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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全然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全然制度和全然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从修正案的内容看,要紧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进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
四是关于国家职权的规定。
二、以民为本: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爱护。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爱护。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宪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它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进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保障。
绎如是我的名字,是我学法律的妈妈从《诗经》中觅得:“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缴如也,绎如也,以成”。“绎如以成”指的是连续不断,最后完成乐曲。好吧,今天我就女承母业,绎如以成给大家来一曲:《聆听,我的宪法乐曲》。
第一乐章,初识宪法。
与宪法初次相识,源于我的奶奶。她出生在山村,在她那个年代,读书是“少数人”的权利,所以奶奶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从来没有走出山村,只认得自已的名字。直到我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奶奶终于有了读书的机会,后来,奶奶考取了县城师范中专,成了飞出山村的金凤凰。毕业时,她却出人意料地选择回到了山村,成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我曾经问过奶奶:回到山里,一教就是几十年的,您不觉得枯燥吗?奶奶淡淡一笑,思绪仿佛回到从前:嗯,每一届教的孩子都不一样,我觉得很有趣。当他们能够走出大山,放眼世界时,我觉得很值得。
奶奶是幸福的,她用平凡的一生,践行了自已的理想,给予孩子们爱与榜样,努力让每一位孩子享受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她把宪法的种子播撒开来,也种在了我的心里。
第二乐章,见证宪法。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妈,你在练什么呀?”
“我在练习宪法宣誓呢!这是今年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
“为什么呢?”
“国家工作人员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职责。宪法宣誓”就是让自己铭记坚持,让他人见证监督啊。”
“那我也要去见证!”
在妈妈宪法宣誓的现场,我听着她铿锵有力的誓词,看着她制服肩上的国徽,我对妈妈的理解更深了一层。此时,宪法的种子不知不觉间已经萌芽破土、快速成长起来。
第三乐章,宪法维权。
六年级上学期,班主任安排我和班里最调皮的男生昊天同桌,“五下六上成绩对小升初来说最重要了,影响你学习怎么办!”妈妈火急火燎的要去找老师。我非常着急,因为大家都不愿意跟昊天同桌的话,他就得一个人坐在课室最后面了。急中生智,我跑去书房拿出《宪法》单行本,亮在妈妈面前。
“妈妈,您不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吗,宪法是不是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呀?”
妈妈一下愣住了。
“妈妈,您平时也身体力行、倡导平等的,在家里你提倡男女平等,让爸爸分担家务;您送我去上学,培养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昊天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啊,他只是调皮一点,难道就该受歧视吗?”
妈妈一下脸红了。
“小丫头,会拿宪法来压我了。
期末考试我的成绩首次进入全班前三名,昊天的学习成绩也有所提高,妈妈终于放心了。经此一役,宪法已经在我的心里长成了一棵小树,给予我坚持自己的力量和勇气。
第四乐章,宪法同行。
宪法对我究竟有多重要?我只知道,如果没有宪法,我的奶奶就只能咽下祖祖辈辈农村女孩的委屈,守着一亩天地、安此一生;如果没有宪法的思维,就不会有那么多像妈妈那样的公职人员,把责任扛在肩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如果没有宪法,我就不能和同学们坐在宽敞的课室里,安心享受九年的义务教育。哦,我明白了,宪法就像阳光、空气和水,是我们每个人生存和生活的定海神针,它为我们保驾护航,也需要我们去积极捍卫。
今天,我们是一群羽翼未丰的小鸟,明天,我们将“雄鹰展翅高空飞,搏击长空终不悔”,让我们以宪法为指向标,一路前进!
