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应对储氢罐爆炸的应急预案(共含14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脆脆酥”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1总则
1.1储氢罐如发生爆炸危害极大,直接威胁机组安全运行,会导致严重后果,储氢罐多是因为氢气漏泄而引起爆炸。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储氢罐氢气系统爆炸事故,避免因氢系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的发生,加强对氢系统爆炸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爆炸造成的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储氢罐爆炸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
1.3储氢罐氢气系统爆炸是指氢储系统的爆炸。换言之,氢气系统爆炸是指储氢罐氢气发生爆炸从而引起的事故。
1.4储氢罐氢气系统爆炸的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公司内的安监、消防、医院、物资部门及各单位的力量,总经理是本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机事故管理工作。化学运行高级主管是本单位危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化学运行各班组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化学储氢罐负责对公司内1、2号机组的发电机供氢工作,氢是发电机的冷却介质。及时补充充足、合格的氢气是现场发电机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氢气渗透性强,与空气混合后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因此,做好氢气系统防火、防爆是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和保证周围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2.2外来氢气导入储氢罐内储存,根据现场需要,通过管路输送到现场。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在氢系统发生爆炸事故后,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进行恢复和满足现场送氢的需要。
(2)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本公司的事故情况和事故进展情况。
(3)负责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涉及到临时封闭道路及其它影响到附近居民的解释和宣传工作。爆炸扑救后,负责组织对现场的恢复工作。
(4)各应急小组在氢气系统爆炸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如现场发电机氢系统指标不符合要求,应考虑停止机组运行,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尽快恢复氢系统运行。
(5)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6)储氢罐爆炸要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7)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所有停运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储氢罐送出合格、充足的氢气为氢系统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8)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9)完成储氢罐氢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3成立事故应急小组
(1)消防救援组
(2)运行应急组(现场及储氢罐各成立一个小组)
(3)公用系统应急组
(4)物资保障应急组
(5)后勤、医疗保障组
(6)安全保障组
(7)保安救援组
(8)通讯保障组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引起储氢罐氢系统爆炸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列举如下:
(1)运行、检修人员不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等。
(2)运行、检修人员违规操作,引起火花,造成氢气系统爆炸。主要表现为:使用非铜制工具或不符合要求的'铜制工具进行操作。
(3)外来人员携带火种和通信工具,穿不符合要求的服装及鞋等引起氢系统爆炸。
(4)储氢罐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种进入储氢罐。
3.2.2储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在储氢罐出口管上应有带报警的氢中含氧量在线监测仪表。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储氢设备氢气系统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3.2.3储氢设备和有关装置(如压力调整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以保证氢气的纯度符合规定。储氢室内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均必须严禁烟火,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并应设“严禁烟火”的标示牌。储氢罐周围(一般在10m以内)应设有围栏,在储氢室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制氢室。
3.2.4禁止在储氢室中或储氢罐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储氢室内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氢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3.2.5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方可进行工作。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或向储氢罐输送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3.2.6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热,并尽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储氢罐上应涂以白色。储氢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进行储氢设备的维护工作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储氢室着火时,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运行,切断电源,排除系统压力,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他方法断绝气源。在储氢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3.2.7储氢室和机组的供氢装置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3.2.8制定演练计划,加强日常演练。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事故发生后由当值值长立即向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汇报,由副总经理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副总经理向主管的二级单位运行应急组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运行应急组应立即在运行范围内,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3.2副总经理汇报总经理、书记,通知各位副总经理和副书记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3.3.3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公司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与各单位及各小组人员联系的畅通。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爆炸发生后,值班员立即断绝氢源或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并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灭火。
3.4.2值班员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扑救时,立即切断有关设备电源,报火警119,同时汇报班长、项目部领导、值长、化学高级主管,项目部领导将爆炸情况报告公司领导。报告的主要内容:爆炸发生时间,爆炸情况,有无人员伤亡,设备有无损坏,需要救灾物资人员等。
3.4.3项目部领导、班长、化学高级主管等有关人员接到爆炸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防止灾情扩大,停止向发电机补氢,关闭所有的补氢门。
3.4.4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厂部统一指挥,统一高度,一切从保人身安全,保设备大局出发。
3.4.5在扑救爆炸过程中,如有人员烧伤,必须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以保人身安全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3.4.6爆炸处理期间,各岗位尽职尽责,通讯设备畅通,联络用语简单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4.7爆炸扑灭后,设备部领导应组织恢复抢修,恢复储氢站设备系统运行,保证发电机用氢工作。
3.4.8发电部领导应组织人员分析发生爆炸原因,抢救过程、损失、采取措施等汇报公司有关单位。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单位生产人员在储氢站爆炸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现场的正常氢气供应,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在储氢站爆炸应急工作中对周围设施及设备的影响应及时恢复,并做好宣传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其它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救险工作
3.5.5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1.接炸弹恐吓电话时处理办法:
a、任何人接到炸弹威胁电话,都应听清来电者的每一个、噪音及其背景声音,以猜测来电者的位置。
b、假装听不清电话,拖延来电者占线时间以尽量获得更多信息,并作详细记录。
c、如来电者同意,可将电话转给总经理或总值班员。同时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动。
d、如果来电说完就挂断电话,则立即通知值班总经理或相关人员,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对策。如有录音设备要及时对通话进行录音。
2.接到电话后处理办法:a、对电话内容绝对保密,并立即通知总经理、值班总经理,并召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进行磋商。
b、应急处理小组应对事件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对炸弹进行搜索。
c、通知警方,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须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员到公共场所戒备,同时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员进行外围警戒。
3.对炸弹搜索的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参与炸弹搜索行动。
a、应急处理小组或保安经理负责指导正当的搜索行动。
