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急救和突发灾害救治应急方案(共含1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佦徑斜”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1、对通俗披发病例的通例急救服务
(一).院内急救
我院设立有急诊科,实施全天候24小时急诊服务制度,分为:
1、内、儿、传染科系统急诊:设在医院急诊科。附设有急诊室、监护室、观察室等。
2、外科:急诊科设有外科急诊试冬附设有小手术室、抢救室、换药措置室等。
3、妇产科:设在妇产科病房内,必要时直送手术室。
4、五官科:急诊科不能办理时,姑且约请五民科松急会诊或直送手术室。
(二).院外急救
1、急救通讯指挥系统
①设有急诊科专线电话,号码:
院内电话急诊科号码为:
外线-
内线-
②院办公室设24小时总值班制,医院总值班电话为:
外线-
外线-
2、应急工作系统
①急诊人员:由急诊科大夫、企业管理轮番值班,做到随时派出医、护人员正在5分钟以内出诊。
②救护车:急诊科值班救护车1台,其他院内车辆为备用车,随时听候调遣。
③急诊出诊处理和程序:接到急诊电话和通知时,急诊科应立即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5分钟内出车);如病情适宜转运回院时,由出诊医、护人员随车转运回院,并就地作相应基本处理,如:包扎、止血、固定等。病情不适宜转院的患者应在现场进行抢救,并尽量经过电话向急诊科主任和院总值班领导报告。如遇情况特别,在认识分明真企业管理况,视具体需要由急诊科主任或院总值班领导配齐相关医、护人员、器械、药品及有关人员前往。
3、对突发的庞大灾难性变乱的应急处置惩罚
(一).信息处理
1、突发性的重大灾害性事宜包罗:严峻的火警、水患、爆炸事故、修建物坍毁事故、特大车福事故、群体打斗伤亡事故、个人中毒事故、爆发性徐病等情形,一旦接到上述通知和急救德律风,必需立刻敷陈院长,院长不在时,应当即呈文副院长。
2、院长(或副院长)视事件性质与水平,决议是可向区卫生局、XX直接报告。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
1、对付突发事件指挥部设在院办公室(或现场)。
2、总指挥:由院长担任。
总指挥职责:
①负责紧迫发动齐院人员介进急救步履;
②负责号令立即出动各相关应急分队;
③负责召散急诊救治指挥部成员制定急救方案;
④负责指挥全院各科互相协调;
⑤负责经由过程当局构造和消息前言向社会乞助(包罗药物及急救东西、运输东西、血源、下级指点人员等)。
3、副总指挥:由副院长担负。
副总指挥职责:
①担任各应急分队队长;
②指挥分队各小组迅速展开相关工作;
③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对指挥部人员的工作安排,以及急救工作具体布置,落实急救方案。
④总指挥不在院时,署理总指挥职责。
4、指挥部成员:
.(院办负责人):负责急救工作的通迅联系,具体落实各科协调,互相配合,实施人力、物资运输的供应。负责作好抢救工作人员的登记。
.(急诊科主任):负责第1、2应急分队的院前急救具体实施,参加制定急救方案。平常督导科内子员、物资保持应急状态与随时补充急救药品、物品。
.(医务科主任):负责实赠医、药、技人员调配的落实,配合各分队、各科制定抢救方案、完成抢救经过的`书面记录和总结报告。
.(护理部主任):负责施行护理人员的调配与安排,到场订定抢救方案。
.(外科主任):负责外科响应病区及手术患者的诊疗取安排,构造制订本科范畴内的应急抢救方案并督导办法落实。
.(麻醉科主任):负责手术患者的手术安排和麻醒安排。
.(妇产科主任):负责妇产科及手术患者的诊疗与安排,组织拟定本科规模内的应急抢救方案,并督导措施落实。
.(供应室主任):负责后勤物资的保障供应。
.(车队队长):负责车辆运输、落实车辆调度措施。
(三).常备急救物资及物品
1、仪器类:急诊科配备应有全能手术床、多功能抢救床、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输液泵、吸引器、输氧安装、血压脉搏监护仪、气管插管设备,以及
各科治疗包、穿刺包、导尿包等。
2、药品类:能保障对外伤、出血、休克、心衰、呼衰、急性肾衰、肝衰、脑衰等相应急诊抢救的药品供应,并保持相对恒定数量。有关救护车存放急救药品物品,内、女科出诊箱寄雌笠倒芾盹品、外科出诊箱存放物品表、妇产科出诊箱存放物品及急救小推车备用药品基数、存药等应列表统计,并定期检查。
(四).行政后勤部门
行政、后勤、物资、设备及其他人员的应急时做法:在重大事件的急救任务眼前,时间就是生命,病情、灾情、伤员就是下令,无论工作时间或歇息时间,无论日间照旧黑夜,一旦接到领导饬令,全院工作人员都要迅速到岗,一切工作部门都要开绿灯,所有手续从简,工作原则是先治病救人,后补办手续。全院齐心合力,互相撑持,井井有条。
(五).思惟政治保证
1、救死扶伤的医德感召:全院工作人员建立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发扬享乐刻苦、大胆固执的精神,并对党和人民生命产业高度负责,满腔热情、认真详细地做好本职工作。
2、头脑政治的磨练:企业管理员、共青团员、积极份子在突发事件中要充实阐扬前锋榜样感化,勇往直前。
3、铁的规律:凡在紧要救治时勇往直前,冲锋陷阵,托故躲避,拈轻怕重,拒不从命指挥,袖手旁观等情况,皆按情节轻重,由医院或报上级部门严厉处理。
1 大风气象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大风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气象灾害,它常使作物倒伏,尘土飞扬,严重时能拔起大树,吹倒广告牌,毁坏建筑设施和吹翻江河湖面上的船舶,造成伤亡事故。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依托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风灾害造成的损失。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项目部是突发大风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部险情监测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信息。
2)项目部要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传递渠道,施工现场日常值班人员接到大风灾害气象预报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大风气象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4)项目所在地市级气象局发布预警等级预报后,项目经理应安排专人及时通过电话、短信、通知、QQ、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有关场所人员发布预警应急信息。
4.2预警行动
1)预警分级
(1)Ⅳ级: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Ⅲ级: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Ⅱ级: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Ⅰ级: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预警发布程序
(1)发布Ⅳ-Ⅲ级大风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经项目部安全部审查、安全总监签批后,由项目部发布,并报公司安监部备案。
(2)发布Ⅱ-Ⅰ级大风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项目部安全部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同时报告公司安全部。
3)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1)Ⅳ级预警发布后:
a、高排架及塔机等大型设备做好防风措施。
b、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c、停止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施工作业活动;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d、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2)Ⅲ级预警发布后:
a、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b、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c、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3)Ⅱ级预警发布后:
a、人员尽量少外出。
b、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c、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d、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4)Ⅰ级预警发布后:
a、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b、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c、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d、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5 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必要时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机构寻求支援。
2)现场报警方式
报警主要采取移动电话、对讲机、口头等方式报警。当事人或知情人应首先向现场负责人报警,同时向周边人员呼喊,请求支援;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必须组织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各班组、施工作业队、工区、项目部职能部门、项目部、分局等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发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参建人员。
3)通讯、联络方式
