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诚信兴商倡议书(共含14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kingba”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也是企业持续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力量源泉。适逢桂林市开展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之际,为构筑社会信用基础,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高企业信誉,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商秩发〔XX〕18号)文件精神,我们向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商务流通领域信用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树立诚实守信理念。继承和发扬“诚信为本、公道守规、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的商业道德和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树立诚信观念,建立健全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信用制度,加强企业信用自律,提高企业信誉,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包含价格诚信、员工信用、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客户评价等方面的企业诚信制度体系,夯实诚信建设基础。
四、努力强化品牌服务意识。大力拓展特色服务、差异化服务和专业服务,打造内涵丰富、独具特色的企业品牌和服务品牌,为消费者营造和谐、文明、时尚的购物环境。
五、保证市场价格规范。严禁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价格串通、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哄抬价格、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杜绝商业欺诈、暗箱操作和恶性竞争等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格质量管理。
七、争创“价格诚信单位”。为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提倡争创以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诚信单位”。
八、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承诺,关心公益事业,热心社会活动,并真诚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指导。
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守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监督失信行为,为此,今天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诚信纳税”、“重合同、守信用”等创建活动,促进新县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我们向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诚信兴商倡议书: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以学法、知法、守法为立业之本,以诚实守信、优质经营为重点,努力争创文明企业,倡导品牌经营,提升企业形象,奉献“安全、卫生、无公害”食品,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格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病死畜禽、不使用、销售非定点屠宰肉品、不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绝不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
三、严格行业自律,争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典范。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建设,公开企业生产经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溯制度,防止不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
四、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坚持“诚信兴业”的宗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以品牌建设为核心,以“信誉”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尊敬的纳税人:
“诚信兴商”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立足之本。为构筑社会信用基础,提高企业产品质量,营造消费者放心的市场环境,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沈河区国家税务局向驻区广大纳税人提出倡议如下:
1、强化诚信意识。树立诚信观念,建立健全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信用制度,加强企业信用自律,提高企业信誉,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
2、健全诚信服务制度。从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舆论监督等方面建立和健全以信用为核心内容的企业诚信制度,不断提升诚信经营行为,夯实诚信建设的基础。
3、恪守法制、遵循公德。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和宣传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管法等,不断增强依法经商、依法纳税意识,为诚信兴商、诚信纳税打牢基础。
4、树立诚信纳税理念。依法诚信纳税是最好的信用证明,以诚信为本,依法纳税,应缴尽缴,恪守纳税信誉;勇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作用,争做诚信纳税模范,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5、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商业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6、做诚信经营的楷模。爱岗敬业,从我做起,树立“守信光荣、守信可敬”的.意识,争做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的表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诚信企业”。
7、真诚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履行承诺,承担社会责任。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争创国家免检产品,争创国家质量管理奖企业。
现将这次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县经信局根据市商务局的工作部署,及时地制定“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宣传月活动由经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各有关单位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开展着相关的工作。
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9月13日我县在县城人民大会堂广场开展以“诚信兴商、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经信局、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均按活动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参加这次宣传活动。通过出版报,发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当天各部门参加活动的人员达40多人,共出宣传版版报8版,设立咨询服务台7个,发放宣传资料1千多份,接待群众260人次,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增强了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
三、一个多月来,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送税法进企业,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宣传先进事迹等一系列活动。县经信局开展家畜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县人民政府于9月28日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质监、经信等部门共26人次,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定点屠宰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双节”期间月饼、糕点、饮料、食用油、奶制品、水产品、肉质品、酒类商品等重点商品进行了专项整顿。
四、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共发放诚信兴商宣传海报300份到各单位、学校、商场、医院、文化广场、客运站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地方张贴。共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出动车辆132辆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8家,235个食品零售店铺和熟食摊点以及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没收“三无食品”一批,价值1000多元。从而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场所销食品质量的监测力度,确保市场的繁荣稳定和市场食品安全。