b、搜索者在未经确定前不得接触或弄乱任何有可能容纳爆炸装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体。
c、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或保安经理。保安经理接报后须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并派出保安员对炸弹或可疑物体的区域进行隔离警戒。
d、在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测和解爆时,应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并通知各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公安人员工作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事件处理中与有关部门的工作
a、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谨慎回答客人的疑问。
b、妥善处理客人对炸弹威胁的恐慌。
c、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有关调查并与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d、如有客人要求与有关人员通话,话务员可将电话转给应急处理小组成员。
e、酒店情况发生任何变化,话务员须将应急处理小组的指示及时通知各部门经理。
f、管家部保安负责派出人员到危险区附近的入口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信息。
j、公安人员到达后,警戒人员应指引他们从后方区域到达事发现场。保安人员须保持警惕直到紧急情况结束。
h、如发生意外,有人员受伤时,行政部负责组织人员抢救和疏散。
i、如事件现场涉及到电器和机械设备,管家部工程须配合公安人员工作。
本方案适用于遇有破坏、爆炸事故时,从发现到公安机关到达现场期间,大厦各部员工协同作战,积极补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财产损失的整个过程。
1.发现或接到破坏、爆炸信息时的`报警方法和要求
(1)员工当发现或听到异常的信息时,应及时选择最方便的方式向大厦监控中心报警(0130、5119),报警时应尽量避开他人,以免引起恐慌。
(2)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要及时通知保安队员前往探查,同时通知分管总经理、值班总经理,在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后,由管家部向公安机关报警。
(3)保安队员要认真仔细排查大厦所有可疑的部位,决不放过任何可疑点,并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系。
2.发现可疑物、可疑人的报警方法和要求
(1)可疑物
要及时的向监控中心汇报,管家部在向总经理汇报的同时通知保安队员前往,做好可疑物的保护工作,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在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后,由管家部向公安机关报警。
(2)可疑人
要及时的向监控中心汇报,监控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可疑人员,同时通知保安队员前往查问。
3.发生破坏、爆炸后的报警方法和要求
在及时向总经理汇报的同时向管家部监控中心报警,保安队员火速赶往现场维持秩序并组织补救工作,管家部要及时向公安、消防机关报警。
4.发现可疑物的保护工作原则
(1)先控制,再报警
首先严禁任何人触动可疑物,控制任何人靠近可疑物,再报警。
(2)先疏散,后排查
对可疑物不能确定时,先进行人员的疏散,再进行排查,在专业人员没有到达现场前严禁触动可疑物。
5.发现破坏、爆炸事件后的现场保护原则
首先,及时报警并进行人员疏散,在积极扑救因事件造成的灾害的同时,还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保护好现场的每一件物品,密切注视可疑人员的出入,并对事发现场周围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在公安机关未到达前严禁任何人离开。
6.爆炸及可疑爆炸物的紧急处理程序
(1)酒店员工发现爆炸物及可疑爆炸物,应立即打电话通知消防监控室,说清时间、地点及情况、报案人姓名、部门、岗位。
(2)管家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立即疏散附近的人员,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3)立即向领导汇报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灭火及抢救伤员的准备。
(4)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物并进行调查。
(5)如果发生爆炸,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疏散客人。
(6)对附近区域进行全面搜寻以消除隐患,同时询问发现人及现场知情者并做好记录。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破坏引起的爆炸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市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分级负责、发生事故单位自救与社会援救相结合的办法。
一)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成立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安监局和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公安、安监、宣传、工会、监察、卫生、消防、经委、劳动、信访、民政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指挥长的指令和命令。
1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统一部署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协调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市行政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对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事故灾害,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专业组的职责
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现场救援设下列九个专业组:
1抢险救援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武警、消防及事故发生地救援工作人员控制事故现场,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的性质、原因;扑救爆炸引起的火灾;清理事故现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排除和转移未爆炸的爆炸物品。
2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公安干警进行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疏散群众;组织交巡警疏导交通,进行交通管制;组织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干警勘查事故现场,开展现场访问,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足够的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护,把人员伤亡人数降低到最低限度;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占用急救场所;因爆炸事故引起的烧伤伤员较多,所以把市第一人民医院列为爆炸事故(险情)主要救护医院;准确统计伤亡人员数字,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现场抢险人员的饮食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信息新闻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事故(险情)抢险救援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
6通讯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市移动通信应急车到达事故现场,确保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7专家指导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爆炸物品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引发事故的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及爆炸原因进行分析;对爆炸事故进行科学、准确地定性。
8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劳动、信访和事故发生地民政、劳动、信访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保险机构参加,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接待、安抚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
9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经委、劳动、工会及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参加,采取现场勘查、现场访问、搜查物证、人证、科学实验等方法,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和下部安全防范措施。
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是本单位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及警戒、疏散、救援、救护、通讯、后勤保障等。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制订、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情况;本单位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社会救援机构求助。
四)爆炸事故应急专家组职责
根据爆炸事故的性质特点,专家组成员主要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平时在市公安局组织指导下,深入行业内部,全方位把握全市民爆行业动态,分析研究发生事故的潜在因素,参与市应急预案演练,提出应急救援合理化建议。爆炸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现场实际,进入现场实地勘查,查找事故原因,重点排除爆炸隐患,有针对性的制订应急救援措施,实施严密有效的救援,防止施救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与安监、消防、卫生、环保等行业的技术专家共同协调应急救援事宜。
三、信息报送
一)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经济类型及企业规模;
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
三)市公安局接到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必须告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负责向省安监局报告。
四)爆炸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事故的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五)爆炸事故发生后,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
应急指挥与协调按照地方主体原则,通知相关人员立即进入现场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具体抢险救援岗位,指导、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熟悉掌握救灾现场情况,确定救助区域,明确救援任务,根据现场实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措施。建立良好的应急通讯机制,实施有效的通信保障。加强应急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要做好登记,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二)响应程序
