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摊位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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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摊位租赁协议

篇1:夜市摊位租赁协议

夜市摊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经营品类: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 计平方米的摊位,租赁给乙方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品类,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赁费交纳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夜市营业时间:每日18:00(冬季:17:30)到凌晨1:00;

3、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为 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一季度一交,每季度结束前5日付清下季度的租金。

4、本协议履行期满,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第三条: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500 元。如遇乙方出现投诉而乙方不及时处理,则由甲方代为处理,费用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协议期间,如该保证金减少,则由乙方及时补足保证金。如乙方退场后无物品器具损坏,则由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场地租赁费。

2、甲方对乙方员工实行统一管理,对于违纪情况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实施处罚。

3、甲方应广泛搜集乙方的建议和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依照这些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统一管理监督。

4、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并负责夜市次日物业清洁工作。

5、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和用水。

6、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开业,或者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故撤场,甲方有权没收500元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配合管理。乙方有权根据自身营业需要招聘或辞退营业人员,乙方不得聘用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辞退的人员。

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及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电费等,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5、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6、在租赁期内,若遇甲方经营所需市场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乙方租赁场地必须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等引起的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证甲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且办好所有退场手续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不按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违反甲方各项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经营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7)与顾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条款。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2:摊位租赁协议

合同编码:

出租方: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条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仓位或摊位,下同)座落位置:市场区号,共个(间),㎡。商位设施有:,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满。

第三条 保证金(大写)元(小写¥元)。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当日付给出租方,合同终止时清退,不计息。保证金是全面履行合同的保证,乙方有严重违约的,保证金不退还。

第四条 租金(大写):元/月(小写¥元),承租方必须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当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计算滞纳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部租金的,优惠元。

第五条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必须按市场统一规定使用出租方水电并向出租方缴纳水电物管等费,双方约定价格为:水费元/吨、电费元/度,水电费总表与分表的误差按分摊系数计算交纳,价格随国家调整而调整,卫生费元/月(商位内日产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运费)。

第六条 承租方不得对所租商位进行转租或转让,如承租方自愿离开市场不再经营的,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退租,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由出租方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及清退保证金。承租方擅自将所租商位转租,出租方有权按所交保证金50%至100%处罚并立即解除租赁合同。

第七条 承租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位内承租方装修、增设他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撤除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第八条 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承租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

第九条 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必须遵照市场统一规定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

第十条 承租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遵纪守法,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实价,照章纳税,自办经营手续

(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洁卫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设施完整,维护公共安全;

(四)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承租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承租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超过1000瓦)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八)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则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后方可续签。

第十二条 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随意乱改致使商位损坏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等,受到相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经营的;

5、承租方违反国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拒不服从市场管理,超摊、扩摊、离摊经营、占道经营、大量随地倾倒果皮菜叶等垃圾,累计受到处罚超过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三条 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

第十四条 政府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五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承租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六条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四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委托代理人: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电话:

篇3:摊位租赁协议

协议书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将江南三禽批发市场摊位租赁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摊位租赁期限: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整 (小写:) 。

三、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现金。

四、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自行转租摊位,如发现自行转租,将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摊位,自行处理。

五、甲方义务与权利

对出租的摊位要及时进行整理和维护,协调各个摊位业主间的'关系。对发生卫生问题或影响公共关系问题的甲方有权利对其下令进行整改。对未按时支付租金,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收回摊位。

六、乙方义务与权利

按时支付租金,服从甲方管理。对是甲方职责范围的工作,甲方没有做到的,乙方可以进行监督和批评。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负责人(所长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4:摊位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使用权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商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用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从事经营方同意。

3、营业时间随着商场管理中心走。

4、摊位需要的水、电、天然气、供暖急消防等设施由甲方负责安装,摊位分户电表、水管及供暖测量表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上述设备的运行急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急其他费用

1、摊位租金年为)一次性付清,每年的'租金必须提前一个月付。

2、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没有甲方贴补费用则乙方只需缴纳正常用量费用,水、电、气、暖计价标准按政府部门定价执行。乙方直接缴纳。

4、在经营期间,商场内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摊位费、物业费、工商、税务等)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摊位不包括外墙。

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摊位转让他人,如有转租意向,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否则,收回本摊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