总之,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中,我县部门既有联合执法又能按照本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执法活动,使各流通企业能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诚信经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保证上林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整规办根据钦州市整规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钦整规办〔20**〕 5 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整个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保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整规办下发了灵整规办[20**]7号文,并制定了《灵山县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印制了《灵山县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并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要求各自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成效。并于20**年9月22日下午,在县商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碰头会,讨论宣传月活动期间的主要活动安排,各主办单位分别派一名领导参加了会议。并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刘朝术为主任的宣传活动组委会,对宣传活动的形式、时间、内容进行了研究部署,领导的重视,周密的安排,为开展好此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利用公共场所,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9月25日上午,我县由县整规办牵头,在县城百货大楼门前开展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商务局、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等20多个成员单位100多人参加宣传活动。
参加活动的单位由专人在百货大楼门前,摆上宣传桌椅,挂上宣传横幅,摆开宣传牌匾,重点宣传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合同法》、《广告法》、《商标法》、《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价格法》、《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近年来我县推进诚信建设成果,揭露目前商业、服务业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和欺诈消费者的典型案例。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如何辨别产品真伪、如何识破产品、商业骗局等各种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教授群众练就火眼金睛,识破各种骗局,有效防范日常生活商品、商业欺诈等。在活动现场,路过的群众纷纷向前索要宣传资料,咨询各种问题,现场工作人员详细解答。
据统计,当天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11台,在县城各交通要道共悬挂横幅33条,散发宣传资料近三万份,摆放各种宣传牌匾共30多块,宣传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家电下乡政策、涉农税收政策、商业零售、短信中奖欺诈、招生行骗、价格欺诈等100多项内容,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问题:少部分企业、商户对诚信兴商认识不足,为了眼前利益,存在违法经商、进行商业欺诈行为。
(二)下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钦州市整规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钦整规办〔20**〕 5 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诚信兴商工作总结 -总结
现将这次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县经信局根据市商务局的工作部署,及时地制定“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宣传月活动由经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各有关单位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开展着相关的工作,
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9月13日我县在县城人民大会堂广场开展以“诚信兴商、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经信局、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均按活动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参加这次宣传活动。通过出版报,发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当天各部门参加活动的人员达40多人,共出宣传版版报8版,设立咨询服务台7个,发放宣传资料1千多份,接待群众260人次,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增强了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
三、一个多月来,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送税法进企业,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宣传先进事迹等一系列活动。县经信局开展家畜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县人民政府于9月28日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质监、经信等部门共26人次,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定点屠宰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双节”期间月饼、糕点、饮料、食用油、奶制品、水产品、肉质品、酒类商品等重点商品进行了专项整顿。
四、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共发放诚信兴商宣传海报300份到各单位、学校、商场、医院、文化广场、客运站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地方张贴。共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出动车辆132辆次。重点检查:商场超市8家,235个食品零售店铺和熟食摊点以及宾馆、饭店进行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没收“三无食品”一批,价值1000多元。从而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场所销食品质量的监测力度,确保市场的繁荣稳定和市场食品安全。
总之,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中,我县部门既有联合执法又能按照本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执法活动,使各流通企业能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诚信经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保证上林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整规办根据钦州市整规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钦整规办〔XX〕 5 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整个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保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整规办下发了灵整规办[XX]7号文,并制定了《灵山县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印制了《灵山县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并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要求各自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成效,
并于XX年9月22日下午,在县商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碰头会,讨论宣传月活动期间的主要活动安排,各主办单位分别派一名领导参加了会议。并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刘朝术为主任的宣传活动组委会,对宣传活动的形式、时间、内容进行了研究部署,领导的重视,周密的安排,为开展好此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利用公共场所,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大力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9月25日上午,我县由县整规办牵头,在县城百货大楼门前开展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商务局、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等20多个成员单位100多人参加宣传活动。
参加活动的单位由专人在百货大楼门前,摆上宣传桌椅,挂上宣传横幅,摆开宣传牌匾,重点宣传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合同法》、《广告法》、《商标法》、《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价格法》、《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近年来我县推进诚信建设成果,揭露目前商业、服务业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和欺诈消费者的典型案例。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如何辨别产品真伪、如何识破产品、商业骗局等各种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教授群众练就火眼金睛,识破各种骗局,有效防范日常生活商品、商业欺诈等。在活动现场,路过的群众纷纷向前索要宣传资料,咨询各种问题,现场工作人员详细解答。