接警—核查—上报—预警—启动相应预警—监测—决策—现场处置—应急终止—善后处置。
三)预警
当辖区内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突发事件,可能对公众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或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时,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救援终结
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状态的解除,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或者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或者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紧急状态的终止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对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维护、应急救援装备和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等的必要资金应予以保证。
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中由财政负责的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的需要,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要合理设置事故应急专家队伍、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其他应急队伍。应急队员应选择身体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器材物资保障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其应急机构应根据各自应急预案和相关救援工作的需要事先做好各种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的自防自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信器材、交通工具等事故应急器材装备的准备,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
四)医疗保障
市卫生局按照要求实施相应的医疗应急救援方案,有效完成医疗救援、伤员转送和救治工作。
五)通讯保障
市移动公司按照职责要求制定有关应急通讯线路、设备、设施等的使用、保养、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当突发事件造成区域性通信瘫痪时,市移动公司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商进行抢修。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并适时维护应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通讯数据库并提供备用方案。
六、善后处置
一)伤员、死亡人员处置
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死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死亡人员的处置工作。当死亡人员所在单位无力处置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
二)社会救助和保险赔付
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介入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事故的处置工作,按规定开展赔付工作。
三)调查评估
应急终止后,爆炸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应对事故原因、事故损失、应急行动、救助效果、经验教训等进行评估分析。重大以上民用爆炸物品灾难事故由市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一周内向市人民政府上报总结报告。
七、应急救援准备
一)教育培训
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事故应急应知应会教育、自防自救教育等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应急机构应针对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各种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物资保障队伍的需要开展专业培训,满足事故应急工作对应急队伍专业素质的需要。
二)实战演练
各级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制订应急实战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演练。
1、总则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爆炸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爆炸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爆破全规程》GB6722-86,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爆破器材、化学危险品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防爆炸应急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成员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基层各单位负责人
2.2公司防爆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督部)。
电话:0000000紧急电话:火警119、巡警110、救护120
2.3主要职责
2.3.1防爆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防爆炸应急预案”,组织专项检查,做好防爆炸应急的准备工作;
2.3.2组长全面负责防爆炸应急工作。并依据险情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爆炸物品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防爆炸应急预案的布置的落实情况,组织对爆炸事故的协助调查工作,评价并完善应急预案;
2.3.4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制定“防爆炸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爆破器材、化学危险品的检查监督。负责预案的实施,负责爆炸事故的通报及牵头调查处理工作;
2.3.5相关成员部门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机械、船机设备的疏散和救援、现场保护和伤员的抢救,协助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工作程序
3.1应急准备
3.1.1工程管理部、基层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爆炸应急预案组织,制定本单位防爆炸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3.1.2工程管理部、基层各单位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司爆炸物品管理办法》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1.3对易引发爆炸的重点部位,进行全过程监控,定期检查不间断巡查。
3.2应急响应
3.2.1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目击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警并同时报安全质量监督部,简要说明情况;
3.2.2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防爆炸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爆炸现场;
3.2.3事故责任单位应迅速了解爆炸事故情况,立即启动本单位防爆应急预案,在确认再无爆炸可能的前提下进行自救,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2.4事故现场总指挥
a.要根据了解爆炸现场的实际情况,适时地发布救援行动命令;
b.必要时可同时启动《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时疏散人员及船机、机械等设备;
c.随时协调解决事故中出现的问题;
d.积极与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确定爆炸事故过程中的人员伤亡、机械、船机设备损坏情况。
3.3应急措施
3.3.1发生爆炸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急小组应立即逐级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3.2防爆炸应急小组,应立即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发布命令后,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
3.3.3组织人员疏散爆炸现场机械、船舶,迅速扑灭因爆炸引起的火灾,减少损失;
3.3.4组织车辆对伤情较重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保证现场通道畅通;
3.3.5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派专人进行警戒,等待公安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
4、纠正与完善
4.1爆炸事故单位应对防爆炸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
4.2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爆炸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的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公司防爆炸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爆炸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时间:20xx年X月X日
二.演练地点:锅炉房
三.演练参加人员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组员:
生产部:
设备动力部:
安全环保部:
营销部:
物流部:
质控部:
人力资源部:
运营管理部:
后勤各部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夜班、早班当班人员。
四.过程记录
1.8:30模拟锅炉房发生爆炸,造成操作人员重伤,并伴有小规模火灾。
2.8:31锅炉房相关工作人员听到响声立即关闭现场正在运行的相关实施,并在第一时间内向设备动力部主任报告相关情况,设备动力部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生产部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实施现场救助,根据现场火势的大小及危害性,确定是否有必要拨打火警电话119,如人员伤势较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打电话向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汇报。
3.8:32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赶到现场,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组织和指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施隔离、灭火、人员疏散等工作,将危险危害降到最小化。