附件: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充规定:摊位租金随行就市。续租时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摊位租赁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莫家街农贸市场二楼222号卖菜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所属的.莫家街农贸市场二楼卖菜摊位222号出租给乙方使用,固定经营蔬菜商品。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 元,大写: 元。租金采取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季度)支付,乙方须每(年、季)初 日内交清下个租期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摊位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其他费用

市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工商税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解除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乙方提前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需在租赁期满30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足额缴纳市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工商税务等费用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第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篇6:商场摊位租赁合同协议

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

电话: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真实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商场铺位的租赁签订本租赁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间为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铺位位置与面积

1、乙方租赁的铺位为: 号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均按本合同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租金与管理费收费标准

1、乙方铺位缴交租金每月标准为:

第一年租金为 元/月。

第二年租金为 元/月。

第三年租金为 元/月。

2、乙方物业管理费月缴费标准为:13.5元/㎡人民币(含公用照明、水电、冷气、通风等),即: ㎡×13.5元= 元,大写: 元/月。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运营情况作出适当的价格调整。

3、铺位内的自用电定为:1元/度,即:按商铺每月实际用量×1元/度计算。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供电局的价格作出适当调整。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租赁协议后,甲方给予乙方免租 月租金:

即第一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二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三年从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押金、租金的缴交时间与免租期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交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共计: 元人民币。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本合同和商场的有关管理制度,期满时乙方向

甲方结清有关费用,甲方免息将押金退回乙方。

2、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时向甲方缴交壹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______元人民币。之后乙方仍按签订日日期来缴交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缴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费总额收取乙方滞纳金。

第五条:装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必须先提交装修设计方案给甲方审批,甲方确认并为乙方办理好批准装修通知书后,双方一同记录电表数、铺位明细,同时,确认签字及移交锁匙;

2、乙方进场装修前要办理缴交装修保证金贰仟元给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经甲方验收,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及装修管理协议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缴交的贰仟元装修保证金。如乙方违反了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给甲方商场造成了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乙方的装修保证金甲方不退回给乙方,预以没收。

3、乙方租铺2个以上(含2个)需要拆墙或拆铺位的,须确定复原方案并经业主同意,同时乙方需缴交复原费给甲方,由甲方转交业主。期满乙方复原并经甲方和业主确认后,由业主无息返还复原费给乙方;若期满乙方不复原,则复原费归业主所有。

第六条:商场管理

1、乙方进入本商场经营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等经营手续证照,并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和申报年检。

2、乙方必须遵守本物业所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___商场管理制度》的规定。

3、甲方对乙方因违反本协议及商场的有关规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口头规劝指正、书面通知、律师函、暂停其商铺水电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场名义封其铺位、公告等方式来提醒和制止乙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确保商场及大众业主利益。

4、如乙方违反商场制度,严重影响商场运作、声誉、业主的公共利益时,甲方在提请业委会和本铺业主或本商场10个以上商家的同意后,有权单独终止本合同并收回铺位,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损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转让

1、乙方已展开经营,但确需转让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在甲方同意后,向甲方缴交转让费壹仟元,否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私自转让的,甲方有权封闭该铺位,直至完善规定手续为止。

2、为确保商场运营正常,杜绝炒铺行为。在本协议期限内一旦发现乙方转让是属于炒铺行为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责令乙方改正。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制定修改本商场物业管理规定和《___商场管理制度》。

2、为确保___商场开业后运营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权重新制定实施商场整体改造、招商、策划、管理方案。

3、有权制止乙方因违反商场的物业管理和《___商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约定,有权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费及相关费用。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约,甲方有权收回铺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满后,甲方才退还乙方之前所缴纳的押金;若在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强行退租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赁期内连续3天或累计5天不营业,甲方将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给予警告;若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15天不营业,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单方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还。

8、向乙方(或业主)提供商铺的自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9、提前将装修方案和注意事项及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铺位是合法的。

11、对所涉及乙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本商场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___商场管理制度》。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及本商场物管公司每月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所有设施设备不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须事先向商场物管处申请,获得批准方可使用,并按约定期限恢复原状及功能。造成损失的,乙方按市场价赔偿或修复。