据统计,当天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11台,在县城各交通要道共悬挂横幅33条,散发宣传资料近三万份,摆放各种宣传牌匾共30多块,宣传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家电下乡政策、涉农税收政策、商业零售、短信中奖欺诈、招生行骗、价格欺诈等100多项内容,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问题:少部分企业、商户对诚信兴商认识不足,为了眼前利益,存在违法经商、进行商业欺诈行为。
(二)下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钦州市整规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钦整规办〔XX〕 5 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诚信兴商”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在日常的业务管理活动中,加强对流通企业“诚信经商”的宣传教育、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宣传推广使用信用保险,普及信用风险防范和知识,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违法企业实行公示,让诚信守法企业享有最大便利,通过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良好的经商环境。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新规定
一、条例修订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吸收近年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并为下一步改革预留政策空间。二是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三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取消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差别待遇,按交易性质进行监管。四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内容、方式等规定,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二、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新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全面修订。修改后的条例共54条,进一步便利了贸易投资活动,完善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了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
一是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管理。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取消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允许外汇收入按照规定的条件、期限等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增加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明确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监督检查及具体管理职权和程序。
二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调整外汇头寸管理方式,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
三是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健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完善外汇收支信息收集,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分析与监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规定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四是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为保障外汇管理机关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增加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
三、条例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总则第五条和第二章是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主要规范。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大大简化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内容和程序。
条例规定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并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取消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强制结汇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按规定保留或者卖给金融机构;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按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为保证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条例要求办理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同时规定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通过核销、核注、非现场数据核对、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条例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是如何规范的?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规范主要集中在条例第三章,是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是为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预留政策空间。简化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行政审批,增设境外主体在境内筹资、境内主体对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交易、境内主体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等交易项目的管理原则。
二是改革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除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以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结汇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国家未规定需事前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原则上可以持规定的有效单证直接到金融机构办理,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在外汇支付前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三是加强流入资本的用途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并授权外汇管理机关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条例对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有哪些规定? 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对于掌握外汇收支情况,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一方面在总则中明确要求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另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并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诚信兴商宣传资料之一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按照条例的上述规定,外汇管理机关可以全方位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监测。同时,建立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监管信息通报机制。
六、条例是如何完善外汇检查手段和法律责任的?
为依法行政,保障外汇管理政策有效施行,切实防范国际金融风险,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外汇管理机关的检查手段和措施,具体包括: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进行现场检查,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
复制有关交易单证、财务会计资料,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查询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账户(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涉案财产、重要证据等。当然,外汇管理机关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相关检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适应新形势下打击外汇违法行为的需要,条例增加了对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非法携带外汇出入境以及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诚信兴商宣传月总结 -总结