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部门等负责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随时接收应急救援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电话、对讲机、网络进行联络;有条件的单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应急车,在电话、对讲机、网络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进行内外、上下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为了救援单位及人员在最短的时间了解大风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开展救援,报警内容必须简练、准确。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内部救援能力不足时,主要向邻近请求协调其他单位救援。必要时,向社会救援组织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如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1)一般突发大风气象灾害:瞬时风力达7~8级(风速13.9~20.7m/s)。
(2)较大突发大风气象灾害:瞬时风力达9~10级(风速20.8~28.4m/s)。
(3)重大突发大风气象灾害:瞬时风力达11级以上(风速≥28.5m/s)。
(4)特大突发大风气象灾害:沙尘暴、龙卷风。
2)响应分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大风灾害时,由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大风灾害时,由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大风灾害时,发生单位(部门)启动本单位(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
6.2响应程序
1)Ⅰ级响应程序
当大风灾害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如下内容响应:
a、大风灾害单位立即上报公司,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就有关应急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c、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防汛办、四川省安监局、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报告大风灾害情况,并及时续报大风灾害发展态势。
2)Ⅱ级应急响应
当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各救援小组成员到位,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b、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c、应急指挥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报告大风灾害救援进展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大风灾害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大风气象灾害发生单位(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立即向大风灾害发生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大风灾害发生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到位。
b、由大风灾害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研究制定决策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本单位(部门)一切有效资源进行大风灾害的应急处理;必要时请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门采取应急行动,防止大风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c、应急办公室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应急办公室立即向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报告大风灾害情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应急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6.3处置措施
1)先期处置
(1)对是否转移人员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
(2)及时划分大风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3)加强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2)应急处置
(1)工程项目部发生大风灾害时,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班组长首先组织人员疏散,清点人员,确定有无人员失踪、受伤。如有施工人员失踪或伤亡,在确保无次生灾害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开展救助工作。在第一时间向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紧急报告,主要说明出事的地点、事故的大小、有无人员伤亡等。
(2)灾害已导致人员伤亡时,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工地医疗人员乘专车火速赶往现场,指挥营救工作,并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求救。项目经理在未到达现场之前,应授权给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全权指挥救援,避免耽误抢救时间。
(3)在实施救援之前,现场施工负责人需保持头脑冷静,防止出现二次伤亡。现场施救过程中,在专业医疗人员到达前由救助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救助。要争分夺秒抢救压埋者,使头部先露出,保证呼吸畅通,呼吸停止者立即做人工呼吸。在实施人工呼吸前,先要将伤员迅速地搬到附近较安全又通风的地方,再将伤员领口解开,腰带放松,拖掉鞋子。口腔里若有尘土、血块、痰液、假牙等,应完全吸出或取出。
(4)如发现伤员有骨折现象,则利用木板、竹片和绳布等捆绑骨折处的上下关节,固定骨折部位。如伤者伤口出血比较严重,应让其以头低脚高的姿势躺卧,使用消毒纱布或清洁物覆盖在伤口上,用绷带较紧的包扎,以压迫止血,或选则弹性好的、橡胶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巾等。对上肢出血者,捆绑在其上臂1/2处,对下肢出血者,捆绑在其腿上2/3处,并每隔断25-40m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min;如伤者剧烈痛疼难忍,即打开现场医药箱,让其先服用止痛剂和镇痛剂。对伤者救护时不要随意移动或翻动其身体。
(5)伤员在经过项目医疗人员简单救护后,不管受伤轻重,均应用救护车或项目部车辆尽快送到最近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与治疗,听从医生意见是否进行留院观察。
(6)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项目部行政第一责任人下达疏散命令,项目部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事先考虑和准备。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7)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内部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服从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配。管理责任人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数量合理。
第一条 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高温、大雨、大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二)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第三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6、《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经理组成。指挥机构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
第五条 职责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对发生气象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组织对被破坏的给排水、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工程生产;负责灾情的收集上报;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六条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一)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发布
天气气候预测机构预测12、24、48小时内有暴雨、大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预报信息传递到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由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负责及时通知到各项目部、各班组。