4.8:35,应急指挥小组指挥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5.8:38,应急指挥小组设立临时指挥部及急救医疗点,对伤员实施止血等简易治疗。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6.8:45,120急救车到,伤员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送医院时做好伤员交接,放置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7.8:55,事故现场明火被扑灭,得到有效控制。应急指挥小组指挥现场清理演练现场。
五.演练评价
通过演练过程中相关人员能够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反应,反应速度及时。模拟爆炸现场得到了及时控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明火及时得到控制,伤员也能及时得到救治,效果良好。
通过本次演练,相关部门熟悉了事故发生后的联络、处理流程和方法。《锅炉爆炸应急预案》在演练中也得到了指导行动的作用,证实实施有效。
一、XX锅炉介绍
XX分公司XX油库XX锅炉于20xx年投入使用,该锅炉为卧式外燃三回程水火管混合式锅炉,在锅筒内布置两束火管,炉膛左右两侧装有光管水冷壁,采用轻型链条炉排,实现机械加煤。
锅炉采用自然循环,回水由供暖系统中的循环水泵送往锅炉,并由回水总管分一支通往省煤器。经省煤器的回水加热后进入锅炉热水出口后的混水器内,热水混合后送至热网。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XX分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储安科、综合办、业务科、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组成。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经理)
(副经理)
成员:
2、应急组织机构由消防灭火组、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协调组等7个小组组成。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4、应急职责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消防灭火组(XX、XX):发生重大火灾或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抢险。
(4)抢险抢修组(XX、XX):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物资供应组(XX、XX):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6)交通运输组(XX):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组(XX):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8)医疗救护组(XX):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9)通讯联络协调组(XX):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XX分公司XX油库锅炉发生爆炸时,启动该套应急程序。
四、应急程序
(一)报警
1、当XX分公司XX油库锅炉发生爆炸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找就近的电话,拨打XX油库报警电话XX,以及油库报警电话XX,向消防值班人员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2、通过电话向应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
3、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报警人员向行政值班人员报警,由行政值班人员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
应急联系电话一览表
XX油库报警电话
XX油库报警电话
XX消防支队电话
XX消防支队电话
XX消防支队电话
XX医院电话
XX医院电话
急救中心电话
120
油库值班电话
消防泵房电话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经理(XX):
(办公室)
副经理(XX):
(办公室)
副经理(XX):
(办公室)
XX:
(办公室)
综合办主任(X):
(办公室)
储安科科长(XX):
(办公室)
储安科科长(XX)
(办公室)
质检中心主任(XX)
(办公室)
消防队长(XX)
(办公室)
XX消防队长(XX)
(办公室)
油库安全员(XX)
(办公室)
服务中心主任(XX)
(办公室)
车队队长(XX)
(办公室)
储运组班长(XX):手机号
储运副组班长(XX)
:手机号
修理组组长(XX):手机号
电工班长(XX):手机号
物资采购(XX):手机号
XX(办公室)
消防队长(XX):手机号
计量中心主任(XX):手机号
泵房班长(XX):手机号
(二)接报
1、消防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总指挥、副总指挥为接报人员。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
(三)组建救援队伍
1、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组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四)设立临时指挥部及急救医疗点
1、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医疗急救站。
2、各救援队伍尽可能靠近现场指挥部,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
3、指挥部、各救援组、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五)抢险救援
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部: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
分片进行扑救。
(六)现场警戒
1、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七)现场医疗急救
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兰化医院、兰炼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触电急救、油气中毒急救、烧伤急救、外伤处理见附件。
(八)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五、附件
附件:触电急救法、烧伤烫伤急救法、创伤急救法
附件:
一、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
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躯;也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最好用一只手进行。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身下,与地隔离,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剪断。剪断电线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地接近触电者)前,不能接近断线点至8—10米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伤人。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亦应迅速带至8—10米范围以外后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有时会同时使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
2、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醒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心肺复苏法: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5、胸外按压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5厘米(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的离开胸壁。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操作频率: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气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6、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A)心肺复苏法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B)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终止。
二、创伤急救
1、创伤急救的基本要求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送医院,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智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使用药。
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2、止血
伤口渗血: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再扎紧止血带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上肢每60分钟,下肢每8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min开始扎紧与放松的时间均与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扎紧时间不宜超过四小时。不要在上臂中三分一处和腋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
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有胸腹内脏破裂出血。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微,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三、烧伤、烫伤急救
1、对危重的伤员,特别是对呼吸、心跳不好或停止的伤员立即就地紧急救护,待情况好转后再送医院。
2、烧伤急救就是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3、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消毒纱布覆盖送往医院。
4、对爆炸冲击波烧伤的伤员要注意有无脑颅损伤,腹腔损伤和呼吸道损伤。
5、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少量口服精盐水。
3.1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筑物倒塌,生产中断。
3.2电气设备发生燃烧爆炸,还会引发连环性的物理、化学爆炸。
3.3在不同的工艺生产区域,发生的爆炸性质也不同,如高炉炉顶设备、煤气系统除尘设备、喷煤制粉设备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4电气火灾和爆炸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4.1对控制室、开关室通往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缝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
4.2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3电缆隧道、夹层等处要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4.4厂房内敷设的电缆要组织分区负责,并定期清扫积灰、积粉;经过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和燃油、透平油管道、阀门附近的电缆要尽可能布置远一些,并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4.5新扩建工程设计应有完善的电缆防火措施,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
4.6对于新建、扩建的300MW及以上机组,应使用阻燃电缆,否则重要回路应采用耐火电缆。
4.7在配电装置中合理配置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电器,对线路和用电设备的过载、短路和漏电进行可靠的保护。
