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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实施排放交易一周年
排放交易是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最经济有效的方法.排放交易在国际间已经实行,它是京都条约的核心内容,欧洲委员会也准备于在欧洲范围内实施公司级别上的排放交易.
作 者:王小飞 作者单位: 刊 名:全球科技经济t望 英文刊名:QUANQIU KEJI JINGJI LIAOWANG 年,卷(期): “”(9) 分类号:F205 关键词:一、活动对象: 融智学院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4月16日—5月23日
三、报名方式: 参赛学生于4月16日至17日下午之前在各班团支书处报名。
四、大赛地点: 学院金融实验室(10105教室)
五、大赛形式: 本次比赛由计算机操作,按实际行情进行的虚拟资本交易,虚拟盈亏结算的形式完成。比赛结束后,按各参赛者的投资收益率排名,由高到低列出帐号名单。最终投资收益率的为第一名,按此类推,分出第二第三。 ( 投资收益率公式: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 投资成本×100%)
六、比赛规则:
1、大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
2、比赛时间是从4月21日至年5月21日。
3、大赛初始资金设置为每人10万元。
2、大赛交易品种。参赛者可进行期货,股票,黄金以及外汇交易。参赛者交易品种均按各交易所合约相关规定进行交易。合约内容由各参赛者自行了解,期货协会负责在学校论坛提供相关资料 。
3、交易时间。与各期货交易所开市闭市时间同步进行。
4、最后交易日。比赛结束日当天,2009年5月21日15:00,各交易账户均进行强制平仓,结算出最终资金总量。
5、大赛信息公布。每周列出投资收益率的前8名参赛者名单,公布于期货协会专用展板以及学院论坛。
6、排名制度。比赛名次由期货协会按 每个参赛者投资收益率进行排名,由融智学院金融系 学生会负责复查。
七、讲座:
1. 前期讲座,以模拟交易软件的使用和不同金融市场的介绍为目的。
2. 中期讲座,中期交易讲座主要 主题为“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
八、闭幕仪式:6月23日15:00,闭幕式。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励现金300元
二等奖三名,奖励现金100元
三等奖八名,奖励现金50元
这次大赛的意义和其他的各项成果都是极为有效的,希望大家都能够积极的参与到这次大赛中来,毕竟这样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在毕业之后没有机会参加这样的活动的,希望大家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打动我们,这里有隆重的掌声和丰厚的奖品!
交易展览实施活动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本市交易场所行为,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易场所,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不包括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也不包括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
外地交易场所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亦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金融工作部门作为本市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科技、文化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市交易场所的设立审核及变更审批(备案)、日常经营行为及资金安全监管、政策支持指导、统计监测、发展规划编制、违规处理、风险防控和处置、重大事项协调等工作。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协助市金融工作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条 本市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统筹规划各类交易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制定交易场所品种结构规划和审查标准,审慎批准设立交易场所,使本市交易场所的设立与监管能力及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大宗商品、国有产权、文化产权等领域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新设交易场所原则上应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设立交易场所,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二)股东近三年内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记录,并具备超过五年的相关领域从业经验;
(四)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规则及健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
(五)其他相关条件。
第六条 新设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其他新设交易场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第七条 新设交易场所应当先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八条 新设交易场所,申请人需向所在区(县)金融工作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 申请书,包括拟设立交易场所的名称、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事项;
(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 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四)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 所住所证明;
(六) 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相关材料;
(七) 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 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金融工作部门。市金融工作部门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市政府批准前,应当取得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
新设交易场所的申请获得市政府批准后,由市金融工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批复文件。申请未获批准的,由市金融工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答复。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持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第十一条 交易场所有下列事项之一的,由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初审后报市金融工作部门,由市金融工作部门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
(一) 调整经营范围;
(二) 变更交易规则或新设交易品种;
(三) 分立或者合并;
(四) 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交易场所有下列事项之一的,由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初审后报市金融工作部门复审备案,同时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
(五)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变更股东;
(七)修改章程;
(八)注销;
(九)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市各类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分别经市政府和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监管。
第十四条 交易场所因解散而终止的,应当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三章 日常监管