(二)气象灾害信息审核
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立即通知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并报送主管领导。
(三)预警预防行动
收到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警报信息后,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分别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和气象灾害情况。
第四章 应急预案响应
第七条 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办公室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商,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第八条 信息处理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第九条 紧急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岗位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三)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四)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 应急保障
第十条 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第十一条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
第十二条 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分公司,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或项目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公司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分公司或项目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 接到灾情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 接到紧急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教育局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教育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或报区给予表彰;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主要贵任科室:
医务科、护理部、门诊、急诊、临床科室、放射科、检验科、预防科、防疫站
二、各责任科室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所需防护用品。
三、传染病预警机制
1 、全院及各部门,为了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
2 、预警分级
① 三级预警:外地出现疫情,本市无新病例或疑似病例在保证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下,由医务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及总务科提供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 二级预警:本市出现疫情,本院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未开放隔离区时,做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预防科和防疫站加强消毒隔离制度的监督指导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③ 一级预警:全面启动本预案,开放隔离区,整合医疗资源,停止探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五、强调各科协同,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保证病历资料的科学性及完整性。
七、设置警戒线,所有参加救治的人员均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治区域,并防止患者及可疑人员离开。
八、sars 及肠道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另附。
九、救治科室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血液标本。
十、未经批准,病人排泄物不得随意处置。
十一、在市、区cdc 人员到来之前,防疫站会同保健科人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划定对象,与医务科等相应部门共同实施监控措施。
十二、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收治需住院患者。
十三、未经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转出病人。
第六节保障工作
一、人力资源保障
1 、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 、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3 、兑现奖惩。
二、信息保障
1 、档案室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最新态势,了解最新的诊断标准、诊序方法。
2 、计算机中心维护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准确,运行正常。
3 、档案室随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填写表格,进行上报。
三、设备保障
1 、总务科、器械科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 、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3 、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四、后勤保障
1 、总务科科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 、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3 、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4 、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
5 、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
6 、总务科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7 、总务科保证医务人员临床使用衣物的及时洗涤及更新。
五、安全保障
1 、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人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 、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部门必须及时对电力、热力及通讯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3 、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六、生活保障
1 、院办、党办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的食宿及身体健康。
2 、总务科保证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食宿及身体健康。
第七节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及流程
一、突发事件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突发事件为:
1 、化学物品中毒;
2 、批量消化系统中毒(食物);
3 、批量呼吸系统传染病;
4 、批量消化系统传染病。
5 、批量外伤(车祸、公共场所挤压伤、爆炸等;
突发事件地点:
1 、本市本区;
2 、本市外区;
3 、外地;
4 、本院。
突发事件的抢救分类:
1 、院前抢救;
2 、院内抢救。
突发事件的通讯系统手段:
1 、电话 2 、呼机 3 、手机 4 、网络 5 、人工。
突发事件的交通工具:
1 、救护车(120 ) ;
2 、本院车辆;
3 、出租车;
4 、社会车辆。
突发事故的信息传递系统:
1 、总值班;
2 、医务科门诊;
3 、急诊科。
4 、主管副院长;
5 、院长;
6 、各级卫生局/cdc ;
7 、其它医院:
8 、政府相关部门;
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
1 、院长;
2 、主管副院长;
3 、医务科门诊、护理部;
4 、各科主任;
5 、各级医师;
6 、医疗、护理、行政职能部门;
7 、上级指挥部。
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
1、药品;
2 、物资器械(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包、担架、各类夹板、颈托、绷带、手电筒、蜡烛简易呼吸器.
3 、救护车;
4 、棉上衣、口罩、帽子、手套、对讲机;
5 、食品、水。
上述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有关人员必须清楚。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 、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2 、人员依突发事件派出专业人员并定人数,一般医生5 人、护士3 人。
