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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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篇1:地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近年来,地铁交通作为大城市的交通主体已成为趋势,虽然较于西方四通八达的地铁交通系统,我国的地铁交通起步滞后,但目前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由于地铁运行方式的特殊性及火灾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各国都特别重视地铁安全问题。本文基于地铁火灾的成因特点及其严重后果提出了一些预防措施,希望能为地铁的防火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

地铁系统的结构复杂、环境密闭、设备集中、人员密度大,一旦发生火灾,其扑救非常困难,所以地铁火灾是城市消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本文在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地铁火灾的特点和预防措施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1 地铁火灾的特点

1.1 烟气危害大

有关资料表明,火灾燃烧的产物烟气是火灾致死人命的主要原因,其具体的危害性如下:

(1)烟气的毒害性。天然物质如木材、羊毛以及人工生产的塑料和橡胶等在燃烧时,烟雾的主要成分是微粒和一些有毒有害气体。国际卫生组织认定,对人体产生有害生理作用的浓度界限:CO(一氧化碳)为0.15%-0.20% ,CO2(二氧化碳)为5%-6.7%,在此浓度环境下,人最长可以逗留时间为30-60 min;较危险的气体有HCN(氰化氢)、丙烯醛、HCl(氯化氢)、氨、SO2(二氧化硫)、H2S(硫化氢)、硝酸和硫酸,以及甲酸和醋酸。当它们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使人中毒,甚至瞬间死亡。

(2)烟气的减光性。可见光的波长λ为0.4-0.7μm,而烟粒子的粒径d为几μm到几十μm,由于d>2λ,烟粒子对可见光是不透明的。由于地铁的特定构造,烟气不易散出,因此疏散指示器照明作用降低,甚至失去指示功效。据日本自治省消防厅研究所资料表明: 当烟气浓度按减光系数达到0.1 m- 1时,人的行进速度急剧下降,人的思考力和判断力也随之下降;当减光系数达到0.6 m- 1时,人的步行速度接近于零,已无法自行脱险;当疏散走道上照明强度小于1 lx 时,人员就会开始发生心理动摇,产生轻生的思想。

(3)烟气的爆炸性。烟气中的不完全燃烧产物,如CO、H2S、HCN等一般都是易燃物质,而且这些物质的爆炸下限都不高,极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

(4)地铁火灾容易形成气浪。由于地铁工程散热排烟口少,燃烧产生的热会加热地铁内烟气,使其膨胀,加快烟气流动速度,形成高温气浪,使人员逃生更加困难。

(5)烟气流动速度快。地铁发生火灾时,烟气的前锋流速约为1.75-2.40 m/s,由于地铁烟气的排出口亦是人员的逃生口,而在照明系统正常的情况下,人员的疏散速度只有烟气速度的一半,因而更易受到烟气的危害。

(6) 火灾烟雾中的潜在危险大。由于地铁系统的特殊性,一旦遭遇火灾,烟雾不易扩散,特别是地铁系统中使用的有机高分子装饰材料,一旦遇到火灾,很容易产生有毒气体(表1)。但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使人中毒,特别是某些高毒类的有害气体,甚至会引起人员的瞬间死亡。另外,由于烟雾粒子对光具有很强的吸收和散射作用,使人员疏散变得困难。

1.2 疏散难度大

(1) 客流量大。地铁作为现代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其便利快捷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因此客流量非常大。据统计,莫斯科地铁日均客运量达800万人次,高居世界首位;北京市地铁日均客流量达125万人次;上海已建成运营的地铁一号、二号线和明珠线日均客流总量为100万人次,其中,地铁人民广场站日均客流量为25万人次,地铁的满载率和单车运行均居世界第一。因此地铁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组织有序的疏散相当困难。

(2)逃生途径少。地铁运营环境的特殊性,使其提供给乘客安全逃生途径单一。地铁的安全出口较少,一般是进出两用通道,除此之外既没有供乘客使用的垂直电梯(设计上仅考虑残疾人专用电梯),也没有紧急避难场所。

(3)垂直高度大。世界上仅考虑商业运营的地铁,一般建在地下15米左右,如上海地铁一号线的垂直深度为地下7至25米。考虑商业和战备兼顾的地铁,则一般建在深达30-70米左右的地下,如日本东京都营大江户地铁线,其中六本木车站共七层,深入地下达42.3米,光台阶就有200多级。突发火灾事故后,乘客从站台及站厅层仅凭体力往地面逃生,既耗时又耗力,再加上不安全因素,安全逃生的把握不大,对老弱病残乘客而言更是凶多吉少。

(4)逃生距离长。由于地铁站长度一般都在50米以上,地铁从乘客下车到走出地铁口,平均4-5分钟,一旦突发火灾事故,乘客会习惯性地选择平常行走相对熟悉的路线或盲目跟随他人逃生。这对选择较长路线逃生的乘客来说,被困受害的可能性就很大。以上海地铁人民广场站为例,该站共有12个出入口,其中5个直通地面,7个通道连通地下商场(4个通道中间设有防火卷帘),12条疏散通道中有10条逃生距离在100 m 以上,最远的达260 m,一旦突发火灾事故,地铁内人员被困受害的可能性相当大。

(5)允许逃生的时间短。试验证明,允许乘客逃生只有五分钟左右的时间。针对地铁火灾事故,日本消防部门曾做过实验,日本地铁的车厢虽被确认具有不易燃烧性(与上海、北京相似),但起火后,快则1分半钟,慢则8分钟就会出现对人体有害的气体。2至5分钟内,车厢内烟雾弥漫就无法看清楚逃生出口,相邻的车厢在5至10分钟内也会出现相同情形。另外,车内乘客的衣物一旦引燃,火势能在短时间内扩大,允许逃生的时间则更短。

(6)障碍物阻隔。突发火灾事故中,大量乘客会同时涌向狭窄的通道及楼梯,另外,一般在入口处设置的自动检票装置等障碍物严重也影响了乘客的快速逃生。这样就严重阻碍了人员的疏散,延滞了人员的疏散时间。而列车若在隧道内发生火灾,乘客逃生的唯一通道是列车首尾一扇宽度仅为80 cm的直通式紧急疏散门,其后果可想而知。

(7)乘客逃生意识差异大。地铁站台(厅)或列车内突发火灾事故后,险恶的灾害环境,使乘客容易产生恐慌及焦虑心理。这对逃生意识较强、通道较熟悉的乘客来说,还能冷静判断险情,相对准确的采取自救措施,安全逃生的可能性也就较大。但就自救意识较差的乘客而言,从众是多数人的选择,争先恐后拥向出口处时,被踩、挤、压倒地后,易导致群死群伤。另外,因恐惧迷失方向后,易导致被困直接致伤或致死。

1.3 灭火救援难度大

火灾发生后,地铁隧道内烟雾大,能见度低、散热慢、温度较高,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并且地铁构造是相对封闭的地下系统,发生火灾后的救护工作十分困难。

(1)浓烟阻挡视线。火灾中产生的大量浓烟,火场指挥员无法迅速确定起火点。并且地上建筑着火时可借助门窗排烟和排热,但地铁内封闭的空间里一旦发生火灾,大火产生的烟雾很难通过自然排烟的方式排出去。而地铁的进排风只靠少量的风口,自然通风差,烟雾生成量远远大于排出量,烟雾的控制和排除都比较复杂,所以烟雾很难在短时间内排散。并且浓烟积聚不散,对人员逃生和火灾扑救都带来很大的困难。不熟悉建筑内部情况的人,要找到安全出口时相当困难。

(2)不完全燃烧导致毒气弥漫。虽然地铁的地下站厅、站台和运行隧道的面积非常大,但庞大的地下空间仅有少量的出入口与地面连接,不像地面建筑有门、窗与大气连通。因此,地铁内部一旦发生火灾,极容易缺氧,导致易燃物、可燃物和难燃物的不完全燃烧,便会产生大量如CO、HCl、HCN等的有毒气体,对人体有麻醉、窒息、刺激作用。

(3)高温灼烤。虽然地铁的建筑主体大部分为非燃烧体,但在车站装修设备以及工作人员办公、生活用具等方面都有一定数量的.可燃物,易造成火势蔓延。隧道内还有大量电缆,火易沿着电缆铺设走向迅速蔓延。而且国外针对钻孔隧道衬砌火灾试验研究表明,混凝土表面温度达到200℃时,在10-15 min内混凝土衬砌就会发生爆裂、崩落。地下建筑失火后,如果燃烧的是普通固体可燃物质,虽然其产生的温度和气体火灾相比要低得多,但也高达800 -1200℃,灼热的烟气在地下建筑内很难散出,消防人员也难以进入。

(4)内攻困难。地下建筑的出入口一般较少,而且内部通道弯曲狭窄,火情不明,使火场指挥员决策困难。火灾情况下,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向外冒着高温烈焰和滚滚浓烟,水枪射流往往鞭长莫及或击不中火点,在这种情况下的攻击往往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奏效。

(5)泄爆能力差。由于地下建筑基本上是个封闭体,很难像地面建筑那样设置泄压面或泄压口,易燃易爆的物品发生爆炸时,泄爆的能力差,爆炸产生的强大压力对地下建筑的结构及内部人员、设施的破坏作用要远远超过地面上的建筑物。

(6)通讯指挥困难。地下建筑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中的钢筋网及周围的土体或岩石对电磁波有一定的屏蔽作用,妨碍使用无线通信,如果接收天线在火灾初期即遭破坏,将直接影响到内部防灾中心的指挥和通讯工作。另外,浓烟、高温和低能见度,以及内部复杂的空间布置,都大大增加了消防人员通讯指挥的难度。

2 预防措施

2.1 引发地铁火灾的原因

自地铁投入使用以来,火灾从未间断过,究其原因主要有地铁隧道中违章作业;乘客违反有关安全乘车规定,携带易燃品上车或在车上吸烟;电器短路;纵火等等。

2.2 地铁火灾预防措施

(1)积极选用非燃化材料

现代的地铁车辆的车体材料多为铝合金材料或不锈钢,铝合金材料和不锈钢本身是不会燃烧的,因此,除车体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是影响整车防火性能的关键点,需要在车辆设计中着重考虑。这些材料主要包括:玻璃钢装饰件,如座椅、墙板、其它装饰用盖板等等;橡胶件,PVC材料及其它有机材料,如地板系统、电缆槽;电线、电缆;保温材料;电气系统设备,如牵引系统、辅助系统、控制柜等等;只有这些材料达到了一定的防火性能等级,才能保证整车达到相应的火灾防护等级。同时,地铁车站建筑装修材料和列车车厢内装饰材料的不燃、难燃化,是预防火灾发生和阻止火势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应给以高度重视。地下车站的站台、站厅以及安全通道的吊顶、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禁止采用可燃和易燃材料装修装饰。

(2)强化消防设施的设置

1)报警监控系统。除在地铁车站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还应在列车的每节车厢内设置与列车驾驶室通信系统相连的图像监控、火灾报警或应急呼叫报警系统,并通过无线平台与地铁控制中心直接联网,提高列车驾驶员和控制中心对列车安全动态信息的监控能力。