4.8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周围,尤其在使用电焊机的场所不准堆放易燃物和腐蚀介质。
4.9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的绝缘检查,保证相与相间和相与地间有符合要求的良好绝缘,防止可能出现的电火闪烁。
4.10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压器、配电室等处禁止烟火,并配置绝缘灭火器材。
4.11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其保护范围应能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12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性能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
4.13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而不应先操作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4.14切断电源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4.15剪断电源时,不同相电位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切断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4.16凡进入生产区域的电器设备必须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出厂日期。无产地、无品牌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4.17所有开关的保险丝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大代小,不得以铁丝、铜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
4.18停电。发生事故停电,立即报告生产调度,确定停电范围,若故障在车间范围内,应立即组织抢修:
4.18.1停电范围在全厂,厂调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总调度,厂应立即组织抢修,若故障在厂范围内,各岗位按相应应急程序处理;
4.18.2停电范围在全公司,应与总调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各岗位按相应应急程序处理;
4.18.3停电后应迅速弄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要撤离人员,严防冒险作业,使事故扩大;
4.18.4事故处理后送电,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9突然停电自动化控制系统应急预案:
4.19.1停电后立即保存系统程序;
4.19.2按程序将所有模板电源关闭;
4.19.3将监控画面退出,随后按安全程序关闭。
4.20电气设备、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事故点电源,并按火灾应急程序处理,灭火时应严格遵守电气火灾灭火规程。
4.21电气火灾、爆炸事故的火源扑灭后必须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送电的方式查找故障点,确认故障彻底排除后,方可联系送电。
4.22厂各区域设备或照明设施一旦发生着火事故,着火较大不好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22.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告,高炉车间和除尘喷煤车间可先向车间值班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迅速切断电源;
4.22.2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上级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各专业救援队伍赶往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事故地点区域内各相关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并发出相应休风停机指令,下达应急救援预处置指令;
4.22.3发生事故的区域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事故区域内各相关方采取应急措施,区域负责人立即组织查找事故点及事故原因,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抢救,清点现场人数,设立临时警戒线,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相关单位也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险、救援,并清点本单位在事故现场可能受伤的人数;
4.22.4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按对口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应请求上级支援;
4.22.5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22.6安全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视事故控制情况,做出停产决定,并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4.22.7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配合事故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和人数清点;
4.22.8医疗救护队到现场后,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救护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22.9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化;
4.22.10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22.10.1在生产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事故发生车间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4.22.10.2在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事故发生车间、设备维修单位(二建公司)参加的抢修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4.22.11火情较小时,发现人员采用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并向生产调度汇报。如火情难以控制,立即拔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并向安全生产技术科、生产副厂长汇报,应急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派专人接应消防车。
企业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粉尘爆炸,指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高温),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那么,企业粉尘爆炸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1、粉尘爆炸的危险程度分析
1、粉尘爆炸是可燃性粉尘在空气中浮游,当一种火源给予一定的能量后发生的爆炸。铝镁粉尘遇湿自热产生放热反应,形成热源。粉尘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由于粉尘的初始爆炸气浪会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 的空间达到爆炸浓度而产生二次爆炸。这种连续爆炸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3、粉尘爆炸会产生有毒气体。产生的有毒气体是一氧化碳和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气体。毒气的产生往往造成爆炸过后的众多人畜中毒伤亡,必须充分重视。
那么,如何判断生产场所是否有粉尘爆炸的危险?首先了解一下粉尘爆炸的过程:
粉尘爆炸是因其粒子表面氧化而发生的,其爆炸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粉尘粒子表现接受外界能量,导致表面温度上升;
2。粒子表面的分子产生热分解作用或干馏作用生成气体包围在粒子周围;
3。分解(或干馏)气体与空气混合成为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即发生氧化反应;
4。由于反应产生的热,加速了粉尘粒子的分解,产生气体,与空气混合发生氧化反应,使火焰不断向外传播;
5。当外界能量足够时,火焰传播越来越快,最后引起爆炸。
因此,判断生产场所是否有粉尘爆炸的危险,可从以下几点查看:
1。了解该生产场所存在的可燃粉尘的爆炸极限浓度(g/m3),并实测生产场所空气中可燃粉尘的浓度,这是判断该场所是否可能发生粉尘爆炸的依据。
2。了解粉尘的粒度、比重、自燃温度、导电性等物理性质。
3。了解粉尘在正常生产状态下,可燃粉尘的产生与释放情况,掌握粉尘释放的规律。
4。了解生产场所的通风情况,通风效果,排放粉尘的处理情况。现场有无点火源,有无易积存粉尘的部位,有无报警或指示信号装置等,根据上述情况综合分析,作出该场所有无燃爆危险性的判断。
2、粉尘爆炸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事故预防措施
公司为避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采取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作业场所与其他建筑物保护安全距离;
2、粉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专项考核,能够识别并正确应对粉尘爆炸危险;
3、生产设备,通风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有泄爆,阻爆,隔爆装置。
4、控制热源场所进行通风;
5、制定了粉尘火灾防爆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7、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8、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的设备、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9、每周至少一次对通风系统进行除尘清扫。
10、定期检查设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主任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整改有难度的,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应急救援演练。
应急处置措施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的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对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当”的原则。
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扑救火灾,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
3、当事故超出企业自救能力时,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4、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详情。
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抢险人员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危险场所进行抢险和救护。
2)实施抢险救援时应先救人再实施其他抢险。
3)现场救护与抢险相结合,如没有相应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盲目抢险和救护。
4)现场施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确保抢险和救治得体有效。