4、对员工、使用人及来客等有告知商场规定和制度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___商场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场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5、租赁两个铺位以上,含两个需拆中间墙和铺位的,应事先与有关业主确定位置和原貌,并且与业主确定复原费并缴交,期满后有复原原位义务。

6、保证不利用本铺位及商场公共地方从事非法经营、非法传销及其它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保证按国家消防部门所制定条例来执行本铺的消防责任,按甲方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装修,遵守商场消防条例,配合消防有关部门和商场举行的消防演习。

8、保证依法向有关部门申领合法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和向有关部门缴交各项收费。

9、保证所有从业人员不带猫、狗类动物及攻击性的动物、宠物进入本商场,更不得在本铺位饲养猫、狗类及攻击性的动物、宠物。

10、对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税收、债权债务等依法承担。

11、所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及追究责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费超过10天或以上的。

2、从事非法经营、传销及犯罪活动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铺位的结构用途及改变和侵占公用部份,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及在限定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5、2次违反商场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请业委会或业主或附近10个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双倍索赔己交的费用

1、不按时向乙方交付铺位使用超过10天或以上的。

2、重复租赁其他方的。

3、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铺转让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赁期内,商场及本铺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以上条约双方均要严格执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应支付而未支付之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万元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7:商场摊位租赁合同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管理方: 合肥新海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承租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出租、承租事宜,为明确大家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商铺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出租商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海亚服饰广场一层 号,建筑面积 ㎡。以下简称该商铺。

2、该商铺为全装修商铺,交付时为正常使用商铺,用电设备齐全,所有开关线路全部安装到位。

第二条 承租方资格验收手续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示有效身份证,以便出租方、管理方复印后留档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房屋用途

1、该商铺租赁期为 年零 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收回商铺。

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租赁该铺位仅作为经营 。

3、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合同到期前20天出 租方有权租赁给第三方,承租方应如期归还。逾期除按本合同交付租金外,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租金、物业管理费的交付方式

1、该商铺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总额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2、租金、管理费支付方式如下:

(1)承租方以 方式,租金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前一年分两次付清给出租方;

(2)该商铺的月管理费为 元,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前付清给管理方,管理费与租金一并交纳。(注:该费用仅 包含每年6、7、8三个月的中央空调费用、公用通道照明费用及物业管理费)

(3)该商铺的管理保证金为 元。管理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承租方按时交纳自用部分的电费、管理费、房租及罚金等相关费用准时到位。承租方正常营业, 到期后梧任何欠费及不良罚款,并将检验合格的商铺交还给出租方或管理方后, 由管理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履行的,管理方在权 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管理保证金。

(4)原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的定金 元,均可充抵为管理保证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承租方应服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按照要求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按时交纳各项税费。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每月按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方交纳承租商铺的自用电费。凡逾期不交者,除按规定交纳当月费用的,并交纳该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天的罚金。逾期30天不交者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执行。

3、乙方同意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时,将因自身经营需要而拆除的玻璃隔断按管理方要求恢复,或承担相应的费用。

4、该商铺的出租税费的交纳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约定解决。

第六条 商铺的修缮及使用

1、在租赁期内,该商铺及其所属设施的公共部位由管理方进行正常维护外,其商铺内自用的线路、设施、照明均由承租者承担修缮责任。

2、对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及接租后保留前任承租方的装饰部分,均由新的承租方负责维修。

3、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承租方如需要对所租商铺进行装修、内部结构改造或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装修,须先征得出租方、管理方的书面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否则管理方或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立即整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严禁在商铺内乱接电线等现象。

4、严禁在商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不许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如发现除罚收其电器设备外,还处于壹佰元罚款,罚金从承租方交纳的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5、承租方因经营需要而拆除承租商铺与与之相邻商铺的玻璃隔断,在合同期满或协议解除时应将恢复好玻璃隔断的铺面交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没有恢复的,管理方有权从承租方所缴纳的管理保证金中扣除恢复的费用并扣除因恢复而产生的房屋租金。

第七条 商铺的出售及转租

1、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对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方应在出售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放弃该权利。

2、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将出租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时须到管理方与产权方重新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否则原合同自动终止,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没经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的前提下而进行私自转让的,其租赁合同视同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剩余租金及管理保证金不退,后果自负。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管理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