2)自动灭火系统。我国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92)规定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与地下铁道同时修建的地下商场;与地下铁道同时修建的地下可燃物品仓库和I、II、III类地下汽车库。在重要的设备机房应设置灭火效率高、环境污染少、对人体无毒无危害的灭火系统,增强地铁车站火灾的防控能力。

3)设置足够的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实验表明,足够的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能大大提高火灾时人员的安全逃生系数。若采用较少数量且照度不足的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就不能满足火灾时疏散的需要。所以应按照《地下铁道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必要地点设置带电源或蓄电池的应急标志,同时在其他部位设置自发光的疏散标志。

4)消防通信系统。应在每个地铁车站设无线中转台,并在地铁车站的地面出口处设置反馈信号接口设备,配置2个以上的频点,以实现地上与地下、车站与隧道之间的无线通信。在地铁出口处还宜设置有线电话的端口,通过无线和有线相结合,确保火灾时地下与地上、车站与隧道之间消防通信联络的畅通。

(3)完善地铁的通风排烟

由于地铁运行的环境为完全封闭的地下隧道,加上地铁车厢构造的特殊性,地铁的通风便尤为重要。因此,有效的排烟已成为地铁火灾时救援的重要措施。以下是针对防排烟系统设计的一些看法:

1)合理划分防烟分区。在车行隧道与站台之间设置挡烟垂壁或屏蔽门系统实现防烟分区,在站台与站厅相通的开口部位设置挡烟垂壁进行防烟分区,站台和站厅层平面分别划分防烟分区,其面积不宜大于1500m2。

2)明确防排烟方式。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排气系统兼用的应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确保通风排气系统在火灾时能及时转换为排烟系统。

3)提高排烟设备的耐热能力。车站排烟设备应在250℃条件下能够连续运行0.5 h,区间隧道的排烟设备应在150℃条件下连续运行1 h。

4)设置移动排烟机用的排烟口。在车站固定机械防排烟系统失效的情况下,如果盲目采用移动机械排烟设备在车站出入口处进行排烟,会造成烟气流沿着疏散方向流动,从而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灭火救援行动。所以宜结合车站风亭的设计,设置可供移动机械排烟机进行排烟的管道口。

5)设置隧道紧急自然排烟口,在区间隧道宜每隔400m左右设置直通地面的排烟口,以利于隧道的应急排烟。

(4)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1)车站内火灾分为站台火灾和站厅火灾。地铁站发生火灾类似于地下建筑物发生火灾,所以可以参考我国现行的相关安全疏散用规范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车站站台、站厅紧急疏散程序。但由于地铁站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地区,出入口不多,所以制定疏散程序时应该结合这些特点,主要考虑将火灾报警、疏散乘客等措施的实施与地铁及地铁站工作人员的职责结合起来,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关掉非疏散指引所需的广告灯箱等的电源,启动火灾情况下的通风系统模式等等。

2)列车在车站发生火灾的安全疏散。如果列车在车站发生火灾,应立即执行火灾紧急疏散计划,停止路线上的其他地铁开行和其他乘客进入火场,并利用车站楼梯、出入口疏散乘客。其疏散的具体程序基本与“车站内火灾的安全疏散”相同。

3)列车在区间隧道内火灾的安全疏散。如果列车在运行过程中在区间隧道内发生火灾,应尽量驶入前方车站,利用前方车站来疏散乘客。如果列车无法驶入前方车站,停在区间隧道,必须紧急疏散乘客。车头着火时,乘客必须迅速从车尾下车后步行至后方的车站;列车中部着火时,乘客必须从两端下车后分别步行至前后方车站;车尾着火时,乘客必须从车头迅速下车后步行至前方车站。此时,隧道通风系统迅速启动,排除烟气,并向乘客提供必要的新风,形成一定的迎面风速,诱导乘客安全撤离。

(5)制订科学的应急预案

地铁运营管理单位及消防救援人员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并根据预案进行演练,使每个岗位的人员都明确事故情况下自己的职责和行动的步骤,培养紧急应变能力,提高事故初期灭火抢险和疏散乘客的效能。鉴于地铁的特殊性,地铁运营管理单位宜建立应急抢险专业队伍,配置可在轨道上行驶的专用于地铁灭火救援的特种救援车。

(6)健全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管理部门要明确各级领导及各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适应各种火灾事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培训和预案演练,使每位员工做到发现火情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确保消防安全责任、防火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身上。

篇2:地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一、地铁火灾不容忽视

随着城市地铁的迅速发展,地铁灾害问题也愈来愈引起人们的重视。在轨道交通系统发生的灾害中,火灾占的比例最高,约占30%。因而,在地铁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地铁火灾是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地铁火灾屡见不鲜。例如,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至少126人死亡,146人受伤,318人失踪;7月6日,法国巴黎北部辛普朗因地铁车厢电路短路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地铁自1969年投入运行以来,共发生火灾156起,其中重大火灾 3起,特大火灾1起。在我国政府大力推进地铁建设的今天,地铁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二、地铁发生火灾时的特点

地铁是通过挖掘的方法获得的建筑空间,隧道外围是土壤和岩石,只有内部空间而没有外部空间,且仅有与地面连接的通道作为出入口,不像地面建筑有门、窗,可与大气连通。由于地铁隧道存在上述构造上的特殊性,与地面建筑相比,发生火灾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氧含量急剧下降

地铁火灾发生时,由于隧道的相对封闭性,大量的新鲜空气难以迅速补充,致使空气中氧气含量急剧下降。有研究表明,空气中氧含量降至 15%时,人体肌肉活动能力下降;降至10%~14%时,人体四肢无力,判断能力低,易迷失方向;降至6%—10%时,人即会晕倒,失去逃生能力;当空气中含氧量降到5%以下时,人会立即晕倒或死亡。

(二)发烟量大

火灾时产生的发烟量与可燃物的物理化学特性、燃烧状态、供气充足程度有关。地铁列车的车座、顶棚及其他装饰材料大多是可燃性材料,地下隧道发生火灾时,由于新鲜空气供给不足,气体交换不充分,产生不完全燃烧反应,导致一氧化碳(CO)等有毒有烟气体大量产生,不仅降低了隧道内的可见度,同时加大了疏散人群窒息的可能性。在韩国大邱地铁事故里,人们发现很奇怪的一个现象:在站台一张桌子的周围死了很多人。经过专家分析,原来这是因为在火灾发生时,浓烈的烟雾使地铁里漆黑一团,在人正常的视野高度根本看不见地面。慌乱的人群失去辨别自身周边情况的能力,于是一张桌子就成了大家逃生路线上的障碍物,以至于很多人始终在围着桌子跑,最终被烟气熏死。

(三)排烟排热差

被土石包裹的地下隧道,热交换十分困难。发生火灾时不能像地面建筑那样有80%的烟可以通过破碎的窗户扩散到大气中,而是聚集在建筑物内,无法扩散,易使温度骤升,较早地出现“爆燃”;烟气形成的高温气流会对人体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些流动性很强的烟和有毒气体,若不加以控制或及时排除,则会在地下通道内四处流窜,短时间内充满整个地下空间,给现场遇险人员和救灾人员带来极大的生命威胁。

(四)火情探测和扑救困难

地铁的火灾比地面建筑的火灾扑救要困难得多,其难度相当于扑救超高层建筑最顶层的火灾。这是因为当地面建筑发生火灾时,可以直接在建筑物外从产生的火光、烟雾判断火场位置和火势大小;而地铁发生火灾时究竟在哪个部位,则无法直观火场,需要详细查询和研究地下工程图,分析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可能出现的情况,才能做出灭火方案。同时,由于地铁的出入口有限,而且出入口又经常是火灾时的冒烟口,消防人员不易接近着火点,扑救工作难以展开。再加上地下工程对通讯设施的干扰较大,扑救人员与地面指挥人员通讯、联络的困难,亦为消防扑救工作增加了障碍。

(五)人员疏散困难

首先,地下隧道完全靠人工照明,致使正常电源照明就比地面建筑自然采光差,加之火灾时正常电源被切断,人的视觉完全靠事故照明和疏散标志指示灯保证。此时如果再没有事故照明,隧道、站台内将是一片漆黑,人员根本无法逃离火场。再加上浓烟,使人员疏散极为困难。火场中产生的一些刺激性气体也会使人睁不开眼睛,看不清逃离路线。其次,地铁发生火灾时只能通过站台出口逃生。地面建筑内发生火灾时人员的逃生方向与烟气的自然扩散方向相反,人往下逃离就可以脱离烟气的危害。而在地铁里发生火灾时,人只有往上逃到地面上才算是安全的,而人员的逃生方向与烟气的自然扩散方向一致,烟的扩散速度一般比人的行动快,所以人员疏散很困难。

篇3:地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1引言

地铁作为重要的公共交通设施,每天都承载大量的人员进出,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当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现场指挥通信必然是灭火救灾的重要保障。目前,在我国已有的地铁内,消防通信网均为公安无线通信的分支[ 1 ]。近几年,为了使公安干警在执勤时保持畅通的通信联络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已有各类型的350M集群无线通信系统已能完全兼容的地铁公安无线通信系统。

2地铁火灾消防应急通信组网设计

2.1 常规消防通信系统未被破坏时应急组网分析

2.1 .1 地铁专用通信系统的前期配合

地铁专用通信系统主要包括调度、站间行车、站内、轨旁电话,闭路电视监视,时钟,广播以及无线通信子系统。其广播系统采用控制中心和车站两极控制,平时以车站控制为主,发生火灾时,以控制中心控制为主。火灾现场的灾情可由站内任何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通告公安消防部门;也可由非工作人员直接拨通“119”或“110”电话,此时公安消防部门及时通告地铁控制中心,要求其相关单位人员做好灭火救灾的协助工作。

2. 2. 2 350M无线集群通信系统

350M无线集群通信系统(无线链路)是公安系统原有地面的350M专用列调系统向地下延伸的组网方式(见图1) 。地面专用列调系统使用单一频点,以组呼的方式进行通信。无线集群通信系统将地面信号通过无线链路引入地下各个无线分基站;各个延伸基站的频率使用隔站复用的方式,所有单兵的入网注册、漫游区域、使用等级权限均由地面集群系统通过网络管理来统一调配。每个分基站内的移动单兵之间的个呼、组呼不占用地面主基站的话音信道;地面与地下,地下两座以上的分基站所属移动台之间的个呼、组呼需要占用地上主基站的话音信道。所有地下车站集群延伸分基站的上行链路均配备全天向天线对应于主基站。无线分基站的主要特点是:本地电台之间的呼叫与区间电台之间的呼叫完全隔离,当有局部火灾发生时,指挥车与消防单兵利用离火灾现场最近的基站通信网络实行现场指挥;同时,地面消防控制中心利用。

2. 2 地下部分通信信号中断时的应急组网分析

地铁的主要构成为上下通道(与地面连通) ,地下站厅和地下隧道区间(各层车道) 。350M无线集群通信系统在该地下环境中使用两种不同的无线信号传播装置,即:吸顶式天线———用于站厅内无线信号的辐射;漏缆(上下行链路) ———用于隧道区间及上下通道的信号辐射。火灾事故现场,通道、隧道或站厅的无线信号辐射装置均有可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此时,应急输入输出接口设备为及时恢复现场通信提供很大的便利。