5)必要时设立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6)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粉尘爆炸现场处置方案
1、正确选用灭火剂
可燃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各异,发生火灾时应针对不同性质的粉尘选择不同的灭火剂,以提高灭火效率,否则可能不但灭不了火,反而火上浇油。活泼金属粉尘如镁粉高温时易与水发生反应放出可燃性、爆炸性气体—氢气,因此一般不用水、泡沫灭火剂进行灭火;此外活泼金属如镁粉易与二氧化碳(co2)、氮气(n2)等灭火剂发生化学反应,因此也不宜用这些灭火剂灭火,而宜选用干砂进行覆盖灭火。当然,绝大部分粉尘像面粉、硫磺粉、亚麻粉等发生火灾,可以选择用水作为灭火剂进行灭火。
2、避免使沉聚粉尘形成悬浮粉尘
进行粉尘火灾扑救时,要尽量避免使沉聚粉尘形成悬浮粉尘,沉聚粉尘没有爆炸危险性,而悬浮粉尘则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扑救粉尘火灾时要引起重视。常见的处理措施是在粉尘火灾事故现场避免用强压力驱动器的灭火器或灭火措施,如用水进行灭火时,不宜采用直流水枪,而多采用喷雾水枪或开花水枪灭火。
3、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
可燃粉尘在空气中常常分布不均匀,因此连续的局部空间可能会部分达到爆炸浓度极限,而部分没有达到,导致部分空间发生爆炸后也未形成稳定燃烧,而其他达到爆炸浓度极限的空间又会再次发生爆炸,形成二次爆炸,二次爆炸发生的`可能性大也正是粉尘爆炸的特点。其次,粉尘爆炸过程中,因燃烧不完全,易产生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有的粉尘爆炸、燃烧产物中含大量有毒气体,如硫的燃烧产物是二氧化硫,这些有毒气体容易导致救援人员中毒,对此救援人员要高度重视,占据有利的地势、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
较之可燃气体爆炸事故的预防难度,可燃粉尘爆炸事故预防要容易得多,而国内外因可燃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却也不胜枚举,主要原因就是可燃粉尘的爆炸形成条件一般比可燃气体难,导致人们对可燃粉尘爆炸的危险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滋生麻痹大意心理,最终酿成了一幕幕惨剧。因此只要切实提高对粉尘爆炸、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建立合乎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则因可燃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惨剧也必将大大减小。
瓦斯爆炸消防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瓦斯爆炸事故主要与以下五种因素相关:
(1)瓦斯固有危险源,如瓦斯涌出量:
(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为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为0. 28mJ);
(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
(4)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
(5)管理缺陷。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该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要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并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下井救援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4)寻找火源,尽快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总工程师组成。
2)指挥机构及职责
(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应依照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2)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总经理兼任或由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②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③负责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和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④日常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⑤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⑥瓦斯爆炸事故灾难扩大或一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⑦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其职责。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为及时应对矿山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面设立五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①通信供电主扇组。
a、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b、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c、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
②通风组。
a、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b、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c、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③安全撤退组。
a、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
b、要求各单位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并关闭,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④后勤保障组。
a、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b、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
⑤安全保卫组。
a、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调配检查人员,对现场处置方案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现场处置方案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b、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4、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止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首先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各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企业总调度室。
(9)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矿井采掘抽关系要合理,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置工作面回采。要合理布置钻场和钻孔,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
(10)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2)预警行动
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有:
(1)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 16%;
(2)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2%;
(3)引燃引爆热源必须大于甲烷最小点燃温度650℃~750℃。
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积聚程度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矿山救护队、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6、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由应急办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及以上死亡时,则为I级响应。
(2)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0~ 29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10~ 29人死亡时,则为Ⅱ级响应。
(3)当发生了较重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10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时,则为Ⅲ级响应。
(4)发生了一般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即将导致1~3人死亡时,为Ⅳ级响应。
2)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负责启动报警器报警,调度室应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员,并切断井下的电力供应,防止由于使用电器引起的爆炸。
调度室按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应急办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和矿山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赶赴事故现场。
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值班矿长或企业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任命副总指挥或指挥部有关成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指挥和调动矿山救护队和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
3)处置措施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应采取如下措施。
(1)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闭区瓦斯聚集。一般高瓦斯煤矿工作面都有瓦斯抽放系统,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闭后,应继续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直至确认封闭区不再有爆炸危险性,以防封闭区瓦斯浓度再次聚集而发生爆炸。
(2)采取从地面注惰气、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气浓度。封闭时,发火区温度、氧气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3)消灭火源高温点。采取向发火区注凝胶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4)用水封闭火区,如果发火区两端比较低,可以在撤离了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所在巷道两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闭住该火区。当火区用水封闭后,能够保证密闭无漏风,而且一旦封闭区内发生爆炸,两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4)注意事项
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
