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情人》读书笔记感触(共含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林儿”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是因为不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关系才看了下去,这种故事相对来讲比较隐晦,在社会法律道德允许之外,边看边疑问主人公一些行为的理由与目的在哪里,又如何叙述的明白合理
这里是真的赞叹作者的心理描写功力,修子不是单纯的爱着远野,正如很多感情都是复杂一样,远野和冈本要介都没有理解到她,同样在看身为读者的我对于后来的结局也有点惊喜,世俗上情人是望利可图,不管是有一个名分和钱财,这本书的确一定程度上刷新自己的三观。
自由有时候说来是很自私的东西,这个社会可能是对于女性的要求多了些,这个社会接受了包括女性自己,所以是可怜的,对于这本的表达也是新思想的迸发。
很多都在追求单纯的幸福,傻傻的简单,在社会规则内没有任何矛盾没有非议,同时理解简单就是幸福,而复杂的情感,对于当今,还是难以理解与接受,文学越来越突出个人内心的感受,这是不是人性与道德法律的冲突,可能成熟是看过复杂矛盾的事物而遇到事情时多了份从容与理解,但维护哪个方向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爱,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阳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风景描写和人物叙事随意转变,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灵活变化,使故事本身就具有了一种电影的观感。
杜拉斯在叙述和中国情人的爱情故事时穿插了对母亲、大哥哥、小哥哥的记忆,所以就显得凌乱无序了许多。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杜拉斯的内心本就是有哀怨和怀念的,文章通篇都呈现出一种压抑的氛围,让人读起来不觉就会烦躁起来,加之作者叙述的凌乱,就更打消了一部分读者读下去的信心。
最后不得不赞叹译者能力之高,在原文复杂、逻辑难辨的基础上,居然能翻译出一种独属于汉语的韵味,读起来真真是唇齿生香,每一字每一词都是精心设计过的,却又十分自然。尤其是风景的描写,没有华丽词藻,写实中将美丽展现了出来,这也是唯一让我坚持读完全本书的动力了。
《乌发碧眼》
相比《情人》,我更喜欢《乌发碧眼》。
两个灵魂的碰撞,用舞台剧的形式表现出来,从隔阂到相识再到相知、相爱,最后的交合是灵魂的融合,也是二人灵魂的升华。
剧情真的很简单,一屋两人六夜,一个被买了夜晚的女孩等待买主爱上自己的故事;剧情却也真的不简单,买主其实是达拉斯晚年情人的化身,乌发碧眼的爱人或许是杜拉斯对中国情人的留念……
憎恶语言积累的贫瘠,憎恶表达能力的脆弱,不能将我所感知到的所体悟到的写下来,但这真的是一本不可错过的好书,就算不为它的名气,也该为译者精心的翻译而仔细读读。
毕竟阅历经验在这里搁着,一些内在的含义我还是理解不了,下一次再见,希望能更加读懂你。
“一个年轻人的青春是美的,一个老人的苍老同样是美的。”