这就是我的宪法乐曲。
感谢您的聆听,我是绎如,下次再见。
社会意识具有抽象性,宪法意识则将这种意识行为真实直观地体现出来。公民要具备宪法意识,就要求公民对宪法有充分的认识,包括宪法的观点以及宪法中所表达的思想,都能够深入理解,并在具体的行为中发挥其价值。人们具备宪法意识,不仅要掌握宪法知识,还要了解基本原则,理解宪法所具备的功能,评价宪法的执行情况。当一个人具备宪法意识的是时候,不仅要保护好基本的人权,还要认真行使人权。宪法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前途,也关乎到民生,宪法具有性,需要认真维护,这也是党的的体现,对人民的共同意志予以尊重的表现。对宪法的尊严予以维护,就要确保宪法有效实施,使得人民的根本利益得以保障。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的建设和发展要走法治中国道路。中国的法治化,就要对宪法予以尊重,对于宪法的内容严格遵守,这与宪法意识具有直接相关性。现在的大学生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栋梁,也支撑社会良性发展的骨干力量,中国要走法治建设道路,大学生是主力军,所以,大学生要树立宪法意识,对宪法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从当代的大学生宪法意识情况来看,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忽视了宪法的重要性,甚至对于宪法没有基本认知。他们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获得宪法知识,这门基础课也成为非法律专业大学生领会宪法精神的主要途径。在大学生的宪法教育中,基础课作为教育的主要阵地存在,使得宪法知识在高校教育中所占据的地位凸显。所以,在当前的大学生基础课教育中,宪法意识培养至关重要,也是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主要研究课题。
一、在“基础课”中对大学生实施宪法教育所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在‘噻础课”中对宪法教学内容没有准确把握
在高校的统编教科书对中国的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制度加以介紹,在对大学生展开教学中,一些教师着重于宪法特点的教学,主要讲授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些教师更多地讲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每一名教师的教学倾向不同,传递的重点内容也不同,但是不管教师对于宪法的哪一部分内容予以关注,都是对宪法的条文高度重视,却没有注重宪法精神,没有通过教育途径传承宪法精神,这就导致大学生没有自觉投入到宪法知识的学习中,对于宪法没有产生认知,宪法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也不能产生影响,甚至造成大学生对宪法产生认知层面的偏差。另外,教师对大学生进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教学中,过于强调公民享受的权利,没有讲解公民需要履行的义务,导致大学生对宪法的理解产生偏差,他们认为宪法可以用于维护公民的权利,却不知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统一体,强调个人权利,却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导致大学生自私的表现。
(二)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没有合理运用教学方法
“基础课”教学中的课时有限,每一堂课的教学时间有限,通常在教学中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是将导论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教师在教学中以理论传递为主,不会引入生动有趣的实例,更不会将学生所熟悉的安全以及社会热点融入到教学中,而是以完成教学任务为主,教学内容抽象,采用平铺直叙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对宪法教学难以产生兴趣,甚至产生了心理排斥感。在宪法教育中也会采用课外教学辅助手段,但是,运用的方法比较简单,通常宪法的教学内容是理论教学,即便运用课外辅助教学的方法,也没有摆脱这种模式,导致多数的大学生对于这门课程缺乏积极意识,甚至一些大学生错误地认为宪法教育就是政治课教学中的一部分,特别是理论教学中没有引入实例的时候,不能用学生能听懂的方法对宪法的内容予以解释,让学生在听课的时候有云山雾罩的感觉。这样的教学课堂上,学生对于理论知识即便是记住了,也不能深入理解,更不能有效运用,对于各种社会现象不能运用宪法做出判断,更不能运用宪法做出理性分析,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没有得到培养。
(三)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没有培养学生宪法至上的宪法意识
我国开展宪政建设的时间相对较短,在调整宪法的时候明显力度不够,与民法的调整和刑法的调整相比较,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在现代的生活中,各种违反宪法的问题存在,甚至还会有逃避处罚的现象,这就是不尊重宪法的表现,严重影响法制社会环境的和谐。为了让更多的人真正意义地理解宪法,就要以教育作为主要的途径,特别是大学生教育,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展开“基础课”教学,就要对宪法教育予以高度重视。但是,从当前的教师“基础课”教学情况来看,在宪法教学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导致学生对于宪法教育没有予以重视。比如,教师对于宪法教学的时间压缩,讲解的内容多,速度快,没有扩展讲解,甚至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就会导致学生对这门课程存在误解,即宪法是可学可不学的课程。教师的这些行为导致学生对宪法教育的不尊重,对宪法的重要性也不予正确认识。教师对大学生的宪法教育逐渐弱化,大学生对于宪法知识的学习积极性也难以激发起来,导致许多学生对宪法的认识过于片面,没有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对民主的概念没有全面认识,没有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不能用宪法指导自己的行为。
二、立足“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宪法教育的有效策略