(1)没告知出租方、管理方而进行转租、转借的;

(2)没告知出租方、管理方而拆动改变商铺结构、损坏承租商铺设施,在出租方和管理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修复的;

(3)未经管理方同意而擅自中途关门歇业达七天以上的;

(4)无故拖欠房租累计十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铺位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乱纪活动的;

(6)逾期十天未次纳按约定应当承租方缴纳的房租及各项费用的;

(7)其它违反《管理公约》之严重行为的。

2、承租方如欲续航,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十天之前通知出租方,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即不享有优先续航权;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三方免责,合同终止。

第九条 商铺交付终止收回验收

1、出租方交铺时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书面异议即视为合格交铺。

2、承租方于租赁期满后,将承租铺位及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交还出租方,并经出租方或管理方验收;

3、合同期满或终止,承租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铺位正常使用。对于未经出租方、管理方同意留存的物品,视同无主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承租方同意,提前收回铺位的,除了返回租金余额外还应赔偿承租方一个月的房租。

2、在合同期内 ,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出租方一个月的租金外,其余多交租金及管理保证金不退还给承租方,在拆除玻璃隔断的还应恢复出租商铺内的玻璃隔断。(或支付此项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单方面提高租金,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4、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书面同意方可允许中断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5、在租赁期内, 如因业主产权因素影响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出租人承担,与管理方无关。

6、承租人无故拖欠管理费及自用部位电费达到三十天以上的,按本合同第十款第二条执行。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内商铺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合同终止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三方免责。

3、因本市场整体经营结构调整,管理方提前二个月通知承租方的,三方互免责任;

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租方、承租方三方协调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与本合同同时签订的其它规定与本合同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由三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标的物所辖的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执一份,承租方执一份,管理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管理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的附件

1、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装修管理规定;

3、商场管理规定;

4、消防责任书。

出租方: 承租方: 管理方:

年 月 日

篇8:商场摊位租赁合同协议

出租方(甲方):某商场

公司住址:

承租方(乙方): 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促进某商场的繁荣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承租某商场摊位并进行经营等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乙方承租的摊位系甲方位于___某商场内第__层___号摊位(以甲方统一编号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对乙方的摊位具有合法的经营使用权和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管理费

乙方承租的铺位面积为___㎡(含公摊面积)。租赁期内摊位租金及管理费(均不含税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租金每月为__元,租金按季缴纳,应交租金总额为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2、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月___元,管理费按季缴纳,应交管理费总额为___元,(大写: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3、上述租金及管理费均不含税金。

4、上述管理费包括购物中心摊位经营管理费、广告促销宣传费、卫生费,公共部分水、电费等。取暖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5、租赁期内摊位租金及管理费单价及计算方式严格按上述约定执行。租赁期满续签租赁合同时,甲方可以根据购物中心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上调或下浮租金,管理费按实际发生情况酌情予以调整。

第四条、经营类别

乙方承租的购物中心摊位用途为商品经营销售,经营类别为____类。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他楼层或区域经营的商品,应严格按甲方划定的经营商品种类范围(见附件二)选择经营种类。如需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审批,审批后交纳经营项目变更费500元,如增加经营项目,交纳项目增加费100元,如乙方私下变更或添加经营项目,甲方不予认可,有权责令乙方更正,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特殊情况或经营未划入购物中心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付款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租金___元,一个季度管理费___元。租金及管理费先交后用,自第二季度起租金及管理费最少提前10天缴纳,最后缴纳日期为__号,以此类推。

第六条、保证金

1、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元作为保证金。保证金是乙方为其履行本合同以及进行商品经营行为提供的保证。

2、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面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先行赔付:

⑴因乙方原因或过失导致摊位设施、商场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及商场装修损坏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未按核定损失数额缴纳赔偿金。

⑵乙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按相关规定应对消费者承担某种义务,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时,未在事发后三日内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质量承诺之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⑶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管理制度受到违约金处罚时,未在三日内上交罚金。

⑷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出现依照本合同约定保证金需要扣除或不予退还的情形。

3、保证金不足以进行先行赔付时,乙方应当自减少之日起15日内及时补清,否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主张留置权求得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保证金数量减少时,乙方应自减少之日起15日内补足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5、乙方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且退出摊位后三个月内无消费者投诉及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三个月期满后将保证金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续租和退租