2. 3 大型火灾现场应急组网分析

在大型火灾现场,火势一般较为猛烈,如遇交通高峰,人员较多,灭火与人员疏散工作都需要及时的开通指挥调度系统。但此时,有两种情况将会导致已有的常规消防网络中断:

(1)区间通道、隧道与站厅有多处收发装置受损(不同于2. 2中分析的个别收发装置中断,可启用原有备用装置的情况) ;

(2)由于各种物质燃烧造成通信线路上各装置物理、化学性质变化,导致整个分基站以下的局部联络瘫痪,无法正常运行。此时,作为应急,消防、公安部门应施行临时布网。

布网方案为:采用集群同播方式,消防指挥车设置便携式移动链路基站 ,在车站区间通道入口处设置同播站作为主发站,其余各同播站依次设在站厅、隧道等便于链接的地点(各个同播站需要由专人负责监控) 。消防车内的指挥员负责移动同播基站与地下各站的联络,并将现场情况及时通告设在消防部门或公安相关部门的系统检控中心;地下每个同播站支持若干手持设备,各责任单兵可直接互相对讲,及时向地面汇报火势,人员转移等情况。同时,临时组网无线同播系统监控台与公安350M无线集群通信系统实时联网,可以随时通告其它各个地下站厅配合车辆与人员的协同合作。

随着城市地铁的不断发展,地铁消防工作必然日趋重要,正所谓有备而无患,在正常维护已有公安、消防通信系统的基础上,备用火场应急系统作为辅助手段有利于减少灾害损失。

篇4:地铁火灾的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适用科学管理的需要,对潜在的火灾、爆炸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做出应急反应,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安全生产监察条例》、《集体公司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而制订。

二、编制依据

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危险源调查/评价表

4.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三、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

四、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1、组织机构

2、职责

⑴抢险抢修组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的抢险救援具体方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并保证隧道内通道的畅通;

⑵通讯联络组

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通信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负责向社会救援机构报警,请求提供帮助,报警时要清楚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方位、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报警后,要立即派人在现场的道口迎接救护车、救援人员、救援车辆的进入。负责事故处理中各救援队伍之间的通讯联系。

⑶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护,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对事故中的负伤人员进行包扎救治、人工呼吸、心脏按摩苏醒等应急处置措施,对伤情严重的,应立即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系,专人负责送至附近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实施应急抢救。

⑷疏散警戒组

事故发生时,负责现场周围人员和群众安全疏散工作,避免二次伤害,设置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保证现场道路畅通,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和进入。

⑸后勤保障组

准备和保证应急救援车辆、物资、资金、人员等所需应急资源的供应,并确保供应渠道畅通、便捷。

⑹善后处理组

负责伤亡人员的亲属接待、安抚和善后理赔工作,保障社会稳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稳定员工、受伤者及其家属的情绪;对安全事故或突发应急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赔偿;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等。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应急疏散工作由疏散引导组负责;

2、火灾、爆炸时,疏散组长应立即带领本组人员弄清本工程疏出口和消防通道情况;

3、引导施工人员正确逃生;

4、在要道关口处设专人指挥,克服拥挤情况;

5、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⑴扑救初起火灾由灭火行动组负责;

⑵分清起火物品的性质;

⑶确定灭火办法和器具;

⑷指挥实施;

⑸迅速派义务消防人员守护邻近建筑,设法隔离火情。

6、灭火、爆炸应急疏散演练

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每季度以工班为单位分别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存档。

篇5:地铁火灾的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

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处置。

(4)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有效应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铁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应急机制建设和资源准备要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降低运行成本。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国家应急机构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具体负责全国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 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城市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监测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铁的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铁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地铁运行状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每半年向国家和省级地铁应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3.2 监测网络

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企业组成监测网络,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地铁监察员对城市地铁进行检查监督。

3.3 监测内容

城市地铁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行动(响应标准见l.3)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 领导小组的响应

建设部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报告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时,领导小组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时将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国务院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现场应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Ⅱ级以下响应时,及时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机构、事发地城市政府应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为地方应急指挥救援工作提供协调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

4.1.2 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参与应急工作,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

4.2 不同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 火灾应急响应措施

(1)城市地铁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针对不同车站、列车运行的不同状态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制定具体的火灾应急响应预案;

(2)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

(3)处置火灾事件应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4)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向“119”、“110”报告。同时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2 地震应急响应措施

(1)地震灾害紧急处理的原则:

a.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要听从事发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b.抓住主要矛盾,先救人、后救物,先抢救通信、供电等要害部位,后抢救一般设施。

(2)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地铁企业负责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3)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a.根据震情发展和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停止运营和施工,组织避震疏散;

b.对有关工程和设备采取紧急抗震加固等保护措施;

c.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d.及时准确通报地震信息,保护正常工作秩序。

(4)地震发生时,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灾情报有关部门,同时做好乘客疏散和地铁设备、设施保护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地震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3 地铁爆炸应急响应措施

(1)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险情,尽快恢复运营;

(2)地铁企业应针对地铁列车、地铁车站、地铁主变电站、地铁控制中心,以及地铁车辆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制订防爆措施;

(3)地铁内发现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任何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地铁爆炸案件一旦发生,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

(5)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爆炸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4 地铁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措施

(1)地铁企业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日常安全供电保障工作,准备备用电源,防止停电事件的发生;

(2)停电事件发生后,地铁企业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地铁的治安防护工作;

(3)供电部门在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灾难性质、特点,立即实施事故灾难抢修、抢险有关预案,尽快恢复供电;

(4)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停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3 应急情况报告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原则是:快捷、准确、直报、续报。

4.3.1 快捷

最先接到事故灾难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

4.3.2 准确

报告内容要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4.3.3 直报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要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省、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国务院,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4.3.4 续报

在事故灾难发生一段时间内,要连续上报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4.3.5 报告内容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快报及续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4 报告程序

4.4.1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警,并报告地铁企业应急机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故灾难性质和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向上级地铁应急机构报告。

4.4.2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属地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灾难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灾难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灾难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灾难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灾难现场的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4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的单位及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在事故灾难发生后4小时内写出事故灾难快报,分别报送国家、省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4.5 情况接报

4.5.1 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5.2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4.6 紧急处置

紧急处置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依靠本行政区域的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地铁企业和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灾难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7 医疗卫生救助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在应急响应时,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佩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灾难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机构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城市人民政府应事先为城市地铁企业配备响应的专业防护装备。

4.9 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机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紧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和安置;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

4.10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机构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的处置能力时,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

4.11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机构成立事故灾难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灾难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灾难的后果,为现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 信息发布

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各级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决定。对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事件的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13 应急结束

Ⅰ级响应行动由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终止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地铁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和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灾难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地铁正常运营秩序。

5.2 保险理赔

地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调查报告

属于Ⅰ级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由领导小组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可以直接组成调查组。属于Ⅱ级以下响应行动的地铁事故灾难调查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必要时,领导小组可以牵头组成调查组。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必要时,修订城市地铁应急预案,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个月内,现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地铁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灾难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满足进行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国地铁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市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国务院,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急支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

能够接受、显示和传达地铁事故灾难信息,为应急决策和专家咨询提供依据;能够接受、传递省级、市级地铁应急机构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能够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对省级、市级和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预案及地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备案。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有地铁运营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地铁应急装备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地铁应急装备保障工作。

6.2.2 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支援力量准备。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

6.2.5 治安秩序保障

应急响应时,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工作。

6.2.6 物资保障

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设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跨地区的物资调用。

6.2.7 资金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事故灾难应急资金准备。领导小组应急处置资金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8 社会动员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领导小组协调事发地以外的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6.2.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规划与建设能够基本满足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2.10 应急保障的衔接

省级、市级的应急保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各自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保障应为各自所需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保证,并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省级人民政府应比照领导小组专家组的设置,建立相应的机构,对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地铁安全保障技术的研究,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地铁企业负责,主要内容是城市地铁安全运营及应急的基本常识和救助知识等。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宣传内容、方式等,并组织地铁企业实施。

6.4.2 培训

对所有参与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进行培训。

6.4.3 演习

省级人民政府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城市(含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6.5 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对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 附则

7.1 名词解释

7.1.1 地铁

本预案所称地铁是指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地上形式和地下形式。

7.1.2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

本预案所称的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是指需要启动本预案中规定的Ⅲ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灾难事故。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类型主要包括:

(1)地铁遭受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

(2)地铁发生大面积停电;

(3)地铁发生一条线路全线停运或两条以上线路同时停运;

(4)地铁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

(5)地铁遭受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7.1.3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建设部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 奖励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灾难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准备或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4 国际交流与合作

领导小组要积极建立与国际地铁应急机构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活动。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6:地铁火灾的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在车站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将火灾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到最小,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地铁所属车站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且火势较大、车站力量无法扑灭时的应急处理。

3、基本原则

3.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原则。车站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全权负责对事故组织指挥,所有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指挥。

3.2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扑救车站火灾,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同,做到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提高灭火救援效能。

3.3加强第一时间出动原则。发生火灾事故时,各岗位迅速行动,积极抢险,力争将火灾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4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把保障乘客、人员的生命安全在首位。

3.5坚持自救和外援相结合原则。扑救车站火灾要充分利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积极疏散抢救人员,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4、工作规范

4.1成立地铁车站火灾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4.1.1成立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运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运营公司副总经理以及地铁公安分局领导

成员:控制中心、客运部、安全稽查部、行车设备部、车站设备部、车辆部、综合部负责人、事发车站负责人以及地铁分局派出所领导。

4.1.2职责:

4.1.2.1负责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决策;

4.1.2.2贯彻哈尔滨市上级部门的各项指示、命令,保持与上级部门及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及时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

4.1.2.3组织恢复地铁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秩序;

4.1.2.4组织现场的勘察、取证。

4.1.3成立现场指挥部

组长:运营公司主管运输、安全副经理

副组长:控制中心、客运部、安全稽查部、行车设备部、车站设备部、车辆部、综合部负责人、地铁分局派出所领导;

组员:各相关中心(分部)负责人、事发车站负责人、各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等人员。

4.1.4职责:

4.1.4.1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听取指示;

4.1.4.2负责与地铁公安人员、消防力量一道,积极疏散乘客、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财产,控制、扑救火灾。

4.1.4.3负责配合医疗人员,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员转运。

4.1.4.4负责做好灭火救援所需物资供给及灭火救援人员饮食、饮用水等保障工作;

4.1.4.5负责配合地铁公安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作好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工作。

4.1.4.6负责修复损坏设备、积极组织开通,恢复正常运营秩序。

4.2应急信息报告

4.2.1报告原则:

a)迅速、准确、真实、简单明了、逐级上报的原则;

b)分公司内部及协作单位并举的原则;

4.2.2报告事项

a)发生时间(月、日、时、分);

b)发生地点;

c)火灾事故概况及原因;

d)车站人员情况及伤亡情况,

e)车辆、线路等地铁设备损坏情况;

f)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

4.2.3报告程序

4.2.3.1车站安全员在接到乘客火灾报告或发现火灾后立即报告车控室或车站值班员通过FAS发现并确定火警位置,通知车站安全员立即赶赴现场确认,车站安全员现场确认后,将火灾情况报车控室。