3 、人员依上级需要而定出哪一级专业人员承担。
4 、按专业不同分别确定派出人员名单。
5 、院内接到通知后应在不超过30 分钟内,人员、物资、药品、救护车均必须到达指定部位集合共同出发。
6 、随时与医院指挥部联系通报情况。
7 、服从现场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的安排。
8 、做好自身必要的安全、防护、避免医疗队人员伤亡;
突发事件的外派医疗队:
1 、化学物品中毒:
① 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 队长:1 人(临时确定)。
③ 队员:职业病科医师1 名、护士2 名、内科系统医师l 一2 名、外科系统医师l 一2 名。’2 、消化系统(食物)中毒、消化系统传染病:
① 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 队长:1 人(l 晦时确定)。
③ 队员:消化科医师1 名、护士2 名、传染科医师1 名、内科系统医师1 名、外科系统医师1 名。
3 、呼吸系统传染病:
① 领队:院长/副院长/医务科/科主任。
② 队长:l 人(临时确定)。
③ 队员:呼吸科医师1 一2 名、护士2 名、传染科医师1 名、内科系统医师1 名、外科系统医师1 名。
1依据与目的
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订我单位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方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行政总厨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小组。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救治、事件上报及配合处理等工作。
2.1职责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的总指挥,负责调配各个小组之间的协调工作。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期处组组长,负责应急供餐供水等。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组组长,负责观察可疑中毒、发病等症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长,负责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应急所需的物资及医疗器械、药品等。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组长,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工作总结及信息上报等。
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样本组组长,负责保护好现场剩余食品、可以食物、呕吐物及排泄无等,
3报告内容及要求
3.1报告时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逐级汇报至处置小组,由组长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当在2小时之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单位名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供餐单位信息、先期处置情况(含病患人员救治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处置内容
4.1先期处置:
4.1.1积极救治病人,留存病人生物样本及相关样本。
4.1.2保护现场:保留剩余食品、可疑食物、保存病人的呕吐物和便样等样品。
4.1.3了解和统计发病情况。
4.2现场处置
4.2.1配合调查:要求供餐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调查信息。
4.2.2媒体沟通:发布信息、媒体应对、舆论引导等。
4.2.3落实相关监管措施:按监督部门的意见和决定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2.4随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4.3后期处置
4.3.1应急供餐:解决停止供餐时的临时用餐,做好临时供餐的检查和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
明确应急情况下应急供餐单位,要有书面合同或协议等,选择的.应急供餐单位应有承担与应急供餐人数相适应的能力。
4.3.2应急供水:妥善解决停止供水后的临时供水问题。
4.3.3经验总结: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加强培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5应急培训:
将应急培训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中,磨合运行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方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一、依据与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订我单位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小组。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救治、事件上报及配合处理等工作。
三、报告内容及要求
(一)报告时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逐级汇报至处置小组,由组长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当在2小时之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单位名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供餐单位信息、先期处置情况(含病患人员救治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处置内容
(一)先期处置:
1.积极救治病人,留存病人生物样本及相关样本。
2.保护现场:保留剩余食品、可疑食物、保存病人的呕吐物和便样等样品。
3.了解和统计发病情况。
(二)现场处置
1.配合调查:要求供餐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调查信息。
2.媒体沟通:发布信息、媒体应对、舆论引导等。
3.落实相关监管措施:按监督部门的意见和决定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随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三)后期处置
1.应急供餐:解决停止供餐时的临时用餐,做好临时供餐的检查和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
明确应急情况下应急供餐单位,要有书面合同或协议等,选择的应急供餐单位应有承担与应急供餐人数相适应的能力。
2.应急供水:妥善解决停止供水后的临时供水问题。
3.经验总结: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加强培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应急培训:将应急培训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中,磨合运行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方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
二、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领导小组
总指挥:
成员: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校防控工作的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学校各部门、各班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负责全校传传染病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以有效应对传染病,维护校园稳定,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日常管理机构
班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日常防突发病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由校办室负责病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对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不定期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学生尽可能在校内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1、对卫生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以板报、校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校园网等为载体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通过举办知识讲座,普及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预防能力。引导师生员工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疫情应急响应
如果我校发生疫情,根据预警情况,我校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级响应
