位必须在15分钟内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室(矿调度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79033)报告,值班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人员报告,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下达救援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
6.应急处置
6.1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照制定的应急响应程序,确定响应级别,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进行及时上报。当公司应急救援能力不足,指挥部应向 “六合区非煤矿山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公安消防部门请求救援。
6.2处置措施
(1)当塘口涌入较大洪水时:
详见《井下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2)人员坠落塌陷区时,在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如下:
①、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抢救受伤人员,视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②、当发现废石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止救护作业,并通知、组织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③、当坠落人员被少部分坍塌石头和渣土覆盖时,抢救或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人员坠落被埋事件发生后,应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积极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有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人员。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公司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队伍保障见附件2,物资、装备配备情况见附件3。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l.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3.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l.3.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笨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紧急情况。
二、成立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1突发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及分管生产厂长担任,成员由各车间主任及业务骨干组成。
2.2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作为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
2.3办公室负责主要工作:
2.3.1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3.2收集各车间及其他部门有可能发生的各种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2.3.3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审定各部门上报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措施,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2.3.4保障信息网络畅通。
三、预防和预警
3.1基本情况
(1)公司位于绍兴县安昌镇,地处杭甬高速公路西南首,中国轻纺城北面。公司创办于1992年,专业生产经营中高档纺织服装面料,系国家大中型民营企业。拥有各类资产1亿多元。现有员工500余名,各类初、中、高级技术人员10余人。
(2)公司地处水乡安昌,背靠东昌河。安昌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四季分明,温和温润;年平均降雨量为1041.8毫米,平均气温15.3摄氏度,最冷月1月份为-5摄氏度,最热月7月份,最高气温为36摄氏度。
3.2环境污染事故源
(1)污染物主要产生点:染色车间、定型车间、减量车间
(2)工艺流程图及污染物排放点位图
a、涤棉针织坯布染色工艺及污染物排放点位图
b、后整理车间工艺及污染物排放点位图
3.3潜在环境污染事故及相应处理措施
a、设施发生故障。
(1)当设备发生故障,向在现场主要负责人汇报,进行抢修或更换设备。
(2)启用备用设备,如出水水质仍不能达到排放标准,控制进水量直至停止进水。
(3)当设备停止进水,生产废水应通往应急处理池。如应急处理池满时,设备仍未能正常运行,则停止生产。
b、遇气候、水质变化等原因可能造成污水的超标排放。
(1)化验室应经常对关键取样点,排放口水质进行监测,出现不正常指标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分析原因。
(2)当出现不正常指标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召集相关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立即调整相应工艺,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增加曝气时间、控制进水量、调整投药量、增加停留时间等方法来达到达标排放。
c、突降暴雨而造成污水处理能力不够的处置措施。
(1)开足本部门设计额定处理力的所有设备。
(2)立即跟生产部门联系,要求其控制生产,直到停产来控制总量的排放。
(3)及时跟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本厂出现的突发性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以取得帮助。
(4)做好相关记录。
d、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泄露,或受潮引发火灾等。
(1)当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时,工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若自己能处理的就按化学品的特性果断采取措施,努力减少对人员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失,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事后应将发生事故地点和时间,事故性质,状态等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若情况比较严重,个人难以控制时,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警。
(2)应急领导小组接警后,应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自救,熟悉泄漏物的人员应时刻提醒救助人员采取何种措施,不允许等待贻误时机。当应急组织的自救行动无法控制事故蔓延时,现场应急人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环保等报警,同事联系就近医务机构赶赴现场。
(3)在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3.4应急预防
1、办公室应分析潜在事故源点统计,组织有关部门对潜在事故发生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应变急救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且每半年检查一次。
2、各类紧急器材应标识清晰,保持通道畅通。
1.1总则
1.1.1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特指定本预案。
1.1.2工作原则
1.1.2.1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市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1.2.2全面覆盖。对区域范围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镇居民点、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特殊生态保护区,以及大气、水体、固废、危废、噪声、辐射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1.1.2.3突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1.1.2.4公众参与。建立环境新闻发布机制,确定新闻发言人;建立环境公示、听证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建立举报制度,健全“12369”投诉系统,确保公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
1.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理)
(成都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1.4适用范围。
凡属我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1.4.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1.1.4.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1.1.4.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
1.1.4.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我市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人有关部门组成,市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防治、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督查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监督指导、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根据突发环境事故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局牵头,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
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动态。
治安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及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管制、保障运输;协助污染现场处置等。
督查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对违法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等。
1.2.2环境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聘请的水、气、固废、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1.3预测、预警
1.3.1监测与信息收集
市环境监测
1.3.2报送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环保局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人和成都市环保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人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省环保局报告,并同时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3.2.2一般(ⅳ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报市应急办。