4.2.3.2行车值班员接到车站安全员报告后,立即向行调、值班站长、站长报告火灾情况,并报告119火警、120急救中心、地铁公安分局、驻站工班人员;值班站长接到车站值班员通知后,协助通知相关人员。

4.2.3.3控制中心行调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值班主任、主任,并上报应急指挥部,值班主任接到行车调度员通知后,协助通知相关人员。

4.2.3.4应急指挥部人员在接到控制中心关于发生火灾事故的报告后,须在10分钟内集结,赶往事故现场。在到达现场前,由车站站长担任负责人(站长不在车站时,由值班站长担任),组织现场乘客疏散、灭火工作,并与控制中心保持联络,随时上报火灾变化情况,待应急指挥部人员、公安人员和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负责介绍情况,并听从指挥。

4.2.3.5分公司安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总公司安委会,总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必须在两个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4.3现场人员安排

a)应急指挥部人员应立即赶赴各自工作地点,总经理在OCC,副总经理在事

故现场。

b)各相关部门、中心(分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各自工作地点,

同时做好本部门、中心(分部)的人员、工具、备品等的组织安排。具体地点为:

控制中心主任在OCC;

客运部负责人在OCC,副部长在事故现场;

车辆部负责人在OCC,副部长在事故现场;

车站设备部负责人在OCC,副部长在事故现场;

行车设备部负责人在OCC,副部长在事故现场;

安全稽查部负责人在事故现场;

综合部负责人在事故现场;

乘务、站务、设施、设备中心(车间)负责人在事故现场;

地铁分局派出所领导在事故现场;

4.4应急处理

4.4.1处置原则

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乘客、排除险情、减少损失、尽快恢复运营。

4.4.2处理程序

4.4.2.1站厅发生火灾处理

4.4.2.1.1值班站长

a)向车控室下达紧急疏散指令;

b)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领导客运值班员、售票员、站厅巡检员、公安、保安、驻站工班人员组织站厅乘客往站外疏散,阻止乘客下站台。

d)确认将站厅乘客全部疏散出站后,报告车控室;

e)组织并确认全部站台、站厅员工往站外撤离;

f)火灾扑灭后,组织员工清理现场。

g)具备开通条件后,恢复运营服务;

4.4.2.1.2行车值班员:

a)接到值班站长下达的紧急疏散指令后,立即向全体员工进行火灾广播,宣布

“紧急疏散指令”。

b)将全站扶梯紧停旋钮打到紧急关闭

c)关闭广告灯箱电源。

d)联系环控调度,根据指示在BAS上设置执行相应的排烟模式

e)加强与行调联系,及时将火灾变化情况向行调报告;

f)布置站台安全员组织站台乘客全部上车;

4

g)接值班站长汇报站厅乘客已全部离站后报告行调。

h)接站台安全员汇报站台乘客已全部上车后报告行调。

i)及时将消防队的灭火情况汇报行调。

j)从安全方向撤离出站。

k)火扑灭后进行现场清理,清理完毕报告行调,并按行调指示恢复运营服务。

4.4.2.1.3行车调度员:

a)指示车站停止服务;

b)向全线客车通报火灾情况,要求司机做好客车广播。

c)接到车站值班员站台乘客已全部上车汇报后,通知后面各次客车一律通过该站。

d)加强与车站联系,随时掌握乘客疏散、消防灭火情况,作好信息的搜集、上报。e)接到车站火灾已扑灭、现场清理完毕报告后,如符合开通条件,则指示恢复运营。

4.4.2.1.4司机:

a)客车到达该站前,司机做好阻止乘客下车的客车广播。

b)接行调命令后在该站通过,并做好客车广播。客车到达该站前,司机做好阻止乘客下车的客车广播。

4.4.2.1.5客运值班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在SC上执行命令使所有进出闸机处于自由进出状态,关闭车站的所有TVM。如设置无效,则通知行车值班员转动车控室操作台上的AFC紧急疏散旋钮。

b)组织好售票员、站厅巡检员快速疏散乘客。

c)乘客疏散完毕后,关闭紧急出入口以外的其它出入口.

d)从安全方向撤离出站。

e)得到行车值班员恢复运营的指令后,对SC进行设置,开放进出闸机,恢复服务工作。

4.4.2.1.6售票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停止售票,收好票、款。

b)到出入口张贴暂停服务公告,打开员工通道,将乘客疏散出站,阻止乘客进站乘车。

c)将站厅全部乘客疏散出站,引导消防队进站灭火。

d)从安全方向撤离出站。

e)火灾扑灭后,清理现场,撤除暂停服务公告,恢复服务。

4.4.2.1.7站厅巡检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引导站厅乘客从未受火灾影响处疏散出站。b)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从安全方向撤离出站。

d)按值班站长指示清理现场,恢复服务。

4.4.2.1.8站台安全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组织站台乘客上车。

b)检查确认站台没有遗留乘客后报告车控室。

c)阻止站厅乘客下站台乘车。

d)从安全方向撤离到站外或乘车到下一站。

e)火灾扑灭后,按值班站长指示清理现场,恢复服务。

4.4.2.1.9公安/保安/驻站工班人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到站厅协助灭火。

b)组织站厅乘客往站外疏散,阻止乘客下站台。

c)从安全方向撤离出站。

d)火灾扑灭后,保安人员按值班站长指示清理现场,恢复服务,公安人员组织调查火灾原因。

4.4.2.2站台发生火灾的处理

4.4.2.2.1值班站长

a)向车控室下达紧急疏散指令;

b)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领导站厅巡检员、站台安全员、公安、保安、驻站工班人员组织站台乘客从未受火灾影响端往站厅疏散。

d)与站厅巡检员、站台安全员、公安、保安、驻站工班人员确认将站台乘客全部疏散到站厅后,通知车控室;

e)组织并确认全部站台员工往站厅撤离。

f)火灾扑灭后,组织员工清理现场。

g)具备开通条件后,恢复运营服务;

4.4.2.2.2行车值班员:

a)接到值班站长下达的`紧急疏散指令后,立即向全体员工进行火灾广播,宣布“紧急疏散指令”。

b)将全站扶梯紧停旋钮打到紧急关闭

c)关闭广告灯箱电源。

d)联系环控调度,根据指示在BAS上设置执行相应的排烟模式

e)加强与行调联系,及时将火灾变化情况向行调报告;

f)接到值班站长通知站台乘客已全部疏散到站挺后报告行调。

g)接到客运值班员通知将站厅乘客全部疏散出站后报告行调。

h)及时将消防队的灭火情况汇报行调。

i)火扑灭后进行现场清理,清理完毕报告行调,并按行调指示恢复运营服务。

4.4.2.2.3行车调度员:

a)接到火灾报告后,指示车站停止服务;

b)向全线客车通报火灾情况,要求司机做好客车广播。

c)根据情况安排客车两端车站扣车或命令客车通过该站。

d)加强与车站联系,随时掌握乘客疏散、消防灭火情况,作好信息的搜集、上报。

e)接到车站火灾已扑灭、现场清理完毕报告后,如符合开通条件,则指示恢复运营。

4.4.2.2.4司机:

a)接到行调在两端车站扣车或在该站通过命令后,做好客车广播。

4.4.2.2.5客运值班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在SC上执行命令使所有进出闸机处于自由进出状态,关闭车站的所有TVM。如设置无效,则通知行车值班员转动车控室操作台上的AFC紧急疏散旋钮。

b)组织好售票员快速疏散乘客,确认将站厅乘客全部疏散出站后,通知车控室。

c)乘客疏散完毕后,关闭紧急出入口以外的其它出入口。

d)火灾扑灭后,清理现场。

e)得到行车值班员恢复运营的指令后,对SC进行设置,开放进出闸机,组织售票员恢复服务工作。

4.4.2.2.6售票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停止售票,收好票、款。

b)到出入口张贴暂停服务公告,阻止乘客进站乘车。

c)将站厅全部乘客疏散出站。引导消防队进站灭火。

d)火灾扑灭后,清理现场,

f)得到行车值班员恢复运营的指令后,撤除暂停服务公告,恢复服务。

4.4.2.2.7站厅巡检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迅速到站台指引乘客向站厅疏散出站。

b)阻止站厅乘客下站台乘车

c)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d)从安全方向撤离到站厅。

e)按值班站长指示清理现场,恢复服务。

4.4.2.2.8站台安全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组织引导站台乘客从未受火灾影响一端往站厅疏散

b)阻止站厅乘客下站台乘车

c)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d)从安全方向撤离到站厅。

e)按值班站长指示清理现场,恢复服务。

4.4.2.2.9公安/保安/驻站工班人员

a)接到紧急疏散指令后,到站台协助灭火。

b)组织引导站台乘客往站厅疏散。

c)从安全方向撤离到站厅。

d)火灾扑灭后,保安人员按值班站长指示清理现场,恢复服务,公安人员组织调查火灾原因。

5、注意事项

5.1所有参加灭火、疏散、救人的人员应穿戴、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加强个人安全防护。

5.2处理好灭火与撤离的关系,乘客疏散后尽快撤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5.3加强对出入口的控制,只能出,不能进入。

5.4开启广播系统通知疏散,要稳定人员情绪,明确提示疏散方向,以免造成疏散秩序混乱。

5.5有大量人员待疏散时,火灾扑救中应尽可能不用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有窒息性或毒性大的灭火剂。

5.6车站电缆电线密布,火灾时灭火及救援人员要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5.7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清点人数,检查火场,防止复燃。

6、其他要求

6.1安全稽查部部负责定期组织演练。

6.2各部门、中心(分部)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级别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篇7:地铁火灾的应急预案

火灾是危害地铁运营安全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地下空间中发生火灾将比在地面建筑物中发生火灾更具危险性。火灾也是成上轨道交通中发生频率较高、造成损失较大的事故之一。

1地铁火灾事故分类

1.1设备故障引起的火灾

地铁安全运营涉及众多的设备,各种设备故障,特别是机电类故障及电器短路是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1995年10月28日,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地铁由于电动机车电路故障发生火灾。

1.2行车事故引起的火灾

行车事故主要包括列车冲突、列车颠覆等,这些事故可能会导致列车设备起火,从而引发火灾。例如,20xx年1月17日,泰国曼谷地铁国家文化中心站发生列车相撞事故,并引发火灾,造成200多人受伤。

1.3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

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乘客实施的故意破坏以及运营管理人员不正确的操作和防火工作不到位等。乘客在乘车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破坏行为可能引发火灾,例如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站乘车、乱扔烟头、故意纵火等。运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对防火工作不重视以及安全检查不彻底等行为也可能导致火灾。例如,1987年11月18日,伦敦地铁国王十字车站的火灾,就是由于乘客吸烟后将火柴梗扔进正在运动的自动扶梯内而引发的。

1.4恐怖袭击引起的火灾

近年来,恐怖组织开始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坑是轨道交通车站和列车,实时爆炸等恐怖袭击活动,从而引发火灾。例如,1995年7月25日,法国巴黎地铁爆炸恐怖袭击引发火灾,导致4人死亡,62人受伤。