现将活动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联动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诚信兴商宣
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整规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整规办先后三次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共同研究商讨宣传月的活动事宜。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各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
各市县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
有组织地推动当地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内容丰富,宣传创建双结合
(一)统一行动,营造氛围
9月1日上午,整规办牵头组织召开“诚信兴商宣传月”
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各成员单位详细介绍了我省 “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安排,近三年来全省诚信兴商方面的工作成果并发布了重点行业警示信息。协调有关单位,在广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二)分工协作,形式多样
省商务厅印制了一万份张贴画,在省直机关办公楼和政府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加油站、美容美发等行业领域的场所布置张贴,并悬挂标语。突出对生猪屠宰、商业特许经营、二手车流通、零售商促销行为、美容美发管理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宣传所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企业。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履行合同和章程情况的检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商务信用制度建设。
省发改委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等活动。
省国税局、地税局重点围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和打击偷税骗税专项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宣扬依法诚信纳税典型。
省工商局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假等问题,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曝光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揭露重点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宣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的优秀企业典型,
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者警示,开展诚信维权典型事件宣传活动,曝光了一批典型失信案例。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
省质监局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打假保名优”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及《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公示一批质量守信单位,营造质量诚信的社会环境。
省卫生厅继续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 曝光不诚信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典型,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海口海关公布进出口企业适用“AA”管理类别企业名单,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省外汇局在各外汇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和悬挂宣传条幅,重点宣传8月6日我国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省贸促会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开展诚信创建示范活动,开辟企业诚信专栏,宣传和展示诚信建设企业典型案例,开展20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组织“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与推介表彰活动;经省有关部门推选、评定,联合公布了一批海南省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三、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方式。
在宣传月中,全省各部门突出“讲座、咨询、调查、座谈”多种宣传形式。不但制作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主要街道,还动用宣传车深入城乡巡回宣传全省整规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社区、市场、商场的宣传栏,及时把食品、药品、化妆品、装饰等热点领域的案件、投诉事例公示,进行消费提醒、警示。整个宣传月期间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电台有声。
据统计,宣传月期间,省整规办和各相关部门共召开座谈会10余次,开办讲座8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在电视、广播、报刊上刊登和播放各类信息200余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23条。
“诚信经营、以德兴商”推进企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生命之源,以德兴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我省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诚信兴商宣传月总结 -总结
现将活动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联动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诚信兴商宣
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整规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整规办先后三次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共同研究商讨宣传月的活动事宜。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各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
各市县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
有组织地推动当地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内容丰富,宣传创建双结合
(一)统一行动,营造氛围
9月1日上午,整规办牵头组织召开“诚信兴商宣传月”
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各成员单位详细介绍了我省 “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安排,近三年来全省诚信兴商方面的工作成果并发布了重点行业警示信息。协调有关单位,在广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二)分工协作,形式多样
省商务厅印制了一万份张贴画,在省直机关办公楼和政府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加油站、美容美发等行业领域的场所布置张贴,并悬挂标语。突出对生猪屠宰、商业特许经营、二手车流通、零售商促销行为、美容美发管理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宣传所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企业。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履行合同和章程情况的检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商务信用制度建设。
省发改委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等活动。
省国税局、地税局重点围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和打击偷税骗税专项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宣扬依法诚信纳税典型。
省工商局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假等问题,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曝光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揭露重点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宣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的优秀企业典型,
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者警示,开展诚信维权典型事件宣传活动,曝光了一批典型失信案例。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
省质监局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打假保名优”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及《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公示一批质量守信单位,营造质量诚信的社会环境。