1.3.2.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当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和成都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1.3.2.4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在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向省环保局报告
1.3.3报告方式与类型
1.3.3.1通常有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书面报告等。
1.3.3.2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送报。
1.3.3.3核与辐射事故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1.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体系网络进行维护,逐步实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1.3.5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3.5.1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事故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环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
1.3.5.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3.5.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1.4.1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市)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向市相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1.4.2协调指挥的分类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完成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信、信息综合、新闻报道、涉外处置、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1.4.3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发布启动市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5)组织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6)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组织对伤员的急救;
(8)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9)组织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10)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行动;
(11)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1.5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1.5.1信息通报
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市环保局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必要时由市人向当地驻军通报,并及时向毗邻、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的各区(市)县人环保行政部门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
1.5.2新闻报道
应急响应期间,与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的信息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发布。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突发公共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消除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突发公共事故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1.5.3应急结束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影响,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失,警报解除。
1.5.4后期评估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结束后,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行政部门。
1.6保障措施
根据污染事故的级别,确立相应的保障。
1.6.1技术保障
1.6.1.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污染源现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立专家应急预案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预测、预警、决策提供依据。
1.6.1.2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
市环保行政部门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技术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应急队伍根据突发污染事故种类和出动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装备;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考核、使用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
1.6.1.3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
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技术科学研究,加强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全市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水平。
1.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涉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及人员通讯录,保障有关机构及人员通信畅通。
1.6.3物资保障
市人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环保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所需技术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第一时间供应。
1.6.4经费保障
市人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应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人财政部门应准备适量的应急资金,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资金使用制度,保证经费的有效使用。
1.6.5专家保障
按照“属地保障”的原则,由各部门分专业建立专家档案,确立联系方式方法,保证专家成员能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1.6.6医疗保障
由各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与有关医疗机构共同制定医疗保障计划。
1.6.7协同保障
由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牵头,各部门派员参加,主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咨询、参与、配合等关系,确保各种行动的畅通。
1.6.8社会动员保障
新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工作新闻报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全市人民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市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军分区司令部、武警支队等部门负责同志。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安康军分区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军分区司令部、武警支队和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有关部门联络员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要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对出现的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当地县区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立即如实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叮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造成河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⒓叮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造成铁路干线、公路主线、民航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叮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ぜ叮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 险情应急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应当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省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市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调查。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当地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抢险防灾各项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市、县(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县级人民政府应解除险情应急状态,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移交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5.2灾情应急