第十五条 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第十六条 本市建立统一的资金结算和监管平台。交易场所应当切实维护客户资金安全,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实行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确保交易信息系统符合安全稳定性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 建立交易场所信息报送制度。交易场所应当定期经各区(县)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向市金融工作部门报送月度交易数据、季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同时抄送各自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市金融工作部门可以要求交易场所报送专项报告。
第十八条 交易场所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定期进行市场风险信息提示,开展投资者教育,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市金融工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区(县)金融工作部门可以采取适当方式依法对交易场所进行检查,交易场所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做好行业自律管理、开展业务培训、促进行业交流等工作,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护行业利益、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章 风险防控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交易场所应当为投资者保密,不得利用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交易无关或有损投资者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交易场所需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职责、措施和程序,经所在区(县)金融工作部门报市金融工作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各自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 交易场所在经营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市金融工作部门可以采取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取消违规交易品种、停止违规交易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市金融工作部门等可以依据本办法,根据职责制定交易场所管理相关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金融工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申请的交易范围须与其现有主营业务相符,且在该业务领域内处于领军地位
注:防止新批交易场所挂羊头卖狗肉行为,之前就存在审批农产品项目,结果上线交易原油、白银项目。申请的股东方也需要在该业务具有实体支撑,需要是处在领军地位。
2、拟新设交易场所的行政区域内,在本年度未发生过严重的交易场所违规事件
注:这一条是针对行政区域(如:朝阳区)出现过违规事件,该区域就不得报批新交易场所。
3、上线交易品种及其交易制度须与设立审批时报批的材料相符
注:强调品种、交易制度等都必须和审批一致,之前说只是挂牌竞买,最后成了OTC业务肯定是不行了。
4、已志愿加入行业自律组织或已递交加入行业自律组织申请;已接入登记结算平台,并签订了登记结算协议
注:开业也需要加入行业协会组织和接入清算所,行业协会和清算所在也将全国展开运作和发展。
5、会员不得通过盈利承诺等欺骗手段诱导投资者入市交易,不得进行代客交易,不得拒绝投资者进行其账户信息查询,不得收取客户交易资金。对于会员代理多家交易场所的,交易场所须在其网站上对外公布其会员名称,并明示会员所代理其他交易所名称。
注:代客理财是不太可能了,指导交易,直播室,喊单都将不得使用了,同时会员单位做了多家交易场所的也将在官网公开公示,也是为了防止盘中盘,打着这个旗帜,实际是为了做一个黑平台业务。
6、交易系统和交易数据需及时进行备份管理,并接受监测管理。
注:该条目的是为了防止交易场所以系统故障和升级,删除交易记录而拒绝司法机关的调查。
7、商品交易仅限于现货交易,其参与者仅限于有实物现货需求的投资者。
注:该条强调了投资者的现货投资,现货贸易属性,而不能是纯投机的投资者。投资者属性将让交易场所的投机性大大减弱。
8、交易场所须向市金融工作部门指定的信息监测平台报送信息
注:建立类似工商局每月报税的规矩,交易场所需要定时给金融工作部门报送信息。
9、交易场所须严格按照工商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品种、交易制度依法经营,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不得通过公开方式发布募集资金的广告或虚假宣传,不做保本付息、定期回购或给付回报的承诺。
起即将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实施达标计划与排污许可、垂直管理等重大改革紧密相关,几项改革任务之间有比较清晰的内在逻辑和完善的体系性,大致可以用“达标计划是基础、排污许可是核心、垂直改革是保障”来进行理解和概括。
达标计划的实施必须把企业守法的主动性调动起来,规范地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排放信息,并提供相应数据自证清白,这就是所说的要“自证达标”。
20侧重于“摸经验、趟路子”,同时又要有一些显著性、标志性的成果。到底,争取能够将所有工业污染源都能纳入到达标计划的工作体系中“犁”一遍。
严格来说,达标计划不实行传统意义上的考核,而是通过跟踪评估来客观地反映工作成效,进而识别问题、调整方向和完善措施。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到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从《通知》发布到第一阶段目标完成只有短短一年时间,环境保护部如何督促和指导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顺利实施?这一计划的出台又会给未来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哪些影响?记者日前专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
对话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兼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 田为勇
采访人:中国环境报记者文雯
达标计划对改善环境质量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强化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性工作
中国环境报:自12月16日以来,中东部地区迎来大范围、长时间严重雾霾,环境保护部派出16个督查组督查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从环境保护部的通报中我们看到,有部分企业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甚至恶意应付检查。从这个角度来讲,达标计划对改善环境质量这个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田为勇:当前,我国环境质量较差、生态损害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雾霾天气、城市黑臭水体等环境问题凸显,直接影响人民幸福感的提升。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违法排污损害生态环境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之后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此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工作要求。
达标计划抓住工业污染源这个重点,就等于抓住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牛鼻子”。重点突出、方向明确,有利于精准发力,集中力量解决关键问题。实施达标计划,是推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重大举措,是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也是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
中国环境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两项环境治理基础性改革——“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达标计划也是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与排污许可、垂直管理等重大改革有何关系,如何协调推进?