省卫生厅继续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 曝光不诚信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典型,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海口海关公布XX年度进出口企业适用“aa”管理类别企业名单,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省外汇局在各外汇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和悬挂宣传条幅,重点宣传XX年8月6日我国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省贸促会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开展诚信创建示范活动,开辟企业诚信专栏,宣传和展示诚信建设企业典型案例,开展XX年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组织“XX年度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与推介表彰活动;经省有关部门推选、评定,联合公布了一批海南省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三、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方式。
在宣传月中,全省各部门突出“讲座、咨询、调查、座谈”多种宣传形式。不但制作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主要街道,还动用宣传车深入城乡巡回宣传全省整规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社区、市场、商场的宣传栏,及时把食品、药品、化妆品、装饰等热点领域的案件、投诉事例公示,进行消费提醒、警示。整个宣传月期间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电台有声。
据统计,宣传月期间,省整规办和各相关部门共召开座谈会10余次,开办讲座8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在电视、广播、报刊上刊登和播放各类信息200余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23条。
“诚信经营、以德兴商”推进企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生命之源,以德兴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我省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诚信兴商活动总结
诚信兴商活动总结为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社会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根据商务厅等十七个部门《关于印发**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甘商务秩序发〔〕374号)和《张质监函〔2012〕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于9月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开展“诚信兴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诚信兴商”宣传月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小组,及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精心设计制作了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对宣传月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
二、突出重点,大力宣传
9月17日,我局在**县鑫海源文化广场和龙首广场举行了以“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体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大量宣传手册、宣传传单,并解答群众的相关问题和有关行业信用知识,取得了良好成效。在这次活动中,参加咨询活动的群众达300人以上,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达270份以上。并结合实际注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开展“质检利剑”执法打假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形式多样,成果显着
我局认真落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各相关业务领域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对提高我县经营者诚信意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我县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0xx年10月26日由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海关广东分署、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省贸促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商业联合会、省消委会等20个部门联合主办,广东省企业联合会承办的20xx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广东大厦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主办单位、有关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商协会及媒体代表等200多人出席启动仪式。
广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罗练锦代表主办单位致辞,省发改委、省工商局、海关广东分署、省消委会分别就各自部门对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进行解读。东莞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广东罗浮宫家居集团分别就诚信建设及信用促消费等分享了经验。在启动仪式上,省企业联合会向广大企业发出了《诚信兴商,共续辉煌》的倡议,企业代表共同签署《广东企业诚信公约》,承诺要以诚信创建树立广东企业的良好形象。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诚信宣传长廊,了解我省20xx年商务诚信建设成果。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举办来,广东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一起,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初步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信用制度不断完善。20xx年6月广东省被列为全国4个开展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的地区之一,目前平台建设已进入内部演示阶段,预计今年年底试运行,明年3月可正式上线运行,打造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共建、“互联网+商务诚信”的商务诚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今年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诚信促消费”为主题,重点在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跨部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成果、信用建设工作进展等方面的宣传,树立广东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致力推进“信用广东”建设。
为加强诚信兴商教育,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围绕“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活动主题,结合“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旨,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加强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纳税人权益保护、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大力营造诚信征纳的税收环境。根据xx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诚信兴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组织建立联动宣传机制,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坚持税收宣传与当前税收工作重点相结合,与纳税人的实际相结合,使税收宣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其中组织城市广场、街头宣传活动xx次,发布专题新闻、信息xx条,制作各类公益广告xx次,举办专题晚会xx次,举办专题研讨会xx次,制作宣传画217张,制作宣传资料xx份,制作展板xx个。通过大张旗鼓的诚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自觉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意识,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在本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组织宣传和总结报导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主要有xx。
二、存在的问题:
1.宣传意识不强,单位组织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对思想不够重视,采取应付敷衍态度。如有的县只开展了个别宣传活动,宣传方式单一,没有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也没有印制宣传资料。
2.工作不够仔细,总结材料简单。有的单位对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将活动情况进行宣传和总结,上报市局的总结材料过于简单。
3.部门之间配合不默契,有关部门对诚信兴商工作重视不一,不能建立一个共同的工作平台。如工商、银行与税务部门对纳税诚信监管不一,相互信息不通,不能形成合力的监管。
三、今后工作要求:
虽然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已告一段落,但在今后工作中还应不断加强税收宣传,将诚信兴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做好日常、专项、分类税法宣传工作,加大税收基本知识、税收新政、惠政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盈利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发〔20xx〕288号)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市场经营者和公众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xx区商务局协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宣传活动
为扎实开展宣传月活动,区商务局成立了以李云梅副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联络员网络,围绕“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了《xx区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活动主题、宣传重点、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等,认真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统一行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市场股、外贸股、屠宰办等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直销管理条例》等11部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形式多样,努力扩大宣传声势
为把宣传月活动引向深入,宣传活动始终围绕“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这个主题,坚持树立“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目标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公共场所,扩大影响面。
二是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中发放商务部专门印制的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是充分利用xx区商务之窗、xx区政务公开等网站及保山电视台等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了全面、立体的宣传声势。
四是协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形式各样的诚信宣传活动。五是认真组织天顺、九龙、红叶等商场超市积极开展诚信创建工作,要求各有关商贸企业建立和完善诚信经营相关制度;要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教育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员工诚信经营意识;要制定诚信经营活动方案,以实际行动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的生产、经营、销售和服务工作。宣传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600份、提供咨询服务480多人次、网站发布专题新闻、信息2条、电视新闻报道2次,极大的扩大了此次活动的宣传声势,在群众中取得了较大反响。
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总结 -总结
《关于开展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个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置
为更有效的开展宣传月活动,我县成立了以姚本喜副县长为组长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县整规办制订了大化县2010年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围绕“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提出了宣传月的工作重点,认真部署开展这项工作。
二、统一行动,营造氛围
9月9日,我县整规办牵头组织工商局等十个部门在县电影广场专门举行了诚信兴商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十个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出了宣传板报,印制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20多起,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
三、分工协作,形式多样
突出“健康、安全、维权”多项宣传主题。县工商局、联合消费协会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假等问题,广泛宣传《消费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县质监局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产品质量放心承诺”等活动,组织开展了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
突出“城乡、社区、学校”多个宣传区域。县工商部门和消协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员多,健康、安全消费意识薄弱的情况,全县城乡共设4个点,有17名行业专家现场进行了咨询,有19名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月活动;县物价部门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商场”、“价格服务进校园”、“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户”等六进工作宣传活动;县经贸局开展家畜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县税务部门开展了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等“送税法”活动,为税收宣传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宣传阵地。
突出“网络、媒体、宣传栏”多条宣传途径。在宣传活动月中,我县各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市场、商场的宣传栏,宣传消费知识,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把食品、药品、化妆品、装饰品等热点领域的案件、投诉事例公示,进行消费提醒、警示。税务部门利用办税大厅电子荧屏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形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同时设立纳税人网上申报自助电脑,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县工商局、消协在大化有线电视台专门开辟了“工商时空”消费知识宣传专栏,对商场、超市、短信服务、物业管理等7条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突出“讲座、咨询、调查、座谈”多种宣传形式。县工商、消协结合本县实际与县妇联、千姿源科学美容美体中心、上海诚美美容企业在县二中共同举办了一期“消费与环境,科学理性选择化妆品”科普知识讲座,开展了美容化妆品的市场调查和消费者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同时召开了全县美容化妆品行业座谈会,探讨了美容化妆行业良萎不齐、投诉屡有发生的现状,并对经营业主提出了要求,为“美发诚信单位”的评选打基础。县药监局召集了县城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药品诚信经营宣传工作座谈会,对企业进行了宣传教育,开展好诚信承诺活动。同时,加强药品经营gsp规范的'实施力度,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县质监局组织了县城区月饼和米粉生产企业23家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重点向企业宣传食品市场准入及《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等相关知识,并邀请了质量方面的专家,采取分类指导的形式,对食品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分析,还组织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了食品质量与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四、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县各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把活动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是制作了“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乡镇、主要街道进行宣传。二是确定专人负责,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消费者手中。三是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定期播出系列宣传节目。四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诚信意识从小抓起。这次宣传月活动,全县共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90人次,现场咨询近万人次,召开座谈会13个,开办讲座4次,发放宣传资料1.4万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120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14条,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起。
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大加强了我县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
与本篇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总结内容有关的:
工作总结'>外联部十月份活动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宣传部九月份工作总结东院五系学习部十月工作计划总结 工作总结'>2010年江大秘书部学期工作总结工作总结'>2010年终生活部学期工作总结2010年终生活部学期总结 工作总结'>大学外联部2010年终学期工作总结大学五系宣传部2010学期总结
【返回工作总结范文栏目列表】
★ 网络诚信倡议书
★ 中学生诚信倡议书
★ 诚信考试倡议书
★ 中小学诚信倡议书
★ 有关诚信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