这是让?科克托在《存在之难》中的一句话,当我读到这句话时,象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似的,顿时脑子一片空白。记得曾经读杜拉斯《情人》也有这样的感受,小说是这样开始的: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我已经老了”,这个被王小波称为“无限沧桑尽在其中”的开头,掺杂了太多的惊叹、执著、哀伤、凄绝和等待。所有这些沧桑的感受猛然向你砸来足以令你昏厥。杜拉斯是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女王,她的文笔,用王小波的话讲,是“极端的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读她的文字就象在那个燥动不安的夏日午后,无意中闯入了她的宫殿掀起帷幕的一角,偷窥到她内心的隐痛一样,即使只言片语也足以让孤寂的夜空顿时被闪电全部撕破,语言带着雷电,从天上直撕毁到地上。同时,也领略到了她的困顿、固执和残忍。就象她在《情人》里说的:“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成一团,归结为唯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可见,杜拉斯的固执如同她中年以后容貌急剧变化的照片不可理喻。曾经美丽的杜拉斯被固执与任性消灭了,被酗酒杀害了,惟有拿华贵的文字当她的祛皱霜。她在《劳儿之劫》中写道:“这个女人是自己毁了自己,又是为了什么毁了自己?”杜拉斯何尝不是如此。
有人说杜拉斯是力量的暴君,是个玩火者,也是一个情人。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你无法拒绝她。在杜拉斯的语言药店里,装满毒药的瓶子往往会混合着解毒剂。她会让你在短暂的痛苦中保持着持续的清醒,感受到短暂与永恒、狂迷与冷静、残忍与宽容、活着与死亡都包裹在界限与无限中。
博尔赫斯说:“人类的三个能力:记忆、理解、意志并非学究式的幻想。”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人都被迫背上越来越沉重的记忆负担,你可以失去记忆,但不能失去对记忆的知觉,否则你想从某个地方重新开始就拾不起来了。“它会在做梦时,在夜间工作时,在翻阅一本书或拐过一个街角时浮现出来”。只有那些真正理解了意志力在时间的记忆里耐心等待的人,才能战胜时间,在某个注定的时间“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无论你愿意与否,在这里,我们都不能不提及爱尔兰诗人叶芝那首写给他的至爱毛特?岗的情诗――《当你老了》。灵魂与灵魂超越时空与肉体在诗句中对歌,岁月的沧桑在爱意下屈服。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火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上的山上它缓缓地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是的,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那个人才是你值得信赖而又灵魂互赖、生死相随的真爱。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我用一个白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地,看完了《情人》。我告诉自己,不要从中寻求某个故事,不用从中找一种情感或语言的刺激,只是晾衣服后、铺床单前,静静地坐到沙发上来,有力气就轻轻地读出来,没力气就默默地看。两个月前曾翻开过这本书,看了十页左右。我知道这本书,绝不能用如饥似渴的方式来阅读。从而这篇读书笔记,我也希望能想到哪里写到哪里。不一定要为预设的读者写。
小学时知道《似水年华》,听名字以为是一部浪漫又深刻的青春小说,之后知道是意识流的,再之后有印象似乎是翻过,但肯定说不上去阅读。《情人》同样是先被我知道名气,知道王道乾翻译的文字有多美,然后我才慕名而来。