田为勇:实施达标计划与排污许可、垂直管理等重大改革紧密相关,共成体系又各有侧重,实质上都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化”为特征的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几项改革任务之间有比较清晰的内在逻辑和完善的体系性,大致可以用“达标计划是基础、排污许可是核心、垂直改革是保障”来进行理解和概括。
达标计划与排污许可证在监管方法和技术路线上都是一致的,一脉相承。排污许可证以“一证式”的方式明确了企业排放的各项要求,包括了浓度值和总量值。浓度值就是排放标准,也就是要达标排放;而总量值的依据是不同时间段的浓度值,即年平均值、季度平均值。比如,京津冀地区冬季的时候给的总量少一些,夏季的时候给的总量多一些。然后是日均值,甚至是小时值,但是它们的基准都是达标排放。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达标计划起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排污许可制相当于给每个固定污染源定制了“身份证”,这一方面,解决了“多套数据”问题,使环境管理更加高效;另一方面,通过自行监测、公布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得以加强。排污许可证在今后的环境管理中,将作为企业守法的依据、政府执法的工具和社会护法的平台,从而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垂直管理改革将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这些为有力保障达标计划的高效推行夯实了基础。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实施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要说得清、查得出、管得住、能持续
中国环境报: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实施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田为勇:概括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说得清、查得出、管得住、能持续”,相关工作的设计与落实也是分别围绕这几方面来开展的。这也是在深入分析和总结导致企业重视程度差、守法意识差、投入意愿低、治理水平低的症结与沉疴所在之后形成的思路。
“说得清”主要是指3方面要说得清。一是企业要对自己的治污要求、治污技术和排放状况充分掌握,特别是要将产污特征、治污效果及成本等关键情况、内在联系说得清楚。二是明确不同工业污染源达标判定准则,特别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瞬时值标准或者说最高排放浓度。今后要更多地关注这个值。既要让企业明白,又要让执法人员能操作,使其真正成为企业不敢触碰的红线、带电的高压线和坚守的生命线,一旦逾越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三是环保部门要将辖区内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绩效和监管重点说清楚,并实施分类管理。对小、散、乱的企业,要通过严格执法,逐步淘汰取缔;对没有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要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并推动其安装在线设备;对高架源等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要利用在线手段实施电子督办,发现超标立即查处。
“查得出”是指对于超标排放行为能够及时发现、精确定位。一方面,推动实现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全覆盖,并逐步将更多的污染因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先进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管理,形成立体化的监控体系,使超标行为无所遁形。同时,还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真正使环境执法队伍走上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道路。
“管得住”就是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宣传等手段,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形成足够的震慑力。在法律方面,将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推动将更多地超标行为纳入刑事案件的管理范畴。在行政方面,考虑进一步完善“按日计罚”等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在经济方面,要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对违法企业开展环保公益诉讼,最大限度地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的合力。在宣传方面,要将超标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会同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使超标企业名誉扫地、寸步难行。
“能持续”主要是指企业达标状态和环保部门管理机制两方面都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对企业来说,明确“全面达标排放”不是指在某个时间点上的达标排放行为,而是一个长期、持续、稳定的达标排放状态;对环保部门来说,要将达标计划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不搞“运动式”、“一阵风”,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达标计划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
中国环境报: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的主要创新和亮点在哪里?
田为勇:达标计划就是要通过完善部分制度、新建一批制度,搭建一个符合“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要求的管理体系。在严厉惩罚那些对环保法律熟视无睹甚至铤而走险的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并得到实实在在好处。在达标计划实施中将重点做好“四个创新”。
一是管理理念的创新。从主要依靠执法监督转变为守法引导与执法监督高度融合。对于数以百万计的工业污染源来说,环境执法人员永远是少数,不从管理理念上加以突破,将难以形成一套成熟可靠的制度体系。达标计划的实施必须把企业守法的主动性调动起来,规范地向社会公开自己的排放信息,并提供相应数据自证清白,这就是所说的要“自证达标”。而环保部门一方面要告诉企业怎么守法;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就毫不留情、绝不手软。
二是管理方式的创新。近年来,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对企业超标排放的惩罚力度,这就要求环保部门要在监管中明晰、统一和规范执法尺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对其违法行为的后果有比较清晰的认知,彻底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我们考虑借鉴交通违章记分模式,探索建立企业超标排放记分管理制度。前期在个别行业中先行先试,如果运行得理想,将逐步推广到其他行业。
三是管理手段的创新。快速准确发现企业的超标行为,是达标计划实施的关键所在,这就需要充分地发挥好先进科技手段的作用。比如,在前段时间的重污染天气督查工作中,我们就广泛地采用了卫星遥感、无人机侦查、高架源监测等技术手段,为现场督查提供了精准方向,实现了定点打击。在今后日常环境监管与执法工作中,要将这些先进技术普遍地应用起来,快速发现、精确定位、严厉打击,改变传统“大水漫灌”的执法模式,科学有效地集中执法力量,“用锥子扎牛皮”,提升执法精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四是管理责任的创新。当前,各地正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不断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对于每个网格监管责任人而言,有效监督网格内企业的排放行为是其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对于那些由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从而导致企业超标排放问题突出的“网格长”,要严肃追究责任。
实现达标排放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
■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愿
中国环境报:为什么会确定2017年和20这两个时间点?