5.2.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叮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紧急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组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
5.2.2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⒓叮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5.2.3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叮
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后迅速派出工作组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5.2.4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应急响应(ぜ叮
(1)县级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灾情,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迅速派出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核查灾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灾害发生现场应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监测预警,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并安排好灾民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事宜等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市人民政府可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并在事后上报应急调查报告。
5.2.5应急响应结束
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情应急期,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
6 部门职责
6.1 紧急抢险救灾
由安康军分区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队、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安监局、安康供电局、旅游局、教育局、市扶贫办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2 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治理
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地震办、气象局、环保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3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市卫生局、农业局、经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4 治安、交通和通讯
市公安局、交通局、西安铁路局安康办事处、安康民航站、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5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商务局、粮食局、盐务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6 信息报送和处理
市广播电视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6.7 应急资金保障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并与当地同级武警部队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机制。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越野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2 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7.3 应急技术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7.4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7.5 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8 预案管理与更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区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备案。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预案,报市政府批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9 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 附则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宜章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破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宜章县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局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环境监察队、环境监测站、自然保护股、法制宣教股等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指挥:指挥应急处置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工作;指挥应急监测组开展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等;
(2)参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等;
(3)参与研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事项,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2、应急处置组
组长:环境监察队大队长
成员:环境监察队队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调查、控制,提出现场处置建议,并报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调查取证、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应急监测组
组长:环境监测站站长
成员: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监测和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扩散趋势等,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信息中心组
组长: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局办公室科员
配合环境监察队搞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处置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5、专家咨询组
由环保专家库中的资深环保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作出科学评估;对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和潜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四、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
值班人员接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地记录:事件发生地点、时间、污染物及污染情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领导小组经分析后,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2、快速出动
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部率各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的时间赶赴事发现场。
3、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
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切断、转移或消除污染源,及时终止污染扩散;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相关场所和生产设备,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和耦合污染事件。
应急监测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内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要随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对于现场监测技术上有困难的监测项目应及时向郴州市环境监测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4、污染事故确认
各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组将现场调查情况、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初步确认污染事故的等级。
5、污染事故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或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在4小时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和郴州市环保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在2小时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郴州市环境保护局、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国家环境保护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是在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初报的主要内容为:信息来源、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续报是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核实、确认的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受害程度、应急救援、处置效果、现场监测、污染物危害控制状况等基本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
(3)处理结果报告a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6、信息发布
信息中心组做好突发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由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宜章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7、污染跟踪