乙方须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书面向甲方提交续租(退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租摊位享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续(退)租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甲方有权另行租赁。

第八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对某商场的整体管理和经营权,并可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及总体经营战略改变的需要,对经营结构和商品布局进行适宜的调整。

2、甲方有权针对商场的管理和经营制定相关制度。对乙方的经营商品、经营行为和现场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对乙方违法、违规和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和赔偿等必要措施。

3、甲方为乙方提供摊位和相关服务,并按约定收取费用。

4、甲方负责商场正常的供水、供电和供暖,保障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水电暖供应部门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并做好必要的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5、甲方负责商场整体的对外广告宣传和营销企划。

6、甲方对乙方承租摊位营业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服务质量具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力。

7、如因设施维修,乙方必须完全配合甲方进行维修,造成停业,按停业时间扣减租金。

8、因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造成停业,租金不予扣减。

第九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对所承租摊位的合法经营权和收益权。

2、乙方拥有根据楼层和区域划分按本合同约定选择经营项目的权利,并依法自主经营、自担责任、独立收支、自负盈亏。当乙方的经营项目变更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征得同意。

3、乙方对其摊位内从业人员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因其摊位内从业人员所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权益损害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乙方有向甲方提出经营、管理建议的权利。

5、乙方应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6、若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有及时告知甲方的义务。

7、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要求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并按时交纳相关税费。

8、乙方有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依法照章纳税的义务。

9、乙方有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所售商品质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10、乙方应按摊位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摊位内卫生状况。

11、乙方如需在商场增设宣传物,用电设备等事项,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费用按实际支出结算,由乙方承担。

12、爱护商场的公共财产,如有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13、树立防火意识,杜绝一切火险隐患,由于乙方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商场装修

1、甲方负责商场内公共公用的基本装修(含商场外立面、地板砖、天花吊顶和照明灯具,不含各商铺门头部分)以及电梯扶梯、消防设施设备、通风供暖设备的配套安装等费用。

2、甲方根据不同经营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摊位的分隔,费用由甲方承担。对甲方已经确定的摊位分隔设施,乙方不得损坏、再次分隔和更改。

3、摊位内部经营区域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及规定进行装修和制作柜台货柜,并自行承担费用。乙方装修范围不得超出摊位分隔红线,货柜高度不得超过2.4米,摊位临通道50公分内货柜及摆放商品高度不得超出1.3米。

4、摊位内如需二次接电,使用电线最低不少于2.5平方铜芯线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线路须加套线管,摊位布线完毕后,由我商场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火碰电;所使用管线等材料必须具备合格证,并须将合格证交至商场管理部门存档。

5、乙方在对承租摊位进行内部装修时,应确保该摊位的装修设计、材料、施工等符合消防部门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并于装修15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6、乙方在对承租摊位进行内部装修时,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木工板、木龙骨等,必须在进行防火处理后:涂刷防火涂料等方法,方可使用)。经营期内,消防部门如对装修、验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当予以整改。

7、乙方接到甲方进场装修开业的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进场装修和制作货柜,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装修开业,甲方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摊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租赁,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8、乙方装修时不允许改变商场主体结构(包括原装修整体结构、风格),不得损毁公共装修或设施,不遮挡消防设施、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和公共通道,不得违反装修各项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进行现场装修时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监督管理,并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按期完成装修和货柜制作,完工后由甲方根据事先提供的装修标准和要求或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或拆除重做。

11、乙方如需对摊位进行二次装修,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可在非营业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装修,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12、因合同解除、终止或其它原因乙方不再继续租赁使用摊位时,摊位装修(包括乙方自装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或拆除。

13、商场营业期间,甲方根据需要对商场内部进行整体装修改造时,乙方应按时清理货品,歇业配合装修。

14、乙方进场装修时需向甲方缴纳装修押金 元。待乙方装修完毕,如未对商场设备、设施等公共部位造成损坏,且完全清理装修垃圾后,通过甲方验收后全额予以退还。

15、甲方在装修过程中的审核及管理,仅是出于商场管理的需要,不能视为甲方对不当装修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当装修的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商品管理