田为勇:划分两个工作阶段并相应设定两个阶段性目标,是在综合权衡考虑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两方面特性的基础上做出的。
一方面,任务的紧迫性显而易见。水气土等要素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尤其是最近的大范围雾霾锁城,更给我们以鞭策。当前,企业的超标排放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需要尽早、尽快地解决,不能拖、等不起,这也是我们工作极大的动力和压力。
另一方面,这项工作的艰巨性不言而喻。5年时间、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数量众多和差异巨大的行业、以几十万甚至百万计的工业点源、数目更为庞大的排放口,要显著改观排放绩效、提升主动守法的意愿,工作难度非常大。综上考虑,在整体工作部署中主要设置了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2017年侧重于“摸经验、趟路子”,同时又要有一些显著性、标志性的成果。所以提出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八大排放总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示范效应强的重点行业排放状况要有一个显著的提升,并持续稳定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环境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整体环境守法氛围有明显改善,这样比较符合工作实际情况和进度要求。到年底,争取能够将所有工业污染源都能纳入到达标计划的工作体系中“犁”一遍。一方面,让所有的工业行业、企业的达标排放水平都稳定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上,也促使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中国环境报:为何最先选择钢铁、火电、水泥等八大行业完成达标计划任务?
田为勇:选择上述行业率先推行达标计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钢铁、煤炭属于国家化解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水泥、印染属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实施达标计划的行业。垃圾焚烧厂属于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火电、造纸是排污许可改革优先推行的行业;污水处理厂属于“水十条”明确的重点监管行业。
二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必要性。这些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同时超标排放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实现行业达标排放对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意义重大,特别是对于上述八大行业分布比较集中、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京津冀等区域,更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三是率先推动达标的可行性。上述行业,都是环保工作基础、监管经验较为扎实的行业,对于基础情况、监管难点和要点了解得相对比较清楚,整个执法队伍的实践经验也比较丰富。所以,有可能通过进一步工作率先在上述行业推动达标排放率有一个显著提升。
当然,不排除在8个行业之外还要增加一些,但总的原则是选取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优先重点实施,通过重点带动一般,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中国环境报:要实现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
田为勇:最关键的问题是明确并使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愿,引导企业由被动的“要我守法”转变为“我要守法”。
一是明确和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主要是明确企业环境守法的边界、内容、要求和形式,核心是“自证守法”。首先,企业要全面及时掌握自身排放状况,按时、保质地落实自行监测等要求,全面真实记录环保台账;其次,要按照规定的形式、内容和时间,全面公开自身环保信息、排放数据等,尤其是那些能够真实表征自身环保绩效的.关键指标和信息;再次,当企业在线监控、生产工况发生变化、出现疑似超标排放状况时,企业应立即核实情况,向环保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对核实情况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构建“引导与监督并行、奖励与惩戒并重”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保证政策要求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激发企业环境守法内生动力。对于环境守法企业,特别是能够保持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让他们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并得到名誉奖励和市场认可,比如在“双随机”检查中适度减少抽查频次、在诸如“环保领跑者”等各种奖励中优先考虑。而对于那些视环保法律为无物,甚至敢于铤而走险的违法企业,要“下猛药、出重拳”,让其感到切肤之痛,不再敢越雷池半步。
完成计划的压力集中在哪里?
■时间紧、任务重,压力是全方位的
中国环境报:对环保部门来说,完成这个计划的压力集中在哪里?