2火灾事故危害

2.1火灾事故导致疏散难度大。

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地铁比地面建筑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少,一些地铁车站疏散系统不完善、列车紧急安全出口有限等问题制约着人员疏散。另外,火灾现场的乘客面临着死伤的'威胁,每个人的心理状态是非常复杂的,恐惧、慌张、不知所措等惊慌状态都对人员的疏散效果产生极大的影响。如果预案不完善,很容易产生踩踏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2.2浓烟容易积聚,高温伤害大。

地铁发生火灾时产生的烟、热不易排除,积聚的热量会使地铁系统内的空气温度迅速升高,较早地出现全面燃烧(轰燃)现象。根据建筑物的燃烧试验,在有限的空间环境下,当火灾房间的温度上升到400℃以上时,会立刻出现轰燃。室内温度会从400℃猛升到800~900℃,火灾房间空气的体积急剧膨胀,烟气中的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迅速增高,人们要脱离危险区域非常困难。

2.3火灾扑救难度大。

地下空间的火灾扑救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火情探测困难,难以接近着火点;

二是地下空间有限,灭火路线和疏散通道较少;

三是难以采取拆除障碍物等手段阻止火势扩大;

四是可供使用的灭火材料少,如卤代烷、二氧化碳等一般不宜大量使用;

五是无线通信设备难以使用,联络困难。

3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3.1优化安全设计

在地铁系统的规划、设计阶段就应当优化安全设计,高度重视火灾预防。站台、站厅、疏散通道、扶梯、设备间、机房、值班室以及列车内部等的装饰材料,应使用无毒不燃或阻燃材料,以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及燃烧可能性,最大限度地满足火灾发生时人员逃生的要求。防烟排烟系统应满足在火灾时耐高温工作的要求,送风的排烟量能满足火灾初期人员的逃生要求。在消防供电上,应保证当火灾发生时,及时切断生产生活用电,但应当确保消防设备正常工作。

3.2完善安全设施设备

列车车厢内应配置灭火器材、手动报警按钮、通信设备以及断电时紧急开启车门的装置。车站内应设置防灾广播装置,用来指导乘客紧急疏散。在地铁的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在车站内应装设消防水泵,在地铁的重要设备用房内应装设气体灭火装置,应配备灾害时救援人员进行地上地下联络的专用无线通信设施。车站内应设置明显的、能保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能满足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提升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市民安全乘车意识。地铁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同时,要加强安全检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乘车,加强对市民的安全乘车意识教育,减少由于乘客违反规定而产生的火灾事故。

3.4制订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地铁运营单位应制定火灾处置预案,地铁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职工和群众参加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处置装备、技术的应用效果,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会同地铁运营单位,科学设置火灾场景,提高运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火灾。

3.5开展安全评估

城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地铁运营展开安全评估,及时查找出影响安全的危险因素,研究分析各种消除隐患的措施与方法,提高地铁安全性。

4地铁车站火灾事故的应对措施和处理程序

4.1应对措施

4.1.1及时报告火情

在确认火灾情况后,车站行车值班员应迅速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和具体位置及其他情况向控制中心报告,控制中心应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预案,向公安和消防等部门报告。

4.1.2有效组织人员疏散

无论地铁哪个部位发生火灾,都应在第一时间紧急疏散乘客,同时采取有限的灭火措施。根据世界上城市轨道交通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乘客没有得到快速、及时、安全的疏散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列车在车站发生火灾时,可以利用车站楼梯、出入口迅速疏散乘客,环控调度人员应执行火灾模式,车站工作人员应立即关闭自动扶梯,引导乘客出站,并阻止乘客进站乘车。另外,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应当对车站的疏散能力进行评估,对战台、自动扶梯、救援通道的疏散能力进行模拟,科学评估各项设施的疏散能力,发现影响事故久远的瓶颈,并予以消除。在事故发生后,应认真总结乘客疏散的经验和教训,并对不同行车组织方案及事故类型的乘客疏散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和总结。

4.2处理程序

篇8: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的界定标准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户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

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备前列两项情况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二、接警出动及力量调集

(一)接警出动

1、消防大队“119”火警电话必须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质,有无被困人员和爆炸,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并准确记录报警时间,车辆出动情况。

2、遇有重点保卫单位、部位发生火灾时,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根据火场指挥员的命令及时调集灭火力量,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部门到场协助。

(二)调集人员

1、消防大队机关、防火人员5人,第一小队18人,第二小队18人,保卫部护卫大队217人及子公司,分公司义务消防队力量。

2、根据需要调集xx市消防支队,xx市消防支队等有关力量。

(三)调集车辆

1、消防大队车辆共计10台,累计载水量42吨、泡沫量3.5吨,其中:泡沫车2台、水罐车6台、2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台、指挥车1台。

2、xx消防支队车辆15台,累计载水量74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火场指挥部

火灾指挥部是火场情况,决策和发布战斗命令的中心,是火场最高指挥机构。遇有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灭火时间长等情况复杂的火场,应设立火场指挥部。

1、火场指挥部设置位置

火场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火场,便于观察,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标志。

2、火场指挥部的人员组成

火场指挥部通常要由火场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作战、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等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生产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也可根据火场情况确定人员组成。

3、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1)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2)火场指挥部与通信及参战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后方的通信畅通;

(3)组织人员填写《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记录总指挥员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和上级首长指示的内容,以及参战单位到场力量和时间,记录、拍摄火灾现场、火灾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质等情况。

(4)组织器材工具、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

(5)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6)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坏毗邻的建筑物;

(7)根据紧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保卫等有关单位提供协助;

(8)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二)

1、火场总指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由公司、保卫部领导担任,火场总指挥员主要职责:

(1)了解火场情况,组织火场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面,确定灭火决策,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调整和调集力量;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救人、灭火、疏散物资和供水等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协同作战,根据需要划分战斗区(段),必要时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通知有关部门负责火场警戒,维护火场秩序。

2、火场副总指挥员由消防大队队长或者指定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火场总指挥工作,在火场总指挥员离开火灾现场时,履行火场总指挥员职责。

(1)组织火情侦察,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确定水枪、管线的数量和阵地、以及破拆建筑物的地点和范围;

(2)向各队下达作战任务,检查落实情况,根据火场情况变化,调集力量部署;

(3)向上级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命令,负责灭火作战工作。

四、灭火作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消防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2、灭火组织程序。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时调整作战部位。

3、组织指挥原则。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紧急情况下,必须越级指挥时,上级指挥员可以将自己的指示及时通报给被越级的指挥员,接受指挥者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受领任务的情况。

两个以上消防中(大)队协同作战时,实行属地指挥,上级领导到达火场后,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实施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五、火情侦察和力量部署

1、火情侦察要贯穿灭火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可采取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使用着火单位的监控系统和仪器探测等方法。

2、火情侦察主要查明下列情况:

(1)火源位置,燃烧物质的性能,燃烧的范围和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通道;

(3)有无爆炸、毒害、腐蚀、遇水燃烧等物质其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

(4)火场内是否有带电设备,以及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

(5)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火势威胁的程度等;

(6)燃烧的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其毗连建(构)筑物的状况,是否需要破拆;

(7)起火建(构)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可利用情况。

3、根据火场情况要把主要灭火力量部署在:

(1)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

(2)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3)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

(4)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

(5)有可能引起建(构)筑物倒塌或者变形的方向。

六、具体处置要求

(一)火灾扑救中,应如何实施救人:

在扑救火灾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必须首先抢救人员,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当不能控制火势,不排除险情就难以解除对人员威胁时,应当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排除险情。救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施救。

2、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防止挤伤、踩伤或者跳楼。进入燃烧区内抢救被困人员时,要布置水枪掩护,并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对受伤和可能遇难甚至已经遇难的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处置。

3、抢救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在火灾扑救中,保护和疏散物资

在火灾扑救中要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受到火热威胁的物资和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应当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贵重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

2、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3、疏散物资要在火场指挥部或者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4、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要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指派专人负责看护。

(三)在火灾扑救中,如何合理实施破拆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合理实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施破拆应当注意以下列事项:

1、为了查明火源,燃烧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合理破拆;

2、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需要开辟通道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进行破拆;

3、破拆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根据火场的需要如何正确实施排烟措施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正确实施排烟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和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排烟的主要方法及注意各项:

1、火场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烟雾排除途径,排除烟雾对流经部位或建筑物内的影响程度,应当视情况在烟雾流动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2、利用建(构)筑物本身的排烟竖井、排烟塔、排烟道或普通电梯、楼梯间、顶部的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

3、利用机械设备排烟,要防止操作失误造成火势扩大。

4、利用破拆和喷雾水流进行人员排烟。

(五)火场供水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火场供水必须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证火场主攻方向灭火用水。当第一出动供水力量不足时,应当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同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2、当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在消防车、泵供水能力范围以内时,应当直接供水。当水源与火场距离超过消防车、泵供水能力时,可采用串联供水,供水干线应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

3、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

4、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工业管网、水井等设施;

5、多层和高层建筑,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火场供水应尽量使用内部给水系统。内部给水系统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量时,可用消防车向水泵接合器,室内消防栓供水。

(六)火场上如何合理用水,减少水渍损失

1、根据火灾扑救对象,正确使用水枪和射流尽量接近火点射水,适时减少水枪数量和改变射流形式。灭火后应立即停止供水,关闭水枪。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发生火灾,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严禁射水。

2、对于因射水过多易造成建(构)筑物倒塌或严重水渍损失等危害时,应当在灭火的同时或者其后,视情况进行防排水。

(七)火灾扑灭后的主要工作

1、全面、细致地检查起火部位和被火烧过的物资,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筑物和可燃物资。化工火灾还要对燃烧区内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测,为了彻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阴燃、复燃,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监视火场;

2、撤离火场时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要恢复到备用状态;

3、归队后,要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并向保卫部报告。

篇9: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免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结构

“一部、六组”即: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组、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保安部经理

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工程部经理、客物部经理、中控室主管、保安部主管

地点:由指挥部人员设定

电话:人员联系电话要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1、灭火行动组:由警队20人担任

负责人:保安部带班主管、警队班长为义务消防队队长

职责:扑灭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

2、疏散引导组:各客户行政负责人25人,客物部4人

负责人:客物部带班经理、各客户主管行政负责人

职责:引导客户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拥挤损伤

负责人:中控室主管、客户行政负责人、保安部

职责:保证各组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络及情况的反馈

4、安全防护组:警队5人

负责人:由警队副队长负责

职责:守护大厦各个出口,防止坏人进行破坏

5、救护组:工程部综合维修4人、综合办公室2人、财务部2人

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责:救护受伤人员

6、后勤保障部:工程部10人

负责人:工程部带班经理或主管

职责:提供水、供火场用灭火器、断电及抢险工具等

二、处置程序

(一)指挥部应急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人员集合,指挥部成员(成员不在岗的,由带班主管代替)接到通知后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在火场适当位置组成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控制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下达疏导客户指令。根据现场火情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导组到现场疏导客户撤离现场。

4、下达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5、调集物业公司各部门人员抢险救灾,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119”和封楼。

(二)灭火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灭火区域的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2、警队后勤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火场灭火。