(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测各气体成分,确认没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检查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道路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7、应急保障
1)应急物资保障
企业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8、附则
1)编制与解释
本专项应急预案由矿井调度室负责编制和解释。
2)实施日期
本专项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实施。
2.1电气短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增大为正常的数倍乃至数十倍,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使温度急剧上升;如果温度达到燃物的引燃温度,即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由于击穿、老化及其它各种原因造成的绝缘破坏都可能构成短路,引起火灾爆炸。
2.2接触不良。接触部位是电路的薄弱环节,是产生危险温度的主要部位之一,不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牢、焊接不良或接头处夹有杂物,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松动,可开闭的触头和滑动接触处没有足够的接触压力或表面粗糙不平等,均可能增大接触电阻,产生危险温度,特别是铜导体与铝导体的连接处,很容易构成引燃源,造成打火放电,引起火灾爆炸。
2.3过载。过载势必造成电流过大,导致过热,设计线路或选用电气设备时没有考虑足够的裕量,或使用中接用过多的负荷或某些负荷连续运行时间太长或起动过于频繁,或三相线路缺相运行,均可能导致线路或设备过载。
2.4铁芯过热。电动机、变压器、接触器等带有铁芯的电气设备,由于铁芯短路(片间绝缘破坏),或线圈电压过高,或通电后铁芯不能吸合都将造成铁芯过热并产生危险温度。
2.5漏电。漏电电流一般不大,不能促使线路熔丝动作,如漏电电流沿线路比较均匀地分布,则发热量分散,火灾危险性不大;但当漏电电流集中在某一点时,可能引起比较严重的局部发热,引燃成灾。
2.6散热不良。各种电气设备在设计和安装时都考虑有一定的散热、通风措施,如果这些措施遭到破坏,如散热油管堵塞、通风道堵塞、安装位置不当、环境温度过高或距离外界热源太近,均可能导致电气设备过热。
2.7机械故障。对于带有电动机的设备,如果被卡死或轴承损坏,造成堵转或负载转矩过大,都将造成电动机过热。
2.8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电炉、电热器和照明灯具的工作温度较高,如电炉丝的温度高达800℃;白炽灯丝温度高达~3000℃,40W灯泡表面温度约50~60℃、100W者约170~220℃、200W者约170~300℃;高压水银灯泡表面温度与白炽灯相近,400W者约150~250℃;1000W碘钨灯表面温度高达500~800℃,如果这些发热元件紧贴在可燃物上或离可燃物太近,极易引燃成灾。
2.9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大量电火花将汇集成电弧。电火花的温度很高,特别是电弧,温度高达6000℃,因此,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
2.10一些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或正常操作过程中会产生电火花;如刀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控制器接通和断开线路时会产生电火花;直流电机的电刷与换向器的滑动接触处、绕线式异步电动机的电刷与滑环的滑动接触处也会产生电火花;切断感性电路时,断口处将产生比较强烈的电火花或电弧;其火花能量较大,危险性也较大。
2.11雷电放电可产生强烈的电弧。直接雷电可产生20000℃的电弧,引燃危险性极大,随着雷击发生的二次放电的引燃危险性也很大,雷电冲击过电压击穿电气设备的绝缘构成短路也有很大的引燃危险。
2.12工艺过程中或人员行动过程中所产生静电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固体静电电压可高达20多万伏,液体和粉体静电可达数万伏,气体和蒸汽静电可达1万多伏,人体静电也可达1万多伏,静电电压很高,容易发生放电,在爆炸危险环境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因素。
2.13多油断路器、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容器、充油套管、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等电气设备可能发生爆炸;当电气设备周围有爆炸性混合物时,在危险温度或电火花的激发下可能发生空间爆炸;充油设备的绝缘油在高温电弧作用下气化和分解,喷出大量油雾和可燃气体,也可能发生空间爆炸;发电机的氢冷装置漏气,或酸性蓄电池排出氢气等,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物,也能发生空间爆炸。
3.1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筑物倒塌,生产中断。
3.2电气设备发生燃烧爆炸,还会引发连环性的物理、化学爆炸。
3.3在不同的工艺生产区域,发生的爆炸性质也不同,如高炉炉顶设备、煤气系统除尘设备、喷煤制粉设备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1.1配电线路、照明器具、电动机、电热器具和高、低压开关电器等电气装置引起火灾爆炸。
1.2电力电容器、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等引起火灾爆炸。
1.3雷电、寄生静电、电磁感应也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
1.4归纳起来,电气装置异常状态下的危险温度和各种电火花及电孤是电气火灾和爆炸的直接原因。
4.1对控制室、开关室通往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缝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
4.2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3电缆隧道、夹层等处要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4.4厂房内敷设的电缆要组织分区负责,并定期清扫积灰、积粉;经过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和燃油、透平油管道、阀门附近的电缆要尽可能布置远一些,并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4.5新扩建工程设计应有完善的电缆防火措施,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
4.6对于新建、扩建的300MW及以上机组,应使用阻燃电缆,否则重要回路应采用耐火电缆。
4.7在配电装置中合理配置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电器,对线路和用电设备的过载、短路和漏电进行可靠的保护。
4.8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周围,尤其在使用电焊机的场所不准堆放易燃物和腐蚀介质。
4.9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的绝缘检查,保证相与相间和相与地间有符合要求的良好绝缘,防止可能出现的电火闪烁。
4.10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压器、配电室等处禁止烟火,并配置绝缘灭火器材。
4.11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其保护范围应能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12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性能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
4.13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而不应先操作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4.14切断电源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4.15剪断电源时,不同相电位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切断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4.16凡进入生产区域的电器设备必须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出厂日期。无产地、无品牌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4.17所有开关的保险丝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大代小,不得以铁丝、铜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
4.18停电。发生事故停电,立即报告生产调度,确定停电范围,若故障在车间范围内,应立即组织抢修:
4.18.1停电范围在全厂,厂调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总调度,厂应立即组织抢修,若故障在厂范围内,各岗位按相应应急程序处理;
4.18.2停电范围在全公司,应与总调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各岗位按相应应急程序处理;
4.18.3停电后应迅速弄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要撤离人员,严防冒险作业,使事故扩大;
4.18.4事故处理后送电,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9突然停电自动化控制系统应急预案:
4.19.1停电后立即保存系统程序;
4.19.2按程序将所有模板电源关闭;
4.19.3将监控画面退出,随后按安全程序关闭。
4.20电气设备、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事故点电源,并按火灾应急程序处理,灭火时应严格遵守电气火灾灭火规程。
4.21电气火灾、爆炸事故的火源扑灭后必须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送电的方式查找故障点,确认故障彻底排除后,方可联系送电。
4.22厂各区域设备或照明设施一旦发生着火事故,着火较大不好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22.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告,高炉车间和除尘喷煤车间可先向车间值班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迅速切断电源;
4.22.2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上级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各专业救援队伍赶往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事故地点区域内各相关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并发出相应休风停机指令,下达应急救援预处置指令;
4.22.3发生事故的区域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事故区域内各相关方采取应急措施,区域负责人立即组织查找事故点及事故原因,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抢救,清点现场人数,设立临时警戒线,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相关单位也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险、救援,并清点本单位在事故现场可能受伤的人数;
4.22.4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按对口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应请求上级支援;
4.22.5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22.6安全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视事故控制情况,做出停产决定,并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4.22.7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配合事故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和人数清点;
