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心得体会(共含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野火”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打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自今年5月份以来,我局按照省局、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周密组织,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截止目前,我局累计出动人员339人次,检查食品企业179家次,共抽查生产企业113家114批次产品,无违法案件。通过此次检查整治活动,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意识明显提高,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从生产源头有效遏制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
我局按照省局关于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的工作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食品企业检查计划。我局执法人员系统全面学习了有关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知识,未执法有力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
利用多种方式,向食品生产企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以及向企业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让企业了解和掌握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对食品小作坊重视食品安全意识的力度,针对作坊业主各方面素质不高的情况,对其细致讲解食品添加剂相关规定以及《公告》内容,教育其做良心食品、放心食品,从生产源头上保证我县食品质量安全。 三、全面整治检查,加大抽查力度
我局在具体整治工作中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了解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在检查中,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制度,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同时,重点检查了食品企业是否存放有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及不得添加的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厂、使用、产品检验、出厂等记录,查看是否帐物相符,索证索票及台账是否落实。在中秋、十一双节日加大了对食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对月饼、糕点、饮料等节日消费高食品进行严格抽查,保障我县居民过放心、安全节日。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xx省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食品添加剂和添加剂产业健康发展,使全县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xx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全县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顺利开展,xx食品安全办组织各部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xx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各监管部门负责领导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业务负责同志,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项整治各环节工作职责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重点品种涉及到初级农畜产品、肉类制品、乳及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等19大类食品,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各县、各监管部门按照《xx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逐级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监管部门还结合监管工作职责,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食品抽检计划,明确抽检重点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专项整治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经营和餐饮消费企业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开设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的方式,树立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将卫生部首批公布的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发布于xx食品安全信息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通过消费温馨提示等形式,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广泛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自查自纠,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各监管部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以此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五、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各监管部门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二)各监管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三)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四)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按照省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我省11个部门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了响应号召,XX政府非常重视,认真部署,组织各部门开展了XX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对辖区内的食品添加剂经营商店、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加工业及全区的各餐饮行业进行了检查和整顿。在4各月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中,我们共出动监督人员1191人次,车辆242台,共计检查食品添加剂商店19户,食品加工企业28户,餐饮行业719户,没收销毁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柠檬黄、胭脂红焦糖、等食品添加剂123公斤,处罚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9户,罚款4200元,其中整治重点地区共10个,重点单位102家,重点产品89种。
(一)检查和处理情况:
因我区没有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我们重点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经营商店、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加工业及全区的各餐饮行业。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4户餐饮业和5户熟食品加工业有使用亚硝酸钠和胭脂红等问题,不按照规范和要求使用,管理不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对这几户进行了宣传和教育,并做出了处理;
(二)曝光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大案、要案,加大宣传力度。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更注重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在现场我们监督人员针对各行业的从业人员积极宣传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及时进行曝光,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在卫生监督网站进行报道,以达到警示作用。
(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监管措施:
1、加强食品添加剂商店管理,加大卫生监督频次,加强进索证货和验收工作,全面落实索证管理制度。
2、加强特殊食品添加剂的流向登记,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3、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必须要指定专人管理食品添加剂,不得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一经发现坚决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我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要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做起,采取更有力措施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民生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使违法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得到有效的纠正,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应尽的力量。
根据《xx省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食品添加剂和添加剂产业健康发展,使全县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xx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全县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顺利开展,xx食品安全办组织各部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xx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各监管部门负责领导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业务负责同志,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项整治各环节工作职责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重点品种涉及到初级农畜产品、肉类制品、乳及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等19大类食品,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各县、各监管部门按照《xx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逐级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监管部门还结合监管工作职责,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食品抽检计划,明确抽检重点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专项整治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经营和餐饮消费企业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开设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的方式,树立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将卫生部首批公布的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发布于xx食品安全信息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通过消费温馨提示等形式,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广泛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自查自纠,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各监管部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以此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五、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各监管部门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二)各监管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三)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四)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我局对商贸流通领域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畜禽产品、酒类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机制,强化了畜禽产品、酒类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现将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狠抓宣传培训工作。以宣传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畜禽产品、酒类商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一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相关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畜禽产品、酒类商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设立了举报电话,确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广泛的监督渠道。