3、灭火区域相邻单位有关人员将易燃物品按统一指挥及时搬到安全地点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听从指挥。

4、消防中控室根据火场情况和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

(三)疏散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和着火单位疏散组负责人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

2、其他相邻单位疏散组负责人协助着火单位疏散人员并作好本单位的疏散准备。

3、警队5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护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大厦。

4、中控室向客户进行广播(广播词附后)。在紧急情况下中控室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进行疏散。

(四)报警、接警处置及通讯、联络等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或向行政负责人报警。

2、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及指挥部其他成员到消防中控室集合。

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监控值班经理(公司总值班人员)各单位通讯组人员随时向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指挥部成员、各单位行政保卫负责人将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留存中控室以便随时联系。

5、各行动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执行任务的情况。

(五)安全防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大厦发生火灾后,外勤警员立即到大厦正门和地下车库门口布置警力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大厦。

2、帮助撤出人员撤离大厦,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厦外围,停靠至适合灭火位置。

4、疏导围观群众,不要堵塞道路。

5、大厦车场停靠的车辆,要及时通知客户开驶离走,以免损坏。

(六)救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

2、对受伤严重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

(七)后勤保障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向火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三、要求

1、在抢险救火中,各客户都要积极发挥主动作用,作好配合灭火和疏散工作。

2、所有参战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3、各级人员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任务。

4、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湿毛巾将口、鼻捂住并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

5、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客户负责人员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员履行其职责。

6、由总值班室收集各客户负责人员联系电话,以备紧急联系。

四、注意事项

1、预案贯彻。公司员工及各客户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预案各组的组成。本预案要求各组的组员也是上一级灭火组的组成人员。例:楼层级灭火员也是大厦物业公司级灭火组人员。

3、预案启动。在火警发生时,立即投入灭火,并根据具体情况逐级启动警队、客户级灭火,疏散预案,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如火灾难以控制,立即启动本预案。

附:消防应急广播词

客户同志:

此大厦xx层发生火情,情况不严重,有关人员正在处理中,但为了您的安全,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在物业人员的引导下撤离到安全地点,撤离过程中,请您不要乘座电梯,听从物业人员的疏导。谢谢!

篇10: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产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代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

3、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体的人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的人秩序维护和无关的人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的人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的人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的人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的人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的人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况,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的人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的人参与的人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的人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车间)的的人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的人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的人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车间)的人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险地,不;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篇11: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为落实《消防法》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的防火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值班室。

2、在紧急情况下,总指挥确定顺序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3、成立以各部门(车间)义务消防员为基本成员的消防队。

二、处置原则及方法

(一)处置原则:沉着冷静、消于初期、忙而不乱、先人后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

(二)处置方法

1、当得到报警信号经实地查看证实是火灾初发时:

(1)事发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和其他同志采取各种手段扑救,争取将火情消灭在初发期。

(2)综合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员到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和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火灾消除后,综合办公室要做好现场保护,调查火灾发生原因,事发部门及时总结教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当发生火灾,且有蔓延趋势时:

(1)指挥部成员立即到指挥位置,组织人员疏散、财物的抢救。

(2)迅速向“119”报警,并观察火势蔓延方向和现场情况,向火场救灾指挥部报告。

(3)发出人员疏散紧急命令,并利用广播系统宣传在人员疏散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3、疏散方法

楼层消防队员维持消防通道的秩序,必要时配备应急照明灯,为疏散人员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员应保持镇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疏散人员在楼梯上应依次下楼,严禁挤、推、抢道、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三、各类人员职责

(一)火场总指挥职责

1、组织设立火场指挥部,了解火场情况。

2、确定专人负责通讯联络,确保通讯畅通,提高通讯效率和准确性。

3、确认火灾类别等级。根据着火地点的燃烧物品、着火空间、范围,判断火灾类别、等级(在短时间内有能力自救的,可视为初级火情,火势超出初级火情的程度或火势虽小,但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势蔓延的,应视为中级以上火情)。

4、根据火灾类别和等级确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报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员,向各部门下达指令,明确分工。

5、组织灭火抢救队伍,以各部门义务消防员为主体扑救火灾,救护伤员,抢救物资等。

6、公安消防队员到场后,及时取得联系,听从消防人员指挥。

7、火灾扑灭后,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清点人员、物资,做好善后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职责

1、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根据火场情况向总指挥提供有效的扑救方案。

2、按总指挥指令负责现场指挥,组织义务消防员和就近职工投入救人灭火、抢救物资,疏散员工。

3、立即派人向火场运送灭火器材。

4、指派专人在门口迎候消防车的到来,并指引就近停靠消火栓,指引火灾现场,向火场指挥员和公安消防部门提供有关区域的建筑结构和电气管道的架设布置情况。

5、布置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及发生其他治安问题。

(三)保安警卫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指挥无关人员、车辆撤离通道,消除消防障碍,保证通道畅通。

2、维持现场秩序,迎接消防车的到达,并指明消火栓位置和指挥部位置。

3、确定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在巡逻时发现火情,对初级火灾,先切断电源,运用消防器材,全力进行扑救,并向安全部门报告。

四、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法

1、立即报警:

一旦发现初起火灾或重大火灾苗头,首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起火地点的部门人员迅速采取灭火措施扑灭火灾,同时将情况迅速报告安全部门。

2、各部门接到火灾警报后,立即携带灭火器材,或就近取灭火工具赶赴现场,按分工扑灭火灾,抢救伤员,转移和保护贵重物品。

3、安全等专职人员,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尽快切断电源,关闭阀门,迅速控制可能加剧火灾蔓延的部位,以减少火灾蔓延的因素,为迅速扑灭火灾创造条件。

4、指挥部要迅速查明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抢救和转移现金、帐务、凭证、帐册等贵重物品。如紧急情况,而又无法抢救时,要组织人员立即撤离,以免造成更大的伤亡。

5、在灭火、抢救财产和疏散人员时,安全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有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在灭火中,要注意观察着火部位和火的颜色、气味等情况,要保护好现场,尤其是着火点,为查明火灾性质、着火原因打下基础。

五、火灾报警电话:

119

篇12:地铁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策划:

(一)工程概况及地质条件

(1)工程概况

广州地铁三号线广州东站地处瘦狗岭南麓,地势略呈北高南低,地面高程为13.74~21.13m,北面有广园路,中部为铁路站场,南面为广州东站大片站房建筑。广州东站折返线大部分位于瘦狗岭下,其余部分位于广园东路下方。所处的地形起伏较大,地面高程为19.91~105m。广园东路及广园东路以南为山前冲积平原地貌为主,瘦狗岭地段为山地。广园东路上的地面和高架桥上交通繁忙。

广州东站主要包括广州东站及站后折返线暗挖隧道工程。站后折返线暗挖隧道下穿部分瘦狗岭地段、广园东路、广园高架桥等,起点里程为Y(Z)DK0+036.0,终点里程为Y(Z)DK0+336.676,总长为300.676m。广州东站暗挖隧道地表主要为火车东站站区,起点里程为YDK0+336.676,终点里程为Y(Z)DK0+605.182,总长268.51m。车站及折返线隧道防水等级分别为一级和二级。

(2)车站暗挖隧道

广州东站主体结构双线暗挖隧道,线路线间距为22.2m,位于火车东站南站房及铁路站场的下方,埋深25m左右,处于微风化岩层中,采用开挖跨度分别为12.3~13.1m(右线)和7.05~10.65m(左线)的两单洞暗挖结构;初期支护采用C20喷射钢纤维混凝土,承担施工期间的围岩压力,二次衬砌为C30(S8)钢筋混凝土;左、右线隧道在站台层由7个横通道连接,横通道宽度为3.5m、6m、6.3m不等,均为暗挖结构;初期支护与二衬间设全包防水层,防水层采用土工布+2.0mm防水板。

(3)站后折返线

站后折返线暗挖隧道包括单洞和双洞两种结构形式,断面为马蹄形断面型式,结构断面频繁,共有14种断面,开挖跨度为6.2~13.5m;结构采用复合式衬砌,初期支护分为:喷C20砼锚杆支护和喷锚+钢筋网+格栅钢架联合支护两种方式,在破碎带处采用大管棚超前注浆支护,二次衬砌为C30(S10)钢筋混凝土;在左右线端部设横通道1座,宽度为3.4m,横通道为暗挖结构,横通道内设泵房;初期支护与二衬间设全包防水层,防水层采用土工布+1.5mm防水板。

(4)工程地质

广州东站处在天河向斜的北翼,无断层通过。折返线隧道横跨白云山-罗岗断隆区及广州断陷区,线路在本段内穿越走向近东西向的瘦狗岭断裂带。该断裂带总体产状倾向南,倾角50~60度,为早期压扭性冲断裂转为后期张扭性断裂。该断裂带宽40~80米,据观测目前仍在活动。在线路范围内断裂带分布区域界限为左线ZDK0+140~ZCK0+185,右线YDK0+120~YCK0+165。

a地层岩性

本工程区段上覆土层为第四系(Q)土层,瘦狗岭断裂带以北岩性上部主要为震旦系石英岩、下部为发生硅化的变质砂岩(PZI)。断层带部位的岩性主要上部为断层碎裂岩,瘦狗岭断裂带以南岩性主要为白垩系上统大朗山组三元里段(K2d)砾岩、含粒粉砂岩。

b水文地质

本区间范围内无大的地表水系。

篇13:地铁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地铁(包括轻轨)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灾难,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地铁的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威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建设部响应。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放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有关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

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处置。

(4)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有效应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铁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事故灾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应急机制建设和资源准备要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建设相结合,降低运行成本。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国家应急机构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络组和专家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具体负责全国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地铁、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应比照国家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3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城市地铁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参加的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

3、预警预防机制

3.1监测机构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铁的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铁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地铁运行状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每半年向国家和省级地铁应急机构做出书面报告。

3.2监测网络

由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企业组成监测网络,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地铁监察员对城市地铁进行检查监督。

3.3监测内容

城市地铁的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行动(响应标准见l.3)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篇14:地铁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

本工程为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一号线TJSG-10标段,其中五路口站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与西五路十字路口地底下。

2.工程内容

车站施工内容包括人工降水、围护结构、车站盖板施工、车站主体及防排水、车站附属及防排水、综合接地网及杂散电流施工。车站主体及入口、风亭的建筑、结构、动力及照明、环控(包括车站相邻两端区间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

3.地面交通

五路口站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与西五路交汇处,解放路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辅道;西五路路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

4.周边建(构)筑物

五路口站西北象限为铁通国际旅行社、已拆除;西南象限为陕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部分临街铺面已拆除;东南象限为裕华精品商厦;东北象限为正在建设中的民安大厦。周边多层建筑均为老式基础。

二、应急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挖断天然气管线,现场工长应迅速向逆风方向疏散作业人员并以出事地点为圆心,半径50m拉设警戒线,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出事地点;同时,警戒范围内应禁止所有火种,关闭一切非防爆的电器,关闭移动通信工具,在警戒线外拨打天然气抢修电话96777,及时通知临近单位或工地及项目部相关领导;同时关闭就近的、可以操作的天然气阀门(施工段内每个阀门能否操作一定要在地下管线图中注明)。