1、乙方所经营的商品种类不符合甲方规定或与其它楼层区域经营的商品种类冲突时,应按甲方要求更改成符合规定的商品种类。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分类表经营商品。。

2、乙方应按甲方所实施的品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经营,如发生重货现象经甲方协调仍恶意重牌经营的经营户,按违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3、商品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且所售商品一律明码标价。乙方不得进行价格欺诈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发生此种情况经查实,乙方除应按规定进行退换商品外还应按商品销售价格向消费者做出赔偿。

4、乙方完成装修后,未及时上货且有可能影响到商场正常经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租赁,且不予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乙方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乙方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保证所承租摊位足够的商品库存,并按统一规范进行陈列,以免影响商场整体的经营氛围。

6、乙方须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合格且符合有关技术安全标准要求。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赔偿。因商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造成商场利益受损或被处罚时,乙方应对商场所受损失向甲方做出赔偿。

7、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遇政府部门抽检时,乙方应主动配合,并按规定承担检验费用。因抽检结果不达标被处罚或要求整改时应及时主动履行。

8、营业时间内由乙方照看自有商品,发生丢失、偷窃由乙方自行负责。非营业时间商场清场以后,商品由甲方负责看管。因甲方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商品损失时(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

1、消费者因商品质量、服务等问题到商场管理部门投诉、索赔或出现纠纷由甲方商场管理人员出面协调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协调处理决定。因乙方的责任引发客诉,但乙方又拒不接受甲方协调处理时,甲方有权依照“先行赔付”制度先行向顾客支付赔偿,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偿,乙方在接到甲方追偿通知7日内,必须将相应数额的赔偿金交至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从乙方所交摊位保证金中扣除。

2、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问题应本着“顾客第一”的原则及时妥善解决,乙方不得在商场内与顾客争吵;出现纠纷应及时请求商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促销活动

1、甲方负责策划组织商场各种促销活动,并负责办理活动审批及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促销工作,如发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时,乙方应及时交纳。

2、乙方因经营需要可自行组织宣传促销活动,但事先应将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并自行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活动审批手续,甲方给予必要配合。促销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商场外立面、摊位以外的公共空间、墙柱、广告灯箱等部位均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乙方如需使用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统一安排有偿使用。

第十四条、商场管理

1、商场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时令或节庆日活动安排统一制定,乙方应严格遵守。

2、乙方应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经营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停业,否则甲方有权进行违约金处罚。如有拒交处罚违约金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

⑴乙方承租摊位经营人员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早退一次罚款1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无条件清场,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

⑵乙方承租摊位无故歇业,每天处以200元的违约金处罚,一年内无故歇业超过三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

⑶乙方承租摊位经营人员,上班打卡后关门的,每月累计达三次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三次以下者,每次处以200元的违约金处罚。

⑷凡享受租金下调优惠的经营人员,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不再享受下调优惠,租金恢复至原价。

3、乙方及摊位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上岗证,并遵守某商场上岗证管理办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4、乙方及摊位从业人员在经营中应积极向顾客介绍、推销产品,但需注意商场形象、服务礼仪,严禁在摊位通道内采用拦截顾客、强买强卖的方式销售。否则,将视为违约,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5、乙方运送货品时,不得使用自动扶梯或观光电梯,并不得阻碍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

6、乙方不得占用摊位以外的公共通道和空间摆货或进行其它任何销售活动,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有权立即撤除并给予违约金处罚。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和安全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可按规定时限暂时使用,但不得长期占用。

7、乙方必须按商场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摊位内的卫生工作;垃圾入桶,摊位内商品摆放、字牌标识和广告张贴应符合安全要求和甲方统一规定。

8、乙方需在摊位内另接电源或增加照明时,应提出申请由甲方统一装表接线,并收取相应初装费。乙方摊位内部的用电由乙方自行购买使用,每度1.5元,如电力部门提价,甲方按相关规定提价。

9、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商场内广告画面,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整体氛围。

10、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审核,不得随意在商场内粘贴广告画及悬挂广告牌等。

11、甲方的管理人员有权按相关制度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摊位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协调。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乙方有监督和投诉权。