2、积极开展畜禽产品、酒类商品市场整治。一是在监督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遵守生产规程、品质检验规程基础上,要求企业贯彻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加强生产管理,生产优质、安全的产品。二是认真开展畜禽产品、酒类商品市场清理整顿。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整治3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户次,检查肉品经营户20户次,检查酒类经营户5户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车辆5辆次。通过此次市场专项检查,净化了市场环境,强化了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确保了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肉、喝上“安全酒”。
3、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大力开展畜禽屠宰企业及酒类经营企业诚信教育活动,有力推进了畜禽屠宰企业及酒类经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畜禽屠宰企业及酒类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虽然进展顺利,但也还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区生猪定点屠宰还没有覆盖全部乡镇,与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不相适应,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
2、畜禽产品、酒类商品整顿、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执法,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继续抓好宣传培训。以宣传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及酒类商品质量安全。
2、继续强化市场监管。开展经常性市场巡查活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控制畜禽和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违法行为及在酒类商品中勾兑水、勾兑非食用酒精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自律建设,强化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规范、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意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成都市质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转发卫生部、质检总局等九部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关要求,现将我局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今年9月份以来,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周密组织,对全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全区共250家食品企业,20类产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前,我局累计出动人员720余人次;检查食品企业300家次;共抽查生产企业250家300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利用qs证年审、风险预警会、比对考核会等时机,组织600余家次食品企业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向企业提出使用食品添加剂具体要求。利用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向企业宣传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通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和食品添加剂管理意识明显提高,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从生产源头有效遏制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了人民群众普遍欢迎。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明确将检查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头等大事和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及时成立了以刘明忠局长为组长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符合我区食品企业实际的检查方案。不定期组织大家学习国家、省、市、区对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相关要求。9月份以来,我局专门组织了120家风险较高的食品企业法人(负责人)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对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有关知识进行了宣讲,对食品企业使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安全、合理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了培训;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不违规使用添加剂的承诺书。
(二)全面清查,进一步摸清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情况。我局在上半年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克服企业多、任务重、人员少的不利因素,再一次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掌握了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清查过程中,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品种、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证号、是否备案等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对添加剂使用量的控制情况作了详细调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求向企业作了现场讲解。经检查,全区共有250家食品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我区食品企业多、分布广,监管难度大。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副区长冯静多次深入食品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并提出要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局长刘明忠、副局长刘杨等局领导多次带领食品科人员到食品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今年9月份,出动200余人次,车辆80台(次),对全区月饼、麻辣素食、饮料、糕点等90余家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督促企业严格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制度。看企业是否建立落实了原料验收制度,是否向供货方索取了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要求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必须具有标签,标签上必须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楚、明显,容易辨识,标签、说明书所载的内容必须真实。同时,重点检查了食品企业是否存放有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及不得添加的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材料进厂、使用、产品检验、出厂等记录,查看是否帐物相符,索证索票及台账是否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采取集中培训、散发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利用报纸和网站等信息平台,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对食品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力度,提升发现和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自9月份以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了对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全区范围内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风险程度高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促进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持续生产质量稳定合格的产品,不断提升发现和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自9月份以来,我局共抽查生产企业80家120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周密部署,靠实责任
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了目标,积极筹备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目的阶段和要求,要求全省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向社会公布了省级成员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社会群众进行举报。转发了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下发了关于报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了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广泛宣传教育。
全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为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实效。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省卫生厅在站上开设了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栏,将工作动态及时上网,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其它媒体也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了专题报道。第一阶段,仅省级新闻媒体在报刊、电视上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达十余次。执法监管部门把宣传与监督相结合,把这次专项整治的要求达到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部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对餐饮业开展了摸底调查,印制食品添加剂常用知识宣传材料共28万余份
三)突出监管重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许可情况和餐饮消费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内生产,按照省卫生厅、省经贸委等10部门制定的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生产过程中是否添加非食品原料,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餐饮单位有无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一是将各餐饮单位目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列表予以登记;二是检查食品添加剂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能否进行源头追溯;三是按照卫生部公布的第一批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对一些餐饮单位自制食品进行采样检测。四是要求各餐饮单位坚决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餐饮消费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餐饮消费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全省卫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428人次,据统计。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餐饮消费单位22067户,受理处理群众举报28起,确定重点整治地区374个,重点单位4641个,重点品种725个。
四)开展督查。
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汇报,根据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对第一阶段进行督查的要求。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和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上述自查自纠情况,否生产使用了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政府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它市、州对辖区内各县(区、市)自行组织督查。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值年底节假日,各地区工作进度不平衡,部分地区和部门工作进度慢,有的元月份才下发工作方案,影响了全省专项整治整体工作进展。
二)缺乏技术保障和支撑。此项工作专业技术性较强。再加上检测手段跟不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较难发现。