如果挖断自来水管线,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自来水抢修电话:029-88629713,同时应迅速关闭上游的自来水阀门(施工段内每个阀门能否操作一定要在地下管线图中注明),并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对基坑进行加固。

如果挖断电力线路,应立即拨打电力抢修电话95598,划出20米的警戒线,不准人员进入,已经处于20米警戒范围内内的人员,双脚并拢或单脚跳出警界范围(确保跨步电压为0)。

要做好围观群众及过往车辆疏导工作,使其在警戒线以外。

立即和沿线单位取得联系,在管线单位未来之前,要做好疏导和警戒工作,同时详细询问当地居民管线有关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救助人员到场后,现场人员要如实反映积极协助。

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撤离无关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和有关物体痕迹,对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的周边物体应作好标志和记录,以利于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

三、应急指挥小组构成

组长:宋本宇(项目经理)

成员

陈征兵(安全总监)

谢之魁(项目副经理)

完永军(安全监察部部长)

张洪洲(项目副经理)

梁保真(常务副经理)

四、现场指挥部

成立应急指挥部,由项目部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任副总指挥,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项目部生产部。

五、应急救援专业队组成及分工

1、

联络通信队

担负各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

队长:张洪洲

副队长:杨婷

成员:张清

李文芳

李近

具体工作内容:

1、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由现场管理人员第一时间与对外联络队取得联系。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联络队人员应在电话中了解清楚事故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根据事故原因,及时与应急指挥部人员、消防、急救、天然气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协助处理事故。

2、若因事故影响过大,引起社会媒体关注,联络队员应及时告知媒体大众现场状况,实时通报现场抢险救援情况,防止媒体因无法了解事故真相,盲目报道,引起社会恐慌。

3、及时通知各个救援队,协助专业人员组织救援。

2、运输队担负伤员的运输,及大件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

队长:许炎

副队长:黄强

成员:由项目部驾驶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发生突发事件,从接到通讯联络队通知后,根据不同事故,组织相应的救援物资并负责协助急救单位运输伤员。

3、抢险抢救队

肩负事故现场的抢险、抢救工作。

队长:周向龙

副队长:梁尔柱

成员:由生产部人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

1、成立抢险突击队,所有的抢险人员服从抢险应急小组的指挥,按照抢险措施要求,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组织抢险、抢救工作。

2、在专业抢险、抢救人员到位后,协助专业人员抢险、抢救。

3、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以免因现场混乱影响抢险、抢救工作。

4、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严禁闲杂人等入内。

5、及时关闭事故管道对应阀门,防止事故恶化。

4、治安联防队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队长:刘晨

副队长:延鹏

成员:由技术部、安全质量部人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

1、在封闭的事故现场外设立警戒线,疏导过往人员和车辆。

2、在警戒线外严格把关,严禁闲杂人等入内。

3、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控制救援车辆的进入。

4、协助指挥救援现场车辆和人员,以免因现场混乱影响抢险、抢救工作。

5、物资供应队

担负伤员生活需品及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

队长:何小林

副队长:张延仓

成员:由项目部库管和电工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提供抢险、救援物资,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天然气事故应第一时间关闭施工现场一切非防爆的电器)。

6、备用人员

现场人员如因故未能及时到位,由备用人员替补(以测量队为主)。

六、信号规定及事故应急内部联络法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红白相间带,警戒人员佩戴红袖标,救护车、救火车鸣笛。

七、反恐应急救援外部联络电话

单位

电话

单位

电话

西安地铁指挥部

029-86515168

匪警

110

交通

122

火警

119

医疗急救

120

监理部

029-87415913

天然气抢修

96777

自来水抢修

029-88629713

电力抢修

95598

业主代表(陈波)

15209297213

八、应急救援组织的培训、学习及演练

1、项目部综合办、安全监察部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对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协作队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并将报警电话公布。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救、互救等常识。

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协作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反恐应急处置工作,要具备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要纳入近期项目部安全培训内容。

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将不定期组织应急、急救知识培训,通过通知、墙报、影像或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应急、急救知识宣传,做到人人参与。

附件:应急救援小组员的通信联络方式:

序号

机构组成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应急指挥小组组长

宋本宇

13571822958

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梁保真

13709116289

3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完永军

13572095738

4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张洪洲

13892876408

5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谢之魁

13630250096

6小组成员

延鹏

13002973493

7小组成员

周向龙

15029918629

8小组成员

袁海

13572817871

9小组成员

马婷

13474461030

10

小组成员

何小林

13571876608

11

小组成员

刘晨

13709218816

12

小组成员

周玉龙

15809285780

13

小组成员

张延仓

13572950098

14

小组成员

魏旭升

13193334028

15

小组成员

许炎

13572820276

16

小组成员

杨婷

13679216661

17

小组成员

李近

13709240754

18

小组成员

尚文博

1376897

19

小组成员

冯长林

15129926886

20

小组成员

潘占强

13193341416

21

小组成员

张清

13772197545

22

小组成员

李文芳

13659213629

23

小组成员

王博

13032906887

24

小组成员

李群

13772145345

25

小组成员

王龙

13572551839

26

小组成员

梁尔柱

15129880749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一号线TJSG—10标项目经理部

篇15:地铁应急预案

一、地铁车站大客流应急服务

(一)启动条件:突发性大客流即因地铁周边环境影响,或因设备故障导致设备能力不足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突发性进/出站客流增大,超过车站设备承受能力的情况。(二)信息发布部门:地铁控制中心。(三)应急处理部门:受影响车站。(四)现场客运组织:车站发生突发性大客流时,由站长或值班站长负责现场客运组织,安排、监督各岗位的职责实施情况。

1.根据“三级客流控制”的原则,站长或值班站长在车站出入口、入闸机组、站厅与站台的楼梯/扶梯处进行客流控制;

2.站长或值班站长及时了解产生突发客流的原因、规模,及可能持续的时间,合理安排岗位;

3.车站行车值班员及时播放相应的广播疏导乘客;

4.值班站长及时组织人员维持秩序,理顺购票队伍,增设兑零点,对乘客做好疏导、服务工作;

5.票亭减缓兑零速度;

6.行车值班员监控15分钟进站客流变化。如车站现有人员无法应付突发性大客流时,值班站长组织驻站人员参与客流控制,同时安排行车值班员通知公安,报告行调请求支援;7.出现特大客流时,车务部门应立即请示运营总部,要求调派列车直达特大客流车站进行增援;

8.站台拥挤时,值班站长立即安排其他岗位员工或支援人员到站台维持候车秩序,对站厅与站台的楼梯、扶梯处进行第一级客流控制,先让下车乘客出站,再放坐车的乘客进入站台,控制进站的乘客人数。行车值班员及站台员工利用广播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同时加强对站台乘客候车动态及站台屏蔽门工作状态的监控;

9.若因设备故障,造成列车晚点,车站乘客拥挤时,车站值班站长安排行车值班员及时通知公安协助,安排巡视岗/客运值班员在出入口、票亭及进闸机前摆放立柱告示,告知购票进闸的乘客客车延误信息。同时做好退票和公交接驳的准备工作;

10.由于特殊气象(如,暴雨)导致突发性大客流时,车站值班站长及时安排员工做好滞留乘客的疏散。

11.需调整本站员工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由站长/值班站长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安排;需抽调其他车站临时支援人员时,由站长/值班站长报车务部门生产管理人员,由车务部门生产管理人员协调人员配置。(五)结束条件

车站客流有效缓解,恢复正常,站长或值班站长报告地铁控制中心,经地铁控制中心同意后宣布结束预案的实施,各岗位员工恢复正常工作,临时支援人员在现场指挥的安排下回原车站/原岗位。

二、地铁车站大客流广播信息

车站大客流一般由行车晚点、重大节假日等原因引起,故可参照第一章第一节《行车晚点广播信息》进行广播疏导。

三、地铁车站大客流新闻通稿

记者月日从地铁公司获悉,地铁公司针对广交会期间(春节、元旦等重大节假日)出现的大客流,采取系列大客流疏散方案、增设售票点、多派发指引图和增派服务人员等措施。

广交会期间如遇突发大客流,地铁控制中心将根据情况,随时调动1、2号线备用车上线疏导客流。其间的周六、周日,地铁也将视客流情况,组织列车加开上线运营,地铁各相关车站根据15分钟进闸客流量,采取票亭开双窗口服务、设置1个或多个临时售票点、兑零点等措施,避免乘客排长队。车站换乘客流压力较大、运营安全秩序受到影响时,车站将会及时启动相应的客流控制措施,分批放行乘客进站,保证及时疏散大客流。

篇16:地铁应急预案

第1节消防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长为副组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各工区长为队长,各施工队安全员和工班长为成员的义务消防队。

(2)完善和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树立防火须知牌。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熟知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须知。

(5)建立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制度,严格用火管理。

(6)建立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各工区每月对其消防责任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于每月底上交项目部。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7)具体消防措施

①现场建立醒目的消防警示标志和紧急疏散标志,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设搭建符合消防要求,水源配置合理;消防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在易燃物品堆放处要有专门消防措施。

③对职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培训消防人员。

④各工区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和易取位置上,设置明显标志。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它用。

⑤各工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做好防火工作。

⑥火源距洞口、井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洞口、井口不准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品。洞内严禁明火取暖。

⑦电焊、气焊等明火操作应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乙炔、氧气瓶分库存放,使用中分散隔离放置。动火施工区应远离生活区及易燃物品。

⑧动力、照明电线按规定布线,主线、支线分明,且外包绝缘材料良好。

⑨在禁火区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现场及生活区不得乱拉私接电线。

⑩保证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挡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尽量不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

⑾尽量不在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⑿在施工现场油料储存区、易燃物品堆放区、生活住房区以及机械设备上备足有效的灭火器,建立消防蓄水池和蓄沙池。

⒀与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请求援助。

(8)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图3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第2节火灾应急预案

本项目部承担的地铁十号线零标段工程为全线工程规模和施工难度最大的标段,工作面相对集中,劳务人员较多;办公和生活用房屋均为人员集中场所,所以消防工作尤为重要;根据上级精神和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火灾应急预案。

1、火灾应急预案通则

(1)成立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职责,划片管理,主要按项目部、施工工区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负责本部的消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并且每主要消防责任区设一名值班员。

(2)根据项目部、施工工区的具体情况绘制各单位的办公或生活房屋的平面图,特别标明楼梯和门、窗出入口的位置,用红线标明每条的逃生路线,并注明每条路线上可能遇到的障碍;同时划出每所建筑物的外部特征,注明所有成员逃生后的集合地点;各单位要把此平面图粘在各楼层的明显的位置。

(3)各单位的消防负责人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火灾应急处理措施的教育,要让人人头脑中有一张清单,明白一切可能逃生的出口,知道几条逃生路线,必要时窗户也可作为紧急出口使用。

(4)各单位负责人平时要特别关注新调来的员工,让他们了解所有房屋门、窗的结构和位置,开启的方式,逃生路线,消防器材,自来水管的位置。

(5)每半年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应急处理、灭火和逃生教育和消防演习,让员工知道一旦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从哪条线路逃生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沿安全路线逃离现场;消防小组成员应及时疏导人流,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位置拿灭火器、取自来水进行灭火和抢救还没有逃离的人员。