全校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门诊、急诊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对校内人员感染控制工作。
2、食堂、教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部门对管辖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地进行定期消毒。
3、学校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举行大型集体活动要经过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
二级响应
除对密切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三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师生员工外出和在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定时对居所进行消毒,搞好楼道卫生。
2、定时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3、加大校门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4、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防控工作。
一级响应
在坚持二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预防措施。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
2、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不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远程教室、实验室等设施必须逐一落实通风、消毒措施。
4、传染病患者送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校医务室严格实行传染病病人急救转运程序,防止病人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
应急状态处理
1、遇有学校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
2、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
4、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假期及长假后对学生流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如有到过疫区的学生实行跟踪观察。
5、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6、坚持执行学生生病缺课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务室联系。
7、做好保障措施,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学校教室、宿舍、食堂、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宿舍卫生。定期对校内饮食、饮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2.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学生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学生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对教室、餐厅、会议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搞好宿舍、食堂等处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加强校门管理,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4、学生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校医务室进行诊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校医应随时掌握校区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保护易感人群。在校内开展有针对性地预防措施,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保护。
7、按照国家有关计划免疫接种的规定,做好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能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保障各项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财预[20xx]328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分级成立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1.2.2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部署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落实各自的应急保障责任,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联动,切实保障应急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
1.2.3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应按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应急保障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市本级
2.1.1市财政局作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综合协调主管部门,负责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财政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落实。
2.1.2市财政局(地税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由局长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预算科、基建财务科、资金管理科、综合行事科、农业财务科、企业财务科、财政监督科、政府采购办、会计核算中心及税务有关科室等。局外联系单位包括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市支行、市国税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2.1.3市财政局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预算科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有关科室根据局领导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在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任务。
2.2乡镇(街道、开发区)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比照市财政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定,市财政局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预警监测和报告
3.1预警监测
市财政局应实现与市级各部门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监测数据和动态信息,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3.2报告
3.2.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市财政给予应急保障的,相关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3.2.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发展预测及控制程度;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情况,需要市财政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3.2.3报告一般应为纸质文件。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电话报告,随后报送纸质报告。
3.2.4局内处理程序:报告由局办公室承接,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局内职责分工,通知到相关科室负责人或财政应急保障政策协调小组联络员。如相关业务科室首先接到报告,可以先行处理,再通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2700018、0574-62709563)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市财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关的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报告后,立即着手进行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价和判断,研究提出具体建议,会预算科后报局领导。
4.1.2市财政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
4.2启动标准
4.2.l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全局性和局部性两类。