(一)宪法教育中要加强宪法至上的观念培育
宪法的概念与普通的法律概念存在相关性,但是存在不同。除了在教学过程中引入宪法的内容以及相关的规定之外,还要在宪法教育中持有传承的观念。比如,在宪法教育中帮助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对于权力制约有所正确的认识,能够正确理解宪法至上。这是由于高校在“基础课”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宪法教育,需要强调宪法是中国的根本大法,与任何的相比较都要高,在宪法中,一切权力都由人民群众享受,宪法教育中要让大学生将这一点正确理解并深藏在心中,注重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对“人民主权”从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当然,落实到具体教学中,需要将理论知识与学生的实践生活相结合,将各种知识内容之间建立关联性,注意将公民权利意识突出,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一致,不具备权利的特殊性,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认真履行义务。教师要引导学生对宪法整体把握,甚至可以从历史的角度出发予以讲解,让学生了解宪法的发展过程,对中国宪法的历史脉络予以探索,了解宪法是如何制定出来的,是如何完善的,哪些宪法内容进行了修改,一些宪法内容为什么被废除等等,从宪法的背景出发来对宪法精神予以理解,对于宪法的概念予以分析,对于宪法作为基本法所发挥的作用予以正确认识。
(二)改进第一课堂的宪法理论教学
教学内容收集宪法史料、整理典型宪法案例,采集、建立宪法案例资源库。教材灵活采取教材+活页的方式弥补统编教材的不足。教学方式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探究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方法训练大学生的宪法思维。打造精品网站、建立微信公众号、新媒体或其他传播方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澄清大学生头脑中存在的宪法观念误区,及时回应宪法实施过程中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增加基础课宪法教育的新颖性、直观性、互动性,增强大学生的宪法意识。
(三)打造第二课堂的宪法实践教学
“基础课”教学中对宪法教育方式予以完善,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的宪法意识予以培养。宪法要切实地发挥作用,就要体现在实施中,宪法要发挥其性,也要在实施的过程中体现出来。对大学生的宪法教育中,不能局限于课堂教学,而是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从多个渠道展开教学。教师在实践教学中,就可以展开宪法教学,无论是教学内容上,还是教学的形式上,都按照宪法规范制定,让学生在参与实践活动的过程中领会宪法精神。学生在自身实践中对于宪法产生心理层面的认同,在从事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就能够以宪法作为行为标准。
由于当前存在宪法实践活动不足的问题,教师在展开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就可以将个人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展开实践教学,将学校的资源合理利用塑造教学环境,将教学与大学生的学习相结合,使得宪法实践教学顺利展开。对大学生展开宪法实践教学,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
其一,实地组织参观考察展开宪法实践教学。带领大学生走出校园,组织各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参观考察、积极参与法律咨询等服务,完善宪法认同教育的实践机制。教师为学生创造学习条件,组织学生参观与宪法密切相关的地方国家机关等部门的考察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宪法的实践应用能力,如此可以对宪法形成感性的认识。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带领学生参加有关机构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活动,比如了解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体验民主运行的程序,有助于形成对宪法重要性的深入理解。
其二,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展开宪法实践教学。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宪法有关的社会招聘、强拆、各种侵权问题产生,让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服务活动中,接触宪法案件,了解案件形成的过程,让学生运用宪法知识分析并解决问题,从而是宪法知识有更为深入的认识,对于公民宪法意识的培养具有现实意义。教师可以利用每年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学生群体中宣传宪法精神,也可以让学生在校园内宣传,教师可以安排固定时间在学校中开展宪法纪念活动,逐渐形成固定的形式,每年都举行,可以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意识。
其三,采用社会调查和分析的方式展开宪法实践教学。重视校园宪法文化建设,在宪法日组织宪法宣誓和其他宪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情景剧、宪法知识竞赛、讲宪法故事、学宪法人物等活动来感受宪法、认知宪法。让学生将所学理论运用到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当中,并展开调查,对于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对宪法理论能够进一步深化研究,帮助学生理解宪法精神,激发学生从宪法的角度出发探索社会问题。对于社会调查,教学可以根据教学内容予以安排,并要求学生将调查获得的资料做出总结,撰写分析报告,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能力。
