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电力安全生产心得(共含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半黑半白”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最近,通过学习云南电网公司“11.9”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资料,使本人对云南电网公司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现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谈谈对电力安全生产的一点心得:
电力行业虽然是一个充满危险的行业,但我们电力工手里的《安全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就是给这个危险行业设计的层层保护网。电力生产“安全无小事”,只要自己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按已经制定的有关安全要求执行,充分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就可以做到安全生产。
电力安全生产,尤其是人身安全,是电力行业的生命线,这是我们云电职工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如果只把它当作口号挂在嘴上,而不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那再好的安全措施也不能保护自身的安全。我们应把安全生产随时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准则始终贯彻在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有的单位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看,在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部分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作业的严重危害性。二是部分职工有时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三是部分职工因工作紧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或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四是部分职工在野外工作时,缺乏对危险源的识别,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针对这些安全隐患,我想可从以下方面做起:1)从源头抓起,认真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每位员工从思想上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2)根据新的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各种环境下危险源的识别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3)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和相互监督,互相保护的防范措施。4)单位应创造条件让员工有一个快乐工作的环境,尽量避开在危险地区作业,使员工能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各种不安全行为等。
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麻痹、逞能等思想障碍,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切实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电力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我真心期望,每一位云电职工,在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心有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云南电网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
“电老虎”、“电老虎”这样对电的形容词我们都是听说过的,对于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我来说,对电的巨大危险真的再了解不过了,电的危险不是像老虎,而是猛于虎!所以啊,对于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我来说,安全真的再需要不过了,安全工作就是我们规则,安全工作就是我们的生命保障。
作为一名从事电力维护的工人来说,自己听说过的电力带来的事故真的是太多了,自己身边见过的也可以说是不少了。电真的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但同时不注意规范用电带来的危害也真的是同样的大。我们隔壁市的一户人家就是因为冬天插取暖器的时候使用量不规范的排查,功率功率带不起取暖机器,然后及时瞬间导致家里的线路短路,后面更是直接电起火,由于是大半夜,救火来不及,整个家都被烧的差不多了,我们去处理的时候整个墙都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然这算是比较幸运的了,比较惨的也是有听说过的,是在新闻上面看到的,某一户家庭楼下的电开关坏了经常自动跳闸断电,他就去给别人维修,没有带好防护的设备就直接上了,结果整个人都被电的炭化了。这真的是比较残忍的事情,这是两个个家庭的损失啊,一个家庭一下子顶梁柱没了,一个家庭是担负起了生命损失,需要巨额赔偿……可悲可叹,所以啊,在电力生产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电力安全,千万不能够马虎。
做了这么久的电力行业,我听说过或者经历过的电力事故绝大多数是思想上的不细心,有些人是对电力危险比较淡漠,没有去了解过这一块,所以对于安全用电不了解不注意这才导致出现了用电事故。还有一方面也是安全意识的淡漠,不过主要是我们从事电力生产这一块,自己在电力工作的时候,思想上麻痹大意了,没有做好安全检查,自己还没有佩戴好安全防护措施就直接上去作业了,之所以才导致了电力安全事故。
所以啊,要是问我做了这么久的电力生产工作最深的认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说电力安全工作意识一定要深的认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做到位之后才能开始作业,一定要戴好防护设备,一定要先检查电的总开关是否已经关上了,这些都是我们不能够疏忽的!
贞丰供电局为期4天的“学习大讨论、实践大反思、自我大提升”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圆满完成。活动期间,该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班站所长等290余人,及4家施工单位13名负责人员参与。
为了确保活动能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该局强化领导部署,细化活动方案,由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带头参与基层班组学习活动,生产、营销、基建分管负责人同步参与相关活动,班站所、业主项目部员工积极参与,全局员工按照“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反思提升、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目标,紧扣“学习、反思、讨论”活动主题,结合单位、部门实际,以“反违章”为重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管理缺失、盲目作业、冒险操作等,以及存在的怠慢侥幸心理、投机取巧心理、我行我素心理进行反思讨论。参与活动的'员工都结合自身工作逐一发言,深入查找思想、技能和执行上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杜绝人身事故和防范误操作事件等改进意见和措施,撰写部门及个人的重点反思材料,改进管理环节和提炼经验做法,以增强安全意识。活动期间营造出了目标明确、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贞丰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唐健在活动中总结:“我们每一次在学习别人事故事件时,都要认真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还要争取不让别人来学习我们。我们不但要有过硬的技术技能,更要有超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责任使命感!”
该局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尹贵伦书记强调:电网的三大安全,首要的就是人身,守护自身安全的同时还要保障他人安全,做到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企业负责。
该局客服中心负责人杜屹说道:通过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更进一步提高了我们对安全生产工作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强化了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也理清了工作管理思路。
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电力安全生产电力安全生产电力安全心得体会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
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或恍然半悟。
显而易见,工作人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的主观愿望。因此,“我要安全”也就仅仅是一种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客观效果,就必须解决好“我会安全”这一根本。
大凡发生了事故后,总结时都不难得出:“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能力弱,习惯性违章”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章作业认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但深层次地去分析违章作业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的办法来,是不是真正摆上了我们各级安全部门、管理者、生产人的办事日程?
勿庸置疑,经过有电以来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了一套有效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各电力生产企业又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生产时期制定了大量的'具体保证措施,以及上级随机性,针对性的电力安全生产的指示、通报、要求等。这些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依据,且有唯一性。电力安全生产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态,经验积累等等又各尽不同,要把所有确保电力生产的依据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应是从事电力生产安全的管理者,生产者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课题。笔者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首先,要为我而学。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职工的生存需要,安规技规既反应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从事生产人的行为规范。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都应明白学习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这就需要“教条主义”、“本本主义”而不要“实用主义”、“形式主义”。把强制性与自觉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学习,反复学习。从个体到团队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安全技能的良好氛围。并制定配套的学习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点滴学习,日积月累,这样不仅能够对安规、技规等安全生产的内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就能在生产过程中运用自如。也只有人人成为安全明白人,才能事事做到安全人。
第二,要因人施训。近些年来,职工队伍生产技能、安全防护能力差,人才断层等已达成了管理者的共识。把加强教育培训也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力措施。但各级抓各级的事,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真正形成有效的教育培训链还是力度不够。往往形成上级制定安全措施“一字一字地抠”,经逐级折扣后贯彻到生产中却“一把一把地丢”。因此要把从事电力生产的各类人员分门别类,拉开梯次,有的放矢地逐级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班组站法定的每周一次安全学习和每天班前会进行。这样每周解决一个难题消除一个不安全隐患,一年就能解决52个“会”和消除52个不安全隐患。每天学习一条技规、安规,一年就能学懂弄通200多条。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耳濡目染地强化人的意识,就能潜移默化地在职工队伍中形成一道事故的防线。
惊闻xxxx人身事故,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安全无小事”的深刻教训。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
xxx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对《会议纪要》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这也是造成“蚌埠5.12”事故的主要原因。这样的态度,不出事故才是怪事。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蚌埠5.12”事故就严重的存在组织不利、管理松散、现场混乱的情况,如此一来,怎能不吃败仗?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为了吸取“蚌埠5.12”事故的教训,学习会议纪要的精神,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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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我感受到条条都是治理违章的重的目的不是整治人,而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位员工
生命
财产的安全。是我们电力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
身体
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员工,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dou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扎扎实实的落实十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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