三)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添加剂知识缺乏,有的随意扩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数量。
四)无工作经费支持。由于省财政困难,至今未落实工作经费,工作督查和抽检工作难以进行。
五)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地区和部门工作开展较好。专项整治办公室无法掌握工作情况,以至于无法向全国整治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8]6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45号)(以下简称《省政府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检部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8]872号)精神,圆满完成生产加工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立足质监部门职责,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使用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无标、无证、不按标准规范生产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使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 工作重点
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各市(地、农垦)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履行质监职责,围绕各项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切实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一)强化食品添加剂企业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添加剂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获证企业和无证照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卫生条件、管理状况、企业执行标准、标识标注、是否按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等,建立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二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加工行为,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组织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未纳入的要参照食品添加剂许可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建立“两帐”:即原辅材料进货台帐、销售去向及用途台帐,具可溯源性;建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把关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等;三是严厉查处无证、无标、不按标准规范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企业规范生产、质量合格、标识规范。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特别是企业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并纳入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对照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清单,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注意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予以严厉打击;三是摸清非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如使用编号或使用着色剂等模糊名称替代添加剂真实名称的,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予以整治纠正;四是严格规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生产加工中按标准规范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和使用台帐,加强质量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五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当地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六是结合各地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食品添加剂、食品中添加剂指标和项目的监督检验和监督抽查,尤其是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扩大监督检验覆盖面和有效性。
三、工作安排
按照卫生部等9部门、省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工作安排,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摸底,摸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基本情况,掌握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要求,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督促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明确企业第一责任的具体要求。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报告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并再次明确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2)设立举报电话
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百姓健康安全消费。要向社会公布质监部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按有关规定实施奖励措施。
(3)摸底排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调查摸清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实施动态监管。摸清并认真分析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于2009年1月12日前将结果上报省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由省局汇总后反馈给相关卫生行政部门。
(4)强化抽检。依据质监职责,在安排2009年食品监督检验计划中,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及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和相关信息,将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类别、重点项目,加大抽查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5)汇总分析。认真汇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向省局报告。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根据实际制定新的监管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至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具体措施
(1)依法查处。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追根溯源。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剂的供应链和入口,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清理规范。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求企业停产整顿,彻底检查,依法纠正,形成可追溯的记录,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为止。
(三)规范巩固阶段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强化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工作,严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关,严查无证生产行为。加大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管理,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强化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巡查、监督抽检等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重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
(4)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教育,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从业者提高素质,熟悉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各地要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在专项整治的各个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落实、效果明显,确保各项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查处整治工作力度
各地要突出“五个重点”,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一批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及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其它陆续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食品。各地可根据实际将乳制品、肉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饮料、葡萄酒及果酒等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食品列为重点食品,加强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既要密切关注列入清单的产品,也要注意调查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新物质,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事件等类似问题在我省发生。
三是突出重点企业。各地要将易出质量安全问题的小企业、小作坊、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未把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的企业、频频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加严监管和监控。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生产集中的食品加工集散地,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严密监管。
五是突出重点环节。要将企业的进货验收、生产加工中的关键控制环节、产品检验、销售去向等作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管,严密监控,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三)突出质监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测车在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显“四位一体”模式的监管优势,挖掘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这支特殊队伍的潜力,落实“两个前移”、“双重监管”新模式,探索食品添加剂管理的新方式,完善和落实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与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该通报的通报,该移送的移送,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企业秩序,树立诚信氛围,使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沟通协调工作
各地要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从业者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诚信生产经营。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如何辨别食品优劣和合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知识,消除盲目恐慌情绪和恶意炒作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新情况、信息、典型案件等要及时向省局通报。
(五)认真上报专项整治信息
各地要在工作中注意搜集音像资料,完善案卷、档案等内部管理、巡查记录、监督检查等工作记录,做好迎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专项整治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请各市(地)于每月的3日、18日向省局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报送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重大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并分别于2009年1月18日、3月18日前向省局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的全面总结。
联系人:李湘江、马海军
联系电话(传真):0451-87979196
电子邮箱:hljspc@163.com
★ 食品工作心得体会
★ 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 环境整治工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