其四,积极参与法律规范的立废改。由于法律存在滞后性,国家每几年对现行法律进行一次修订,修订时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征求民意,发挥媒体的载体作用,包括网络、报刊等等都可以充分利用起来,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及公民提出的建议,大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到这样活动中,也可以发表文章,在同学之间讨论这方面的议题,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生就会深入理解宪法。宪法意识形成离不开宪法知识,而稳定的宪法意识则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发挥“基础课”的渠道作用,运用创新教育方法对大学生进行宪法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准确定位。
(四)转变宪法教育观念
高校在“基础课”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全面宪法教育,往往会存在不受学生理解的问题,教师对于课堂教学质量停留在传统的应试教育层面,学生通过考试即可,就会影响教学效果。由于高校对于宪法教育没有更新观念,导致社会对于宪法至上的观念缺乏。但正是因為社会缺失,就需要在高校教育中倡导。高校教育中注重法制教育,就是要用这种方式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在宪法教育中就要围绕着法律这个核心展开,帮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法律,社会秩序就难以维护,而宪法是根本大法,学生树立宪法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大学生是社会的精英,高校教师就需要认识到培养人才的时候,如果人才的宪法意识缺失,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非常不利,对社会的稳定非常不利。面对宪法不能得到普遍尊重的问题,高校就要强化宪法教育,将宪法精神传承给学生,让学生继续传承下去,对宪法的落实承担责任。宪法要能够切实地执行,就需要发挥其社会心理效能。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要将宪法知识有效地传递给学生,要做到逐渐深化,而不是一蹴而就,采用旁征博引的方法让学生对宪法有正确的认识,通过学生对宪法的理解,对自我行为做出调整,逐渐地对宪法在意识层面有所认同。当学生对宪法的认识达到这个层面的时候,就会自觉自愿地按照宪法的要求去从事各项活动,在行为上予以控制,并通过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传递的方法将宪法向其他的人传递,如此起到宪法传承的作用。
三、结语
通过上面的研究可以明确,在高校的“基础课”教育中,主要发挥的作用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宪法,让他们知道,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其中不仅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还对公民享受的基本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予以规定等。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重要依据,需要严格执行,所以,大学生要学好宪法。在“基础课”上对大学生开展宪法教育,就是要让大学生知道,宪法是具有统帅地位的,通过采用科学有效的教育方式,让大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将宪法作为自己的信仰,从而自觉地遵守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从当前的大学生宪法教育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缺乏合理性,学生对于这门课程教学没有正确认识,这就需要具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以提高“基础课”教学质量,让大学生真正意义地接受宪法教育,提高宪法意识。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相互促进的“大思政”教学模式下,力求通过大众化、实践性、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宪法教育和宪法宣传,培养宪法思维、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引导大学生知行合一积极参与法治中国建设,造就新时代担当民族复兴使命的有为青年。
12月4日,_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
关于依宪维权的几点认识: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宪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在企退役军官忠诚于宪法,要做到“非宪勿作,唯宪是从”。在维权活动中,坚持依宪维权,站上维权的法律制高点。
二、宪法第33条是我们维权的宪法依据。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企退役军官,和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战友一样,都是由组织安排决定的,都一样以青春献国防,尽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应当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根据宪法制定的《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军衔条例》以及法律授权的一系列中央文件,具体规定了我们的法定身份和待遇。这就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宪法和法律保障。
三、宪法第41条是我们依法上访、申诉、控告的宪法依据。
在企业改革中,由于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向上级领导机关上访、申诉、控告,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完全合法合理,受法律保护。而20多年来,人社部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违背此项宪法规定,拒不接受批评建议,又不负责处理,还对上访群众,进行打压,涉嫌报复,形成严重的违宪事件。根据四中全会“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的要求,必须严肃对待,从速处理。