4.2.2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财政支出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
4.2.3相关市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提出需要市财政应急保障的事项。市财政局研究提出应急保障措施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紧急情况下,市财政局可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3财政收入政策
4.3.l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局会同市级税务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4.3.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市财政局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建议,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其中,属于中央或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市级部门报告中央或省有关部门,提出减免政策建议。
4.3.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3.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
4.4财政支出政策
4.4.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市财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市政府审批。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根据财政支出政策,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当地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本级政府审批。
4.4.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4.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市级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属于乡镇(街道、开发区)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财政适当给予帮助和支持。
4.4.4军队、武警应地方政府请求,支援地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负担。
4.4.5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且项目确定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预算单位调整部门预算的支出结构。部门预算调剂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4.6年度预算安排和调剂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及时追加相关部门的预算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可根据同级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5预算调整
突发公共事件对财政经济影响特别严重、年度预算难以平衡时,各级财政部门可提出压缩财政支出,以及调整财政预算的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6资金拨付
4.6.l各级财政安排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拨款。
4.6.2对同级主管部门的拨款,应在接到拨款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和拨款手续。
4.6.3对下级财政的资金拨付和调度,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拨款和调度手续。
4.6.4紧急情况下,市财政局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先办理拨款,再补办相关手续。
5后期处置
5.1监督检查
5.1.1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5.1.3对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总结评估
5.2.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2.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应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措施的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
5.3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具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1.1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者经一定年限,由市财政局组织一次评审,补充、修订和调整相关内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市政府审查批准后实行。
6.1.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6.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
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1)资金保障组
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
(2)政策拟定
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
(3)监督检查组
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2、2、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3、应急准备
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3、2应急资金的来源
3、2、1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3、2、2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3、2、3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3、2、4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3、2、5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
4、1、2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
4、2财政收入政策
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
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3财政支出政策
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
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4资金拨付
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
4、4、2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
4、4、3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4、4、4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
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
4、5应急采购
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6应急结束
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
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1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2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
5、4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县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6、2各乡(镇)财政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细则,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6、3本预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国家、公民的财产、生命及社会的公共安全。
二、编制的目的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以便快速、积极、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态,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镇燃气安全规定》。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2号令《城镇燃气管理规定》。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四、工程基本概况