田为勇:坦率地讲,这项工作的压力是全方位的,从设备、人员、能力、制度、体系等方面都存在比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在设备方面,在线监控设备所覆盖的行业、企业、排口还存在很大的欠缺。而且,已有的在线监控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等方面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这就好比抓超速的摄像头不是十分清晰。这些给环保部门全面、实时掌握企业排放状况,及时发现超标排放线索与问题带来了极大挑战。
在执法实践中,一线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的装备还是比较简陋,基本上只能监测较为有限几项主要污染因子。快速检测仪器和便携式移动执法系统还不普及,能力还极为欠缺,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刚刚起步,这给发现和认定超标排放行为都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从人员来讲,全国有环境执法人员7万多人,但面对的是数量众多且差异巨大的行业。粗略估计,全国的工业点源以百万计,规范排口至少有几百万个甚至更多,如何能够使用有限的执法资源实现对这些企业和排放口“全天候、白加黑”的有效监控,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从制度和体系来讲,现有的行政处罚、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标准规范等均需要不断完善,其制度的体系性、清晰性、有效性、威慑力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英国内幕交易案例与制度分析
摘 要:英国的股票交易历史悠久,同时英国一直奉行对经济采取不干涉主义为主的策略。在股票交易的监控也采取自律模式为主。其关于内幕交易的法规及法律活动有其特色,在对美国的证券监管制度的分析日益多见时,对其作些分析有益于思考。关键词:英国 证券 股票 内幕交易 案例 调查
引言
股票因股份公司及股份制度的诞生而产生,而股票的交易随股票的产生渐次形成。“股票的出现,促使股票交易所产生。早在16,就有一些商人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买卖海外贸易公司的股票,形成了股票交易所的雏形。1773年,在伦敦柴思胡同的约那森咖啡馆正式成立了英国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以后演变为伦敦证券交易所。”[1](P.7)英国作为股票交易行为创始国之一,在股票交易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但英国经济政策以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为根基来构建,故而显得相当保守。政府对经济采取不干涉主义,在股票交易方面也如出一辙。所以尽管“伦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证券交易所。” [1](P.478);尽管“伦敦证券交易所曾为当时英国经济的兴旺立下汗马功劳” [1](P.478);当保守的思维模式与时代碾进的车轮不能共步以驱时,竞争力的渐失乃至成为相对后进的市场就存在某种必然。改革就必然成为觉醒者们的确定之策。“伦敦证券交易所于1986年10月进行了重大改革,……这些改革措施使英国证券市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巩固了其在国际证券市场中的地位。” [1](P.478)
背着历史重负的行路者与肩无所载的奔者是存在不同的前进方式。肩无所载因其无所负,故能轻盈快步,但却会担负较大风险。肩有所负虽步履难快,但却较为坚实。英国人的保守与妥协是其特质,加之其历史的背负,故其对内幕交易的调控没有美国人走的远。但正因为此,与中国其沉重的历史背负相对应,分析一下英国人的模式,也许对如何调控、规范中国的证券市场,尤其内幕交易有所裨益。
案件述析
由于英国是判例法传统国家,故而其制定法在被法官适用时,法官有相当的裁量权。而且法律、法规在英国真正地起到效力是在于被能够形成判例的判决、裁决引用之后。为此,有必要对案例先进行分析。
《英国公司法经典案例》一书有多篇案例,其中有一篇就是与内幕交易有关的案例:关于依据公司证券1985法案(内幕交易)的询问(Re an Inquiry under the Company Securities (Insider Dealing) Act 1985)[2](P.298)。案例所述:财经记者发表了两篇文章,文章中述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秘密决议的第一手资料。而调查人员(调查内幕交易)基于同样的资料,要求记者告知其资料的来源,而记者拒绝提供。为此,调查人员将事件诉至法庭,要求处记者以藐视法庭之责。上议院的审判人员对案件陈述了各自意见,然后依据多数意见认为应撤销起诉。结果,上议院裁决记者必须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并对其处以罚金。
鉴于资料未对其他审判人员的意见作详细表述,所以文章仅对审判人员(OLIVER)的意见作分析。通过OLIVER的审判陈词,可以看到其分析脉络:先就法律条文的实质进行殚精竭虑地剖析,寻求其法律的核心内蕴。然后再就具体案例中的情况作入木三分的研析。最后得出其所演绎、推敲的结论。从中也可以看出存在三段论的相似模式。
就法律条文实质分析时,其先就藐视法庭罪法(1981)第10条能否直接适用到金融服务法(1986)第178条所表述的内容上,做出阐释。认为尽管不能直接适用,但应存在相似的规则相似运用。(第三段第三句:无论如何我同意,尽管不能直接适用,第10条表现的一般性方针在这样的参考中可以通过相类似的方式来适用。)并直指案件的实质所在:被调查的信息对于防止犯罪是必要的(第三段第四句)。然后又对该法条的立法本意作以阐释:在于保护记者或作者的资料来源(第四段第二句)。并通过这一表述来说明不能将该法条作狭义解释(第四段第三、四、五
[1] [2] [3]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并正式公布实施,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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