“情人”这个名字,以及一些人对全书内容所做的“越南殖民地上法国女孩和中国男人的爱情故事”的概括,可能都是不全面的,不过我也不打算说是不妥的。谁知道呢,也许所有的亲人,那想杀死的、被杀死的,都是为了把爱与死灌输在“我”身上,让我有那样一份与“情人”的唯一的感情;也许那炎热的天气、丑闻、多少年后觉得绝美的女子和树下徘徊的女疯子,都是为了让我“我”漫无止境的去想、去感受,去写一些别人可能永远无法明白的文字,去在黑夜里,并有一天在“我”的笔端,去思念“我”的“情人”。一切以此为因的果,一切以此为过的因,都可以种在这本书里,都可以结在这本树上。所以,也许,单独是情人。
一个人,是否需要勇气,或者还有经历、环境、心情,才可以讲出一段被人称为丑闻的自己的故事。不加辩解,不加情节,甚至称不上诉说。只是有那么一段时间,和生命里其他时间相关联又可能很不一样,有学校,有妈妈,有两个哥哥,有一副永远忘不掉的自己的形象,有一个世界之外的天地,有一天我忽然想说了,就一下子都说了。
没有语言,没有引号,都是我说的,我的回忆说的。也许有人会读到,记得一些人物,一些情节,但不见得懂得我的想法、明白我的领悟,那都是专属于我一人的。因此我自由地写,写绝望,绝望是我的世界,是生出我的根,写爱,我确定却又说不出的爱,写身体、肉体、躯体,写洗房子的水和洗浴的双耳瓮里倒出的清水。我自由地写,用来报复我曾经不能自由地活。而我当时似乎也是自由的,甚至对我的自由还有神秘的预见性。金钱也不是肮脏的,我只为大哥的战争性感到恐慌惧怕,没有羞耻。回忆对于当时总有一种冷眼旁观的凄美,当时也料定了今后在回忆中的那种喧嚣和冷峻相矛盾的氛围。就像湄公河的水卷起一切流向大海,在那漩涡之中,死尸和死灰,浮上来时,都成了回忆,却也是一种依旧存在,并未成历史。
一个人,又是需要怎样的心境,才能把妈妈写成那样,把别的语境里与命运做斗争不屈不挠的母亲写成一个疯子,把一段十六七岁的青春岁月写成一种在疯子和情人间的钟摆。爱是通往上帝般的快乐,可离开房间后就有偏见,有遗传的无礼的尊严,却都不是那么清晰明了,仿佛那整个炎热的世界就是一个火炉,空气热得扭曲,看什么也就不真切了。
人究竟要不要记得曾经的`苦。在幸福安逸之后,要不要去想儿时受过的所有的痛,那写满书后整整一页的死字,被翻出来像伤疤一样被人看时的恐惧与无地自容,那时时想到的死,恨别人却想让自己去死,或者当时也想别人去死。那段黑暗的岁月,如今想来甚至阳光明媚,尽是欢声笑语,现今的阳光照得进去,正如如今的善良重新诠释了一切。记得的,又已是不一样了。那还要去拨散也许并不存在的阳光吗?人与人毕竟是不一样的,所以可以把妈妈的绝望认为是自己的幸运。人与人,写作者与写作者,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别人的绝望和爱我也是不能体会的,至多只能像看即将远行的渡轮,流几滴不知为何的眼泪,挥一挥不知为谁的告别。渡轮是自由的,可以在海上生等到岸,也可以死得被永久抛弃,岸上的人如何,无人知也不自知了。
应老师要求,又一次翻看情人。尽管之前看过一次小说,一次电影。留在脑中的不过是少女站在船上的妩媚。
第二次阅读,显然有了更多的感受。可以看出意识流交织的丰繁。童年,母亲,贫穷,兄弟,情人。衔接的那么自然。加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转换写出回忆该有的淡漠温馨的口吻。
“我一生都在与异于常人作斗争。”十五岁半的少女,做了为白人和中国人都不耻的情人,遭受了从家庭,学校到社会的欺辱。好在她得到她想要的。喜欢同性的乳房,带给她的欲望。也不抗拒堤岸男人带给她的欲望。想要回巴黎,想要写作。委身做情人。为了欲望,不在乎他人所有的目光。
我想推荐的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情人》,我读的译本是由王道乾先生的译本。而我选择这个译本的原因带着些年少的孤傲与无知。
我有段时间极其喜欢王小波先生的书,那是高二的时候了吧,时间总是很紧,所以我选择读了王小波先生的一部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书里多次提到了杜拉斯的《情人》,王小波先生是这么推荐这本书和这个译本的。“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本,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我是总相信,你喜欢的作者会和你对书本有着一样的喜爱和看法,于是我读了道乾先生译的杜拉斯的《情人》。