常德市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西北起金丹路,东南止沅水二桥,道路全长14091。165m(龙港路~武陵大道的1852。022m除外),金丹路至龙港路段起止桩号为:K0+000~K2+640,武陵大道至沅水二桥段起
止桩号为:K4+492。022~K15+943。187,道路控制宽度70m,它既是常德市江北区的一条重要主干道,又是江北环城路的一段。
在常德大道K5+000~K14+910原有道路右侧均存在燃气管道,且燃气管道较多,位置错综复杂,目前仍然没有迁移。为创造施工条件,加快施工进度,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意见,拟在燃气管道安全距离允许范围外开挖右侧雨污水管道,为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事故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二工区燃气管线位于道路右侧,走向及埋设深度具有不规则性,且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了一处支管,长度约1。5~2m,设置了阀门。
在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及道路交叉口施工时,应先调查清楚原有燃气等管线的位置、数量等,开挖前燃气公司来人交底,开挖过程中燃气公司要有专人到场监护避免施工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而引发事故发生。
五、危险源的识别
(一)各类燃气的基本特性
5。1。1。天然气
(1)主要成分为甲烷;
(2)热值约为35。53~37。62MJ/m;
(3)天然气的比重为0。56;(4)爆炸极限为5~15%。
5。1。2。空混气(液化石油气和空气的混合物)
(1)主要成分为C3、C4;
(2)热值约为50。16MJ/m;
(3)空混气的比重为1。40;
(4)爆炸极限3。5~16。81%(体积比)。
以上参数是标准状态下的计算数据。
(二)事故成因分类
5。2。1。塌方;
5。2。2。泄漏:管道接口泄漏、管道本体泄漏、储气设备泄漏、管道其它设备泄漏、用气设备泄漏;
5。2。3。人员中毒或死亡;
5。2。4。火灾;
5。2。5。爆燃。
(三)事故成因分析
造成燃气管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野蛮施工和超负荷载重车辆致使燃气管道松动、甚至断裂;
(2)野蛮拆除旧房屋或违章搭建损坏燃气管道。
(3)地下管线埋设与所提供的资料相差较大,引起破坏事故。
六、预防和应急措施
6。1。边坡塌方的应急措施:
发生塌方后,急救的原则是首先救出遇险者。其次在塌方的救援过程中,常常会“再次塌方”伤及救援人员,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对全身被埋者的急救方法
塌方时造成人整体被淹埋,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如不及时正确救治,可造成死亡。当了解清楚被埋人的位置后,在接近伤者时,
要防止抢救工具挖掘时的误伤,尽量用手刨挖。在救险时,要注意伤员附近的房架、断墙、砖瓦等情况,防止挖时倒塌。
(2)塌方后对受伤者的急救
对塌方受伤的急救方法如下:
①迅速救出伤员;
②救出现场时,搬动要细心,严禁拖拉伤员而加重伤情;
③清除口腔、鼻腔泥沙、痰液等杂物,对呼吸困难者或呼吸停止者,做人工呼吸;大出血伤员须止血;骨折者就地固定后运送。颈椎骨折者搬运时需一人扶住伤员头部并稍加牵引,头部两侧放沙袋固定;④伤员清醒后喂少量盐开水;⑤送医院急救。
6。2。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
(1)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及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电话报告,燃气公司负责人电话:0736-7763117;安监部门电话:0736—7703280。
(2)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应迅速摸清情况,立即电话向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及事发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及同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安监部门及有关部门。燃气泄露的自救方法:
(1)发生燃气气体泄漏后,应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把手帕、衣物等浸湿。
(2)当发生燃气泄漏时,不可恐慌,选择沿高处或低洼处逃生,但切忌在低洼处滞留。
(3)当发生燃气泄漏时,要判断燃气源头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燃气源的方向迅速撤离现场,防止燃气随风飘散,更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4)当发生燃气泄漏时,假如事故现场有专人引导,应服从他们的引导和安排。
6。3。燃气泄漏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1)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焰,以防事态扩大;
(2)应当立即通知消防部门;
(3)火势得到控制后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发生火灾时的自救方法:
(1)在火场中浸湿的毛巾或者衣物,捂住自己的眼鼻,会让自己坚持的久一些,从而给消防员们更多的时间来救自己。
(2)先要冷静下来,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选择的逃生方法。
6。4应急物品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应备好应急响应的所有物资,如:毛巾、清水、急救药品、灭火器等。
七、应急基本原则
7。1。如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指挥应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就近送入医院抢救。
7。2。若现场事态仍有恶化的可能,现场指挥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扩大,疏散或劝阻无
关人员离开或进入警戒区域。
7。3。指挥部如在抢修现场的,应设置在上风口,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八、报警和处置程序
8。1。应立即向119、110报告事发基本情况和初步判断抢修等级。
8。2。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
8。3。现场负责人员接警后,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同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事发情况。
8。4。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事发情况、泄漏燃气浓度(含设备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根据等级确定抢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九、后期处置
9。1。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9。2。调查总结
(1)恢复正常之后,由抢修总指挥或项目经理牵头,召开抢修情况分
析会,写出相应的处理报告,如果因某个单位或个人因素造成抢修抢险的,应追究其赔偿。
(2)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时,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常德大道燃气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
组长:董德强
副组长:钟岳山、彭继前
成员:王鹏升、吕斌、白金禄、吴金星、李永刚、郭中元、余大鹏
应急领导办公室电话:0736-7818570
燃气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0736-7763117
应急领导工作组主要职责:
(1)指挥和协调燃气事故的处置。
(2)对相关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
(3)组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十一、在燃气管道旁施工的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要求进行
施工。
(2)施工过程中禁止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当夜间施工时照明要充足。
(4)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发现异
常,及时上报。
(5)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沟槽开挖采用人工进行,同时应通知
燃气公司人员到场监督指导。
(6)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应得到现场监理、业主代表、燃气公
司代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当雨污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相交叉时,应设置截面不小于
600mm_00mm的砖墩支撑,防止燃气管道断裂。
十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并解释。
十三、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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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应急预案
★ 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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