四、在这起违宪事件中,周永康是罪魁祸首。
宪法第一条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他在任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企转组组长(后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违反此条宪法,以“稳定压倒一切”的错误思维,制定了中办发电[20_]31号、企转组[20_]1号、[20_]2号、[20_]1号等违宪、违法文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要求在贯彻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中,彻底清算,消除影响。为此要求:(1)停止执行上述一系列错误文件;(2)对上述文件进行违宪、违法审查,依法予以撤销;(3)要求对今年9月22日,北京警方打压进京诉讼代表事件作出处理,今后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依宪行政,势在必行。
今年5月27日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大会上,马凯副总理布置工作时又提出: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解困维稳”仍然是“稳定压倒一切”的产物,“解困”背离法律,“维稳”侵犯人权。这与四中全会精神格格不入,与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政治觉醒的形势很不相称,所以纠正这一错误势在必行,要依宪、依法纠错,改正得越快越好。
六、依宪执政,专政手段不可乱用。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维权骨干和群众,仍在进行监控和打压。如对上访群众进行劝访、限访、压访、截访,有时动用警力,大打出手。把企业军转干部的代表,当作“挑头人”列入黑名单,监视行动、监听电话、有时以请去“喝茶”、“被旅游”等手段,变相限制人身自由。前几年还以维稳为借口动用专政工具加以迫害。(一些代表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非法关押、搜身、抄家,监视居住、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等),这些都已侵犯了公民的人权,以及公民的人身、住宅、通信、申诉等权利。严重触犯了宪法35条、37条、38条、39条、40条、41条等条款。应当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中,自省、自律、自纠,从速改正。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头,有关领导机关,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杜绝。
七、“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也在于实施”。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企退役军官的问题,完全是由各级政府有法不依,违法行政,逃避法定义务所造成的一件历史冤案,既是政策性问题,又是涉法、涉诉的问题。如何处理?请求中央从速决策。无非两种可能:
1、各级政府主动纠错。由各级领导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依宪、依法纠正错误,公正解决。
2、走法律程序。依法立案、公开审理、公开宣判。
八、我们坚决相信和依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经验优势、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中,继续发挥正能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们满怀信心地迎接法治的春天,争取维权的最后胜利。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制?我相信大多数人会觉得法制就是法律,其实不然。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进程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健全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来完善社会主义体系。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刚入路的铁路职工,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的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央视《今日说法》有一期栏目叫“冰冻的花季”,讲的是一名体育老师因为疏忽大意,将花季少女介绍给一位自称是某某知名中学选拔“体育特长生”的老师,被这位冒牌老师带走了多名女学生后,这名老师才明白,冒牌老师是打着招生的旗号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样的事情也在当地三所中学发生,时间长达1年之久。这个案例中,犯罪人当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于这名体育老师,从表面上看,她是疏忽大意,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她的法制观念淡薄,面对外校的招生人员,未核实对方身份,就将学生介绍出去,学生基于对老师的信任,陷入了罪恶的泥潭。
有了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社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的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中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就要求人们必须知法、懂法、守法。作为一名刚入路的新职工,我们要将法制意识带入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以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以“治山斗水,坚毅致远”的西工精神来鼓励自己,努力争做一名新时代优秀的铁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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