应急处置与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并随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以便发布命令及时调整对策,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8、应急响应终止
由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分析有关应急处置情况并征询专家组同意后,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时,报县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9、后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完毕后,县环保局配合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调查,重点查明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并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办和郴州市环保局。
为及时妥善处理我镇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公众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保障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化学品、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他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组织机构
设立高庄镇环境污染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入应急状态时,领导小组转为应急指挥部。启动上组应急预案时,领导小组转为工作小组。其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王明艳
副组长:吴琳璘
成员:石绍庆 王 俭 张 蕾 武玉军 刘醒亚
郑录成 张 涛 李 东 孟庆恩 王立国
赵欣东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环境污染与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三、事故等级与启动
环保办公室接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对事故的污染程度作出初步的判断,对于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镇环保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对于较大或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并马上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于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或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环境污染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环保分局,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四、应急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重点污染源防治措施,污染隐患的现场监察力度,防患于未然。
2、迅速查明污染事件或污染事故发展原因,果断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尽量减少污染范围。
3、确保现场监测,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五、应急处置一般程序
1、迅速报告
0539-2xxxxxxxx为我镇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举报电话,接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镇环境污染与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转为应急指挥部,组长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指挥。
2、快速出击
接报告后,应急指挥部指令立即启动监管系统,召集环保办、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在最短时间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局和县政府报告。
3、控制现场
到达现场后,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现场进行控制,防止污染扩散,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现场监测和调查
迅速展开监测和调查,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及发生的原因;
②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及污染区范围内人员、动植物的中毒症状;
③污染危害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5、情况上报
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将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由应急指挥部向环保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和有关建议,决定是否增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增援。
6、污染物处置
应急指挥部在了解污染事故的发展,听取有关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确定应急任务、应急总目标,指挥调处各相关部门单位,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环保局和县人民政府。
7、污染源跟踪
镇环保办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监管,根据情况,确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的限定以内。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清除,且无继发的可能。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向各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应急终止指令,应急系统撤离。
8、调查取证
镇环保办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及人员做好调查询问记录,并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9、结案归档
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归档。
六、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采取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由党政办协调。
2、交通保障。车辆由内部车辆和外部借租用车组成,车辆由内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外部借租用车由党政办协调联系。
3、医疗保障。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高庄卫生院紧急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组织现场救治。
4、应急培训。镇应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也可聘请专家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处置,个人防护等。由党政办负责协调并实施。
七、责任追究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各相关部门单位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诿采取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及时发现报告或者在处置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中有显著立功表现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急领导小组将给予表扬、奖励。
本预案自发市之日起正式执行。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使应急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或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
四、应急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与单位自救相结合。
五、锅炉危险源及危险源分布
1、锅炉属承压类特种设备存在以下危险:
(1)超压引起爆炸:出气口堵塞、安全阀失效、压力表失效等都可以引起超压;
(2)缺水干烧有马上进水引起爆炸;
(3)锅炉质量问题致使强度下降引起爆炸;
(4)水垢增加引起过热过烧,继而引起承压部件鼓包变形、开列等引起爆炸;
(5)对一般事故处置不当引起的爆炸;
2、锅炉房存在以下危险:
(1)因锅炉爆炸引起的房屋倒塌;
(2)因锅炉爆炸燃煤泄露引起火灾;
3、锅炉周围建筑存在危险:
(1)因锅炉爆炸引起的周边建筑物倒塌;
(2)因锅炉房火灾引发的周边建筑物火灾;
(3)因爆炸、火灾引起的周边危险品的二次爆炸、毒气扩散等。
六、主要危险性及预防
1、锅炉未及时进行定期检验,安全状况不清——及时报检;
2、锅炉水质不合格规定,水处理达不到要求——改善水质、改善水处理;
3、安全阀未按期检查——按时送检;
4、安全阀锈死——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手动开启;
5、压力表损坏或超期未计量——更换或送检;
6、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操作不熟练——定期培训,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七、组织及分工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总指挥
总经理
2、副总指挥
生产副总经理
3、现场处理组
组长:生产部部长
组员:5号车间、辐照车间全体人员
4、警戒疏散组
组长:保卫科科长
组员:保卫科全体成员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科科长
组员:后勤科全体成员
6、医疗救护组
医疗机构人员
7、通讯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全体成员
(二)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
(1)确定可靠有效的抢险方案,发布抢险令;
(2)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3)指挥调动现场全部人员和设备,协调各小组间配合。
2、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落实抢险方案;
(2)按照总指挥指令,指挥抢险工作;
(3)总指挥因故不在时,全权抢险工作。
3、现场处理组
(1)在统一指挥下,按事故处理程序正确进行现成事故处置,尽是减少损失;
(2)在现场处置时确保人身安全,包括自身生命安全;
(3)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故向事故源周边地带的扩张和曼延。
4、警戒疏散组:
(1)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效能管制,保证现场道路通畅;
(2)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通行;
(3)指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5、后勤保障组:
(1)负责紧急状态下的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2)负责交通车辆保障。
6、通讯联络组:
(1)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急用电话号码要牢记,保证应急时准确及时的与有关方面互能情报;
(2)负责各小组内的`协调及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7、医疗救护组:
在通讯联络组的引导下进入现场抢救伤员。
八、处置程序
(一)报警
1、发生事故后,第一发现人立即用手机或找就近电话向公司保卫科;
2、通过电话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
(二)接报
接报人员应问清事故发生原因及现场情况等事项,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接报人要做好接报电话记录;
(三)迅速调遣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急救:
1、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救援;
2、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组工作人员及时抢险准备,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四)按各组分工进行有序的抢险工作。
九、事故处置要点
(一)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应急停炉,锅炉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停止燃烧,严禁向锅炉内进水;
(二)炉管严重爆破后应紧急停炉;
(三)炉膛爆炸、二次燃烧时应立即切断燃料供应,停止鼓风机,关闭烟道门;
(四)锅炉严重爆炸时要及时抢救有关人员防止建筑物继续倒塌伤人,按照消防要求正确灭火,防止周边易燃易爆物二次爆炸。
十、应急疏散预案
(一)原则
在事故抢险时,现场指挥人员应首先疏散无关人员快速撤离危险区。若事故抢险无法控制,涉及员工生命安全时,应立即下达紧急疏散令,紧急疏散命令只能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
紧急疏散命令下达后,视事故险情出现地点和方向,以最近的路线和最少的时间,迅速撤离。
(二)应急疏散程序
1、在抢险过程中,应急救援总指挥应时刻关注事故险情的变化,如果险情无法控制时,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命令。
2、应急疏散命令下达后要及时传达给锅炉车间及周围车间每个人,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3、撤离时各车间迅速关闭机器,撤离至二号门岗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确保我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使用者的安全责任
1、使用者在申办使用锅炉时必须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申办有关新建事项,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取得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标志。
2、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持证专业人员或者委托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从事维修、保养工作。
3、锅炉水处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食用安全。
4、使用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5、使用者在使用锅炉的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检查:
①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
②压力表是否超压;
③水位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④电器控制开关是否正常。
二、安全应急方案
1、当锅炉发生隐患或有可能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维修正常、认可后,方可重新使用。
2、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处理善后事宜以及有关工作。
3、当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在最快时间内(不得超过1小时)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4、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应组织疏散、撤离人员。
5、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接受并协助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不得隐匿瞒报。
一、总则
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公司所属单位锅炉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蒸汽锅炉安全规程》、《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等。
3、遵循原则
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②加强监管,重在预防。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锅炉安全运行工作。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范围内锅炉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类型包括:
①锅炉本体因失效、超温、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②锅炉本体因缺水发生变形、损毁事故。
③锅炉炉膛发生爆炸事故。
④锅炉因压力控制元件失灵发生超压事故。
⑤锅炉因电气故障发生火灾事故。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领导机构
锅炉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负责人等组成锅炉事故应急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分工及职责
为实现对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组织到位和责任到人。特明确以下分工及职责(注:若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任总指挥全权负责锅炉安全应急工作)
XX: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总指挥。
XX: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
XX: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
XX:锅炉事故应急工作的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锅炉事故处置的抢修工作。
三、锅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锅炉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和操作人员负责第一时间实施紧急避险操作和应急处置操作,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机电负责人汇报,机电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锅炉使用单位应立即按照自身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险。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1、锅炉本体因失效、超温、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①锅炉本体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受压本体因失效、超温、超压等原因快速失效破裂,导致炉内高温高压汽水能量迅速释放而发生的爆炸事故,这是工业锅炉最严重的事故形态。其危害是: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和高速飞出的锅炉部件对锅炉房及周围建筑物的破坏,以及对附近人员生命的伤害;炉内高温高压饱和水迅速汽化、膨胀和扩散对附近人员所产生的伤害;炉火引燃锅炉房周围储存的燃料引起火灾。
②事故发生时,当班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实施紧急避险操作,如迅速离开现场、关闭总汽阀、总电源等,以保护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并尽量防止事故的扩大。
③在锅炉房周围设置警戒区,组织周围无关人员撤离,开展救援工作。
2、锅炉本体因严重缺水发生变形、损毁事故
①锅炉严重缺水事故是指锅炉给水设备损坏或给水控制线路故障造成锅炉严重缺水甚至烧干锅,致使锅炉钢制受压本体过热失效变形、破裂或爆炸。其危害是造成锅炉损坏无法修复而报废,过热蒸汽喷出伤人,以及爆炸造成的伤害和破坏。
②辩别缺水情况:锅炉严重缺水会出现水位表无水,控制系统发出低水位警告信号,排烟温度大幅上升,锅炉房内有烧焦味道,本体出现变形、异常声响等现象。
③确认锅炉严重缺水后,应立即紧急停炉、熄火,降低炉膛温度,并采取措施防止炉内压力上升,待设备自然冷却后查明原因。严禁盲目向锅炉进水,以免扩大事故,造成锅炉爆炸。
④当出现锅炉严重缺水烧干锅造成受压本体严重变形、开裂,过热蒸汽外喷时,当班操作人员应即实施紧急避险操作。
⑤当班操作人员确认锅炉严重缺水时,应立即向主管和单位领导以及相关部门报告。
⑥锅炉发生严重缺水事故后,应请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全面检验,查明原因,并检修整改合格后,才能恢复使用。
3、锅炉炉膛发生爆炸事故
①锅炉炉膛爆炸事故是指锅炉炉膛内积聚可燃性气体或粉尘达到爆炸浓度,遇明火引起的爆炸事故。其危害是爆炸时锅炉前后炉门盖飞出、砖砌炉墙倒塌伤人,设备及厂房损坏,甚至引起火灾。
②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迅速关闭进风和引风机电源。打开门窗通风,防止二次爆炸。
③爆炸后锅炉房内如引起火灾,报警后应先组织本单位人员灭火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4、锅炉因压力控制元件失灵发生严重超压事故
①锅炉严重超压事故是指锅炉的压力控制元件(压力调节、超压停炉保护、安全阀等)全部失灵,蒸汽压力不断上升,已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紧急情况。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酿成锅炉爆炸事故。
②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紧急熄火停炉,迅速打开锅炉项部或分汽缸排汽阀门进行排汽,降低锅内压力。
③保持上水并同时进行排污,适当降低锅内温度。
④锅炉排汽自然冷却后,更换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压力表,检修压力
调节、超压停炉连锁保护控制系统,试验正常后才能投入运行。
5、锅炉因电气故障发生火灾事故
①锅炉因电气故障发生火灾事故是指锅炉的动力、控制线路和电器元件因过载或短路而起火,锅炉失去控制无法运行造成停产,短时间不能恢复,并可能引燃锅炉房周围储存的燃料引起火灾的事故。
②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锅炉运行中电气系统故障起火时,应关掉锅炉房或区域电源总开关。
③如电气起火时炉膛内仍有燃料在燃烧且炉内有蒸汽压力,应打开排气阀排汽。
④电气类失火时,应用干粉及CO2灭火器进行扑救,不能用水灭火。
四、附则
1、各矿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进行培训,并组织模拟演习。
2、每次演习完成后,要认真归纳总结,不断完善。确保事故发生后从容应对。
【2020锅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精选4篇)】
★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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