4.22.8医疗救护队到现场后,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救护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22.9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化;
4.22.10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22.10.1在生产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事故发生车间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4.22.10.2在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事故发生车间、设备维修单位(二建公司)参加的抢修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4.22.11火情较小时,发现人员采用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并向生产调度汇报。如火情难以控制,立即拔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并向安全生产技术科、生产副厂长汇报,应急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派专人接应消防车。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瓦斯连续爆炸,及时恢复通风系统、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矿井配有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按规定布置粉尘测点。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4.1.1.2 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体系,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确保所有防尘设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1.2 煤(粉)尘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4.1.2.1 防止煤(粉)尘沉积和飞扬
4.1.2.1.1 井下要有完善的防尘管路系统,皮带巷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防尘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用水必须保持足够的供水量。
4.1.2.1.2 合理配风,在满足最小风速的前提下,选择最佳排尘风速,防止煤尘积聚或飞扬。
4.1.2.1.3 采煤机、连采机、综掘机必须具备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各转载点使用防尘罩,达到最佳除尘效果;综采面放煤时架间喷雾必须开启,煤机割煤期间下风侧喷雾装置正常开启。
4.1.2.1.4 防尘洒水管路到位、系统完善。主要进、回风巷道及采掘面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保证水幕雾化良好,能够全断面封闭。
4.1.2.1.5 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必须安设消尘管路,保证供水量、水压满足生产及防尘需求。
4.1.2.1.6 喷雾设施前加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不致出现堵塞喷咀的现象。通风准备队、各采掘队设专人负责喷雾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雾化效果不好,及时检查供水软管、过滤器、喷咀等部件是否出现堵塞现象,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转载点进行封闭,下风侧设喷雾,减少煤尘的产生。
4.1.2.1.7 按照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各队定期冲洗所负责巷道的积尘。主要进、回风井筒、大巷、盘区主要进、回风巷道每旬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积尘;采掘工作面每班冲洗一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巷道每天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粉尘污染程度严重,造成风筒、电缆、机电设备、皮带管架等积尘较大时,应安排随时进行清扫、冲洗。
4.1.2.2 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煤尘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火花。
4.1.2.2.1 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使用灯泡取暖、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4.1.2.2.2 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井下供电要做到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4.1.2.2.3 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每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擦高温点。避免截割坚硬岩石。为了防止产生摩擦冲击火花,采煤机、综掘机、连采机不得割顶割底。
4.1.2.2.4 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4.1.2.3 防止煤(粉)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采掘面实行独立通风;入井人员必须配戴压缩氧自救器;在巷道中设置辅助隔爆设施,盘区和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煤尘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减少危害。
4.1.2.3.1 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设位置: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等巷道;相邻的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道;相邻的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安设主要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m2。
4.1.2.3.2 辅助隔爆水棚的安设位置:在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及半煤岩掘进巷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安设辅助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m2。
4.1.2.4 预警条件
4.1.4.1 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到应有作用。
4.1.4.2 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4.1.4.3 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4.1.4.4 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煤(粉)尘爆炸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按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并立即组织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佩带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离现场。
2)发生灾害时,由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其他有关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域供电。
3)立即组织救护队侦查,准确查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为制定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救护队员在进入灾区抢救之前,应查明井下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控制风流及防止发生连续爆炸的措施。注意检查沿途气体情况、温度变化情况,以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4)迅速组织两个救护小队抢救遇难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首先侦察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5)在组织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要组织人员迅速恢复爆炸区域的通风。
6)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地区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7)如果爆炸区域巷道距离较长、温度高、烟雾大,巷道冒落严重,瓦斯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时,可采取安装局部通风机、逐段接风筒、逐段稀释烟雾的方法进行抢救遇难人员,存在高温和高浓度瓦斯时,不得采用此法。
8)救灾过程中,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情况。当有爆炸危险时,救灾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后再重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9)煤尘爆炸后,可能造成巷道和通风设施的破坏,使通风系统紊乱,通风准备队应根据救灾需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10)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人员时,为紧急救人,在进风侧人员已安全撤出的情况下,可采取区域或局部反风,解救回风侧被困人员,但必须经过周密分析,慎重采取行动,避免造成事故扩大。
11)进入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若火势大,无法灭火或灭火无效时,应立即予以封闭。
12)当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13)爆炸后,遇险人员应立即带上自救器,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14)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
15)现场人员汇报时要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6)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7)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 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8)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9)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20)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21)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避灾路线
6.2.1 正常通风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 反风情况下:
6.2.3.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3 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4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