而这本书,在我不够长久的三年书龄里,被我看了五遍以上。这本书吸引人的不仅仅是它本有的内涵,还有道乾先生所赋予的,带着中国文学的意蕴。而我也是存在着一些私心,《情人》中的女主是和一位中国男人在一起的,那除了杜拉斯的语言,用中国的文学语言,也总是再合适不过的。
这本书所讲述的爱情,真实的可怕,这本书表现的人性也是真实的可怕,我喜欢杜拉斯的这种叙事方式,她不谈论什么好坏,只是心底的感受。那个女孩,她觉得适宜的装扮,她做出的决定,她选择的爱人。她明白她的虚荣与卑微,毫不掩饰的欲望与阴暗,很多事情她都不曾隐瞒,她一直都很脆弱,可是杜拉斯女士却用一种意料之内又意料之外的方式,让这只刺猬露出了她柔软的肚皮。那个中国男人是真的爱着她的,而我想,尽管被压抑,尽管不堪,尽管是欺骗,可是还是爱的,女孩也是爱着那个中国男人的。
可是,太晚了,在她还年轻的时候,一切就已经太晚了。
这本书不仅仅在讲那个,会一直爱她爱到他死的情人,更多的是在讲自己的人生,那些隐藏在心底里无人知晓,又无处遁逃的。那些光明与黑暗交织的,无法忘记的曾经。
我从这本书里得到的东西,很难去说的清楚,是一种不服输的倔强,还是一种坦然面对自己的勇气,亦或者是学会了与孤单的相处。
而我也总觉得很多的女孩子都应该看一看这本书。
修子,真佐子,绘里,刚部,远野。
前面三个人是大学同学关系,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有自己的态度,真佐子嫁给了一个比她大的,带有一个孩子的男人。绘里后面为了追求自由而离婚了。修子最后也和相处了五年的远野分开了,因为她爱的只是和她在一起时候的远野,其他时候的远野她都不爱。她就觉得远野应该是有男子气概,(自己相爱的、仰慕的不是这样的男人,而是比自己年长、饱阅人生、碰到什么事都能冷静对待、不显山露水的人。跟着这种男人自己是绝对不会吃亏的。可面前的远野好像变了个人,又粗鲁又莽撞。修子所憧憬的那个冷静、气派的男子汉已不复存在。原文)
不结婚可以一个人自由自在,小到一天的日程可以自由安排,大到人生的道路可以自己确立。这种称心如意的事,实在是非常难得的。当然只要自己高兴,可以与知己小聚,与不同的男友交往,这都是妻子不能享受到的乐趣。
当然,一个人也有孤独寂寞,不结婚没有依靠的时候,这也是事物有利有弊的两个方面。
再说冈部和修子,冈部喜欢修子,想和她结婚,但修子只是把他当成无聊时的消遣?后来冈部为了结婚而结婚。
这本放在书架里两年的书,终于有时间把书评写了,这是一本以女性的视角写的书,总的来说,不错:
修子向往的是曼特莱斯式爱情:既可以享受爱情的甜蜜,又可以享受独居的自由,况且还能避免柴米油盐的束缚,这就是做情人时的理想平衡状态,从修子遇见远野妻子的那一瞬间,这种平衡就被打破,并且一去不复返了;远野没有达到修正心目中对丈夫的要求,他并没有能真正理解修子的所思所想,但是主要也是修子其实也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更何况她从未与远野提及过她自己的所需所要;远野对离婚的处理,给了修子太大了压力,有推卸责任之嫌,同时对修子的求婚态度有问题,那边与妻子还没离婚,这边和修子也还没有水到渠成,便急急忙忙自作主张地要求修子答应和她结婚,况且是以咄咄逼人的姿态要求对方变态,这一点必然会招致对方反感;在处理两个人矛盾的过程当中,远野心态失衡,做出了很多失态的事情,导致修子不由自主地有先是疏远,冷淡,喜欢不起来,最后变成恐惧,反感,喘不过气的`感觉;如果修子稍微拜金一点,远野就可能不会被她吸引着,而恰巧是修子把他们之间的感情处理得恰当的距离,富有神秘感,也具有强烈的个人特性,所以更招人喜爱。