12、若乙方在经营中出现严重违规或违约行为,且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制止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13、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商场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在行使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收取滞纳金、收取违约金、扣除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货品留置等权利主张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若乙方拒绝签收相关通知,则甲方有权采取在商场公共区域张贴的形式送达通知,该情形视做书面通知已送达乙方。并视为乙方知悉所张贴通知内容。

14、乙方须按时足额交纳商铺用电电费,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按每天 元收取滞纳金,并采取停电措施。

15、甲方不得违反制度或约定强制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摊位转租、转让

1、在确保商场的正常发展、经营的前提下,允许乙方将所承租摊位进行增值转让、转租,但必须报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转租手续。

2、乙方对承租摊位需转让或转租时应提前三个月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对新入驻经营户的综合经营能力进行审核,符合商场经营需求的,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转让、转租。

3、如甲方认为拟入驻经营户不符合商场经营需求时,则有权拒绝乙方的转让、转租申请。

4、严禁乙方私自转让、转租摊位,任何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办理的转让、转租均属违约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办理转租手续每次交费100元,同时转租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0___元。办理转让手续每次交费500元。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期内,甲乙双方非依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合同约定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给予对方相当于乙方所交保证金50%的赔偿。

2、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及第五条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管理费,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应交租金及管理费总额10‰的滞纳金,延期超过15日仍未交清租金及管理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约定及其它相关规定,违反某商场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擅自改变摊位用途和经营范围时,则乙方除立即纠正外,还须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的25%的违约金。对拒不纠正者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4、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或补足)保证金,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应交保证金10‰的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5、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约定,未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租。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除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整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除应立即纠正外,还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第十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依合同约定之情形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摊位(包括装修)完好退还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腾交摊位,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赔偿金,超过15日甲方有权对乙方商品清点并撤出摊位进行留置,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仓储保管搬运等一切费用,并自行承担商品变质、过期、破损等风险损失及一切后果。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承租人相关证照复印件

附件二:某商场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

附件三:备忘录

附件四:某商场经营户守则

附件五:某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六:某商场经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附件七:某商场经营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附件八:某商场问题商品“先行赔付”暂行办法

附件九:某商场经营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十:某商场经营户关于促销活动的承诺书

附件十一:某商场经营户交费承诺书

附件十二:某商场乘坐自动扶梯须知

附件十三:消防常识

附件十四:逃生常识

附件十五:某商场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特别说明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双方对合同约定条款无异议,本合同不视为格式合同。

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第二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场摊位租赁合同协议模板

篇9:摊位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金竹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所属的金竹苑综合农贸市场51号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固定经营水果商品。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

实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十天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保证金______元。

第五条其它费用

(1)工商、税费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缴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水电费自理。

第六条解除协议

此摊位最短租赁期限为半年,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半年内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半年后如需解除协议,乙方需在租赁期满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允许,在乙方足额缴纳水电费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化及市政拆迁、公司策化及发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菜市场

篇10:摊位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约定有关夜市摊位租赁事宜如下:

一、甲方现将位于安泰路光大路段夜市摊位(具体地点以平面图划定为准)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经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算起,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____元),按季缴纳,每季第一个月____日前交清,租金逾期未交的,以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收回夜市摊位。三年期满后,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续租须重新签订协议。

三、甲方租给乙方的夜市摊位甲方不承担风险责任,乙方在使用夜市摊位时所产生的卫生、治安、现场秩序等相关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的夜市摊位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内搞永久性建筑。

五、在租赁期内,如因城市建设(以政府职能部门的批文为准)需占用该场地,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在该场地内自建的项目及相关设施。

六、以上协议未尽事宜,有待双方自行商议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11:摊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市区领导提出的“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多渠道增加再就业岗位”的指示精神甲方决定将本市场其中的1200平米大厅及市场内房屋以优惠的价格,低廉的租金承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议:

1.乙方自愿承租甲方摊位___个或房屋___间,面积___平米,租金每年___元,摊位租赁费每年___元。租金预交五年,一次交清。

2.租赁期间,水费每月___元、电费每度___元、清洁费每月___元、大厅冬季取暖费三个月___元。乙方按要求定期向甲方交纳;预期迟交各项费用按___%收取滞纳金。