2、项目部办公区和生活区火灾应急预案补充条款

详细应急预案如下:

(1)报警通报

①一旦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区值班员和视火情迅速拔打“119”报警,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

②值班人员视火情考虑迅速疏散职工,组织义务消防队员一边抢救没有逃离的员工,一边迅速使用消防器材控制火势、将火扑灭在初期阶段。

(2)疏散、抢救和灭火

火灾发生后,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组织指挥疏散与抢救人员。

①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值班人员及消防队长负责引导员工向安全区疏散,义务消防队组织火灾扑救,并仔细清点检查人数是否有人滞留在着火屋内需要抢救出来。

②疏散次序。

先从着火房间及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疏散,再疏散着火层以下层,疏散时提醒员工互相协助撤离危险区域,不准无关人员再次进入着火层。

③逃生规则

首先要从着火房间中迅速脱离,或把伤员抢救出来,若员工在相邻的其他没有着火的房间内应把门关闭,以延缓火势;假如你必须打开门通过楼道方能逃生,到楼道后应立即把门关死。在开门之前先摸一下门,如果门已发热或者浓烟从门缝不断的渗透进来,切不可开门,应考虑其他出口,若门不热也只能小心翼翼的打开少许并迅速通过,通过后立即重新关上。

④指导自救。

有组织地带领人员沿楼梯冲过烟雾下楼,遇烟雾较大时,假如出口被浓烟堵住并且没有其它路线可走,要贴近地面的“安全带”,用湿毛巾捂住鼻口,匍匐前进通过浓烟弥漫的走廊和房间,千万不可以站着走动,不要为穿衣服或拿贵重的物品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东西值得冒生命危险;如果你的衣服着火了,应立即脱掉或趁式躺下就地打滚;若有人带着火惊慌失措地乱跑,应让其倒下滚来滚去,直至火熄灭。

⑤注意安全。

在疏散路线上设哨岗向疏散人员指明方向,防止疏散人员误入危险区。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人员,及时清理路障,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⑥组织灭火

在疏散和抢救人员的同时,义务消防队要积极准备消防器材灭火,组织灭火时要观察房间火势蔓延过程,要控制火势向外蔓延,尽可能地把火控制在着火房间内予以扑灭;若火势较大,灭火的同时应及时给消防车疏通道路。

⑦现场救护

扑救火灾时,应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护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3)安全警戒

为保证扑救、疏散与抢救人员的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必须采取警卫措施。清理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为消防队迅速到达创造有利的条件。

(4)通信联络

消防联络人员应配备手机或在有电话的房间值班,负责与消防控制中心和有关领导的通信联络,担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熟悉现场各部位置的人,更好地使预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顺利实施。

(5)后勤保障

①保证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

②保证水、电供应不间断;

③积极协调救援单位,提供支援项目,保障器材供应。

3、项目部办公区和生活区火灾应急预案补充条款

(1)办公区和生活区平面图

特别注明楼层楼梯,水房和灭火器存放位置。

(2)项目部办公和生活区的消防值班负责人:z

4、施工工区火灾应急预案补充条款

(1)各施工工区的生活区,人员密度相对较大,消防疏散较为困难,各工区负责人要对此高度重视。平面图要特别注明楼梯的位置、每个房间疏散的方向、水源口和消防器材位置;特别要对伙房进行严格监控、注意用火、用电,要勤检查勤整改;一工区负责人林庆俊,二工区负责人刘勇,三工区负责人陈冰,四工区负责人林富斌。

篇17:地铁应急预案

第1节防汛措施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各工区成立以工区长为队长的抢险队,抢险队人员配置按防汛抢险预案要求。建立并完善防汛制度。

①建立防汛安全责任制。根据项目经理负总责,各级管理负相应责任的规定,全面建立并执行防汛安全逐级负责制,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防汛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坚持汛期值班制度。汛期设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编制防汛抢险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和制度,配备足够人员,储备充足抢险物资和设备(详见表1:防汛物资储备)。

技术措施:

①汛期加强天气预报。汛期指定专人关注天气预报或与气象部门联系,并每天向组长汇报一次。

②各竖井井口施作45cm高的砼防水墙,各明挖临边施作不低于45cm高的砼防水墙。

③电工人员定期检修水泵,保证汛期性能良好。 ④保障部门备足防汛物资和设备,严禁挪作他用。 对职工加强防汛教育,提高防汛意识。

加强通讯联系。汛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和各工区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加强配电管理,保证汛期用电安全和电力供应。

汛期来临前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汛准备工作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表1防汛物资储备,抢险物资数量,水泥(t)20砂袋(条)1000水泵(台)6发电机(台)1雨衣(套)40手提灯(只)40铁锹(把)20方木(立方)3沙子(立方)100

第2节防汛抢险预案

防汛抢险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不断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遵守工程建设防汛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掌握汛期情况,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邀请行业防汛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概述:北京地铁XX车站位于xx,是北京地铁xx线和xx线的换乘车站,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施工方法有明挖、盖挖和暗挖。该处地势平坦,容易造成雨水汇集。汛期防汛形势比较严峻,必须做好各工区的防汛预案。

1、防汛抢险管理体系,内容详见附页。

2、防汛重点部位,各竖井井口和明挖基坑。

3、防汛安全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汛安全领导小组,工区成立相应组织,设防汛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预测,做好事故发生后的预备方案。

(2)制度保证:建立防汛抢险安全责任制。根据项目经理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负相应责任的规定,全面建立并执行防汛安全逐级负责

篇18:保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1】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 目击报警

1.1 辖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燃气。

1.5 引导火情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防监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保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监控室值班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主管或当班班长,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直接上报中心领导。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人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并告知:“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问询人员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辖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客服人员逐层上楼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 →起火层上层→起火层下层。

2.7 小型火灾组织微型消防队灭火,三人一组。20分钟内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撤出应急灭火人员。由专业消防对组织灭火。

2.8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 起火地点;

B. 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 燃烧范围;

E. 报警人姓名;

F.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

A. 办公楼辖区名称;

B.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 火灾发生部位;几层、办公室、会议室、仓库等

D. 燃烧物品;

E. 火势状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F.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 报警人姓名;

H.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中心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中心领导、物业管理部经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洁班主管、微型消防队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中心领导任临时总指挥。中心领导尚未到场时,由物业管理部经理代行临时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 立即集合义务微型消防队,指挥义务微型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运行。

4.3.8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

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 人员疏散和救护

办公区域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关警员、被困人员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保安员负责为逃生人员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人员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关警员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关警员、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应急抢救人员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保安班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警戒,布置好辖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人员及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关警员、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物业管理部应迅速将辖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班组织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 人力资源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辖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中心领导。

7.4 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对受灾部门及人员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保洁班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由物业管理部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兼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7如果辖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7.8后勤管理中心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火灾的应急预案内容【2】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9:公司的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制定公司20**年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时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应急演练要求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要制定出应急演练方案交安全环保部审核,演练方案应包括演练单位、时间、地点、演练步骤等。

5、预案演练完成后应对此次演练内容进行评估,填写应急预案评审记录表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登记表后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6、每年对应急预案本身进行一次评审。

篇20:火灾应急预案

一、目标

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

二、指标

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管理条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标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强对的管理。

2、做好岗前安全消防培训,做到勤宣传、勤检查、勤考核、勤监督,早发现、早治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购原材料,燃料要严格把关,符合标准要求,严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仓库设立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居住区和火源,仓库温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备隔热通风设备,电源开关必须安装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火灾爆炸。

5、库管员必须懂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措施和灭火对策,必须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报警、会处理险肇事件。加油员、库管员由专人、专职负责,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跑、漏和蒸发。

6、各种化工漆品存放库房,保管员必须保持库房通风,温度保持35oC以下,严禁与其它物质混合储存,保管员要严把入库关,入库危险品严防跑、冒、漏现象,确定无变质、分解、助燃方可入库。

7、在防火重地,禁火区域内如油罐、油车、油箱和储存易燃气体、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焊、割作业、脱桶导热油作业范围等场所需要动火,由部门主管负责人报单,并拟制防火措施方案,报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8、所有项目区域的电力设施,安装要符合规定,标识标志警示齐全明显,严禁私拉乱接线路,线路严禁搭铁、接地、短漏,防止人员触电和引起火灾。

9、电焊工及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并严格操作规程,电、气、焊操作时必须远离易燃物,并把周围的易燃物品妥善处理干净方可作业。

10、司机、机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对机械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杜绝跑、漏油现象,严禁机车带病作业,司助人员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劳仗。

11、试验室化学品要有专人负责,隔离存放,远离火源,严防碰撞,跑漏蒸发,做好领用、回收处理等日常事宜,并详细记录,以备查阅,试验室严禁吸烟,明火。

12、对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的人员,由项目部劳资考核制定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到专职门市购买。(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罩、焊接手套、胶鞋、护盖、绝缘鞋、安全带、脚扣、电笔、绝缘拉杆、防毒面罩、防护手套)。消除火灾隐患,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并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对不适合再从事本工种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13、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配备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业面主管部门做好各自的危险源分布图,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四、应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职安全员:

2、成立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长:

副队长:

队员:

3、配备充足合格的消防设施

(1)灭火器、消防砂、铁锹、镐、钩、消防桶

消防吹风机

(2)消防水车:解放水车三辆

4、建立与当地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

电话:

成立临时急救小组:

并配备急救箱、氧气袋、绷带和相应的救急药品。

5、易发生火灾的部门及责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认证记录,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领导组,并报警(火警119、求救110,项目部值班电话*******)

6、保证消防器材及物资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发现短缺,及时补充。

7、勤监督、勤检查,早发现、早整改,提高防火灾意识,扫除麻痹大意思想,把隐患消灭于零的状态。

8、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做到消防队员及员工懂得火灾火情应急措施并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消防队员发现火情能够合理,有序疏散人员,并实施灭火。

五、应急响应

1、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领导组,并报警(火警119、求救110、项目部值班电话)。

2、应急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高音喇叭紧急哨音,召集人员抢险救灾。

3、应急领导组要迅速疏散人员,抢救伤员,设立隔离带,警戒线控制火灾漫延,加强灭火,尽量降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4、发现电源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再采取救火措施,严防触电伤害。

5、如有人员伤害,应迅速进行抢救,本着“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疏散抢救。

6、火灾扑灭后,应进行认真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7、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处理、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六、资金投入

1、特殊工种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金额2000元;

2、消防器材物资,金额1500元;

3、急救培训、药物配备,金额150元;

4、其它投入,金额1500元;

总计投入金额5150元人民币。

七、职责与权限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

3、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项目经理强白亮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和预案的监督实施。

4、财务部长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到位。

5、材料部长负责各类物资、燃料、化学品的购进,严把质量关。

6、库工、试验室主任负责各自所辖物资的保管、使用、检查。

7、办公室责项目部办公区域临建设施和用电线路的日常检查、监督、整改,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8、路基队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操作,保证消防车辆的完好使用率,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和对外联系。

八、实施控制阶段

从驻地临建开始到工程结束转移为止。

地铁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

手术室火灾应急预案

防火火灾应急预案

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的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地铁公司火灾应急预案(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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