远野一开始找情人也许是因为新鲜感,刺激感,调节婚姻生活的平淡无味,毕竟之前的五年里远野还并不是一个完全不着家的男人,也没有过多谈及家庭情况。在远野婚姻破裂里,远野与妻子极少的情感交流及毫不挽留曾经也是由爱情筑建的婚姻,修子的存在是给了远野一个退路,一个婚姻之城崩溃后的一个保障。最后的结局:修子与远野的分手。其中修子最无法忍受的,是远野的那一句:我完全是为了你才这样做的。他把所有的一切强加在修子的身上,因为它强大的潜在词:因为你我才离婚的,因为你婚姻才破裂。如果修子接受这个说法,那就是潜在承认自己有意要求与远野结婚,在现实里给予双方一个坚固的枷锁,更是要锁住修子本人。
换句话来说,如果远野真的爱修子,应该在与妻子关系完全破裂之前,坦诚公开地与妻子挑明,分手,再向修子求婚,这才是修子所希望的。毕竟修子并不想以一个第三者的身份开始一段婚姻。但是远野并不明白,他如今这样而为修子贴上了婚姻第三者的标签。
情人生活令修子感到满意,一部分是折服于远野强大的男子气概里,一部分折服于远野时常的温柔与被爱的感情里。修子一直说爱远野。她沉迷于相互体现的美好品德里,所以她才能忍受,或忽视远野的缺点。一旦进入到近距离的生活里,修子便发现自己完全不能接受他既已存在的缺点:糟乱的生活习惯,工作狂不顾家等。她接受不了除去完美情人标签的远野。既想享受完美情人的体验:时常的温暖,温柔以及被爱的爱情,于此反向的责任负担是不接受的。只想享受,不负责任。我想这是完全自私的存在。我欣赏她作为一位独立的女性,但我欣赏不来她的爱情观,也不会赞同只作为情人的身份,那当然不会是作为第三者的情人。
我希望结尾的“找个好男人”,是真的。
我想下一个男人不是已婚的,从本质上修子不会再有着罪恶的心理,能够找个懂她的人,真的体会到爱与被爱的情感,毕竟修子还是不排斥结婚的。
故事梗概说:本书是讲主人公修子和事业成功、有家室的远野婚外情,但远野和妻子离婚后,修子却和远野提出分手…我真的不敢苟同这种做法,但看到渡边纯一的名字,还是坚持看了下去。
花两天时间看完了以后,我觉得主人公修子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虽然她已经三十二岁,但是她面容和身材姣好、工作稳定高薪、经济独立、精神丰富,只想享受恋爱的甜蜜,有自己的底线。
虽然修子是有妇之夫远野的情人,但是她没有争强好胜之心,没有破坏他家庭,然后自己上位的想法,也没有接受他的金钱给予,而是纯粹欣赏远野这个大自己十几岁的成熟男人,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自己也越发变得成熟理性。
所以我也能理解为何远野离婚,随即提出要与修子结婚时,她的恐惧和抵触,甚至向远野提出分手。这样一来她会变成上位的小三,随着生活上的接触增多,自己可能会变成远野口中“没话讲”的妻子,毕竟前一任妻子也是远野曾经深爱过的。最主要的是恋爱的新鲜感和神秘感会荡然无存,修子追求的本就不是相夫教子的平淡主妇生活,而是男人对女人的宠爱和认可。
不评判对错,知道自己想要的、维护好自己的底线很重要,也很需要勇气。
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风景描写和人物叙事随意转变,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灵活变化,使故事本身就具有了一种电影的观感。
杜拉斯在叙述和中国情人的爱情故事时穿插了对母亲、大哥哥、小哥哥的记忆,所以就显得凌乱无序了许多。这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杜拉斯的内心本就是有哀怨和怀念的,文章通篇都呈现出一种压抑的氛围,让人读起来不觉就会烦躁起来,加之作者叙述的凌乱,就更打消了一部分读者读下去的信心。
最后不得不赞叹译者能力之高,在原文复杂、逻辑难辨的基础上,居然能翻译出一种独属于汉语的韵味,读起来真真是唇齿生香,每一字每一词都是精心设计过的,却又十分自然。尤其是风景的描写,没有华丽词藻,写实中将美丽展现了出来,这也是唯一让我坚持读完全本书的动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