3.工商、税务自理。

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事故工作。

5.市场内不准随意接电、改电,如需接改电源必须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专业人员实施。严禁使用电炉烧水煮饭。

6.保持本摊位卫生整洁,做到商品摆放有序,垃圾随时清理,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7.本着热情、诚恳、周到的宗旨与顾客搞好买卖关系,避免与顾客发生冲突,遇事协商解决。

8.甲方给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及方便条件并落实安保措施,甲方欢迎乙方提出各项合理化建议。

9.乙方应严格执行以上各项条款,如乙方违约经协商不果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0.如果发生不可预料的地震、洪水等天灾,甲方无责赔付发生各项损失。(备注: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至合同约定租期截止之日为止,按租金的120%退还租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11.如本协议未想到或未预见到的事情发生时,由甲、乙双方本着和平共利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名称:xxx花鸟鱼虫市场名称:

负责人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摊位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号摊位,面积______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年10月20日起至______年10月20日止,共计五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14000.00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内出现1~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摊位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

商铺位置:本合同租赁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成都市天长路号“-”商业广场区楼号商铺。

租赁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平方米(以产权监理处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

第二条:租赁商铺经营范围及要求

经营范围:承租方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超范围经营属违约行为。(详见本合同第九条)

经营要求:商铺的经营人只限于本合同书的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转租或以联营、承包等其它形式变相转租属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九条)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赁商铺的租金、物业代管费及递增标准

租金标准:商铺的单位租金标准为:¥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租金总额为:¥______元。

物业代管费标准:商铺的单位物业代管费标准为:¥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物业代管费总额为:¥______元

租金及物业代管费递增标准:商铺的租金和物业代管费在免租期满后开始正式计算,由正式计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业代管费按______%的增幅递增。

租金及物业代管费缴纳时间:商铺租金和物业代管费按季结算,由承租方在每季的前日内将本季度租金及物业代管费交付给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付款方式:转帐或现金。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终止,则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书签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租金和物业代管费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所缴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若承租方未有违约行为,则由出租方全额退还。

如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其他收费标准及期限

商铺交付使用后,由于装修、经营活动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等费用及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收费标准及期限:

管理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______元/平方米/月,总计______元/月办理商铺交接时,承租方需预交个月管理费。水、电、气费:计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水、电、气费履约保证金及装修违约金:按照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水、电、气费及管理费交纳期限:每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日。

第七条:商铺交接时间

交房时间:出租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铺交付承租方装修和使用,承租方需书面签收。

第八条:装修约定

承租方保证在签定本合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场装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装修完毕并开始营业。

为保证“x南熙里”商业街的风格统一,承租方无条件接受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装修管制。承租方对商铺内部进行装修前,须提前与出租方协商。若承租方违反上述两款装修约定,属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九条)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装修不得拆除,且出租方不予补偿。甲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前将水、电到位。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

1、承租人拖欠商铺租金及物业代管费达三十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电、气、管理费达三十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开业达三十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且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

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商铺或擅自歇业的;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3、承租方擅自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或其它原因终止,承租方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书》。在送达承租方(或授权文件签收人)签收后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载明承租方之通讯地址邮寄《限期搬迁通知书》两周后,出租方可在公证处的现场公证下对商铺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异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业代管费的,属违约行为,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日。

承租方逾期交付水、电、气、管理费,属违约行为,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日。

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开始营业日期,承租方逾期开业属违约行为,应按日租金(每月按天计算折合)的双倍按天向出租方给予赔偿。

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商铺供承租人使用的,应偿付承租方违约金______元/日。出租方无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

第十条:其他

承租方在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入驻手续。在承租方领取钥匙后,商铺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双方期满或合同终止。

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赁的商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赁的商铺,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且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办理换签手续,即终止本合同,由承租方与商铺新的所有权人在本合同基础上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租赁期内,商铺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但承租方应承担因维修而造成商铺原有墙体结构、管线设施被破坏的责任。

租赁期未满,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装修物及其附属物。

承租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因此引起的纠纷,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损失,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承租方须书面授权商铺日常工作人员作为文件签收人以便于双方各种来往文书的签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租赁,须在合同期满前天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

本合同未尽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执二份,出租方授权委托人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签章)(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委托代表: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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